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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1、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和控制
认真执行有关指导安全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水上作业的施工船舶和交通船必须证照齐全,并按时办理签证手续;
⑵.安排和组织水上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航运的干扰;
⑶.由项目部船机部、安全部牵头与当地港监、航道部门联系,发布有关施工航行通告,设置必要的水域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设置有关标志的警戒船或航标船;
⑷.在所占用的施工水域周围设置足够数量的警戒船舶,该警戒船舶应具备较强的抗风浪和雾天航行的能力,并配备雷达、灯光、扩音器等警示、警告设备,对周围 的船舶进行警示;
⑸.收到开工令之后的14天以内应制定一份详细的包括水上交通控制、水域警戒等内容的安全管理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⑹.在开工前〔不少于28天),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发《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⑺.水上交通控制方案应充分考虑施工船体占用水域,尽可能固定安排水上航运 路线和泊位,并设置导航和通航标志;
⑻.水上各作业工段、施工船舶根据天气预报要及时做好和采取各项安全措施; ⑼.加强项目部与水上各作业工段、施工船舶的联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危险情况,各方面积极配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水上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门.本工程位于开阔的水面上,主要为水上作业,必须切实做好水上作业的安全保护工作,要求如下:
①认真执行船员持证上岗规定,船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保证锚机、缆绳、消防、救生、灯号完好,使船机设备、安全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②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参与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保险绳。各类船舶按规定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和救生设备;
③水上作业的船舶要悬挂慢车信号旗;
④交通船在能见度低或风力6级以上时,不得开船。作业人员乘坐交通船,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乘坐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船舶航行时不得探身船舷进行其它活动。上下船不得争先恐后,应依次上下。乘船时不得打闹嬉戏,船未停稳不得上下船,上下船不得翻越栏杆;
⑤施工现场水域范围内,不准下水游泳,并设立明显标牌。如施工生产需要,经领导同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下水进行作业。属水上抢救情况例外;
⑥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无论是接岸电或自行发电,确定电源进出线,配电箱,分配电箱线路走向,都应采用规定的接零保护系统,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以船代零'的现象发生;
⑦系靠码头的船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冲撞码头前沿,夜间按规定显示有关信号,防洪期间做好防洪渡汛工作;
⑧水下障碍物要设置明显标志,防止船舶碰撞。船舶在码头或平台前沿作业时, 应随时掌握水位变化情况,防止船舶搁浅翻沉;
⑨严格执行各施工船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船员的值班责任制,施工作业有专人瞭望,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船长、驾长,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船舶停泊也应有船员轮流值班;
⑩对水上作业人员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危险部位是否挂上安全网、平台板铺设是否安全、冬季是否采取防滑措施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水上作业检查项目
(门.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在水上施工的直接和间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者;
⑵.水上施工设备:属于水上施工的工程船舶、钻孔工作平台、钢套箱及岸边的临时结构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要求。如工程船舶是否符合船监规定,是否有乱拉绳索、电线,是否堆放与本工序无关的物资等;
⑶.救生设备:水上作业区交通船上必须按规定配备救生圈、救生衣、钩杆、手摇警报器,数量要充足,不准移作他用,救生设备放置要恰当;
⑷.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四周应设栏杆或安全网,上下跳板每块搭设要牢固,要加扶手,跳板上钉防滑条,搭设'探头板'和'活板';
⑸.交通渡船:交通渡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乘船人员应听从船工指挥,不准争先恐后抢上下船、嘻戏打闹;
⑹.夜间照明:工作用的码头、船只、浮吊、浮拌和船及工作平台等,夜间施工 必须配足灯光照明;
().信号设置: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信号,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⑻.浮吊、浮式拌和船:浮吊、浮式拌和船应按规定配备专业人员管理; ⑼.参观、视察人员防护:水上时未经允许谢绝外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准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家属、小孩等到水上工作区参观、玩
第2篇 电站水上作业安全措施要求
一、工程概况
天长协鑫光伏电站40mw工程,一期a、b、c、d四个塘,二期五个塘。两期工程共配置9条小船,用于光伏区设备检修与日常巡检工作。
二、编制目的
天长协鑫电站为了对检修和巡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险情进行提前预防,对出现的紧急情况迅速做出应急反应,采取有效的抢险、救助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特制定本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天长协鑫光伏电站
四、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护人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并注重设备的保护,在加强人员防护的基础上科学组织施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贯彻执行防范为主、防范在先、防患于未然的“三防”原则,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工作中心前移,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发现、早处置,并做到常备不懈。
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生产经理为副组长,值班员王迎超为安全员的安全保障体系。小组负责每次出船前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不安全不出船。
六、水上作业管理规定
1.出船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穿救生衣、劳保鞋或雨鞋。
2.船只停靠点应远离鱼道沟,行船时严禁在鱼道沟长时间停留和在鱼道沟靠岸上下船。
3. 出船前船只检查,应检查船只各部位的机械强度与推动设备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
4.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出船进行水上作业和巡检工作。
5.船只严禁超载,承载人员不得超过4人。
6.出船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手机或对讲机,保持通讯畅通。
7.出船作业人员每次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单人出船进行任何工作。水上作业施工期间,严禁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上班。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技术措施
①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熟练掌握自救、互救的各种方法。
② 出船前安全保障小组成员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注意事项交代。
③ 对水上作业的重大检修工作或需要长时间在水上停留的工作,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
④ 施工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停止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
⑤ 水上作业中的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出船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⑥ 夜间进行检修工作必须配足灯光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工作灯。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⑦ 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利用视频监控,全程监控作业人员安全情况,发生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救援措施。
⑧ 水上作业需要登高时应将梯子立于塘低,固定牢固工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施工用电
① 施工作业用电制定水上临时用电方案,使用12v安全电压,供配电设备及线路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禁止私拉乱接。
② 使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拔出插头,关闭电源。
③ 临时用电装置,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同意后方可由电工装设。
④ 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电缆线易磨损部位设置保护措施,防止漏电。
⑤ 职工进行触电急救常识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训练。发现有人触电,及时就地进行抢救。
a.心跳停止,呼吸尚存,可用心脏挤压法施救。
b.心跳尚存,呼吸停止,可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施救。
c.心跳、呼吸均停止,可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进行施救。一般做4次心脏挤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3.溺水救援
① 当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本船有人落水时,应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他人。
② 如落水人员离自己很近的情况下,利用救生杆勾住落水者的救生衣或者让落水者抓住救生杆,把落水者救起。
③ 如落水者离自己很远,则要一边呼喊,一边向落水者开船过去,通知其他人员释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④ 其他人得到有人员落水信息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在分清落水者的位置后,迅速施救
⑤ 对落水人员施救,进行人工呼吸,通知路上人员备车送往医院(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进行救护)。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第3篇 高空、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做好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牢。制订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深入施工一线,检查、督促施工作业队落实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从自身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做起,根据国家、部、局的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特种机械使用检验制、安全隐患整改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等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去管理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
三、施工单位要积极落实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危险作业内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进行,不走过场,交底内容详尽全面,要层层交至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牌,向施工人员警示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
4、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高空作业要严格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点必须设安全网。
6、从事水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7、大型施工机具必须经过检验或验收:起重机械、冲击钻机等特种设备必须经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后方可使用,大型支架、模板搭设方案须经过专项审查,使用前须经过专项验收。
8、加强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暂停施工,并迅速组织隐患整改,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四、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施工作业队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担负起工程安全的管理职责;对于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经整改后仍不到位的要坚决做停工处理,并报项目部备案。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相关人员、设备及物资,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做到处置及时、有效。
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重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
2010年8月1日
第4篇 电站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天长协鑫光伏电站40mw工程,一期a、b、c、d四个塘,二期五个塘。两期工程共配置9条小船,用于光伏区设备检修与日常巡检工作。
二、编制目的
天长协鑫电站为了对检修和巡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险情进行提前预防,对出现的紧急情况迅速做出应急反应,采取有效的抢险、救助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特制定本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天长协鑫光伏电站
四、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护人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并注重设备的保护,在加强人员防护的基础上科学组织施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贯彻执行防范为主、防范在先、防患于未然的“三防”原则,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工作中心前移,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发现、早处置,并做到常备不懈。
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生产经理为副组长,值班员王迎超为安全员的安全保障体系。小组负责每次出船前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不安全不出船。
六、水上作业管理规定
1.出船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穿救生衣、劳保鞋或雨鞋。
2.船只停靠点应远离鱼道沟,行船时严禁在鱼道沟长时间停留和在鱼道沟靠岸上下船。
3. 出船前船只检查,应检查船只各部位的机械强度与推动设备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
4.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出船进行水上作业和巡检工作。
5.船只严禁超载,承载人员不得超过4人。
6.出船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手机或对讲机,保持通讯畅通。
7.出船作业人员每次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单人出船进行任何工作。水上作业施工期间,严禁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上班。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技术措施
①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熟练掌握自救、互救的各种方法。
② 出船前安全保障小组成员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注意事项交代。
③ 对水上作业的重大检修工作或需要长时间在水上停留的工作,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
④ 施工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停止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
⑤ 水上作业中的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出船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⑥ 夜间进行检修工作必须配足灯光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工作灯。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⑦ 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利用视频监控,全程监控作业人员安全情况,发生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救援措施。
⑧ 水上作业需要登高时应将梯子立于塘低,固定牢固工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施工用电
① 施工作业用电制定水上临时用电方案,使用12v安全电压,供配电设备及线路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禁止私拉乱接。
② 使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拔出插头,关闭电源。
③ 临时用电装置,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同意后方可由电工装设。
④ 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电缆线易磨损部位设置保护措施,防止漏电。
⑤ 职工进行触电急救常识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训练。发现有人触电,及时就地进行抢救。
a.心跳停止,呼吸尚存,可用心脏挤压法施救。
b.心跳尚存,呼吸停止,可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施救。
c.心跳、呼吸均停止,可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进行施救。一般做4次心脏挤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3.溺水救援
① 当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本船有人落水时,应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他人。
② 如落水人员离自己很近的情况下,利用救生杆勾住落水者的救生衣或者让落水者抓住救生杆,把落水者救起。
③ 如落水者离自己很远,则要一边呼喊,一边向落水者开船过去,通知其他人员释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④ 其他人得到有人员落水信息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在分清落水者的位置后,迅速施救
⑤ 对落水人员施救,进行人工呼吸,通知路上人员备车送往医院(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进行救护)。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
第5篇 保障水上施工安全措施
1、运沙船采沙船超载的防治及监督:
(1) 对运砂船只进行划线定方,超出部分不予计量;
(2) 运沙船只在打砂时必须将溢水口挡板全部开启,施工时要严格控制装沙量不得超过控制线。如果尚不能满足限载要求,必须采取割去部分挡板的措施,进一步减载。否则将按照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清场;
(3) 施工队必须安排专人随船进行跟踪监督,并将随船人员值班计划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安排专职安全员定期巡视检查。
(4) 采沙船给运沙船输砂时,砂量不得超过运沙船舱的控制线。要安全操作,均匀打砂,保持砂面均匀,捣实避免形成自由液面,不得偏载,并由船长监督装船。
2、 运沙船采沙船穿越航道的安全措施:
(1) 离开采砂区或吹填区时,起航前,必须将自己的船舶动态用6频道至少连续通报3次,以便引起航道内正常行驶的过往船舶的注意,并严格按《避让行为导则》的规定进行避让,要礼让三先,加强嘹望,不得强行抢挡穿越主航道;
(2) 规定穿越航道的区域:
运砂船只:在11#浮上下游300m内穿越;
(3) 施工船舶任何时候都不得穿越太仓停no临时停泊区,不得妨碍进出临时停泊区船舶的航路。
3、 施工船舶的管理(包括运沙船、定位船、吸(采)沙船、吹沙船、交通船):
(1) 进入本工程的施工船舶,必须先提出申请,经施工队船舶管理员确认并报项目部批准。由项目部安全科统一上报海事部门对实船进行检验。
(2) 施工队使用的各类船舶必须是船况良好的适航船舶,证照齐全,船/证必须相符,并经过海事部门检验、签证、核准,核发施工牌或作业许可证。
(3) 施工期间,各类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和交纳规费。
(4) 进入工地的施工船舶,必须悬挂海事部门核发的施工牌或作业许可证。船/牌(证)必须相符,否则予以清场。
(5) 各类施工船舶必须由施工队统一编号,统一登记(包括船员)。报项目部登记、核准、建档备案。
(6) 进入工地施工的各类船舶上,不得有老人、儿童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随船;
(7) 所有施工船舶必须将生活垃圾、污油等污染物打包带上岸抛至指定位置统一处理。
4、 交通船的管理
(1) 租用的交通船必须船况良好,吨位必须在50吨以上,持有相关合格的证书,并经海事部门检验、签证、核准,核发相关作业许可证。否则不得使用。
(2) 交通船在规定的航线内行驶,遵守国家、地方法规及企业的各项安全制度。
(3) 交通船的救生、消防、通讯设施必须齐全完好。
(4) 交通船必须按规定的限员载客,不得超员,超载。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5) 各单位必须与租用的交通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
5、 通讯保障措施
(1) 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必须配备专用高频电话,确保施工期间与工地及船上的通讯联络。
(2) 各单位高频电话常用频道:
项目部安全科高频电话常开频道:75;频率:156.775;
施工一、二、队常用频道:85;频率:157.275;
海事处公共安全通用频道:6;频率:156.300。
6、 防台、避风保障措施
(1) 建立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项目部与气象局签订气象服务协议,配置气象警报接收机,每天定期收听气象预报,做好记录,并予以公布。
(2) 各施工队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气象预报接收设备,安排专人,每天收听气象预报,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各施工船舶。
7、 水上施工安全检查保障措施
项目部租用50吨以上交通船一条,必须为座舱机,动力在80马力以上。进行水上施工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并兼顾安全救护。
上海大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太仓吹填工程项目经理部
2009年2月16日
第6篇 高空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做好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牢。制订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深入施工一线,检查、督促施工作业队落实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从自身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做起,根据国家、部、局的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特种机械使用检验制、安全隐患整改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等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去管理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
三、施工单位要积极落实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危险作业内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进行,不走过场,交底内容详尽全面,要层层交至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牌,向施工人员警示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
4、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高空作业要严格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点必须设安全网。
6、从事水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7、大型施工机具必须经过检验或验收:起重机械、冲击钻机等特种设备必须经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后方可使用,大型支架、模板搭设方案须经过专项审查,使用前须经过专项验收。
8、加强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暂停施工,并迅速组织隐患整改,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四、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施工作业队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担负起工程安全的管理职责;对于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经整改后仍不到位的要坚决做停工处理,并报项目部备案。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相关人员、设备及物资,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做到处置及时、有效。
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重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
2010年8月1日
第7篇 水上钻探安全措施
为确保荆州市盐卡二期综合码头工程勘察水上钻探施工安全顺利实施。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机长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无死亡、重伤事故;
2、无水上交通事故,不危及周边居民及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安全技术措施
㈠ 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安全
1、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要始终处于完好安全状态下才能开工,在施工中发现故障及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
2、工作平台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足板塔设牢固,并订防滑条防滑;
3、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开工前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钻探工作现场明显处放置公用救生设备,夜间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5、钻探器材、岩芯摆放整齐,保证钻探船船体平稳。
㈡ 交通船必须由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并严格按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须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㈢ 施工人员除必须遵守钻探安全技术规程以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严禁赤背、赤脚或穿拖鞋作业,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严禁酒后作业;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4、各岗位加强巡回检查,专职安全员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纠正违章行为,经常保持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完好有效,通信工具昼夜畅通;
5、严禁用千斤顶起拔套管;
6、定时测量水位,以便增减套管;
7、遇大风浪高大雨天气,停止钻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钻探船发生位移;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㈣ 施工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小组由4名具备水上救援业知识、技能、水性好的人员组成,备足救生器材,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一旦发生险情,钻探船上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自救,并与救援小组联系,救援小组应火速参与救援。现场不能自救时,立即与施工所在地海事港监等部门联系,通报险情,救援中服从指挥,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