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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吸收塔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工程特点
1.1华电长沙电厂一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的吸收塔基础位于烟囱北边30m以内,直径16.2m,高3700 mm。其中心坐标1#吸收塔基础为a= 2218.4 b= 1925.56,2#吸收塔基础为a= 2218.4 b=1886.64。
1.2本工程施工时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在烟囱施工危险区域内,为确保安全,吸收塔施工时采取作业区内搭设钢管架防护棚措施,同时烟囱施工单位相应采取防止物体下落措施。
2.主要措施
2.1防护棚搭设
吸收塔作业区范围内搭设双层防护棚及防护通道。防护棚搭设于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上方,并与防护通道相连通,防护通道延伸至安全区域。防护棚钢管架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焊接钢管,并采用扣件连接。钢管搭设立杆间距1.5~2m,高度为地面以上3.0m。按规范要求搭设剪刀撑。防护棚顶设二道防护架板,第一道为50mm厚松木板,第二道为竹架板,面铺塑料彩条布。
2.2在危险区域周边设置警戒绳及警戒牌。
2. 3施工人员与各相关人员要戴安全帽,烟囱施工危险时段施工人员不能在危险区内逗留。正常施工时施工人员不能在防护棚外逗留。
3. 对烟囱施工的安全要求
3.1 烟囱施工单位每天应提前告知烟囱施工危险时段(如升模、浇注、冲洗浇注混凝土管道等)
3.2 冲洗浇注混凝土管道时,冲洗的废水排放要远离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
3.3 烟囱施工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尤其防止从防护网外向下落物。
3.4烟囱施工人员使用小型工具应加安全绳。
3.5 烟囱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就吸收塔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3.6 升模、浇注时,烟囱施工单位安全员和脱硫施工安全员在现场同时监护。烟囱施工单位应及时设置升模、浇注警示标志。
第2篇 吸收塔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工程特点
1.1华电长沙电厂一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的吸收塔基础位于烟囱北边30m以内,直径16.2m,高3700 mm。其中心坐标1#吸收塔基础为a= 2218.4 b= 1925.56,2#吸收塔基础为a= 2218.4 b=1886.64。
1.2本工程施工时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在烟囱施工危险区域内,为确保安全,吸收塔施工时采取作业区内搭设钢管架防护棚措施,同时烟囱施工单位相应采取防止物体下落措施。
2.主要措施
2.1防护棚搭设
吸收塔作业区范围内搭设双层防护棚及防护通道。防护棚搭设于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上方,并与防护通道相连通,防护通道延伸至安全区域。防护棚钢管架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焊接钢管,并采用扣件连接。钢管搭设立杆间距1.5~2m,高度为地面以上3.0m。按规范要求搭设剪刀撑。防护棚顶设二道防护架板,第一道为50mm厚松木板,第二道为竹架板,面铺塑料彩条布。
2.2在危险区域周边设置警戒绳及警戒牌。
2. 3施工人员与各相关人员要戴安全帽,烟囱施工危险时段施工人员不能在危险区内逗留。正常施工时施工人员不能在防护棚外逗留。
3. 对烟囱施工的安全要求
3.1 烟囱施工单位每天应提前告知烟囱施工危险时段(如升模、浇注、冲洗浇注混凝土管道等)
3.2 冲洗浇注混凝土管道时,冲洗的废水排放要远离吸收塔基础施工区域。
3.3 烟囱施工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尤其防止从防护网外向下落物。
3.4烟囱施工人员使用小型工具应加安全绳。
3.5 烟囱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就吸收塔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3.6 升模、浇注时,烟囱施工单位安全员和脱硫施工安全员在现场同时监护。烟囱施工单位应及时设置升模、浇注警示标志。
第3篇 起重机械交叉作业 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公司起重机械,能够安全、可靠的进行吊装作业,避免起重机械在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危及安全的事件,特制定本措施。
1、起重设备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和《设备操作证》后,方能进行操作;学徒人员必须有正式的操作人员在场监护,方能进行操作。
1.1、起重机操作人员(司机)和指挥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工作规程》操作,并熟知《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1.2、当停止作业时,各台起重机必须停止在各自的停靠位置,并将吊钩起升到限位下方1.5米左右的位置,并做好防风固定工作;
1.3、现场吊装作业的单台起重机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车司机必须服从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作业;
1.4、多机作业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规定;负责指挥进场人员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1.5、相邻的两台起重机必须安装限位器和撞尺,且使限位器和撞尺等能够确保两台吊车能够在相距1.5米的距离(两阻尼器间的静间距)停止移动,若工作需要靠近时,应经邻机的吊车指挥及操作者同意,但最小距离不得低于0.3米,以防发生碰撞;
1.6、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
1.7、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线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2.1、当两台起重机在相互靠近时,操作者必须提前鸣铃示警,并减速缓行;
2.2、当a台起重机正在吊装作业时,相邻运行的b台、c台起重机应减速缓行,在安全距离内逐渐靠近,直至停止避让,待吊装作业的a台起重机作业完毕并避让出安全区域后,b台起重机才能恢复作业;
2.3、当a台起重机处于停止作业时,相近运行的b台起重机必须减速缓行,逐渐靠近在距a台起重机阻尼器大于1.5米距离的安全区域内停止,待a台起重机的铁鞋、夹轨器等防风装置解除,并离开b台吊车的安全作业区域后,b台起重机才能进入作业区域内作业。严禁用其中的一台起重机去推、抗另一台起重机。
3、若大跨度起重机内有小跨度起重机横向或纵向作业时:
3.1、大跨度a台起重机在接近小跨度b台起重机的范围时,必须减速缓行,且须连续鸣铃报警,同时小跨度b台起重机操作者接到信号后,也必须减速缓行,且连续鸣铃保持警惕,同时各台起重机指挥人员须密切注意观察作业区域的现场,以采取下一步指挥作业方案;
3.2、在小跨度b台起重机作业范围内,当其它起重机进入小跨度起重机范围内时,小跨度b台起重机的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两台交叉作业的起重机协同作业;
3.3、当小跨度起重机b台穿越大跨度起重机a台时:
3.3.1、a台起重机停止作业时,b台指挥人员注意观察a台吊钩是否高于b台起重机上方1.5米的安全距离后,才能确定b台起重机是否通过;
3.3.2、a台起重机正在作业时,b台指挥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3.3.2.1、a台起重机空钩时,应指挥a台起重机司机将空钩提升至安全高度后,再将b台起重机通过;
3.3.2.2、a台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应指挥b台起重机司机停止,进行避让,待a台起重机本次作业完毕,整机达到安全距离后,方可让b台起重机通过。
3.4、当大跨度起重机跨越小跨度b台起重机时,应使重物避开小跨度起重机,不得在小跨度b台起重机上吊越重物;若空钩穿过时,空钩应提高到离开小跨度b台起重机上方的安全距离后,才能进行跨越;停机时空钩必须放置高于小跨度起重机上方1.5米以上的位置。
4、若起重机的一侧轨道在另一组起重机的跨内时:
4.1、当起重机靠近其轨道的交叉部分时,应减速缓行,且连续鸣铃示警,直至对方响应;
4.2、在两台起重机轨道交叉的范围内设有作业指挥人员,当有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进入其轨道交叉范围内时,负责指挥几台吊车相互协同或避让作业。
5、对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人员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
5.1、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每日及每班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b. 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c. 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d. 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e. pccp管吊具的锁紧机构、承重钩和吊环等机构的磨损和润滑情况;
f.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g. 纲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h. 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i. 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j.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k.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运行的动力源;
l.对于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米的起重机应检查风速仪,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和它各自独立工作的可靠性。对自动夹轨器,应检查对突发性阵风防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器配合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与电气联锁开关功能的可靠性;
m.检查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绕伤人的、开式传动;联轴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等转动零部件有无防护罩,起重机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成人员外露部位有无防护栏,是否符合要求。露天作起重机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5.2、扫轨板和支承架,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支承架距轨面不应大于20mm,两者合为一体时,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
5.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5.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5、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5.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5.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5.9、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锚定住或用夹轨器、铁鞋等进行锁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5.10、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现场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本措施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如原规程、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等与本措施相抵触,应按本措施执行。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
2007年12月15日
第4篇 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属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屋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架子的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扳和排木,再依次拆十字盖的上部绑和接杆;拆除全部十字盖、压栏子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防止架子倾倒。禁止采用推到或拉倒的方法拆除。
(3)拆除架子时,作业区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有专人瞭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时应加临时护栏;作业区电线及其设备有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进行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4)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带,拆除的全部过程中,应由指挥人员负责拆除、撤料和看护全部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5篇 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
第6篇 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属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屋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架子的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扳和排木,再依次拆十字盖的上部绑和接杆;拆除全部十字盖、压栏子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防止架子倾倒。禁止采用推到或拉倒的方法拆除。
(3)拆除架子时,作业区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有专人瞭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时应加临时护栏;作业区电线及其设备有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进行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4)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带,拆除的全部过程中,应由指挥人员负责拆除、撤料和看护全部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7篇 灰库与烟囱交叉作业 安全措施
1、工程概述
由于工期问题灰库与烟囱施工不可避免的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况且现场建筑物布置紧凑,灰库与烟囱之间的距离很小,两者施工区外缘距离不足20米,这样就加大了安全施工的难度。各部门、各级领导都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了确保灰库的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设备财产安全,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灰库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增加如下特殊安全措施。
2、两队施工中的协调和沟通
2.1、首先,业主应指定专人,总体负责两队施工中的协调问题,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局部工作的先后顺序,使工作能顺利进行。
2.2、烟囱施工和灰库施工各指定一人,专门负责与由业主或监理部指定的专门负责人联络,和与对方信息沟通。有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与对方交流。
2.3、烟囱施工队和灰库施工队,每班至少各派一名安全监护人,专门负责施工安全监护,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4、各队的施工安全监护人与当班班长也要始终保持联络和沟通。
2.5、为了保证两施工队之间的信息畅通,采用对讲机和手机两种通讯联络方式。
3、两队施工工序的交错措施
3.1、灰库施工队与烟囱施工队,尽量错开施工中的危险工序时段。如烟囱施工中,翻模板、吊装钢筋和安装钢筋的工序是最容易造成高空落物的工序,在烟囱施工队进行这些工序时,应提前通知灰库施工队。
3.2、双方进度涉及安全问题时,应提前通知,并履行相关的交接手续,由双方当班负责人在交接记录表上签字,交接记录表格式见附件一。
3.3、双方交叉作业及交接记录应做到制度化,以交接记录签字为准。任何人没有履行必要的相关手续,对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4、对施工作业加强安全管理与监督措施
4.1、各队派出的安全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的人,各队领导对其讲明监护工作的重要性,使其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
4.2、各队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一直在现场监督;主管领导也要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将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4.3、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由班长召开站班会,进行“三交三查”,专职安全员要到场,随时提醒大家重视安全工作。
4.4、对所有参加灰库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交叉作业有关安全规程、注意事项的学习,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全员签字。
4.5、所有在灰库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出施工区域走安全通道,与施工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
烟囱施工的防护才是源头。因此,必须加强烟囱施工队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业主和监理部门督促实施。
第8篇 高空交叉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
1.1高空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1.2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05m~1.2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1.4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1.5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1.6高空作业人员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为中心的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
1.7高空作业人员在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
1.8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1.9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1.10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做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上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11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13使用电火焊时施工点下方要铺设防火毯,以防失火,并严防伤害设备和起吊设施;
1.14施工中遵循上层作业对下层作业负责、上风作业对下风作业负责、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的原则;
1.15高空作业时在作业比较集中的地方,在危险地区下方,钢架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1.16施工现场配备干粉灭火器,以防火灾发生;各单位配备对讲机,确保通讯畅通;
1.18施工中,各专业应分工明确,本专业工作坚决不允许外专业人员操作。但各专业均有义务对其他专业有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建议和意见。
2交叉作业
2.1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2.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有相关部门和领导签字,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2.4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2.5各施工队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且每天必须对自己施工区域进行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等。
2.6交叉作业施工队伍人员分工明确,上方施工人员和下方施工人员应互相照应。上方施工人员照顾下方施工人员,不要随意丢弃杂物;动用电火焊铺设防火毯并设专人监护;下方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周边环境,尽量不要在施工区域下方进行施工,必须施工的情况下,一定要作好防护设施。
2.7在生产运行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①不伤害自己②不伤害他人③不被他人伤害
2.8高空交叉作业时应佩带工具袋,小型工具装袋保管,大型工具要系保险绳;
2.9脚手架要搭设牢靠,架子板双排铺设,不允许有探头板,要有1m高的防护栏杆,并执行挂牌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所有脚手架需经安监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施工中生根在安装完毕的设备或搭设牢固的脚手架上.防止高空坠落。遇大风和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11上方进行动火作业而下方有油等易燃、易爆品时,办理安全作业票并且动火时使用防火毯、用脚手板搭设防护棚进行隔离。
2.12下方有精密设备时,用脚手板搭设防护棚进行隔离。
3、高空作业防火、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触电等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3.1防火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3.1.1每个作业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动火等级办理动火作业票,且动火作业票办理时有相应动火安全防护措施,这一措施安保部验收合格防可施工。
3.1.2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3.1.3氧气、乙炔笼要统一,且氧气、乙炔放置距离≥10m搭设安全防护棚,上面铺设防火毯;氧气、乙炔棚旁边要放置消防装置。
3.1.4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
3.1.5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3.2高处作业区周围有孔洞、沟道必须加有盖板、围栏,若作业下方是人行过道或重要设备区域必须加安全防护网。
3.3高空带电作业时,必须保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必须做可靠接地,作好安全隔离措施。
3.3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在作业前必须检验合格。
3.4在夜晚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5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防滑鞋。
3.6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
3.7高空作业用的电动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作好漏电保护措施。
3.8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3.9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
3.10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作业时,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1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具袋,超过2米的脚手架必须挂设垂直拉锁,施工人员必须使用自锁器
3.12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等严禁上下投递,应用工具带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3.13在带电运行区域作业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必要时由运行单位派人监护。
3.14高处作业的平台上不得有悬浮物,存放物料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15高空作业完毕后,高处作业的平台上设备及工器具取下放到安全可靠的地方。
3.16定期针对两高措施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
3.17设备上临时小铁件拆除时下面垫防火毯,且拆除后把临时小铁件放在平台安全可靠处以免掉下,等小铁件冷却后装在塑料袋里放好下班后拿走运到垃圾存放区。
3.18安全网要求:
3.18.1水平安全网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积为2800cm2 的模拟人形砂包冲击后,网绳、边绳、系绳都不断裂(允许筋绳断裂),冲击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过1.5m。
旧网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规定,应全面进行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证明方准使用。
3.18.2网的外观检查:
3.18.2.1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边绳、系绳、筋绳的直径不少于网绳的2倍,且应大于7mm。
3.18.2.2筋绳必须纵横向设置,相邻两筋绳间距在30至100cm之间,网上的所有绳结成节点必须牢固,筋绳应伸出边绳1.2m,以方便网与网或网与模杆之间的拼接绑扎。(或另外加系绳绑扎)。
3.18.3网的安装:
3.18.3.1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杆、横杆、锚固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安装。
3.18.3.2全网以系结方便,连接牢固又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为原则。多张安全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紧靠或重叠。
3.18.3.3水平安全网安装时不宜绷得过紧,应外高内低。
3.18.4水平安全网搭设完毕,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19脚手板的铺设要求:
3.19.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3.19.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3.19.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3.19.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3.19.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3.20 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搭好的脚手架应经施工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3.21临时吊挂物二次保护:由于临时吊挂设备与正式安装就位相隔时间比较长,而这段时间内锅炉上各项施工任务已大面积展开,交叉施工、焊接施工较为频繁,从而对吊挂用钢丝绳造成一定的威胁。为保证设备吊挂期间的安全,需要对临时吊挂设备的钢丝绳进行二次保护。采用的方式为:
3.21.1用石棉布将吊挂设备的钢丝绳与钢架横梁包在一起,避免钢丝绳外露。要求用细铅丝将石棉布绑扎牢固,石棉布要搭接包裹不小于100mm。
3.21.2在设备的中间位置处,在钢架横梁上挂一根高倍率钢丝绳,作为母绳,然后每件设备通过一根低倍率的绳扣(8倍以上系数)与高倍率的母绳用2个绳卡固定连接。
第9篇 灰库与烟囱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工程概述
由于工期问题灰库与烟囱施工不可避免的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况且现场建筑物布置紧凑,灰库与烟囱之间的距离很小,两者施工区外缘距离不足20米,这样就加大了安全施工的难度。各部门、各级领导都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了确保灰库的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设备财产安全,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灰库与烟囱施工交叉作业,增加如下特殊安全措施。
2、两队施工中的协调和沟通
2.1、首先,业主应指定专人,总体负责两队施工中的协调问题,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局部工作的先后顺序,使工作能顺利进行。
2.2、烟囱施工和灰库施工各指定一人,专门负责与由业主或监理部指定的专门负责人联络,和与对方信息沟通。有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与对方交流。
2.3、烟囱施工队和灰库施工队,每班至少各派一名安全监护人,专门负责施工安全监护,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4、各队的施工安全监护人与当班班长也要始终保持联络和沟通。
2.5、为了保证两施工队之间的信息畅通,采用对讲机和手机两种通讯联络方式。
3、两队施工工序的交错措施
3.1、灰库施工队与烟囱施工队,尽量错开施工中的危险工序时段。如烟囱施工中,翻模板、吊装钢筋和安装钢筋的工序是最容易造成高空落物的工序,在烟囱施工队进行这些工序时,应提前通知灰库施工队。
3.2、双方进度涉及安全问题时,应提前通知,并履行相关的交接手续,由双方当班负责人在交接记录表上签字,交接记录表格式见附件一。
3.3、双方交叉作业及交接记录应做到制度化,以交接记录签字为准。任何人没有履行必要的相关手续,对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4、对施工作业加强安全管理与监督措施
4.1、各队派出的安全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的人,各队领导对其讲明监护工作的重要性,使其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
4.2、各队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一直在现场监督;主管领导也要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将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4.3、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由班长召开站班会,进行“三交三查”,专职安全员要到场,随时提醒大家重视安全工作。
4.4、对所有参加灰库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交叉作业有关安全规程、注意事项的学习,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全员签字。
4.5、所有在灰库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出施工区域走安全通道,与施工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
烟囱施工的防护才是源头。因此,必须加强烟囱施工队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业主和监理部门督促实施。
第10篇 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交底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
4.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6.高度超过24米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7.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层。
第11篇 高处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为加强高处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制定本制度。
一、高处作业的含义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叫高度基准面。
○2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至可能坠落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3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立体交叉作业
凡在高处、悬空处的不同工种,或同工种不同工序的垂直交叉作业,均称为立体交叉作业。
3、悬空作业
施工现场,在2m及2m以上高度,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点的条件,进行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作业。
如锅炉钢架吊装,煤场大型网架安装,屋面板、通风窗、爬梯等安装,屋面梁架、网架吊装,输煤栈桥吊装,高处搭设脚手架,独立框架上或立柱上作业,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阳台栏板)。
二、造成高处作业伤亡事故的危险源、危险因素
1、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缺乏或存在缺陷
○1施工人员高处作业不掛安全带。
○2施工人员无法、无处掛安全带。
○3上下攀爬无安全自锁器。
○4高处平行行走无有安全水平绳。
○5高处施工区不按规定掛设安全网。
○6平台、通道等无栏杆或不稳固。
○7安全带拴在移动物体上。
○8“四口”无防护或不牢固,形成“陷井”。
○9使用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
○10带电区无有防触措施。
○1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
○12柱头安装无有托架又无掛安全带的支点。
○13在钢梁、管道上行走无有安全水平绳。
○14使用自制吊蓝没有计算承载负荷。
2、结构坍塌折断
○1在轻型结构屋面上施工未采取措施。
○2脚手架强度不够、支点不稳而坍塌、折断。
○3临时站人支承结构焊点开裂。
3、吊装中的伤害
○1计算不准造成钢丝绳拉断,或钢丝绳断股已超过承受强度。
○2吊车站位、扒杆角度等不符合承重要求。
○3操作失误,单台吊车不许3个动作,双台吊车不许2个动作。
○4违章指挥。
○5信号传递有误、或听不清而动作。
○6高处被吊物撞击。
○7人随吊物上下,吊点位置不当,吊物阻卡及物件就位未隐未连接而至脱钩等。
4、高处作业思想不集中
○1洒后高处作业。
○2休息不足,精神不振。
○3边工作精神溜号、想家中事、想快乐、不愉快之事。
○4临边休息、打坐。
5、高处落物伤人
○1工具材料等落下,击中下面作业人员。
○2高处拆脚手架、清扫垃圾、向下面扔抛。
○3大面积起吊构件上杂物没有清理干净,起吊落物伤人。
三、预防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伤亡事故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凡危险作业必须报验作业指导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后实施。
○2施工前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交底,而且全员签字。
○3对带电、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工作票制度。
○4重要施工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监理师到场旁站监察,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停止冒险作业行为。主厂房大体积浇筑砼,框架吊装,主变、发电机运输、吊装,发电机穿转子,氢气投用,油区进油等,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旁站监察。
○5克服管理性违章,各级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落实安全费用款项的正确使用。
○6克服蛮干思想,高处、交叉作业必须有可靠防护措施。
○7高处吊装作业,注意掌握季节性变化,暴雨、6级以上大风、大雾等劣恶天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隐固工作。
○8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9每年必须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凡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和眩晕症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加强对参加高处作业职工的反高处坠落事故的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掌握足够的高处安全作业知识和防止物体打击的基本安全知识。熟悉和认真执行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养成正确使用作业工具和各体防护用品的好习惯。
○11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无法错开,层间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进出口危险处,应有安全通道并掛警示标牌。
2、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2凡2m以上高处悬空处作业,必须掛好安全带。
○3安全帽、安全带按月报表项目时间规定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存档。
○4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临边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高1.05-1.2m,下道栏杆高0.5-0.6m)和18cm高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行走区不能设防护栏杆应设置1.05m高安全水平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防护栏杆以黄白(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
○5“四口”要有防护,凡短边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或深度大于75cm的洞口都要有防护,根据孔洞大小或用盖板、安全网和围栏,并有警示标志。(盖件以黄白或黄黑相间条纹色标)
○6高处悬空处使用绳梯、直梯攀爬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
○7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许直接攀爬脚手架,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8高处悬空处作业半径大,使用速差自控器。
○9高处、交叉作业人员所用材料堆放整齐、平稳,边角料严禁抛掷。材料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值,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10高处悬空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工具应系保险绳。
○11高处作业人员没有安全带,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面,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输煤皮带上休息。
○12不得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和使用单位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14高处作业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用金属线。
○15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及拉线埋设是否牢固,选用适合于杆型的脚扣,系好安全带。
○16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7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负责安装和拆卸。
使用前施工单位同产权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物料提升机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边有栏杆和挡脚板。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18施工电梯由产权单位安装,安装后由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投用。使用时严禁超载。司机要有特殊工种证。
○19吊蓝
施工中做好日保养记录。
悬掛机构经计算安全可靠。
安全带应掛在单独安全绳上,严禁与吊蓝连接。
○20模板工程
在绑扎钢架、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2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搭设要有施工方案,经领导、监理批准后实施。作业层脚手板满铺,下部用安全平网兜底。
外侧用密目网做全封闭,不得留空隙,脚手板与建筑物大于15cm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第12篇 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为加强高处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制定本制度。
一、高处作业的含义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叫高度基准面。
○2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至可能坠落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3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立体交叉作业
凡在高处、悬空处的不同工种,或同工种不同工序的垂直交叉作业,均称为立体交叉作业。
3、悬空作业
施工现场,在2m及2m以上高度,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点的条件,进行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作业。
如锅炉钢架吊装,煤场大型网架安装,屋面板、通风窗、爬梯等安装,屋面梁架、网架吊装,输煤栈桥吊装,高处搭设脚手架,独立框架上或立柱上作业,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阳台栏板)。
二、造成高处作业伤亡事故的危险源、危险因素
1、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缺乏或存在缺陷
○1施工人员高处作业不掛安全带。
○2施工人员无法、无处掛安全带。
○3上下攀爬无安全自锁器。
○4高处平行行走无有安全水平绳。
○5高处施工区不按规定掛设安全网。
○6平台、通道等无栏杆或不稳固。
○7安全带拴在移动物体上。
○8“四口”无防护或不牢固,形成“陷井”。
○9使用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
○10带电区无有防触措施。
○1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
○12柱头安装无有托架又无掛安全带的支点。
○13在钢梁、管道上行走无有安全水平绳。
○14使用自制吊蓝没有计算承载负荷。
2、结构坍塌折断
○1在轻型结构屋面上施工未采取措施。
○2脚手架强度不够、支点不稳而坍塌、折断。
○3临时站人支承结构焊点开裂。
3、吊装中的伤害
○1计算不准造成钢丝绳拉断,或钢丝绳断股已超过承受强度。
○2吊车站位、扒杆角度等不符合承重要求。
○3操作失误,单台吊车不许3个动作,双台吊车不许2个动作。
○4违章指挥。
○5信号传递有误、或听不清而动作。
○6高处被吊物撞击。
○7人随吊物上下,吊点位置不当,吊物阻卡及物件就位未隐未连接而至脱钩等。
4、高处作业思想不集中
○1洒后高处作业。
○2休息不足,精神不振。
○3边工作精神溜号、想家中事、想快乐、不愉快之事。
○4临边休息、打坐。
5、高处落物伤人
○1工具材料等落下,击中下面作业人员。
○2高处拆脚手架、清扫垃圾、向下面扔抛。
○3大面积起吊构件上杂物没有清理干净,起吊落物伤人。
三、预防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伤亡事故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凡危险作业必须报验作业指导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后实施。
○2施工前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交底,而且全员签字。
○3对带电、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工作票制度。
○4重要施工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监理师到场旁站监察,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停止冒险作业行为。主厂房大体积浇筑砼,框架吊装,主变、发电机运输、吊装,发电机穿转子,氢气投用,油区进油等,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旁站监察。
○5克服管理性违章,各级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落实安全费用款项的正确使用。
○6克服蛮干思想,高处、交叉作业必须有可靠防护措施。
○7高处吊装作业,注意掌握季节性变化,暴雨、6级以上大风、大雾等劣恶天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隐固工作。
○8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9每年必须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凡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和眩晕症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加强对参加高处作业职工的反高处坠落事故的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掌握足够的高处安全作业知识和防止物体打击的基本安全知识。熟悉和认真执行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养成正确使用作业工具和各体防护用品的好习惯。
○11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无法错开,层间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进出口危险处,应有安全通道并掛警示标牌。
2、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2凡2m以上高处悬空处作业,必须掛好安全带。
○3安全帽、安全带按月报表项目时间规定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存档。
○4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临边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高1.05-1.2m,下道栏杆高0.5-0.6m)和18cm高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行走区不能设防护栏杆应设置1.05m高安全水平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防护栏杆以黄白(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
○5“四口”要有防护,凡短边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或深度大于75cm的洞口都要有防护,根据孔洞大小或用盖板、安全网和围栏,并有警示标志。(盖件以黄白或黄黑相间条纹色标)
○6高处悬空处使用绳梯、直梯攀爬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
○7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许直接攀爬脚手架,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8高处悬空处作业半径大,使用速差自控器。
○9高处、交叉作业人员所用材料堆放整齐、平稳,边角料严禁抛掷。材料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值,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10高处悬空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工具应系保险绳。
○11高处作业人员没有安全带,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面,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输煤皮带上休息。
○12不得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和使用单位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14高处作业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用金属线。
○15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及拉线埋设是否牢固,选用适合于杆型的脚扣,系好安全带。
○16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7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负责安装和拆卸。
使用前施工单位同产权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物料提升机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边有栏杆和挡脚板。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18施工电梯由产权单位安装,安装后由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投用。使用时严禁超载。司机要有特殊工种证。
○19吊蓝
施工中做好日保养记录。
悬掛机构经计算安全可靠。
安全带应掛在单独安全绳上,严禁与吊蓝连接。
○20模板工程
在绑扎钢架、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2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搭设要有施工方案,经领导、监理批准后实施。作业层脚手板满铺,下部用安全平网兜底。
外侧用密目网做全封闭,不得留空隙,脚手板与建筑物大于15cm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第13篇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 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6.4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5有限空间外要备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物资。
第14篇 高空交叉作业 技术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
1.1高空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1.2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05m~1.2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1.4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1.5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1.6高空作业人员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为中心的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
1.7高空作业人员在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
1.8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1.9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1.10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做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上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11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13使用电火焊时施工点下方要铺设防火毯,以防失火,并严防伤害设备和起吊设施;
1.14施工中遵循上层作业对下层作业负责、上风作业对下风作业负责、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的原则;
1.15高空作业时在作业比较集中的地方,在危险地区下方,钢架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1.16施工现场配备干粉灭火器,以防火灾发生;各单位配备对讲机,确保通讯畅通;
1.18施工中,各专业应分工明确,本专业工作坚决不允许外专业人员操作。但各专业均有义务对其他专业有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建议和意见。
2交叉作业
2.1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2.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有相关部门和领导签字,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2.4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2.5各施工队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且每天必须对自己施工区域进行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等。
2.6交叉作业施工队伍人员分工明确,上方施工人员和下方施工人员应互相照应。上方施工人员照顾下方施工人员,不要随意丢弃杂物;动用电火焊铺设防火毯并设专人监护;下方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周边环境,尽量不要在施工区域下方进行施工,必须施工的情况下,一定要作好防护设施。
2.7在生产运行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①不伤害自己②不伤害他人③不被他人伤害
2.8高空交叉作业时应佩带工具袋,小型工具装袋保管,大型工具要系保险绳;
2.9脚手架要搭设牢靠,架子板双排铺设,不允许有探头板,要有1m高的防护栏杆,并执行挂牌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所有脚手架需经安监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施工中生根在安装完毕的设备或搭设牢固的脚手架上.防止高空坠落。遇大风和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11上方进行动火作业而下方有油等易燃、易爆品时,办理安全作业票并且动火时使用防火毯、用脚手板搭设防护棚进行隔离。
2.12下方有精密设备时,用脚手板搭设防护棚进行隔离。
3、高空作业防火、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触电等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3.1防火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3.1.1每个作业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动火等级办理动火作业票,且动火作业票办理时有相应动火安全防护措施,这一措施安保部验收合格防可施工。
3.1.2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3.1.3氧气、乙炔笼要统一,且氧气、乙炔放置距离≥10m搭设安全防护棚,上面铺设防火毯;氧气、乙炔棚旁边要放置消防装置。
3.1.4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
3.1.5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3.2高处作业区周围有孔洞、沟道必须加有盖板、围栏,若作业下方是人行过道或重要设备区域必须加安全防护网。
3.3高空带电作业时,必须保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必须做可靠接地,作好安全隔离措施。
3.3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在作业前必须检验合格。
3.4在夜晚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5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防滑鞋。
3.6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
3.7高空作业用的电动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作好漏电保护措施。
3.8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3.9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
3.10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作业时,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1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具袋,超过2米的脚手架必须挂设垂直拉锁,施工人员必须使用自锁器
3.12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等严禁上下投递,应用工具带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3.13在带电运行区域作业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必要时由运行单位派人监护。
3.14高处作业的平台上不得有悬浮物,存放物料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15高空作业完毕后,高处作业的平台上设备及工器具取下放到安全可靠的地方。
3.16定期针对两高措施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
3.17设备上临时小铁件拆除时下面垫防火毯,且拆除后把临时小铁件放在平台安全可靠处以免掉下,等小铁件冷却后装在塑料袋里放好下班后拿走运到垃圾存放区。
3.18安全网要求:
3.18.1水平安全网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积为2800cm2 的模拟人形砂包冲击后,网绳、边绳、系绳都不断裂(允许筋绳断裂),冲击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过1.5m。
旧网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规定,应全面进行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证明方准使用。
3.18.2网的外观检查:
3.18.2.1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边绳、系绳、筋绳的直径不少于网绳的2倍,且应大于7mm。
3.18.2.2筋绳必须纵横向设置,相邻两筋绳间距在30至100cm之间,网上的所有绳结成节点必须牢固,筋绳应伸出边绳1.2m,以方便网与网或网与模杆之间的拼接绑扎。(或另外加系绳绑扎)。
3.18.3网的安装:
3.18.3.1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杆、横杆、锚固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安装。
3.18.3.2全网以系结方便,连接牢固又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为原则。多张安全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紧靠或重叠。
3.18.3.3水平安全网安装时不宜绷得过紧,应外高内低。
3.18.4水平安全网搭设完毕,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19脚手板的铺设要求:
3.19.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3.19.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3.19.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3.19.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3.19.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3.20 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搭好的脚手架应经施工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3.21临时吊挂物二次保护:由于临时吊挂设备与正式安装就位相隔时间比较长,而这段时间内锅炉上各项施工任务已大面积展开,交叉施工、焊接施工较为频繁,从而对吊挂用钢丝绳造成一定的威胁。为保证设备吊挂期间的安全,需要对临时吊挂设备的钢丝绳进行二次保护。采用的方式为:
3.21.1用石棉布将吊挂设备的钢丝绳与钢架横梁包在一起,避免钢丝绳外露。要求用细铅丝将石棉布绑扎牢固,石棉布要搭接包裹不小于100mm。
3.21.2在设备的中间位置处,在钢架横梁上挂一根高倍率钢丝绳,作为母绳,然后每件设备通过一根低倍率的绳扣(8倍以上系数)与高倍率的母绳用2个绳卡固定连接。
第15篇 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柱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4)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c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方法措施:
1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2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3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5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6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8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 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统试运时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由试运人员进行监护。
1、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2、夜间施工作业要装置警示灯和指示灯,并派出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疏通过往车辆,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3、日常在路线交叉作业面,应设置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疏导交通,不造成交通堵塞现像以保证路线交通安全通畅。
4、路线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业面应加设安全保护网,应设置扶拦杆,档脚板。
5、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施工机械车辆按指...........
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如果未采取措施对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容易造成损伤,从而影响质量、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工作。
成品保护措施
(1)分阶段、分专业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2)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4)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专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现场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5)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