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防火安全措施 第2篇隧道施工通风防尘安全措施 第3篇施工通风、防尘及水电供应安全措施 第4篇瓦斯隧道施工通风安全措施 第5篇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 第6篇瓦斯隧道施工通风 安全措施
第1篇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
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一)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二)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三)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四)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五)碳氢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七)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八)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九)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十)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0.9db。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三)无论通风机运转是否,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动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路或关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准备。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和过滤设施。
三、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一)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照明灯的高度、功率,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
(二)隧道内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有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一起。开关外应加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
(三)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0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四)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管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五)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四、排水安全措施
(一)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设置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用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二)抽水机械宜使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三)隧道开挖中穿过涌水层时,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四)如发现工作面大量涌水,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防火安全措施
(一)各洞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处均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二)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三)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第2篇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防火安全措施
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一)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二)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三)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四)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五)碳氢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七)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八)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九)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十)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0.9db。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三)无论通风机运转是否,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动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路或关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准备。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和过滤设施。
三、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一)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照明灯的高度、功率,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
(二)隧道内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有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一起。开关外应加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
(三)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0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四)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管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五)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四、排水安全措施
(一)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设置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用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二)抽水机械宜使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三)隧道开挖中穿过涌水层时,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四)如发现工作面大量涌水,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防火安全措施
(一)各洞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处均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二)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三)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第3篇 施工通风、防尘及水电供应安全措施
1、隧道掘进长度超过100米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开挖作业面停工后复工前,必须进行通风和检查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3、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4、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
5、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6、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7、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8、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空压机站应有防水降温和保温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9、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空压机应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维护,确保运转安全。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10、检查及维修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挂设标示标牌。供风管路材质应符合要求,接头应经常进行检查。
11、隧道施工用水应符合水质要求,蓄水池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础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并设置围栏护栏和警示标语。
12、供水水池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
13、供水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管路和供电管路不应设置在同一侧。
1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15、隧道内的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在一侧墙壁上。使用的电缆亦应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16、施工现场电缆电线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确保绝缘良好。
17、隧道内各部位照明电压要求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段为12-36v,成洞地段为100-220v,手提作业灯为12-36v。
18、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业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19、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380v不小于2.5米。36v变压器应设置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长度不得大于100米。
20、在潮湿、漏水环境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
21、洞内施工排水沟应经常清理,对于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应采用铺砌水沟和用管槽排水。
第4篇 隧道施工通风防尘安全措施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并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三、无论通风设备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在靠近通风软管的地方行走和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5篇 瓦斯隧道施工通风安全措施
⑴瓦斯隧道施工前,要根据勘测设计文件提供的瓦斯最大涌出量、里程段落、投入机械设备及人员数量等因素,考虑一定富裕系数,提前做好通风设计计算,确定施工通风风量、风速(不小于1m/s),科学选配通风设备。确保隧道中的瓦斯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
⑵瓦斯隧道施工通风设计计算选配通风机械设备要考虑设备故障因素,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造成洞内瓦斯积聚与超限。
⑶要选用防爆型风机、阻燃型防静电风管,风机距洞口20米布设。
⑷施工过程中加强瓦斯隧道施工通风管理,对通风机械设备、通风管路要做到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降低通风系统的故障率、减少通风管路的漏风量,确保施工通风系统正常和通风效果。
⑸瓦斯隧道施工通风机必须设两路供电系统,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有15min启动,保证风机的运转。注意保证施工通风供电线路的维护、管理和检修,必须配置自发电及备用供电系统,避免因停电或供电线路故障时造成洞内瓦斯积聚或超限。
⑹因停电、通风机械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在恢复正常通风后,对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车洞等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瓦斯不得超过2%,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流,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进行局部充分通风处理后,由瓦斯检测员进行再次专项检测,证实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允许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⑺工作面若采用局扇通风,由于局扇或供电故障造成局扇停风时,在恢复局扇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证实爆破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的ch4浓度不超过1%,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ch4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扇通风。否则,必须先采取相应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⑻因工序衔接、施工组织等临时停工的施工地点不得停风,不得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进行机械施工作业。
⑼对施工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等出与异常时,如通风风筒脱节或破坏等,必须及时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通风。
⑽发生瓦斯涌出、喷出的异常状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首先考虑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源、断电、加强通风,同时尽快撤出施工人员,对隧道进行警戒,进一步研究采取抽排瓦斯的具体安全措施。
第6篇 瓦斯隧道施工通风 安全措施
⑴瓦斯隧道施工前,要根据勘测设计文件提供的瓦斯最大涌出量、里程段落、投入机械设备及人员数量等因素,考虑一定富裕系数,提前做好通风设计计算,确定施工通风风量、风速(不小于1m/s),科学选配通风设备。确保隧道中的瓦斯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
⑵瓦斯隧道施工通风设计计算选配通风机械设备要考虑设备故障因素,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造成洞内瓦斯积聚与超限。
⑶要选用防爆型风机、阻燃型防静电风管,风机距洞口20米布设。
⑷施工过程中加强瓦斯隧道施工通风管理,对通风机械设备、通风管路要做到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降低通风系统的故障率、减少通风管路的漏风量,确保施工通风系统正常和通风效果。
⑸瓦斯隧道施工通风机必须设两路供电系统,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有15min启动,保证风机的运转。注意保证施工通风供电线路的维护、管理和检修,必须配置自发电及备用供电系统,避免因停电或供电线路故障时造成洞内瓦斯积聚或超限。
⑹因停电、通风机械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在恢复正常通风后,对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车洞等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瓦斯不得超过2%,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流,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进行局部充分通风处理后,由瓦斯检测员进行再次专项检测,证实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允许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⑺工作面若采用局扇通风,由于局扇或供电故障造成局扇停风时,在恢复局扇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证实爆破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的ch4浓度不超过1%,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ch4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扇通风。否则,必须先采取相应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⑻因工序衔接、施工组织等临时停工的施工地点不得停风,不得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进行机械施工作业。
⑼对施工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等出与异常时,如通风风筒脱节或破坏等,必须及时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通风。
⑽发生瓦斯涌出、喷出的异常状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首先考虑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源、断电、加强通风,同时尽快撤出施工人员,对隧道进行警戒,进一步研究采取抽排瓦斯的具体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