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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巷道维修安全措施
⒈施工过的巷道如果顶板或帮压力增大,巷道脱皮掉块及变形严重时,必须及时维修;
⒉如果需要停产维修时,维修地点以里严禁有人,维修前必须备足抢险物料;
⒊维修时必须在所维修地段及前后5米,打超前顶柱(或托梁)加固,严防冒顶;
⒋维修顺序必须是由外向里进行;
⒌维护维修时,保护好风筒皮带,管线电缆等,保护长度维修点前后均不少于5米;
⒍维修时,每道工序都必须坚持敲帮问顶,专人观山制度,切实搞好自保互保;
⒎维修地点以外20米内杂物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
⒏维修人员必须在3人以上时,方可组织工作,并指定安全负责人;
⒐维修期间,人员不得随意通过维修施工地点,若确实需要通过,必须向施工人员打招呼,在安全情况无问题,并经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2篇 巷道维修 安全措施
⒈施工过的巷道如果顶板或帮压力增大,巷道脱皮掉块及变形严重时,必须及时维修;
⒉如果需要停产维修时,维修地点以里严禁有人,维修前必须备足抢险物料;
⒊维修时必须在所维修地段及前后5米,打超前顶柱(或托梁)加固,严防冒顶;
⒋维修顺序必须是由外向里进行;
⒌维护维修时,保护好风筒皮带,管线电缆等,保护长度维修点前后均不少于5米;
⒍维修时,每道工序都必须坚持敲帮问顶,专人观山制度,切实搞好自保互保;
⒎维修地点以外20米内杂物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
⒏维修人员必须在3人以上时,方可组织工作,并指定安全负责人;
⒐维修期间,人员不得随意通过维修施工地点,若确实需要通过,必须向施工人员打招呼,在安全情况无问题,并经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3篇 井下副井口出车侧巷道维修 施工安全措施
一、巷道维修施工内容:搭设满堂红脚手架→人工剔凿巷壁凸出部份→1:3水泥砂浆抹面;
二、本维修工程处于井下水平主要交通线,往来车辆、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井下施工队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警戒和监督;施工人员作业时,井下施工安全工长要及时提醒和警戒,注意保持安全距离;施工时与小矿车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能完全保障时,提前由警戒人员通知,暂停施工,待机械设备完全通过后再恢复施工;
三、井下施工人员及时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井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四、施工前,应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
(1)每班前应检查脚手架、高凳是否牢固稳定,如有不安全处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应经常清理脚手板上的杂物。
(2)任何情况下严禁搭设临时飞跳板;
(3)脚手板上放置的工具材料应平稳。材料的堆放高度和荷重不得超过规范规定;
(4)施工前应对所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应满足施工能力要求并运行正常;
(5)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绝对可靠的绝缘装置和良好的接地。
(6)落地灰要及时回收使用,施工现场应工完料净。
五、装饰用切割锯等小型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严格按井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六、井下所用材料,负责运输人员要服从矿相关单位统一调度安排,在装料、接料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操作;注意行车安全,装卸料时,要在矿车停稳,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
第4篇 _井下副井口出车侧巷道维修施工安全措施
一、巷道维修施工内容:搭设满堂红脚手架→人工剔凿巷壁凸出部份→1:3水泥砂浆抹面;
二、本维修工程处于井下水平主要交通线,往来车辆、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井下施工队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警戒和监督;施工人员作业时,井下施工安全工长要及时提醒和警戒,注意保持安全距离;施工时与小矿车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能完全保障时,提前由警戒人员通知,暂停施工,待机械设备完全通过后再恢复施工;
三、井下施工人员及时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井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四、施工前,应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
(1)每班前应检查脚手架、高凳是否牢固稳定,如有不安全处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应经常清理脚手板上的杂物。
(2)任何情况下严禁搭设临时飞跳板;
(3)脚手板上放置的工具材料应平稳。材料的堆放高度和荷重不得超过规范规定;
(4)施工前应对所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应满足施工能力要求并运行正常;
(5)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绝对可靠的绝缘装置和良好的接地。
(6)落地灰要及时回收使用,施工现场应工完料净。
五、装饰用切割锯等小型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严格按井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六、井下所用材料,负责运输人员要服从矿相关单位统一调度安排,在装料、接料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操作;注意行车安全,装卸料时,要在矿车停稳,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