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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矿井水害事故原因及雨季安全措施
矿井透水前的主要征兆:
1、挂红。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煤岩体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2、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结成许多水珠。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了。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入工作面就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5、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6、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7、水色发混,有臭味。
8、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9、裂隙出现渗水等。如果出水清静,则离积水区较远;若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容易引发煤矿水害事故的几个原因:
1、采空区、老窑地质资料不全,易发水灾事故
京西煤炭开采时间较长,尤其是乡镇煤矿,受技术人员短缺、承包人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采空区、老窑基础资料欠缺,矿井图纸不能真实反映煤矿的实际开采情况,在雨季降水作用下,部分采空区可能积水,容易导致发生事故。
2、雨季降水引发水害、水煤泥事故
京西煤田煤层埋藏较浅,而且多为急倾斜煤层,部分煤层甚至露出地表,雨季大气降水达到一定程度时,雨水沿煤层或岩层节理裂隙渗入井下。开采这样的煤层时,极易引发事故。
有时部分具有良好吸水性的碎裂煤在吸水软化、泥化后,煤岩强度降低,形成的水煤泥在应力及自身重力作用下突然涌出也会引发事故。
3、超层越界开采,引发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有的煤矿为了争夺资源,越界开采相邻煤矿的煤层,由于不清楚相邻矿的地质资料,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有的乡镇煤矿在未经批准的区域进行开采,或者在国有大矿采空区反复掘进找煤,甚至非法开采保护煤柱。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违法超层越界开采未经批准的8#、14#煤层,造成采空区积水涌入,导致56人死亡。
4、洪水倒灌淹井,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有些煤矿地面塌陷严重,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水位,暴雨来后水量增大,洪水直接倒灌井下,发生淹井伤亡事故。山西省临汾市江水坪煤矿由于井口标高低,2003年4月17日,发生洪水倒灌入井事故,造成14人死亡。
5、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部分煤矿防排水系统不完善,井下水仓容积太小,排水管路、泵、电缆不配套。由于非正规开采,以掘代采,井下巷道空间也比较小,一旦发生突水,造成灾害进一步扩大。如2005年江西省上栗县永胜煤矿“7•7”透水事故,水量仅6000m3,由于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巷道断面、空间太小,发生事故后,水位上升速度较快,而大流量排水设备无法安装到位,导致15人死亡。
矿井雨季安全措施:
一、在巷道出现挂红、挂汗、煤岩松软、淋头水加大等情况下掘进打眼时,如果出现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必须停止打眼,严禁拔出钻杆,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地面报告。如果发生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在可能存在积水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一)放炮时,躲炮时间延长到至少30分钟以上,等待响炮地点稳定后,判明是否有水流,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二)放炮躲炮时,人员应站在不被水流冲击威胁的地方,防止响炮后采空区积水突然涌出,危及人员的安全。
(三)交接班时,上一班不能在溜煤道上留有存煤,防止在交接班过程中,存煤被渗透出来的水流泥化、软化,形成水煤泥,在下一班作业人员放煤时造成水煤泥涌人事故。
三、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探放水的情况主要有:(1)遇到可能积水的老空窑和本矿采空区;(2)遇到上水平大巷时,应防止与大巷水沟打透;(3)遇到钻孔时,应探明钻孔是否有积水或与其它积水区相通。
探水前,要分析查明采空区或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透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确保探放水安全进行。
在距离采空区或大巷20米左右时,应由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制定探水措施,开始探水。探水时,每打完一组探水孔,应由探放水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共同确定下一步巷道掘进长度,一般规定是探5米,掘进1米。
四、雨季前,要对矿井排水设备和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清挖水仓、水沟和沉淀池,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要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双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最大涌水量的排水需求。
煤矿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等附近,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设施,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
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
第2篇 矿井水害事故原因雨季安全措施
矿井透水前的主要征兆:
1、挂红。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煤岩体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2、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结成许多水珠。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了。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入工作面就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5、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6、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7、水色发混,有臭味。
8、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9、裂隙出现渗水等。如果出水清静,则离积水区较远;若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容易引发煤矿水害事故的几个原因:
1、采空区、老窑地质资料不全,易发水灾事故
京西煤炭开采时间较长,尤其是乡镇煤矿,受技术人员短缺、承包人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采空区、老窑基础资料欠缺,矿井图纸不能真实反映煤矿的实际开采情况,在雨季降水作用下,部分采空区可能积水,容易导致发生事故。
2、雨季降水引发水害、水煤泥事故
京西煤田煤层埋藏较浅,而且多为急倾斜煤层,部分煤层甚至露出地表,雨季大气降水达到一定程度时,雨水沿煤层或岩层节理裂隙渗入井下。开采这样的煤层时,极易引发事故。
有时部分具有良好吸水性的碎裂煤在吸水软化、泥化后,煤岩强度降低,形成的水煤泥在应力及自身重力作用下突然涌出也会引发事故。
3、超层越界开采,引发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有的煤矿为了争夺资源,越界开采相邻煤矿的煤层,由于不清楚相邻矿的地质资料,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有的乡镇煤矿在未经批准的区域进行开采,或者在国有大矿采空区反复掘进找煤,甚至非法开采保护煤柱。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违法超层越界开采未经批准的8#、14#煤层,造成采空区积水涌入,导致56人死亡。
4、洪水倒灌淹井,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有些煤矿地面塌陷严重,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水位,暴雨来后水量增大,洪水直接倒灌井下,发生淹井伤亡事故。山西省临汾市江水坪煤矿由于井口标高低,2003年4月17日,发生洪水倒灌入井事故,造成14人死亡。
5、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部分煤矿防排水系统不完善,井下水仓容积太小,排水管路、泵、电缆不配套。由于非正规开采,以掘代采,井下巷道空间也比较小,一旦发生突水,造成灾害进一步扩大。如2005年江西省上栗县永胜煤矿“77”透水事故,水量仅6000m3,由于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巷道断面、空间太小,发生事故后,水位上升速度较快,而大流量排水设备无法安装到位,导致15人死亡。
矿井雨季安全措施:
一、在巷道出现挂红、挂汗、煤岩松软、淋头水加大等情况下掘进打眼时,如果出现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必须停止打眼,严禁拔出钻杆,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地面报告。如果发生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在可能存在积水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一)放炮时,躲炮时间延长到至少30分钟以上,等待响炮地点稳定后,判明是否有水流,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二)放炮躲炮时,人员应站在不被水流冲击威胁的地方,防止响炮后采空区积水突然涌出,危及人员的安全。
(三)交接班时,上一班不能在溜煤道上留有存煤,防止在交接班过程中,存煤被渗透出来的水流泥化、软化,形成水煤泥,在下一班作业人员放煤时造成水煤泥涌人事故。
三、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探放水的情况主要有:(1)遇到可能积水的老空窑和本矿采空区;(2)遇到上水平大巷时,应防止与大巷水沟打透;(3)遇到钻孔时,应探明钻孔是否有积水或与其它积水区相通。
探水前,要分析查明采空区或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透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确保探放水安全进行。
在距离采空区或大巷20米左右时,应由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制定探水措施,开始探水。探水时,每打完一组探水孔,应由探放水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共同确定下一步巷道掘进长度,一般规定是探5米,掘进1米。
四、雨季前,要对矿井排水设备和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清挖水仓、水沟和沉淀池,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要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双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最大涌水量的排水需求。
煤矿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等附近,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设施,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
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
第3篇 点火爆燃事故原因及安全措施
炉膛发生爆燃的根本原因是:在炉膛的有限空间内或锅炉通道、烟风道及输送烟气至烟囱的风机内,积累的可燃混合物着火引起急剧燃烧。炉膛爆燃均是由于运行操作不合理、设备或控制系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备和控制系统故障所致。爆燃事故发生的根源在于可燃物的聚集,现归纳出以下几种情况容易发生爆燃事故:
1)辅助燃料泄漏到未燃烧的炉膛中,通过火花或其他的点火源点燃累积的可燃物。
2)重复多次未能点燃辅助燃料,而又不进行适当的吹扫,导致易爆炸混合物的累积。
3)炉膛瞬间熄火,经恢复并延时后,聚积的可燃物被重新引燃。
4)炉膛流化风量不足,存在可燃物质易于积累的死区,造成不完全燃烧和可燃物的积累。
点火爆燃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炉膛爆燃一般是由于运行操作不合理、设备或控制系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备和控制系统故障所致。预防循环流化床锅炉点火爆燃事故的关键是制定合理的安全启动程序,完善点火设备试运程序,完善热控逻辑保护,根据点火爆燃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况和原因制定出如下防范措施,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果断处理。
1 、完善热控逻辑保护
1)循环流化床锅炉与煤粉锅炉不同,锅炉点火前吹扫区域包括炉膛、和点火风道,按哈锅公司原逻辑,一定要保证“入炉风量大于30%设计总风量”即可进行吹扫计时,确保吹扫进行并达到置换气体,防止点火爆燃的目的。
2)完善床上油枪、给煤条件
床上油枪没有点火装置,投入后依靠床料及热风加热至着火温度,因此床上油前进油速断阀开信号”,在速断阀故障或检修时,不能正确反应风道燃烧器状态,更改“进油速断阀、雾化阀开且检测到火焰”,更可靠的保证床上油枪安全运行。床下风道燃烧器和床上油枪由于系统设计缺乏合理性,燃油、雾化蒸汽吹扫长期不能投入,油枪投停时,压力波动幅度很大,油枪越少,波动幅度越大,经常达到保护定值,自机组调试至投产,压力保护一直未投入高保护。因此,在投油枪一次点燃不成功后,应停运10-30分钟后再次投运,若连续两次不成功则通知检修单位处理,不得继续试运。
3)加强油枪吹扫控制
原逻辑油枪为手动吹扫,且oft动作后仍能执行吹扫。手动吹扫操作,不能保证油枪每次使用后都能吹扫,所以每次停运油枪后一定要手动吹扫油枪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