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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安全措施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8

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第1篇 工作面“特种”车辆运输技术安全措施

一、运送物件名称:管子、轨道、单体、皮带连杆、半圆木、工字钢等四超物件。

二、车辆类别:叉车、平板车。

三、施工时间:2022年7月16日-2022年8月15日

四、运送起止地点:

材料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七煤区段里段→75216材料道。

皮带机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胶轨二联巷→胶带下山。

五、施工负责人:刘永全 安全监护人:李云

六、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和敲帮问顶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检查绞车的地锚、压柱、钢丝绳以及钩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3、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工字钢、“u”型钢等)时,材料必须使用φ12.5mm(四分)钢丝绳绳扣配合捆车器进行捆绑2 处与车体固定,材料两端必须用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同一车辆内应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物料要两端对齐,装车重心与车辆中心一致。

4、运送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运输路线上的轨道是否畅通合格,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对绞车的压、迎柱及地锚,刹闸机构,钢丝绳,钩头,信号,开关、按钮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运送。

5、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与钢丝绳、矿车与矿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 次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绞车司机走钩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方可开车,起钩与停车要慢而稳,加速要均匀,严禁猛拉猛拽。

6、使用对拉电绞运输时,两方司机施工前要明确联络用信号,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前方绞车牵引时,后方绞车要带电松车,不得放飞车。任何一方司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对方发出停车信号,双方司机把绞车制动闸刹住,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开车。走勾时绳道内严禁有人。挂勾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7、运送车辆期间,要注意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巷道安全畅通。

8、特种车辆每经过一个斜巷,运输前必须对特种车辆的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并紧固。

9、运送车辆时,挂钩工要认真负责,每次取挂钩及更换钩头时,均要认真检查钩头、绳头、平板车及其装载情况,钩头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卸扣。挂钩工每次挂钩、更换钩头时,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打好固定木楔和放好安全门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车辆运行中取挂钩头。

10、车辆在斜巷内运行时,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钩不走人,走人不走钩”制度。在平巷运行时,其两侧绳道内,把绳轮的夹角内严禁有人。挂钩工必须在躲避峒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发送信号。斜巷换勾时,先放下下方安全门,并严格执行“先挂勾,后摘勾”程序,检查正常后,升起安全门方可打点走勾。

11、车辆在斜巷运行中发现掉道,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下口设警戒,人员进入保险硐。上口人员先到掉道现场,发信号、带紧余绳,方可通知下口上人协助拿道,严禁情况不明下口直接上人。

12、车辆掉道拿道采用千斤顶拿道或手拉葫芦,严禁直接用电绞拿道,更不准电绞和人力混合拿道。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拿道,拿道时随起随垫,防止车辆歪倒,同时在车辆倾斜一侧严禁有人。在斜巷中拿道一定要通知斜巷上方的绞车司机将钢丝绳带紧,并且人员要站在所拿大件车的上方,严禁在松绳状态下拿道,在拿道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处在安全合理的位置。恢复拉运前,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轨道是否损伤,确认无问题,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启动绞车。

13、其他方面仍按《煤矿安全规程》、《75216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及矿有关文件执行。

第2篇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格式怎样的

一、运输物件名称: 使用车辆类别:

二、 运输区间: 至

三、 施工时间:

四、 施工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五、 “四超”车辆的界定:

凡使用标准矿车、材料车、平板车装、转、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的,简称“四超”车辆。即:

1) 使用标准一吨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物料露出车箱外且高度(自轨面起)不超过

1.5 米,宽度不超过

1.2 米均为超高、超宽车辆。

2) 使用标准一吨材料车的物料长度超出车碰头且总长度不超过8米的均为超长车辆。

3) 超过

1.8 吨重的物料车为超重车。

超出以上范围的须另行制定措施。

六、 安全措施:

1) 装车前要对所使用的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不完好车辆及联接装置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使用开门车转运物料的必须把门关好。

2) 转运超高物料,力求重心和中心一致,并用足够强度的绳索或铁丝捆牢,轻物料用麻绳捆绑,重物料必须使用多股8号铁丝捆绑,确保物料的整体及四角在运行中不发生移动现象。

3) 转运超长物料如:机头架、皮带、连杆及其它超长设备和材料时不准使用车皮,必须使用材料车和专用车。装车时超长料的捆绑要牢固,不得偏重,根据现场情况使用麻绳或多股8号铁丝捆绑。在超长料的运行下方,用麻绳或铁丝缠绕带紧,防止物料下滑。使用材料车转运管子、轨道时,在车底要用道板垫起,防止长料触地,木楔要压紧打实,以保证安全运行。

4) 斜巷转运“四超”料时,每勾只允许挂一辆车,超长的轻料如连杆、h架等可以按允许的牵引车数进行作业。车与钢丝绳的联接必须使用马蹬,绳头必须有绳口,绳头插接长度不小于

3.5 圈,如使用绳卡子不得少于3个,绳卡子的规格要同钢丝绳相一致,且紧固有效。

5) 牵引“四超”车辆时,斜巷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制度。开车前电绞司机要详细检查绞车地巩、刹闸、绳根及信号,严禁有余绳,开车时要听清信号,起钩要缓慢,停车要及时,不得猛拉猛拽和急刹车,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每秒。

6) 平巷用机车牵引超长料车时,要在物料车与机车之间加挂一个矿车,车辆之间的连接要用特制绳头或链条,行车速不得超过2米每秒。需人力推车时,车辆的两侧严禁站人,要逐辆推车,严禁放飞车。

7) 运输超宽、超高车辆时,要核实物件距巷道绑及安全设施的距离,如安全设施或其它管线影响车辆通过,则应先处理,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8) “四超”车辆应及时转运,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需停滞,则应在车辆的前后及侧面悬挂反光标志牌。

9) 每次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到值班室领取本施工措施,措施要传达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编制:技术主管:

机电总工程师:

第3篇 车辆运输途中的停车休息安全措施

根据国家交通部有关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落实公司长途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所有长途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调整发车时间后,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二、各长途运输车辆必须在运输地旅馆等地进行停车休息,保障不开疲劳车,经费由公司统一支付。

三、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地点停放车辆,并做好车辆停车后的车辆安全工作。

四、强制夜间停车休息。超长途车辆在凌晨2点至5点必须就近选择安全可靠地点强制从业人员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停车休息后从业人员应向公司gps监控中心电话报告停车休息时间和地点,车辆运行途中每隔2小时必须停车检查车辆和短暂休息,做好途中安全工作。

五、夜间驾驶员员容易产生疲劳、超速驾驶,押运员要注意监督提醒,发现驾驶员状态不佳应马上更换或作其它适当处理。

六、各长途车辆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人员的检查,对于不落实停车休息的车辆,公司将给予停驶5天、并接受安全学习处理,并给予相关的经济处罚。

第4篇 车辆运输途中停车休息安全措施

根据国家交通部有关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落实公司长途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所有长途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调整发车时间后,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二、各长途运输车辆必须在运输地旅馆等地进行停车休息,保障不开疲劳车,经费由公司统一支付。

三、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地点停放车辆,并做好车辆停车后的车辆安全工作。

四、强制夜间停车休息。超长途车辆在凌晨2点至5点必须就近选择安全可靠地点强制从业人员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停车休息后从业人员应向公司gps监控中心电话报告停车休息时间和地点,车辆运行途中每隔2小时必须停车检查车辆和短暂休息,做好途中安全工作。

五、夜间驾驶员员容易产生疲劳、超速驾驶,押运员要注意监督提醒,发现驾驶员状态不佳应马上更换或作其它适当处理。

六、各长途车辆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人员的检查,对于不落实停车休息的车辆,公司将给予停驶5天、并接受安全学习处理,并给予相关的经济处罚。

第5篇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一、运输物件名称: 使用车辆类别:

二、运输区间: 至

三、施工时间:

四、施工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五、“四超”车辆的界定:

凡使用标准矿车、材料车、平板车装、转、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的,简称“四超”车辆。即:

1) 使用标准一吨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物料露出车箱外且高度(自轨面起)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1.2米均为超高、超宽车辆。

2) 使用标准一吨材料车的物料长度超出车碰头且总长度不超过8米的均为超长车辆。

3) 超过1.8吨重的物料车为超重车。

超出以上范围的须另行制定措施。

六、安全措施:

1) 装车前要对所使用的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不完好车辆及联接装置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使用开门车转运物料的必须把门关好。

2) 转运超高物料,力求重心和中心一致,并用足够强度的绳索或铁丝捆牢,轻物料用麻绳捆绑,重物料必须使用多股8号铁丝捆绑,确保物料的整体及四角在运行中不发生移动现象。

3) 转运超长物料如:机头架、皮带、连杆及其它超长设备和材料时不准使用车皮,必须使用材料车和专用车。装车时超长料的捆绑要牢固,不得偏重,根据现场情况使用麻绳或多股8号铁丝捆绑。在超长料的运行下方,用麻绳或铁丝缠绕带紧,防止物料下滑。使用材料车转运管子、轨道时,在车底要用道板垫起,防止长料触地,木楔要压紧打实,以保证安全运行。

4) 斜巷转运“四超”料时,每勾只允许挂一辆车,超长的轻料如连杆、h架等可以按允许的牵引车数进行作业。车与钢丝绳的联接必须使用马蹬,绳头必须有绳口,绳头插接长度不小于3.5圈,如使用绳卡子不得少于3个,绳卡子的规格要同钢丝绳相一致,且紧固有效。

5) 牵引“四超”车辆时,斜巷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制度。开车前电绞司机要详细检查绞车地巩、刹闸、绳根及信号,严禁有余绳,开车时要听清信号,起钩要缓慢,停车要及时,不得猛拉猛拽和急刹车,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每秒。

6) 平巷用机车牵引超长料车时,要在物料车与机车之间加挂一个矿车,车辆之间的连接要用特制绳头或链条,行车速不得超过2米每秒。需人力推车时,车辆的两侧严禁站人,要逐辆推车,严禁放飞车。

7) 运输超宽、超高车辆时,要核实物件距巷道绑及安全设施的距离,如安全设施或其它管线影响车辆通过,则应先处理,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8) “四超”车辆应及时转运,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需停滞,则应在车辆的前后及侧面悬挂反光标志牌。

9) 每次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到值班室领取本施工措施,措施要传达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编制: 技术主管:

机电总工程师:

第6篇 特种车辆运输技术安全措施

一、运送物件名称:管子、轨道、单体、皮带连杆、半圆木、工字钢等四超物件。

二、车辆类别:叉车、平板车。

三、施工时间:2022年7月16日-2022年8月15日

四、运送起止地点:

材料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七煤区段里段→75216材料道。

皮带机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胶轨二联巷→胶带下山。

五、施工负责人:刘永全 安全监护人:李云

六、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和敲帮问顶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检查绞车的地锚、压柱、钢丝绳以及钩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3、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工字钢、“u”型钢等)时,材料必须使用φ12.5mm(四分)钢丝绳绳扣配合捆车器进行捆绑2 处与车体固定,材料两端必须用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同一车辆内应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物料要两端对齐,装车重心与车辆中心一致。

4、运送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运输路线上的轨道是否畅通合格,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对绞车的压、迎柱及地锚,刹闸机构,钢丝绳,钩头,信号,开关、按钮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运送。

5、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与钢丝绳、矿车与矿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 次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绞车司机走钩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方可开车,起钩与停车要慢而稳,加速要均匀,严禁猛拉猛拽。

6、使用对拉电绞运输时,两方司机施工前要明确联络用信号,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前方绞车牵引时,后方绞车要带电松车,不得放飞车。任何一方司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对方发出停车信号,双方司机把绞车制动闸刹住,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开车。走勾时绳道内严禁有人。挂勾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7、运送车辆期间,要注意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巷道安全畅通。

8、特种车辆每经过一个斜巷,运输前必须对特种车辆的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并紧固。

9、运送车辆时,挂钩工要认真负责,每次取挂钩及更换钩头时,均要认真检查钩头、绳头、平板车及其装载情况,钩头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卸扣。挂钩工每次挂钩、更换钩头时,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打好固定木楔和放好安全门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车辆运行中取挂钩头。

10、车辆在斜巷内运行时,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钩不走人,走人不走钩”制度。在平巷运行时,其两侧绳道内,把绳轮的夹角内严禁有人。挂钩工必须在躲避峒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发送信号。斜巷换勾时,先放下下方安全门,并严格执行“先挂勾,后摘勾”程序,检查正常后,升起安全门方可打点走勾。

11、车辆在斜巷运行中发现掉道,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下口设警戒,人员进入保险硐。上口人员先到掉道现场,发信号、带紧余绳,方可通知下口上人协助拿道,严禁情况不明下口直接上人。

12、车辆掉道拿道采用千斤顶拿道或手拉葫芦,严禁直接用电绞拿道,更不准电绞和人力混合拿道。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拿道,拿道时随起随垫,防止车辆歪倒,同时在车辆倾斜一侧严禁有人。在斜巷中拿道一定要通知斜巷上方的绞车司机将钢丝绳带紧,并且人员要站在所拿大件车的上方,严禁在松绳状态下拿道,在拿道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处在安全合理的位置。恢复拉运前,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轨道是否损伤,确认无问题,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启动绞车。

13、其他方面仍按《煤矿安全规程》、《75216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及矿有关文件执行。

第7篇 使用三环链自制钢丝绳环连接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为了加强我矿车辆连接器的管理,防止因车辆连接器不完好而发生运输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望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1、用于提升运输的三环链、插销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有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磨损变形严重或出现裂纹、破损、永久性伸长超过0.2%时、闭锁失效时不得使用。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校验安全系数,冲击力及定期进行拉力试验。

2、全矿的三环、插销及其它连接器具统一由运输队管理、检查、维护,各采掘队及其他单位的统一到运输队登记领取用。三环、插销等连接器具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要教育本单位职工,严禁使用破损不完好连接器具及替代品。使用特殊连接装置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经机运部检验,许可后才可使用。

3、用于斜巷提升的各种车辆车体及其连接装置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有“ma”标志(2002年12月1日以后)的产品。且不能存在影响抗拉强度及引起闭锁失效的损伤。非正规厂家生产,破损而无法保持安全的车辆及连接装置严禁用于斜井提升。严禁擅自改造、自制用于提升的矿车(换、补车厢除外)。各种特殊车辆的提升必须有专门措施。

4、各种特殊车辆(如耙岩机、喷浆机、充电机、变压器等)的碰头插销孔直径不得大于45mm,小于42mm,销孔中心至碰头外沿不得小于60mm,碰头必须有闭锁圈。不符合上述要求时,由负责维修的单位进行整改。特殊车辆使用的插销必须是直径40mm,长300mm的标准插销,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特殊车辆在斜巷提升时,必须由使用单位制定提升措施,否则运输队不得提升。

5、蓄电池机车的插销直径不得比插销孔直径小4mm,长度必须大于碰头厚度40mm。严禁使用不符合尺寸要求的插销,插销变形或磨损超过原尺寸的10%时,使用单位到运输队更换新插销。

6、一吨矿车、材车、各种平板车,必须有闭锁圈及有缓冲作用的橡胶碰头。

7、连接车辆用的三环链必须是整料煅制的并具备煤安标志的专业生产厂家制造,严禁使用焊接的三环链。三环链、插销变形或磨损尺寸超过原尺寸的10%时,严禁使用。

8、运输超长物件时,允许使用自制的钢丝绳环连接车辆,但钢丝绳环的制作和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 制作钢丝环所用的钢丝绳应采用无断丝,无磨损的新钢丝绳,绳径不应小于21.5mm。

⑵ 钢丝绳绳扣的形状应做成“”,绳头部位应用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子分不少于四处正反将绳卡紧,绳的变形量应达到原绳径的10%为宜。绳卡必须上满扣并加背帽。

⑶ 绳扣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要认真检查绳环有无断丝,卡子有无松动,绳头有无窜动,是否严重锈蚀等。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严禁使用。

⑷ 在斜巷提升时,绳扣后方一般只准挂一辆车(用于阻挡长件下滑的矿车除外)。

⑸ 三环链能连接的,不得使用绳环。运送长度超过5米的物件时,必须单车提升,但允许在装载超长物件车的下方用长度适宜的绳扣后挂一辆矿车,用以防止物件下窜。

⑹ 运送超长物件的绳环仅限于连接车辆用,不允许兼作他用,且只有运输队有权制作、使用和存放,其他队无权制作。

⑺ 运输队制作绳扣时,必须由主管队长严格把质量关。对自已使用的绳扣,由主管队长负责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更换。

第8篇 轨道上山特种车辆运输 安全措施

一、施工起止时间:2007年5月21-2007年7月30日。

二、措施执行负责人:焦中卫、梁端中、裴善良等各班班组长。

三、施工起止地点:从-700m车场到轨道上山四横贯。

四、施工地点概况:

1、本措施涉及的“特种”车辆包括:“四超”车辆、喷浆机等。

2、运输巷道的路线从下向上分别为:-700m车场→集中运输反坡→-680m车场→集中运输上山→-620m车场→轨道上山。

五、“特种”车辆运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1、“特种”车辆运输时,班长必须安排专人统一指挥。

2、各区段牵引方式:

①斜巷牵引方式:斜巷内“特种”车辆用电绞运输。但“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辆车。

② 平巷牵引方式:喷浆机、“四超”车辆用人工推拉。

③喷浆机与矿车之间用链环和保险绳连接牢固,“四超”车辆用钩头及马镫连接。连接的部位为机体固定位置。

3、运输所用的工具、材料:马镫、8#铁丝等。

4、喷浆机的运输必须停电后进行,严禁设备带电搬运。

5、“特种”车辆在大巷和采区巷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m/s。

6、1t矿车规定:运送材料高度不得超过车体300mm,不得运送超过车体长、宽的物料,不得运送设备。

7、人员的分工及注意事项:

(1)班长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和协调,电绞司机、信号挂钩工负责斜巷段的运输工作,维护员负责对机电设备的检查、停电,其他人员负责具体操作。

(2)施工注意事项:操作前详细检查机体的连接和固定及现场安全退路等,操作时人员要相互配合,防止碰手挤脚。

8、电绞的使用等仍按夏桥系40kw、55kw电绞使用措施执行。

六、主要安全措施:

(一)“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1、“四超”车辆是指车辆的长、宽、高、重,有一项或几项超过标准规定值的车辆(各种1吨车辆的标准规定值:长_宽_高_重=2000mm_880mm_1150mm_2t,其中平板车只能装1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大件,1吨标准矿车的最大载重量为1.8t)。

2、“四超”车辆运输时,必须有跟班干部或当班班长现场统一指挥。

3、“四超”车辆运输时,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正规操作。

4、每次运送时,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工作制度”执行。

5、每次只准运送一辆,长度不超过10米,宽度不超过1.6米,高度不超过1.7米,最大载重量不超过5.6吨。

6、电绞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做到起钩稳,加减速均匀,严禁猛拉、猛松或急刹车。

7、运送时绳道区域内不准有人,在运输的起点、终点及其它行人出口处必须由信号挂钩工负责设置警戒。电绞眼运输必须执行“走钩不走人,走人不走钩”制度。

8、电绞眼运输各安全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

9、平巷人员进行人工推运“四超”车辆运输时,严禁站在矿车两侧推运,在转弯处,施工人员随时注意大件运行方向,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躲避空间,防止挤碰伤人员。

10、运输“四超”材料(如轨道、管子等)时,材料两端必须连成整体(或用网封闭),并与车体相连,两侧和车体捆绑牢固,重心不得偏移。

11、“四超”整体设备与承运车辆的固定,要选用直径不小于16mm螺栓固定。非“四超”整体设备与承运车辆间的固定可以选用钢丝绳或铁丝,但必须捆绑牢固。设备重心应位于车体中间。

(二)喷浆机运输措施:

1、拉运喷浆机及对喷浆机进行脱轨、复轨前,都必须先同电绞司机联系好。

2、拉运前,要详细检查喷浆机的轮对、及连接件的完好情况,只有一切均可靠后方可进行。

3、喷浆机可挂在矿车后,电绞钩头最多可挂两辆矿车,矿车的下头挂喷浆机。

4、喷浆机到位后,待矿车停稳,并将矿车固定好后方可对喷浆机进行脱轨和复轨工作。

5、对喷浆机进行脱轨、复轨时,电绞司机必须刹紧闸把,坚守岗位,防止误操作。

区长:编写:

2007年5月20日

第9篇 关于使用三环链和自制钢丝绳环连接车辆运输的安全措施

为了加强我矿车辆连接器的管理,防止因车辆连接器不完好而发生运输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望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1、用于提升运输的三环链、插销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有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磨损变形严重或出现裂纹、破损、永久性伸长超过0.2%时、闭锁失效时不得使用。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校验安全系数,冲击力及定期进行拉力试验。

2、全矿的三环、插销及其它连接器具统一由运输队管理、检查、维护,各采掘队及其他单位的统一到运输队登记领取用。三环、插销等连接器具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要教育本单位职工,严禁使用破损不完好连接器具及替代品。使用特殊连接装置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经机运部检验,许可后才可使用。

3、用于斜巷提升的各种车辆车体及其连接装置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有“ma”标志(2002年12月1日以后)的产品。且不能存在影响抗拉强度及引起闭锁失效的损伤。非正规厂家生产,破损而无法保持安全的车辆及连接装置严禁用于斜井提升。严禁擅自改造、自制用于提升的矿车(换、补车厢除外)。各种特殊车辆的提升必须有专门措施。

4、各种特殊车辆(如耙岩机、喷浆机、充电机、变压器等)的碰头插销孔直径不得大于45mm,小于42mm,销孔中心至碰头外沿不得小于60mm,碰头必须有闭锁圈。不符合上述要求时,由负责维修的单位进行整改。特殊车辆使用的插销必须是直径40mm,长300mm的标准插销,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特殊车辆在斜巷提升时,必须由使用单位制定提升措施,否则运输队不得提升。

5、蓄电池机车的插销直径不得比插销孔直径小4mm,长度必须大于碰头厚度40mm。严禁使用不符合尺寸要求的插销,插销变形或磨损超过原尺寸的10%时,使用单位到运输队更换新插销。

6、一吨矿车、材车、各种平板车,必须有闭锁圈及有缓冲作用的橡胶碰头。

7、连接车辆用的三环链必须是整料煅制的并具备煤安标志的专业生产厂家制造,严禁使用焊接的三环链。三环链、插销变形或磨损尺寸超过原尺寸的10%时,严禁使用。

8、运输超长物件时,允许使用自制的钢丝绳环连接车辆,但钢丝绳环的制作和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 制作钢丝环所用的钢丝绳应采用无断丝,无磨损的新钢丝绳,绳径不应小于21.5mm。

⑵ 钢丝绳绳扣的形状应做成“ ”,绳头部位应用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子分不少于四处正反将绳卡紧,绳的变形量应达到原绳径的10%为宜。绳卡必须上满扣并加背帽。

⑶ 绳扣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要认真检查绳环有无断丝,卡子有无松动,绳头有无窜动,是否严重锈蚀等。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严禁使用。

⑷ 在斜巷提升时,绳扣后方一般只准挂一辆车(用于阻挡长件下滑的矿车除外)。

⑸ 三环链能连接的,不得使用绳环。运送长度超过5米的物件时,必须单车提升,但允许在装载超长物件车的下方用长度适宜的绳扣后挂一辆矿车,用以防止物件下窜。

⑹ 运送超长物件的绳环仅限于连接车辆用,不允许兼作他用,且只有运输队有权制作、使用和存放,其他队无权制作。

⑺ 运输队制作绳扣时,必须由主管队长严格把质量关。对自已使用的绳扣,由主管队长负责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更换。

第10篇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一、运输物件名称: 使用车辆类别:

二、运输区间: 至

三、施工时间:

四、施工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五、“四超”车辆的界定:

凡使用标准矿车、材料车、平板车装、转、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的,简称“四超”车辆。即:

1) 使用标准一吨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物料露出车箱外且高度(自轨面起)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1.2米均为超高、超宽车辆。

2) 使用标准一吨材料车的物料长度超出车碰头且总长度不超过8米的均为超长车辆。

3) 超过1.8吨重的物料车为超重车。

超出以上范围的须另行制定措施。

六、安全措施:

1) 装车前要对所使用的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不完好车辆及联接装置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使用开门车转运物料的必须把门关好。

2) 转运超高物料,力求重心和中心一致,并用足够强度的绳索或铁丝捆牢,轻物料用麻绳捆绑,重物料必须使用多股8号铁丝捆绑,确保物料的整体及四角在运行中不发生移动现象。

3) 转运超长物料如:机头架、皮带、连杆及其它超长设备和材料时不准使用车皮,必须使用材料车和专用车。装车时超长料的捆绑要牢固,不得偏重,根据现场情况使用麻绳或多股8号铁丝捆绑。在超长料的运行下方,用麻绳或铁丝缠绕带紧,防止物料下滑。使用材料车转运管子、轨道时,在车底要用道板垫起,防止长料触地,木楔要压紧打实,以保证安全运行。

4) 斜巷转运“四超”料时,每勾只允许挂一辆车,超长的轻料如连杆、h架等可以按允许的牵引车数进行作业。车与钢丝绳的联接必须使用马蹬,绳头必须有绳口,绳头插接长度不小于3.5圈,如使用绳卡子不得少于3个,绳卡子的规格要同钢丝绳相一致,且紧固有效。

5) 牵引“四超”车辆时,斜巷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制度。开车前电绞司机要详细检查绞车地巩、刹闸、绳根及信号,严禁有余绳,开车时要听清信号,起钩要缓慢,停车要及时,不得猛拉猛拽和急刹车,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每秒。

6) 平巷用机车牵引超长料车时,要在物料车与机车之间加挂一个矿车,车辆之间的连接要用特制绳头或链条,行车速不得超过2米每秒。需人力推车时,车辆的两侧严禁站人,要逐辆推车,严禁放飞车。

7) 运输超宽、超高车辆时,要核实物件距巷道绑及安全设施的距离,如安全设施或其它管线影响车辆通过,则应先处理,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8) “四超”车辆应及时转运,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需停滞,则应在车辆的前后及侧面悬挂反光标志牌。

9) 每次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到值班室领取本施工措施,措施要传达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编制:技术主管:

机电总工程师:

第11篇 工作面特种车辆运输技术安全措施

一、运送物件名称:管子、轨道、单体、皮带连杆、半圆木、工字钢等四超物件。

二、车辆类别:叉车、平板车。

三、施工时间:2022年7月16日-2022年8月15日

四、运送起止地点:

材料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七煤区段里段→75216材料道。

皮带机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胶轨二联巷→胶带下山。

五、施工负责人:刘永全 安全监护人:李云

六、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和敲帮问顶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检查绞车的地锚、压柱、钢丝绳以及钩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3、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工字钢、“u”型钢等)时,材料必须使用φ12.5mm(四分)钢丝绳绳扣配合捆车器进行捆绑2 处与车体固定,材料两端必须用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同一车辆内应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物料要两端对齐,装车重心与车辆中心一致。

4、运送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运输路线上的轨道是否畅通合格,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对绞车的压、迎柱及地锚,刹闸机构,钢丝绳,钩头,信号,开关、按钮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运送。

5、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与钢丝绳、矿车与矿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 次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绞车司机走钩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方可开车,起钩与停车要慢而稳,加速要均匀,严禁猛拉猛拽。

6、使用对拉电绞运输时,两方司机施工前要明确联络用信号,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前方绞车牵引时,后方绞车要带电松车,不得放飞车。任何一方司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对方发出停车信号,双方司机把绞车制动闸刹住,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开车。走勾时绳道内严禁有人。挂勾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7、运送车辆期间,要注意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巷道安全畅通。

8、特种车辆每经过一个斜巷,运输前必须对特种车辆的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并紧固。

9、运送车辆时,挂钩工要认真负责,每次取挂钩及更换钩头时,均要认真检查钩头、绳头、平板车及其装载情况,钩头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卸扣。挂钩工每次挂钩、更换钩头时,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打好固定木楔和放好安全门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车辆运行中取挂钩头。

10、车辆在斜巷内运行时,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钩不走人,走人不走钩”制度。在平巷运行时,其两侧绳道内,把绳轮的夹角内严禁有人。挂钩工必须在躲避峒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发送信号。斜巷换勾时,先放下下方安全门,并严格执行“先挂勾,后摘勾”程序,检查正常后,升起安全门方可打点走勾。

11、车辆在斜巷运行中发现掉道,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下口设警戒,人员进入保险硐。上口人员先到掉道现场,发信号、带紧余绳,方可通知下口上人协助拿道,严禁情况不明下口直接上人。

12、车辆掉道拿道采用千斤顶拿道或手拉葫芦,严禁直接用电绞拿道,更不准电绞和人力混合拿道。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拿道,拿道时随起随垫,防止车辆歪倒,同时在车辆倾斜一侧严禁有人。在斜巷中拿道一定要通知斜巷上方的绞车司机将钢丝绳带紧,并且人员要站在所拿大件车的上方,严禁在松绳状态下拿道,在拿道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处在安全合理的位置。恢复拉运前,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轨道是否损伤,确认无问题,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启动绞车。

13、其他方面仍按《煤矿安全规程》、《75216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及矿有关文件执行。

第12篇 “特种”车辆运输技术 安全措施

一、运送物件名称:管子、轨道、单体、皮带连杆、半圆木、工字钢等四超物件。

二、车辆类别:叉车、平板车。

三、施工时间:2022年7月16日-2022年8月15日

四、运送起止地点:

材料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七煤区段里段→75216材料道。

皮带机道: 从副井下口→-1025大巷→-1166轨道下山→-1166轨道二甩道→轨道石门→胶轨二联巷→胶带下山。

五、施工负责人:刘永全 安全监护人:李云

六、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和敲帮问顶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检查绞车的地锚、压柱、钢丝绳以及钩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3、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工字钢、“u”型钢等)时,材料必须使用φ12.5mm(四分)钢丝绳绳扣配合捆车器进行捆绑2 处与车体固定,材料两端必须用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同一车辆内应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物料要两端对齐,装车重心与车辆中心一致。

4、运送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运输路线上的轨道是否畅通合格,所有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对绞车的压、迎柱及地锚,刹闸机构,钢丝绳,钩头,信号,开关、按钮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运送。

5、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与钢丝绳、矿车与矿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 次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绞车司机走钩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方可开车,起钩与停车要慢而稳,加速要均匀,严禁猛拉猛拽。

6、使用对拉电绞运输时,两方司机施工前要明确联络用信号,开车时注意力要集中。前方绞车牵引时,后方绞车要带电松车,不得放飞车。任何一方司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对方发出停车信号,双方司机把绞车制动闸刹住,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正常开车。走勾时绳道内严禁有人。挂勾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7、运送车辆期间,要注意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巷道安全畅通。

8、特种车辆每经过一个斜巷,运输前必须对特种车辆的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并紧固。

9、运送车辆时,挂钩工要认真负责,每次取挂钩及更换钩头时,均要认真检查钩头、绳头、平板车及其装载情况,钩头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卸扣。挂钩工每次挂钩、更换钩头时,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打好固定木楔和放好安全门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车辆运行中取挂钩头。

10、车辆在斜巷内运行时,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钩不走人,走人不走钩”制度。在平巷运行时,其两侧绳道内,把绳轮的夹角内严禁有人。挂钩工必须在躲避峒内或安全可靠的地点发送信号。斜巷换勾时,先放下下方安全门,并严格执行“先挂勾,后摘勾”程序,检查正常后,升起安全门方可打点走勾。

11、车辆在斜巷运行中发现掉道,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下口设警戒,人员进入保险硐。上口人员先到掉道现场,发信号、带紧余绳,方可通知下口上人协助拿道,严禁情况不明下口直接上人。

12、车辆掉道拿道采用千斤顶拿道或手拉葫芦,严禁直接用电绞拿道,更不准电绞和人力混合拿道。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拿道,拿道时随起随垫,防止车辆歪倒,同时在车辆倾斜一侧严禁有人。在斜巷中拿道一定要通知斜巷上方的绞车司机将钢丝绳带紧,并且人员要站在所拿大件车的上方,严禁在松绳状态下拿道,在拿道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处在安全合理的位置。恢复拉运前,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轨道是否损伤,确认无问题,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启动绞车。

13、其他方面仍按《煤矿安全规程》、《75216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及矿有关文件执行。

车辆运输安全措施12篇

根据国家交通部有关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落实公司长途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特制定本安全措施:一、所有长途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调整发车时间后,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二、各长途运输车辆必须在运输地旅馆等地进行停车休息,保障不开疲劳车,经费由公司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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