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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_突发性停电停风安全措施
一、矿井因故突然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风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地面配电房检查停电原因,能否在10分钟内确保通风机正常运转,若10分钟内无法启动通风机,则必须检查井下电源是已经切断,如未切断,必须立即切断,且必须查明原因,(所有风电闭锁失效都必须查明原因,进快恢复)。同时,调度室必须迅速向矿长或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将井下各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撤到进风巷道内休息待命。并通知将井口风门打开(由风机房值班人员打开),以利用自然风压通风。矿长或值班领导应迅速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
二、在没有及时恢复供电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启动备用电源,恢复主通风机通风。若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由矿长或值班领导作出决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地面。若情况危急时,调度室及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先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然后向矿领导汇报。
三、因故停电后,机电科及机电队人员应尽快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使其迅速恢复供电。矿长或值班领导应赶往现场,做好停电后的相关工作。
四、主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启动备用主通风机,备用主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所有双回路应处于备用状态,发电机组必须能随时投入使用。
五、矿井在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得到调度室的指令,并严格执行“先供风、后供电”的规定,首先将井口风门关闭,再将引风峒的风闸关牢,然后启动主要通风机,主通风机运转正常后,主通风机房值班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以及风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各类数据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调度室应做好复电、启动、瓦斯检查、供电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六、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一定时间后(视其停电影响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由当班瓦检员或安通科安全员入井检查总回风巷、硐室、一翼回风巷、水平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并证实井下各点瓦斯符合《规程》规定以下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方可通知地面配电房向井下供电,然后通知井下值班电工分段向各采区配电房供电。
七、井下恢复供电的原则:实行分段供电,只有当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方可供井下变电房的电源;只有当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供该采区的电源;只有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供该作业地点的电源。下达供电命令或接受供电命令时,必须相互确认双方身份并作好记录。
八、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其供电步骤必须按先供风排瓦斯,后供电源的原则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九、主扇风机恢复通风时出现异常时(如时开、时停或间隔时间较长),而瓦检员在井下时,应待通风机运转正常,让新鲜风流清洗各作业地点后,才能收集瓦斯数据。
十、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以及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右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时,必须先排串联掘进工作面,后排被串联掘进工作面,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只能在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恢复由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十一、矿井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且无法恢复通风时,现场瓦斯检查员必须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通知作业点人员撤至进风巷内,调度室必须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同时,调度室应将停风地点,停风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向上级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汇报。
十二、矿井瓦斯排放和恢复供电时,调度室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及一名安通科人员负责组织和指挥,矿部必须有一名矿领导负责监控、协调和指挥,直到瓦斯排放完毕,恢复供电正常后方可离开。
十三、矿井停电时间较长,一般停电停风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井下人员必须全部撤出;排放瓦斯时,井领导必须带队组织专职人员按预先制定的排放措施执行。
十四、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较短,一般在2小时以下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将井下各作业点人员撤到主进风巷道内休息待命;供风送电后,由现场带班井长和当班瓦斯员一起按矿预先制定的排放措施执行。排放完毕,向调度室汇报后,经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井下恢复正常后,矿调度室应通知监控室向区监控中心汇报。
第2篇 突发性停电停风安全措施
一、矿井因故突然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风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地面配电房检查停电原因,能否在10分钟内确保通风机正常运转,若10分钟内无法启动通风机,则必须检查井下电源是已经切断,如未切断,必须立即切断,且必须查明原因,(所有风电闭锁失效都必须查明原因,进快恢复)。同时,调度室必须迅速向矿长或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将井下各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撤到进风巷道内休息待命。并通知将井口风门打开(由风机房值班人员打开),以利用自然风压通风。矿长或值班领导应迅速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
二、在没有及时恢复供电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启动备用电源,恢复主通风机通风。若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由矿长或值班领导作出决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地面。若情况危急时,调度室及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先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然后向矿领导汇报。
三、因故停电后,机电科及机电队人员应尽快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使其迅速恢复供电。矿长或值班领导应赶往现场,做好停电后的相关工作。
四、主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启动备用主通风机,备用主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所有双回路应处于备用状态,发电机组必须能随时投入使用。
五、矿井在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得到调度室的指令,并严格执行“先供风、后供电”的规定,首先将井口风门关闭,再将引风峒的风闸关牢,然后启动主要通风机,主通风机运转正常后,主通风机房值班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以及风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各类数据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调度室应做好复电、启动、瓦斯检查、供电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六、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一定时间后(视其停电影响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由当班瓦检员或安通科安全员入井检查总回风巷、硐室、一翼回风巷、水平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并证实井下各点瓦斯符合《规程》规定以下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方可通知地面配电房向井下供电,然后通知井下值班电工分段向各采区配电房供电。
七、井下恢复供电的原则:实行分段供电,只有当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方可供井下变电房的电源;只有当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供该采区的电源;只有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供该作业地点的电源。下达供电命令或接受供电命令时,必须相互确认双方身份并作好记录。
八、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其供电步骤必须按先供风排瓦斯,后供电源的原则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九、主扇风机恢复通风时出现异常时(如时开、时停或间隔时间较长),而瓦检员在井下时,应待通风机运转正常,让新鲜风流清洗各作业地点后,才能收集瓦斯数据。
十、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以及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右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时,必须先排串联掘进工作面,后排被串联掘进工作面,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只能在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恢复由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十一、矿井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且无法恢复通风时,现场瓦斯检查员必须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通知作业点人员撤至进风巷内,调度室必须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同时,调度室应将停风地点,停风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向上级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汇报。
十二、矿井瓦斯排放和恢复供电时,调度室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及一名安通科人员负责组织和指挥,矿部必须有一名矿领导负责监控、协调和指挥,直到瓦斯排放完毕,恢复供电正常后方可离开。
十三、矿井停电时间较长,一般停电停风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井下人员必须全部撤出;排放瓦斯时,井领导必须带队组织专职人员按预先制定的排放措施执行。
十四、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较短,一般在2小时以下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将井下各作业点人员撤到主进风巷道内休息待命;供风送电后,由现场带班井长和当班瓦斯员一起按矿预先制定的排放措施执行。排放完毕,向调度室汇报后,经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井下恢复正常后,矿调度室应通知监控室向区监控中心汇报。
第3篇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 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李少泉
副组长:景得营 董战营 孙玉群 李银伟
张军生 舒定锋 张志祥 李二松
成 员: 毛现军 穆鸿涛 白朝阳 韩俊昌
邵全中 麻少伟 焦明伟 李怀民
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景得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科室管理及责任划分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有矿方安全生产调度室主管,有施工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
2、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
3、通防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4、安全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生产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
6、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机电设备管理和供电安全;
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
三、停电撤人措施
(1)、矿井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各井停风时,首先各井应立即起动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必须能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自备电源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各井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科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
(3)、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
①、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带班矿长或班长组织职工撤到平地。
②、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各井安全第一负责人(带班领导或班组长)、信号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最后离开岗位,撤至地面。
③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变电站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请示,迅速切断井下生产设备所用电源。
④、安全科长、井口检身人员清点出井人员,确认出入井人员相符后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⑤、主井、风井、副井所有人员升井后由通风科负责立即安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井口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严禁烟火,严禁人员入内。
四、加强瓦斯检测监控
1、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瓦斯浓度的规定,并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及上级部门规定做如下要求:
(1)各井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瓦检员或调度监控员必须立即报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其浓度达到0.7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2)各井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瓦斯浓度达到2.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0.75%,并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2、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防科必须制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贯彻执行。
⑴局部通风机的恢复,排放瓦斯和送电程序是:由变电站先给各井局部通风机送电,启动通风机前,必须由调度室根据瓦斯监控数据都不超限,方可通知地面向井下送电。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各井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瓦斯浓度都在0.75%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开动电器设备,恢复生产。
⑵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人员进行排放瓦斯。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根据平面风向在排放措施中明确规定各井口附近停电撤人范围。
3、临时停工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井下及井口20米内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每班瓦斯检查人员不必须经有资质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瓦检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严禁存在假检、漏检现象发生。
6、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工作面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同时报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布置有关人员处理。
8、在井上、下安全地点设置监控分站。通过甲烷传感器、主要设备开停传感器、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馈电状态传感器来实现对全矿各地点进行自动监控,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做如下要求:
⑴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以及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必须符合规定。
⑵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⑶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⑷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⑸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误差不得超过规定。
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必须每天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0.75%、断电浓度0.75%、复电浓度0.75%以下和断电范围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五、预防瓦斯事故
1、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
⑴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
⑵引火温度
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一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⑶氧的浓度
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这一性质对井下密闭的火区有很大影响,在密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浓度低,并不会发生爆炸。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⑴防止瓦斯积聚。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2%,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为了防止瓦斯积聚,每一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尽量避免出现盲巷,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⑵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期引燃的措施是严禁和杜绝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防止它的产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因而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矿灯应完好,否则不得发放,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井下供电还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坚持局扇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
⑶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尽可能减少损失,为此通风系统力求简单,严禁存在不合理通风。
3、矿井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停风时间较长,工作面内极易造成瓦斯聚积超限。为做到安全、及时、有效地排放瓦斯,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⑴涉及需要瓦斯排放工作工作面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瓦斯检查工按规定检查瓦斯,施工队配合工作,根据排放瓦斯需要随时作好断、送电、撤人等工作。
⑵监控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瓦斯监测监控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探头显示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矿长、通防科、安全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⑶在启动局扇风机排放瓦斯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先检查局扇风机附近1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确定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准启动局扇风机进行瓦斯排放。
⑷瓦斯排放工作严格按各井《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实施。
⑸各井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
⑹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及所有协助人员严禁穿化纤服。
⑺排放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在井口附近不间断检查瓦斯,并按措施规定悬挂足够数量便携式报警仪。
六、恢复供电措施
①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恢复井下供电时必须检查井口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方可向井下供电。
②恢复供电时必须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先送高压总开关,再送高压分开关,然后送低压总开关,最后送低压分开关。
③井下各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0.5﹪时,机电部门方可下令依次恢复入井电源。
④在向井下恢复供电前,机电部门必须请示调度室值班领导,得到许可后,方可操作。
⑤除认真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
河南登电马鸣寺煤业有限公司
二0 一二年三月6日
第4篇 不停电作业 安全措施要保证
变电所低压带电作业,一要求开工作票,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二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绝彖工具,站在绝彖垫上工作;三必须有专职护人(具有安全操作证,并经验丰富的熟练的电工);
四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泳,作业时思想高度集中。四者缺一不可,否则将会留下发生事故的隐患。
1999年10月,厦门某公司发生一起严重违反低压带电作业安全规程,造成2名作业电工(1男1女)被严重烧伤的事故,引起部分停电,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该企业一号变电所原采用8套bfj-3z-73型抽屉式电容开关柜(装机容量1000kvar)分别对4台s7-1250kva变压器进行无功补偿,开关柜原配电力电容器为旧型的yy04-12.3-3,其内部元件发热引起电力电容器体积膨胀与漏油,有的甚至损坏无法投入使用。因此企业决定将其全部更换为bsmj0.4-12-3型电力电容器。由于企业生产连续性要求,不允许采用全部停电作业,而bfj-3z-73电容开关柜后部有3条垂直敷设的三相母排,直接与主母排联接,因此,无法停电,改造作业只能带电进行。改造工程委托厦门某安装公司,4名本企业电工给予配合。10月11日14时许,一声巨大爆炸声从变电所传出惊动全厂,并造成局部停电,附近管理人员与值班电工迅速救灾,扑灭大火,并将2名严重烧伤的安装工人送到医院急救。
事故原因分析:
(1)bfj-3z-73电容开关柜后部母排带电,母排与电容器最小距离为0.3m,电容器的更换作业必须要2名工人在配电柜前后配合进行,而盘后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人体与母排的距离小于0.35米,存在直接接触的危险,盘柜后通道只有0.8米,空间过于窄小,照明严重不足(设计考虑不周所至),不利于工作人员活动,易疲劳。
(2)连续2天赶工作业,身体过于疲劳,作业时思想难于集中,在拆除旧电容的固定扁铁时,由于用力过猛,扁铁与盘柜后部母排触碰,引起短路,短路电弧又引起三相弧光短路与电容器爆炸燃烧。盘柜前后2我被弧光与电容器喷出的油严重烧伤。
(3)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为老电工自认为经验丰富,思想麻痹大意,在无法全部停电作业,安全距离小于0.35米,作业过程可能触碰到带电体的情况下,没有对带电体采取绝缘隔离,防止可导电物及人员误触带电体的安全有效措施。
(4)安全监护制度没有落实,该企业派去配合的电工,本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不间断监护,却直接参与安装作业,严重违反安全规程。
(5)工作票制度无落实,变电所低压带电作业应开第二种工作票,虽然在作业前已开了第二种工作票,但值班人员(许可人)在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如安全距离小于0.35米应进行绝缘隔离)而许可作业,工作负责人违反监护制度直接参与作业,工作票形同虚设,管理不到位,也是引起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电工作业应重视作业环境,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尽量采用全部停电的工作方法,若无法全部停电作业时,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按带电作业安全要求进行,如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小于0.35米或大于0.35米而小于0.7米,且无绝缘隔离,工作时可能触及带电体则必须采用绝缘隔离措施。
(2)电工带电作业必须配备2人,其中1人作业,1人负责安全监护,带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电工担任,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电工担任,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不间断监护,随时纠正其不安全动作。
(3)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严禁抢时间而忽视安全工作制度,严禁为赶工而疲劳作业,严禁不熟悉现场设备而盲目作业。避免一时的疏忽给自己、他人与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加强安全管理,确实落实好安全规程中的各项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意识与工作责任心。电气及安全管理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举止应及时制止、教育和处理,以确保电工作业的安全。
第5篇 220kv停电更换绝缘子-安全措施卡
单位
班组
工作负责人
工作任务
工作票编号
工作危险点
1.高空坠落
2.物体打击
3.工器具失灵,导线脱落
4.绝缘子串脱落
5.跑线二联板挤伤人
安全措施
规程规定
1.攀登杆塔前应戴好安全帽,注意检查脚钉是否牢固可靠,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人身二道保护绳。
2.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被锋利物割伤,人身二道保护绳应高挂,系好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塔上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3.杆塔上有人作业时,地面人员不准调整拉线或拆除拉线。
4.凡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着装。
5.杆塔上作业人员要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器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里。工器具要用绳索传递,绳扣要绑牢,传递人员应离开重物下方,杆塔下方禁止行人逗留。
6.各类工器具要定期检查试验,使用前必须经专人检查,保证合格、配套、灵活好用。
7.在交叉跨越的各种线路、公路、铁路作用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脱落的保护措施,并应有足够强度,对被跨越的电力线,必要时可联系停电在进行作业。
8.缺少弹簧销子或金具连接不牢发生突然脱落伤人,首先要认真检查连接情况。
9.认真检查绝缘子连接情况,防止瓷瓶串突然脱开或翻动,二连板变位挤伤人。
10.瓷瓶串收紧前,检查工器具连接情况是否牢固可靠,并打好二道保护绳,确无问题后,方可更换绝缘子。
11.出线工作前,要先挂地线,不得失去二道防护绳。
12.在杆塔上作业时,防止有感应电在停电的线路上。
13.设专人监护杆塔上作业人员。
第6篇 停风停电排放瓦斯 安全措施
根据生产的安排,决定于2008年5月18日 时分 停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电源。停电后至再次送电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各掘进工作面均会积聚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为确保安全生产,在恢复生产前,必须排放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排放地点:
排放时间: 2008年5月18日
预计瓦斯含量: m3
排放瓦斯负责人: 王永亮、王亮生、张治文及掘进队长
安全措施:
1、排放各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之前,首先将全风压风流处的风筒拆开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其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掘进队长负责。
在距风筒出风口5 m处、以及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各安装瓦斯传感器并由瓦斯员检查回风流中瓦斯,必须检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最大的瓦斯浓度值。浓度小于1%时,方可延伸下一接风筒。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监控队长杨建亮负责。
2、排放前,必须将排放出的瓦斯所流经线路(20m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全部断电,此项工作由机电科长刘艳军、机电队长张廷文负责。
3、在排放前必须设好警戒,严禁人员及车辆进入危险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掘进队长负责。安监站监督执行。
4、在排放过程中,先送一节风筒,必须派专职瓦斯员检查距此节风筒出风口5米处回风流中瓦斯,瓦斯浓度不超1.0%、二氧化碳不超1.5%时,方可接下一节风筒进行排放,每节重复操作。严禁 “一风吹” 。
5、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时,必须每次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取最大的瓦斯浓度值。
6、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1%时,将最前面风筒与后一节风筒连接处拆开半节或少半节,调节风量。一部分风量稀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部分风量送至排放点进行瓦斯排放。
7、在排放过程中,当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超1%时,按第7条所述操作,减少排放量。
8、按第8条操作后,排放回风流瓦斯浓度仍超1%,或汇合处瓦斯浓度超1%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9、瓦斯排放工作由瓦斯管理人员现场指挥,至少配备两名瓦检员参加,并实行分级现场指挥。需排放地点的瓦斯浓度最高处达1%-2%时,由瓦斯队长现场指挥;2%-3%时由矿通风科长与瓦斯队长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3%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矿通风科长与瓦斯队长三人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
10、瓦斯排放完毕,经检查证实,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 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11、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各掘进工作面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12、瓦斯排放完毕,由掘进队清理自己掘进工作面内的所有杂物、积水,搞好现场标准化工作。
通风科
2008年5月18日
第7篇 变电所停电安全措施
一、 概述
梢场变电所是88、99共用的变电所。高压进线有23板、30板、2板、36板。2板、36板相互联络,其中2板控制1#变压器,所带低压开关柜有1-6号开关柜。36板控制2#变压器所带低压开关柜有8-12号开关柜,7号柜为联络。炭煤矿所用低压部分有:2号柜(1.85m车房ii、锅炉房ii、2m绞车ii、2.5m绞车ii);3号柜(调度室ii、空压机房ii);5号柜(充灯房、洗衣房);9号柜(锅炉房i、调度楼i);12号柜(1.85m绞车i、2m绞车i、2.5m绞车i、空压机i)。
为保证炭煤矿安全生产、保证各设备及线路检修工作的安全顺利,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措施
1、施工开始前,组织所有参加施工检修的人员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此严格执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前要将施工所需要的工、器具、检修工具、适当的配件准备齐全,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3、安全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便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4、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脱岗,参加施工前不得饮酒和其他有碍施工的行为,保持精神饱满,着工作服,
5、停、送电前分别与红旗一矿及炭煤矿调度联系,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作业,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按规程进行操作。
6、高、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设临时栅栏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谁挂牌,谁摘牌;谁停电,谁送电。
7、挂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8、查检各配电点接线室内无生热,螺丝压紧,不生锈,干净无杂物。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9检修完毕,要全面检查一遍,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若无异常,投入运行。做好记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科领导汇报检修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带领本检修组人员结束检修工作。
10、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和保安用具进行安全检查,施工时,必许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检查验电、放电工具的安全可靠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11、严禁带电工作,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者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2、严格执行工作票据制度,由施工负责人按工作人要填写工作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变电所,严格按操作票执行。执行操作票复诵制度。
13、在变电所时,施工安全负责人应向所有参加检修人员指明检修线路,停电部位,带电部位,及工作区域,并做好监护工作,以防误操作。
14、检修人员进入变电所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15、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进行自检和互检,确定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送回工作票,经值班人员验收、签字后请示机电科领导同意后,方可送电。
16、检修人员工作完毕,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器仪表等,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现场。
检修工作要求
要求各施工人员在思想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施工负责人应熟悉图纸、资料,领会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并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组织措施和有关规程规定。施工负责人做好工程程序计划、原始记录。
2013年10月17日
第8篇 井下有计划停电停风申请及安全措施
申 请 单 位
制修 厂
停送电及恢复通风安全措施
带高压验电笔及绝缘用具,现场核实开关及线路后停电,将开关小车拉出,挂好停电牌,打开负荷腔。进行验电、放电、封地。经通风区瓦斯员沿线检查瓦斯浓度,合格后方能允许工作。
全部工作按完好标准进行,工作完毕后,清点工具,所有人员回到配电室恢复开关,摘下停电牌,解除封地,相互联系好后,进行试送电,试送电没问题后,正常送电,送电30分钟后离开。所有操作过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修标准》。
(单位章)
编制人:单位负责人:年 月日
停电始末时间
月日时分至
月日时分
停电原因(工作内容)
停电影响范围
被影响单位(签字)
通风区
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
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
安监 处
井下有计划停电停风申请及安全措施
申 请 单 位 | 制修 厂 | 停送电及恢复通风安全措施 配电室停带移动站bgp45电源开关,带高压验电笔及绝缘用具,现场核实bgp45开关及线路后停电,将bgp45隔离开关打开,观察到有明显断路点后,挂好停电牌,打开负荷腔。进行验电、放电、封地。经通风区瓦斯员沿线检查瓦斯浓度,合格后方能允许工作。 全部工作按完好标准进行,工作完毕后,清点工具,所有人员回到配电室恢复bgp45开关,摘下停电牌,解除封地,相互联系好后,进行试送电,试送电没问题后,正常送电,送电30分钟后离开。所有操作过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修标准》。 (单位章) 编制人:单位负责人:年月日 |
停电始末时间 | 月日时分至 月日时分 | |
停电原因(工作内容) | ||
停电影响范围 | ||
被影响单位(签字) | ||
通风区 | ||
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 | ||
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 | ||
安监 处 |
第9篇 线路停电作业安全措施卡
1、 工作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停电时间和范围必须事先向全体人员交待清楚,联系停电的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送电。
2、 现场工作负责人在未接到停电命令之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3、 工作负责人接到停工作命令后,应指定专人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验电器,线路验电要逐相进行。
4、 停电作业必须挂接地线,并应挂在作业范围的两端,同时使三相短路,接地线规格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材料应用多丝软铜线、接地体可利用铁纤子或杆塔接地装置。
5、 挂接地线的顺序应先接接地端,后挂导线端,拆除接线时与此顺序相反。接地线连接可靠,不得缠绕。在同一杆塔上有多回电力线时,挂接地线应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低压后高压。
6、 挂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套或持绝缘棒操作。验电和挂接地线时,必须设监护人。
7、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人员撤离带电作业区域后,方可命令拆除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无论是否送电都严禁进入带电区域。
8、 线路停电前,应检查工具材料是否合格。
9、 工作负责人接到停电命令后,召集施工人员。宣读工作票后,指定专人监护验电挂接地线。
第10篇 二级泵站污水处理站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2010年度二级泵站及污水处理站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根据安排,2010年 8月日: -8月日:进行全矿停产检修,在此期间,工业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和二级泵站停电检修,为保证停电检修的顺利进行、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 停电检修时间:2010年8月日:——8月日:
二、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三、 主要工程内容:
1、工业污水处理站:
①清理提升池集泥、清理两个水仓集泥;
②检查、更换提升池伸缩软管1根;
③更换15kw提升泵;
④检查更换电控设施老化元件。
2、生活污水处理站:
①更换4台排放泵;
②检查更换电控设施老化元件。
3、二级泵站
①检修5台给水泵电机,轴承注油,测绝缘电阻;
②检查更换电控设施老化元件。
四、 安全措施:
1、开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检修人员贯彻学习本措施及停产检修停送电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护施工全过程,搞好自保互保联保。
2、开工前和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及时汇报机电调度。
3、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统一指挥,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4、电气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监护制度,按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的程序执行,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严禁趁他人停电之际冒险操作。
5、检修配电盘时,严防损伤盘内二次线及瓷瓶、套管。
6、更换沉淀池伸缩软管前,要将沉淀池内的水放至滗水器下水位以下,关闭沉淀池上水阀门、打开上水旁路阀门。
7、清理提升池、两个水仓集泥以及更换提升池伸缩软管时,施工人员要将梯子放稳、防止打滑,同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带、穿防滑靴,并有专人监护。
8、在传递工具、物件时,要将所传递物件传至接物人手中,严禁抛掷。
9、施工前,要将工具、安全用具、材料、配件检查好;施工时,要将安全用具佩戴好。
10、严禁酒后作业。
11、严禁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允许高空作业的人员参与检修。
12、施工完毕,将施工用的工具、配件清点清楚,严防遗留在设备上,并及时把挂在设备上杂物清除。
13、施工负责人要做好每项检修工程的检修记录,并在检修完毕后认真、详细的进行全面检查。
14、当在施工中遇到意外情况、作业人员受伤后,切勿盲目施救,要首先保证好自身安全,并确保没有再次受伤可能的前提下,用可靠的救援用具施救。
1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机电调度。
16、未提到的操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7、外委工程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措施,不得私自乱动岗位内设备、设施。
18、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此项工程,全程、现场跟班上岗,具体安排指挥施工,落实措施的各项规定、监督外委工程施工人员的遵守、执行情况。
第11篇 脱硫ⅱ段停电安全措施
一. 目的
为了便于检修2#脱硫变本体风扇,需将2#脱硫变停运检修,2#脱硫变所带脱硫ⅱ段母线负荷将由1#脱硫变接带。
二. 操作步骤
令脱硫人员将2#吸收塔烟气进出口门连锁退出,脱硫ⅱ段母线所带负荷停运;
断开2#脱硫变低压侧tl-002开关;
将该开关柜内的钥匙拔出,插入母联tl-003开关;
合上tl-003开关;
检查脱硫ⅱ段电源及设备恢复正常;
令脱硫人员恢复设备运行;
停2#脱硫变高压侧132开关,并将该开关小车摇出,合上接地刀;
在2#脱硫变低压侧出口母排上挂接地线一组;
三. 防范措施
通知电气、锅炉、脱硫、检修及相关人员,确定操作时间;
脱硫人员应先确认2#吸收塔进出口挡板门在打开位置,并将其连锁解除电源停电,确保烟气正常通流;
停运2#脱硫变所带负荷(循泵、氧化风机、所有搅拌器的电源等):因设备失电短暂停运(用时约5分钟)出口参数可能出现超标现象,脱硫人员应提前做好调控,必要时可提前将出口参数降至最低,或降低部分机组负荷;
四. 参加人员(电气、脱硫及检修人员学习并签名)
第12篇 停风停电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根据生产的安排,决定于2008年5月18日 时分 停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电源。停电后至再次送电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各掘进工作面均会积聚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为确保安全生产,在恢复生产前,必须排放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排放地点:
排放时间: 2008年5月18日
预计瓦斯含量: m3
排放瓦斯负责人: 王永亮、王亮生、张治文及掘进队长
安全措施:
1、排放各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之前,首先将全风压风流处的风筒拆开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其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掘进队长负责。
在距风筒出风口5 m处、以及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各安装瓦斯传感器并由瓦斯员检查回风流中瓦斯,必须检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最大的瓦斯浓度值。浓度小于1%时,方可延伸下一接风筒。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监控队长杨建亮负责。
2、排放前,必须将排放出的瓦斯所流经线路(20m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全部断电,此项工作由机电科长刘艳军、机电队长张廷文负责。
3、在排放前必须设好警戒,严禁人员及车辆进入危险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掘进队长负责。安监站监督执行。
4、在排放过程中,先送一节风筒,必须派专职瓦斯员检查距此节风筒出风口5米处回风流中瓦斯,瓦斯浓度不超1.0%、二氧化碳不超1.5%时,方可接下一节风筒进行排放,每节重复操作。严禁 “一风吹” 。
5、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时,必须每次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取最大的瓦斯浓度值。
6、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1%时,将最前面风筒与后一节风筒连接处拆开半节或少半节,调节风量。一部分风量稀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部分风量送至排放点进行瓦斯排放。
7、在排放过程中,当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超1%时,按第7条所述操作,减少排放量。
8、按第8条操作后,排放回风流瓦斯浓度仍超1%,或汇合处瓦斯浓度超1%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9、瓦斯排放工作由瓦斯管理人员现场指挥,至少配备两名瓦检员参加,并实行分级现场指挥。需排放地点的瓦斯浓度最高处达1%-2%时,由瓦斯队长现场指挥;2%-3%时由矿通风科长与瓦斯队长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3%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矿通风科长与瓦斯队长三人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
10、瓦斯排放完毕,经检查证实,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 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11、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各掘进工作面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12、瓦斯排放完毕,由掘进队清理自己掘进工作面内的所有杂物、积水,搞好现场标准化工作。
通风科
2008年5月18日
第13篇 突发性停电停风 安全措施
一、矿井因故突然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风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地面配电房检查停电原因,能否在10分钟内确保通风机正常运转,若10分钟内无法启动通风机,则必须检查井下电源是已经切断,如未切断,必须立即切断,且必须查明原因,(所有风电闭锁失效都必须查明原因,进快恢复)。同时,调度室必须迅速向矿长或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将井下各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撤到进风巷道内休息待命。并通知将井口风门打开(由风机房值班人员打开),以利用自然风压通风。矿长或值班领导应迅速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
二、在没有及时恢复供电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启动备用电源,恢复主通风机通风。若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由矿长或值班领导作出决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地面。若情况危急时,调度室及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先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然后向矿领导汇报。
三、因故停电后,机电科及机电队人员应尽快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使其迅速恢复供电。矿长或值班领导应赶往现场,做好停电后的相关工作。
四、主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启动备用主通风机,备用主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所有双回路应处于备用状态,发电机组必须能随时投入使用。
五、矿井在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得到调度室的指令,并严格执行“先供风、后供电”的规定,首先将井口风门关闭,再将引风峒的风闸关牢,然后启动主要通风机,主通风机运转正常后,主通风机房值班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以及风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各类数据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调度室应做好复电、启动、瓦斯检查、供电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六、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一定时间后(视其停电影响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由当班瓦检员或安通科安全员入井检查总回风巷、硐室、一翼回风巷、水平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并证实井下各点瓦斯符合《规程》规定以下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方可通知地面配电房向井下供电,然后通知井下值班电工分段向各采区配电房供电。
七、井下恢复供电的原则:实行分段供电,只有当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方可供井下变电房的电源;只有当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供该采区的电源;只有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供该作业地点的电源。下达供电命令或接受供电命令时,必须相互确认双方身份并作好记录。
八、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其供电步骤必须按先供风排瓦斯,后供电源的原则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九、主扇风机恢复通风时出现异常时(如时开、时停或间隔时间较长),而瓦检员在井下时,应待通风机运转正常,让新鲜风流清洗各作业地点后,才能收集瓦斯数据。
十、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以及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右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时,必须先排串联掘进工作面,后排被串联掘进工作面,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只能在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恢复由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十一、矿井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且无法恢复通风时,现场瓦斯检查员必须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通知作业点人员撤至进风巷内,调度室必须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同时,调度室应将停风地点,停风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向上级煤矿安全监控中心汇报。
十二、矿井瓦斯排放和恢复供电时,调度室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及一名安通科人员负责组织和指挥,矿部必须有一名矿领导负责监控、协调和指挥,直到瓦斯排放完毕,恢复供电正常后方可离开。
十三、矿井停电时间较长,一般停电停风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井下人员必须全部撤出;排放瓦斯时,井领导必须带队组织专职人员按预先制定的排放措施执行。
十四、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较短,一般在2小时以下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将井下各作业点人员撤到主进风巷道内休息待命;供风送电后,由现场带班井长和当班瓦斯员一起按矿预先制定的排放措施执行。排放完毕,向调度室汇报后,经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井下恢复正常后,矿调度室应通知监控室向区监控中心汇报。
第14篇 停电检验时保证安全措施
在检验工作中,工作职员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留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工作现场,对工作职员的安全认真监护,随时提醒工作职员留意安全。对需要进行监护的工作,如不停电检验工作和部分停电检验工作等,并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应认真负责、精力集中,随时提醒工作职员应留意的事项,以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检验工作应采取下列步骤以保证安全。
(1)停电检验工作中,如人体与其他带电设备的间距较小,10千伏及以下者的间隔小于0.35米,20~35千伏者小于0.6米时,该设备应当停电,如间隔大于上列数值,但分别小于0.7米和1米时,应设置遮拦,否则也应停电。停电时,应留意对所有能够给检验部分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采取防止误合闸的措施,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留意防止其他方面忽然来电,特别要留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送电。
(2)放电放电的目的是消除被检验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电应采用专用的导线,用尽缘棒或开关操纵,人手不得与放电导体相接触。应留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3)验电对已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不论其正常接进的电压表或其他信号是否指示无电,均应进行验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应的验电器;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了防止意外送电和二次系统意外的反送电,以及为了消除其他方面的感应电,应在被检验部分外端装设必要的临时接地线。临时接地线的装拆顺序一定不能弄错,装时先接接地端,拆时后拆接地端。
(5)装设遮拦在部分停电检验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拦起来,使检验工作职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隔。
(6)悬挂标示牌标示牌的作用是提醒人们留意。例如,在一经合间即可送电到被检验设备的开关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邻近带电部位的遮拦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等等。
第15篇 变电停电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停电检修设备四周应设有围栏,围栏内不得有带电设备及其支柱构架。围栏高度不低于0.9m,其上向内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每隔5m—块,每个方向不少于—块。围栏只能设一个出入口,围栏出入口应引至设备场区外,在出入口处挂“施工作业出入口”标示牌。检修设备各测电
源完全断开(包括交流、直流、高压、低压),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
在停电检修设备各侧均有接地装置,有感应电压的地方应增设接地线地线上、下接触良好。检修设备上挂有“在此工作”牌,用于攀登检修设备的梯子及构架上应挂有“从此上下”牌。周围邻近的带电设备构架上挂有、“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牌。在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隔离开关,断路器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牌,标示牌悬挂位置应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