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某某煤矿防治矿井火灾安全措施 第2篇某某煤矿井下排水安全措施 第3篇某某煤矿夏季检修施工安全措施 第4篇某某煤矿液压支架运输安装安全措施 第5篇某某煤矿下放运输安装钢梁安全措施 第6篇某某煤矿特殊情况下爆破安全措施
第1篇 某某煤矿井下排水安全措施
我矿属联合试运行矿井,目前处于试运行期间,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日常入井排水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由机电班负责编排水人员排班表并负责收集排水信息的整理和统计,排水情况在每日早上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二、入井排水人员在入井前,要先检查通风系统,在通风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入井。
三、入井排水人员必须学习《井下排水安全保障措施》、必须熟知水泵工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四、入进前严禁喝酒,发现有情绪者、精神状态不佳者不准入井。
五、入井排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入井前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毛巾、自救器、矿灯,戴好矿帽。
七、入井后要时刻检查瓦斯、顶板支护情况,并对“风进泵房”线路的顶板支护情况和瓦斯浓度进行认真记录,若有异常及时报告调度室进行处理。
施工措施:
1、先检查工作地点5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低于1%方可进行排水工作。
2、目前矿井没有采掘工作,矿井涌水量每天约为360吨,1台d46型水泵每小时约为40吨,每天排9—10小时,可以满足现有排水量。
3、排水前需检查开关触点是否正常、水泵各连接部分是否有松动现象,如有异常应立即停电检修,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4、启动水泵要按顺序启动,先启动供水泵、1—2分钟后开主水泵,开启后检查上水情况是否正常。
5、水泵排水时,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6、排水期间,严禁脱岗、串岗和去风速低的地方取暖。
7、水泵运行正常后检查管路是否有漏水现象,若有漏水现象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排水完毕后,先关闭阀门,后切断电源。注意将水管内的余水放回水仓,预防结冰。
9、认真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0、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022年放假期间的供电及排水安全措施
为确保春节放假期间的供电及排水安全,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地面配电所配电工及电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回路停电必须启用回路供电,若双回路均无电,要立即开启柴油发电机确保主通风机正常运转。
2、井下中央配电所及采区配电所停送电时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3、机电工区负责对进上下正常运转的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检查一遍,确保安全可靠。所有不使用的绞车必须将钢丝绳缠到筒上,不运行的设备全部停电闭锁。
4、抽风机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确保矿井的正常通风。
5、井下各排水地点要有充足的备用水泵。留勤人员负责对井下各地点进行排水,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2次。
6、锅炉房要保持24小时正常运转,确保宿舍正常供暖。
机电班
2022年1月20日
第2篇 某某煤矿夏季检修施工安全措施
1、总则
1.1概述
为切实加强2009年夏季检修施工保护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结合车间施工特点,根据夏季施工方案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2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_____夏季检修。
2、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组织机构
成立检修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其峰
副组长:丛景
成员:车间主任、技术员、各个班组长及工人组成
2.1.2职责:
2.1.2.1组长:在夏季检修期间,调配一切资源,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1.2.2副组长:在夏季检修期间,保障系统的协调,调度,保持现场忙而不乱,井然有序。
2.1.2.3组员职责
——组员必须按hse的有关规定要求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上岗前应掌握本岗的操作规程、了解自己作业成绩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措施;
——上班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对事故引患、不安全、危害健康的因素及时向班组及安全部门汇报;
——积极参加消防、急救等演习及其他活动和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对强令冒险、野蛮作业,有碍hse要求的指令,有拒绝上岗权,并向上一级管理者报告。
3 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安全措施
在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如果作业人员没有能够充分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在工作中产生某种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杜绝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检修的基本保障。在此,对以下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1 溶剂油介质检修作业
3.1.1 作业风险
泄漏的溶剂油、液化气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肢体、衣物、工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3.1.2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把溶剂油、液化气排净、置换、冲洗,分析合格,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
(3)低洼处检修,场地内不得有积聚的油品,以防作业时滑倒伤人。
(4)作业时,根据具体情况戴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胶鞋等相应的特殊劳保用品。
(5)接触到溶剂油的肢体、衣物、工具等应及时清洗;若有不适,应及时治疗。
(6)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2高处检修作业
3.2.1 作业风险
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
3.2.2 安全措施
(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
(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避免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生产办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
(6)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经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当生产系统 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3 动火检修作业
3.3.1作业风险
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 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3.3.2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2)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生产办的意见。
(4)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
(6)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产生事故。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2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8)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9)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10)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4密闭空间检修作业
3.4.1作业风险
密闭空间内存在有缺氧、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等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发生燃烧、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3.4.2安全措施
(1)联系工艺人员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有效隔离与有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2)密闭空间经排放、隔离(加盲板)、清洗、置换、通风,取样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办理《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作业前,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安全带、安全绳、不超过 24v的安全电压照明、防触电(漏电)保护器以及配备通讯工具。
(4)容器口处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准私自离开岗位。监护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选择好安全监护人员的位置;监护过程中,要经常联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断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必须注意自身保护。
(5)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第一次进入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必须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生产办的意见;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实行轮班制,按时换班,及时撤至外面休息。
(6)密闭空间移去盖板后,必须设置路障、围栏、照明灯等,以免发生事故。
(7)进入密闭空间检修时,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
(8)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电焊线必须绝缘很好。次日继续工作前,还必须进行气体毒性缺氧试验,以防中毒缺氧窒息。
(9)进人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在线分析,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离。
(10)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5 电气检修作业
3.5.1 作业风险
电气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电击危险、电弧危害或因线路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事故等,使人体遭受电击、电弧引起烧伤、电弧引起爆炸冲击受伤等伤害。此外,电气事故还可能引发火灾、爆作以及造成装置停电等危险。
3.5.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运行人员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在开关箱上或总闸上挂上醒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志牌。
(2)所有在带电设备上或其近旁工作的均需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运行人员的意见。
(4)电气作业只能由持证合格人员完成,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进行,其中1人进行监护。
(5)电气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有资格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启动报警信号;作业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危险的区域;不得进行其他的工作任务。
(6)使用电缆必须经过绝缘检测,确保其绝缘效果;
(7)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箱体必须做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8)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设施;
(9)移动用电设施必须首先切断电源,遵循停工步骤;
(10)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带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11)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12)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3)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4)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用人字梯子时拉绳必须牢固;
(1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16)高空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工作,两人以上工作时必须配合好。送电、停电必须相呼应,严禁没配合好就合闸送电;
(18)低压架空带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专用绝缘工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不得穿越未采取绝缘措施的导线之间;
(19)在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20)对于维修中易产生静电的过程或系统,应该进行静电危害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以预防静电危害。
(21)金属梯子、椅、凳等均不能在电气作业场合下使用。
(22)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后应清除积水后方可作业。
4 现场急救措施
4.1化学灼伤现场急救处理:
皮肤或粘膜沾染或溅入化学物质,造成局部或全身损害往往需要一定的作用时间,时间越短,损害越轻,采取自救或互救的方法进行现场急救,决不要等待医生来现场或转送医院再作处理,以免延误时间,影响治疗效果,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迅速使伤者脱离致伤源,去除受污染的衣物;
立即就近使用洗眼液冲洗污染物。防止污染物对皮肤、粘膜的损伤,或经皮肤、粘膜的吸收而发生中毒;
遇化学物质溅入眼睛里,应立即使用大量的洗眼液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睛,冲洗时,必须睁开眼睛,并不断转动眼球,直至污染物全部被冲洗干净为止;
经水彻底冲洗后,必要时可适当用中和剂中和污染物,如酸灼伤可用3-5%小苏打溶液中和创面残留的酸,碱灼伤可用硼酸水大量冲洗,但中和的时间不宜过长,然后再用清水冲洗中和剂;
再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4.2烧伤现场急救处理:
迅速去除烧伤源;
去除燃烧或热液浸湿的衣服,必要时应剪开衣服;
静卧,保持呼吸畅通。若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止痛、止血,防止休克;
保护创面,防止污染和再损伤。
转送途中注意防暑,尽量减少颠簸。
4.3触电现场急救处理
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
在无法关闭或切断电源时,可用干燥绝缘的棍棒、绳、带、厚衣服等设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勿直接与触电者接触;
防止高处触电发生摔伤等其他意外伤伤害,防止跨步电压电击伤者和救护者;
现场紧急救护:伤者平卧,迅速清除口腔和呼吸道内异物,解松衣扣,保持呼吸道畅通。若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在送医院途中,必须不间断
4.4外伤现场急救处理
迅速使伤者脱离致伤源,如肢体被卷入机器,应立即停止机器转动,将肢体小心移出,必要时应立即拆卸机器,移出受伤肢体;
如有大出血,应立即进行止血,可针对不同的部位,进行暂时压迫止血,防止引发失血休克;
如有骨折,应尽量避免搬动,防止骨头的断端刺伤周围的内脏、血管、神经、肌肉等组织,加重伤情。有条件,可用夹板固定受伤部位,如无夹板,可用铁条、树枝、木板、木棍等现场制作简易夹板;
如有钢筋、铁条等较粗大物体扎入体内,不能轻易拔除,防止引发大出血、气胸等,应立即送医院,由医生取出;
积极防治休克,尽量减少搬动,保持呼吸道畅通。如遇发生休克或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积极进行抗休克及人工呼吸、胸外挤压等抢救措施;
若伤者疼痛剧烈,应给予镇静、止痛药物;
伤口处理以防止再污染为原则,进行初步处理之后,用消毒敷料或清洁布料进行包扎;
在进行以上处理后,如伤情严重,应及时转送医院。在送医院途中,要不间断进行抢救,密切观察受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创口等情况,并注意伤员的保暖,尽量减少颠簸。
第3篇 某某煤矿防治矿井火灾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 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准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
(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胶套软电缆。
(3)井下向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胶套铜芯电缆。
5、电缆悬挂
(1)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定;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松弛度: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且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电压等级相同的电缆悬挂在同一侧。
6、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作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胶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其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电压在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何地点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 ,并且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导电阻值,不得超过l 。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埋设在水仓中,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多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线。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7)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地面电气设备按相关规程应设置完善的防雷、防静电的保护装置,采用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防直击雷,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电侵入波(感应雷击),全矿井地面应设置完善的主接地网,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应接地,并与主接地网连接,以有效防止因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二、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该矿采面运输巷、主斜井采用的是矿用阻燃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安装和运行应满足以下规定:
1、矿井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主要巷道和井筒均安装有专用电缆供照明使用。
3、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在皮带打滑、卸载煤堆、皮带跑偏时,能自动停止运行。
4、在驱动滚筒和从动滚筒的下风侧约10~15m处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和沿输送机每隔一定距离设自动洒水装置。若传感器检测到带式输送机着火产生的高温或烟雾,则会自动打开喷水阀门,向胶带自动洒水灭火。
5、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应安装下列装置和设施:
1)输送机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安装护栏,防治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
3)为防止输送机荷重反转,安装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6、为使带式输送机超载保护电器设备,加液力偶合器保护,液力偶合器传动介质必须使用阻燃性液体。
7、本设计严禁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由于清扫带式输送机另一侧的浮煤,需在需要的地方设跨越输送机的过桥。
8、带式输送机传动采用减速机传动,启动采用变频启动。
三、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预防火灾的一般规定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吸烟;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成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上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作用电炉;
(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9)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配备干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2、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位置、井架,井口房、消防材料库、井口防火门等处,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
1)井口房内设有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严禁将各种烟火带入井下,避免火灾发生。
2)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井口20 m范围内严禁明火,禁止电焊、气焊等作业。
3)如果生产过程中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要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在前后各10m范围内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巷内,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应配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设施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证明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lh,发现异状,立即通知处理;
(6)煤层中未砌碹或未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炉灰场、坑木场、消防材料库和井口房还应配备相应的
3、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进入井下的电力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在进入井下处应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2)进入井下的各种架空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是好集中接地;
3)井下出来的架空排水管,在井口处采取可靠的接地:
4)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入井处采取可靠接地;
5)在矿井的高压母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
4、防止放炮引起井下火灾的安全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部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的药必须一次起爆止,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连接时必须用胶布包扎,严禁出现明接头。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装药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严禁装药、放炮。
(13)抽放孔、防突考察孔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必须用粘土炮泥充填。
5、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地点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及安全员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方案措施编制工作。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若局部通风机处于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反之,若局部通风机为关闭状态,也不得随意打开局部通风机)。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气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7、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辅助平硐的轨道(加装2组绝缘道夹板)、风井瓦斯管路、主井架空电缆金属外皮均应在井口附近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10欧姆。通信电缆在入井处装带熔断器的分线合。
四、消防设施
各地面建筑物及机房、库房、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配电点及其附近的巷道等地点,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水管、沙箱、灭火器、在井底车场内设井下消防器材硐室,配备灭火器材。地面矸石场设置消防水管,在地面设消防器材库、配备灭火器、砂等。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若后期井下设置爆炸材料库时,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l0m时,必须安装防雷电设备。
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选择: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了解矿井已有完善、可靠的供水系统,其可以满足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其水源来自距矿井工业场地约2km处泉水点。其水质未受污染,水质较好。
2、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该矿在矿井供水水源点附近建有两个供水池,两个供水水池容积约250m3,其主要用于矿井日常生活与消防用水。地面工业场地用水点与供水水源点采用一条dn100焊接钢管,长约两公里。供水水池采用静压方式向工业场地和井下供水。井下防尘、消防生产用水也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的矿井水,处理后的矿井水与井下供水管网相接,以动压方式向井下供水以满足矿井的生产需要。
3、该矿的采、掘工作面,采面进、回风平巷,采区上(下)山、回风上(下)山、运输石门、车场,斜井等巷道等都必须敷设供水管路。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井下消防、洒水水管规格:干管为dn80,支管为dn25;主、干管材质均采用金属管,在采掘工作面设洒水软管。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设防尘水幕,每组水幕不得少于5个喷头。
六、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应设置以下防火构筑物:
1、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措施。
2、井下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2022年2月
第4篇 某某煤矿特殊情况下爆破安全措施
一、巷道贯通爆破
巷道贯通必须绘制准确的贯通施工进度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及剩余贯通距离。当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有冲击地压倾向的巷道在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处理瓦斯。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必须每班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当贯通距离剩余20 m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给出准确的贯
通控制距离及中、腰线,钻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照中、腰线打眼。
(2)贯通爆破前,要检查贯通地点的受压及支护情况,有明显
压力显现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先进行加强支护。
(3)贯通距离剩余20 m内每次爆破前,所有警戒地点设置好警
戒,确保无误后方准爆破。接不到迎头带班班组长的撤离命令,警戒人员不准撤离警戒。
(4)当巷道贯通距离剩余5m时,必须在工作面中心位置用长
钎子打超前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2倍,以确定准确剩余距离。
(5)贯通距离剩余2m时,必须采用,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进行贯通,小断面从巷道底部导硐贯通,然后用爆破震动配合风镐刷大方法将巷道刷够设计要求。
(6)贯通时,通防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跟班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后现场班组长必须将贯通的详细情况及时汇报区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如有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按预测位置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专项措施贯通。
二、接近老空区的爆破
老空区往往积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慎爆破掘痛老空区,就可能发生突然涌水、人员中毒和瓦斯爆炸等恶性事件。因此,在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爆破地点距老空区15m前,必须通过钻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瓦斯、积水及发火等情况,针对查明的情况,修正或调整安全措施,否则不准装药或爆破。
(2)穿透老空区爆破时,必须撤离人员,并在无危险地点爆破。爆破后,必须在查明老空区情况,确认无危险时才允许恢复工作。
(3)钻眼时,发现煤(岩)变松软、炮眼内出水异常、工作面温度骤高骤低、瓦斯量增大等异常情况,说明工作面已临近老空区,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爆破条件具备时才可以装药爆破。
(4)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则不准装药爆破,以免误通老空区,发生透水、透火、大量涌出瓦斯爆炸等事故。
三、接近积水区的爆破
透水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事故之一。由于积水区资料不全或测量不准,往往容易发生突发性爆炸透水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淹没设备、冲毁设施等重大事故。在接近积水区爆破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接近积水区时,要根据地测部门提供预测预报中已查明的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禁止爆破。
(2)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3)发现煤岩变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爆破。如正在钻眼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并不许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四、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却无爆破以外的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爆破。
(4)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布置好警戒并在现场指挥。
六、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向煤体深部的高压力带打几个深度较大的炮眼,装药爆破后使煤体破裂松动、消除煤质的软硬不均现象,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较长的低压带,使高压带移向煤体更深的部位,故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一般在工作面布置3~5个钻孔(不得少于2个),孔径40mm左右,孔深7~10m(不得少于7m),钻孔底超前工作面不小于5m,每孔装药量为3~6㎏,封泥长度长度不得小于2m。爆破后在钻孔周围形成破碎圈和松动圈。破碎圈内的煤呈碎屑状,已失去承载能力,成为排放瓦斯的通道。松动圈内的煤呈破碎状,使煤软硬更加均匀,并形成瓦斯排放渠道。
松动爆破时,必须有撤人、停电、警戒、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等措施。
七、过断层爆破的安全措施
1、地质特性
断层破碎带与一般的软弱围岩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破
碎,后者软弱。从单轴抗压强度来说,前者均高于后者。但前者的自稳能力小于后者。
2、破碎岩层爆破技术
断层破碎带的爆破除采用常规的缩短循环进尺,控制装要量外,关键是合理设计周边部位的钻眼,装药参数及装药结构,保证良好的成型,尽可能避免对巷道围岩的扰动破坏作用。即尽可能维护巷道轮廓线以外围岩的原始状态,除要求良好的成型外,还要求爆破产生的地震动强度最小。其次还应采取适宜的掏槽形式,钻爆参数及起爆顺序。
减轻地震动控制爆破技术 :
⑴最大一段允许用药量的确定
一般由类似工程条件的工点实际测得的爆破震动速度衰减规律公式计算,计算式为:qm=r3(vkp/k)2/3
式中 :
qm——最大一段允许用药量
vkp——震速安全控制标准
r——爆源中心至震速控制点的距离
k——与爆破技术、地震波传播途径介质的性质有关的系数
⑵掏槽形式的选择
根据以往有关巷道爆破震动速度的观测数据,选用楔型掏槽。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控制震动速度,而且容易掏出槽来,且能使掏槽的单段用药量减小。
⑶选择合理的段间隔时差
为避免爆破震动叠加作用,雷管跳段使用,其时差控制在100ms左右。
⑷循环进尺的选定
主要根据地质条件、进度安排进行,根据本巷道的地质情况及工期要求,循环进尺控制在0.75~1.2m范围内。
⑸爆破参数的选定
爆破参数的选定按照计算法结合工程类比法确定,并经现场试验
进行检验调整。
①炮眼深度l
以循环进尺作为炮眼深度,掏槽眼加深20%。
第5篇 某某煤矿液压支架运输安装安全措施
一、概况
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我矿在12022工作面使用zh2000/20/28z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支架,根据我井生产运输条件及规程要求,特制订悬移液压支架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二、成立组织
组 长: _ _ _
副 组 长:_ _ _
成 员: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三、运输方案及步骤
1、地面→副井→副井轨道下山→四部绞车场→12轨道下山→六部车→12022工作面
2、设备运输原则:保证运输安全的前提下,设备完好。
四、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运输前,绞车必须安装到位,一坡三挡、声光等信号装置、各类保护齐全完好。
2、设备运输前,绞车的牵引钢丝绳、钩头、轨道、巷道条件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维修、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每班的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对绞车钢丝绳、钩头、一坡三挡、声光信号、及所经过路线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无问题后方准提放。
4、整个运输过程中,相关矿领导要跟班作业,现场指挥,运输架子期间绞车司机操作时,必须设人监护。所有绞车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5、支架运输前,信号工必须严格检查支架高度及宽度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卡具和连接装置绑扎是否合格。固定卡具的螺栓直径不得小于m20mm,设备装车后一定要捆绑牢固。检查平板车是否完好,对不符合要求的禁止运行。
6、供电单位对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线路可靠供电,防止提升架子时断电造成断绳事故。
7、运输支架时,绞车司机、车场信号把钩工,必须事先取得联系,信号不清严禁开车。车司机必须安排培训合格、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要精力集中,辩清信号,做到准确无误。行车司机在视线不清、未听清哨音、未看明手势、无人指挥的情况下,严禁开车。
8、运输液压支架时,必须使用正规销子,保险绳必须符合要求(与主绳绳径一致),并与平板车牢固连接。
9、提升、下放液压支架时,速度要慢。快到平台或底弯处要将绞车的速度放到最低,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10、提升或下放支架时, 巷道底部的信号工必须躲进躲避峒内操作。并由各地点信号工负责清理巷道内或底部附近人员,确保无人停留或作业。绞车的底部的挡车装置若无特殊情况要处于常闭状态。
11、下放架子期间,所有司机、信号工不得随意更换岗位和离岗,特殊情况必须与跟班队干请假。
12、各绞车司机操作时,注意力必须集中,发现钢丝绳跳动必须停车检查,无问题后再运转。
13、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岗位责任制中的规定。
14、信号工操作时,按下列规定进行:
(1)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摘挂钩时,先摘保险绳,后摘钩头;挂钩时,先挂钩头,后挂保险绳。
(2)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严禁站在道心内,,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3)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等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5)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颇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15、备好专用工具,以备处理平板车掉道。处理掉道时,不能站在轨道中间,应站在轨道两侧。处理斜巷掉道时,严禁站在车辆下方。处理掉道时,必须采取可靠支护措施,并派专人观察支架情况,发现支架倾倒或其他情况时及时通知人员躲避。
16、所有绞车进行日检,机电检修工做好检修记录。钢丝绳必须有专人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若出现安全隐患必须停止运输。
17、液压支架搬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液压件及液压管路在搬运前应用塑料盖好注液口、包扎好主液接头及过液口,以免进入赃物、杂物。
(2)搬运液压缸将液压支柱时,应把活塞杆收回栓牢。
(3)液压件在搬运中严禁摔碰、尤其是活柱体、活塞杆、注液接头等关键及各类阀体结合面,以防损坏密封件和镀层。
17、其他未尽事宜按领导审批意见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液压支架在地面转运时的安全措施
(1) 起吊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检查起吊工具和绳索。发现有断股、断丝变形的禁止使用。起吊钢丝绳的破断力要求大于设备重量的5倍。
(2) 在设备装、卸点,必须派专人监护安全工作,禁止钩头下方和起吊点下停留人员。
(3) 装、卸设备所用的工具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无问题后再使用,起吊设备时必须有专人观看起吊点棚梁的动静,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起吊,处理后再开始起吊。
(4) 装车后,应注意光洁面、电器元件、电缆、高压胶管、密封面的防尘、防水、防碰等保护,必要时加防护罩。
(5) 设备装车后一定要捆绑牢固,设备都要标号,按次序装卸车,超长件要用刚性连接杆连接平板车。
(6) 运输中各交叉点,下放、上提点都要设专人按运输安全管理来指挥车辆通过。
六、液压支架在工作面调向入位的安全措施
1、每班开工前,班(组)长组织每名员工做好开工认证工作。
(1)班(组)长必须对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支柱、顶板、通风、瓦斯等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人进入施工地点施工。
(2)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先处理好后再施工。
(3)使用绞车前,司机必须对绞车的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如:信号、闸、绳 、绳头、保险绳、绞车大底、地脚螺栓、压戗柱、压板、护绳板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好,无问题后再开工进行工作。
(4)开工前,班组长必须检查好工作地点、运输线路的轨道,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可靠,是否灵活有效、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好后再开工。
使用工具规定:
(1)使用前,各种工具必须检查,如不完好禁止使用。
(2)绳扣不得有弯曲严重、锈蚀。断丝、断股、压扁、磨损严重等现象,如发现不得使用。
(3)专用连接挂钩使用前检查不得有裂纹、显著变形;不得有焊补、缺陷、钻孔等。
(4)绳扣使用时注意调整使用长度,找好物体重心,同时注意保护垫好柔软物,防止压坏或割伤绳扣。
(5)卸扣严禁横向受力。绳扣或绳应套在销子上。使用时,不准销子有被旋转可能。销子必须戴满扣,紧固牢,带缧纹的一头朝向底板方向,使用时,挂钩不得抛扔。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小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神,听清信号后开车。
4、液压支架与绳头连接:绳头必须连接在液压支架的固定结构上,连接时,必须做到专人检查监视,两人以上作业,一人操作,一人观查。
5、信号:在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巷道口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运输巷道声光信号必须灵敏可靠。
6、绞车绳严禁在绞车滚筒上出现绳套,绞车司机在开车的同时,严禁用小级别绳或干其它工作。
第6篇 某某煤矿下放运输安装钢梁安全措施
一、概况
井下主排水泵房根据设计需安装钢梁,为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本措施。工作安排为下放、运输由运输队负责施工,安装由219打灰队负责施工。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i50c钢梁为下放固定方便,在钢梁两端使用割2个穿绳孔。
2、提前将工字钢下放、安装所要用到的材料、工具、锁具、运输平板车及安全防护用品准备齐全且要安全可靠,如:平板车要提前进行加固,手拉葫芦、钢丝绳套、卸扣、滑轮、保险带、安全帽、矿灯等要确保合格方可选用,主要工器具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
3、施工前对整个信号通讯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讯信号完好畅通。
4、对提升绞车的地脚螺栓、工作闸进行全面检查紧固、调整,对各种安全保护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钢丝绳的锈蚀、磨损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确保绞车运行状况良好,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5、安装钢梁使用的起吊环要提前布置预留好。
6、下放安装前由机电经理组织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认真贯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安排组织施工。
三、施工方法
1.工程量
本次下放安装钢梁量见下表
钢梁型号
长度
根数
单重(kg/m)
备注
i50c
8.0m
21
109.354
i16
4.2m
6
20.513
i16
3.2m
5
20.513
2.地面运输方法
i50c在地面由装载机起吊放在平板车上,使用铁丝绑扎牢固,人工推至风井井口阻车器外侧。i16直接由人工搬运至风井井口。
3.下放方法
i50c工字钢由风井提升下放,工字钢吊挂在罐笼下方进行下放,每次下放一根,严禁多根同时下放。
i16工字钢放入罐笼内下放至井下,由平板车运输。
4. 下放步骤
4.1i50c运至井口以后,解掉绑扎铁丝,使用卸扣(马镫)穿在工字钢预留孔上,然后穿钢丝绳把卸扣固定在井口11.4kw小绞车钢丝绳上。
4.2使用小绞车缓慢提升,把工字钢提升至井筒位置内,然后在缓慢下放至适当高度。
4.3从罐笼穿绳孔下放钢丝绳,钢丝绳在穿绳孔上口使用销子固定,下段由工作人员站在护栏外固定在工字钢预留孔卸扣上。
4.4提升罐笼进行夺勾,使小绞车完全不受力,然后由工作人员站在护栏外拆掉小绞车钢丝绳固定点。
4.5绞车匀速、缓慢下放至马头门合适位置后,信号工打定点,由井下工作面人员勾工字钢下端留绳,并固定在北马小绞车的钢丝绳上。(工字钢下端留绳应从两扇防护门中间穿过)
4.6由信号工发送信号缓慢下放工字钢,井下小绞车司机匀速缓慢进行拉拽,使工字钢落在北马,井下工作人员拆掉卸扣。
施工中,一人固定,一人检查,确保固定牢固。
5. 井下运输
井下工作人员把工字钢装在平板车上,并用铁丝绑扎牢固;人工推车穿罐笼至风井南马,在用电机车牵引至安装地点。
6.安装方法
i50c工字钢利用泵房2侧预留的起吊环,使用手拉葫芦将工字钢起吊至安装高度,起吊时预留梁窝浅的一端高于另一端1m,先将预留梁窝深的一端工字钢放置进梁窝内,然后预留梁窝浅的一端在下放至预留梁窝位置,再由人工将工字钢攒动放置在预留梁窝内。最后用垫铁把两端垫平,混凝土充填磨平。
i16工字钢由人工站在架设的工作平台安装。
7. 安全系数验算
7.1提升绞车验算
i50c工字钢每根重量875kg,以此重量进行计算。
采用2jk—3.5/20提升机下放,提升钩头载重能力必须满足要求。
提升钢丝绳型号为:18×7-fc-42-1870。
钢丝绳安全系数验算:
安全系数校验m=
=12.6>7.5
式中qd—钢丝绳中所有钢丝破断拉力总和,1385640n。
q0—钢丝绳载重5.875t(罐笼重量5t,钢梁重量0.875t)。
psb—钢丝绳单位长度重量6.88kg/m。
h—提升长度,取770m。
结论:符合要求
7.2 小绞车验算
采用jd11.4kw小绞车辅助提升进行夺勾,提升钢丝绳足要求。
jd11.4小绞车标配钢丝绳直径12.5mm,重量0.71kg/m,破断拉力总和145040n
钢丝绳安全系数验算:
安全系数校验m=
=16.6>7.5
式中qd—钢丝绳中所有钢丝破断拉力总和,145040n。
q0—钢丝绳载重,0.875t。
psb—钢丝绳单位长度重量0.71kg/m。
h—提升高度,20m。
结论:符合要求
四、组织安排
每次作业人员安排表
职务
人数
备注
总指挥
1
施工时必须现场指挥
安检员
2
下放时井筒上下各一人,安装时现场一人
把钩工
10
下放
信号工
2
下放
小绞车司机
2
下放
打灰工
12
安装
五、安全措施:
(一)安全要求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作业,学习人员必须全员签字。
2、全体施工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主”的作业思想,确保安装满足使用要求。
3、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思想集中,按规程操作。
4、施工设一名专职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统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带班领导,听从指挥。
5、施工所用的信号联络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保障在井筒施工范围都能正常通话。负责信号传递的人员必须听清、发准信号,杜绝误发错发现象。
6、各种起吊绳环、绳扣、导链、必须联接牢固,做到每钩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下放时捆绑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每钩必须由安全专职人员及信号把钩工下放负责人及当班安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放。
8、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遵守劳动纪律,登高或井筒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保险带,且保险带必须生根,所有要用到的小工具要装入挎包内,并配有保险绳。
9、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此次的施工程序、施工环境和施工的危险因素。
11、安装起吊前,应安排专人对预留起吊环、手拉葫芦等起吊工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12、起吊作业前,施工人员应对起吊用具进行最后检查合格方可选用。
13、起吊过程中绳套锁好应有专人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起吊。
14、起吊时人员应远离物件运行区域,并有专人随时观察起吊用具工作状况,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15、现场带班人员根据实时情况进行安装,遇有措施不完善地方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后继续进行安装。
(二)提升安全措施
1、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连接装置、悬吊钢丝绳、稳绳、天轮、钩头和过卷装置以及提升绞车的制动装置、传动装置、限速器、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各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提吊具必须经过计算可靠,并要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及井下工作人员,下井前应试提再缓慢匀速下放。
3、井口、马头门信号工必须严守岗位,每当发出下降或提升信号后,信号工必须目接目送综掘机部件安全通过责任段,信号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送,信号工发信号必须清楚,听不清楚不得臆断发送信号。
4、提升前需对主提钢丝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绞车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在岗时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做无关工作。
(三)运输注意事项
1、下井及运输时,严格按顺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运输过程中要安检员现场跟随。
(四)井下起吊安装安全措施
1、起吊前,要选择起吊能力大于被起吊设备重量的手拉葫芦,用专用起吊锚杆固定吊环,吊环必须上满扣。
2、起吊前要先认真检查起吊处周围环境,起吊锚杆或周围的顶板情况不好时,要进行加固。
3、起吊前,认真检查起吊绳、链等起吊工具的安全系数;起吊绳头要按规定插接;起吊链必须连好,上好螺丝,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被起吊钢梁捆绑要牢靠,并找好重心后,方可起吊。
5、开始起吊时,先起高1000mm,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起吊物稳定后要均匀慢拉,防止打滑倾倒或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点,起吊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等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起吊时起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起吊现场。
6、起吊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或停留,严禁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7、严禁人员随同设备或起吊机具升降。
8、起吊时要垂直起吊,并采用多点起吊法。如需要斜拉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绳套或链打滑,防止拉歪起吊梁。
9、使用锚杆作为起吊点,要制作专门的起吊环,起吊环用大于直径φ18mm以上的链环与m20螺帽焊制;起吊环使用时,通过螺丝与锚杆联接,螺帽要上满上紧,确保无误后方可使用。
10、起吊工作完成,要等设备放置平稳后,方可摘掉钩头。
11、起吊工作一次完成,不能中途停止人员离开。确实需要中间停顿的,应将起吊物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12、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重心高的物体应采取防倒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工具。
13、各种起吊工具共同使用时应搭配合理。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