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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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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安全管理

第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3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2.4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

3 管理流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安全费用的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3 安全费用的管理

4.3.1 各基层单位在每年10月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下一年的安全投入作出全面计划并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预算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技术总监,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审定安全投入预算,并于11月上旬上报企业管理部。

4.3.2 企业管理部会同财务部一起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投入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实施。

4.3.3 财务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4.3.4 需要使用安全费用的部门应编写安全投入报告并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批准的安全投入预算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季节特点等对各单位的安全投入报告进行审核,并向公司提交使用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5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各单位在使用安全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3.6 财务部和安全环保部要严格控制安全费用的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任意缩减。每一笔安全投入资金的开支,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和技术总监共同签字。年度结余资金应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4.3.7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应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3.8 安全环保部在每年底应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布。

4.3.9 若发现有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3.10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3.11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

5.2 安全投入计划

5.3 经费使用报告

5.4 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2篇 浅谈安全生产“五要素”与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0.引言

电力行业是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和用电设备等组成的一个电力联合运行整体,它为社会各行业提供动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为保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电力行业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越来越严,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期望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抓好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电力产品,是电力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安全生产“五要素”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谈一些认识和看法,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安全生产“五要素”是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1.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五要素”之首。安全文化最基本的内涵就是人的安全意识。要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必须抓住以人为本和大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这两个要点。

以人为本是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理念,时刻把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处处关注安全、事事做到安全的安全工作氛围。

大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要使员工不仅对安全理念熟读、熟记,而且要内化到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让员工 “看、听、写、感”。

“看”就是在企业内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在车间和班组张贴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让职工一走进企业就能感受到安全文化的熏陶,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

“听”就是利用企业各种会议和班组的学班学习,宣传、讲解、讨论安全方面制度和规定,使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最大的保障。

“写”就是让员工多学习事故通报和案例,在学习讨论之后,要让员工要写认识和体会,还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思考、写认识、培训考试,从而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意识。

“感”就是严格管理,对违章行为绝不姑息,企业和所属车间都应建立违章公告栏,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使员工感受到违反制度必会受到处罚,克服侥幸心理。

“意识决定行为,行为体现素质,素质决定命运”。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最终达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实现企业经营效益的目的。

2.安全法制

安全法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利器。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电力行业有着一套完整的、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如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对保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但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有些员工认为严格按制度进行操作很麻烦,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在工作中就不按规定操作,或简化步骤和程序,使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比较常见现象是企业发生事故,事故调查组一查,基本上有违章,许多环节都不符合安全规定。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企业的安全制度是否符合自身实际情况,是否既能保证安全生产,又能保证正常的工作效率,这值得我们制定制度的部门和人员深思。

电力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时应按照国家的法律、行业的规定、上级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讨论,审视企业的过去、现在和今后的发展,根据整个行业的情况,国家的发展水平,还可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来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拟定制度时,必须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认可与执行。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严密和效率兼顾。要切忌口号式、框架式的制度,列入制度的就一定要做到,做不到的就不要列入制度,以确保制度的权威和适用性。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使安全法制成为保障电力企安全生产的最有力武器。

3.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制度。安全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论是企业的领导和普通员工,企业的安全制度都规定了相应的安全责任,但要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再完善的制度不去执行和落实就是一张废纸,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度出台后,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对于企业如何执行制度,管理学中的“火炉”法则做了很好的阐释,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火炉”法则:大家都知道火炉是会烫人的,但火炉烫人是很有原则的,这与安全管理中的制度执行有非常一致的地方。

火热炉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这是警告性原则。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戒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

每当你碰到火炉,肯定会被火灼伤,这是一致性原则。“说”和“做”是一致的,说到就会做到。也就是说只要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

当你碰到火炉时,立即就会被灼伤,这是及时性原则。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能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使犯错人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不管是谁碰到火炉,都会被灼伤,这是公平性原则。不论是管理者还是下属,只要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都要受到惩处,在单位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企业在执行安全责任制度时,若能严格遵守了“火炉”法则,将会有效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员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站好自己的岗,把关自己的安全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4.安全科技

“科技兴安”是现代社会工业化生产的要求,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手段。电力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都在电力企业率先使用。电力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管理、科技进步的综合反映,安全需要科技的支撑,以科技兴安、科技保安是电力企业管理者应有的共识。

随着电力行业不断投运大容量、高参数的发电机组,火电厂脱硫、脱硝等环保技术的应用,电网超高压输电线路的使用,这些都需要科学技术提供支撑。电力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推行现代的安全技术,选用高标准的安全装备,追求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科技。

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监控安全生产全过程。如使用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烟气cems在线监督系统、卫星定位(gps)行车记录仪等,把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应用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科技水平决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安全科技是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只有充分依靠安全科学技术的手段,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实现。

5.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投入保障作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安全的成本既是代价,更是效益。安全投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投入,二是资金投入。

发生事故有很多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追求降低成本,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部分管理人员没有真正认清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生产效益隐含于企业稳定、信誉和发展的全过程,隐含于生产现场的每个环节,它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消除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避免设备的损坏或者其它方面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从发生事故的反面教训去分析投入与效益关系,这就是安全投入和效益最好的辩证计算方法。

要确保安全投入费用及时到位,需要电力企业的管理者正确认识企业安全和效益的辩证关系,真正认识到安全才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从而在制度上、人员上、物力上和财力上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这样才能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6.结束语

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必须重视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生产“五要素”中: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的利器,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手段,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电力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五要素”管理,五管齐下才能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3篇 了解企业安全现状,抓好班组安全管理

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和质量的坚强后盾,也是员工生命安全的最基本的保障。如果缺少安全生产,三天小事故,五天大事故。不但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节奏就会被打破,这必定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并导致企业收益受到损害,但事故发生后真正的受害者还是自己。将给员工本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所以,安全工作永远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中。下面,我从以下几方面介绍我们班组的安全现状和安全管理。

一. 班组安全形势。

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岗位生产协力,队伍的组成来自五湖四海。班组共有成员11人。其中山东5人,河南3人,安徽2人,四川1人。受教育的文化程度也各有不同,其中大专1人,中专高中9人,初中1人。年龄最小的只有21岁。由于受教育年限,岗位技能,工作经验和安全意识与股份员工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宽厚板的设备和工艺技术是世界一流水平。我们所操作的行车也是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可控硅变频调速系统。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完全掌握它,各种设备和作业条件下的不安全因素还没有完全识别出来,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不能掉以轻心。

二. 执行铁的劳动纪律。

首先,从列队交接班的劳动纪律说起。刚开始时,每位员工对于排队交接班的做法还存在不理解的地方,认为我们不是部队,不需要太认真。通过实践证明,只有执行铁的劳动纪律,才有打赢胜仗的意志和信心。大家已认同了这种做法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个别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实行批评教育和考核相结合的教育方式。正确指引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错误。使大家知道,只有严格执行铁的劳动纪律,才能经受风雨的洗礼。

三. 提高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员工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生产的正常秩序,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也关系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组员对现场作业的危险源并不十分清楚。特别是变化中和潜在的危险源辨识不到位,安全工作责任心不强,标准化作业意识谈波。我作为一班之长,首先要以身作则,安全责任到位,做出表率。模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章守纪,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利用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现场巡检和副班等多种形势与员工沟通。加强对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跟踪。特别是变化中潜在的危险源的辨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各种危险源得以受控。使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所提升。

四. 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杜绝违章。

我们都是来自农村,又比较年轻。面临世界一流的设备和现代化的生产组织要求,无法快速适应现场环境变化。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要消除这一安全隐患就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大多数安全事故都与人的行为有关,所以安全工作必须从小事做起,但是安全工作又无小事。只有正确认识小事与大事的辨证关系。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彻底克服偷懒心里、侥幸心里、麻痹心里等。只有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杜绝一切违章行为,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第一,违章为零,事故为零“的目标。

五. 加强队伍稳定,构建和谐班组。

员工是安全工作的关键,要搞好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工作构成的主体是全员参与。关键在与长效机制的形成,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班组的安全学习不能流于形势,必须从各种已付出代价的险兆和事故中吸取教训。结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又针对性的找差距,求改进。安全工作不能只求罚,而忽视教育工作,必须给员工讲清道理,以及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让员工从心里接受教育或考核。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担负安全责任,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人有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的和谐班组。

第4篇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 注重七个结合

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门学问。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规”外,还必须把职工的政治工作、思想工作及电力用户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安全教育要与敬业教育相结合安全教育是供电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应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使职工在思想上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车间、班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时要理论联系实际,适时地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剖析一些因职工工作责任心差酿成的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正确引导职工处理好企业的安危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明白企业安全增效就是个人增收,企业盈亏就是个人得失,企业兴衰就是个人荣辱的道理;认清职工不敬业不尽责的危害。只有这样企业的安全工作才会“不用扬鞭自奋蹄”。

二、严格贯彻规程要与耐心疏导相结合企业严格贯彻安全规程和耐心细致疏导是企业抓安全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严格“贯规”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和措施,突出一个“刚”字,不打折扣,不讲客观,不讲价钱,不降标准,监督考核到位,用安全工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贯规”还要体现一个“柔”字,实行刚柔并举,把思想工作贯穿到安全工作的始终,做到严格“贯规”,把宣传工作、疏导工作做到前,使职工在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在行动上自觉遵守,充分认清严格“贯规”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保证个人安危的需要。

三、保设备安全运行要与保增供扩销相结合设备安全运行和增供扩销是供电企业两大重要考核指标。设备安全运行是保增供扩销的基础和前提,增供扩销是设备安全运行的效益表现形式,离开设备安全运行就谈不上增供扩销,只抓设备安全运行而不顾增供扩销也没有实际意义,二者是统一的。为保增供扩销,生产管理部门要摆正位置,打破常规,科学合理安排检修设备,改变过去零星的轮修为集中划片、多家同时检修,避免多线、多户、多点停电现象发生,尽量减少同时停电线路条次,减少客户停电累计总时间,减少昼间和高峰用电时段停电,力求把最大的时间空间留给营销部门多卖电,让客户多用电。多卖电,让客户多用电。为保设备安全运行,企业负责人和营销部门要尊重科学,按规办事,切忌一味追求经济指标,盲目蛮干,冒险行事,违规操作,带故障运行,顾此失彼。

四、企业安全供电要与客户安全用电相结合农电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对农村供电所实行一体化管理。但是,农民的安全意识淡薄,农电市场还潜藏着诸多不安全隐患。从农村发生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看,供电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承担了赔偿责任,且个别事故赔偿数额巨大,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供电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做到四个兼顾:兼顾安全供电与客户的安全用电,兼顾职工安全教育与农民安全用电宣传,兼顾供电设备改造与农民安全用电设施整治,兼顾供电职工技能培训与给农民传授安全用电知识,做到哪里有客户用电,哪里的客户就懂得安全用电常识。

五、安全工作要与思想工作相结合在供电企业,安全工作和思想工作应该同台唱戏,分工不分家,行政干部在抓安全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无情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情化,政工干部要积极协助行政干部做安全工作,竭力维护行政干部的管理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各个生产管理环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处罚违规行为要与表扬奖励相结合企业处罚违规行为是强化管理、规范安全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旨在达到教育违规责任人和引起广大职工的高度重视,避免类似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处罚违规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不分亲疏,一视同仁。切忌打板子不痛不痒,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但是,处罚违规要宽严适度,奖罚结合,达到教育责任人和调动职工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的目的。要重视宣扬先进典型,对那些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职工给予表扬奖励,特别是对受处罚职工的微小进步更要及时给予充分肯定,以卸下思想包袱,轻松投入工作,营造一个“违规酿事故可耻,安全生产光荣”的良好氛围。

七、安规技能竞赛要与文化娱乐相结合供电企业组织安全规程、规定等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往往习惯于采取书面传抄答题知识竞赛和分点组织技能比武。这种形式普遍缺乏娱乐性、趣味性。职工参与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都希望有个激动人心的场面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生产技术要与工会、团支部密切配合,把安规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与开展文化娱乐融会贯通。组织形式由过去的单一性转向综合性,分点式转向集中式,应付型转向竞争型,使职工在娱乐中学安规知识,学专业技术,培养进取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在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中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使企业领导和组织者在竞赛和娱乐活动中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

第5篇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们结合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及如何做好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1.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十会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分析,最近几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企业安全事故每年死亡人数15000人以上。形势严峻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职业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以上。以尘害为例,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约1万人。造成事故多发的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企业负责人依法安全生产经营的意识淡漠,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弛,工会的监督作用形同虚设,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而又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虽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很多企业又正处于改革,改制阶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制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对有关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人员裁减,安技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技人员流失严重。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认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拟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获救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在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为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从农村的环境一下子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殊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

(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对外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年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生产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赁,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现状和我国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的规定,设备、设施、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因此,国家应通过新闻、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站等各种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然后通过执法检查,抓好其各条款的落实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由企业“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规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各极领导干部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其工作效率。另外,对普通职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狠抓班组安全建设、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换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

我国应建立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帐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且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在安全生产中,生产设备及其体系的安全运转是十分重要的。在工伤事故中,因为设备本身不安全导致的工伤事故不在少数,应定期对设备的转动部分、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而劳动环境的好坏,是导致伤亡事故发生与否的因素之一,我国企业目前安全生产状况甚至影响了我国际形象。改善劳动条件,不但可以减少伤亡事故,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劳动者健康、舒适、愉悦地工作,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5)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构筑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许多工作,专业性和技术较强,需要由具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来完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转变思想,改变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安全检测、检验、培训教育、技术咨询与服务、评估、设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实现职工安全素质的普遍提高;通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通过技术咨询与服务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技术化。很多企业缺少具有知识和经验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希望能从社会上的有关中介机构中聘请到所需要的人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而有些企业配备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人员会造成经济不合理,可以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由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政府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或者企业安全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或诊断,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状况。

(6)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企业的安全工作要靠安全技术人员去做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其安全如何,对于危险源的控制如何,除了与企业主要负责直接相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首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近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人事部共同发文,开始在我国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无疑将对提高我国安全技术人员的素质起到巨大的作用。企业要积极组织安技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

随着全球经济迈向一体化,我国加入wto,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要自由地国际贸易,就应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与时俱进。因此,企业应在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在内的多方面开展与国际接轨的活动,如果我们不积极开展职业安会健康工作,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把职业安全健康和贸易挂钩,将会以我们的产品不符合安全生卫标准或以我们在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方面投入少为由设置障碍,形成贸易壁垒,从而使我们失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机会。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最能体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又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

(李继华 摹乾波 李星梅)

第6篇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范本

1、驾驶员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聘用考核记录、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违章事故记录、安全责任状等。

2、车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含车辆基本技术参数、二级维护、事故等情况)、行驶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车辆二级维护及维修记录、保险单等。

3、安全会议、学习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学习内容、参会人员签到等。

4、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整改情况等。

5、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职责:企业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的文件、各项管理制度及机构、人员安全工作职责等。

6、违章处理教育培训记录:对从业人员违章处理情况及教育培训记录等。

7、安全专项工作、活动材料: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春运、黄金周、安全生产月等工作方案、措施、检查总结等。

8、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季度、半年、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等。

9、事故记录报表:包括本企业各项行车事故的记录,责任认定及处理赔偿情况,事故快报、续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10、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包括国务院、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等。

第7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措施

目前,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与电网的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正处于要前进一步都较困难的局面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

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论管理对象、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管理对象的角度: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有限;只有强化了隐患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能有效。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由早期的事故后管理发展到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它不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与协调。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由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等手段,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提供电力,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如果供电中断,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造成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

②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

③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在依法保护设施、安全监督上措施不力,致使安全管理力度不够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专业知识欠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2、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4、不严格执行《安规》,经常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四、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措施

首先,要看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首先是一种企业能力,具有企业能力的属性,是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知识与技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由企业掌控的各类资源决定,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组合情况形成了不同的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它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增长。此外,企业能力作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与技能,知识与技能的难言属性使得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具有特异性和不可模仿性,这构成了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

其次,可具体通过增加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优化设备安全性能的能力、提高物料安全水平的能力、改善安全制度的能力、监测环境安全状况的能力5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安全系统效能的综合性能的改善。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竣工后,要组织验收,要确保竣工的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和电力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巩固和创新。

“清华大学生产企业董事长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作为清华北京院领导力长期生产管理研究和培训实践的结晶,融合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化知识和高效生产管理实践的专业化内容,为广大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企业高层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战略思考框架和极具实用性的操作工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

第8篇 某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思考

由于某供电企业职工队伍形成的因素,使某供电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专业水平低,责任心不强,同时由于企业的管理方法跟不上电力事业发展的需要,生产工具落后,生产技术陈旧,经济困难,安全管理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人员的工资待遇低,工作情绪欠佳。这使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在于“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切入点在“人”。在工作过程中要尊重职工、关爱职工、激励职工、在职工中要有诚信,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条件。要做好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安全工作,可通过下面三个方面做起:

1、团结一致互关爱上下沟通保安全

要做好某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到员工中去,关心员工的疾苦,与工人沟通,与工人一道分析企业目前困难的原因,展望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景。在工作中各级领导既要起到相应的企业主心骨作用,又要做到对事不一意孤行,都是自己说了算。要多听取员工的意见,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尊重他们的情感,让员工树立起企业主人翁的精神和责任感;要带动员工相互沟通,不要在困难面前互相抱怨、拆台、勾心斗角、见利忘义。要互相尊重、互帮互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相信领导一定能将企业带出困境。这样上下沟通,相互信任,必将促使安全生产向好的方面发展。

2、以人为本勤培育安全管理人性化

企业的工作重点在管理,管理的重点在人,只有抓住了“人”这个根本,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成效。

某供电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低,对电力系统知识的认识浅薄,电力作业单凭“师傅”教就的方法,固步自封,远离现代电力作业的要求。要带好这支队伍必须运用“人性化”管理,要使员工在工作中体会到既有制度,又有自由;既有要求,又有关爱;既有奉献,又有回报。让他们知道电力知识的渊博,唤醒他们的上进心,学会在工作中学习知识,用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在每次工作开工前要与工人一起围绕电力常识认真解读工作的知识点,编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按“安规”的要求认真讨论该项工作的工作票。这样可以将电力知识一点一滴地灌输给员工,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在工作中要“一丝不苟”按制定的方案进行,坚决消灭电力生产的“三大敌人”。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总结,让工人谈感想,以加深对电力知识的认识,纠正不正规的操作方法,提高自身的作业能力。每月要进行一次当月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工作票及操作票分析会,让工人互相交流,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对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差的给予帮助,找出原因,争取进步。企业每半年要对员工举办一次电力知识培训考核,对考核优秀者要给予嘉奖。管理人员要经常进入生产现场了解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规范的工艺加以更正,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性问题必须态度明确,绝不含糊的给予处理并及时通报。

3、制度订立可操作重奖轻罚保人心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严密的制度是安全生产可靠保证。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化,可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序进行。通过制度的考核,表彰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做到有情提醒,无情纠错,严厉教育,决不姑息。

某供电企业每年都认真制订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及生产单位月度安全考核方案等。但月度安全考核的内容未能细化,考核思想模糊,可操作内容少,奖励机制未能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事故处理未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要做好安全工作,供电局必须订立一套适合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者知道如何管理才尽职,被管理者自觉接受管理。结合电网、电站、设备等实物,按规范制订考核内容并将内容进行细化,独项考核并与奖金挂钩,要使工人知道如果没有做好某项工作,某处就有可能存在着安全隐患,同时自己也将丢掉该项的奖金。奖罚制度要明确清晰,奖罚内容要直接对应事项和个人,奖罚要重奖轻罚。重罚也许对责任意识淡薄者有一定震慑作用,但在实践中却是弊大于利。一方面罚的往往是骨干人员,因为做得越多,失误的可能性越大。处罚过重,容易在职工中形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何况目前工资低,工作回报率也少,在生产责任和分工不是十分明确的情况下躲着走。另一方面,对责任者的重罚不利于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造成当事者隐瞒事故,不利于事故处理原则的实施及事故的防范。应该对造成事故的情况加以分析,区别对待,对屡教不改,玩忽职守产生的事故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对一般的工作失误,特别是知识贫乏性产生的失误,应该在制度上采取措施,制定防范对策,重调查分析而轻处罚,以鼓励员工自觉负起企业的安全责任。

第9篇 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

第四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管理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 施工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四)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五)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七)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八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五)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职责:

(一)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五)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六)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七)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八)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一)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三)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四)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五)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六)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八)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九)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五)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六)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三)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四)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五)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六)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八)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九)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四)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五)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八)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九)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班组长职责:

(一)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三)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四)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五)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六)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七)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八)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九)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二)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三)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五)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十六条 施工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三)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四)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五)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六)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七)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九)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减少未遂事故,杜绝轻伤事故,努力实现各类灾害事故为零的目标。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职责。

第二十条 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组织好 “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站班会”(含前一天的班后小结会),做到“三查”、“三交”。

第二十二条 班(组)长每周应会同技术员、兼职安全员按“工序安全检查表”或“专业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第二十三条 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再开工。

第二十四条 使用的中小型机械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第二十五条 对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周期试验鉴定。个人防护用品应做到使用标准化。

第二十六条 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进设备、材料应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并码放整齐。施工场所每天应清理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七条 工具间应做到精心布置,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工具间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 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应认真考核,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奖罚严明,树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纪风气。3.13发生各类事故(包括记录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登记,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结合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新成果,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应认真做好记录,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每月二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周巡查制度。

第三十五条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

第三十七条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一)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对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二)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

(三)查隐患一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四)查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第三十八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停止施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领导。

第三十九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整改。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限期整改。

第四十条 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第四十一条 应定期组织 “安全性评价”自评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安全评价表”进行全面的综合诊断。

第四十二条 创造条件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通过安全管理的各种规定的执行,推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大考核力度,把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与安全管理成果、不出现考核事故与参加施工、管理人员的利益密切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公司安委会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都有权对违规、规章现象及时制止和提出考核的意见报公司办公室(必须有违规、违章的依据,否则不予采纳)。各级管理部门要带头遵守安全管理法规、决定、规程、制度。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项目部可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在不违背上级规定的条件下,实行分级考核,凡是本单位已经考核的项目,又没有发生要考核事故,公司不再重复考核。

第四十六条凡本办法中未涵盖的考核内容,在公司标准或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凡本办法中的考核内容,遇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公司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考核标准按本办法规定金额进行考核,大集体职工按本办法规定金额的50%进行考核,合同工、临时工按本办法规定金额的30%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中“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包括施工、修造、试验。

第五十条 各级领导人员、各部门除应履行本规范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如与国家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及上级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由集体企业资产平台负责解释。

第10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范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第11篇 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法律方法

一、法律方法的涵义和特点

一般地说,企业安全管理中的法律方法是指运用立法、司法和遵纪守法教育等手段,规范和监督企业及其职工的安全行为,以使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现。与其他管理方法相比,法律方法有以下特点。

1.严肃性

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一旦制定和颁布后,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可因人而异,滥加修改,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司法工作是严肃的行为,它必须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2.  规范性

安全生产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从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出发,用准确、严密、简洁的法律语言,明确规定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应该做而没有做或不应该做而做了,就要受到一定的惩罚。这样,安全生产法律就为企业和职工规定了安全行为准则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这种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在法学上叫做法律规范。安全管理中的法律方法就是利用这些法律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由此可见,规范性是法律方法的主要特点。

3.强制性

法律不仅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而且还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否则,法律就只能是一纸空文。国家法律一经颁布,就要用国家机器作为实施的保证,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应有的制裁。

安全生产中的法律方法,既然是以法律为手段,必然也要有同样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一方面表现为对违法犯罪者给予处罚和制裁,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对于人们安全行为的强制约束。

4.预防性

国家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事后对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应有的惩罚,更重要的还在于事前对人们起到指导和教育的作用,使人们自觉遵法、守法从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方法的这种指导性、教育性和预防性,具有普遍的意义,而且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不管他权力多大、地位多高,只要是不依法办事,不遵守法律规范,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法律方法运用的主要形式

1.  立法

立法,也即法的制定,主要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一般说,做好立法工作应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确立立法机构和立法权限。对此,各个国家由于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的不同各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此外,为了使各地、各部门能因地制宜地贯彻宪法和法律,宪法还赋予各地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等的权力。其次,必须严格确定立法程序,一般地说,立法要先后经过法律草案提出、对法律草案进行审议讨论、法律草案通过、法律的公布4个阶段。最后,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法律,实际上是由各种不同的法律组成的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为了使社会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必须要通过立法机关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2.  司法

司法,亦即执法,主要是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司法工作主要由国家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来担负。司法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司法制裁,强制执行法规,停止违法活动,恢复正常程序,达到维护法律尊严,教育人民的目的。司法制裁分为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两类。经济制裁包括强制执行付给违约金和罚款,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刑事制裁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因违反刑法而采取的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某一问题上争执不休,自身不能解决时,同意选定第三者(具有中立地位的机关)对争论的事项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一般带有终局性的裁决的过程。仲裁虽然是在国家司法权以外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形式,但它也要依法办事,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广义上说,仲裁具有司法的性质,从而也属法律方法的运用形式。

仲裁通常可以分3种类型:一是行政仲裁或称国家机关仲裁,其仲裁的内容主要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社会团体仲裁,其经常开展的业务是涉外经济仲裁;三是个人仲裁,主要进行个人之间纠纷的仲裁。各种不同类型的仲裁都要根据所担负的仲裁任务,制定严密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包括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员的产生及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所拥有的权限、仲裁审理方式、申诉人和被诉人及其他参加者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仲裁裁决的组成及其执行等内容。

仲裁既然区别于司法机关的审判,又区别于一般的民间调解,所以它具有依法解决那些不必一定由司法机关审判的纠纷案件的功能。实行仲裁制度,可以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同时又有利于纠纷的及时、妥善的解决,有利于促进争执双方的团结、和解,有利于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及时疏通。由于仲裁的上述特殊优越性,就决定了它应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常用的一种法律形式。

4.教育

对于法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是法律方法所采取的一种重要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遵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为此,它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的事前引导和预防的功能,而且还有利于及时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引进法律宣传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要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法律方法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法律方法的优缺点

法律方法的优点如下。

①法律方法适宜于处理某些共性的问题,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使企业安全管理者从大量日常管理事务堆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放在非程序性的、例外事件的处理上。

②法律规范的制定,使得权利与义务明确,赏罚分明,从而使得各个组织系统的安全管理能方便地有根有据地进行。

③法律方法的预防性及后果可预测性的特点,使得人们会自觉地遵纪守法,使得安全管理系统有一种自动调节的功能,不必经常进行大量的调解工作。

法律方法的缺点如下。

①缺乏灵活性和弹性,不便于处理特殊的问题和及时处理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②由于法律方法具有强制性,处理不好会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12篇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乡镇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第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领导负责”的制度,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还应有一名领导分管。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业卫生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和卫生”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区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

(二)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规、规章、标准;

(三)指导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负责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测、救护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审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工业卫生条件;

(六)制定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和办法;

(七)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培训;

(八)组织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检查,建立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九)推广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和审核先进企业评选中的安全、工业卫生指标。

第七条 企业的法定代表是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还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

第八条 企业应确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工业卫生监督员。企业的安全员、工业卫生监督员在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承包指标;

(三)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工作;

(四)制定并实施企业的安全和卫生防护的技术改造计划;做好劳动场所和生产设备的防护管理;易燃、易爆企业应普遍使用防爆器材;

(五)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检查、事故报告、教育、奖惩等规章制度;

(六)负责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技术改造经费的计划、使用及管理;

(七)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的竞赛活动;

(八)建立安全档案和健康档案。

第九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和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干部及技术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参照行业部门和国营企业有关规定解决好福利待遇。

第三章 管理网络

第十条 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县,管理到乡,工作到厂(矿)。

第十一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健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测、救护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工业(企业)办应根据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业卫生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十三条 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人人负责。

第四章 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引导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合理布局厂房,做好要害部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骨干企业和重点防火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制定防火措施和救护方案,建立防火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群众性的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商公安部门,参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组织条例》的规定,装备消防队伍。

第13篇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确保企业安全管理

供电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技术含量高、危险系数高。作为生产一线的职工,安全工作尤其重要,必须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将责任、目标、制度落实到班组,在班组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开好班前、班后会,搞好现场勘察,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票及作业指导书。严格“三制”(即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制度,规范工作现场管理,让每一位现场职工明白现场的危险点,停电路别、环境、停、带电区域,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及不安全因素,坚决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树立管理出安全的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提高素质,认真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认真执行上,将管理的重心放在基层班组,放在生产一线,认真落实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加强安全监督,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指导的贯彻执行。

以保电网、人身和设备安全作为工作重心。树立管理“零失误”、行为“零违章”、设备“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安全操作对抗赛,岗位安全操作技术大练兵,突发事故处置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训练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完善农电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上下联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等方面的状态分析,促进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电网安全管理,坚决把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不断研究电网运行规律和事故发生机理,构筑坚强的“三道防线”,健全电网事故应急机制,完善事故预案,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人身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国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严格执行《电力生产现场安全作业手册》,规范现场作业行为。

推行标准化作业,积极创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强化施工一线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外协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在生产一线,严格推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严格按照“三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施精准考核,加强消防工作和交通安全管理,搞好职工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加强设备管理,继续深化标准化线路建设,建立健全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估及评价体系,加强设备缺陷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性评价和技术监督,开展设备健康状况评价,完善群防群治护线机制。

坚持不断地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宣传和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教育让人入脑、入心、乐于接受,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方法,广开思路、创新形式。

采用多种方式,用宣传漫画以及短信、彩铃、电视、网络等媒体不断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图文并茂,寓意深刻,发送安全短信,如“以三铁反三违”、“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找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安全,你可以做到,你可以做的更好”等等,这样的短信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方式不占用时间,随时随地可以学习,而且保存在手机中时常翻翻看看,效果不错,从而促使人们安全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不断加强。

“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电力局安全文化的特色,深入坚定的开展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做斗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开展安全亲情教育,召开职工家属座谈会、联谊会,和家属交流谈心,让职工家属密切关心企业的安全生产,给家属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动员员工家属向其吹“枕边风”,使员工主动树立起我要安全的思想理念,让“一人安全,幸福全家”的理念时时激励员工安全生产搞好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的奖励机制,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上岗靠竞争,报酬靠技能”的激励机制,坚持培训、育人、用人和待遇相结合,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设立风险金制度,体现风险与责任共担,利益与风险并存,对安全管理重奖、重罚,组织安全工作表现突出者外出参观学习,设立安全长效奖励制度,对工作10年以上没出安全事故的员工及一线安全班长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培养激发员工确保自身无事故的积极性、自觉性。

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修养,重视职工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取得良好成效。邢台县电力局对安全工作从严管理、从长计议、从细节、从小事抓起。人人讲安全、保安全、立章建制、注重实效,安全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重视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在全体职工中开展我为安全生产“献一计”活动,通过汇总、分类、评比,选出最佳建议,采纳表彰,大力营造拓宽“学”、“摆”、“查”、“评”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修养水平,鼓励多读书多学习,举行安全主题演讲比赛和安全征文,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和工作面貌,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因为事故的成因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事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保持乐观向上开心的情绪,会使大家安全的工作,效率“增值”。截止2007年9月6日,实现安全生产5072天,安全生产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火灾事故,未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3%,农村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达到96.3%,供电可靠率达到99.65%,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促进了邢台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认定为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先进企业,被河北省电力公司评为先进集体,文明单位。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的生命线,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管理要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行电力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加大农电安全投入,多措并举,建长效机制,落实责任保安全,预防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和电网稳定破坏事故,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第14篇 国内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2010年我国建筑业完成产值95206亿元,同比增长10.3%。在建筑业持续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建筑业的安全发展,但建筑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当前我们必须综合、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多发的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也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广义的工程安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国内、国际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科技水平提高很快,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建筑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

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对企业的影响巨大,若有伤亡事故,则企业不仅仅在声誉上损失巨大,而且也会有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安全生产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个方面,首先,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投入不足,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认知度不足,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视不够。对于现在很多的建筑企业来说,安全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不高,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更重要的是成本、质量、进度中的进度指标,特别是对于一些政府工程,因为进度原因,安全管理被忽视,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其次,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管理方式粗放,责任主体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很多建设单位对承包企业把关不严,一些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现象比较普遍;还有的建设单位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

最后是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对于安全知识没有探索精神,安全管理人员不仅仅要拥有经验,而且要拥有探索精神,从安全的角度创新很多安全生产的技术。

对于建设单位出现的这些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得到所以建设单位的重视,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安全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单位首先应该认识安全是什么,认识安全管理,了解安全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仅会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且会损失企业的声誉以及利益。所以建设单位应该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于未然,让安全问题消失在萌芽中。企业也应该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建设单位不仅仅应该只重视进度,只讲求成本最低等等,企业应该在安全管理方面投入更多,完善安全部门的人员构架,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等等。

其次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管理方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职能不猛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要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再然后企业应该改善施工装备,提高生产安全性。生产设备的状况如何对安全生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加大投入,加强对生产设备的购置,维护和管理。长期以来,大部分建筑企业在安全投入方面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因陋就简的状况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保障设备的完好率是对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的中药保护。尤其是对特种和危险较大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设别和设施应该经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因此,企业不许指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进入到年度和中长期生产经营计划之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整体安全性。

再然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有些企业违章施工现象,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施工过程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决纠正企业违规违章施工现象,严肃查处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建筑施工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治理违章施工的企业。

最后,企业应该加强对安全官人人员的安全生产 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在建设单位中具有他的特殊性,若他们的素质不够高,那么我们的安全管理必定不发切实开展。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丰富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体系。另外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管理能力。由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这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所以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觉得了安全生产的效率。最后还要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安全管理的技术在国内还不是很成熟,还有很多领域需要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去探索,所以,加大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创新能力能够大大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

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企业应该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在建筑行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企业的利润主要是从管理方面获取,若一个企业的管理效率高,那么企业的利益就将最大化。而安全管理又是管理方面的重中之中,所以企业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提高对安全的认识,加大投入力度,加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现在的建设单位应该认真总结思考的。

第15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

说明

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 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 互感器

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 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 电力电容器

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 电缆

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 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 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 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 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 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 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 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 行为安全

2.1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 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企业安全安全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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