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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化工设备检修中动火安全措施
化工设备或管道在高温、化学或电化学腐蚀作用下,加上材料、结构、制造上的缺陷,经常发生裂缝、穿孔,这样在检修时就离不开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但化工生产涉及到很多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性,在生产期间车间内严禁出现明火。对于我司来说,两个重点车间的重点工段,预处理车间的浸出工序,酒精车间的蒸馏、无水工序,在检修这些化工设备及管道时,动火必须十分谨慎,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动火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动火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严格动火许可证的审批
严格执行在禁火区内动火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的制度,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动火的有效措施。动火证的内容应包括:动火部位、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危险性分析、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方案以及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等责任人。做到没有动火证或动火证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动火证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超过动火期限或动火内容,地点更改,不准动火。
二、 隔绝
化工设备、管道虽然有阀门控制,但阀门若出现泄漏或由于关闭不严、误操作等,使易燃易爆介质窜入动火设备或泄漏入空气中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就会燃燃烧或爆炸,因此,局部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应将与动火设备相连的管道、阀门等拆下,然后在法兰上装设盲板;或在动火设备和相连的生产系统的管法兰之间插入盲板进行隔绝。抽堵盲板施工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和管道内是否有剩液和余压,并防止形成负压以免空气吸入发生爆炸;抽堵盲板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可按工艺顺序编号,做好登记核查工作,漏堵会导致检修作业中发生事故,漏抽将导致试车或投产时发生事故;在设备内动火时,对较深的容器应分层隔绝,防止工具或物体坠落引发火星及砸伤设备及人员。
三、 置换
为保证检修时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对动火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置换方法一般用蒸汽、氮气、惰性气体充入设备或管道内,将易燃介质排出;或用注水排气法将易燃介质压出。置换是否彻底不能以置换介质的用量多少或时间长短确定,而应根据化验分析结果确定。对于我司来说,一般采用蒸汽进行置换。
四、 吹扫、清洗和铲除
对于附有油垢、残渣、沉淀物的设备和管道,有的需要吹扫、清洗,或者进行人工铲除。
五、 移走可燃物
应将动火地点周围的可燃物移到安全场所。在施工过程中,乙炔和氧气瓶不得有泄漏,二者保持一定的距离,电焊机应放到指定地方,接地线应该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对周围不能移动的设备,可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湿麻袋等来隔绝火,高处动火要采用接火盘,装设铁皮遮挡,或用石棉布围栏,捕集熔渣,并注意火星飞溅方向,防止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六、 消防
化工设备及管道动火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水、蒸汽等固定或半固定的消防设施,并配备实用的手提式灭火器。在危险较大的重要地方动火,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扑救准备,防患于未然。
七、 监护
动火现场必须有操作人员负责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熟悉动火现场情况,能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会恰当地处理出现的危险和突发事件,监护人员严禁脱岗或擅自进入设备容器内。
第2篇 检修中动火作业的危害因素及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容器装置检修动火量大,危险性也较大。因为装置在生产过程中,盛装多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虽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工作,但是由于设备管线较多,加之结构复杂,难以达到理想条件,很可能留有死角,因此凡检修动火一定要保证安全。
审批动火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动火设备本身,二是动火的周围环境。动火施工,必须经过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措施落实,办好动火证,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动火人接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都已落实。如未落实,动火执行人有权拒绝动火;切不能接到动火证后不闻不问,盲目动火。由生产单位指派的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到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会急救。动火前应按动火证要求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动火和监火过程应随时注意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动火。收工时要检查现场,不得留有余火。动火监护人一定要自始至终在现场监护,不能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
(一)电焊作业的安全措施
为防止触电,电焊工所用的工具必须绝缘;电焊机壳接地必须良好;电线必须完整不破皮,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或压轧而破坏;在闭合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应带干燥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和保险丝熔断时产生弧光烧伤皮肤;在金属容器设备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衬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电焊工不要携带电焊把钳进出设备,带电的把钳应由外面的配合人递进递出;工作间断时,把钳应放在干燥的木版上或绝缘良好处。焊工施焊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电焊与气焊在同地点作业时,电焊设备与气焊设备以及把线和气焊胶管,都应该分离开,相互间最好有5m的距离,防止辐射。
(二)气焊及气割安全措施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垂直放置,严禁倒放使用,防止液体丙酮随乙炔流出遇明火造成火灾事故。乙炔瓶不应受剧烈震动和撞击,以防瓶内硅酸钙多孔填料震碎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储存,同时禁止横卧滚动。如发现滚动,必须垂直放置1h后方可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因为乙炔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压力增高,因此夏季要避开炽热的阳光的曝晒,露天作业最好用掩体遮盖,瓶体禁止与热源接触。冬季使用时,如发现瓶阀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乙炔瓶距明火、热源不能小于5m。乙炔减压器与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如发现瓶阀、减压器、易熔塞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遇孔隙率低的乙炔瓶,使用时丙酮外流,经稳定处理后,可将瓶阀稍打开一点(约半扣),将乙炔减压器调节到所需最低工作压力。如还不能奏效,立即停用,将瓶退回乙炔站。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其低压工作压力不宜超过0.098mpa,一般应为0.0294~0.0687mpa为宜。乙炔瓶和氧气瓶应尽量避开同车运输,迫不得已同车装运时,瓶嘴不应对面放,应相互平行和相背放置,防止震动阀漏,发生事故。
第3篇 化工设备检修中的动火安全措施
化工设备或管道在高温、化学或电化学腐蚀作用下,加上材料、结构、制造上的缺陷,经常发生裂缝、穿孔,这样在检修时就离不开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但化工生产涉及到很多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性,在生产期间车间内严禁出现明火。对于我司来说,两个重点车间的重点工段,预处理车间的浸出工序,酒精车间的蒸馏、无水工序,在检修这些化工设备及管道时,动火必须十分谨慎,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动火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动火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严格动火许可证的审批
严格执行在禁火区内动火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的制度,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动火的有效措施。动火证的内容应包括:动火部位、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危险性分析、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方案以及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等责任人。做到没有动火证或动火证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动火证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超过动火期限或动火内容,地点更改,不准动火。
二、 隔绝
化工设备、管道虽然有阀门控制,但阀门若出现泄漏或由于关闭不严、误操作等,使易燃易爆介质窜入动火设备或泄漏入空气中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就会燃燃烧或爆炸,因此,局部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应将与动火设备相连的管道、阀门等拆下,然后在法兰上装设盲板;或在动火设备和相连的生产系统的管法兰之间插入盲板进行隔绝。抽堵盲板施工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和管道内是否有剩液和余压,并防止形成负压以免空气吸入发生爆炸;抽堵盲板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可按工艺顺序编号,做好登记核查工作,漏堵会导致检修作业中发生事故,漏抽将导致试车或投产时发生事故;在设备内动火时,对较深的容器应分层隔绝,防止工具或物体坠落引发火星及砸伤设备及人员。
三、 置换
为保证检修时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对动火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置换方法一般用蒸汽、氮气、惰性气体充入设备或管道内,将易燃介质排出;或用注水排气法将易燃介质压出。置换是否彻底不能以置换介质的用量多少或时间长短确定,而应根据化验分析结果确定。对于我司来说,一般采用蒸汽进行置换。
四、 吹扫、清洗和铲除
对于附有油垢、残渣、沉淀物的设备和管道,有的需要吹扫、清洗,或者进行人工铲除。
五、 移走可燃物
应将动火地点周围的可燃物移到安全场所。在施工过程中,乙炔和氧气瓶不得有泄漏,二者保持一定的距离,电焊机应放到指定地方,接地线应该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对周围不能移动的设备,可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湿麻袋等来隔绝火,高处动火要采用接火盘,装设铁皮遮挡,或用石棉布围栏,捕集熔渣,并注意火星飞溅方向,防止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六、 消防
化工设备及管道动火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水、蒸汽等固定或半固定的消防设施,并配备实用的手提式灭火器。在危险较大的重要地方动火,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扑救准备,防患于未然。
七、 监护
动火现场必须有操作人员负责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熟悉动火现场情况,能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会恰当地处理出现的危险和突发事件,监护人员严禁脱岗或擅自进入设备容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