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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安全管理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3

房地安全管理

第1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适用于“望江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 安全管理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 元。

4.1.1 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 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 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 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 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 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 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 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 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 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 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 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

1.5 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 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 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 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 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 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 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 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 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 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 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 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 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 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 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 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 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 文明施工的管理,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 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 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 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 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 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 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 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 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 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 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 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 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 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第2篇 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不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目标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对于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安全生产基本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安全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大大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大、延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在工程管理的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很多,一旦失控就会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但要以法律、合同为依据,执行与规避,而且还要在过程管理中针对相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预防、监控、高效处理,确保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易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如:违法肢解工程进行分包,导致出现安全问题时无法及时确认责任方,导致处理迟缓,追踪困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违背科学,造成赶工、抢工情况的发生,导致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到位,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项目前期手续不全,违法开工,导致相关监管手续不能办理,为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埋下隐患;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由于这种层层的分包,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同时它还使利润降低,而包工头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会减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忽视重大安全风险源的预控,导致风险一旦发生,无应对之策;不按规定提前拨付安全措施费,导致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工程所用材料的设计选用,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质量安全,随意调整设计指标,导致设计功能降低。

其次,相关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如: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检测单位出示虚假报告等;

相关施工单位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企业未建立专家论证制度,未配备足够的专家级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了事,未真正起到把关作用;各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或名为专职,实为兼职,架子工等少数特殊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中安全依据不正确,不全面,引用规范过时,安全措施内容缺乏针对性,深度不够,尤其是中小项目照搬现成模块已成普遍现象。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往往缺乏经验,加上工期紧张或施工准备时间不足,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仓促,不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对危险性较大的如深基坑,高边坡,塔吊基础,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吊装等应用面广,技术要求高,方案编制不规范,针对性不强,往往套用现成模块再凭经验调整后验算,受力分析及计算错误多,构造要求不全,安全措施不力,一旦出事故后果严重,极易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为保证安全及个人免责,方案编制往往又过于保守,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其原因除编制人员水平及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外,施工企业及监理把关不严,工期紧等均有影响,但却一时难以解决。

针对以上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可通过以下措施加以纠正,尽可能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预防措施:“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安全风险源的评估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补救措施:补救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评价措施: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

教育措施:安全检查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的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推广正面的经验和吸取反面的教训。

信息措施:安全信息是政府和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一项十分宝贵的资源,一旦失灵,会引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混乱。研究生产系统中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加强控制与反馈,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整合资源,完成产品的管理过程中,要不断的修正管理轨迹,使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从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到交用阶段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维护广大用户利益,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整个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学院、集团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  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条  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4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七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法规宣传,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公司实行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安全值日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建立安全检查管理档案。安全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各工作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三)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如实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及时将安全检查记录归档;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初步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九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工作部门、人员及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出入口及其他重要部位应安装闭路电视安全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报警设施。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今,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会议时应锁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管理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信须存放在保险柜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或办公设备离开公司,须持有综合管理部开具的出门单。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办公区域配置设施设备应根据配电容量,并留有余地。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施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员工应佩带有效证件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外单位人

员进入办公区域,应在门卫处登记,并遵守引导人员的指引。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日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 ,必要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6篇 某某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和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并结合我公司房产经营管理和其它经济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公司下属各单位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加强特殊时段的安全防护检查和举措,提升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本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

(一)房屋结构性安全维护;

(二)公房水箱供水卫生安全;

(三)住宅及办公、经营性用房的用电和防火安全;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上述各项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突发事件和其它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一)公司成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公司行政办公室、工程管理科、公房科、人事科为此项工作的预案日常责任部门。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

(二)公司下属各单位应参照此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预案机制,并报送工程管理科(附24小时电话联系方式)。

四、预案执行条件

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业务分工,分别督促落实:

(一)各房管所定期对危旧房进行巡查,并结合危旧房巡查情况制定和完成维修计划; 结合住用户的实际用电负荷,制定和落实老化电线更换计划;根据公司关于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程序对水箱进行清洗和维护,保证供水卫生;结合本所管房实际状况,准备一定数量的临时住宅用房,作为安全突发事件受灾住用户的临时过渡房;

(二)商业用房的用电及防火安全管理,必须作为公司下属各单位各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公司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危改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将施工企业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报送工程管理科备案,工程管理科将结合此方案不定期地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四)各单位要积极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指导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

五、应急预备措施

应急预备措施,原则上由公司领导小组通知执行,但各单位也可根据灾害预防需要自行启动。

(一)在春节等长假之前,各房管所应组织房管人员、危旧房监护责任人对辖区内房屋的结构性隐患进行重点巡查,并及时加强维护措施;成立节日期间抢险应急分队,准备充足的维修材料、工具以及车辆,保证节日期间的应急抢险需要;

(二)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下,各房管所应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房屋进行巡查,对住户进行询问,检查日常维修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止结构性隐患形成实际灾害,并将恶劣天气中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列入维修计划;

(三)秋、冬干燥季节和夏季高温季节,全公司各单位要重点防范火灾隐患,组织专班对本单位的木结构、板壁结构房屋、转租用房、商业用房加强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电线,检修用电设施和消防器具,并在火灾易发区域张贴防火宣传单;

(四)公司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五)其它应急预备措施,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部署。

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按照救援、报警、报告同时进行的原则,完成下列程序:

(一)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说明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

(二)在不影响救护的前提下,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三)尽最大努力实施抢险救援,或全力配合消防人员、医务人员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其他下属单位也应配合、支持事故抢救,提供便利条件;

(四)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完成之后,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督促事故涉及单位尽快开展现场察勘工作,做好有关当事人的询问记录,掌握客观真实情况,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或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完成此项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或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由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预案从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开始执行。

第7篇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20000.00元

2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 20000.00元

3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50000.00元

4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 10000.00元

5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0元

6 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 10000.00元

7 塔吊 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0元

8 机具完整 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 20000.00元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20000.00元

2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20000.00元

3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50000.00元

4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2000.00元/处

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 10000.00元

7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00元

8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2000.00元

9 施工用电三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00.00元/处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1000.00元/处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1.3.1挖孔桩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00元/处

2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00元/处

3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500元/处

4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500元/处

5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500元/处

4.1.3.2基坑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0元/处

2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1000元/处

3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00元/米

4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00元/处

5 基坑积水 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 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0元/栋

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0元/栋

3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1000.00元/处

4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20000.00元/处

5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 10000.00元/处

6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0元/次

7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10000.00元/处

第8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七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法规宣传,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公司实行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安全值日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建立安全检查管理档案。

安全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各工作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三)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如实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及时将安全检查记录归档;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初步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九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工作部门、人员及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9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定(3)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定(三)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与职责

1、机构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营销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施工现场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办公场所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 防盗措施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3、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4、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5、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7、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8、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9、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10篇 房地产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制定本中心有关房屋、土地、公积金、房建、维修等项工作的安全保安措施。

3、不断完善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业务治保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房屋塌陷的调查、赔偿等相关工作。

5、负责对各二级单位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公积金管理系统安全操作培训。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安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7、防洪期间做好房屋的维修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11篇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学院、集团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 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条 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七条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法规宣传,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 公司实行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安全值日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建立安全检查管理档案。安全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各工作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三)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如实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及时将安全检查记录归档;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初步防护措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九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工作部门、人员及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

1、总则

(1)为调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维护项目生产施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建议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施工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目标管理,项目经理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在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不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常理。

(4)安全生产奖罚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5)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国家生产发力、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奖励

(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地。

③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④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工地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

3.处罚

(1)公司安全监督小组及参加月度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记忆1000―5000元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

②深入工地不到位,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

③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

④在日常工作或联系点活动中,由于本部门或本人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

(2)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的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元的处罚。

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上产目标和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②不经常深入工地,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的。

③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施工项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物资不予支持的。

④项目部管理职能配备不全,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⑤未按照要求为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及安全员无证上岗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为本公司项目部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3)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

①未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不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规定或指定后不落实到位的。

②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部定期安全专项检查的。

③对安全员的工作不支持,对安全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智慧的,未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的。

⑤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

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⑦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不组织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⑨现场管理存在隐患,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由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而不及时整改的。

⑩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_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

_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

_深基坑支护,特殊架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

_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jgj46-2005标准,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原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5的。

_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涉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

_安全技术档案未及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抄袭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情况的。

_发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_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_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_挖沟、洞深超过1.5m,未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大面积取土未按顺序挖洞取土的。

21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

22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没有罩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超过30m的。

23卷扬机没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点动开关的。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漏轮距离少于12m的。

24龙门架、井字架揽风绳不得用钢丝绳、麻绳、钢丝、钢筋等代

替,高度10-15m的未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10m未加设一组,缆风绳栓在树木、电缆等物件上,龙门架未安装超高限位、停靠装置、围档、防护、分层标志、警示铃的。

25吊篮未使用工具式,悬挂吊篮的公司绳围绕挑梁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少于3个的,吊篮未独立悬挂,与相邻吊篮连在一起的。

26杠机械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杠圆盘机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刨上没有护手装置的。

(4)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①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

②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

③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

④对批评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⑤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

⑥施工现场的脚平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

⑦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修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

⑧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

⑨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

⑩杠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到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的。

4.惩罚程序

(1)奖励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公司,公司生产部门建议环境安全监督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2)处罚针对在综合检查中对下发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整改通知书及隐患通知书不及时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公司给予处罚。

5.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13篇 房地产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制定本中心有关房屋、土地、公积金、房建、维修等项工作的安全保安措施。

3、不断完善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业务治保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房屋塌陷的调查、赔偿等相关工作。

5、负责对各二级单位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公积金管理系统安全操作培训。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安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7、防洪期间做好房屋的维修及安全管理工作。

房地安全管理13篇

2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2.1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2.2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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