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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第2篇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第3篇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新) 第4篇挂钩工安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第5篇挂钩工的安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第6篇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第1篇 挂钩工的安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基本操作
4.l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4.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4.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面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4.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4.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4.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6.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工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8.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8.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2作业时应缓起、缓移、绍转,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8.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8.4码放构件的场地影坚实乎整。码放后应文撑牢固、稳定。
8.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干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8.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8.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9.吊索具
9.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9.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l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l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钧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钓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o
9.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9.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0。
9.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9.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松股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9.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10.补充交底内容:
第2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工作前带好安全帽,仔细检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确保使用的工具无隐裂,无损坏。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3.与行车司机保持沟通,确认双方的手势、信号,不断提高合作的默契程度,保证吊运安全。
4.起吊前,捆缚、挂钩时要掌握好物体的重量和重心,确定牢固平稳后,向行车司机发出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得到确切的回应后,才能起吊。
5.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6.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7.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8.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9.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10.工作结束后,保证工具归位,库房干净;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站在行车司机的可视范围内,将掌合成拳,伸出大拇指)
(1) 拇指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 拇指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 拇指向前表示小车向前;
(4) 拇指向后表示小车向后;
(5) 拇指向左表示大车向左;
(6) 拇指向右表示大车向右;
(7) 拳头晃动的幅度表示快慢;
(8) 拇指的指向表示行车及吊钩运行的方向;
(9) 拳头紧握表示停止;
第3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新)
1.工作前带好安全帽,仔细检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确保使用的工具无隐裂,无损坏。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3.与行车司机保持沟通,确认双方的手势、信号,不断提高合作的默契程度,保证吊运安全。
4.起吊前,捆缚、挂钩时要掌握好物体的重量和重心,确定牢固平稳后,向行车司机发出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得到确切的回应后,才能起吊。
5.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6.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7.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8.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9.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10.工作结束后,保证工具归位,库房干净;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站在行车司机的可视范围内,将掌合成拳,伸出大拇指)
(1) 拇指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 拇指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 拇指向前表示小车向前;
(4) 拇指向后表示小车向后;
(5) 拇指向左表示大车向左;
(6) 拇指向右表示大车向右;
(7) 拳头晃动的幅度表示快慢;
(8) 拇指的指向表示行车及吊钩运行的方向;
(9) 拳头紧握表示停止;
第4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基本操作
4.l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4.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4.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面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4.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4.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4.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6.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工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8.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8.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2作业时应缓起、缓移、绍转,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8.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8.4码放构件的场地影坚实乎整。码放后应文撑牢固、稳定。
8.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干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8.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8.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9.吊索具
9.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9.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l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l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钧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钓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o
9.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9.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0。
9.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9.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松股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9.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10.补充交底内容:
第5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②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③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④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⑤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⑥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垂直方向允许距离(m) 水平方向允许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⑦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⑧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⑨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⑩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⑥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_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_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_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⑦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捆绑必须牢固。
_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
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_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⑧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⑩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①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②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③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①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②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③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④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⑤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⑥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⑦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①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②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③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④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⑤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_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_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_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_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
第6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②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③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④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⑤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⑥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垂直方向允许距离(m) 水平方向允许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4 2
60-110 5 4
220 66
⑦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⑧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⑨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⑩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⑥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_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_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_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⑦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_捆绑必须牢固。
_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
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_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⑧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⑩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①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②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③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①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②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③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④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⑤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⑥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⑦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①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②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③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④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⑤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_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_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_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_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