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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安全措施8篇

发布时间:2023-01-31 18:33:01 查看人数:76

十项安全措施

第1篇 建筑施工十项安全措施

①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

②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③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④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⑤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⑥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⑧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⑨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⑩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保护。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夜间加班作业人员面及通道必须有足够的照亮灯光。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设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安全通道要畅通整洁。

特别提示:施工班长必须提前一天报入场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隐瞒不报、漏报、进场多日才报,一经现场核对,每漏报1人罚款500~1000元,必须能加三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人证和一,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希望支持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3篇 建筑工程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淮“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在建筑工程的“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整。

安全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十二个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订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定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转岗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带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防护用品

一、安全帽

1.安全帽标识: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及许可证编号。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安全帽》的规定。

2.安全帽的结构:帽衬与帽壳连接必须牢固,帽衬不得紧贴帽壳,必须留有间隔:垂直间距为25~50mm,水平间距为5~20mm。

3.佩带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保持帽衬与帽壳之间的缓冲距离。

二、安全带

1.安全带标识:安全带的带体上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

2.安全带的结构:由腰带、背带、挂绳和金属配件组成。腰带不准连接加长,应由一整根制成,宽度40~50mm。挂绳直径不应小于13mm,绳长一般在1300mm~1600mm以内,架子工安全挂绳限定在1.5~2.0m。

3.佩带要求: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坠落时人体摆动碰撞;严禁低挂高用。严禁将绳子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严禁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体上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4.安全带寿命:安全带寿命一般为五年。使用两年后,按批量抽检,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不破断为合格。

三、安全网

1.安全网标识:产品名称、标准代号、规格、制造厂名,厂址、制造批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网一般由网体、边绳、系绳、试验绳组成。根据安装形式和使用目的,安全网可分为平网和立网二类。平网主要用于洞口和作业层的防护。平网的宽度不大于3m,网目的边长不大于0.8cm。平网通过做冲击试验确定安全网的优劣。安全网无试验绳,网应作废。立网采用密目网,密度不应低于800目/100cm2 ,最小高度不小于1.2m,环扣直径12mm以上,间距450mm以下。密目网通过做耐贯穿试验和冲击试验确定安全网的优劣,严禁密目网作为安全平网使用。

脚手架材料

1.钢管:采用有缝焊接钢管,直径φ48-51cm,厚3.0-3.5mm。严禁弯曲、锈蚀。

2.扣件:应有新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

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不得有脆裂,变形,滑丝。

3.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板两端用直径4mm的镀锌钢丝绑扎两道。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等不得使用。

落地式脚手架

1.要编写架子搭设方案,立杆基础要找平夯实,铺5cm厚木板或槽钢,铺木板时立杆要设钢底座,架子基础应设排水沟,剪刀撑与地面夹角45度-60度,高24m以下可间隔15m设一剪力撑,高架要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要搭接,搭接长度大于1m。作业层要满铺脚手板,立面挂密目网,脚手架与建筑物要有可靠的连墙件拉接,拉接头与主节点距离不大于30cm。

2.卸料平台应做专门设计,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平台周围设置护拦,脚手板平铺、绑牢,设标志限荷载。

3.上料斜道应搭设挡脚板、防滑条、人员上下应走专人脚手架通道。

4.禁止攀爬架杆上下,为建造钢筋砼构件,待砼达到设计所规定的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模板。

5.大模板的堆放应有固定的支架架,必须成对,面对面堆放,防止碰撞或大风刮倒。

6.大模板的拆除应注意模板的稳定性,防止碰撞,拆除的模板不应乱扔,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钢模板时,不准大面积撬料,防止伤人,不能有悬空模板。

8.绑扎钢筋应站在脚手架上,不应踩在钢筋上。

十不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方有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

专项施工方案

(一) 脚手架与卸料平台施工方案

1.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2.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落地式、悬挑式)。

3.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4. 门型脚手架施工方案(含高度超规范设计计算书)。

5.挂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6. 吊篮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含设计计算书)。

(二)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深超过5m,含支护结构设计书)。

(三)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含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土输送安全措施)。

(四)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五)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除方案

架体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

(六)外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与拆卸方案。

(七)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八)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方案。

'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是指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总配电箱内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欧姆,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居民居住区内夜间(22:00至5:00)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

1.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在高度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各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第4篇 建筑工程“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淮“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在建筑工程的“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整。

安全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十二个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订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定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转岗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带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防护用品

一、安全帽

1.安全帽标识: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及许可证编号。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安全帽》的规定。

2.安全帽的结构:帽衬与帽壳连接必须牢固,帽衬不得紧贴帽壳,必须留有间隔:垂直间距为25~50mm,水平间距为5~20mm。

3.佩带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保持帽衬与帽壳之间的缓冲距离。

二、安全带

1.安全带标识:安全带的带体上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

2.安全带的结构:由腰带、背带、挂绳和金属配件组成。腰带不准连接加长,应由一整根制成,宽度40~50mm。挂绳直径不应小于13mm,绳长一般在1300mm~1600mm以内,架子工安全挂绳限定在1.5~2.0m。

3.佩带要求: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坠落时人体摆动碰撞;严禁低挂高用。严禁将绳子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严禁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体上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4.安全带寿命:安全带寿命一般为五年。使用两年后,按批量抽检,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不破断为合格。

三、安全网

1.安全网标识:产品名称、标准代号、规格、制造厂名,厂址、制造批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网一般由网体、边绳、系绳、试验绳组成。根据安装形式和使用目的,安全网可分为平网和立网二类。平网主要用于洞口和作业层的防护。平网的宽度不大于3m,网目的边长不大于0.8cm。平网通过做冲击试验确定安全网的优劣。安全网无试验绳,网应作废。立网采用密目网,密度不应低于800目/100cm2 ,最小高度不小于1.2m,环扣直径12mm以上,间距450mm以下。密目网通过做耐贯穿试验和冲击试验确定安全网的优劣,严禁密目网作为安全平网使用。

脚手架材料

1.钢管:采用有缝焊接钢管,直径φ48-51cm,厚3.0-3.5mm。严禁弯曲、锈蚀。

2.扣件:应有新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

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不得有脆裂,变形,滑丝。

3.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板两端用直径4mm的镀锌钢丝绑扎两道。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等不得使用。

落地式脚手架

1.要编写架子搭设方案,立杆基础要找平夯实,铺5cm厚木板或槽钢,铺木板时立杆要设钢底座,架子基础应设排水沟,剪刀撑与地面夹角45度-60度,高24m以下可间隔15m设一剪力撑,高架要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要搭接,搭接长度大于1m。作业层要满铺脚手板,立面挂密目网,脚手架与建筑物要有可靠的连墙件拉接,拉接头与主节点距离不大于30cm。

2.卸料平台应做专门设计,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平台周围设置护拦,脚手板平铺、绑牢,设标志限荷载。

3.上料斜道应搭设挡脚板、防滑条、人员上下应走专人脚手架通道。

4.禁止攀爬架杆上下,为建造钢筋砼构件,待砼达到设计所规定的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模板。

5.大模板的堆放应有固定的支架架,必须成对,面对面堆放,防止碰撞或大风刮倒。

6.大模板的拆除应注意模板的稳定性,防止碰撞,拆除的模板不应乱扔,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钢模板时,不准大面积撬料,防止伤人,不能有悬空模板。

8.绑扎钢筋应站在脚手架上,不应踩在钢筋上。

十不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方有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

专项施工方案

(一) 脚手架与卸料平台施工方案

1.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2.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落地式、悬挑式)。

3.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4. 门型脚手架施工方案(含高度超规范设计计算书)。

5.挂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6. 吊篮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含设计计算书)。

(二)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深超过5m,含支护结构设计书)。

(三)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含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土输送安全措施)。

(四)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五)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除方案

架体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

(六)外用施工升降机安装与拆卸方案。

(七)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八)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方案。

'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是指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总配电箱内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欧姆,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居民居住区内夜间(22:00至5:00)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

1.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在高度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各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第5篇 建筑施工“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淮“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在建筑工程的“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整。

第6篇 建筑施工的十项安全措施

①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

②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③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④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⑤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⑥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⑧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⑨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⑩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保护。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夜间加班作业人员面及通道必须有足够的照亮灯光。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设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安全通道要畅通整洁。

特别提示:施工班长必须提前一天报入场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隐瞒不报、漏报、进场多日才报,一经现场核对,每漏报1人罚款500~1000元,必须能加三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人证和一,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希望支持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8篇 安全生产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2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接零、接地必须可靠。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的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技术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色警示灯。

十项安全措施8篇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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