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打磨岗位(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要点
砂轮切割机切割物件前,先戴好手套、防尘口罩、护目眼镜,避免飞溅物伤人。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性能,确保各部件的完好性。对电源开关、切割片的松紧度、防护罩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操作台必须稳固。
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亮度。
操作前必须查看电源是否与设备额定电压相符,以免错接电源, 不得使用低于切割机额定转速的锯片。
使用之前,先打开总开关,空载试转,待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使用时必须稳握切割机手把,均匀用力垂直下切,工件固定端要牢固可靠。
不得试图切锯未夹紧的小工件或带棱边严重的型材。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单支或多支一起锯切之前,一定要做好好辅助性装夹定位工作。
不得进行强力切锯操作,在切割前要待电机转速达到全速方可进行切割作业。始终保持切割机处于高速运转,严禁强力低速。
切割时不允许任何人站在切割机的前面及侧面,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切割机停转前,不得将手从操作手柄上松离。
防护罩未到位时不得操作,不得将手放在距锯片15厘米以内。不得探身越过或绕过锯机,操作时身体斜侧45度为宜。
出现有不正常声音,应立刻停止操作,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配件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等锯片完全停止。
严禁在砂轮平面上,修磨工件的毛刺,防止砂轮片碎裂。
中途更换新切割片或砂轮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将锁紧螺母过于用力,防止锯片或砂轮片崩裂发生意外。
使用完毕,切断电源,并做好设备及周围场地卫生。
第2篇 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1、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员工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气设备或线路上作业必须停电,作业必须二人以上;低压必须带电工作时,要有工作经验的师傅提任并由一人监护。操作者穿戴好绝缘鞋和带好手套,使用的工具必须绝缘可靠。
3、停电工作时,拉断开关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有专人监护。
4、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应配带安全带。
5、不准带负荷剪线路或按入用电线路。禁止擅自安装临时电源线。
6、对弄不清电器性能的设备,不准接入电源,检修电器时应有手电照明,认准部位后进行检修。
7、禁止任何人用电源线路虚接短路取火。
8、不论高压或低压闸门,没弄清原因,没排除故障不许送电;如试合闸,必须慎重。
9、新安装或修理后刀开关合闸操作者必须避开正面。
10、各种电器设备,配备适当的保险丝,不准用铁丝等保险丝取一部分代用。
11、各种动力开关手柄,一般距地面1.5米为宜。
12、电动移动工具(如手把电钻、电砂轮)使用橡皮护套,金属外壳必须牢靠接地。
13、一个开关不准按用同时开动的两台用电设备。
14、一切用电,带电设备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15、电工人员开动机械设备时,要有操作者配合。
16、移动手提照明灯电源线一律使用橡皮线,照明灯的灯头并加金属钢罩保护。
第3篇 原料制备工序岗位安全操作
1.1原料制备工序概述
原料制备工序主要处理生产电石的石灰和碳素原料,使之满 足电石炉冶炼的要求。首先将石灰进行择选、筛分,使之达到工 艺要求的粒度;然后将外购的碳素原料检验分析分类,进行破 碎、烘干,使之水分和粒度达到要求,并按要求的配比进行混 合;再将石灰和碳素原料输送至各自的贮存仓。
原料制备工序设置了3个岗位,分别是预处理岗位、干燥岗 位、输送岗位。
预处理岗位主要是将碳素原料进行破碎、筛分、将粒度合格 的碳素送至干燥岗位脱水;同时择选石灰,选岀生烧、过烧等杂 质,然后进行破碎、筛分送至输送岗位。
干燥岗位是将预处理送来的粒度合格的焦炭(碳素原料)在 干燥设备中进行脱水,筛分后送至输送岗位。
输送岗位把合格的石灰送至电石炉工序石灰储料仓,并将焦 炭或使用的各类碳素原料进行计量、混合后,送至电石炉工序的 焦炭储料仓。
1.2工艺流程简述
外购碳素原料经检验分析合格,分别倒入堆场,经过斗式提 升机输送到振动筛筛分,经顎式破碎机破碎为粒度合格的碳素原 料,再经皮带输送机、双梁桥式起重机转运到库房堆放或输送至 干燥岗位。
将目测合格的石灰倒入石灰料仓,在择选皮带上选出生过 烧、硫炭块后,再由斗式提升机输送到振动筛筛分,石灰粉末进 入粉仓,粒度合格的石灰经皮带输送机输送到石灰贮仓,粒度超 过工艺控制范围的石灰经破碎、筛分后输送到石灰储料仓,用皮 带输送机送入电炉配料系统的石灰仓内待用。
用来自沸腾炉的热风(或电炉烟气)将其水分烘干到1%以 下后,用斗提机提升至皮带输送机送去筛分,通过振动筛筛分 后,合格粒度的碳素料用皮带机送入碳素料仓贮存,碳素料仓内 贮存的碳素料按照规定的碳素料的配比经自动称量混合后,用皮 带机输送到电炉工序待用。
1.3主要工艺设备
本工序主要工艺设备有:斗式提升机、振动筛、顎式破碎 机、皮带输送机、双梁桥式起重机、手选皮带、沸腾炉、回转烘 干窑、布袋除尘器、滚动筛、振动给料机等。
1.4岗位的安全操作
1.4.1预处理岗位
1. 4. 1. 1 开车
(1)开车的准备
① 按照各岗位涉及的斗式提升机、振动筛、额式破碎机、 皮带机、桥式双梁起重机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开车前的检 查要求,完成检查、调试、试运转工作,各类设备均为正常 状态;
② 检査完成后,检查结果应报告班长。当接到开车指令, 方可进入开车程序。
(2) 开车的程序
① 碳素原料预处理开车程序
接到开车指令后,依顺序开启皮带输送机、额式破碎机、振 动筛、斗式提升机。启动空载运行无异常情况后,逐步打开斗式 提升机进料阀门,调整进料量,进行碳素原料破碎、筛分工作。
② 石灰原料预处理开车程序
接到开车指令后,依次启动除尘器、皮带输送机、振动筛、 额式破碎机、斗式提升机、石灰手选皮带。空载运行无异常后, 打开石灰仓岀口阀门进行石灰生过烧择选和破碎筛分处理。
(3) 开车的安全操作要点
执行各类设备操作规程中开车的安全操作要求。
1. 4. 1. 2 正常运行
(1) 正常运行安全操作要点
(d设备运行中严禁人员穿越或跨越;
② 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检,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完好;
③ 设备在运行中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④ 在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时,需保持安全距离, 戴好防护用具。
(2) 生产运行记录
生产中应对下列操作指标进行控制和记录:
① 处理的各种碳素原料的数量、质量及筛分出的粉末量;
② 筛分后的碳素粉末中粒度大于3mm的量不超过2% ;
③ 处理每批次碳素原料中大于35mm的量不超过5% ;
④ 当班所择选石灰的数量、生过烧、石灰粉末、硫炭块、 大粒度的量;
⑤ 生过烧、硫炭块中合格石灰的含量不超过5%;
⑥ 择选后石灰中生过烧、硫炭块等杂质不得超过8%;
⑦ 对各设备操作规程中要求的记录指标分别进行记录。
(3) 巡检要求和记录
① 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中各个设备的巡检要求进行定时的巡 检并做好记录;
② 注意观察电流表显示是否正确;
③ 电机运行的声音、温度、震动是否正常,运行电流是否 超过额定电流;
④ 随时注意电气(器)的工作状态,当电气(器)不能正 常工作时,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交接班时按照附录1《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
1.4. 1. 3 停车
(1) 停车操作程序
接到停车指令后,操作人员做好停车准备工作,首先停止给 料,待设备内物料输送完毕后,依次停止设备的运行。
(2) 停车安全操作要点
① 按照各设备操作规程中的要求依次对斗式提升机、振动 筛、顎式破碎机、皮带输送机、双梁式起重机等设备进行停机;
② 多节皮带串联时,其停机顺序是从喂料端至卸料端依次 停机;
③ 首先要停止向设备给料,待设备内物料全部输送完后, 再按下停止开关;
④ 停车后关闭各相关阀门,确保设备再次启动时空载运行;
⑤ 停车后断电并检查各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汇报处理。
1.4. 1. 4 异常情况处理
(1) 故障处理
按照各设备操作规程中所列出的常见故障处理措施进行故障 处理。设备损坏需要进行检修,则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 作制度》进行。
预处理岗位设备发生突发性故障,导致干燥岗位无物料,应 及时通知下一岗位采取应急措施。
(2) 紧急停机程序
① 按照各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的紧急条件采取相应的停机 措施;
② 按下设备停止运行按钮,拉下电源开关;
③ 向班长汇报急停原因、目前状况;
④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现场。
(3) 紧急停机安全操作要点
① 当出现设备操作规程中所列出的紧急停车情况时,执行 紧急停车程序;
② 注意停车的顺序,对于未卸完的物料要及时清除。
1. 4. 1. 5 日常检查与维护
(1) 按照各类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日常检查项目每2h进 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2) 按照各类设备操作规程中的要求做好设备日常维护 工作;
(3) 生产现场应无乱堆乱放的物料。
1.4. 1.6 电器仪表日常检查
(1) 检查所有的电机(附属电流表、控制开关、接地、接线 盒等)、室内风扇、照明是否完好;
(2) 注意观察电流表显示是否正常,电机运行的声音、温 度、震动是否正常,运行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
(3) 随时注意电器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工作状态,当电器不 能正常工作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记录检査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 4. 1. 7 职业卫生
(1) 岗位职业危害因素
本岗位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见附录3。职业危害因 素检测结果应该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 防护措施
①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② 在巡检设备时严禁戴手套;
③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可参照附录4。
(3) 急救药品的配置
急救药品的数量和品种应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适量配备。一般 情况可参照附录5配置,并且应设专人管理,保证药品的基本数 量和有效期。
1. 4. 1. 8 检修
设备的检修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度》进行。
1.4.2干燥岗位
1. 4. 2. 1 开车
(1)开车准备
① 按照本岗位的设备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开车前的检查工作;
② 在接到开车指令后,首先要按照沸腾炉操作规程要求进 行烘炉工作;
③ 干燥尾气除尘器开车前准备工作
a. 进气室检查门是否关闭严密;
b. 空气压力应在0. 4〜0. 6mpa,贮气罐水已排净;
c.除尘控制器工作情况满足工况要求,提升阀、脉冲阀工 作正常;
d. 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
e. 按清灰控制器(电控柜)说明书,调整各室的提升阀和 脉冲阀的清灰程序(注:作上述调整时将检修门关闭,以防脉冲 阀强力喷吹气流对人体造成伤害);
f. 灰仓、螺旋输送机无积灰及异物。
(2)开车程序
完成各个设备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按照以下步骤进 行开车。
① 启动干燥尾气除尘器系统
a. 接通用电设备电源、压缩空气气源,按下卸灰设备电源 按钮,清灰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
b. 观察压力表、温度表显示值是否正常;
c. 开启主风机,观察空负荷运行阻力,漏风率较大时应及 时检查并处理;
d. 通入含尘烟气,观察除尘器运行阻力上升情况及排气口 的情况;
e. 启动清灰程序控制器进行清灰,并观察压力下降情况;
f. 观察排灰装置排灰效果是否正常,有无堵塞现象;
g. 上述情况一切正常,便可投入正常运行,这时打开贮气 罐供气阀;
h. 开启主风机(在开主风机前必须关闭配风阀门,30s后再 开启配风阀);
i. 开启清灰控制柜。
② 启动沸腾炉
③ 依次开启成品碳素材料输送设备、筛分设备。
④ 开回转烘干窑,随着炉膛温度的升高,开启给料输送设 备,逐步加料到回转烘干窑中。
⑤ 启动圆盘喂料机
a. 试运行
i •将转速调到零位,再启动电机,逐渐将转速调至最大, 空载运转30min;
ii.空转后再进行负载运转,转速从小到大,满负荷运 行2h。
b. 正常操作
i.通过操作热工仪表柜面板上的按钮,调节圆盘喂料机的 喂料量,也可以直接调整圆盘喂料机的调节套筒,还可以通过手 动执行器调节刮板角度来完成;
ii.当物料湿度较大易于结棚时,可在分配器上安装去棚料 杆,以保证连续喂料。
(3)开车的安全操作要点
① 检查各设备润滑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报告当班班长并做好记录;
② 各设备供电情况正常,各个开关完好;
③ 关键设备如波纹挡边机、提升机、.回转烘干窑、滚动筛 要进行试车工作,确认有无卡阻现象及异常响声,安全保护设施 完好,无缺油、漏电现象,在确认无人进行设备检修及其他人员 时,方可开车;
④ 所有设备必须空车启动,运行无异常后再给料。
1. 4. 2. 2 正常运行
(1) 正常运行安全操作要点
① 按照本岗位各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② 在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时,需保持安全距离, 戴好防护用具;
③ 输送设备运行中严禁穿越或跨越,避免造成人身设备
事故;
④ 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巡检,各设备安全防护设 施应完好;
⑤ 设备在运行中不能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2) 生产运行记录
生产中应对下列操作指标进行控制和记录:
① 干燥碳素原料的数量、水分及粉末;
② 筛分出的碳素原料粉末粒度中大于3mm的量不超过4% ;
③ 碳素烘干后水分含量不超过3% ;
④ 抽检碳素粉末、石灰生过烧、硫炭块含量是否超标。
(3) 巡检要求和记录
① 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中各个设备的巡检要求进行定时的巡 检并做好记录;
② 电机运行的声音、温度、震动是否正常,运行电流是否 超过额定电流;
③ 随时注意电器的工作状态,当电器不能正常工作时,要 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④ 按照各个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的设备的日常检査项目每 2h进行一次检査,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4) 交接班时按照附录1《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
1. 4. 2. 3 停车
(1)停车操作程序
接到停车指令后,现场操作人员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停车操作。
① 停止向回转烘干窑输送碳素料;
② 停止给料后,进行压火操作;
③ 压(熄)火30min后,停圆盘喂料机;
④ 待烘干机内物料全部输送完后逐一停以下设备:提升机、 滚动筛、皮带输送机;
⑤ 压(熄)火后约lh,停除尘系统;打开排渣阀,停引 风,同时逐步减少鼓风机阀门开度至10%;
⑥ 待回转烘干窑温度冷却到70°c,停回转烘干窑。
(2)停车安全操作要点
① 首先停止振动给料机给料,待波纹挡边机内物料卸完后 停止运行,关掉波纹挡边机开关;
② 烘干转筒内物料卸完后,转筒出口温度<70°c时,停止 转筒的运行;
③ 提升机内物料全部提升完毕进行筛分后,空车进行停车;
④ 停止干燥尾气除尘器运行时,应先停止引风机运行后再 关好风机进风阀,关掉除尘控制开关,同时告知电炉主控人员;
⑤ 烘干系统设备全部停止运行后,关闭总进风阀门。
1.4. 2. 4 异常情况处理
(1) 故障处理
设备的常见故障按照各设备操作规程中列出的常见故障处理 措施进行处理。
(2) 紧急停车程序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① 波纹挡边机皮带损坏;
② 烘干转筒跳闸或瞬间电流过高,转筒出料口下料管被异 物堵塞或提升机下料管堵塞,造成提升机返料;
③ 提升机声音异常、掉斗、滑链或链条断,立即停料。
(3) 紧急停车安全操作要点
①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前序设备运行;
② 拉下故障设备电源开关;
③ 向班长及电炉主控人员汇报急停原因、目前状况;
④ 配合检修人员处理故障。
1. 4. 2. 5日常检查与维护
(1) 滚动筛
① 随时检査滚动筛进出口,防止堵料;
② 随时检查筛网是否完好,防止大颗物料漏入链运机;
③ 检查筛子的运行情况和传动轴上轴承的工作温度是否正 常,以及连接件的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 定期向轴承加注钙基润滑脂;
⑤ 星型摆线减速器应定期清洗、换油;
⑥ 严禁金属硬物进入转轮筛网内损坏筛网;
⑦ 启动滚动筛前用手盘动联轴器,手感无卡涩现象;
⑧ 停滚动筛时,应先关掉进料阀,待机内无物料时再停机。
(2) 圆盘喂料机和煤粉给料机
① 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干净;
② 检查圆盘喂料机隔板是否损坏;
③ 检查连接三角带是否完好,如损坏应及时更换。
(3) 其它设备按本书第8章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与 维护。
1.4. 2.6 电器仪表日常检查
① 注意观察检测仪表指针是否脱落或者弯曲、显示是否 正常;
② 注意观察仪表盘上的二次表与现场一次表之间是否出现 较大差异、二次表上手动控制是否有效、报警信号是否灵敏、 正确;
③ 注意仪表气源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自动调节阀有无 反应延迟等失效表现;
④ 注意检査仪表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及时报告超期的 仪表,以备更换;
⑤ 注意观察电流表是否完整,电机运行的声音、温度、震 动是否正常,运行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照明是否正常;
⑥ 随时注意电器的工作状态,当电器不能正常工作时,要 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1.4. 2. 7 职业卫生
(1) 岗位职业危害因素
本岗位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见附录3。职业危害因 素检测结果应该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 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4。
(3) 急救药品的配置
急救药品的数量和品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般情况可参 照表附录5配置,并且应设专人管理,保证药品的基本数量和有 效期。
1. 4. 2. 8 检修
设备的检修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度》进行。
1.4.3原料输送岗位
1.4. 3. 1 开车工作
(1)开车准备
开车前应做好以下各运转设备的检查工作。
① 振动筛
a. 电压显示是否正常;
b. 振动电机的地脚螺栓是否松动;
c. 进料口、出料口的软连接是否完好;
d. 筛子是否有损坏现象;
e. 弹簧的完好情况。
② 散尘除尘器
a. 检查气源压力是否达到要求(0.4〜0.6mpa),阀门是否 漏气;
b. 观察门和检修孔是否关闭;
c. 风机及电机的地脚螺栓是否松动;
d. 检查电压显示是否正常;
e. 布袋骨架是否有掉袋和破袋的现象。
③ 其它设备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査。
(2) 开车程序
① 碳素原料输送开车顺序
接到开车指令后,按下列顺序开车:
a. 开启散尘除尘器;
b. 依次开启皮带输送机、波纹挡边机、皮带输送机、计量 皮带;
c. 最后开启碳素料仓的卸料阀。
② 石灰输送开车顺序
a. 接到开车通知后,操作人员启动设备的开车按钮;
b. 进厂石灰倒入石灰料仓,开启散尘除尘器和引风机;
c. 开启皮带输送机的翻板阀,依次启动皮带输送机、振动 筛、斗式提升机、转向皮带机、择选皮带输送机;
d. 最后开启石灰暂储仓的卸料阀。
③ 石灰从石灰暂储仓输送到电炉工序石灰料仓的开车顺序
a. 接到开车通知后,开启散尘除尘器;
b. 依次开启皮带输送机、波纹挡边机、皮带输送机、振动 给料机;
c. 最后开启石灰料仓的振动给料机。
(3) 开车安全操作要点
① 皮带输送机、波纹挡边机、斗式提升机、振动筛必须以 空载启动;
② 各设备供电正常,检查开关要切换到手动,转动设备启 动前进行盘车工作,各个连接点都正常,确认无卡阻现象及无异 常响声;
③ 皮带之上没有异物,托轮完好,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 缺油漏电;
④ 在确认无人进行检修设备及其他人员时,方可开车。
1. 4. 3. 2 正常运行
(1) 正常运行安全操作要点
① 振动筛的正常操作要点
a. 振动筛在无负荷情况下空载开车;
b. 接通振动筛的电源开关;
c. 待筛子运行平稳后连续给料;
d. 注意观察下料情况,保证给料连续、均匀。
② 输送皮带运转时,严禁人员从皮带输送机上方跨越;
③ 给料粒度不宜太大,以免冲坏筛网,给料方向与物料在 筛面上走向一致;
④ 待筛面上物料流完后再停机,确保下次空载开机;
⑤ 工作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运转,予以消除;
⑥ 其它设备按本书第8章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生产运行记录
生产中应对下列操作指标进行控制和记录:
① 输送的各种碳素、石灰重量,输送时间;
② 石灰、生过烧、石灰粉末、硫炭块及大粒度石灰的数量;
③ 择选出的生过烧、硫炭块中合格石灰的含量不超过5%;
④ 择选后石灰中生过烧、硫炭块等杂质不得超过8%。
第4篇 整流变电岗位安全操作岗位
一 . 安全技术措施
1 . 停电时务必将工作范围的各方面电源断开
2 . 对拟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项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3 . 对于要送电至的设备都应接设地线。
4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悬挂标识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5 . 硅元件瓦斯整流器中硅元件冷却水压力、温度以及各类控制电源故障均应设置报警及停 车联锁装置。
6 . 密切注意各整流机组的输出负荷,防止线路和整流机组的过负荷。
7 . 变压器有载开关调压时,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变的变化。
8 . 电气设备的电线,电焊接头温度应不大于70℃。
9 . 在主控室操作断路器时,旋转断路器开关把手不要用力太猛,否则易将把手拧断。操作完毕后也不能返回太快,防止断路器合闸又跳闸。
10. 手动拉合隔离开关必须迅速果断,但在合到底是不要用力过猛,防止损坏支持瓷瓶。隔离开关一经操作,不得再拉开。如合错了隔离开关也要坚持合到 底,用断路器断开回路再拉开误合的隔离开关。
二 . 避免可能出现的误操作
11. 运行人员在操作前,由于未检查断路器是否在断开位置,造成带负荷拉隔离开关事故。
12. 在检修电气设备完毕,由于忘记拆除临时接地线就送电,造成带地线合闸事 故。
13. 在户外或户内配电装置内跑错间隔位置,误跳断路器或误拉隔离开关造成事。
14. 由于短路电流很大,不正确的强送引起断路器的爆炸事故。
第5篇 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一、气焊工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作业前对气氧瓶、乙炔瓶的各部件如:压力表阀、安全阀、减压器等都要进行检查,氧气瓶标志要清楚,焊枪、割枪无堵塞,氧气、乙炔胶皮不要半夜装错。
二、焊枪、割枪的火嘴外套螺丝要严密,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用卡子卡紧保证严密不漏气,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乙炔与氧气的胶皮导管的颜色应有区别,工作场地胶皮导管要与电焊导线离开1m以上距离,导管过路应加防护。
三、减压器要清洗后再装上氧气瓶,调整好需要的压力;然后开送乙炔气,用乙炔气吹掉管内水分,氧气和乙炔气供应正常后确认焊枪性能良好,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四、在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存放油、汽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上不准有油迹焊割铜、锌、铅等金属或涂有油漆颜料的工作时,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作业者须带上防护用具。
五、不应用火柴等引火,应用引火绳;焊接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酒类的桶前,应先除压并清洗干净、晾晒,打开就有能打开的口盖,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焊接。
六、使用或储存乙炔、氧气瓶的地方严禁烟火,并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备有砂土和粉质灭火器。使用钢质高压气瓶时应遵守其它的规定。
第6篇 煤粉混砂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劳保手套,上砂(新、旧)时必须戴口罩。
工作前检查混砂机,皮带机、卸料器、加料装置、斗式提升机、电器开关以及通风除尘等设备运转正常;
回收砂时禁止降温风机直对(或反向直对)上砂平台;
混砂机混砂运行时,不准将手或其他工具伸到混砂机内扒砂、清理、选取砂样等附加物。
砂样应从混砂机取砂门处用工具选取。
不准用手清理混砂机缷料门,应选用适当的工具进行清理。
工作人员进入混砂机碾盘内进行清理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人监护。
混砂机需每天清理除尘,润滑点应定期加油。
及时清理混砂工作场地的落砂和熘铁等物件,保持工作场地和人行通道整洁畅通。
冬天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储水罐及水泵应排空水,防冻。
第7篇 电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①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②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③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④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⑤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⑥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⑦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
⑧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⑨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⑩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①①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①②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_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_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_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_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_更换保险装置时;
_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①③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_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_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_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_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①④操作过程中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①⑤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①⑥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①⑦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①⑧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①⑨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后离开现场。
2、电焊设备
①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②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③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④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⑤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⑥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⑦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⑧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_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须有开关及熔断保护器。
_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线圈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_电焊机的工作负荷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得超载运行。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
⑨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_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启风扇,运转中应无异响,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
_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断电后进行。
⑩使用氩弧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_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漏。
_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路应无障碍、不漏气。
_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禁断水施焊。
_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
_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必须放置在密闭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_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完,应保留98-226kpa.氩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_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①①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_作业前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_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_二氧化碳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靠近热源。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
_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焊丝的进给机构、电源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以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均应符合要求。
①②使用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_作业前应进行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必须接触良好,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应充量合格。
_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①③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_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_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_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_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_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_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_焊接电缆接头应采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可靠。
3、不锈钢焊接
①不锈钢焊接的焊工除应具备电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钢酸洗钝化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
②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_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的绝缘、防护罩、电压表、电流表的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全、灵敏、牢固方可操作。
_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500m以上,必须一机一闸,一次电源线不得大于5m.
_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起动'、'运转'、'停止'的标记。合闸前应确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动时,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_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钮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能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_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机把挂好,严禁乱放。
③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的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压运行中的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路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④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气清扫、苏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火。
⑤不锈钢的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的修整和焊缝的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必须检查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⑥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的防尘面罩。
⑦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_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极,钨极接负。
_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为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丝双手的刺激。
_手工氩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齐钮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的皮手套。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_氩弧焊操作场所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用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_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_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的手应及时清洗。钍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的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⑧不锈钢焊工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_不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和胶鞋。
_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_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_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⑨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规定。焊接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的高温,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电弧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缝。
第8篇 打磨岗位(气动砂轮气铲)安全操作要点
上班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护具,戴好安全帽,穿劳保鞋、工作服,必须戴防尘口罩和密封性护目镜、护耳塞。
启动空气压缩机前,首先检查工具及其防护装置完好,夹紧正常,无松脱,气路密封良好,气管应无老化、腐蚀;压力源处安全装
置完好。风管联结处牢固,工具部分无裂纹,毛刺。
启动时,首先试运转。开动后应平稳无剧烈振动,动态进行检查无误,再行工作。
工作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护眼罩、护耳塞等;
打磨工件时,砂轮转动两侧方向不许站人,以免火砂进溅伤人;
使用砂轮打磨工件时,首先启动待空转正常,然后由轻而重拿稳拿牢,均匀使力。压力不能过大或猛力磕碰,以免砂轮破裂伤人。
工作完毕后,关掉阀门,把砂轮机摆放到干燥安全的地方。以免砂轮受潮,再用的破裂伤人;
禁止随便开动砂轮或用他物冲击敲打砂轮。换砂轮时,要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要垫平夹牢。不准用不合格的砂轮。
工具不使用时,要进行清洁及润滑,然后储存在干净干燥地方。
第9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10篇 黄磷岗位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上班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做好准备,方可上岗。
2、在上岗前要全面检查各蒸汽阀门、水源要充足。用水阀门是否正常,确保安全生产。
3、溶磷池要放满水,放桶时要轻搬,轻放,用蒸汽加热盘管用热水溶化,严禁用蒸汽直接溶化。节约蒸汽,确保安全。
4、发现放黄磷管道凝固堵塞,应用热水溶化,严禁使用蒸汽直接溶化。
5、拉运黄磷应有充足的水源,严禁一人拉运,注意安全。
6、下班前打扫好卫生,工作区要整洁干净,杜绝磷烟,磷火现象发生。
第11篇 电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则
一、基本要求
1 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
2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3 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4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
5 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6 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
7 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8 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9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10 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11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12 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13 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14 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15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
16 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穿戴
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尘毒器具、绝缘鞋、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防护面罩或眼镜、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4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三、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电焊机外壳的接地〔接零〕保护线、电焊钳、焊条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必须有良好的保护。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3 使用焊机前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7 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8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9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10 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四、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
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
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
4在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6 施工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
7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9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3.4.12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
13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
14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15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6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17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
1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3.4.19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
21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
22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23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
24 直流焊机起动时,必用星形(y)接法,待运转正常后,再转至三角形(△)接线进行工作。
25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6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27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28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3.4.29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30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
31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32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现象,梯子应放置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五、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
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六、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1 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2 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清扫场地,并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方可离去。
3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4 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5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七、 应急措施
1 焊机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
3.7.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3.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车
第12篇 锅炉岗位安全操作
1、 岗位任务及职责:
1.1 负责锅炉机组的开停车以及日常维护, 完成生产和生活供汽任务。
1.2 负责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软水各项指标合格。
1.3 负责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除氧水池的补水及液位控制。
1.4 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情况和所属设备维护保养润滑等。
1.5 严格执行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时进行巡检和填写运行记录表, 不得超前滞后,保证正常供汽。
1.6 坚守岗位,随时监视锅炉水汽、蒸汽压力、流量、液位及锅炉的 燃烧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自己无法处理时, 尽快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工艺指标:
软水硬度≤0.03mmol/l
锅炉水 ph 值 10—12(25℃)
锅炉运行汽压 0.8—1.1 mpa
锅炉水碱度 6—24 mmol/l
安全阀设定值(汽压)1.25 mpa
额定蒸发量 10t/h
3、系统运行方法及步骤:
3.1 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① 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② 检查整个供汽管道和各水汽法兰连接点,确认无泄漏。
③ 检查煤气压力是否标准, 确定供煤气管道内畅通, 无冷凝液。
④ 检查软化水系统能否正常运转。
⑤ 检查软水是否合格,确认软水箱液位在 1/3 以上。
⑥ 检查除氧水池是否有足够的水。
⑦ 检查锅炉水是否合格及锅炉内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⑧ 检查锅炉操作配电柜内部运行设备的电源开关是否在运行状 态。
⑨ 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保持在锅炉水位表 1/3 处。
3.2 启动运行程序
① 启动引风机开启引风机挡板,待引风机运行正常平稳后,启 动鼓风机并且开启鼓风门挡板。
② 调节引风机和鼓风机风门开张角度比例 2:1,吹扫炉膛内残 留可燃气体 10—15 分钟,观察引风机、鼓风机运行状况。
③ 待吹扫适当的时间后,准备点火,先开启 1#煤气球阀,按住 点火按钮, 观察确认炉膛内有电火花后, 开启 2#点火煤气阀, 将火点燃后,放开点火按钮。
④ 待小火燃烧确认平稳正常后,开启煤气气动切断阀后,立即 缓慢开启 3#煤气球阀,调节 3#煤气球阀开张角度至正常、平 稳燃烧状态后观察燃烧状况,以火焰中心呈红、黄色,边缘 呈蓝色,燃烧稳定,机组不振动、不脱火为宜,至此点火完 成,锅炉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⑤ 点火完成后,立即关闭 1#、2#点火煤气阀,防止停炉后点火 煤气进入炉膛而发生爆炸导致事故。
4、燃烧的调节:
① 锅炉的排烟温度控制在 170℃左右。
② 增加煤气量时,应先增加通风量,反之减弱通风量也应先 减少煤气供给。
② 保持炉膛完全燃烧时,必须保持一定的空气剩余系数。
④ 配风增加风量时,先开大引风门,后开大鼓风门,减少风 量时,先关子鼓风门,再关子引风门。
⑤ 燃烧配比的三种情况:
a 火焰呈明蓝色, 烟冒白烟, 表明空气量过大 (或煤气量过小) 。
b 火焰中心呈红黄色, 边缘呈浅蓝色, 炉内充满平稳燃烧火焰, 烟无色透明,表明燃烧完全、正常。
c 火焰呈红黄色,炉内有不完全燃烧现象,烟冒黑烟,表明空 气量过小(或煤气量过大) 。
5、 水位、气压的调节:
① 随时监视锅炉自动(手动)给水运行状况,保持锅炉给水压 力在 0.5mpa 以上,保持锅炉给水正常水位在-30—30 之间。
② 根据生产用气量,锅炉额定出力和实际运行蒸汽压力,随时 调节燃烧状况。
③ 在锅炉额定出力范围内,如气压不足,可以适当加大煤气燃 烧量,必须保证锅炉在额定蒸发量、额定蒸汽压力范围内不 超负荷运行。
6、锅炉水位表的冲洗操作步骤:
① 先将锅炉水位加至运行水位最高线。
② 缓慢打开水位表下部放水旋塞(汽水共汽) 。
③ 关闭水位表中部水旋塞(汽冲洗) 。
④ 打开水位表中部水旋塞,关闭水位表上部汽旋塞(水冲洗) 。
⑤ 循环水汽冲洗几次后关闭放水旋塞,水位表冲洗完毕。
⑥ 冲洗口诀:下中中,上上下。
7、巡回检查时间:每小时巡检一次 巡检路线: 操作室→ 燃烧器 →引风机→鼓风机→锅炉水位表→分气缸 → 锅炉看火孔 → 软水箱→锅炉给水泵→ 除氧泵→ 除氧器→ 操作室
8、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定:
⑴ 每周冲洗水位表一次。
⑵ 每班检查燃烧器燃烧情况。
⑶ 每班检查煤气管道是否泄露。
⑷ 每班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⑸ 每周加油或检查一次风机运行情况、油位。
⑹ 每半月将所属设备的阀门丝杠润滑一次。
⑺ 汽测压力表,给水压力表每月冲洗弯管一次。
⑻ 煤气过滤器每半年检查清理一次滤网口杂油。
⑼ 安全阀每月手动试验一次。
⑽ 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各电气明线是否松动异常, 清除水位电极棒 的水垢等杂物,排放一次水箱底部泥渣。
⑾安全阀每半年校验检查一次。
⑿燃烧器每三个月清理一次积灰,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⒀锅炉本体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⒁ 各水泵电机定期做好轴承的加油润滑工作。
9、锅炉房安全注意事项:
①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本岗位设备、辅机及安全防护 器具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消防和急救常识。
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③ 非本岗位人员禁止乱动设备, 停用和检修设备使用前必须严格 检查,确认无误,通知相关领导后方可启动。
④ 本岗位所属的蒸汽管线、阀门、引风筒、燃烧器,禁止身体裸 露部位接触,防止烫伤,锅炉排污和开关蒸汽阀门时应缓慢动 作,严防压力过大冲击管线阀门振动。
⑤ 禁止触摸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位, 需要检修和清理卫生时应在停 车状态下进行。
⑥ 禁止带压检修设备、管线、阀门,泄压时人应站在安全位置, 禁止敲打锤击。
⑦ 锅炉房上下楼梯必须集中注意力,握紧栏杆,严防跌落,劳保 穿戴必须齐全可靠。
10、特殊操作现象:
① 锅炉给水泵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而不能向锅炉供水。
②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③ 不断向锅炉补水,水位继续下降。
④ 设置在气空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全部失灵。
⑤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安全。
⑥ 锅炉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 500pa(防止回火) 。 发生上述现象应实施停炉检查, 故障消除后方可转入正常运行。
11、停电操作:
① 停电后,煤气切断阀已自动关闭,马上将 3#煤气球阀全部关 闭。
② 关闭锅炉出口蒸汽阀、 锅炉定排和连续排污阀, 防止锅炉缺水。
停煤气操作:
① 严格监视锅炉用煤气压力,当主管煤气压力低于 1500pa 时, 为了防止煤气回火,应立即停炉。
② 关闭煤气气动切断阀和 3#煤气球阀。
13、停水操作:
① 马上实施紧急停炉,关闭煤气气动切断阀和 3#球阀。
② 关闭锅炉出口蒸汽阀,锅炉定排和连续排污阀,防止锅炉缺 水。
③ 认真检查锅炉水位情况,待条件具备后向锅炉内补水。
第13篇 加湿卸灰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1、开车前准备工作;
1)检查工作区域内煤气是否超标。
2)检查设备附近是否有障碍物,皮带是否跑偏,电器开关是否灵敏。
3)加湿机内有积料及时清除,手动盘车检查设备是否正常。
4)检查三角带是否完好、齐全,安全装置是否牢固,紧固件是否牢固、齐全。
5)检查润滑油是否在正常油位。
2、开车顺序;
启动皮带输送机→启动加湿机→启动螺旋输送机→根据输送的物料流量加水。
3、停车顺序;
关闭水→关闭螺旋输送机→停止加湿机→停止皮带输送机。
第14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15篇 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操作
一、生产岗位安全操作
化工生产岗位安全操作对于保证生产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其要点如下。
(1)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做到“平稳运行”。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控制溢料和漏料,严防“跑、冒、滴、漏“。
(4)不得随便拆除安全附件和安全联锁装置,不准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
(5)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二、开车安全操作及管理
(1)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 。
(2)较大系统开车必须编制开车方案(包括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开车前应严格下列各检查:
①、确认水、电、汽(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
②、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堵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器仪表等均处在完好状态;
③、保温、保压及清洗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④、确保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并通知消防、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
⑤、其他有关事项。
各项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开车操作票。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4)、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防状态。
(5)、开车过程中应严格按 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 、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6)、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紧急时应终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7)、开车过程中应保持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
(8)、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三、停车安全操作及管理
(1)、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法执行。
(2)、较 大系统停车必须编制停车方案,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3)、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须保温、保压的设备(容器),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5)、设备(容器)卸压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物品的排放和扩散,防止造成事故。
(6)、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流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四、紧急处理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