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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安全操作10篇

发布时间:2022-11-23 19:45:03 查看人数:91

指挥安全操作

第1篇 指挥信号工的安全操作和注意事项

1. 打夯机,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和又重绝缘,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保证动插座,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整套夯机的检查线路,均应由电工负责。

2. 夯机操作应由工人实施(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顺理电线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3. 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打夯路线,应直线作业。不准强行推进,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不扶把,托机自由作业等现象。

4. 线路与夯机应有3-4m的余量,发现电线缠绕破裂应急时截断电源,停止作业。

5. 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作业时间距不得少于5m,纵列向间距不得低于10m。

6. 不得打冻土.硬土,坚硬破碎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一边偏软的土质,注意夯机的平稳状态,以免翻倒。

7. 保持机内整洁,堆入托盘内的余土杂物,应及时清除。

8. 在运行中不准修理,和清理,应停电操作。

9. 夯完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盘好电线,绑住夯头,资回库房,杜绝违章作业,否则后果责任一切自负。

第2篇 信号指挥(挂勾)工安全操作要求规定

(1)信号指挥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备齐并正确使用。严禁酒后进行作业。

(2)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5)检查吊运和起重设备钢丝绳的状况,有达“钢丝绳报废标准”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更换。尚未达报废标准,又有严重磨损时,必须降低其允许拉力使用。但必须保证钢丝绳按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

(6)起重机钢丝绳接头只允许锒扣插接,不准使用卡子。可用卡子连接处,使用卡子的规格、数量、间距和卡接方法必须正确。

(7)使用吊具、吊索附件等时,其状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使用方法正确。

(8)检查吊具和与之配套使用的承载钢丝绳规格、尺寸是否相适应。承载钢丝绳必须具有良好的润滑状况。

(9)检查起重吊运行走路线是否畅通,有无障碍,轨道状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完毕再开始作业,不准凑合。

(10)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11)旗旅顺、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12)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信号指挥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13)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钩挂、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14)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15)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16)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17)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18)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与轨道止挡至少要保护1m的安全距离。

(19)群机或同一轨道上两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间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两机起重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20)吊运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时,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21)严禁吊物越过民居、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22)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吊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制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装作业。

(23)坚持抵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3篇 信号指挥挂勾工安全操作要求及规定

(1)信号指挥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备齐并正确使用。严禁酒后进行作业。

(2)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5)检查吊运和起重设备钢丝绳的状况,有达“钢丝绳报废标准”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更换。尚未达报废标准,又有严重磨损时,必须降低其允许拉力使用。但必须保证钢丝绳按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

(6)起重机钢丝绳接头只允许锒扣插接,不准使用卡子。可用卡子连接处,使用卡子的规格、数量、间距和卡接方法必须正确。

(7)使用吊具、吊索附件等时,其状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使用方法正确。

(8)检查吊具和与之配套使用的承载钢丝绳规格、尺寸是否相适应。承载钢丝绳必须具有良好的润滑状况。

(9)检查起重吊运行走路线是否畅通,有无障碍,轨道状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完毕再开始作业,不准凑合。

(10)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11)旗旅顺、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12)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信号指挥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13)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钩挂、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14)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15)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16)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17)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18)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与轨道止挡至少要保护1m的安全距离。

(19)群机或同一轨道上两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间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两机起重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20)吊运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时,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21)严禁吊物越过民居、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22)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吊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制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装作业。

(23)坚持抵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4篇 吊车安全操作指挥员注意事项

一、起重机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3、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离沟渠、基坑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5、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9、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3、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4、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和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6、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起重作业完毕,吊臂应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二、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吊车安全操作的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5篇 某吊车安全操作指挥员注意事项

一、起重机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3、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离沟渠、基坑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5、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9、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0、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11、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3、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4、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和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6、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7、起重作业完毕,吊臂应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二、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吊车安全操作的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6篇 指挥信号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 打夯机,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和又重绝缘,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保证动插座,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整套夯机的检查线路,均应由电工负责。

2. 夯机操作应由工人实施(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顺理电线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3. 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打夯路线,应直线作业。不准强行推进,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不扶把,托机自由作业等现象。

4. 线路与夯机应有3-4m的余量,发现电线缠绕破裂应急时截断电源,停止作业。

5. 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作业时间距不得少于5m,纵列向间距不得低于10m。

6. 不得打冻土.硬土,坚硬破碎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一边偏软的土质,注意夯机的平稳状态,以免翻倒。

7. 保持机内整洁,堆入托盘内的余土杂物,应及时清除。

8. 在运行中不准修理,和清理,应停电操作。

9. 夯完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盘好电线,绑住夯头,资回库房,杜绝违章作业,否则后果责任一切自负。

第7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②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③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④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⑤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⑥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垂直方向允许距离(m) 水平方向允许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⑦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⑧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⑨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⑩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⑥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_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_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_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⑦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捆绑必须牢固。

_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

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_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⑧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⑩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①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②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③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①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②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③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④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⑤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⑥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⑦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①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②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③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④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⑤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_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_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_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_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

第8篇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要点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兼职起重工(挂钩工)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二、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三、 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四、 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各种物件起重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

五、 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六、 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七、 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八、 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拨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九、 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十、 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十一、 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版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面倾斜方向站立。

十二、 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十三、 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檫净,以防滑动。

十四、 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十五、 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到时,才可松绑卸物。

十六、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十七、 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夹位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互相碰撞。

十八、 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十九、 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和吊运,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二十、 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檫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第9篇 缆索吊装指挥员安全操作细则

1、上班前不准喝酒,出现情绪不安,精神不振,头昏眼花等异常情况时, 不准上班指挥。

2、必须十分清楚地掌握缆索吊装的总体布置情况,清楚地了解各台卷扬机的性能、工作运转情况,了解地垄埋设情况,了解缆索的最大起重量,经常检查钢丝绳、转向滑轮等安全情况。

3、指挥员与缆索起吊点之间,必须配备信号联系,信号联系不上,不得起吊。每次挂钩起升时,必须得到起吊点联系人员“可以起吊”信号后方可发令起吊。

4、指挥员的工作位置,必须选择得当,要在缷料点附近,安全、视眼良好,外界干扰少的地方。

5、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发令要沉着果断,要密切注意吊装物和障碍物最高点之间的距离位置。吊装物最低点超过障碍物3m以上,方可发令水平方向移动,禁止吊装物从人体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物体上站人;禁止在吊运的物体下站人或通过。

6、绝对避免两台牵引跑车的卷扬机对拉情况。

第10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②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③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④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⑤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⑥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垂直方向允许距离(m) 水平方向允许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4 2

60-110 5 4

220 66

⑦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⑧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⑨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⑩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⑥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_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_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_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⑦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捆绑必须牢固。

_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

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_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⑧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⑩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①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②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③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①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②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③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④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⑤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⑥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⑦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①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②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③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④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⑤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_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_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_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_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

指挥安全操作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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