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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12:48:04 查看人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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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监控系统改造 安全措施

一、情况说明:

煤矿生产安全第一,为确保矿井安全,2004年我公司安装使用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生产的kj90监测监控系统,2008年7月6日系统开始升级改造安装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生产的kj90nb系统,至今一直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目前,服务器、环网已经组建完成,部分监控系统已经连接完毕,目前正在调试阶段,为确保安全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措施:

二、技术措施:

1、设备组成:系统由kjj103型矿用网络交换机、kdwo.3/660(b)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及通讯箱组成。

2、系统在调试阶段中,数据、上传情况一直处于调试阶段。井下监测值不能及时上传至集团公司。

3、安装、调试方法:

<1>、在原监测监控分站不变的前提下,凡分站通讯条件不符合要求需更换集成电路芯片,使之符合通讯要求。

<2>、所有安装的交换机需用环网连接,并确保与主机通讯正常。

<3>、安装先搭设工作平台,kjj103型矿用网络交换机、kdwo.3/660(b)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安放整齐,并由专职电工接通电源,严禁触电作业或砸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改造期间交换机与监测分站连接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并做好调试记录。

三、安全措施:

1、运送设备要与设备队人行车管理人员协调,避免出入井高潮期,设备必须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设备、脱落油漆或砸伤人员。

2、大巷或架空线处设施作业应多人在场共同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2、安装前由下机电派专用电工接通电源箱电源。施工时电源必须接在电源侧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用电》管理条例。

3、在架空线处进行安装、调试作业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安全供电。

4、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两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设备排除故障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记录登记表。

6、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汇报作业记录。具体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发现问题及故障现象描述、解决办法、是否需要停电、备注信息。每班上报任务室存档。

7、故障处理人员申请好“电力线路工作票”后,当到达工作点并且申请开始时间已到时,首先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开始工作,待调度室同意并拉闸后方可开始工作。在开始处理故障或检修之前,必须手动拉开隔离刀闸、将上一级开关内小推车拉出隔离并挂牌“禁止送电,有人工作!!”。当故障处理或检修完毕后,取消隔离归位开关手推车、摘牌并电话联系调度室通知恢复供电,调度室在收到通知后退出相关开关设备的检修模式并恢复供电。

8、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

9、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仪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信息中心监测监控队

2008年7月13日

第2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安全措施

为确保我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采集、可靠反馈及时、充分发挥时实监测数据反馈及信息系统各部运行状态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做好监测监控机房日常工控主备机和相关设备日常维护及杀毒软件的定期升级和相关软件的备份。

2、 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功能。

3、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全监测设备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以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4、 监测监控系统应性能良好正常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测设备的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5、 当系统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矿调度、矿值班领导、监测队长、信息中心主任。

6、 对产生的故障具体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及时排除故障,并将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7、 作好故障报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写出报告呈报有关领导审阅后,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3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 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4篇 _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5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3)一台服务器无法恢复正常,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报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

(4)在服务器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各区队,各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值班员,使用好便携瓦检仪及测氧仪,co便携仪加强检查。

(5)通知瓦检员巡回有关巷道加强检查。

(6)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使用后,方可解除警报,值班员同时做好记录。

2监控井下分站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井下分站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故障处理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监控后,可取消临时的便携仪器设置的监测点,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传感器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ch4、co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处理故障时,要和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更换完毕的故障传感器在实验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记录。

第6篇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在维护、故障处理期间的作业安全,防止因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出现意外故障,造成监控系统网络传输中断,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维护

监控中心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或者检修监控主备机、数据服务器、ups后备电源等设备和线路,在更换或者检修期间将直接影响监控中心站监控数据的正常联网传输。

1、监控中心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线领导同意后报请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并在矿井通风调度备案。

2、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负责处理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的突发情况。

3、现场负责人必须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得到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同意后方可通知现场维修人员进行作业。

4、安全监控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开始作业前和任务完成后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汇报。

5、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采掘地点瓦捡工加强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

6、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待维护完成后,方可生产。

7、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地点严禁进行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连的停电检修作业。

8、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中心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检测分站维护

监测分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监测分站,更换监测分站后备电源、电源电缆、传输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分站到中心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上安设的各类型传感器无法实时监测。

1、监测分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停电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矿通风调度备案。

2、监测分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安排专人(技术员或监控班长)现场指挥,处理维护期间出现的突发状况。

3、开始作业前和结束作业后,现场负责人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

4、监测分站影响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维护结束后方可恢复生产。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监测分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三)传感器维护

传感器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传感器,更换传感器航空插头、延长传感器监测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传感器到监测分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无法实时读取传感器数据。

1、传感器维护前,监测工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如维护甲烷传感器,尤其涉及到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的控制区域,监测工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2、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监测工必须尽快缩短检修时间,恢复影响区域内送电工作,缩短对采掘工作面生产的影响时间。

3、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受影响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

4、传感器维修结束后,监测工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对受影响区域恢复供电工作。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传感器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维护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故障处理

1、监控主机发生故障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切换至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控负责人及时修复主机,并能正常切换至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通风调度值班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监控主机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运行。

(3)一台主机无法恢复正常工作,在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煤电公司、许平公司。

(4)监控主机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工加强各巷道巡回检查工作。

(5)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正常使用,方可解除警报,调度值班员同时作好记录。

2、当监控中心ups电源、主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吗,不能监测井下监测数据时:

(1)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进行汇报,并上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各采区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各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用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通风调度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4)由监控负责人立即组织监控技术人员及监控维修人员尽快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5)待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人员方可通知井下各采掘地点恢复生产。

(6)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现场负责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二)监测分站故障处理

1、当井下监测分站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上传数据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监控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测维修工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及时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受影响区域生产供电,若监控分站故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3、接到通知的监测维修工必须做出初步故障判断,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及维修工具及配件。

4、通风调度值班员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辖的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5、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后,通风调度方可通知受影响区域作业地点恢复生产。

7、故障排查后,监测维修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8、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三)传感器故障处理

传感器故障主要包括甲烷、co、温度、风速、负压等模拟量传感器和风门、开停、馈电等开关量传感器延长线路、挪动等出现断线、数据显示异常等现象。

1、当甲烷传感器延伸线路时,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通风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当线路延伸完毕后,向通风调度汇报,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3、当甲烷传感器、co、温度、风速、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监测维修工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现场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5、发生co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co检查力度,若co传感器出现异常报警,现场跟班队长和瓦捡工立即组织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设置警戒,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6、发生在机电硐室温度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机电硐室配电工或瓦捡工加强现场温度检查力度,若有异常,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7、温度、co传感器故障排除后要立即恢复运行,相关区域瓦检员要对相关区域的温度、co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温度、co传感器运行正常,才能解除警戒。

8、其他传感器发生故障时,严格按照矿井文件进行处理。

9、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维修工必须携带甲烷监测报警仪,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处理故障期间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情况。

10、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11、更换后的传感器在平地维修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12、传感器故障排除后,监测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13故障处理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第7篇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要求

监测监控故障处理措施

故障处置负责人:值班领导 具体处置人员:监控值班员

一、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并造成故障闭锁。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传感器断线,或接到现场施工人员汇报传感器断线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

3、联系施工现场班组长或电工,检查传感器航空插头线,并重接。如恢复故障处置完毕。

4、上述过程不能恢复,监控维修值班员要带好备件及抢修工具及时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监控维修值班员由施工队组电工配合,从分站到传感器各接点一一排查,直至更换传感器或更换分站接口。

4、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二、分站断线不能上传数据。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一分站所有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监控主机与该分站的网络通讯是否正常。a、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不正常,到环网交换机处更换分站网络节点,由监控值班员重新设置。b、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正常,立即下井检查,分站电源供电是否正常、环网交换机与分站的连接线是否短路或断路,直至故障处置完毕。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四、监控主机故障,不能实时监控。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监控主机不能运行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将监测监控系统切换到备机运行。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要确认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

第8篇 监控系统停运期间 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停止运行期间的矿井安全,使各岗位能够积极行动,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停运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

2、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员要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增加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一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出影响区域人员并设置警戒,同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瓦斯等有害气体无异常时,方可恢复作业;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总工程师请示,待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操作,同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要及时通知影响区域区队及班组长,安排班组长在作业地点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对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一旦有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室要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故障处理期间的各类事项;

8、监控员、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监控员发现瓦斯异常应立即通知调度员、监控中心负责人、通防科长,同时向禹州市监控中心汇报,然后进一步落实造成瓦斯异常原因;

2、调度员接到通知,应立即通知异常区域值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查明造成瓦斯异常的原因。如果属监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冲击监控设备造成的,直接安排监控维修人员处理,并安排瓦斯检查工重点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如果确属瓦斯涌出有变化,要通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由通防科长安排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项措施,调度室按措施调度;

3、监控中心负责人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并安排监控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通防科长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除安排监控维修外,还应向调度室提出是否停工、断电、撤人的意见;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7、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检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值班矿长方可安排调度员下达停止警戒指令。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根据矿井实际,要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种作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安全监控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能力;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等要求安装、调试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要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加强职工关于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任何人员不得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

14、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分站升井检修;

15、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气流冲击后,要立即更换;

16、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17、每15天做一次甲烷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

18、及时对施工地点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备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1、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2、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第9篇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及安全措施

一、 严格遵守视频监控制度,严禁在主机上操作与此无关的事项。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迟到,早退。

二、 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探头位置。

三、 视频监控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进行修理和维护。对系统运行情况、数据汇总和异常情况等做出具体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 值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异常情况处理跟踪落实结论等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案。

五、 监控人员在收到上级监控中心的询问指令或处理决定书时,要立即下传、跟踪并反馈。

六、每班必须对市矿监控系统保管局的联网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矿、科值班领导。

盂县__煤业

二零一零年元月

第10篇 监控系统停运期间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停止运行期间的矿井安全,使各岗位能够积极行动,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停运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

2、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员要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增加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一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出影响区域人员并设置警戒,同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瓦斯等有害气体无异常时,方可恢复作业;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总工程师请示,待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操作,同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要及时通知影响区域区队及班组长,安排班组长在作业地点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对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一旦有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室要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故障处理期间的各类事项;

8、监控员、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监控员发现瓦斯异常应立即通知调度员、监控中心负责人、通防科长,同时向禹州市监控中心汇报,然后进一步落实造成瓦斯异常原因;

2、调度员接到通知,应立即通知异常区域值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查明造成瓦斯异常的原因。如果属监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冲击监控设备造成的,直接安排监控维修人员处理,并安排瓦斯检查工重点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如果确属瓦斯涌出有变化,要通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由通防科长安排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项措施,调度室按措施调度;

3、监控中心负责人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并安排监控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通防科长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除安排监控维修外,还应向调度室提出是否停工、断电、撤人的意见;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7、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检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值班矿长方可安排调度员下达停止警戒指令。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根据矿井实际,要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种作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安全监控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能力;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等要求安装、调试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要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加强职工关于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任何人员不得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

14、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分站升井检修;

15、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气流冲击后,要立即更换;

16、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17、每15天做一次甲烷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

18、及时对施工地点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备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1、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2、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第11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3)一台服务器无法恢复正常,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报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

(4)在服务器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各区队,各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值班员,使用好便携瓦检仪及测氧仪,co便携仪加强检查。

(5)通知瓦检员巡回有关巷道加强检查。

(6)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使用后,方可解除警报,值班员同时做好记录。

2监控井下分站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井下分站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故障处理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监控后,可取消临时的便携仪器设置的监测点,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传感器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ch4、co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处理故障时,要和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更换完毕的故障传感器在实验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记录。

第12篇 矿井检修期间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技术安全措施

按计划将进行矿井停产检修,检修期间要维持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在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期间会造成井下监测监控设备停电、信号中断。为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技术安全措施。

1、在停产检修前,必须对地面和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

2、停产检修期间,通风区安排瓦斯检查工对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停风掘进工作面栅栏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班至少一次。

3、反风前,需切断井下电源。在停止井下供电之前,必须报告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中心、通防处、通讯处。

4、通风区在停产检修期间,必须安排井下巡检工值班人员和地面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并坚守岗位。凡发现脱岗,一律按“三违”论处。

5、在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期间会造成井下监测监控设备停电、信号中断。在反风演习后,应及时安排人员下井检查各地点瓦斯情况,发现瓦斯积聚地点,应立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组织人员配合救护队按措施实施瓦斯排放。

6、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通风区监测工要对地面、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经调度所同意,先恢复井下交换机及监测分站供电,检查供电后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后再与瓦斯传感器连接。

7、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半小时后,各地点监测工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故障处理措施如下:

一、甲烷传感器故障

1、监控中心发现甲烷浓度显示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监测值班人员下井处理,并向通风区值班汇报。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一只完好的甲烷传感器和相关的维修工具,应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传感器校对,以测量最大值为准,同时联系瓦检员尽快到该地点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测量,判定甲烷传感器是否出现故障。

2、在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工应立即更换甲烷传感器。在现场观察半小时,确认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

3、甲烷传感器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监控设备及线路故障

1、应及时通知监测值班人员下井处理,并向通风区值班汇报。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若干监测电缆和相关的维修工具。

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测工应及时处理,分站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

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通风调度必须及时通知测气员到所有受影响的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4、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水位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螺丝刀、斜口钳等。

2、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3、在轨道大巷内施工时,如需停架空线,应切断架空线电源后方可施工。

4、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

5、在处理故障期间,监测工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6、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

本措施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07)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第13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14篇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在维护、故障处理期间的作业安全,防止因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出现意外故障,造成监控系统网络传输中断,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维护

监控中心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或者检修监控主备机、数据服务器、ups后备电源等设备和线路,在更换或者检修期间将直接影响监控中心站监控数据的正常联网传输。

1、监控中心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线领导同意后报请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并在矿井通风调度备案。

2、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负责处理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的突发情况。

3、现场负责人必须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得到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同意后方可通知现场维修人员进行作业。

4、安全监控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开始作业前和任务完成后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汇报。

5、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采掘地点瓦捡工加强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

6、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待维护完成后,方可生产。

7、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地点严禁进行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连的停电检修作业。

8、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中心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检测分站维护

监测分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监测分站,更换监测分站后备电源、电源电缆、传输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分站到中心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上安设的各类型传感器无法实时监测。

1、监测分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停电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矿通风调度备案。

2、监测分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安排专人(技术员或监控班长)现场指挥,处理维护期间出现的突发状况。

3、开始作业前和结束作业后,现场负责人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

4、监测分站影响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维护结束后方可恢复生产。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监测分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三)传感器维护

传感器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传感器,更换传感器航空插头、延长传感器监测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传感器到监测分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无法实时读取传感器数据。

1、传感器维护前,监测工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如维护甲烷传感器,尤其涉及到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的控制区域,监测工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2、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监测工必须尽快缩短检修时间,恢复影响区域内送电工作,缩短对采掘工作面生产的影响时间。

3、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受影响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

4、传感器维修结束后,监测工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对受影响区域恢复供电工作。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传感器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维护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故障处理

1、监控主机发生故障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切换至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控负责人及时修复主机,并能正常切换至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通风调度值班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监控主机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运行。

(3)一台主机无法恢复正常工作,在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煤电公司、许平公司。

(4)监控主机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工加强各巷道巡回检查工作。

(5)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正常使用,方可解除警报,调度值班员同时作好记录。

2、当监控中心ups电源、主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吗,不能监测井下监测数据时:

(1)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进行汇报,并上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各采区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各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用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通风调度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4)由监控负责人立即组织监控技术人员及监控维修人员尽快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5)待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人员方可通知井下各采掘地点恢复生产。

(6)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现场负责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二)监测分站故障处理

1、当井下监测分站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上传数据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监控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测维修工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及时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受影响区域生产供电,若监控分站故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3、接到通知的监测维修工必须做出初步故障判断,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及维修工具及配件。

4、通风调度值班员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辖的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5、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后,通风调度方可通知受影响区域作业地点恢复生产。

7、故障排查后,监测维修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8、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三)传感器故障处理

传感器故障主要包括甲烷、co、温度、风速、负压等模拟量传感器和风门、开停、馈电等开关量传感器延长线路、挪动等出现断线、数据显示异常等现象。

1、当甲烷传感器延伸线路时,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通风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当线路延伸完毕后,向通风调度汇报,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3、当甲烷传感器、co、温度、风速、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监测维修工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现场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5、发生co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co检查力度,若co传感器出现异常报警,现场跟班队长和瓦捡工立即组织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设置警戒,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6、发生在机电硐室温度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机电硐室配电工或瓦捡工加强现场温度检查力度,若有异常,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7、温度、co传感器故障排除后要立即恢复运行,相关区域瓦检员要对相关区域的温度、co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温度、co传感器运行正常,才能解除警戒。

8、其他传感器发生故障时,严格按照矿井文件进行处理。

9、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维修工必须携带甲烷监测报警仪,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处理故障期间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情况。

10、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11、更换后的传感器在平地维修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12、传感器故障排除后,监测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13故障处理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第15篇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安全措施

一、 严格遵守视频监控制度,严禁在主机上操作与此无关的事项。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迟到,早退。

二、 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探头位置。

三、 视频监控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进行修理和维护。对系统运行情况、数据汇总和异常情况等做出具体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 值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异常情况处理跟踪落实结论等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案。

五、 监控人员在收到上级监控中心的询问指令或处理决定书时,要立即下传、跟踪并反馈。

六、每班必须对市矿监控系统保管局的联网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矿、科值班领导。

盂县__煤业

二零一零年元月

监控系统安全措施15篇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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