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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3-01-31 21:24:13 查看人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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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措施

第1篇 高支模板施工一般危险源识别安全措施

1、一般危险源识别

1)模板变形、断裂;

2)扣件爆裂、滑脱;

3)钢管强度或刚度不足造成弯曲变形过大或局部失稳;

4)个别顶托伸出钢管顶部超长;

5)个别钢管立杆采用搭接或立杆支撑底部悬空;

6)水平拉杆步距过大,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不设或少设等。

2、预防措施

1)根据专项方案采用新模板、楞木、牵杆、立杆间距按设计要求布设。

2)钢管扣件先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水平、竖向剪刀撑、扫地杆按设计要求设置,不得不设、少设或加大尺寸设置。

4)立杆采用对接、错开布设,不得采用搭接,上下端顶紧。

第2篇 建筑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人员从事生产活动的场所。建筑施工现场的情况,不仅极为复杂,而且不断变化,给安全施工带来不少困难。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是: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施工现场应建立一定专职安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要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等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栅栏、围墙,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有门卫以及“五牌一图”。如在街道、民房附近施工时,需搭设临时的防护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的沟、坑、陡坎要有围栏、标志灯和警告牌。

5.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火源都要有专人负责。配电房不准闲人进入。设备不得乱动。废物、废水应按规定堆放、排放。

6.保证现场平整,道路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7.施工现场要设消防设施,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8.现场要认真执行安全值日制,值日人员应尽职尽责,监督检查现场所有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项安全要求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淮“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在建筑工程的“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整。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布设,并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临时用电的高、低压线路都应符合线路架设规定。如不能保证与建筑物所规定的安全距离时,高压线路严禁架设并不准跨越建筑物;低压可使用橡皮电缆。

3.建筑工地上用电不允许用裸线架设低压线路,应以绝缘线架设在坚固的电杆上,并用瓷瓶分开。

4.凡容易被碰触到的带电设备,如安装在地面的落地式临时用电变压器等,四周均应设围栏,并向外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5.临时照明的各分支线,应单独设控制开关,选择适当保险丝;临时线路用毕后,应立即拆除,不准留有带电的线头。

6.在闪电、雷雨天气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得登杆作业。

7.临时用变电压器三相四线制的中线线必须三点并联接至接地网上。即:过电压保护接地;安全接地;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准大于4欧姆。接地线与接地极连接时,严禁用铜丝绕在铁管或地极上,而要用机制螺丝焊接在地极上,然后用螺母压紧,接触面要刮清洁,以减少接地电阻。

8.临时用电的机电设备,接地线深度必须不小于1.5~2.5米,并禁止跨越接地。

9.防雷接地装置、安全接地装置应按接地和接地装置的规定执行。安全接地装置与带电部分空间距离不应少于5米。

10.停电修理线路和电器设备时,必须做到下列几点:将高压开关拉下,并挂上“禁止送电,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经试验确认无电后再进行接地短路;接地后再三相短路,工作完毕后,先除去三相短路的导线,再除去接地线。

11.照明线路送电时必须先试送几次,试送时间不能过长,以免线路上有人接触而发生事故。

12.移动式电机及电气设备,应使用橡皮电缆,并接零保护,配有绝缘手把,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13.汽油库、油漆库、氧气库或有爆炸气体的车间,以及木材厂等都应按防火、防爆规程安装电气,并配备防火防爆密闭式开关和铁制配电箱。

管道安装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主要有:

1.在挖掘管沟时,应按土方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2.管道试压特别是大直径气压试验和高压、超高压试压,应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管道吹扫,特别是大直径管道和高温、高压、低温、易燃、有毒等管道的吹扫,应编制专门吹扫方案,并指定有经验人员进行。在吹扫、冲洗管道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内介质冲击,产生水锤、气锤。

4.对地下管道进行修理时,应对输送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气体进行分析。如超过允许量,应采取抽风等措施,并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操作,操作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5.参加冷冻管道系统充氨试车人员应配置防毒面具、手套等必要劳保用具,大型冷冻站充氨试车,应配置足够的消防用具和救护人员值班。

6.直接从事化铅、灌铅及用铅液退火人员为防止吸入铅蒸气引起中毒,应采用抽风排毒技术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毒口罩。

7.当管道及附件结冻时,一般不能采用明火烘烤方法;对于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品管道,绝对禁止明火烘烤,只能用蒸汽或热水冲洗、解冻。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需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以免电源先被车辗物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占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4、所有移动电具,有应具有二级漏电保护,电线无破损, 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各类电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除插头。

6、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何木块。

7、煨玩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烘干,以防爆炸,灌沙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8、在高梯、脚手架上装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的牢固性。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板掀,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9、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架设挡土板,放知道塔。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m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火坑需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11、补充交底内容:

第3篇 高支模板施工一般危险源识别及安全措施

1、一般危险源识别

1)模板变形、断裂;

2)扣件爆裂、滑脱;

3)钢管强度或刚度不足造成弯曲变形过大或局部失稳;

4)个别顶托伸出钢管顶部超长;

5)个别钢管立杆采用搭接或立杆支撑底部悬空;

6)水平拉杆步距过大,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不设或少设等。

2、预防措施

1)根据专项方案采用新模板、楞木、牵杆、立杆间距按设计要求布设。

2)钢管扣件先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水平、竖向剪刀撑、扫地杆按设计要求设置,不得不设、少设或加大尺寸设置。

4)立杆采用对接、错开布设,不得采用搭接,上下端顶紧。

第4篇 电业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1、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3、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合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临时遮拦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临时遮拦应高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4、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门口、通道、楼梯合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一面阻碍通行。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癌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由灰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5、、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狭窄地方的照明,应光亮充足。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应设有事故照明。

此外,还应在工作地点备用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

6、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使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7、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8、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50℃。

9、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0、各生产场所应有逃生路线的标示。

11、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准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禁止女工作人员穿裙子。辫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1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正确佩带安全帽。

13、运行和检修人员巡检过程中,身体不得碰及转动部件,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4、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5、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应挂上安全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16、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檫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17、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18、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检查孔、防爆门、安全门以及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场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19、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

(4)湿手不准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电工修理时不得改动电源开关和安全保护装置。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8)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应保持与不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大于下表的规定。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0.70
20、351.00
63(66)、1101.50
2203.00
3304.00
5005.00

(9)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20、一般工具使用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机具。

(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和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3)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整。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赤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6)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准正对其他机器、设备。

(7)安装砂轮片时,砂轮片与两测板之间应加柔软的垫片,禁止猛击螺帽。

(8)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者不准使用,其工作转速应与砂轮机地转速相符。

(9)砂轮机应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地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超过3mm;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

(10)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地三分之一时应更换。

21、电气工具和用具

(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2)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3)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4)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戴绝缘外壳的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的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5)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应十分牢固。

22、使用手持行灯应注意下列事项:

(1)手持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包、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隔离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包、燃烧室及凝汽器等金属容器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宜使用三线插头。

23、电动的工具、机具应接地或接零良好。

24、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25、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宜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6、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应进行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也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测量、检查。

27、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28、空气压缩机

(1)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启、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调节器及储气罐等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验。

(2)禁止用汽油或没有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3)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进风阀前,应事先通知作业地点的有关人员。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且禁止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29、潜水泵

(1)潜水泵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且应符合要求:

1)外壳不得有裂缝、破损;

2)保护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3)电源线应完整无损;

4)电源插头应完整无损;

5)电源开关动作应正常、灵活;

6)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

7)转动部分应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8)电气保护装置应良好;

9)校对电源的相位,通电检查空载运转,防止反转。

(2)潜水泵工作时,泵的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30、风动工具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载工作时脱落,禁止将带有工作部件的风动工具对准人。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风动工具的软管应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4)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应将梯子固定牢固。

第5篇 项目工程一般施工安全措施

工程项目一般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进出建筑物内的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钢管扣件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1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台风暴雨后,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6)施工机械安全:塔吊、客货电梯、砼输送泵、电焊机械等施工机械,使用极为频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7)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安全,模板支撑必须经计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都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虽然高度并不高,但也要注意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间距、步距搭设,还要重视与建筑物的拉结,并且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随时拉结。

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人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种繁多,况且业主分包工程将穿插进行,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劳累过度而发生工伤事故。

9)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协调业主分包工程间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有关专业工长、专职安全交底,传达至各有关施工操作人员。

10)基础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1)现场布置排水明或暗沟,排水通畅,并确保地面积水及雨水不侵蚀基坑。进出口洞口周边及车道处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2)挖土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损坏桩身。

(3)坑内的临时用电,应经专门设计,均采用绝缘电缆,所有电缆均由保护管穿过,并架空布置,线路的走向,应确保不受施工影响与破坏。

(4)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昼夜24小时须有专人值班,以防万一,做好应急预防一切物资、机具、人力准备。

(5)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6)建筑四周基坑外用钢管扣件成高度900mm的拦杆,坑边要设置红色安全指示灯。

(7)待建筑建筑物范围内不堆土或杂物不得随便堆放。

(8)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11)装饰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a)安排流水施工必须科学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

b)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操作人员之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至少应做到不同时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两人同时作业。

c)室内的脚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室内脚手架不能因为临时作用或高度不高而马虎,搭设必须符合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须防止倾倒等事故。

d)预埋洞、孔,楼梯边、阳台边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坠落事故。

e)外墙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对外挂吊篮、吊索等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安装时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遇大风时不得施工,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随时掌握操作面的工作状况。

第6篇 电业作业一般安全措施要求

1、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3、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合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临时遮拦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临时遮拦应高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4、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门口、通道、楼梯合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一面阻碍通行。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癌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由灰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5、、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狭窄地方的照明,应光亮充足。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应设有事故照明。

此外,还应在工作地点备用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

6、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使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7、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8、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50℃。

9、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0、各生产场所应有逃生路线的标示。

11、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准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禁止女工作人员穿裙子。辫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1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正确佩带安全帽。

13、运行和检修人员巡检过程中,身体不得碰及转动部件,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4、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5、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应挂上安全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16、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檫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17、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18、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检查孔、防爆门、安全门以及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场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19、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

(4)湿手不准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电工修理时不得改动电源开关和安全保护装置。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8)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应保持与不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大于下表的规定。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0

20、35

1.00

63(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9)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20、一般工具使用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机具。

(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和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3)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整。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赤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6)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准正对其他机器、设备。

(7)安装砂轮片时,砂轮片与两测板之间应加柔软的垫片,禁止猛击螺帽。

(8)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者不准使用,其工作转速应与砂轮机地转速相符。

(9)砂轮机应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地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超过3mm;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

(10)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地三分之一时应更换。

21、电气工具和用具

(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2)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3)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4)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戴绝缘外壳的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的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5)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应十分牢固。

22、使用手持行灯应注意下列事项:

(1)手持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包、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隔离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包、燃烧室及凝汽器等金属容器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宜使用三线插头。

23、电动的工具、机具应接地或接零良好。

24、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25、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宜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6、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应进行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也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测量、检查。

27、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28、空气压缩机

(1)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启、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调节器及储气罐等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验。

(2)禁止用汽油或没有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3)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进风阀前,应事先通知作业地点的有关人员。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且禁止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29、潜水泵

(1)潜水泵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且应符合要求:

1)外壳不得有裂缝、破损;

2)保护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3)电源线应完整无损;

4)电源插头应完整无损;

5)电源开关动作应正常、灵活;

6)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

7)转动部分应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8)电气保护装置应良好;

9)校对电源的相位,通电检查空载运转,防止反转。

(2)潜水泵工作时,泵的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30、风动工具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载工作时脱落,禁止将带有工作部件的风动工具对准人。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风动工具的软管应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4)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应将梯子固定牢固。

第7篇 井下电气设备的一般检修安全措施

说明:

1)井下变(配)电所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的规定,

2)本安全措施仅适用于机电队井下各采区变(配)电所一般性检查、维修。

1、检查试验维修各变电所设备必须由井下电工进行,井下维修电工应熟悉变电所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并能够分析产生故障的原因,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能够独立工作,独立解决问题,新学员、无独立工作的人员、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变(配)电所进行作业。

2、在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试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0条至491条的有关规定。

3、井下值班、流动电钳工必须穿绝缘鞋、带瓦斯便携仪和高低压检电笔,绝缘鞋要按期进行校验,高低压检电笔要正确使用;工作服要扎紧袖口、扣好衣扣。

4、严禁带电检修、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5、检修前,对所用的仪器仪表、绝缘用具、材料等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完好、合格,否则不得使用。

6、检修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高压设备要做到:

1)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7、检查、检修机电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装设短接地线的顺序,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拉警戒绳,并派专人看管。

8、验电时,必须使用与被测电压相符合的合格的验电笔。

9、装短接地线的顺序: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短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与地连接良好。

10、从事电器工作严禁单独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操作高压线路或电器设备时,必须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1、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和装设短路地线,设专人进行站岗。

12、送电工作要有专人联系,专人送电,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盲目送电、约时送电或电话送电。

13、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门上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14、检修电机、变压器吊机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

15、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16、起吊和搬运超过50kg的设备、材料或设备零部件时必须使用起重工具。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拉葫芦、三脚架、起重梁、卡子、绳套、锁具、起重锚杆(索)滑轮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7、变电所、配电点或巷道检修电气设备或电缆时,如果现场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操作或检修。

18、变电所搬迁变压器要先确认停电,验电、放电,断开供电高防开关隔离手车,方可拆卸高低压侧电缆进行搬迁,在进出变电所时移变要与其他设备保持0.5m以上间隙,人力拖运要使用滚杠,移变两侧不得有人逗留,要服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19、检修高防开关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工作票审批制度,检修负荷侧要拉出隔离手车,检修电源侧要断开变电所总开关和联络开关,并拉出隔离手车,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派专人站岗后,方可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进行检修;检修变电所总开关时要自上一级变电所进行停电,并派专人站岗,检修联络开关时,要同时断开各相关段总开关。

20、检修变电所或配电点低压开关,要先断开其供电变压器的高防开关,对低压开关和电缆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方可进行检修。

21、在检修有危及他人安全的电气设备时,要对用电单位下停送电书面通知,并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时间,在检修相关联的不同变电所电器设备时,要执行工作票制度,专人联系停送电。

22、设备或材料的更换和起吊

(1)50kg以上物件要使用起重工具吊运,严禁人力运输。

(2)设备起吊要使用起重工具,起吊前应详细检查起重工具。

(3)起重工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严禁超载起重。

(4)起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维修工专人指挥,起重物下严禁站人,被吊物链子拴扣应牢固可靠、重心平稳,严禁用人平衡起吊物件。

(5)起吊物件时,应先将吊绳逐渐涨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是否平衡,链子拴扣是否松动、生根是否牢固、器械有无异响,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起吊,重新处理后再进行起吊。

(6)使用葫芦起吊时,首先应检查吊梁或三撑的高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双手应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7)利用小绞车起吊时,应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时,不能用撬棍别住钢丝绳导向,可利用导向轮导向,起吊前应先点动开车,使钢丝绳涨紧后检查钢丝绳受力方向是否正确,各部件若无异常后方可开车起吊。不允许在运转过程中一手推制动手把,一手调整钢丝绳,如需调整,应使钢丝绳松弛后再进行调整。

(8)机电设备严禁带电搬迁或吊运,严禁损坏设备。

(9)参加起吊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10)使用起吊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起重吊装作业规定: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

23、严禁在电气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水源、气源、油源等,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24、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三)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25、修理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蓄能器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

26、电气设备停送电严格执行停电时先停开关,后停隔离刀闸;送电时先送隔离刀闸,后送开关的顺序,严禁带负荷合分刀闸。

27、临电检修要根据带电体的电压等级,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带电体附近拉警戒绳,设专人监护。

28、检修、摇测高压电缆或高压设备或电机,要使用2500v摇表,摇测后要立即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要先接接地端,再接导线端;摇测低压电缆或设备时要使用1000v摇表。在检修、摇测带电子插件的电气设备时,要先拔掉插件后,在检修摇测。

29、检修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时要流不断、压不开。

30、制作高低压电缆头,要严格执行各种标准,屏蔽电缆要清干净屏蔽层后压接;交联电缆要制作热缩头(并编制专门烧焊措施),电缆接头地线要压接处理良好,接线室接线要美观合理,高压接线盒要安装局部接地极。

32、临架空线检修或作业,要对工作区段架空线(或直流电源)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设专人站岗后,方可作业。

33、大巷作业,要在所有进入工作区段的通道前后50m设专人站岗,防止来往车辆伤人、毁物。

34、变电所接地线、接地极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5、严禁带电更换照明灯具或其它小电设备。

36、高低压开关闭锁要保持设备带电时打不开,设备检修时送不上电。

37、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第8篇 高支模板工程一般危险源识别及安全措施

1、一般危险源识别

1)模板变形、断裂;

2)扣件爆裂、滑脱;

3)钢管强度或刚度不足造成弯曲变形过大或局部失稳;

4)个别顶托伸出钢管顶部超长;

5)个别钢管立杆采用搭接或立杆支撑底部悬空;

6)水平拉杆步距过大,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不设或少设等。

2、预防措施

1)根据专项方案采用新模板、楞木、牵杆、立杆间距按设计要求布设。

2)钢管扣件先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水平、竖向剪刀撑、扫地杆按设计要求设置,不得不设、少设或加大尺寸设置。

4)立杆采用对接、错开布设,不得采用搭接,上下端顶紧。

第9篇 井下电气设备一般检修安全措施

说明:

1)井下变(配)电所电气设备检修、维修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的规定,

2)本安全措施仅适用于机电队井下各采区变(配)电所一般性检查、维修。

1、检查试验维修各变电所设备必须由井下电工进行,井下维修电工应熟悉变电所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并能够分析产生故障的原因,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能够独立工作,独立解决问题,新学员、无独立工作的人员、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变(配)电所进行作业。

2、在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试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0条至491条的有关规定。

3、井下值班、流动电钳工必须穿绝缘鞋、带瓦斯便携仪和高低压检电笔,绝缘鞋要按期进行校验,高低压检电笔要正确使用;工作服要扎紧袖口、扣好衣扣。

4、严禁带电检修、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5、检修前,对所用的仪器仪表、绝缘用具、材料等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完好、合格,否则不得使用。

6、检修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高压设备要做到:

1)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7、检查、检修机电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装设短接地线的顺序,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拉警戒绳,并派专人看管。

8、验电时,必须使用与被测电压相符合的合格的验电笔。

9、装短接地线的顺序: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短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与地连接良好。

10、从事电器工作严禁单独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操作高压线路或电器设备时,必须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1、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和装设短路地线,设专人进行站岗。

12、送电工作要有专人联系,专人送电,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盲目送电、约时送电或电话送电。

13、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门上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14、检修电机、变压器吊机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

15、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16、起吊和搬运超过50kg的设备、材料或设备零部件时必须使用起重工具。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拉葫芦、三脚架、起重梁、卡子、绳套、锁具、起重锚杆(索)滑轮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7、变电所、配电点或巷道检修电气设备或电缆时,如果现场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操作或检修。

18、变电所搬迁变压器要先确认停电,验电、放电,断开供电高防开关隔离手车,方可拆卸高低压侧电缆进行搬迁,在进出变电所时移变要与其他设备保持0.5m以上间隙,人力拖运要使用滚杠,移变两侧不得有人逗留,要服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19、检修高防开关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工作票审批制度,检修负荷侧要拉出隔离手车,检修电源侧要断开变电所总开关和联络开关,并拉出隔离手车,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派专人站岗后,方可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进行检修;检修变电所总开关时要自上一级变电所进行停电,并派专人站岗,检修联络开关时,要同时断开各相关段总开关。

20、检修变电所或配电点低压开关,要先断开其供电变压器的高防开关,对低压开关和电缆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方可进行检修。

21、在检修有危及他人安全的电气设备时,要对用电单位下停送电书面通知,并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时间,在检修相关联的不同变电所电器设备时,要执行工作票制度,专人联系停送电。

22、设备或材料的更换和起吊

(1)50kg以上物件要使用起重工具吊运,严禁人力运输。

(2)设备起吊要使用起重工具,起吊前应详细检查起重工具。

(3)起重工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严禁超载起重。

(4)起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维修工专人指挥,起重物下严禁站人,被吊物链子拴扣应牢固可靠、重心平稳,严禁用人平衡起吊物件。

(5)起吊物件时,应先将吊绳逐渐涨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是否平衡,链子拴扣是否松动、生根是否牢固、器械有无异响,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起吊,重新处理后再进行起吊。

(6)使用葫芦起吊时,首先应检查吊梁或三撑的高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双手应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7)利用小绞车起吊时,应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时,不能用撬棍别住钢丝绳导向,可利用导向轮导向,起吊前应先点动开车,使钢丝绳涨紧后检查钢丝绳受力方向是否正确,各部件若无异常后方可开车起吊。不允许在运转过程中一手推制动手把,一手调整钢丝绳,如需调整,应使钢丝绳松弛后再进行调整。

(8)机电设备严禁带电搬迁或吊运,严禁损坏设备。

(9)参加起吊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10)使用起吊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起重吊装作业规定: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

23、严禁在电气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水源、气源、油源等,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24、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三)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25、修理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蓄能器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

26、电气设备停送电严格执行停电时先停开关,后停隔离刀闸;送电时先送隔离刀闸,后送开关的顺序,严禁带负荷合分刀闸。

27、临电检修要根据带电体的电压等级,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带电体附近拉警戒绳,设专人监护。

28、检修、摇测高压电缆或高压设备或电机,要使用2500v摇表,摇测后要立即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要先接接地端,再接导线端;摇测低压电缆或设备时要使用1000v摇表。在检修、摇测带电子插件的电气设备时,要先拔掉插件后,在检修摇测。

29、检修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时要流不断、压不开。

30、制作高低压电缆头,要严格执行各种标准,屏蔽电缆要清干净屏蔽层后压接;交联电缆要制作热缩头(并编制专门烧焊措施),电缆接头地线要压接处理良好,接线室接线要美观合理,高压接线盒要安装局部接地极。

32、临架空线检修或作业,要对工作区段架空线(或直流电源)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设专人站岗后,方可作业。

33、大巷作业,要在所有进入工作区段的通道前后50m设专人站岗,防止来往车辆伤人、毁物。

34、变电所接地线、接地极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5、严禁带电更换照明灯具或其它小电设备。

36、高低压开关闭锁要保持设备带电时打不开,设备检修时送不上电。

37、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第10篇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人员从事生产活动的场所。建筑施工现场的情况,不仅极为复杂,而且不断变化,给安全施工带来不少困难。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是: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施工现场应建立一定专职安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要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等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栅栏、围墙,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有门卫以及“五牌一图”。如在街道、民房附近施工时,需搭设临时的防护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的沟、坑、陡坎要有围栏、标志灯和警告牌。

5.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火源都要有专人负责。配电房不准闲人进入。设备不得乱动。废物、废水应按规定堆放、排放。

6.保证现场平整,道路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7.施工现场要设消防设施,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8.现场要认真执行安全值日制,值日人员应尽职尽责,监督检查现场所有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11篇 建筑工程一般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钢管扣件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l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4.遇有台风暴雨后,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各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5.施工机械安全:塔吊、砼输送泵、电焊机械等施工机械,使用极为频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6.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安全,模板支撑必须经计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都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要注意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间距、步距搭设,还要重视与建筑物的拉结,并且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随时拉结。

7.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人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种繁多,况且业主指定确定的分包工程将穿插进行,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劳累过度而发生工伤事故。

8.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协调业主指定、确认的分包工程间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有关专业工长、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传达至各有关施工操作人员。

9.现场布置排水明或暗沟,排水通畅。进出口洞口周边及车道处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10.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昼夜24小时须有专人值班,以防万一,做好应急预防一切物资、机具、人力准备。

11.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12.在建筑建筑物范围内不堆土或杂物不得随便堆放。

13.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14.装饰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1)安排流水施工必须科学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任务种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

(2)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操作人员之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至少应做到不同时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两人同时作业。

(3)室内的脚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室内脚手架不能因为临时作用或高度不高而马虎,搭设必须符合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须防止倾倒等事故。

(4)预埋洞、孔,楼梯边、阳台边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坠落事故。

第12篇 工程项目一般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进出建筑物内的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钢管扣件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1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台风暴雨后,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6)施工机械安全:塔吊、客货电梯、砼输送泵、电焊机械等施工机械,使用极为频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7)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安全,模板支撑必须经计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都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虽然高度并不高,但也要注意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间距、步距搭设,还要重视与建筑物的拉结,并且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随时拉结。

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人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种繁多,况且业主分包工程将穿插进行,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劳累过度而发生工伤事故。

9)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协调业主分包工程间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有关专业工长、专职安全交底,传达至各有关施工操作人员。

10)基础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1)现场布置排水明或暗沟,排水通畅,并确保地面积水及雨水不侵蚀基坑。进出口洞口周边及车道处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2)挖土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损坏桩身。

(3)坑内的临时用电,应经专门设计,均采用绝缘电缆,所有电缆均由保护管穿过,并架空布置,线路的走向,应确保不受施工影响与破坏。

(4)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昼夜24小时须有专人值班,以防万一,做好应急预防一切物资、机具、人力准备。

(5)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6)建筑四周基坑外用钢管扣件成高度900mm的拦杆,坑边要设置红色安全指示灯。

(7)待建筑建筑物范围内不堆土或杂物不得随便堆放。

(8)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11)装饰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a)安排流水施工必须科学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

b)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操作人员之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至少应做到不同时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两人同时作业。

c)室内的脚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室内脚手架不能因为临时作用或高度不高而马虎,搭设必须符合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须防止倾倒等事故。

d)预埋洞、孔,楼梯边、阳台边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坠落事故。

e)外墙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对外挂吊篮、吊索等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安装时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遇大风时不得施工,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随时掌握操作面的工作状况。

第13篇 高支模板工程一般危险源识别安全措施

1、一般危险源识别

1)模板变形、断裂;

2)扣件爆裂、滑脱;

3)钢管强度或刚度不足造成弯曲变形过大或局部失稳;

4)个别顶托伸出钢管顶部超长;

5)个别钢管立杆采用搭接或立杆支撑底部悬空;

6)水平拉杆步距过大,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不设或少设等。

2、预防措施

1)根据专项方案采用新模板、楞木、牵杆、立杆间距按设计要求布设。

2)钢管扣件先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水平、竖向剪刀撑、扫地杆按设计要求设置,不得不设、少设或加大尺寸设置。

4)立杆采用对接、错开布设,不得采用搭接,上下端顶紧。

第14篇 隧洞施工一般地质条件安全措施

一、开挖

(一)危险源:塌方(坍塌、掉块)、爆炸(炸药、雷管、残眼)、触电、钻孔台架倒塌、钻孔台架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二)控制要点

1、钻眼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平整好碴面,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施钻作业。

(3)检查有无瞎炮: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台架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6)防止机械伤人:开始钻眼前,要把地上的弃渣清理干净,正平地面,把风枪的支架防止稳妥,防止风枪倾倒伤人。

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不符合要求应修理或更换。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钻速由慢到快。同时在钻眼过程中要仔细监听钻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检查修理。

钻孔时钻头应适当压紧在岩石上,保持均衡压力,严禁用人的身体推压助力,以免断钎伤人,钻机下严禁站人。

2、装药

(1)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的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加工爆破器材必须试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药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其它物件倾倒被砸,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在清除炮眼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防止引爆,防止被吹起的石屑伤人。

(3)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治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装药: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装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屑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药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装药区30m以外的地方。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3、起爆

(1)隧道爆破作业 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a、独头巷道撤离不少于200m;

b、相邻的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100m;

c、相邻的平行巷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d、单线上半段面撤离不少于300m;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段面撤离不少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孔深3-5m)时,撤离不少于500m。

(2)点火起爆必须使用专用点火器具或器材。火花起爆必须使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等明火点炮。

4、瞎跑的安全处理

(1)起爆结束,排烟一定时间后,然后全面搜索、清理现场,对未起爆的炸药进行全部线路搜寻,如有瞎炮立即做好标识,通知爆破安全监督人员。

(2)发现瞎炮存在,应指派原装药爆破工专人处理,必要的人员协助。其它工作一律停止,人员、设备撤离现场。

(3)严禁从未起爆的炮眼中拉扯导火索或炸药雷管,严禁用铁钩、铁丝、钢筋或其它刚性物件掏取炸药雷管,应向孔里放一支新的起爆药包重新引爆。如果感到危险,可以用水冲出炸药雷管。

(4)在所有瞎炮未重新起爆前,未经受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瞎炮处理现场,瞎炮处理区不允许进行任何工作。

(5)只有在爆破监督员已经调查并确认掌子面没有瞎炮,方能发出全部解除信号。

5、贯通安全

当在同一隧道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单位必须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两个工作面距离接近预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有负责人决定另一端停止掘进,将人员和设备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禁止人员入内,直至全面贯通。

二、出渣

危险源:塌方(坍塌、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一)控制要点

1、装渣前和装渣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渣。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装渣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车厢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渣时发现渣堆中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杀紧车闸,开亮警灯且支垫好铁靴。

6、非机动车辆下坡时严禁溜放,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加止轮器;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时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接近或通过风门、道岔、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置安全标志。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渣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凡是执行运输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包括尾气排烟达标,严禁带故障出车。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11、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渣混装。

12、人车要各行其道,所有进出隧洞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准与机械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13、行车速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最大行车速度(km/h)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驶

10

20

20

会车

5

10

10

14、卸渣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渣,不得随意倾倒。弃渣场边缘应加高或设置挡车墩。卸渣时,渣场边坡不得有人员工作,防止弃渣溜塌伤人。车辆卸渣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三、支护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突泥、涌水)、危石、设备触电、高压风管爆管、机械伤人、高处坠落、台架的稳定性、乙炔氧气的爆炸、电气焊引起的火灾、运输车辆的安全。

(二)控制要点

1、支护前应检查确认掌子面、拱顶、边帮的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拱顶清理危石时,要有专职安全员在旁边观察拱顶的状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机械撤离。

2、作业时检查作业台架安放稳定,喷锚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四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挂安全网,配置登高扶梯,梯子要稳定地固定在平台上,不得晃动,梯子上部必须伸出登着点要大于1.0m,不允许攀登杆件上下。

3、高压风、水、输料管必须经常由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4、检查是否漏电,如电焊机、喷浆机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连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台架上的供电线路要保证不漏电,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台架上的小型工具要放入工具箱,防止坠落伤人。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装运残料要捆绑牢固。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循除渣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8、必须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量测和观测,如发现支护结构有起皮、开裂、掉块等现象,应立即对支护结构进行加固补强。

四、衬砌

(一)危险源:台架坠落、坠物、防水板着火、砼输送管爆管、爆模、漏电、运输车辆的安全。

(二)控制要点

1、衬砌台车、作业台架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的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2m。跳板、底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进行防滑处理。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脚手板要搭接满销,不准有探头。

2、太假严禁超载堆放物品,工作台上、跳板上和脚手架上严禁乱堆乱放,应在台架上挂牌标明重量,防止超载堆放物品,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3、所有明火源必须与防水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引燃防水板。钢筋焊接设备必须的隔离防护板供电线路必须与防水板保持一定距离。

4、所有通过衬砌台车的供电线路必须有绝缘措施,电焊机、振捣器、输送泵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台车、台架上的供电线路要保证不漏电,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砼输送泵用前应连接好管路,对管道进行检查并试压,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管路是否松动脱落,并设法躲避,防止爆管伤人。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装运残料要捆绑牢固。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循出渣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8、在衬砌混凝土灌注时,所有支撑必须按设计要求支撑好,两侧灌注速度和混凝土面上升高度要对称,灌注时随时检查支撑的稳定,防止由支撑体系或衬砌台车偏压造成的爆模。

第15篇 一般施工和维护安全措施

<一>器材搬运

搬运笨重器材时,如电杆、电缆、钢绞线等,应使用吊装机械,避免人抬、肩扛或长时间在地上滚动。吊装时,吊装人员听从统一指挥,无关人员禁入现场,吊车臂下或附近严禁站人。

装在车上运输的电杆、电缆、钢绞线等必须拴牢,并加以顶撑,使其在车上不能滚动。电杆、电缆盘上严禁坐人。

使用电缆拖车运输电缆时,车上应设信号标志,车速不宜过快。

<二>工地现场标志

在下列地点工作,必须设立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或警示牌,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

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跨越马路架线需要车辆暂时通行处。

行人或车辆有可能陷入地沟、杆坑、拉线洞等处。

⑤架空电缆接头处。

⑥已经揭开的人孔处。

在铁路、桥梁附近,不得使用信号标志,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

◆<三>挖沟、打洞立杆

①在市区挖沟或打洞立杆时,应先了解挖沟或打洞立杆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备,如有以上地下设备,应在挖到40cm后,用铁铲往下挖掘,切勿使用钢钎或铁镐硬挖。

②靠近房屋或围墙墙根打洞时,应注意房屋和墙壁的坚固程度,如有倒塌危险时,应在房屋和墙壁上装设撑住等加固措施。

③在土质松软地区挖沟或挖坑有倒塌危险时,沟或坑的深度在1米以上时,必须加护木板支撑,沟的两侧要留30cm宽的走道。

④立杆时,附近不准行人站立,以免电杆突然倒下,发生危险。

⑤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工作。

◆<四>线路拆除

①拆除线路前应先检查杆根。发现杆根强度不够时,应临时设置支撑装置,以免因拆除线条而发生倒杆事故。

②拆除线条时,在终端杆上应由最下层外边逐渐剪向中间,不得一次将一边线条全部剪断

③对中间杆线条,应将全部扎线拆开,拆至最后几条时,必须注意电杆本身有无变化,严禁逐杆剪断线条。

④跨越供电线路、公路、街道、河流、铁路的线条,应将其跨越部分先拆除。

⑤剪断线条时,应先与有关杆上人员联系,提醒有关人员注意。

◆<五>砍伐树木

①砍伐树木以前(除非树木已危及通信畅通的特殊情况),应与有关主管部门或树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②整树的砍伐应由主管部门解决。

③砍伐导线上面的树枝时,应先将树枝用绳子拉住,以免树落下砸坏设备。

④沿街伐树时,必须在树木两侧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可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以免发生危险。

⑤风力五级以上时,不许进行砍树工作。

⑥遇树上有蜂窝或毒蛇等有害人体的动物时,砍伐树木前采取有效措施,如天亮前烧窝或打药等。

一般安全措施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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