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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1-11 08:03:03 查看人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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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及职工健康生活,根据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合理使用电烤炉、煤炉,防治电气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采用撒放工业盐、砂石和供水管路外裹保温材料,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供水管路畅通、井筒不发生顶板坠冰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领导,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谢九禄(矿 长)

副组长:谭永华(安全矿长) 邹 阳(机电矿长)袁成外(地面矿长)

成 员:刘 俊(生产矿长) 王德军(通防副总)

陈光华(总工程师) 邓 柳(办公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成国(办公室主任)担任。

安全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

地面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

矿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59-7865928

2、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全面负责,解决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日常工作;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其它科(室)根据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三、加强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

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井和谐、稳定发展,要高度重视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各种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确保矿井安全越冬。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对职工宿舍、各办公室、地面作业地点取暖设备、澡堂锅炉、供电线路、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职工正常取暖、洗澡,井筒供暖设备设施(视具体情况待定)的采购、安装;对变电所、矿区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准备抢险物资,做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时的抢修准备工作。

2、后勤科、供应科、行政科:负责职工宿舍、澡堂取暖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发放,地面供水设施保温、凝冻天气时地面撒放工业盐、地面除冰除雪等工作。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工作;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治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3、安全科、生产科: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负责井筒除冰、生产系统供水管路(入井水管、液压管、地面液压泵站等)保温,督促施工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

4、通防科:加强冬季矿井防灭火工作。一是要备好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灭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防火灾监测工作。

五、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为防止由于电气短路引起地面火灾,机电科、后勤科要对地面生活供电线路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区、办公区及各机房不得出现零乱、破损、裸露或绝缘性差的供电线路,不得使用有故障或不安全的用电设备(如:容易漏电、短路及绝缘性差的用电设备);并检修控制开关的保护装置,确保其性能灵敏可靠。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或1000w及以上大功率电气取暖设备。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火灾发生。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严禁在井口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治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检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严禁在井口20米范围内采用明火取暖。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处理。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矿区内凡使用煤炉者,必须经矿后勤部门审批,并进行登记,严禁擅自使用煤炉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地面轨道、井口平台的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主斜井、副斜井井筒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防治巷道顶板坠冰事故的发生。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检身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井口20米范围内场所要使用防爆供暖电气设备)。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治地面和台阶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治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4℃(摄氏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保温材料(岩棉制品、硅酸铝制品)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班前会议室、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治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6)、澡堂、食堂、主要办公场所要安装塑料门帘。

(7)、检修好备用发电机,备好足够的柴油。

(8)、给地面值班和作业人员配备、发放保暖衣和保暖生活用品。

(四)、防滑措施

1.井口房及井口房周围严禁积水,如有积水及时清除,防止结冰,滑到伤人。

2.下雪天气时,安排专人及时打扫井口、地面轨道、天轮平台积雪,防止人员滑到。

3.加强对井筒、井口、天轮平台、井架的安全检查,发现结冰现象,立即处理。

4、若矿区、矿区公路有凝冻时及积雪时,应撒放工业盐、砂进行处理。

5、煤矿用车出行时,要备好防滑链,以备应急使用。

6、架空乘人装置结冰时,严禁人员乘坐猴车。

六、“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设备、材料计划(见下表)

第2篇 冬期施工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期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温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 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含分包单位成员)

2. 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1)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监控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操作面上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50元。

4)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距离可燃物不能小于50cm,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5)草帘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6)施工现场动明火,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落实防火用品、用具后,方准施工。

(2)搅拌站

1)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2)设备操作者及其他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3)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规定。

(3)电锯场地

1)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10元。

2)锯末应及时清理,具体分工由工长安排。

3)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4)材料库

1)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2)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3)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4)柴油等易燃品、易爆品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或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5)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距离不能小于10m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1)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2)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经相应资质部门的检测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3)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违者罚款100元。

4)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5)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

6)取暖烟囱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 防煤气中毒措施

(1)取暖煤火炉的安装

1)采用煤火炉取暖的,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严禁使用自砌的土砖炉和自制的炉具取暖。

2)炉体安装前必须完整,不得有破损,保证安全使用的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3)烟囱的连接须按排烟方向顺装、烟囱出口应顺风向,烟囱末端应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4)使用旧烟道、旧烟囱前必须认真检查,严防堵、破、裂等现象。

5)使用煤气炉取暖的车间、办公室、宿舍、工棚等必须安装风斗。

(2)煤火炉的使用和管理

1)第一次点火前必须检查排烟系统,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加煤高度不得超过排烟出口。

3)封火时必须打开风档。

4)炉具、烟囱、烟道的积尘必须及时专人清理。

5)取暖住宿的房间就寝前必须检查排烟情况,以及火炉是否正常。

(3)管理措施

1)每个生煤火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小间一个,大间两个。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安排专职值班人员,每夜12点、2点、4点各寻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本安全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湿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2.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a、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临边及模板内焊接必须采用铁皮隔离、遮挡,严禁火星外溅及下落引起火灾。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b、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检查施焊作业面确实无火灾隐患才能离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c、在操作面上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20元。

d、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不小于50㎝,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e、草帘、刨花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2)搅拌站

a、如采用蓄热法施工,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b、设备操作者及其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c、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电锯场地

a、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20元。

b、锯末、刨花及时清理或装袋运到垃圾池装车运走。

c、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设置2个灭火器。

(4)材料库

a、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b、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c、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d、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设专人负责,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e、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瓶间距离不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a、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b、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有权威部门的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c、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取暖、烘烤衣服鞋帽,违者罚款100元。

d、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e、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取暖烟囱距可燃物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防煤气中毒措施

(1)煤火取暖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严禁在室内使用烽窝煤炉取暖。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开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部安排值班人员每24小时、2时、4时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4篇 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职工健康生活,根据《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早部署,提前预防,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在冬季来临之前,对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冬季“四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四防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保证供暖锅炉安全运行,实现主要工作地点和要害场所供热,防止主副井筒发生坠冰事故,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四防”工作的领导,矿成立冬季“四防”领导小组。

组 长:刘林

副组长:张江平、沈武、常剑

成 员:各科室所有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冬季“四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江平。

24小时值班电话:8085

三、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四防”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四防”的日常工作;安检科负责冬季“四防”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四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主要责任人:石磊);机电科、机电队负责各设备设施的供电、检查、检修及“四防”的准备和安装工作(主要责任人:刘琦);基建科负责冬季“四防”所有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主要责任人:李新民);综合科负责做好地面防火、安全保卫及防中毒工作(主要责任人:胡传刚);各科室、各区队要根据矿冬季“四防”工作的总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四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矿井安全越冬。

三、加强冬季“四防”的宣传教育

冬季“四防”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稳定发展,要调度重视冬季“四防”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四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在宣传教育中把检查出来的问题汇总到安全科,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四防”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充分班前会,安全检查例会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为矿井打下坚实安全基础。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要及早着手,提前安排,对各办公室取暖设备、锅炉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检查、检修,保证供热、职工洗澡正常进行;提前做好井筒防冻工作准备,加快井筒供暖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12月底必须投入运行,严防井筒结冰;对变电所、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组建兼职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要及时抢修,确保冬季安全供电,通讯线路畅通;对主井提升钢丝绳、天轮、井架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

2、保卫科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及增强门岗的责任心;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防止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

3、办公室及安检科要加强对轻钢彩板房及临时房的排查,防止因大风、大雪造成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四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4、矿冬季“四防”领导小组、各科室、各工队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四防”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5、各科室、各施工队在12月10日以前,对辖区的冬季“四防”工作进行自查,12月20日前矿冬季“四防”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四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确保矿井安全过冬。

五、冬季“四防”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施。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火灾发生。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职工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以免疲劳过度睡着引起火灾。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井口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后方可执行。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5)、对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人员,除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罚款。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验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锅炉房进行检查,重点是中午、晚上职工休息时间。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盗措施

1、成立治安小分队、加强夜间巡逻,对抢劫、偷盗的坚决予以处理。

2、各宿舍加强自身管理,出门锁门、宿舍钥匙不可外借。

3、加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4、对保险柜等必须有专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5、保卫科加强巡逻,对进入矿区的陌生人员严加盘查,做好防盗工作。

(四)、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翻矸台、井口平台的检查,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井口封口盘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及罐笼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止地面和梯道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止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2℃(干球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岩棉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止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附表:冬季“四防”隐患排查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第5篇 预防井下人员窒息中毒安全措施格式怎样的

根据神华安( )1号文件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生产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灾害情况,特编制预防井下人员窒息和co中毒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

一、一氧化碳中毒和缺氧将产生的危害

1、 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co(%)__ 中毒时间__ 人体的反应__ 中毒程度__ 0.0024__ 无__ 无害__ 无__ 0.016__ 2~3小时__ 无征兆或轻微头痛。__ 无__ 0.048__ 1~2小时__ 耳鸣、头痛、眩晕、心跳。__ 轻微__ 0.128__ 0.5小时__ 肌肉酸痛、四肢无力、呕吐、感觉迟钝。__ 严重__ 0.4__ 0.2小时__ 丧失知觉、痉挛、呼吸停顿,以至死亡。__ 致命__

1.2 6__ 1~3分钟__ 停止呼吸,死亡。__ 致命__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

2、 当空气中含氧量减少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氧气浓度__ 人__ 体__ 的__ 反__ 应__ 17%__ 静止时无影响,工作时喘息,呼吸困难。__ 15%__ 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速,判断和意识能力减弱。__ 10--12%__ 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理智, 时间稍长将有生命危险。__ 6--9%__ 失去知觉,呼吸停止,几分钟内心脏尚跳动,急救不及时会导致死亡__ 备 注__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__

二、 井下一氧化碳超限和缺氧时的征兆

1、 任何人发现井下任何地点有以下预兆时,即视为存在煤炭自然发火隐患及一氧化碳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未处理完毕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和明显的警标、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威胁区域。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必要时迅速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

(1) 巷道空气温度升高、湿度增大、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冬季塌陷区冒出蒸气或冰雪融化。

(2) 在巷道中有煤焦油或松香油的气味。

⑶ 从自燃发火处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比通常温度高,co2气体浓度异常增大。

(4) 巷道空气中或密闭内出现co气体,并且人体有不舒适感,头痛,精神疲乏等。

2、 发现以下情况时,即视为巷道空气缺氧,必须立即撤离现场,采取措施处理,未处理完毕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和明显的警标、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威胁区域。

⑴ 、巷道内空气不流动或风速低于0.15m/s;

⑵ 、超过6m的独头巷道,无局部通风系统或局部通风未运行;

⑶ 、现场人员感觉到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判断意识减弱时。

三、 防止人员窒息和co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1、 矿井通风系统及井下局部通风系统必须保障合理、完整、可靠,巷道风量、风速及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进行定期检测、分析,矿井瓦斯日报表、安全监测日报表必须按规定坚持每天报审、签阅,测风报表必须于完成测风的当日形成,并及时报审、签阅,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2、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佩戴自救器的人员,必须掌握和熟悉自救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到定期检查;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更换,使其在灾变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另外,为了使每个佩戴人员正确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等,人力资源科与通风队必须每年组织培训一次(新工人入矿时必须随时及时组织培训)。__

3、 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经机电、通风、调度等部门审定的《双风机双电源供电系统图》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接线图》完善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系统,严禁任何人随意动用涉及局部通风的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局扇的开启、停止必须在瓦检员监督检查下,由掘进工作面电工操作进行,严禁违章停送电。

4、 严格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健全和完善各类通风设施,确保各类通风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正常使用,严禁违章调节或破坏风门、风障、风桥等通风设施,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严禁非瓦斯检查人员违章进入栅栏、密闭前或停风的独头巷道内。

5、 在独头巷道或通往采空区的巷道施工作业前,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并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筒要延接到施工迎头前3-5米处。

6、 独头巷道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co和氧气情况,施工前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气体,只有各种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方可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报警仪,并悬挂在施工地点的上方,任何一台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由瓦检员佩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进入施工地点查明原因,如果氧气浓度低于18%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队、生产技术科通风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 井下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有栅栏的独头巷道内、密闭附近进行作业或者休息。井下密闭检查必须由两名瓦检员共同进行,闭墙内外检查至少1次/周,检查密闭的瓦斯检查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站位安全,气体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检查操作。密闭检查时必须1人在栅栏处监护,1人在闭前操作,严禁检查人员面对开启的检查孔作业。

8、 井下使用胶轮车、油品电机车运输作业时,暂时不工作的车辆应将发动机熄灭,禁止长时间无效发动,防止汽车尾气超限和消耗氧气。

9、 各掘进工作面及局部通风地点发生无计划停风时,跟班队长及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全负压通风地点,在局部通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汇报矿调度室。

10、 矿井主扇停止运转时,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先撤到进风大巷中,由矿总值班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至地面,并迅速打开回风斜井井口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11、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到达安全地点前不得摘掉自救器。__

12、 制氮车间制氮机的开停机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调度室通知后,方可严格按照矿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具体为:由通风队根据采空区中的气体成分,确定采空区注氮量及注氮时间,编制开机注氮申请单,经矿生产技术科通风组、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机电队、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后,将申请单交给制氮车间司机,制氮司机收到申请单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打电话确认是否开机注氮,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开机操作。

13、 任何人如发现注氮管路漏气或综采工作面氮气泄露,造成巷道内氧气浓度底于18%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在此情况下,无需签批停机注氮申请单,调度室可立即向制氮车间下达停机命令,制氮司机接到命令后,必须立即进行停机操作。

14、 注氮期间,输氮主干管路必须每三天一次、各支管路必须每天一次派专人进行检查与维护,保持管路、阀门良好,不得发生漏气,并作好记录。

15、 在注氮过程中,通风队派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检,发现漏气时,及时通知制氮车间停止注氮,并将进气阀门关闭后,方可处理。

16、 在每次注氮前,必须有专人在采煤工作面下顺槽负责检查出氮口处阀门的完好情况,并将其打开,当注氮工作结束时,及时将阀门关闭。在注氮过程中及时记录压力表、流量计的数值,并详细检查机巷输氮管路情况,防止管路被堵或漏气。

17、 通风队必须保证安全监测、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利用束管监测、安全监测系统设置的各类传感器,随时掌握采空区、工作面和回风顺槽中o

2、 n2和co等气体的浓度。在注氮过程中,地面监测室人员,必须及时对布置在工作面的束管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当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停止注氮工作,并电话通知井下人员及时关闭出氮口处的阀门。

18、 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斯检查员随时对工作面及其回风顺槽中的o

2、 co和ch4浓度进行检查,必须要保证工作面风流中的氧气浓度。若出现工作面或回风流中氧气浓度小于18%,应立即撤出所有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在确认为注氮量过大造成缺氧时,应采用间歇式注氮方式。

19、 通风队必须加强对主要漏风通道封堵和管理,以减少氮气泄漏。如:注氮前在采空区上、下隅角挂风帐、充填沙袋、地表裂缝充填等堵漏风工作,对与采空区相连的旧巷进行及时封堵和经常性检查,防止因氮气泄露造成氧气浓度降低的隐患。

20、 井下不得出现盲巷,凡长度超过6米、入口宽度不小于

1.5 米的巷道必须实现局部通风,保证正常有效通风。盲巷、废弃巷道、采空区等地点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及时封闭。

21、 采掘工作面遇有地质构造发生变化地段和ch4及n2局部富集且有异常时要停止施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2、 爆破作业时,要坚持使用水炮泥,吸收炸药爆炸时产生的no2,坚持放炮喷雾和放炮后喷雾洒水,加强通风及时吹散炮烟,炮烟未吹散不得进入迎头。

23、 必须配齐各类通风检测仪表、仪表,提高监测手段,防止通风安全检测失控。进入灾区探险、不通风巷道作业或启封巷道恢复通风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兼职救护队或宁东救护队负责处理,待恢复正常通风后,工人方可进入作业。

24、 井下瓦检员的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瓦斯检查有记录可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并注意本区域内的通风、防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及流动电钳工都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5、 对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独头巷道或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井下有计划停风的地点,要严格按照停风、无风地点的瓦斯管理制度进行重点管理,在恢复正常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氧气、温度、co浓度的检查,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巷道,严禁人员入内。

26、 通风队和机电科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局部通风机性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有风量设计、局部通风机的选型设计。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风筒延伸质量的管理,杜绝风筒接漏、吊挂不平、挤压及拐死弯等现象。对于性能不良,选型不当或损坏的局部通风机严禁使用,并由机电队及时维修。

27、 井下出现瓦斯积聚时,无论何处都属于重大隐患,任何人不得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通风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28、 每班安监员、瓦检员要对所检查的区域内防止人员窒息和中毒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不按本措施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以及存在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得开工作业,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29、 安管科必须每旬组织机电、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专业人员对进行所有部位进行一次防止人员窒息和中毒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并及时将检查存在问题以“五定”形式通知相关区队进行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较严重的,要立即停工处理。

第6篇 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及职工健康生活,根据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合理使用电烤炉、煤炉,防治电气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采用撒放工业盐、砂石和供水管路外裹保温材料,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供水管路畅通、井筒不发生顶板坠冰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领导,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谢九禄(矿    长)

副组长:谭永华(安全矿长) 邹  阳(机电矿长)袁成外(地面矿长)

成  员:刘  俊(生产矿长) 王德军(通防副总)

陈光华(总工程师) 邓  柳(办公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成国(办公室主任)担任。

安全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13885700155

地面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13985963151

矿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59-7865928

2、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全面负责,解决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日常工作;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其它科(室)根据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三、加强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

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井和谐、稳定发展,要高度重视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各种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确保矿井安全越冬。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对职工宿舍、各办公室、地面作业地点取暖设备、澡堂锅炉、供电线路、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职工正常取暖、洗澡,井筒供暖设备设施(视具体情况待定)的采购、安装;对变电所、矿区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准备抢险物资,做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时的抢修准备工作。

2、后勤科、供应科、行政科:负责职工宿舍、澡堂取暖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发放,地面供水设施保温、凝冻天气时地面撒放工业盐、地面除冰除雪等工作。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工作;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治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3、安全科、生产科: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负责井筒除冰、生产系统供水管路(入井水管、液压管、地面液压泵站等)保温,督促施工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

4、通防科:加强冬季矿井防灭火工作。一是要备好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灭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防火灾监测工作。

五、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为防止由于电气短路引起地面火灾,机电科、后勤科要对地面生活供电线路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区、办公区及各机房不得出现零乱、破损、裸露或绝缘性差的供电线路,不得使用有故障或不安全的用电设备(如:容易漏电、短路及绝缘性差的用电设备);并检修控制开关的保护装置,确保其性能灵敏可靠。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或1000w及以上大功率电气取暖设备。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火灾发生。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严禁在井口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治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检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严禁在井口20米范围内采用明火取暖。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处理。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矿区内凡使用煤炉者,必须经矿后勤部门审批,并进行登记,严禁擅自使用煤炉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地面轨道、井口平台的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主斜井、副斜井井筒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防治巷道顶板坠冰事故的发生。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检身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井口20米范围内场所要使用防爆供暖电气设备)。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治地面和台阶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治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4℃(摄氏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保温材料(岩棉制品、硅酸铝制品)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班前会议室、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治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6)、澡堂、食堂、主要办公场所要安装塑料门帘。

(7)、检修好备用发电机,备好足够的柴油。

(8)、给地面值班和作业人员配备、发放保暖衣和保暖生活用品。

(四)、防滑措施

1.井口房及井口房周围严禁积水,如有积水及时清除,防止结冰,滑到伤人。

2.下雪天气时,安排专人及时打扫井口、地面轨道、天轮平台积雪,防止人员滑到。

3.加强对井筒、井口、天轮平台、井架的安全检查,发现结冰现象,立即处理。

4、若矿区、矿区公路有凝冻时及积雪时,应撒放工业盐、砂进行处理。

5、煤矿用车出行时,要备好防滑链,以备应急使用。

6、架空乘人装置结冰时,严禁人员乘坐猴车。

六、“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设备、材料计划(见下表)

第7篇 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职工健康生活,根据《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早部署,提前预防,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在冬季来临之前,对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冬季“四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四防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保证供暖锅炉安全运行,实现主要工作地点和要害场所供热,防止主副井筒发生坠冰事故,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四防”工作的领导,矿成立冬季“四防”领导小组。

组  长:刘林

副组长:张江平、沈武、常剑

成  员:各科室所有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冬季“四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江平。

24小时值班电话:8085

三、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四防”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四防”的日常工作;安检科负责冬季“四防”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四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主要责任人:石磊);机电科、机电队负责各设备设施的供电、检查、检修及“四防”的准备和安装工作(主要责任人:刘琦);基建科负责冬季“四防”所有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主要责任人:李新民);综合科负责做好地面防火、安全保卫及防中毒工作(主要责任人:胡传刚);各科室、各区队要根据矿冬季“四防”工作的总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四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矿井安全越冬。

三、加强冬季“四防”的宣传教育

冬季“四防”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稳定发展,要调度重视冬季“四防”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四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在宣传教育中把检查出来的问题汇总到安全科,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四防”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充分班前会,安全检查例会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为矿井打下坚实安全基础。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要及早着手,提前安排,对各办公室取暖设备、锅炉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检查、检修,保证供热、职工洗澡正常进行;提前做好井筒防冻工作准备,加快井筒供暖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12月底必须投入运行,严防井筒结冰;对变电所、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组建兼职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要及时抢修,确保冬季安全供电,通讯线路畅通;对主井提升钢丝绳、天轮、井架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

2、保卫科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及增强门岗的责任心;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防止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

3、办公室及安检科要加强对轻钢彩板房及临时房的排查,防止因大风、大雪造成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四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4、矿冬季“四防”领导小组、各科室、各工队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四防”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5、各科室、各施工队在12月10日以前,对辖区的冬季“四防”工作进行自查,12月20日前矿冬季“四防”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四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确保矿井安全过冬。

五、冬季“四防”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施。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火灾发生。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职工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以免疲劳过度睡着引起火灾。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井口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后方可执行。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5)、对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人员,除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罚款。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验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锅炉房进行检查,重点是中午、晚上职工休息时间。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盗措施

1、成立治安小分队、加强夜间巡逻,对抢劫、偷盗的坚决予以处理。

2、各宿舍加强自身管理,出门锁门、宿舍钥匙不可外借。

3、加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4、对保险柜等必须有专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5、保卫科加强巡逻,对进入矿区的陌生人员严加盘查,做好防盗工作。

(四)、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翻矸台、井口平台的检查,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井口封口盘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及罐笼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止地面和梯道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止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2℃(干球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岩棉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止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附表:冬季“四防”隐患排查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第8篇 预防缺氧窒息气体中毒事故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为实现这个目标,矿井要完善通风系统,消灭的自然通风,坚持使用机械通风。有条件形成正规采煤面的,要保持一条通到进风巷,一条通到回风巷的二个安全出口。无法形成正规采煤面的采煤工作面和所有掘进巷边都要配备足够功率的局扇和相应的风茼,并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2、矿井通风系统要完整独立,不得与其它矿井共用。采空区以及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封闭,这样可有效防止其它矿井的灾害涉及自己矿井,同时提高通风效率。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矿井应当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控制风流的风门、风窗和风桥设置合理,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且严密不漏风,风门但不少于2道,并可自动关闭。

4、局部通风机要使用矿用型。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不发生循环风,安放时必须垫高,离地面(轨面)高度大于0.3m。风茼出口风量和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一般不大于6米,吊挂要平直。导风茼要采用阻燃性材料制作。

5、爆破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放炮后必须持续通风半小时以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安全浓度后人员才可进入爆破地点。

6、长期停风的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大量积聚,氧气严重不足。恢复这些地点的作业,事先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井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执行。

7、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面供风。

8、加强测风测气工作,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汇报审查制度,矿井测风记录和瓦斯检查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必须“三对口”(即板、记录本、报表数据要一致)。测风每旬测一次,瓦斯浓度在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测2次。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矿井主要负责人并采取撤出作业人员、断电等相应安全措施。

煤矿必须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

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器

9、煤层易自燃的矿井,要加强井下co检测,一旦发现co浓度超标,要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0、未冒落的采空区一般都积聚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采煤面、掘进面贯通采空区时,要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加强通风,经检测,有毒有害气体降到安全浓度后方可重新进入作业地点。

11、井下发生气体中毒、缺氧窒息事故,在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施救,非常危险,往往造成事故扩大。要设法往事故地点供风,施救人员进入事故地点,在一边检测氧气和有毒气体浓度,确实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一道进入。有自救器、呼吸器时,在新鲜风流处试戴完好后,可2人一组进入事故地点迅速开展救。在不具备施救条件时,立即与当地的煤炭管理部门或就近的矿山救护队联系,请求协助救援。

第9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1、 召集各施工队安全员对所属单位进行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教育。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对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的防火教育是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工作的关键。要人人重视防火工作,处处想着防火工作,在做一件工作都与防火工作相联系,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2、 防控重点;各施工队工人宿舍,电褥子,pic栋在施栋内煤炉。

3、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队安全员要对所属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防火防中毒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 对各施工队工人发现用电炉子、电褥子、热水器等并一次处罚100-200元罚款并给予当场教育。

5、 炉火安装与使用的防火要求

火炉的炉身、烟囱、和烟囱出口等部分与电源线和电气设备要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炉火必须有专人看守,掏出的炉灰必须随时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禁止用易燃、可燃液体点火,填的煤不要过多,以不超出炉口上沿为宜,防止热煤掉出引起可燃物起火。不准在火炉上熬炼油料、烘烤易燃物品。

6、易燃材料的管理

使用可燃材料进行保温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巡逻检查。保温材料定位后,禁止一切用火、用电作业。照明线路、照明灯具要远离可燃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使用完以后,要随时进行清理,集中进行存放保管。

7、入冬前要将泡沫灭火器等放入有采暖的地方,并套上保温套。

8、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9、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输用火申请手续。

10、木工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要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等每班都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完毕要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11、电工要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浦项建设)烟台大宇造船项目部

2006年12月27日

第10篇 预防井下人员窒息和中毒安全措施

根据神华安(2010)1号文件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生产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灾害情况,特编制预防井下人员窒息和co中毒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

一、一氧化碳中毒和缺氧将产生的危害

1、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co(%) 中毒时间 人体的反应 中毒程度

0.0024 无 无害 无

0.016 2~3小时 无征兆或轻微头痛。 无

0.048 1~2小时 耳鸣、头痛、眩晕、心跳。 轻微

0.128 0.5小时 肌肉酸痛、四肢无力、呕吐、感觉迟钝。 严重

0.4 0.2小时 丧失知觉、痉挛、呼吸停顿,以至死亡。 致命

1.26 1~3分钟 停止呼吸,死亡。 致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

2、当空气中含氧量减少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氧气浓度 人  体  的  反  应

17% 静止时无影响,工作时喘息,呼吸困难。

15% 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速,判断和意识能力减弱。

10--12% 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理智, 时间稍长将有生命危险。

6--9% 失去知觉,呼吸停止,几分钟内心脏尚跳动,急救不及时会导致死亡

备 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二、井下一氧化碳超限和缺氧时的征兆

1、任何人发现井下任何地点有以下预兆时,即视为存在煤炭自然发火隐患及一氧化碳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未处理完毕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和明显的警标、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威胁区域。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必要时迅速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

(1)巷道空气温度升高、湿度增大、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冬季塌陷区冒出蒸气或冰雪融化。

(2)在巷道中有煤焦油或松香油的气味。

(3)从自燃发火处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比通常温度高,co2气体浓度异常增大。

(4)巷道空气中或密闭内出现co气体,并且人体有不舒适感,头痛,精神疲乏等。

2、发现以下情况时,即视为巷道空气缺氧,必须立即撤离现场,采取措施处理,未处理完毕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和明显的警标、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威胁区域。

⑴、巷道内空气不流动或风速低于0.15m/s;

⑵、超过6m的独头巷道,无局部通风系统或局部通风未运行;

⑶、现场人员感觉到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判断意识减弱时。

三、防止人员窒息和co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通风系统及井下局部通风系统必须保障合理、完整、可靠,巷道风量、风速及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进行定期检测、分析,矿井瓦斯日报表、安全监测日报表必须按规定坚持每天报审、签阅,测风报表必须于完成测风的当日形成,并及时报审、签阅,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佩戴自救器的人员,必须掌握和熟悉自救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到定期检查;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更换,使其在灾变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另外,为了使每个佩戴人员正确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等,人力资源科与通风队必须每年组织培训一次(新工人入矿时必须随时及时组织培训)。

3、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经机电、通风、调度等部门审定的《双风机双电源供电系统图》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接线图》完善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系统,严禁任何人随意动用涉及局部通风的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局扇的开启、停止必须在瓦检员监督检查下,由掘进工作面电工操作进行,严禁违章停送电。

4、严格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健全和完善各类通风设施,确保各类通风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正常使用,严禁违章调节或破坏风门、风障、风桥等通风设施,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严禁非瓦斯检查人员违章进入栅栏、密闭前或停风的独头巷道内。

5、在独头巷道或通往采空区的巷道施工作业前,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并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筒要延接到施工迎头前3-5米处。

6、独头巷道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co和氧气情况,施工前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气体,只有各种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方可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报警仪,并悬挂在施工地点的上方,任何一台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由瓦检员佩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进入施工地点查明原因,如果氧气浓度低于18%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队、生产技术科通风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井下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有栅栏的独头巷道内、密闭附近进行作业或者休息。井下密闭检查必须由两名瓦检员共同进行,闭墙内外检查至少1次/周,检查密闭的瓦斯检查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站位安全,气体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检查操作。密闭检查时必须1人在栅栏处监护,1人在闭前操作,严禁检查人员面对开启的检查孔作业。

8、井下使用胶轮车、油品电机车运输作业时,暂时不工作的车辆应将发动机熄灭,禁止长时间无效发动,防止汽车尾气超限和消耗氧气。

9、各掘进工作面及局部通风地点发生无计划停风时,跟班队长及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全负压通风地点,在局部通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汇报矿调度室。

10、矿井主扇停止运转时,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先撤到进风大巷中,由矿总值班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至地面,并迅速打开回风斜井井口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11、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到达安全地点前不得摘掉自救器。

12、制氮车间制氮机的开停机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调度室通知后,方可严格按照矿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具体为:由通风队根据采空区中的气体成分,确定采空区注氮量及注氮时间,编制开机注氮申请单,经矿生产技术科通风组、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机电队、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后,将申请单交给制氮车间司机,制氮司机收到申请单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打电话确认是否开机注氮,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开机操作。

13、任何人如发现注氮管路漏气或综采工作面氮气泄露,造成巷道内氧气浓度底于18%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在此情况下,无需签批停机注氮申请单,调度室可立即向制氮车间下达停机命令,制氮司机接到命令后,必须立即进行停机操作。

14、注氮期间,输氮主干管路必须每三天一次、各支管路必须每天一次派专人进行检查与维护,保持管路、阀门良好,不得发生漏气,并作好记录。

15、在注氮过程中,通风队派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检,发现漏气时,及时通知制氮车间停止注氮,并将进气阀门关闭后,方可处理。

16、在每次注氮前,必须有专人在采煤工作面下顺槽负责检查出氮口处阀门的完好情况,并将其打开,当注氮工作结束时,及时将阀门关闭。在注氮过程中及时记录压力表、流量计的数值,并详细检查机巷输氮管路情况,防止管路被堵或漏气。

17、通风队必须保证安全监测、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利用束管监测、安全监测系统设置的各类传感器,随时掌握采空区、工作面和回风顺槽中o2、n2和co等气体的浓度。在注氮过程中,地面监测室人员,必须及时对布置在工作面的束管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当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停止注氮工作,并电话通知井下人员及时关闭出氮口处的阀门。

18、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斯检查员随时对工作面及其回风顺槽中的o2、co和ch4浓度进行检查,必须要保证工作面风流中的氧气浓度。若出现工作面或回风流中氧气浓度小于18%,应立即撤出所有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在确认为注氮量过大造成缺氧时,应采用间歇式注氮方式。

19、通风队必须加强对主要漏风通道封堵和管理,以减少氮气泄漏。如:注氮前在采空区上、下隅角挂风帐、充填沙袋、地表裂缝充填等堵漏风工作,对与采空区相连的旧巷进行及时封堵和经常性检查,防止因氮气泄露造成氧气浓度降低的隐患。

20、井下不得出现盲巷,凡长度超过6米、入口宽度不小于1.5米的巷道必须实现局部通风,保证正常有效通风。盲巷、废弃巷道、采空区等地点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及时封闭。

21、采掘工作面遇有地质构造发生变化地段和ch4及n2局部富集且有异常时要停止施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2、爆破作业时,要坚持使用水炮泥,吸收炸药爆炸时产生的no2,坚持放炮喷雾和放炮后喷雾洒水,加强通风及时吹散炮烟,炮烟未吹散不得进入迎头。

23、必须配齐各类通风检测仪表、仪表,提高监测手段,防止通风安全检测失控。进入灾区探险、不通风巷道作业或启封巷道恢复通风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兼职救护队或宁东救护队负责处理,待恢复正常通风后,工人方可进入作业。

24、井下瓦检员的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瓦斯检查有记录可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并注意本区域内的通风、防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及流动电钳工都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5、对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独头巷道或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井下有计划停风的地点,要严格按照停风、无风地点的瓦斯管理制度进行重点管理,在恢复正常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氧气、温度、co浓度的检查,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巷道,严禁人员入内。

26、通风队和机电科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局部通风机性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有风量设计、局部通风机的选型设计。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风筒延伸质量的管理,杜绝风筒接漏、吊挂不平、挤压及拐死弯等现象。对于性能不良,选型不当或损坏的局部通风机严禁使用,并由机电队及时维修。

27、井下出现瓦斯积聚时,无论何处都属于重大隐患,任何人不得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通风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28、每班安监员、瓦检员要对所检查的区域内防止人员窒息和中毒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不按本措施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以及存在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得开工作业,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29、安管科必须每旬组织机电、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专业人员对进行所有部位进行一次防止人员窒息和中毒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并及时将检查存在问题以“五定”形式通知相关区队进行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较严重的,要立即停工处理。

第11篇 预防缺氧窒息、气体中毒事故的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为实现这个目标,矿井要完善通风系统,消灭的自然通风,坚持使用机械通风。有条件形成正规采煤面的,要保持一条通到进风巷,一条通到回风巷的二个安全出口。无法形成正规采煤面的采煤工作面和所有掘进巷边都要配备足够功率的局扇和相应的风茼,并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2、矿井通风系统要完整独立,不得与其它矿井共用。采空区以及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封闭,这样可有效防止其它矿井的灾害涉及自己矿井,同时提高通风效率。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矿井应当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控制风流的风门、风窗和风桥设置合理,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且严密不漏风,风门但不少于2道,并可自动关闭。

4、局部通风机要使用矿用型。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不发生循环风,安放时必须垫高,离地面(轨面)高度大于0.3m。风茼出口风量和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一般不大于6米,吊挂要平直。导风茼要采用阻燃性材料制作。

5、爆破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放炮后必须持续通风半小时以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安全浓度后人员才可进入爆破地点。

6、长期停风的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大量积聚,氧气严重不足。恢复这些地点的作业,事先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井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执行。

7、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面供风。

8、加强测风测气工作,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汇报审查制度,矿井测风记录和瓦斯检查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记录必须“三对口”(即板、记录本、报表数据要一致)。测风每旬测一次,瓦斯浓度在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测2次。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矿井主要负责人并采取撤出作业人员、断电等相应安全措施。

煤矿必须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

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器

9、煤层易自燃的矿井,要加强井下co检测,一旦发现co浓度超标,要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0、未冒落的采空区一般都积聚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采煤面、掘进面贯通采空区时,要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加强通风,经检测,有毒有害气体降到安全浓度后方可重新进入作业地点。

11、井下发生气体中毒、缺氧窒息事故,在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施救,非常危险,往往造成事故扩大。要设法往事故地点供风,施救人员进入事故地点,在一边检测氧气和有毒气体浓度,确实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一道进入。有自救器、呼吸器时,在新鲜风流处试戴完好后,可2人一组进入事故地点迅速开展救。在不具备施救条件时,立即与当地的煤炭管理部门或就近的矿山救护队联系,请求协助救援。

第12篇 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施工的来临,为了确保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

本安全措施:

1.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王磊 副组长:李代平

组员:杨中奖 张登奎 马婷 周景之 刘志国 孙德升

2.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a、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临边及模板内焊接必须采用铁皮隔离、遮挡,严禁火星外溅及下落引起火灾。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b、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检查施焊作业面确实无火灾隐患才能离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c、在操作面上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20元。

d、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不小于50㎝,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e、草帘、刨花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2)搅拌站

a、如采用蓄热法施工,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b、设备操作者及其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c、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电锯场地

a、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20元。

b、锯末、刨花及时清理或装袋运到垃圾池装车运走。

c、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设置2个灭火器。

(4)材料库

a、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b、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c、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d、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设专人负责,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e、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瓶间距离不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a、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b、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有权威部门的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c、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取暖、烘烤衣服鞋帽,违者罚款100元。

d、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e、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取暖烟囱距可燃物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防煤气中毒措施

(1)煤火取暖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严禁在室内使用烽窝煤炉取暖。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开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部安排值班人员每24小时、2时、4时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世茂融城a区05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部

2013.10.10

第13篇 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期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温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 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含分包单位成员)

2. 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1)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监控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操作面上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50元。

4)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距离可燃物不能小于50cm,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5)草帘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6)施工现场动明火,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落实防火用品、用具后,方准施工。

(2)搅拌站

1)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2)设备操作者及其他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3)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规定。

(3)电锯场地

1)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10元。

2)锯末应及时清理,具体分工由工长安排。

3)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4)材料库

1)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2)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3)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4)柴油等易燃品、易爆品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或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5)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距离不能小于10m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1)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2)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经相应资质部门的检测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3)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违者罚款100元。

4)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5)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

6)取暖烟囱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 防煤气中毒措施

(1)取暖煤火炉的安装

1)采用煤火炉取暖的,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严禁使用自砌的土砖炉和自制的炉具取暖。

2)炉体安装前必须完整,不得有破损,保证安全使用的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3)烟囱的连接须按排烟方向顺装、烟囱出口应顺风向,烟囱末端应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4)使用旧烟道、旧烟囱前必须认真检查,严防堵、破、裂等现象。

5)使用煤气炉取暖的车间、办公室、宿舍、工棚等必须安装风斗。

(2)煤火炉的使用和管理

1)第一次点火前必须检查排烟系统,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加煤高度不得超过排烟出口。

3)封火时必须打开风档。

4)炉具、烟囱、烟道的积尘必须及时专人清理。

5)取暖住宿的房间就寝前必须检查排烟情况,以及火炉是否正常。

(3)管理措施

1)每个生煤火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小间一个,大间两个。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安排专职值班人员,每夜12点、2点、4点各寻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4. 本安全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1、 召集各施工队安全员对所属单位进行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教育。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对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的防火教育是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工作的关键。要人人重视防火工作,处处想着防火工作,在做一件工作都与防火工作相联系,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2、 防控重点;各施工队工人宿舍,电褥子,pic栋在施栋内煤炉。

3、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队安全员要对所属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防火防中毒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 对各施工队工人发现用电炉子、电褥子、热水器等并一次处罚100-200元罚款并给予当场教育。

5、 炉火安装与使用的防火要求

火炉的炉身、烟囱、和烟囱出口等部分与电源线和电气设备要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炉火必须有专人看守,掏出的炉灰必须随时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禁止用易燃、可燃液体点火,填的煤不要过多,以不超出炉口上沿为宜,防止热煤掉出引起可燃物起火。不准在火炉上熬炼油料、烘烤易燃物品。

6、易燃材料的管理

使用可燃材料进行保温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巡逻检查。保温材料定位后,禁止一切用火、用电作业。照明线路、照明灯具要远离可燃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使用完以后,要随时进行清理,集中进行存放保管。

7、入冬前要将泡沫灭火器等放入有采暖的地方,并套上保温套。

8、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9、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输用火申请手续。

10、木工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要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等每班都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完毕要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11、电工要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浦项建设)烟台大宇造船项目部

2006年12月27日

第15篇 防食物中毒安全措施

1不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

2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散装白酒和植物油。

3做好自备水的防护,保证水质卫生安全;不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活饮用水。

4妥善保管杀鼠剂和消毒剂,避免被误食、误用。

5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再次洗手。

7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组织救治。

8做到食品的三要三不要:

三要:

1.生食、熟食要分开;

2.药品、食品要分开;

3.生、熟刀砧要分开。

三不要:

1.不要购买过期食品;

2.不要食用变质食品;

3.不要吃喝不洁食品。

中毒安全措施15篇

1、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为实现这个目标,矿井要完善通风系统,消灭的自然通风,坚持使用机械通风。有条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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