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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重点安全措施5篇

发布时间:2023-02-10 19:27:12 查看人数:50

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第1篇 火电安装现场防人身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通用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该项工作,并定期接受身体复查。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牢固可靠的盖板或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

二、防高处坠落人身事故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登高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为中心的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不得擅自拆卸安全围栏。

三、防物体打击人身事故

高处作业下方应设置围栏或遮栏,不准人员通行和逗留,并悬挂警告牌。在高处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以防落物伤人。传递工具应使用工具袋且不得上下抛掷。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防起重伤害人身事故

大型起重机械必须要有安全准用证。起重吊装前,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起吊过程中严禁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下方逗留或通过。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严禁降低起重臂。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五、防机械伤害人身事故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报警、保险、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各式机械应有现场操作规程,并应挂在操作人员容易观看的地方,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机械的转动部分,如轴端、齿轮、靠背轮、砂轮机,冲、剪、压、切设备的旋转传动部位,必须装有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在操作转动机械设备时,严禁用手扶持加工件或戴手套操作。转动和传动机械等检修必须要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并采取防止机械转动、移动的可靠措施。

六、防人身触电事故

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严禁私拉乱接。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动设备。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严禁串联接地。地线及零线的连接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严禁将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锅炉燃烧室内工作照明采用220v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七、防止脚手架垮塌人身事故

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移动式脚手架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绑牢,并将其滚动部分固定住;悬挂式钢管吊架在搭设过程中,立杆的上下两端还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得少于20cm;在通道及扶梯处的脚手架横杆不得阻碍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结构,禁止用木桶、木箱、砖及其它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拆除脚手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八、防人身灼烫、窒息、中毒事故

涉及接触明火、易燃、易爆、带电设备、高温作业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要穿着纯棉工作服,不准穿着尼龙、化纤、棉化纤混纺的工作服。焊工作业时必须戴防护面罩,上衣不准束在裤子里。凡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均应设除尘、通风或净化装置。严禁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锅炉试运行时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已充酸、充碱的系统,不得再紧固连接件和密封件。对性质不明的药品严禁用口尝或鼻嗅的方法进行鉴别。进入容器、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必须采取防止蒸汽或疏水在检修期间排入工作地点的可靠措施。

九、防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仓库内。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物品应密封存放。不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储存于同一个仓库。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并可靠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每次焊接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充氢设备运行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

十、防机组试运行人身事故

试运行区域应设栏杆,挂警告牌。试运行前必须确认燃烧室、空气预热器、烟道、风道、电气除尘器以及其他容器内的人员已全部撤出。试运行中及试运后的设备检修均应办理工作票。试运行时对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不得在栏杆、防护罩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坐立或行走。严禁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

第2篇 变电站邻近带电体作业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作业前要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对于复杂和风险度高的工作项目要组织现场勘察,制定施工方案;交代设备停电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时,要指明设备双重编号和安全距离的具体数值;工作负责人要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前先点名,全过程录音,并逐一签名。

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专责监护人要明确监护对象和监护范围,且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失去监护单人作业;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

三、作业区域要实行封闭隔离

室内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应在工作地点两侧和对面运行设备设置遮栏,室外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必须全封闭隔离,变电站改扩建必须实行全封闭硬质隔离;二次系统作业应设置红布幔区分运行设备。作业中严禁擅自移动和跨越遮栏。

四、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要正确完备

设备区入口应正确设置限高、限速标志,超高、超宽车辆确需进入设备区,应设专人监护和引导;作业现场悬挂的标示牌应正确、醒目、齐全、规范。

五、搬用工器具和材料要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梯子、管子等长物要放倒搬运,禁止单人搬运;严禁肩扛铁锹、扫帚等硬质、轻型长物;带电设备区禁止使用金属梯;装拆梯子、脚手架等要做好防倾倒和误碰带电设备的措施。

六、接触停电设备前要可靠接地

接地线两端均应连接牢固,防止意外脱落;作业点有感应电危害时,应加装临时接地线;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

七、拆接设备引线及收放线缆要防止弹摆或滑落

需要拆接设备引线时,必须用牵引绳拴牢;收放线缆、软管等严禁抖动或猛力拖拽;在半高层、架空过道等带电设备上方作业,要做好防止线缆、软管滑落(脱)措施。

八、施工机械在带电设备区作业要可靠接地,并设专人监护

吊车、斗臂车、金属升降平台、绞磨等施工机械要可靠接地;作业前要设置限高、限位标志;作业过程中,专责监护人要重点监护施工机械抬升高度和旋转方向,确保斗、臂及起吊物品与邻近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九、在运行设备构架、底座等部位作业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未停电设备构架、底座进行电焊、喷漆作业要用绝缘隔板有效隔离,防止烟雾、油漆造成短路;设备构架、底座防腐及取油样等作业,人体任何部位及工具均不得超过设备金属法兰高度,且应使用绝缘架梯,并设专人监护;变压器散热器水冲洗宜停电进行。

十、户内高压配电装置要完善隔离防护措施

室内配电装置非封闭母线交叉部分、跨越人行通道的母线桥应装设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隔离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

第3篇 防止配电作业触电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作业前要编制具体的危险点预控措施

要针对作业现场反送电、安全距离不够、误停漏停带电设备等可能引起触电的危险因素,编制具体的防范措施。较为复杂或较大风险的作业要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票要明确工作范围、应停电设备、保留带电部位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严禁无票、搭票工作。

二、作业现场要规范、可靠装设接地线

临时接地桩深度不得小于0.6米;设备检修范围内无法接地时,可适当扩大停电范围;作业现场杆塔下部无法接地时可利用杆塔基础接地引下线作为接地点。严禁缠绕接地和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

三、进入现场前要认真做好“三交三查”

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对所有工作班成员现场交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检查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两穿一戴、现场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签字确认手续。严禁未经许可进入作业现场。

四、作业时要严格执行现场专人监护措施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始终在作业现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对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非电气人员或外单位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设备管理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监护。严禁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

五、配电台架上作业要严格控制工作范围

作业前要核查作业人员的可能活动范围,根据需要申请停电范围。作业过程中工作监护人注意观察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并随时提醒保持安全距离;如发现安全距离不满足作业需要时应终止作业,待调整停电范围满足要求后方可继续作业。严禁超出接地线保护范围作业。

六、线路作业要严防误登或误碰带电设备

设备双重编号不正确应在工作地段挂设临时标识。作业人员登杆前要认真核对双重编号。临近、交叉跨越、平行带电线路的作业,每基杆应设专人监护。放、撤、紧线工作时,如平行或交叉带电的高、低压线路,应采取防止导线误碰带电设备的控制措施。严禁在有同杆架设的10千伏及以下线路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七、电缆作业要在接触电缆前对地完全放电

作业前仔细核对电缆运行状态,停电、验电、充分放电前,不得接触电缆。截除电缆工作前应确认故障电缆已停电并经验电、放电后,用有绝缘柄的接地铁钉钉入电缆芯,方可工作。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垫上。严禁在不能准确判断电缆运行状态而盲目作业。

八、带电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带电断接引线,作业前要核查现场作业条件,确认作业线路所挂负荷全部断开;作业时要与断开点保持4米以上距离。配电绝缘隔离带电作业人员进入设备区域前要检查绝缘遮蔽效果,并规范使用绝缘手套等用具。低压带电作业要做好隔离和个人防护。严禁无证人员从事10千伏带电作业。

九、低压作业要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低压线路停电操作后应锁好配电柜,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停电工作线路和设备上可能来电的低压回路均设置短路和接地保护,对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还应核查电源。导线拖放、拖拽时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用绳索等控制导线弹跳、甩摆。严禁约时停送电和不可靠装设接地线工作。

十、中低压作业要核查反送电源防范措施

作业前对照自备电源或双电源用户档案核查工作线路反送电源及技防措施情况。双电源配电设备要设置醒目的反送电警示标志。低压双电源用户要装设双投刀闸(开关),防止用户乱接线或使用没有双投刀闸闭锁上网的小型自备发电机从低压侧反送电。严禁用户擅自变更电源接线。

第4篇 防止电气恶性误操作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电气设备标志标识准确完备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合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等。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操作人员每年应考试合格并经运行管理单位以正式文件批准公布。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需重新考试合格。实习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三、防误装置维护管理到位

高压电气设备远方和就地操作必须安装功能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装置的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等同主设备,停用时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锁具失灵后实行挂牌运行管理,先隔离,后操作。

四、发令、受令准确清晰

倒闸操作应由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令,发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受令人应复诵无误,双方都要启动录音并作好记录。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五、操作票填写规范正确

操作票应按照操作指令由操作人员填写,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根据逐项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应采用双重序号,若为非连续序号时,倒闸操作项目之间要空一格,并用明显记号标识。

六、严格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

倒闸操作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与操作票相符并打“√”。特别重要复杂操作,由熟练值班人员操作,由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七、操作中认真进行检查核对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刀闸前检查相连断路器应在断开位置;操作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设备上应无接地线和遗留物,接地刀闸三相确已分开,安全工器具室内的接地线数量与实际相符;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不允许擅自更改操作票。

八、严格解锁钥匙管理及使用批准程序

防误装置解锁工具应单独封存管理,装置失灵需要解锁操作时,应由设备所属单位的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站长或操巡队长)现场核实无误,报工区(中心)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变电站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九、检修设备应可靠验电接地

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对检修设备进行三相短路接地。间接验电,至少应有两种及以上指示同时发生对应变化。临时接地桩必须纳入防误装置程序管理。

十、调度员认真核对安全措施

同一停电系统有多张工作票工作时,调度员必须确认“停电检修申请票”所批准的停电范围全部操作完毕,安全措施布置完备后,才能下达许可开工指令,必须在所有工作票报终结后方可下令送电。逐项指令票涉及多个操作单位时,调度员要严格按顺序下达操作任务,必须得到对方操作完毕的汇报后,才能进行下一项操作。

第5篇 线路邻近带电体和交叉跨越作业现场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现场勘察要明确掌握作业危险点

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对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组织现场勘察,做好记录。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配合停电线路的安全措施要齐全、完备

停电检修的线路与另一回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不能保证安全距离时,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所有配合停电线路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书面申请,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实施停电、验电、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三、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要严格执行现场“三交待”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四、作业前认真核对线路双重名称和识别标记

同杆塔多回线路作业人员登杆前应手持对应线路识别标记,核对线路双重名称、色标、识别标记无误后方可工作。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塔都应设专人监护。线路多点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应将每个工作小组送达具体作业地点。

五、邻近带电体作业时要有效控制作业人员工作行为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保持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得限制作业人员肢体活动的方式来满足安全距离。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六、线路有感应电时要可靠装设个人保安线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七、施工机具及起重机械邻近带电体作业时要可靠接地

施工机具、起重机械应可靠接地,放置平衡牢固。工作时与带电体的距离要符合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安全距离的规定。起重臂及吊件下必须划定安全区,地面应设专责监护人。

八、带电杆塔上传递物件要保证安全距离并防止电击

在带电杆塔上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绝缘无极绳,保持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九、交叉档内调整及架设导地线要防止滑跑或摆动

在交叉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线工作时,应设专责监护人,当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时,要采用压线滑轮、控制绳等措施防止导线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在带电线路上方对停电线路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需加设导、地线脱落或滑跑的后备保护,并严格控制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满足规程规定。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得进行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

十、线路交叉跨越时要规范跨越架的搭设和使用

跨越架的搭、拆应专人监护,要根据所跨越线路电压等级确保跨越架与被跨越物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其强度满足要求,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条重点安全措施5篇

防止电气恶性误操作十条重点安全措施,一、电气设备标志标识准确完备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合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等。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操作人员具备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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