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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运输巷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措施
一、编制目的
10501运输巷已掘进施工295米,根据施工情况、巷道地质素描图,因受矿井f1断层的影响,10501运输巷构造多,煤层赋存不稳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巷道施工过程中,揭露煤厚大于等于0.3m煤层前必须进行消突检测,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揭露煤层,为防止10501运输巷掘进过程中误揭煤层,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10501运输巷基本情况
1、巷道设计
根据《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10501运输巷是10501采面将来回采时的运煤、行人和通风巷道,开口于10501运输石门,方位91°,沿m05煤层走向掘进,设计全长560米。
由于10501运输巷煤层赋存不稳定,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和地质特征,支护方式采用11号工字钢支护(梯形断层,围岩松软时)、锚网支护(梯形断面,煤层稳定时)、锚网支护(半圆拱形,全岩巷道时)。
2、地质概况
受f1、f2断层的影响,m05在10501运输巷掘进方向(即m05煤层走向)出现小型褶曲、断层(一般为正断层,断层走向46-78°,垂直断距0.3-8米不等)
5号煤层:顶板为粉砂岩夹薄层黑色泥岩,局部为粉砂质泥岩,见煤后需要支护;底板为粉砂质泥岩,局部为泥岩。
三、防止误揭煤层措施
1、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当煤层断失或出现构造时,应及时进行钻孔探煤工作。
探放水钻孔、探煤钻孔均为“长探”,在“长探”的基础上,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短探”工作。
2、长探钻孔的施工
①施工目的:探明迎头前方各煤层分布情况及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确保掘进施工安全。(长探钻孔设计详见附图)
②钻孔施工要求:长探钻孔每次钻探80m,允许掘进50m,每隔50m施工一组,钻孔由钻机队进行施工,钻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至设计深度,并详细记录钻孔施工过程中的见煤间距和煤层厚度情况,记录钻孔出水和瓦斯涌出孔深位置,记录要细致认真,字迹工整,如有异常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③每个钻孔施工完后,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现场对钻孔的深度进行退钻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对达不到设计深度的钻孔立即要求施工人员重新施工,直至达到设计深度为止。
④施钻过程中如遇岩层破碎、有淋水、有断层、打钻时出现喷孔、卡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钻,断开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⑤所有钻孔施工完毕后由地测部门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合理调整巷道施工层位,确保巷道安全掘进。
3、短探钻孔的施工
①短探钻孔:根据长钻孔提供的揭煤控制距离(通防科根据掘进进度下达揭煤距离),在距离煤层法线10m前对需揭露煤层进行防突钻探,该钻孔必须穿过煤层全厚并超并进入煤层顶(底)板2.0m,并进行取芯,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通过钻探,进一步探明煤层赋存情况,并编制揭煤专项设计。
②短探钻孔设计要求:短探钻孔由钻机队负责施工,地测人员必须在现场指定钻孔方位和坡度。
③钻孔施工方位角为巷道掘进方位;倾角以巷道方向为0°,向上为正,向下为负。
④短探施工过程中,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监督施工,检查施工钻孔的参数是否合格。严格将施工情况执行双汇报制度,由钻机队当班班长与现场安全员分别汇报给调度室。
⑤施钻过程中如遇岩层破碎、有淋水、有断层、打钻时出现喷孔、卡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钻,断开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⑥所有钻孔施工完毕后由地测部门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合理调整巷道施工层位,确保巷道安全掘进。
4、及时更新完善防止误揭煤层的技术管理,收集、整理瓦斯地质资料,切实加强瓦斯地质基础工作。
5、定期验证钻探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以及围岩和标志层的变化情况,及时预测工作面前方煤、岩变化趋势。
6、每班测定工作面瓦斯浓度,并对瓦斯规律及时分析,为防误揭煤提供科学依据。
7、加强监测监控,保证监控有效。按照“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加强监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监控设备完好,数据准确传输,实现井下瓦斯24小时不间断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掘进中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采取相应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掘进。
9、必须保证各个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风量必须满足现场需用,严禁无计划停风,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10、加强员工防突安全知识培训。
四、施工管理
1、采取短掘短支,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防止片帮、冒顶。
2、短探补充措施:每次打眼前,必须首先打5个探煤钻孔,深度一般为3-5米,钻孔分别位于巷道断面的中部和四周(外插角30°),打完探煤孔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若探煤钻孔未见煤层时,可采取综合防护措施进行掘进,否则,就要采取防突措施。
3、掘进工作严禁使用风镐。
4、加强“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加强区域验证等防突工作。
五、安全防护措施
1、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且能正确使用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经检身房检查未携带或不会使用自救器,严禁入井作业。
2、在距工作面25~40m的位置安设安装第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巷道内每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即5-8个自救袋),平均每个压风自救袋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3、监控措施:t1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5m处,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t1≥0.8%时报警,当t1≥1.5%时切断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1<0.8%时复电;t2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离回风口15~20m处,监测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t2≥0.8%时报警、断电,并切断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2<0.8%时复电。
4、突出预案
1)一旦发生突出事故,应立即组织撤出作业地点所有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瓦检员进行撤人,把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3)矿调度室及时通知救护队下井及相关领导科室,进行侦察抢险救灾。
4)监控中心要加强井下瓦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
5、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征兆
(1)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并伴有声响;
(2)煤层变形发出劈裂声、鞭炮声、机枪声、炮击声或远处雷鸣声,声音一般由远到近,由大到小,先单响,后连响,最后一声巨响,接着便发生突出;
(3)顶板来压,出现裂缝、发生断裂声,支架被压断,发出折断声。
2)无声征兆
(1)紧接着声响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塌落,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喷出、弹出,局部隆起,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打眼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
(2)煤质变软,有时软硬相间,疏松易碎,层理紊乱,光泽暗淡。
(3)地压活动激烈,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或忽大忽小或呈喷出状,温度下降,空气变冷,煤壁发凉。
(4)人在工作面感到头昏发冷。
6、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并按《探煤上山掘进作业规程》施工。
附图:
1、探放水钻孔施工断面图、平面图、剖面图。
2、探煤钻孔剖面图(参考图)
第2篇 煤矿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105机巷目前已经施工至j7点前26m处,迎头处于10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10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2.4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36.7米将会遇到正断层(255°∠70°h=0~5m),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44.7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10煤。本巷道设计断面12.4m2,净宽4.2m,净高3.4m,掘进断面为13.8m2(过煤段架棚时或掘进断面为10.9m2),揭煤前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完全揭开煤层后采用架梯形棚支护。
1.2地质情况:
该区域10煤为深黑色,粉末状,煤厚1.7~2.2m。其顶板岩性以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粉砂岩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瓦斯情况
1、根据钻孔资料,10煤层瓦斯含量为9.905ml/g。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供的《卧龙湖煤矿103工作面瓦斯赋存研究报告》,10煤层瓦斯压力p大于相应的突出指标临界值,煤坚固性系数f小于临界值0.5,10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1.4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南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机巷施工迎头
回风:105机巷→105机巷回风斜巷→南轨南回一联巷→南翼总回风巷→风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底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并合茬抽放。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细则》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91mm。
3、开孔位置:105机巷迎头。(j7点前26米处)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此项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毕,并已经合茬抽放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4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3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1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震动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调度所、技术部、掘进事业部、机运科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管理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调度所:负责在放炮地点安装一部生产电话。
(4)、机运科: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5)、通防管理部
①、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中的正反向风门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②、按规定在105机巷内安设一组隔爆设施,其安装要求符合规定。
③、必须在105机巷每间隔50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不少于5个,距工作面迎头25至40米范围内也必须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总数量不少于8个。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防管理部组装,掘进事业部负责安装、使用、看管,保持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所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底板距10煤顶板1.5米位置起,直至10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通风设施
防突风门:在南轨南回一联巷、105机巷联络巷,各构筑两道防突风门,墙体厚度不得低于0.8m,门厚不小于0.5m,且保证墙体掏槽见实帮、实底。
具体详见通风系统图
2、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5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事业部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瓦斯管理
(1)、通防管理部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总值班、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管理部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t1: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³1.0%断电浓度:³1.5%复电浓度:<1.0%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³0.8%断电浓度:³0.8%复电浓度:<0.8%
5、断电范围:
105机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警戒点设置:
共设6处详细见警戒图
警戒人员由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
放炮前,瓦检员、放炮员、跟班人员、105机巷及其回风系统内人员必须撤至各警戒点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震动放炮技术要求
1、远距离震动放炮要求放炮距离不低于300米(有防突风门除外),起爆地点在1#警戒点处的安全地点。
2、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时,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05机巷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3、揭煤放震动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震动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4、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震动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部防突工区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2、通防管理部:(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部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部调度及值班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防管理部:(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所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调度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4、安全管理部:
(1)、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严防冒顶造成瓦斯超限。
(3)、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机运科: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管理部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所: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值班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含放炮警戒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由施工单位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05机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揭煤爆破参数设计表
1、预期爆破效果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炮眼利用率 | % | 90 |
2 | 循环进尺 | m | 1.8 |
3 | 每循环爆破实体岩石 | m3/循环 | 23.97 |
4 | 单位岩石炸药消耗量 | kg/ m3 | 1.87 |
5 | 单位岩石雷管消耗量 | 个/ m3 | 2.59 |
6 | 每米巷道炸药消耗量 | kg/m | 24.89 |
7 | 每米巷道雷管消耗量 | 个/m | 34.44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掘进断面 | m2 | 13.3 |
2 | 炮眼深度 | m | 2 |
3 | 炮眼个数 | 个 | 62 |
4 | |||
5 |
类别 | 眼号 | 眼深 | 角度 | 每眼装药量kg | 使用雷管(发) | 联线方式 | 起爆 | 循环消耗量 | |
mm | 水平 | 竖直 | 顺序 | ||||||
掏槽眼 | 1~6 | 2200 | 83° | 90° | 1.2 | 6 | ⅰ | 炸药种类: | |
水胶炸药消耗量: | |||||||||
串 | 36.4kg/循环 | ||||||||
雷管种类: | |||||||||
辅助眼 | 7~30 | 2000 | 90° | 90° | 0.8 | 24 | ⅱ | 毫秒电雷管 | |
周边眼 | 31~55 | 2000 | 89° | 89° | 0.4 | 25 | 联 | ⅲ | 消耗量: |
底眼 | 56~62 | 2000 | 90° | 87° | 1.2 | 7 | ⅳ | 62发/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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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 基本情况
1、巷道布置:12运输石门开口点坐标为:_=2852722.319,y=35459071.730,z=+1500.00,巷道开拓方向方位角329°,坡度为3‰,长度约370米,;开挖断面为13.8m2,宽为4600mm,高为3500mm,支护厚度为100mm。该巷道成巷宽为4400mm,高为3400mm。回采期间的通风、运输。
2、地质构造及煤层、瓦斯赋存情况:本矿区位于盘关向斜黎明勘探区中部,0-792勘察线之间,总体为一单一向斜,地质走向北东东,倾向北北西,倾角25°~44°。矿区内构造以断层构造为主,并伴有小型褶曲。断层走向主要为北东向,其次为北西向和少量的南北向。
5#煤:煤层厚度0-4.08m,平均厚度1.32m,煤层结构单一,较稳定,矿区内出现 一个尖灭点,其次在3线、351线倾向上有变薄趋势,在走向上煤层厚度往东有变薄的趋势,顶板泥质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为主。
由于建设单位未提供该矿区建设的相关地质资料,为指导施工,采用边探边掘的施工方案,在2011年7月15日12运输石门的超前地质钻孔施工中,探明现k0+295米位置距5#煤层底板法线距离12m,探明揭煤点无地质构造,实测k1ma_=0.58ml/g.min1/2,瓦斯压力为0.85mpa。打钻过程中各孔均出现喷孔现象,迎头最高监控瓦斯为1.26%。详见12运输石门地质探孔成果资料图
3、防突工程量:12运输石门掘进至5#煤层底板5m垂距起至出5#煤层顶板2m垂距止,累计防突工程量为25m(地面起295m~320m)。
4、巷道施工支护情况:12运输石门掘进施工时采用普通钻眼爆破法施工,为半圆拱巷道;设计采用锚网+锚索支护,过5#煤层段采用u型钢拱架支护,掘进断面15.8m2,净断面12.9m2。
5、通风系统:12运输石门形成了独立的通风系统。选用一台ybf2/160 m2-2(2_30kw)型主扇和一台ybf2/160 m2-2(2_30kw)型辅扇配合φ800mm的胶质阻燃性风筒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设在地面距离井口20米以外,并按掘进装备系列化进行装备,实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安装主、辅扇自动切换装置,确保供风可靠。
新风:地面→局扇→碛头。
回风:碛头→12运输石门→地面。
6、临界指标: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检验)临界指标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执行,即k1≥0.5ml/g﹒min-1/2(干煤)或k1≥0.4ml/g﹒min-1/2(湿煤);s≥6kg/m(φ42mm);瓦斯涌出异常、有喷孔、卡钻等现象视为超标。
二、区域措施
(一)区域预测
12运输石门5#煤层揭煤点埋深约200m,标高+1500m,5#煤层瓦斯含量9-11m3/t。5#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根据石门揭煤的相关规定,石门揭突出煤层,在距突出煤层顶(底)板5.0m垂距至出煤层底(顶)板2.0m垂距范围均属揭煤过程,具有突出危险性。
(二)区域防突措施
1、揭煤预抽钻孔施工情况
(1)碛头补打穿层钻孔情况
2011年7月,在12运输石门12m岩柱碛头打揭煤穿层钻孔,共计施工64个钻孔,钻孔终孔于5#煤层顶板0.5m,并且取5#层煤样进行瓦斯含量快速测定,测出12运输石门见、出煤点处5#层瓦斯含量分别为8.9m3/t、10.6m3/t。碛头补打钻孔于8月5日全部形成抽放,接入移动泵抽放。
2、预抽效果
碛头施工穿层钻孔从2011年8月5日抽放至10月1日,共抽放58天,累计抽出瓦斯量27680m3,预抽率为37.8%。 (未计算钻孔前期瓦斯排放量)
12运输石门穿层钻孔预抽率。通过换算煤层残余瓦斯含量=10.6_(1-37.8%)=6.59m3/t。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2运输石门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5#煤层突出危险性,在距5#煤层底板7m垂距时在碛头向揭煤处施工5个φ65mm检验钻孔,钻孔分别控制揭煤点中部、揭煤点前方、后方、右方5m位置及揭煤点中部左帮距预抽范围1.5m处各施工一个,钻孔见煤后每米测定k1值,并观察施工中的动力现象。
测的5#煤层实测最大k1值分别为1#=0.12ml/g· ,2#=0.08ml/g· ,3#=0.11 ml/g· ,4#= 0.12ml/g· ,5#=0.21ml/g· ,施工过程中均无动力现象。所测得煤层钻屑瓦斯解屑指标k1值均小于临界值,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关规定,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性。
三、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2运输石门对区域措施进行效果检验,经检验该上山揭5#煤层区域无突出危险性,因此采用进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揭煤。
(一)揭煤
第一步:在12运输石门距5#煤层底板5m岩柱时施工5个φ65mm预测预报孔,钻机施工,水或压风排粉,见煤后每米测k1值,并观察施工中的动力现象。
若预测不超标和无瓦斯涌出异常、有喷孔、卡钻等现象,则无突出危险性,则保证5m超前距浅掘浅进(进尺不超过1米)至5#煤层底板3m岩柱;若预测超标和经综合判定有突出危险性,,则必须施工抽(排)放防突措施钻孔,钻孔控制范围:石门上部和两侧轮廓线8m以外,下部5m,经检验有效后保证5m超前距掘进至5#煤层底板3m岩柱。
第二步:在12运输石门距5#煤层底板3m岩柱时施工5个φ65mm预测预报孔,钻机施工,水或压风排粉,见煤后每米测定k1值,并观察施工中的动力现象。
若预测不超标和和无瓦斯涌出异常、有喷孔、卡钻等现象,则无突出危险性,则保证5m超前距浅掘浅进(进尺不超过1米)至5#煤层底板2m岩柱;若预测超标和有瓦斯涌出异常、有喷孔、卡钻等现象,则有突出危险性,则必须按第一步检测超标控制范围重新设计抽(排)放防突措施钻孔,钻孔控制范围:石门上部和两侧轮廓线8m以外,下部5m,经检验有效后保证5m超前距掘进至5#煤层底板2m岩柱。
第三步:在12运输石门距5#煤层底板2.0m岩柱时施工5个φ65mm预测预报孔,钻机施工,水或压风排粉,见煤后每米测定k1值,并观察施工中的动力现象。
若预测不超标和有瓦斯涌出异常、有喷孔、卡钻等现象,无突出危险性, 则采用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若预测超标和经综合判定有突出危险性,则必须按第一步检测超标控制范围重新设计抽(排)放防突措施钻孔,经检验有效后采用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板,则仍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直至完成揭煤作业的全过程。
详见附图:12运输石门揭5#煤层局部防突技术措施设计图
12运输石门揭5#煤层揭煤放炮设计图
第四步: 煤门施工直至进入煤层顶板2m期间,在工作面设计打设5个预测孔,测定煤屑k1ma_及s值。预留超前预测屏障5米,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如预测超标,则有针对性的补打抽(排)放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设计),如不超标则按措施直至过完煤层并进入煤层顶板2m。煤门施工直至进入煤层顶板2m期间执行12运输石门撤人远距离放炮。(过煤段预测孔布置图根据现场揭露煤层情况实际布置)
(7)煤门施工直至进入煤层顶板2m期间,钢拱架间距可依据现场围岩岩性及岩层稳定情况进行调整。
(8)任何一轮预测或检验超标时,采用抽(排)放或抽(排)放措施。抽(排)放或抽(排)放钻孔视具体超标情况另行设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各步实施抽放措施并经评估达到要求后再行检验,直至检验不超标为止。
(二)探掘措施
1、在揭煤进入距离煤层底板5米法线前,各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实施钎探,钎探采用5m钻杆,布置在工作面顶部正中,腰线部两侧、巷道中心及底板中心,共计5个探孔。探孔方位顶板部以垂向煤层为准,实际前探距离投影距离约4米,掘进进尺低于1米,直径φ42mm,以便每炮前超前掌握煤层顶板位置和倾角。地质人员或采掘技术人员必须每班到现场值班并收集地质情况,当工作面接近安全屏障控制位置时,各班必须严格控制掘进进度,按照许进掘进进尺施工。
2、岩柱掘进前由项目部作出“岩(煤)柱掘进跟踪图”挂于调度室和12运输石门现场,并由值班技术人员负责填好当班进尺、累计进尺和剩余岩柱尺寸;由地质测量人员工作面附近围岩完整的两帮腰线处各布置一个深0.3m的眼孔作为标记点,并复核控制掘进距离。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进班后必须督促施工人员按设计图要求打探眼,不打探眼严禁进尺。
(三)揭煤段支护设计
1、25号u型钢拱架加强支护
巷道岩层主要为砂质泥岩,岩层薄层、节理裂隙发育,极易产生层间脱落。因此揭煤施工中,从其3m垂距区开始进行巷道的加强支护,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增加距离,加强支护采用超前管棚支护+加密钢拱架+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支护,钢拱架安装间距0.5m。
从其3m垂距区到2m垂距区和过煤层进入煤层顶板2m期间,采用超前管棚采用dn50钢管制作,单棚长度3.0m,棚间搭接2m,钢管相对巷道坡度仰角10度,间距0.3m;在2m垂距位置揭煤施工前和揭开煤层后各施工一排超前管棚采用dn50钢管制作,单棚长度6.0m,棚间搭接5m,间距0.3m,,管棚沿设计安装轮廓线布置,第二排管棚必须穿过煤层进入煤层顶板,两层管棚将该段煤层全部抬起。
由于冒落未抵实空腔部分,采用15cm_15cm_120cm木料接顶处理,最后架设钢筋网片并喷射c20混凝土封闭加固。
钢拱架安装期间,配合使用前探支护,防止冒顶伤人。
钢拱架安装到位后,经检查安装质量合格,浅掘浅进至距离煤层底板2m法距处,每循环进度不超过1.0m。(详见加强支护施工图)
四、安全防护措施
(一)通风、瓦斯管理
1、12运输石门过防突期间,12运输石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加强维护,不得无故停转。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定时进行检查,保证灵敏可靠。
2、通风风路畅通,回风系统内严禁设置坚固控风设施。
3、瓦斯监测监控,瓦斯监测传感器布置详见瓦斯监测系统图,碛头报警瓦斯浓度为1.0%、断电点瓦斯浓度为1.5%,回风报警瓦斯浓度为1.0%、断电点瓦斯浓度为1.0%。每七天必须用标气样和空气样对监测探头进行一次调校,每7天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
3、12运输石门防突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瓦员,随时检查碛头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由当班负责人在安瓦员协助下,立即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二)自救系统
第一组压风自救器距碛头25-40m范围内,面罩个数不少于当班出勤人数,然后放炮站岗位置、站岗位置和回风流中有人作业地点安设一组压风自救器,面罩5~8个,且每个面罩的供风量不低于0.1m3/min。凡进入该区域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且会正确使用。
(三)隔爆、防尘及喷雾设施
1、隔爆设施:隔爆水袋安设在12运输石门中,位置距碛头的距离为60~200m,按每平方米不少于200l,断面积12.8m2,即安设40l水袋64个。
2、防尘净化水幕和放炮喷雾器:防尘净化水幕碛头组距碛头30~50m,回风组距回风口10m范围内。放炮喷雾器安设在距碛头不大于30m处,水雾能封锁全断面,放炮前开启。
(四)防突钻孔施工
1、施工防突钻孔前,必须先在12运输石门下车场双风门外揭示警标“正在施钻、严禁入内”;检查撤退路线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除施钻、防突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当班禁止施工。(当班负责人负责、防突员监督)。
2、施工防突钻孔当班,12运输石门回风流中严禁安排其它工作。检查人员进入时,必须先向矿调度室请示,经矿调度室同意后由安瓦员切断动力电源后方可进入。
3、防突工作面施钻人数不超过3人(其中钻工2人,防突员1人)。 施钻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4、施工防突钻孔时,由防突员指挥打孔,收集资料,监督措施在现场的执行,防突员不在现场严禁施工防突钻孔。
5、防突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参数施工,防突钻孔的开孔间距不得超过±0.05m,方位及倾角不得超过±1°,孔深不得超过±0.5m。
6、凡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卡钻、吸钻、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涌出异常、响煤炮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由防突人员指挥,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290机轨巷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7、凡进入防突工作面施工,当班负责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将其吊挂在距碛头不大于5m的回风流中。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六)远距离爆破
1、远距离放炮、断电、撤人及警戒:在防突范围内掘进期间严格执行远距离撤人、断电放炮措施,详见12运输石门揭5#煤层撤人、站岗、放炮系统示意图。
(1)距离煤层底板5m至及出顶板2m垂距期间放炮:拉炮点在主斜井距离井口侧20米以外的工业广场内,并搜索撤出主斜井和12运输石门所有人员至警戒外。断电范围:切断撤人范围内除局部通风机的一切动力电源。
(2)必须在井口侧20米开外设置警戒人员站岗,禁止人员进入该区域。
(3)警戒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搜索撤出负责撤人范围内的全部人员至规定地点,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核实放炮地点的当班值班队干和放炮员,撤人、站岗无误后,经请示揭煤总指挥同意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4)揭煤及过煤门放炮30min后,救护队员必须先在12运输石门监测主机上观测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能进入碛头检查安全情况,确认无异常后向矿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矿调度室经请示揭煤总指挥同意后,方可通知各处警戒人员撤岗和恢复撤人区域的工作。其余放炮30min后检查,由安瓦员、班长和放炮员按以上要求执行。救护基地设在地面距离井口50米外,由至少两名救护队员带机值班。
2、在防突范围内,装药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堵,且封堵深度不少于当班炮眼深度的1.5倍。装药时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必须按照炮眼布置设计和放炮说明书要求进行打眼、装药、连线及放炮。
3、所有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和“放炮请示汇报制度”。
4、在防突范围内,必须按总工程师审批的石门揭煤防突报告单允许掘进进尺进行掘进,严禁超挖超掘安全屏障。12运输石门距5#煤层底板3m岩柱至出5#煤层顶板2m岩柱除揭开煤层的放炮外,必须严格控制掘进循环进度,采取“浅掘浅进”的防突措施,每循环掘进进度不大于1m,装药量不大于30kg(煤矿许用乳胶炸药)。详见“浅掘浅近”炮眼布置图。
(七)揭煤掘进施工期间,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必须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失爆检查。井口前方50m、两侧20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八)避灾路线:12运输石门碛头→12运输石门→地面。
(九)凡本措施未涉及到的严格按《12运输石门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五、保障技术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措施,补充措施由技术员向该头施工人员贯彻,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考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和试卷备查。
2、12运输石门进入5#煤层底板10m岩柱前,由项目部技术员发出书面通知给相关部门。
3、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安检部门、通风部门、矿监管部门、调度室、通风队、掘进队等,应密切注意该斜坡过防突范围期间的煤层、瓦斯、地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调及总工汇报。地测人员加强对12运输石门的地质资料进行预测、预报。
4、压风自救器、隔爆水袋由施工队负责安设,并负责日常维护、移动和管理。
5、12运输石门的现场防突管理牌版必须保证清晰,填写内容准确,牌版进尺栏由施工队负责填写,其余由防突员负责填写。
6、防突组负责该巷掘进防突标记及现场防突基点标志牌安设,且悬挂牢固、可靠、醒目。
7、测试防突参数的wtc瓦斯突出预测仪,在领用时必须保证检测合格且充电充足;严禁带病或不完好的仪器。
8、每轮施工预测孔时,防突组必须取煤样测定硬度系数,并换算瓦斯压力。
9、防突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测定防突参数,并如实记录钻孔施工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10、防突钻孔施工完毕后,防突员必须及时填绘好防突报告单、防突钻孔施工大样图,并送矿防突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11、12运输石门在过防突范围期间,施工技术部门、安检部门、通风部门及掘进3队必须随时掌握该面的瓦斯、地质、煤层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及总工汇报请示处理。
12、12运输石门的通风系统必须保证稳定、可靠,风量必须满足该工作面作业规程所规定的风量,通风队每旬对该地点的配风量进行核实。
13、施工队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加强巷道支护,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浅近浅掘的措施,施工技术部门、安检部门加强检查和监督。
14、放炮母线距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5m,放炮母线不得接触金属、电缆,放炮前、后,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并加箱上锁(放炮员负责)。
15、施工队施工当班必须有队干现场值班,处理安全隐患,并向矿调和值班领导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16、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突专项执法检查,及防突措施现场执行情况督查。队每周对防突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执法检查;项目部安监部,每月不少于3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17、每月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地点防突措施进行会审,同时将会审意见下发相关队执行。
六、组织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12运输石门揭煤防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矿成立“12运输石门揭煤防突”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关工作,并实行项目负责制。
(一)成立揭煤指挥部
组 长:李勇
副组长:胡家历 董 良
成 员:龙启伦 钟克勇 王龙伦 欧相兵 刘翔 金宝荣
(1)组长负责组织检查、考核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每周及时组织召开防突专题会,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协调、平衡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督促防突措施现场的落实,积极参与防突专题会,提出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参加防突措施专门设计及其补充措施的审查,。
(3)小组成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掌握措施在现场执行的动态过程,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防突措施的贯彻保障措施
巷道掘至防突位置前,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 项目部防突技术人员进行贯彻学习本措施(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协助),并由技术人员出题考试,经考试合格者施工队方可安排上岗;凡请假或其它原因未参加者,必须由项目部技术员再次贯彻措施,考试合格后,施工队方可安排上岗。防突措施贯彻考试后,要有考试成绩及台帐可查。
4、实施防突预测孔的安全技术组织保障措施
施工防突预测钻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防突员、钻工操作要规范,并按规定要求认真测定k1值,严禁弄虚作假;当班施工的防突钻孔,防突员在现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内容有孔数、孔深、测定指标、工作面瓦斯情况,瓦斯超标、有喷孔现象的钻孔或卡钻现象发生的部位,要有记录;在施工防突钻孔的过程中若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吸钻、响煤炮、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矿压显现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至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及项目总工程师汇报请示处理;钻孔见煤后,保持匀速钻进,并边旋转边进、退钻,保持钻孔畅通。
5、放炮站岗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正常放炮时,经检查无问题,由班长安排人员站岗,站岗人员沿途搜索所有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并由放炮员在12运输石门井口设置警戒。站岗人员到位后,向调度室汇报,并防止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域。调度室只有在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岗哨布置完毕,方可指挥放炮,调度室必须作好放炮汇报记录备查。放炮后、经检查无异常后,由检查人员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方可通知撤岗。
6、防突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保障措施
防突设施安装后,由德昌煤矿通风、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施工队必须正确使用、维护管理好各类防突设施,保证防突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打开、关闭、拆卸、毁损各类通风安全设施;若遇防突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及时处理。
7、通风系统的稳定保障措施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该头作业规程规定要求配备风量,并派测风员每周对该头的风量、以及通风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的稳定、畅通。瓦检员必须每班对工作面风量、局部通风机、风筒等通风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遇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8、掘进工作面煤层、构造、瓦斯等的检查汇报保障措施
施工队在每循环放炮后,必须由班组长对工作面煤岩出露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瓦斯员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施工队每班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悬挂于施工地点回风侧5m以内。作业过程中,若工作面出现明显的地质构造、煤层急剧变化、打孔遇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在班长或瓦检员带领下,全部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风井广场地面,并由班长向调度室汇报。
9、技术监督保障措施
井巷掘进及支护工程质量由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负责指导与检查;防突工程施工由项目总工及安全负责人、通风、安全部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机电运输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由项目部及德昌矿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每步岩(煤)柱控制及探孔资料由项目部驻德昌矿现场负责人报项目总工,并由项目总工及时发出允许进尺通知单。掘进施工中专职安全员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每月对该头防突钻孔施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不少于3次,并有记录可查,保证措施有效实施。
防突掘进施工期间,项目部每班必须派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进度、探眼施工、巷道支护及防突钻孔施工等情况,每次放炮后,必须根据现场防突标记牌的位置(另在巷帮上刻标记)核定每次放炮进尺,并向调度室汇报,由项目部总工确定下步掘进进尺,得到调度室批准后方可先探后掘,严禁超掘误入控制区。
10、在揭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项目部和德昌煤矿对揭煤工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
第4篇 揭煤安全措施模版
一、概述
根据神仙坡煤矿生产进度安排,114轨道石门掘进过程中将进行11#、9#煤层揭煤工作,按揭煤防突管理要求,必须对揭煤范围内进行抽放钻孔施工,为确保114轨道石门11#、9#抽放钻孔施钻安全,特制定以下施钻组织方案、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第一章 施钻组织方案
1.1、编制内容
本施工组织方案主要是针对114轨道石门揭11#、9#煤层防治突出措施要求的抽放钻孔施工过程中安全及管理工作进行编制。内容包括打钻施工组织机构的管理、施钻队伍人员的配置及施钻所需准备的设备等。
1.2、神仙坡煤矿瓦斯工程队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见下表)
1.5、114轨道石门打钻辅助设施
1、提升、运输系统
(1)运送钻机路线:
副斜井井口→114轨道石门车场→114轨道石门施钻点
(2)回收钻机路线:
114轨道石门施钻点→114轨道石门车场→副斜井井口
(具体施钻地点参照瓦研室揭煤抽放钻孔设计)
2、通风
在主斜井114运输石门上20m安设fbdn06-2_15kw对旋式局扇1台配与φ800mm胶质风筒压入式供风。
3、供水
地面800m3水池供水进入井筒附近山坡上140m3的高位水池(或地面污水处理站净化水),从高位水池用6寸钢管引入,往114轨道石门工作面供水。
4、排水系统
工作面防爆潜水泵(bqw12-40-4_)→114轨道石门→井底水仓多级泵→地面水沟
5、供电
井底变电所(10kva变压器)→114轨道石门
6、照明
下井人员携带矿灯照明。
7、通讯
在距114轨道石门掘进工作面大于100m处安设一门防爆电话,与地面调度室直接联络。
第二章 钻工作业操作规程
1.钻工应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钻工必须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和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知识。
3.钻工应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下井前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常见故障材料及相应工具必须按实际需要带足备用量。
5.装运钻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装运钻机前要进行检查,钻机各部件要齐全,电机必须防爆,电压应与电源相符,电缆无漏电现象,钻杆、钻具等应无损坏现象;钻机在地面维修或是定期检修必须试机正常才能搬运至井下施工地点,搬运过程中要防止损坏。
(2)钻机装车后,要捆绑牢固。平巷运输时,两车之间要拉开一定距离,拐弯时要发出信号;斜巷运输时,听从上、下车场把钩人员的指挥;
(3)装运不允许进脏物的部件时,要封堵好。
6.安装钻机前的准备工作如下
(1)进入安装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脏杂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沟。
(2)无风地点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停风,且要有可靠的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3)水压、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7.安装钻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运输巷道安设钻机时,要保证不影响运输;
(2)安钻地点应,底板平整。地梁木平稳卧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按中腰线摆正钻机;
(3)机身安放平稳后,应上紧底固螺丝,各机械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
8.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钻机安装应牢固,变速箱及油箱内的油位应合适,安全防护罩及防尘盖必须齐全;
(2)各部分操作手把应处在正确位置;
(3)调试钻机时,要求各转动部分运转应正常,开关启动应灵活可靠。钻机空载运行10 分钟。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接上钻杆、钻头,接通水源,由司机操作开始钻孔。
第三章 井下钻孔施工作业操作规程
1.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2.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3.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及防突技术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6.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并符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运送超长管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8.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牢固、平稳,用水泥打基础,并用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四角打上压柱及戗柱固定。使用木柱时,直径不小于18厘米。
(3)机身安放平稳,上紧底固螺丝。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机械传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
(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5)在上山施工斜孔时,需支设密集支柱,防止钻机下滑。
(6)准备好各种材料、配件、备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
(7)调试钻机。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合格。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
(8)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泄水条件。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
1、施钻要求必须严格按瓦研室的钻孔设计参数
2、矿技术科地质人员进行现场施钻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分析,并按要求编制成图
3、对已施工完的钻孔进行封孔测压,具体方法如下:
(1)在测压钻孔内插入带有压力表接头的紫铜管,管径6~8mm管长不得小于7m;
(2)将特制的柱状粘土送入孔内,柱状粘土末端距紫铜末端0.5m,每次送入0.3,用堵棍捣实;
(3)每堵1m粘土打入1个木塞,木塞直径小于钻孔直径10mm。
(4)在孔管口周围1m范围内用水泥砂浆封堵,经24小时水泥浆凝固后,方可安上压力表测压,并详细记录压力上升与时间的关系,直到压力稳定为止,稳定后的压力即为煤层瓦斯压力。
4、在地面必须对钻机进行全面的维修和调试,特别是对机电设备要认真仔细的检查,不得有失爆现象的发生。
5、钻场必须悬挂瓦斯传感器。施钻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方可进入钻场施工。
6、各钻场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通风,不得无风作业,避免钻场内瓦斯聚集。若发生停风情况,必须立即停电撤人至安全地点,待供风正常一小时后由瓦检员检查巷道及钻场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送电作业。
7、当钻孔发生喷孔时,人员必须撤离钻场反向风门外,瓦检员通过风门外监控分站监视瓦斯变化情况。如瓦斯浓度变化异常,马上向矿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相应措施。
8、当钻场瓦斯浓度超过0.8%,co2浓度超过1.2%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到114轨道石门避灾硐室。
9、局部0.5m3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6%时,周围20m范围的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0、钻场必须配备两台干粉式灭火器,同时准备50kg黄泥,当施工钻孔发生火情时用黄泥封孔。
11、施工钻孔过程中产生的浮煤浮矸,积水必须及时清理干净,确保文明生产。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如钻孔方位,倾角。见煤岩情况,孔内瓦斯喷出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全面向瓦斯工程队值班人员汇报。
13、瓦检员、安全员必须现场跟班,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14、机运队每班值班电工,对施钻井巷内的一切机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杜绝失爆,严格执行(用电申请)制度和专人停送电制度。
15、因各施钻巷道经近期复查巷道局部低洼地段为积水区,同时施钻工程中排水量较大,因此在施钻前必须做一个容积较大的临时水窝,必须每班必须要有专职抽水人员抽排巷道内的积水,避免淹没巷道影响施钻。
16、其他的要求按井下钻探工作业操作规程和矿井作业操作规程钻工作业操作规程执行。
第五章 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爆炸或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114轨道石门→114联络巷→114运输石门→主井→地面
第5篇 某矿业有限公司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领导安排,掘进一队掘进2335运输石门20米时需揭开3煤层。石门标高-380m。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⑴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3煤层底板10m处停头,进行打探眼工作,具体了解见煤距离及煤层厚度,
2、每前进1米用风钻打一个2.2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棚距0.6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2.2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工字钢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喷支护必须加强锚杆安装质量,确保锚杆安装后的张紧力达到要求。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 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8、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9、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2033运输上山上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1、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包括采煤一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三采主上山下头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2、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掘进队长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3、掘进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4、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5、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6、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7、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18、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保证能够完好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两组10个风嘴。
19、整个揭煤工作中,瓦检员、安检员必须随时对作业地点及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只有在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禁止作业。
20、机电大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对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防失爆。
21、煤巷施工期间正常进行三项指标测定,揭煤前和煤巷施工三项指标测定每班测定一次并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将测定结果报给矿井相关领导。
22、通风队严格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揭煤期间通风队长必须现场跟班。
23、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和揭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排长,施工队长、管理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25、作业地点电话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放炮地点设置电话,便于和调度联系。
26、凡参加本次揭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未参加本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6篇 某某矿业公司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领导安排,掘进一队掘进2335运输石门20米时需揭开3煤层。石门标高-380m。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⑴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3煤层底板10m处停头,进行打探眼工作,具体了解见煤距离及煤层厚度,
2、每前进1米用风钻打一个2.2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棚距0.6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2.2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工字钢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喷支护必须加强锚杆安装质量,确保锚杆安装后的张紧力达到要求。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8、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9、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2033运输上山上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1、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包括采煤一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三采主上山下头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2、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掘进队长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3、掘进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4、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5、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6、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7、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18、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保证能够完好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两组10个风嘴。
19、整个揭煤工作中,瓦检员、安检员必须随时对作业地点及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只有在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禁止作业。
20、机电大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对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防失爆。
21、煤巷施工期间正常进行三项指标测定,揭煤前和煤巷施工三项指标测定每班测定一次并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将测定结果报给矿井相关领导。
22、通风队严格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揭煤期间通风队长必须现场跟班。
23、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和揭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排长,施工队长、管理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25、作业地点电话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放炮地点设置电话,便于和调度联系。
26、凡参加本次揭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未参加本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7篇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1061回风巷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m6煤底板层位,巷顶距离m6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6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2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1.2.1煤(岩)层赋存特征
位于龙潭组中上部,稳定,厚度1.4~1.8 m,平均厚1.6 m,全区可采,无夹矸,结构简单。
顶板:伪顶黑色炭质页岩,强度低;直接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灰色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1.2.2 地质构造
龙金煤矿位于织纳煤田牛场向斜西北翼,矿区为单斜构造,区内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发育,地层产状较为稳定,地层倾向102o~107o,倾角5o~8o。地层产状变化小。原两个矿山建矿至今,未发现断距>;10m的断层,未见影响矿井开拓布置、开采的地质构造。
综上所述,龙金煤矿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中等复杂。
1.3 瓦斯情况
1.3.1 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2010年11月19日(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0m3/t。
1.3.2 煤层的自燃特性
1.3.2.1 煤的自燃倾向及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该矿的m6、m16、m27、m29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等级鉴定,结果为m6、m16、m27、m29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1.3.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提供的织金县龙金煤矿m6、m16、m27、m29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鉴定煤层煤均为煤尘无爆炸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副井→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
回风: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副井→地面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8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8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m6前石门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m6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m6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1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 瓦斯管理
(1)、通防队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调度室、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队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 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①: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 复电浓度:<0.8%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②: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 0.8% 断电浓度:0.8% 复电浓度:<0.8%
6、警戒点设置:警戒人员由掘进队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放炮技术要求
1、放炮地点:设在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站岗地点:井口前方50米以外,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3、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601回风巷石门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4、揭煤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5、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6、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队要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并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2、通防队:(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矿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队:(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矿调度室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负责填写和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5、机运队: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队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室: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601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第8篇 某某矿业有限公司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领导安排,掘进一队掘进2335运输石门20米时需揭开3煤层。石门标高-380m。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⑴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3煤层底板10m处停头,进行打探眼工作,具体了解见煤距离及煤层厚度,
2、每前进1米用风钻打一个2.2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棚距0.6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2.2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工字钢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喷支护必须加强锚杆安装质量,确保锚杆安装后的张紧力达到要求。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8、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9、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2033运输上山上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1、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包括采煤一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三采主上山下头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2、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掘进队长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3、掘进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4、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5、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6、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7、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18、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保证能够完好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两组10个风嘴。
19、整个揭煤工作中,瓦检员、安检员必须随时对作业地点及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只有在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禁止作业。
20、机电大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对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防失爆。
21、煤巷施工期间正常进行三项指标测定,揭煤前和煤巷施工三项指标测定每班测定一次并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将测定结果报给矿井相关领导。
22、通风队严格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揭煤期间通风队长必须现场跟班。
23、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和揭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排长,施工队长、管理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25、作业地点电话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放炮地点设置电话,便于和调度联系。
26、凡参加本次揭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未参加本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9篇 s煤矿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105机巷目前已经施工至j7点前26m处,迎头处于10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10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2.4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36.7米将会遇到正断层(255°∠70°h=0~5m),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44.7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10煤。本巷道设计断面12.4m2,净宽4.2m,净高3.4m,掘进断面为13.8m2(过煤段架棚时或掘进断面为10.9m2),揭煤前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完全揭开煤层后采用架梯形棚支护。
1.2地质情况:
该区域10煤为深黑色,粉末状,煤厚1.7~2.2m。其顶板岩性以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粉砂岩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瓦斯情况
1、根据钻孔资料,10煤层瓦斯含量为9.905ml/g。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供的《卧龙湖煤矿103工作面瓦斯赋存研究报告》,10煤层瓦斯压力p大于相应的突出指标临界值,煤坚固性系数f小于临界值0.5,10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1.4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南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机巷施工迎头
回风:105机巷→105机巷回风斜巷→南轨南回一联巷→南翼总回风巷→风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底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并合茬抽放。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细则》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91mm。
3、开孔位置:105机巷迎头。(j7点前26米处)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此项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毕,并已经合茬抽放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4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3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1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震动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调度所、技术部、掘进事业部、机运科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管理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调度所:负责在放炮地点安装一部生产电话。
(4)、机运科: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5)、通防管理部
①、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中的正反向风门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②、按规定在105机巷内安设一组隔爆设施,其安装要求符合规定。
③、必须在105机巷每间隔50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不少于5个,距工作面迎头25至40米范围内也必须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总数量不少于8个。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防管理部组装,掘进事业部负责安装、使用、看管,保持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所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底板距10煤顶板1.5米位置起,直至10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通风设施
防突风门:在南轨南回一联巷、105机巷联络巷,各构筑两道防突风门,墙体厚度不得低于0.8m,门厚不小于0.5m,且保证墙体掏槽见实帮、实底。
具体详见通风系统图
2、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5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事业部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瓦斯管理
(1)、通防管理部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总值班、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管理部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t1: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
5、断电范围:
105机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警戒点设置:
共设6处详细见警戒图
警戒人员由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
放炮前,瓦检员、放炮员、跟班人员、105机巷及其回风系统内人员必须撤至各警戒点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震动放炮技术要求
1、远距离震动放炮要求放炮距离不低于300米(有防突风门除外),起爆地点在1#警戒点处的安全地点。
2、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时,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05机巷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3、揭煤放震动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震动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4、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震动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部防突工区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2、通防管理部:(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部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部调度及值班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防管理部:(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所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调度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4、安全管理部:
(1)、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严防冒顶造成瓦斯超限。
(3)、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机运科: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管理部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所: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值班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含放炮警戒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由施工单位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05机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揭煤爆破参数设计表
1、预期爆破效果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炮眼利用率
%
90
2
循环进尺
m
1.8
3
每循环爆破实体岩石
m3/循环
23.97
4
单位岩石炸药消耗量
kg/ m3
1.87
5
单位岩石雷管消耗量
个/ m3
2.59
6
每米巷道炸药消耗量
kg/m
24.89
7
每米巷道雷管消耗量
个/m
34.44
2、爆破原始条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掘进断面
m2
13.3
2
炮眼深度
m
2
3
炮眼个数
个
62
4
5
3、爆破参数表
类别
眼号
眼深
角度
每眼装药量kg
使用雷管(发)
联线方式
起爆
循环消耗量
mm
水平
竖直
顺序
掏槽眼
1~6
2200
83°
90°
1.2
6
ⅰ
炸药种类:
水胶炸药消耗量:
串
36.4kg/循环
雷管种类:
辅助眼
7~30
2000
90°
90°
0.8
24
ⅱ
毫秒电雷管
周边眼
31~55
2000
89°
89°
0.4
25
联
ⅲ
消耗量:
底眼
56~62
2000
90°
87°
1.2
7
ⅳ
62发/循环
第10篇 石门揭煤技术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采掘部署的安排,施工至-50m西翼水平时需揭开九石门。石门标高-50m,距地表深约230m左右。进行突出危险鉴定,无突出危险。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或在暗斜井掘进过程中防止误穿煤层,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2.现场实施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通风科分管防突的副科长。成员:掘进队、通风科、机电科、瓦斯检查员、救护队正副队长及技术人员、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安监科安监人员。
⑴现场实施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救护队正副队长负责揭煤期间的救护和现场戴机值班工作。
⑺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用震动炮揭开煤层。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从现碛头恢复掘进起,掘至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止掘进,进行掏斜面工作。在恢复掘进前,通风科应根据已实施的水洗排放钻孔竣工资料,提供‘允掘通知’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掘进队才能恢复掘进。并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⑵探眼布置3个,在巷顶距两帮0.2m处各布置一个,倾角不小于30°的仰孔,且尽量垂直于煤层;石门中部布置一个,倾角不大于5°。探眼深度3.8m,各探眼方位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每次实施探眼后掘进平距不能大于1m(见探眼布置图)。
⑶每班实施探眼情况,由当班队长(或值班长)向调度站汇报各探眼位置、深度、角度、孔内瓦斯等情况,调度站作好专题记录。若探眼探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领导和通瓦科,经研究采取措施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⑷实施探眼后,在每次放炮掘进前,均必须用炮泥将探眼封堵严实,严禁将其作为爆破孔。
2、掏斜面
⑴以石门巷顶为准,斜面岩柱保留真厚1.5m进行掏斜面工作。掏斜面必须每班坚持“先探后掘”,探眼个数不少于3个,施工队人员必须听从跟班人员指挥。
⑵掏斜面由掘进队技术人员、地质人员、防突人员现场分别跟班,指挥掏斜面工作,掌握碛头瓦斯、地质情况和实施情况。并根据现场探眼位置及深度,安排当班进度和炮眼布置位置,现场指挥布置当班斜面炮眼及炮眼深度。
⑶掏斜面原则上分2~3次进行,第一次从巷顶以下0.6m至巷底范围,第二次从巷顶以下1.2m至巷底范围,第三次则根据前两次掏斜面后的效果决定是否继续掏斜面,最后形成真厚1.5m的斜面岩柱。
⑷掏斜面跟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站汇报探眼位置、角度、深度以及斜面炮眼布置范围和深度、瓦斯等情况,调度站应作好记录备查。
⑸掏斜面前,必须准备足够数量的各种支护材料备用。从第一次掏斜面起,每次放炮后斜面必须用木支加开块料顺斜面托顶,每根开块料打上不少于二根支柱,并打紧打牢。斜面托顶支柱不少于两组。
3、震动炮及过煤门
⑴斜面形成后,则实施震动炮揭开煤层,震动炮眼布置见震动炮布置图
⑵震动炮采用1~5段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正向装药结构,大串联一次起爆。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⑶雷管、炸药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施工队提前一天通知供应部门作好雷管的导通工作,电阻大小的测定。雷管电阻以5ω为准,正负误差不超过0.2ω,严禁使用变质超期炸药。
⑷震动炮眼布置,顶板第一排炮眼开口点距巷顶距离不小于0.15m,且风锤安设平直,严防顶部炮眼爆破后引起巷顶煤层抽冒过高。
⑸震动炮眼装药前必须用炮泥将碛头所有的探眼及残眼封堵严实,炮眼底部先装0.1m的底泥,再正向装药,最后装入水炮袋和长度不小于0.5m的封泥,且填紧填实。
⑹震动炮眼装药前,施工队要备好足够长度的吹风管,将眼内煤岩粉排尽,以免影响放炮效果。
⑺ 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队专职放炮员负责,接头必须擦净扭紧,并用绝缘胶布缠好,作好线路导通和电阻测定,母线不得与其它金属或导体相接触。
⑻ 起爆器材使用mfb-200型放炮器。
⑼ 放震动炮时,救护队在拉炮地点戴机待令,炮响30分钟后经总指挥同意,现场指挥发令,救护队人员才能带机进入碛头,检查爆破效果及瓦斯和石门支护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⑽ 从第一次放震动炮起至石门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均按震动炮措施执行。
⑾ 石门揭开煤层后,过煤门时炮眼布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眼子尽量打深,尽量减少震动炮次数。
(三)安全防护措施
1、 通风队在-50m石门内按(≥200 l / m 2)安设隔爆水槽,具体位置由通风科标定,施工队按标定位置打好岩眼便于挂设隔爆水槽。
2、通风队在-50m石门内安规定安设二组压风自救器,每组单体个数为4个。
3、石门掘进过程中,保证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80m3/min,并设专职专头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在距碛头后方10~15m安设一组洒水防尘装置,每次放炮前必须冲洗碛头及附近20m巷道的粉尘。放炮时,做到风水喷雾。
5、瓦检员按规定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碛头探头安设在距碛头不大于5m的回风侧,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5%;回风探头安设在-50m西八石门与-50m运输平巷交叉口以北偏东10~15m,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监测系统对钻机和电煤钻、内齿轮实行瓦斯电闭锁;
6、该面供电实行“三专”,局扇实行风电闭锁,机电对作业地点和禁区内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经常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备查。
7、掘进过程中加强经常性敲帮问顶和支护工作,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找矸看安全。
8、掘进过程中,生产班长必须每班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悬挂于碛头后方5m的回风侧,连续监测碛头瓦斯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停头,将人员撤至进风安全处并向调度站汇报。
9、石门掘进中若出现地质构造、瓦斯增大等异常现象,必须停头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汇报,经研究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向前掘进。
10、掘进过程中,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执行。
11、地质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收集资料。同时,对岩层厚度进行收集,建立石门台帐,以利指导下一步工作。
12、掏斜面期间, 必须准备好足够的支柱,二寸板子、排花、笆片等材料,以便及时支护。
13、从掏斜面开始至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必须加强敲帮问顶,永久性支护必须支护拢碛头,棚顶和煤层连接处必须接背严实,放炮打垮或失效的支护必须先行恢复后才能作业。
14、掏斜面期间,救护队派人戴机值班,救护基地设绞车跑车道。放震动炮时,救护基地设在拉炮点。
15、震动炮每次放炮前,加固碛头后方10m范围内的支护,放炮后由外向内逐架修复打倒、打歪失效的支护。
16、震动炮的管药装填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性强的放炮员担任,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科专职放炮员负责。
17、每次放震动炮前,通风科必须检查通风系统,禁区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如不符合要求立即整改。
18、放震动炮前,机电科要对作业地点和禁区范围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三专两闭锁”,防止电器失爆。
19、放炮地点:设在-50m西四与-50运输大巷交叉口,并在此处安设一台直通地面调度站的电话。
20、站岗地点:①放炮地点。②副井井口。③风井井口。
21、停电范围:
①-50m西九石门电煤钻、水泵、钻机电源。②-50m电煤钻、绞车、钻机电源。
禁区范围内除本安型电源外,其他一切电源。
22、若遇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撤退路线如下:
-50 m西九石门→-50运输大巷→-50m车场→副井→地面。
其余按《防突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该头《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小富煤矿
2014年2月
第11篇 运输巷防止误揭煤层 安全措施
一、编制目的
10501运输巷已掘进施工295米,根据施工情况、巷道地质素描图,因受矿井f1断层的影响,10501运输巷构造多,煤层赋存不稳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巷道施工过程中,揭露煤厚大于等于0.3m煤层前必须进行消突检测,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揭露煤层,为防止10501运输巷掘进过程中误揭煤层,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10501运输巷基本情况
1、巷道设计
根据《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10501运输巷是10501采面将来回采时的运煤、行人和通风巷道,开口于10501运输石门,方位91°,沿m05煤层走向掘进,设计全长560米。
由于10501运输巷煤层赋存不稳定,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和地质特征,支护方式采用11号工字钢支护(梯形断层,围岩松软时)、锚网支护(梯形断面,煤层稳定时)、锚网支护(半圆拱形,全岩巷道时)。
2、地质概况
受f1、f2断层的影响,m05在10501运输巷掘进方向(即m05煤层走向)出现小型褶曲、断层(一般为正断层,断层走向46-78°,垂直断距0.3-8米不等)
5号煤层:顶板为粉砂岩夹薄层黑色泥岩,局部为粉砂质泥岩,见煤后需要支护;底板为粉砂质泥岩,局部为泥岩。
三、防止误揭煤层措施
1、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当煤层断失或出现构造时,应及时进行钻孔探煤工作。
探放水钻孔、探煤钻孔均为“长探”,在“长探”的基础上,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短探”工作。
2、长探钻孔的施工
①施工目的:探明迎头前方各煤层分布情况及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确保掘进施工安全。(长探钻孔设计详见附图)
②钻孔施工要求:长探钻孔每次钻探80m,允许掘进50m,每隔50m施工一组,钻孔由钻机队进行施工,钻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至设计深度,并详细记录钻孔施工过程中的见煤间距和煤层厚度情况,记录钻孔出水和瓦斯涌出孔深位置,记录要细致认真,字迹工整,如有异常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③每个钻孔施工完后,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现场对钻孔的深度进行退钻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对达不到设计深度的钻孔立即要求施工人员重新施工,直至达到设计深度为止。
④施钻过程中如遇岩层破碎、有淋水、有断层、打钻时出现喷孔、卡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钻,断开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⑤所有钻孔施工完毕后由地测部门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合理调整巷道施工层位,确保巷道安全掘进。
3、短探钻孔的施工
①短探钻孔:根据长钻孔提供的揭煤控制距离(通防科根据掘进进度下达揭煤距离),在距离煤层法线10m前对需揭露煤层进行防突钻探,该钻孔必须穿过煤层全厚并超并进入煤层顶(底)板2.0m,并进行取芯,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通过钻探,进一步探明煤层赋存情况,并编制揭煤专项设计。
②短探钻孔设计要求:短探钻孔由钻机队负责施工,地测人员必须在现场指定钻孔方位和坡度。
③钻孔施工方位角为巷道掘进方位;倾角以巷道方向为0°,向上为正,向下为负。
④短探施工过程中,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监督施工,检查施工钻孔的参数是否合格。严格将施工情况执行双汇报制度,由钻机队当班班长与现场安全员分别汇报给调度室。
⑤施钻过程中如遇岩层破碎、有淋水、有断层、打钻时出现喷孔、卡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钻,断开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⑥所有钻孔施工完毕后由地测部门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合理调整巷道施工层位,确保巷道安全掘进。
4、及时更新完善防止误揭煤层的技术管理,收集、整理瓦斯地质资料,切实加强瓦斯地质基础工作。
5、定期验证钻探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以及围岩和标志层的变化情况,及时预测工作面前方煤、岩变化趋势。
6、每班测定工作面瓦斯浓度,并对瓦斯规律及时分析,为防误揭煤提供科学依据。
7、加强监测监控,保证监控有效。按照“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加强监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监控设备完好,数据准确传输,实现井下瓦斯24小时不间断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掘进中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采取相应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掘进。
9、必须保证各个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风量必须满足现场需用,严禁无计划停风,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10、加强员工防突安全知识培训。
四、施工管理
1、采取短掘短支,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防止片帮、冒顶。
2、短探补充措施:每次打眼前,必须首先打5个探煤钻孔,深度一般为3-5米,钻孔分别位于巷道断面的中部和四周(外插角30°),打完探煤孔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若探煤钻孔未见煤层时,可采取综合防护措施进行掘进,否则,就要采取防突措施。
3、掘进工作严禁使用风镐。
4、加强“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加强区域验证等防突工作。
五、安全防护措施
1、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且能正确使用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经检身房检查未携带或不会使用自救器,严禁入井作业。
2、在距工作面25~40m的位置安设安装第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巷道内每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即5-8个自救袋),平均每个压风自救袋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3、监控措施:t1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5m处,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t1≥0.8%时报警,当t1≥1.5%时切断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1<0.8%时复电;t2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离回风口15~20m处,监测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t2≥0.8%时报警、断电,并切断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2<0.8%时复电。
4、突出预案
1)一旦发生突出事故,应立即组织撤出作业地点所有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瓦检员进行撤人,把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3)矿调度室及时通知救护队下井及相关领导科室,进行侦察抢险救灾。
4)监控中心要加强井下瓦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
5、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征兆
(1)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并伴有声响;
(2)煤层变形发出劈裂声、鞭炮声、机枪声、炮击声或远处雷鸣声,声音一般由远到近,由大到小,先单响,后连响,最后一声巨响,接着便发生突出;
(3)顶板来压,出现裂缝、发生断裂声,支架被压断,发出折断声。
2)无声征兆
(1)紧接着声响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塌落,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喷出、弹出,局部隆起,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打眼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
(2)煤质变软,有时软硬相间,疏松易碎,层理紊乱,光泽暗淡。
(3)地压活动激烈,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或忽大忽小或呈喷出状,温度下降,空气变冷,煤壁发凉。
(4)人在工作面感到头昏发冷。
6、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并按《探煤上山掘进作业规程》施工。
附图:
1、探放水钻孔施工断面图、平面图、剖面图。
2、探煤钻孔剖面图(参考图)
第12篇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1061回风巷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m6煤底板层位,巷顶距离m6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6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2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1.2.1煤(岩)层赋存特征
位于龙潭组中上部,稳定,厚度1.4~1.8 m,平均厚1.6 m,全区可采,无夹矸,结构简单。
顶板:伪顶黑色炭质页岩,强度低;直接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灰色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1.2.2 地质构造
龙金煤矿位于织纳煤田牛场向斜西北翼,矿区为单斜构造,区内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发育,地层产状较为稳定,地层倾向102o~107o,倾角5o~8o。地层产状变化小。原两个矿山建矿至今,未发现断距>;10m的断层,未见影响矿井开拓布置、开采的地质构造。
综上所述,龙金煤矿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中等复杂。
1.3 瓦斯情况
1.3.1 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2010年11月19日(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0m3/t。
1.3.2 煤层的自燃特性
1.3.2.1 煤的自燃倾向及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该矿的m6、m16、m27、m29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等级鉴定,结果为m6、m16、m27、m29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1.3.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提供的织金县龙金煤矿m6、m16、m27、m29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鉴定煤层煤均为煤尘无爆炸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副井→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
回风: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副井→地面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8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8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m6前石门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m6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m6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1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 瓦斯管理
(1)、通防队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调度室、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队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 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①: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 复电浓度:<0.8%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②: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 0.8% 断电浓度:0.8% 复电浓度:<0.8%
6、警戒点设置:警戒人员由掘进队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放炮技术要求
1、放炮地点:设在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站岗地点:井口前方50米以外,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3、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601回风巷石门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4、揭煤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5、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6、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队要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并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2、通防队:(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矿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队:(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矿调度室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负责填写和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5、机运队: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队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室: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601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第13篇 防止误揭煤层技术安全措施模版
结合本矿井地质构造情况,为了避免出现误揭煤层,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特编制防止误揭煤层技术安全措施:
1、井筒、巷道的开拓、掘进施工过程中,对可疑地区先用物探超前探测,查清区域内的地质构造、煤层层数、煤层埋深、煤层产状及断层、褶曲等情况。
2、探水探煤层钻孔的深度、个数、方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私自更改参数。如果遇到见煤异常或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现场施工值班队长(班长)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经请示总工程师,批复新方案后,重新设计新的参数,方可恢复作业,必须保留20m的安全超前距。
3、巷道掘进过程中,必须先施工探眼,探眼深度、个数、方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私自更改参数;并填写好钎探记录备查。
4、加强钻孔检查验收,提高钻孔施工质量。打钻过程中,由地测科派专人现场监管,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密切关注打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注意打钻穿透的各个层位,并作好记录备查。
5、钻进过程中,如遇地质破碎、顶钻、卡钻、喷孔等其他动力现象,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查清楚施工区域的地质构造、断层、溶洞的位置、裂隙的位置和走向,以及瓦斯储量和压力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或处理措施。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当瓦斯喷出量和压力都不大时,用黄泥或水泥砂浆等充填材料堵塞喷出口。
(2)当瓦斯压力和喷出量较大时,在可能的喷出地点附近打前探钻孔,查明瓦斯的积存范围和瓦斯压力。如果瓦斯压力不大,积存量不多,可以通过钻孔,让瓦斯自然排放到回风流中。如果瓦斯自然排放量较大,有可能造成风流中瓦斯超限时,应将钻孔或巷道封闭,经过瓦斯管路,将瓦斯抽采到地面,加以综合利用。经过抽放措施后,瓦斯压力下降到规定值后,再进行正常掘进。
6、加强瓦斯地质预报,准确掌握煤层赋存位置,防止误揭煤层。瓦斯检查员要不断检测钻孔中瓦斯涌出情况,发现瓦斯异常或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加强监测监控,保证监控有效。按照“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加强监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监控设备完好,数据准确传输,实现井下瓦斯24小时不间断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防突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防突意识和能力。切实抓好近突出煤层掘进、异常地质构造条件下防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9、掘进中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采取相应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掘进。
10、必须保证各个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风量必须满足现场需用,严禁无计划停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11、必须保证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良好,杜绝一切火源入井。
12、其他不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管理规定》执行。
第14篇 揭煤 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神仙坡煤矿生产进度安排,114轨道石门掘进过程中将进行11#、9#煤层揭煤工作,按揭煤防突管理要求,必须对揭煤范围内进行抽放钻孔施工,为确保114轨道石门11#、9#抽放钻孔施钻安全,特制定以下施钻组织方案、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第一章 施钻组织方案
1.1、编制内容
本施工组织方案主要是针对114轨道石门揭11#、9#煤层防治突出措施要求的抽放钻孔施工过程中安全及管理工作进行编制。内容包括打钻施工组织机构的管理、施钻队伍人员的配置及施钻所需准备的设备等。
1.2、神仙坡煤矿瓦斯工程队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见下表)
1.5、114轨道石门打钻辅助设施
1、提升、运输系统
(1)运送钻机路线:
副斜井井口→114轨道石门车场→114轨道石门施钻点
(2)回收钻机路线:
114轨道石门施钻点→114轨道石门车场→副斜井井口
(具体施钻地点参照瓦研室揭煤抽放钻孔设计)
2、通风
在主斜井114运输石门上20m安设fbdn06-2_15kw对旋式局扇1台配与φ800mm胶质风筒压入式供风。
3、供水
地面800m3水池供水进入井筒附近山坡上140m3的高位水池(或地面污水处理站净化水),从高位水池用6寸钢管引入,往114轨道石门工作面供水。
4、排水系统
工作面防爆潜水泵(bqw12-40-4_)→114轨道石门→井底水仓多级泵→地面水沟
5、供电
井底变电所(10kva变压器)→114轨道石门
6、照明
下井人员携带矿灯照明。
7、通讯
在距114轨道石门掘进工作面大于100m处安设一门防爆电话,与地面调度室直接联络。
第二章 钻工作业操作规程
1.钻工应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钻工必须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和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知识。
3.钻工应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下井前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常见故障材料及相应工具必须按实际需要带足备用量。
5.装运钻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装运钻机前要进行检查,钻机各部件要齐全,电机必须防爆,电压应与电源相符,电缆无漏电现象,钻杆、钻具等应无损坏现象;钻机在地面维修或是定期检修必须试机正常才能搬运至井下施工地点,搬运过程中要防止损坏。
(2)钻机装车后,要捆绑牢固。平巷运输时,两车之间要拉开一定距离,拐弯时要发出信号;斜巷运输时,听从上、下车场把钩人员的指挥;
(3)装运不允许进脏物的部件时,要封堵好。
6.安装钻机前的准备工作如下
(1)进入安装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脏杂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沟。
(2)无风地点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停风,且要有可靠的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3)水压、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7.安装钻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运输巷道安设钻机时,要保证不影响运输;
(2)安钻地点应,底板平整。地梁木平稳卧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按中腰线摆正钻机;
(3)机身安放平稳后,应上紧底固螺丝,各机械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
8.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钻机安装应牢固,变速箱及油箱内的油位应合适,安全防护罩及防尘盖必须齐全;
(2)各部分操作手把应处在正确位置;
(3)调试钻机时,要求各转动部分运转应正常,开关启动应灵活可靠。钻机空载运行10 分钟。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接上钻杆、钻头,接通水源,由司机操作开始钻孔。
第三章 井下钻孔施工作业操作规程
1.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2.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3.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及防突技术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6.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并符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运送超长管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行动一致。
8.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牢固、平稳,用水泥打基础,并用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四角打上压柱及戗柱固定。使用木柱时,直径不小于18厘米。
(3)机身安放平稳,上紧底固螺丝。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机械传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
(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5)在上山施工斜孔时,需支设密集支柱,防止钻机下滑。
(6)准备好各种材料、配件、备用工具,摆放要整齐有序。
(7)调试钻机。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合格。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
(8)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泄水条件。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
1、施钻要求必须严格按瓦研室的钻孔设计参数
2、矿技术科地质人员进行现场施钻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分析,并按要求编制成图
3、对已施工完的钻孔进行封孔测压,具体方法如下:
(1)在测压钻孔内插入带有压力表接头的紫铜管,管径6~8mm管长不得小于7m;
(2)将特制的柱状粘土送入孔内,柱状粘土末端距紫铜末端0.5m,每次送入0.3,用堵棍捣实;
(3)每堵1m粘土打入1个木塞,木塞直径小于钻孔直径10mm。
(4)在孔管口周围1m范围内用水泥砂浆封堵,经24小时水泥浆凝固后,方可安上压力表测压,并详细记录压力上升与时间的关系,直到压力稳定为止,稳定后的压力即为煤层瓦斯压力。
4、在地面必须对钻机进行全面的维修和调试,特别是对机电设备要认真仔细的检查,不得有失爆现象的发生。
5、钻场必须悬挂瓦斯传感器。施钻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方可进入钻场施工。
6、各钻场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通风,不得无风作业,避免钻场内瓦斯聚集。若发生停风情况,必须立即停电撤人至安全地点,待供风正常一小时后由瓦检员检查巷道及钻场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送电作业。
7、当钻孔发生喷孔时,人员必须撤离钻场反向风门外,瓦检员通过风门外监控分站监视瓦斯变化情况。如瓦斯浓度变化异常,马上向矿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相应措施。
8、当钻场瓦斯浓度超过0.8%,co2浓度超过1.2%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到114轨道石门避灾硐室。
9、局部0.5m3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6%时,周围20m范围的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0、钻场必须配备两台干粉式灭火器,同时准备50kg黄泥,当施工钻孔发生火情时用黄泥封孔。
11、施工钻孔过程中产生的浮煤浮矸,积水必须及时清理干净,确保文明生产。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如钻孔方位,倾角。见煤岩情况,孔内瓦斯喷出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全面向瓦斯工程队值班人员汇报。
13、瓦检员、安全员必须现场跟班,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14、机运队每班值班电工,对施钻井巷内的一切机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杜绝失爆,严格执行(用电申请)制度和专人停送电制度。
15、因各施钻巷道经近期复查巷道局部低洼地段为积水区,同时施钻工程中排水量较大,因此在施钻前必须做一个容积较大的临时水窝,必须每班必须要有专职抽水人员抽排巷道内的积水,避免淹没巷道影响施钻。
16、其他的要求按井下钻探工作业操作规程和矿井作业操作规程钻工作业操作规程执行。
第五章 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爆炸或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114轨道石门→114联络巷→114运输石门→主井→地面
第15篇 煤矿揭煤防突技术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105机巷目前已经施工至j7点前26m处,迎头处于10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10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2.4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36.7米将会遇到正断层(255°∠70°h=0~5m),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44.7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10煤。本巷道设计断面12.4m2,净宽4.2m,净高3.4m,掘进断面为13.8m2(过煤段架棚时或掘进断面为10.9m2),揭煤前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完全揭开煤层后采用架梯形棚支护。
1.2地质情况:
该区域10煤为深黑色,粉末状,煤厚1.7~2.2m。其顶板岩性以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粉砂岩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瓦斯情况
1、根据钻孔资料,10煤层瓦斯含量为9.905ml/g。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供的《卧龙湖煤矿103工作面瓦斯赋存研究报告》,10煤层瓦斯压力p大于相应的突出指标临界值,煤坚固性系数f小于临界值0.5,10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1.4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南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机巷施工迎头
回风:105机巷→105机巷回风斜巷→南轨南回一联巷→南翼总回风巷→风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底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并合茬抽放。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细则》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91mm。
3、开孔位置:105机巷迎头。(j7点前26米处)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此项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毕,并已经合茬抽放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4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3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1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震动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调度所、技术部、掘进事业部、机运科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管理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调度所:负责在放炮地点安装一部生产电话。
(4)、机运科: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5)、通防管理部
①、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中的正反向风门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②、按规定在105机巷内安设一组隔爆设施,其安装要求符合规定。
③、必须在105机巷每间隔50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不少于5个,距工作面迎头25至40米范围内也必须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总数量不少于8个。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防管理部组装,掘进事业部负责安装、使用、看管,保持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所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底板距10煤顶板1.5米位置起,直至10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通风设施
防突风门:在南轨南回一联巷、105机巷联络巷,各构筑两道防突风门,墙体厚度不得低于0.8m,门厚不小于0.5m,且保证墙体掏槽见实帮、实底。
具体详见通风系统图
2、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5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事业部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瓦斯管理
(1)、通防管理部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总值班、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管理部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t1: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31.0%断电浓度:31.5%复电浓度:<1.0%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30.8%断电浓度:30.8%复电浓度:<0.8%
5、断电范围:
105机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警戒点设置:
共设6处详细见警戒图
警戒人员由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
放炮前,瓦检员、放炮员、跟班人员、105机巷及其回风系统内人员必须撤至各警戒点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震动放炮技术要求
1、远距离震动放炮要求放炮距离不低于300米(有防突风门除外),起爆地点在1#警戒点处的安全地点。
2、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时,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05机巷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3、揭煤放震动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震动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4、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震动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部防突工区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2、通防管理部:(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部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部调度及值班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防管理部:(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所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调度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4、安全管理部:
(1)、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严防冒顶造成瓦斯超限。
(3)、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机运科: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管理部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所: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值班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含放炮警戒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由施工单位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05机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揭煤爆破参数设计表
1、预期爆破效果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炮眼利用率
%
90
2
循环进尺
m
1.8
3
每循环爆破实体岩石
m3/循环
23.97
4
单位岩石炸药消耗量
kg/ m3
1.87
5
单位岩石雷管消耗量
个/ m3
2.59
6
每米巷道炸药消耗量
kg/m
24.89
7
每米巷道雷管消耗量
个/m
34.44
2、爆破原始条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掘进断面
m2
13.3
2
炮眼深度
m
2
3
炮眼个数
个
62
4
5
3、爆破参数表
类别
眼号
眼深
角度
每眼装药量kg
使用雷管(发)
联线方式
起爆
循环消耗量
mm
水平
竖直
顺序
掏槽眼
1~6
2200
83°
90°
1.2
6
ⅰ
炸药种类:
水胶炸药消耗量:
串
36.4kg/循环
雷管种类:
辅助眼
7~30
2000
90°
90°
0.8
24
ⅱ
毫秒电雷管
周边眼
31~55
2000
89°
89°
0.4
25
联
ⅲ
消耗量:
底眼
56~62
2000
90°
87°
1.2
7
ⅳ
62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