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为安全审核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行为安全审核工作,并以此为手段,推动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的有效落实,促进有感领导和全员参与氛围的形成,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作场所,包括生产、施工、仓储、装卸、交通、办公及生活服务等区域。
3定义
3.1行为安全审核
对正在工作的人员观察30秒以上,以确认有关任务是否在安全地进行,即为行为安全审核。包括对员工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的观察(如,是否满足个人防护装备要求、许可证是否完备等)。
行为安全审核的重要作用包括:
1.行为安全审核是展示“有感领导”的重要手段,可以带动全员参与安全氛围的形成;
2.通过行为安全审核,可以纠正和减少违章,消除现场隐患,从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向员工传递安全理念,固化好的安全习惯;
4.提供良好的安全培训机会,促进领导和员工相互学习和提高安全技能;
5.通过行为安全审核,可以帮助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提升驾驭安全管理的能力;
6.通过对行为安全审核数据的定期趋势分析,推进前瞻式安全管理。
3.2不安全状态
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其它事故的物(设备设施和环境)的状态。
3.3不安全行为
可能对自己或他人以及设备、设施造成危险的人的行为。
3.4直线领导
指各级部门、各级单位的领导。
4职责
4.1公司行为安全分委员会
1)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公司行为安全审核相关标准制度;
2)审核、监督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向hse管理委员会定期通报;
3)负责推进行为安全审核质量的持续改善。
4.2各单位行为安全分委员会
1)对标准在本单位的落实执行提出方案,建立本单位的行为安全审核制度;
2)审核、监督、指导本单位的行为安全审核工作的执行情况,向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定期通报。
4.3各级直线领导
1)确保所属单位或部门及时制定出相应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及按计划实施,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并不断提高审核的质量。
2)参加行为安全审核与沟通技巧的相关培训,达到能够指导他人的技能水平,负责监督、指导下属的行为安全审核;
3)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审核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
4)亲自实施计划中的行为安全审核。
4.4各级hse部门
1)负责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计划的整合和统筹;
2)收集、统计和分析行为安全审核信息和数据,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建议,及时向同级hse管理委员会汇报;
3)对本单位行为安全审核工作的开展提供咨询、支持。
4.5员工
员工应接受行为安全审核技巧的相关培训,积极开展行为安全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5管理要求
5.1行为安全审核不能替代公司规定的安全检查。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可以结合油田的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执行。
5.2通常行为安全审核的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以下情况应按相关制度执行:
1)明知而故意或多次违反岗位安全职责或相关制度、程序;
2)违反安全禁令的严重不安全行为。
5.3基于对行为安全审核重要作用的认识,相关人员应积极推动审核质量的改善。包括:
1)在审核过程中注重与员工的平等、深入沟通,在沟通中了解更多信息,寻求改善安全管理的方向,向员工传递安全理念,固化员工好的安全习惯。
2)对现场发现的一些需要一定期限整改的问题,应当进行跟踪过问。
3)学习和掌握相关安全标准,积累安全管理知识技能,有所准备地进行审核,使行为安全审核更深入。
4)亲自辅导下属进行行为安全审核。
5)重视对行为安全审核数据的趋势分析,不断改善安全管理。
5.4各级直线领导应提前编制自己的年度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可包含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中),公司各级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的基本频次要求参见附表1。鼓励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工作安排增加审核的频次。各级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不得由下属代替。
5.5各级直线领导必须参加行为安全审核和沟通技巧的培训,纳入岗位技能培训需求矩阵,并要达到能够指导他人的水平。相关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5.6通用的生产现场行为安全审核卡见附表2,通用的办公区域行为安全审核卡见附表3。行为安全审核卡只是提示直线领导观察的内容,实际观察、沟通的内容不限于此。
5.7生产现场如有施工作业,是最佳的行为安全审核时机,应充分利用,特别当有承包商施工作业时,应增加审核的频次,以加强对承包商的现场管理。
5.8在行为安全审核前应有所准备,如了解该区域的工作状态、工作内容、潜在的危害性、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要求及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5.9进行行为安全审核时,必须正确佩戴符合审核区域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区域安全规定。审核时不宜有过多人员陪同,以防给员工造成压力。
5.10对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况,尤其是可能造成事故/事件的行为和状况,审核人必须立即纠正,与区域相关人员通过沟通共同探究其根本原因。主管负责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直线领导对不安全行为和状况必须采取行动,否则就是默认和许可。
5.11各级hse部门应定期统计各级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数据,并进行趋势分析,制定并落实相关改进措施,包括提出改进hse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制修订制度的建议等。
5.12专职安全人员应接受行为安全审核和沟通技巧的培训,和直线领导同样具备指导他人的水平。
5.13审核人应将行为安全审核数据登录到公司行为安全审核管理系统上,以方便其他人员从中汲取安全经验。行为安全审核所发现的好的方面或者缺点,均是安全经验分享的好素材,各单位应积极引导行为安全审核和安全经验分享的联动,以扩大行为安全审核工作的效果。
5.14行为安全审核工作从各级直线领导率先推动,但并不限于此,鼓励全体员工参考本标准内容进行行为安全审核。各单位应在相关激励政策中予以体现。
6本标准由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基本要求
各级领导
最低频率
审核范围
副总师以上领导
1次/季度
任意选择公司范围内的基层单位
事业部/公司领导
1次/两月
任意选择所属基层单位
作业区、厂级领导
2次/月
任意选择所属基层单位
车间级领导
4次/月
车间管辖的区域
各级部门领导
1次/月
办公区域
第2篇 行为安全管理基本过程
国际上推行行为安全管理工具的企业有很多,如美国杜邦公司(dupont)的 stop 工具(safety tr计算机技术ning observation program)、英国 bp 石油公司的 asa(advanced safety auditing)、美国道氏化学公司(dow)的 bbp (behavior- based performance)活动、德国巴斯夫公司(basf)的 aha (audit,help,act)工具、德国拜耳公司(bayer)的 bo (behavior observation)工具、丰田汽車公司(toyota)的 stop 6 (safety toyota zero accident program 6 items)活动。
行为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针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现场观察、分析与沟通,以干扰或介入的方式,促使员工认识不安全行为的危害,阻止并消除不安全的行为。上图可示意这一过程:
行为安全管理理论中的 4 个主要步骤:
识别关键行为(identify critical behavior)
收集行为数据(gather data on those behavior)
提供双向沟通(provide on-going, t*********ay feedback
消除安全行为障碍(remove barriers to safe behavior)
行为安全研究的重点是“不安全的行为”(或者说“冒险行为”)。但是员工的冒险行为反映出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员工自身的行为错误。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发现,许多伤害事故是由于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而不安全的行为则是由于安全管理系统存在缺陷所引发。
因此,针对员工不安全的行为,不是责备和找错,而应该识别那些关键的不安全行为、监测和统计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采取整改行动,最终降低不安全行为发生的频率。对于公司而言,影响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可能来自很多方面,比如:管理系统、员工身体健康、设施、工艺流程、产品等,是管理系统存在问题的征兆;
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和频率是安全管理现状的尺度,是事故频率的预警信号。
对员工工作习惯的细心观察和分析可以找到许多潜在的不安全或冒险行为的原因。人的心理状态,比如态度,可能很难客观地界定和直接改变。但有时候它却对由系统因素造成的目标行为有很大的影响。通常可通过改变导致行为的原因,包括管理体系、安全方针和工作条件,进而改善员工的行为和态度。绝大多数伤害事故都是由于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事故调查证明,在工作场所发生一次伤害事故,其实已发生了数百次的不安全行为。大量的不安全行为增加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概率。要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就必须减少导致伤害事故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排除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控制、避免和消除所有的不安全行为。
在不安全的行为、险情、损失工时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数量之间存在一定的比率。如下图是许多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对各类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
第3篇 m矿采煤队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区队干部管理行为和员工操作行为,强化执行力和责任感,落实区队干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切实规范员工操作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营造人人遵章作业、人人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特制定采煤队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节井下行为规范
1、跟班期间出现工伤必须及时进行汇报,严禁隐瞒不报。
2、现场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3、跟班期间严禁睡觉。
4、严禁违反区队考勤制度。
5、跟班期间出现员工打架现象时,现场必须及时制止。
6、严禁做坐皮带或扒车。
7、跟班期间出现员工严重“三违”时,现场必须及时制止。
8、跟班期间必须安排有证人员进行持证上岗作业,严禁出现员工无证上岗作业现象。
9、跟班期间严禁安排一般工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0、现场出现主要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11、跟班期间电气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
12、斜巷提升时,必须正规使用“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
13、斜巷提升时,严禁超挂车辆或不使用保险绳。
14、现场施工时,必须正确使用前探梁,使用前探梁的数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控顶距离严禁超过规定。
15、现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制度。
16、现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警戒。
17、跟班期间严禁破坏通风设施。
18、跟班期间必须按照规定正规使用通风设施。
19、煤巷、半煤岩巷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瓦斯探头。
20、、工作面上下两巷不准提前进行回柱放顶。
21、工作面必须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齐全;
22、不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支护形式,不得擅自降低支护强度。
第二节入井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下井制度,认真组织和参加班前会。
2、精神饱满,着装整齐,配戴齐全完好的安全装备及常用工具。
3、协助安检员、工作人员维护候罐、乘车秩序,按照规定路线行走。
4、进入工作现场后,认真检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天”的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积极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5、认真组织现场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动态达标;施工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时,必须盯在现场指挥处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作业现场。
6、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现象,对于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7、矿及上级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时,要主动陪同领导检查现场工作,自觉向领导汇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8、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清楚本班下井人数、人员分布范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地面行为规范
1、着装整洁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公共卫生;在矿区域行走时不嬉戏打闹。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值班期间严禁喝酒、空岗和脱岗。
3、做好本单位干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动员全体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4、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采煤专业标准化操作及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乱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第4篇 煤矿作业现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人的安全行为是复杂和动态的,具有多样性、计划性、目的性、可塑性,井受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受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支配;同时也受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影响态度、意识、知识、认知决定人的安全行为水平,因而人的安全行为表现出差异性。不同的企业职工和领导,由于上述人文素质的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安全行为水平;同一个企业或生产环境,同样是职工或领导,由于责任、认识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会表现出对安全的不同态度认识,从而表观出不同的安全行为要达到对不安全行为的抑制,对安全行为进行激励,需要研究影响人行为的因素。
(一)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个性心理因素
1.情绪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
情绪为每个人所而有,是受客观事物影响的一种外在表现,这种表现是体验又是反应,是冲动又是行为从安全行为的角度情绪处于兴奋状态时,人的思维与动作较快;处于抑制状态时,思维与动作显得迟缓;处于强化阶段时,往往有反常的举动,这种情绪可能导致思维与行为不协调、动作之间不连贯,这是安全行为的忌讳。当不良情绪出观时,可临时改换工作岗位或暂时让其停止工作,不能把因情绪可能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带到生产过程中去。
2.气质对安全行为的影响
气质是人的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人所具有的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气质使个人的安全行为表现为独特的个人色彩。例如同样是积极工作,有的人表现为遵章守纪,动作及行为可靠安全;有的人则表现为蛮干、急躁,安全行为较差。因此,分析职工的气质类型,合理安排和支配,对保证工作时的行为安全有积极作用。人的气质分为四种多血质,活泼好动、敏捷、乐观,情绪变化快而不持久,善于交际,待人热情,易于适应变化的环境,工作和学习精神充沛,安全意识较强,但有时不稳定;胆汁质,易于激动,精力充沛,反应速度快,但不灵活,暴躁而有力,情感难以抑制,安全意识较前者差;粘液质,安静沉着,情绪反应慢而持久不易发脾气不易流露感情,动作迟缓而不灵活,在工作中能坚持不懈、有条不,但有情性,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差;抑部质:敏感多疑,易动感情,情感体验丰富,行动迟缓、忸怩、腆,在困难而前优柔寡断,工作中能表现出对工作的坚定精神,但胆小怕事,动作反应慢。在客观上,多数人属于各种类型之间的混合型。人的气质对人的安全行为有很大的影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对安全工作的适宜性。因此在工种安排、班组建设、使用安全干部和技术人员,以及组织和管理工人队伍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特点来进行合理调配。
3.性格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
性格是每个人所具有的、最主要的、最显著的心理特征,如有的人心怀坦白有的人诡计多端;有的人克奉公,有的人自私自利等性格表现在人的活动目的上,也表现在达到目的的行为方式上。性格较稳定,不能用一时的、偶然的冲动作为衡量人的性格特征的根据。但人的性格不是天生的,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稳定的方式。人的性格表现多种多样,有理智型、意志型、情绪型理智型用理智来衡量一切,并支配行动;情绪型的情绪体验深刻,安全行为受情绪影响大;意志型有明确目标,行为主动、安全责任心强。
安全行为自觉性方而的性格特征,表现在从事安全行动的目的性或盲目性、自动性或依赖性、纪律性或散漫性;安全行为的自制方而,表现有自制能力的强弱,约束或放任,主动或被动等;安全行为果断性方而的特征,表现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安全行为是坚持不懈还是半途而废,严谨还是松散,意志顽强还要懦弱。
4.社会知觉对人的行为的影响
知觉是眼前客观刺激物的整体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客观刺激物既包括物,也包括人。
人在对别人感知时,不只停留在被感知的面部表情、身体姿态和外部行为上,而且要根据这些外部特征来了解他的内部动机、目的、意图观点、意见等人的社会知觉可分为三类:一是对个人的知觉。主要是对他人外部行为表现的知觉,并通过对他人外部行为的知觉,认识他人的动机、感情、意图等内在心理活动。二是人际知觉。人际知觉是对人与人关系的知觉。人际知觉的主要特点是有明显的感情因素参与其中。三是自我知觉。自我知觉是指一个人对·自我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的概括认识。的知觉与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常常是不一致的,这就会使人产生错误的知觉或者偏见,使客观事故的本来面目在自己的知觉中发生歪曲产生偏差的原因有:①第一印象作用;②晕轮效应③优先效应与近因效应;④定型作用。
5.价值观对人的行为的影响
价值观是人的行为的重要心理基础,它决定着个人对人和事的接近或回避、喜爱或厌恶、积根或消极。领导和职工对安全价值的认识不同会从其对安全的态度及行为上表现出来。因此,要人具有合理的安全行为首先需要有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念。
6.角色对人的行为的影响
在社会生活的大舞台上,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一种角色都有一套行为规范,人们只有按照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行为规范行事社会生活才能有条不地进行,否则就会发生混乱。角色实现的过程,就是个人适应环境的过程。在角色实现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角色行为的偏差,使个人行为与外部环境发生矛盾。在安全管理中,需要利用人的这种角色作用来为其服务。
7.社会舆论对行为的影响
社会舆论又称公众意见,它是社会上大多数人对共同关心的事情,用富于情感色彩的语言所表达的态度、意见等。要社会或企业入人都重视安全,需要有良好的安全舆论环境。一个企业部门、集体或国家,要把安全工作搞好,需要利用舆论手段。
8.风俗与时尚对个人行为的影响
风俗是指一定地区内社会多数或员比较一致的行为趋向。风俗与时尚对安全行为的影响既有有利的方而,也会有不利的方面,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可以实现扬其长、避其短。
9.环境、物的状况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
人的安全行为除了内因的作用和影响外,还受外因的影响。环境、物的状况对劳动生产过程的人也有很大的影响。环境变化会刺激人的心理,影响人的情绪,甚至打乱人的正常行动。物的运行失常及布置不当,会影响人的识别与操作造或混乱和差错,打乱人的正常活动,即会出现这样的模式:环境差人的心理受不良刺激→扰乱人的行动→产生不安全行为;物设置不当→影响人的操作→扰乱人的行动→产生不安全行为。反之,环境好,能调节人的心理,激发人的有利情绪,有助于人的行为。物设置恰当、运行正常,有助于人的控制和操作。环境差(如声大、尾气浓度高、气温高、温度大、光亮不足等)造成人的不舒适疲劳、注意力分散,人的正常能力受到影响,从而造成行为失误和差错由于物的缺陷,影响人机信息交流,操作协调性差,从而引起人的不愉快刺激烦躁产生急躁等不良情绪,引起误动作,导致不安全行为。要保障人的安全行为,必须创造很好的环境,保证物的状况良好和合理,使人、物、环境更加协调,从而保证人的安全行为。
(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方法
(1)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学好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能,知道怎样做安全、怎样做不安全,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当怎样做,怎样才能做得好。通过教育和培训建立一个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2)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规范控制职工的行为。
(3)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检查、考核和奖惩,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5篇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包括相关方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认定、监督管理及考核处罚等各项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及进入本公司区域施工作业的相关方。
第三条 名词和术语
一、违章指挥
是指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各级管理者(包括班组长及以上各级管理人员),安排或指挥职工从事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二、违章作业
是指公司及相关方的各级各类人员(包括各级管理者和操作者),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设备操作、劳动防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
是指本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包括各级管理者和操作者)违反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职责
一、集团公司安全处
(一)负责制定、完善并监督落实本制度;
(二)负责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参与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实施考核与奖惩。
二、集团公司企管处
(一)负责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二)负责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人实施考核与奖惩;配合安全处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落实考核与奖惩。
三、集团公司工会
(一)负责利用橱窗、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
(二)负责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安康杯”、“青安岗”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
四、各单位(包括相关方)
负责本单位“三违”行为的查处,并对“三违”行为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二章 “三违”行为的认定
第五条 违章指挥行为的认定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认定为违章指挥:
一、指派不具备安全相关资格的人员上岗(如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职工上岗,或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或不考虑员工的工种与技术能力等级进行分工(如安排钳工从事焊工作业,或安排初级工从事中级工的作业);
二、未进行安全工作交底或安全培训,或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或未创造生产安全的其他必备条件,即盲目组织生产;
三、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员工发现或举报的设备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五、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六、擅自决定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超能力运行,而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七、设备设施、装置未到达开车条件即下令开车;
八、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九、在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的情况下,指令员工作业;
十、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十一、发布其他违反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指令的行为。
第六条 违章作业行为的认定
违章作业行为分为操作错误违章行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违章行为及使用不安全设备违章行为等11大类。
一、操作错误的违章行为
1、无证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失效视为无证);
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3、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盲板抽堵、吊装、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爆破、交叉作业等)无票、无证;
4、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5、开动、关停机器时,未进行联系确认、沟通;
6、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7、忘记关闭设备;
8、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9、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10、奔跑作业;
11、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12、使机械超速运转;
13、违章驾驶机动车(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4、酒后作业、酒后驾车;
15、机动车、非机动车客货混载;
16、冲压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7、工件紧固不牢;
18、使用煤气、氢气、丙烷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或使用压缩空气、蒸汽、氮气、氧气、氩气及其他能源动力介质吹扫灰尘及杂物;
19、作业时,人体、设备设施与危险源点之间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
20、其他操作错误的违章行为。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违章行为
1、拆除安全装置;
2、停用安全装置,失去防护作用;
3、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违章行为。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的违章行为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
3、其他使用不安全设备的违章行为。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的违章行为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的违章行为
不按照指定位置,或违反超宽、超高、超长等要求存放物品。
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的违章行为
1、无安全措施进入有限空间;
2、无安全措施接近漏料(泄漏)处;
3、携带烟火或穿戴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鞋帽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4、私自搭乘厂内机动车;
5、私自在火车道上行走;
6、通过铁道、道路交通路口未及时瞭望。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的违章行为。
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的违章行为。
九、机器设备运转时(包括停机后的惯性运转),从事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违章行为。
十、劳动防护用品的违章行为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或佩戴不正确;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正确,或骑坐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或佩戴不正确;
6、未佩戴安全带,或佩戴不正确;
7、未戴工作帽,或佩戴不正确;
8、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9、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10、改造、改装或毁、损劳动防护用品;
11、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的违章行为。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设备操作、劳动防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的一切不安全作业行为。
第七条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认定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认定为违反劳动纪律:
一、迟到,或早退,或无故旷工;
二、上班时间睡岗,或擅自脱岗,或擅自串岗,或长时间占用工作电话,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使用电脑、手机浏览网页、玩游戏,但与工作无关),或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三、未按照巡检要求进行巡检;
四、未按照操作流程、操作票进行操作;
五、工艺指标超标后未及时发现或调节;
六、员工在上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私自去外面订饭,或处理其他事件;
七、上班期间嬉笑打闹,或打架斗殴;
八、未阻止陌生人出入厂房或相关作业场所;
九、未经直接主管人员同意私自换岗;
十、上班期间闲聊、吃零食;
十一、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 “三违”行为的监督管理与处罚
第八条 “三违”行为的监督、管理
一、集团公司对“三违”行为的监督、管理
1、集团公司安全处综合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各单位及相关方各级各类人员的“三违”行为,重点组织查处公司各单位及相关方各级各类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集团公司企管处重点组织查处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集团公司安全处、企管处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实施“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对查处的“三违”行为事故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将其登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3、公司鼓励员工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二、集团公司各单位对“三违”行为的监督、管理
1、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科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属地辖区内相关方各级各类人员的“三违”行为。各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各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将“三违”行为事故隐患登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第九条 “三违”行为的考核与处罚
一、集团公司安全处、企管处针对查处的“三违”行为,可依照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员工管理办法》、《劳动纪律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与标准,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二、由于“三违”行为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经过事故调查与分析,根据人员伤亡状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照《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火灾事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三、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任一员工被查处1次“三违”行为,即取消该员工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当年评先资格(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安全标兵等);对屡查屡犯(在连续6个自然月内累计被查处达3次)的“三违”行为人,直接待岗学习一周。待岗学习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班组级、车间(工段)级二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四、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任一班组“三违”行为累计3次及以上,取消该班组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当年评先资格;任一车间(工段)“三违”行为累计10次及以上,取消该车间(工段)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当年评先资格;任一分厂(处室)“三违”行为累计20次及以上,取消该分厂(处室)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当年评先资格。
注:此处的“次数”包括安全处、企管处查处的人次数和事故调查中查处的人次数。
五、若“三违”行为人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责任单位安全科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核实。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要及时取消对当事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及其所在单位加倍从重处罚。
六、相关方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安全处、相关方主管单位和施工作业所在单位应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安全处、相关方主管单位和施工作业所在单位可依照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方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方案》等管理制度和标准,给予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罚措施。
第十条 检查与考核
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安全处及其他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全面监督与检查,并纳入月份及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二、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处)负责对日常落实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具体执行对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相关文件、记录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二、《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五、《员工管理办法》
六、《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七、《火灾事故管理办法》
八、《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九、《劳动纪律考核标准》
第6篇 某机修厂无不安全行为创建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及矿班组建设意见,制定班组无不安全行为创建管理办法,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明确班组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权、利三者的关系,推动班组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促进班组无不安全行为创建管理办法高效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敏
副组长: 成飞、张连宝、刘勇、黄阔建
成员:全体员工
二、职责与具体办法
(一)班组长
1.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2.组织班组进行安全学习、讨论,使班组成员能够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约束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章守纪。
3.负责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上(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
4.督促班组安全劳保防护用品、用具的规范使用。
5.做好班组违章、违纪员工的教育、处罚工作。
6.负责组织对班组的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器具进行检查,确保技术状况完好、运转正常。
7.负责组织召开班前安全布置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当天的施工生产作业内容进行风险分析,对识别出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消减措施,并监督班组成员认真落实。
8.负责开工前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掌握班组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整改不安全隐患,对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
9.掌握班组成员的身体、思想状况,确定能否上岗作业。
10.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不听劝阻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二)岗位工
1.服从班组长指挥,完成班组长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厂领导反应。
3.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标准化操作,做到施工作业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4.配合班组长进行开工前的岗位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不进行作业。
5.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注意与周围人员的相互协调、配合,在危险作业时应互相监护、提醒。
6.熟练掌握本岗位应急操作程序,在紧急情况下按规定对本岗位进行有效处置。
三、 班组安全管理重点内容
(一)班组安全规章制度及基础资料:
1.建立健全班组安全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包括:班前会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班组安全基础资料必须齐全规范,安全活动记录必须由班组长负责填写。
(二)班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达到熟练掌握和应用;
2.作业现场设施设备、临时用电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作业环境无隐患;
3.作业现场安全标志、警示用语齐全、规范、有针对性;
4.按规定发放安全劳保防护用品,进入车间必须正确穿戴、使用;
5.班组成员应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所使用(操作)工具、机具及设备的安全性能,按规定进行保养、维修和摆放,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运行记录,内容详实、字迹清晰;
7.班组成员应熟知作业岗位存在的风险及消减、预防措施;
8.班组成员应掌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的相关安全规定。
四、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与具体办法
要做好不安全行为人员的矫正工作。对所有查出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适时地采取恰当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行为矫正,根据行为风险等级高低及行为严重程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引导、帮教和培训工作,避免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
1.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必须进行现场纠正。同时,要根据不安全行为等级,适时组织矫正培训;对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不安全行为的员工,由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亲自进行转化帮教,以提高培训教育效果;对于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要强制待岗培训。
2.采用谈心引导、平等交流等形式,纠正员工对安全的错误认识,保证员工从根本上认知不安全行为。
3.给不安全行为员工观看不安全行为动漫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员工。
4.举办不安全行为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警示其他员工。
五、考核与奖罚
1.每月对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班组班组长奖励100元,员工每人奖励50元;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班组班组长罚款100元,员工每人罚款50元 。
2.年末对评选出的安全达标先进班组进行表彰,班组长奖励300元,员工奖励100元;对安全未达标的班组进行处罚,班组长罚款300元,员工罚款100元。
3.班组成员存在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200元;班组长在现场未能有效制止的,对班组长进行连带处罚200元。
4.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发生事故的班组,将对班组长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机修厂
2023年6月1日
第7篇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监察处长、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监察副处长、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各专业副总,矿属各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不安全行为”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负责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
第七条 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安监处
1.负责“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分析、分类、统计、上报等工作。
2.负责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处理、罚款,有争议的及时进行仲裁。
3.负责“不安全行为”人员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下发“不安全行为”相关制度、通报等文件。
5.负责定期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曝光亮相。
6.负责建立“不安全行为”信息档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专业副总、职能科室及相关单位通过跟带班、旬检、日常检查、安全小分队、中夜班查岗等各种检查方式,对现场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予以纠正制止。
(三)培训中心负责对查处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针对性矫正培训。
(四)工会负责监督“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区队班组对其进行谈话帮教。
(五)各基层区队负责本单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日常管理,尤其要关注员工生理、心理状态,结合知识和技能因素,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超强度作业,同时加强现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第三章 “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八条 各单位应承担本单位“不安全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之中,明确“不安全行为”控制目标。
第九条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要根据生产组织形式和能力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强化员工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培训。
第十条 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从控制“不安全行为”出发,持续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思想教育培训,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生产的一些错误认识,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工作态度,提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避免“不安全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各区队要在班前会开展因“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案例培训,使员工认识到“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分工种梳理涉及本单位的“不安全行为”,并进行分类预控、告知说明,做到员工熟知本岗位“不安全行为”及如何避免本岗位“不安全行为”。
第十三条 区队长要从员工的文化程度、持证情况、技能掌握程度、思想情绪等多方面入手,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防止出现超时、超强度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十四条 各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要对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工作程序、时间段进行重点管控。
第四章 “不安全行为”查处
第十五条 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
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
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 “不安全行为”按以下标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矿内“不安全行为”
1.对触犯c类“不安全行为”规定的人员,扣除月度安全风险抵押奖金200元。单位月度c类“不安全行为”超过在册人数3%的,每超1人次对该单位月度绩效考核扣0.1分。
2.对触犯b类“不安全行为”规定的人员,扣除月度安全风险抵押奖金、本金,本金重新抵押。单位月度绩效考核扣0.1分/人次。
3.对触犯a类“不安全行为”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开除矿籍、留矿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单位月度绩效考核扣0.5分/人次。
(二)外委施工单位“不安全行为”
1.对触犯c类“不安全行为”规定的人员,罚款200元。
2.对触犯b类“不安全行为”规定的人员,罚款500元;单位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3.对触犯a类“不安全行为”规定的人员,罚款2000元;单位当班跟班队干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三)“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隐患或较大经济损失,现场不能直接认定责任人的,组织追查认定责任后,参照本办法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自查的“不安全行为”不列入考核范围,自行处罚。
第十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时发现“不安全行为”,现场予以纠正,并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明白“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立即到安监处填写“不安全行为”处罚通知单。安监处对所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级定性,于24小时内将处罚通知单下发责任单位,在调度会通报,并每旬挂矿内网公示。
第十九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安排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在本班班前会谈认识;b类“不安全行为”人员在本单位三个班前会谈认识,并停工到矿培训中心培训2天;留矿察看的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停工到矿培训中心培训7天,停工谈认识和培训期间,“不安全行为”人员不计出勤。
第二十条 安监处、各基层区队应建立健全“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违章时间、地点、违章事实、违章定性和处理意见等。“不安全行为”人员谈认识书面材料及签字记录需及时上报安监处,不及时上报的,矿内单位月度绩效扣0.1分/人次,外委施工单位罚款200元/人次。
第二十一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单位,在安排“谈认识”之前,必须通知安监处进行现场监督,否则按未谈认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培训中心根据安监处每旬“不安全行为”公示结果,及时通知“不安全行为”人员参加培训。“不安全行为”人员考试合格后,由培训中心、安监处、工会、区队、家属五方共同在“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返岗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不安全行为”的班组,取消该班组当月优秀班组评选资格。出现a类“不安全行为”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对“不安全行为”处罚有疑义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安监处,安监处及时汇报”不安全行为”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仲裁。
第二十五条 将地面交通安全纳入“不安全行为”考核范围,治安保卫队负责地面交通违章行为的治理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 “不安全行为”指标考核
第二十六条 生产职能科室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反“不安全行为”指标为矿内1起/季度,外委施工单位1起/季度。
第二十七条 非生产职能科室主办以上管理人员反“不安全行为”指标为1起/半年。
第二十八条 安监员反“不安全行为”指标为1起/月。
第二十九条 各基层区队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队内自反“不安全行为”指标为1起/季度,每季度向安监处上报自反“不安全行为”台账。
第三十条 外委施工单位跟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自反“不安全行为”指标为1起/季度,每季度向安监处上报自反“不安全行为”台账。
第三十一条 反“不安全行为”考核规定及要求。
(一)未按规定完成反“不安全行为”指标的人员,每少一起罚款200元。
(二)各基层区队、外委施工单位未完成自反“不安全行为”指标的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三)各基层区队、外委施工单位自反“不安全行为”台账未定期向安监处上报的,矿内单位月度绩效扣0.1分/次,外委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次。
(四)未按要求组织“不安全行为”人员谈认识的单位,矿内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200元/人次,外委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罚款200元/人次。
(五)“不安全行为”人员未参加培训班或考试不合格,所在单位安排其上岗的,给予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200元/人次。
第六章 “不安全行为”梳理分析
第三十二条 每月月底,安监处要对当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不安全行为”发生原因,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明确重点管控对象,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分类制定针对性矫正措施,控制“不安全行为”发生。
第三十三条 各基层单位每月对发生在本单位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自查“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分析。通过谈话帮教等方式了解、分析员工“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深入剖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根源,并对不同类别的“不安全行为”制定出针对性纠正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不安全行为”的重复发生,力求从根源上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七章 “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成立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纪检监察科科长、工会副主席
成 员:纪检监察科、工会其他成员,员工代表
“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科,主要负责监督“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十五条 “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小组职责
(一)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反“不安全行为”指标完成情况。
(二)监督“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
(三)监督“不安全行为”人员是否通过“矫正”培训。
(四)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和安监员是否按分类标准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定性和分类。
(五)监督各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考核标准,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考核。
(六)监督安监处每月公布各级管理人员反“不安全行为”指标完成情况,“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区队名称及处罚考核情况。
(七)每年年底参与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修订和改进意见。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有权对日常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违纪行为实施监督举报。安监处在东井口设立“不安全行为”举报箱,鼓励员工举报“不安全行为”,对举报“不安全行为”属实的人员,经核实后上报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委员会,给予奖励。
(一)a类奖励300元。
(二)b类奖励200元。
(三)c类奖励100元。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因“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未遂事件或恶劣影响的,由安监处负责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追查会,并出具书面事故追查报告,经矿安委会审核后,以矿安全通报的方式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三十八条 申诉和仲裁。
受到处罚的“不安全行为”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自接到“不安全行为”处罚单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矿安监处提起申辩。安监处负责组织开据处罚单的检查人员和申辩人进行审议,按最终审议结果落实处罚。“不安全行为”人员如对审议结果不满意,可向矿工会或纪检监察科提起进一步申诉。
第三十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人员、安监员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依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矿安监处负责解释。
第8篇 巷修队支书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对本区队的安全工作负安全教育责任。
1.2要亲自向本区队职工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1.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协助区队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4经常教育党员和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搞好安全生产。
1.5协助队长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矛盾,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的政策和指示在本区队的贯彻执行。
2、安全工作标准
2.1就本单位每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下月安全工作安排每月进行安全述职。
2.2所负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
2.3区队井下跟班(指生产干部)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现场指挥应首先排除隐患,而后组织生产。
2.4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3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4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
第9篇 某采煤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工程质量,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
1.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1.3对安全工作负责有计划地检查、评比。
1.4参加每周五班前安全会。
1.5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本队安全生产情况,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6抓好本队结构工资考核、分配。
1.7抓好文明生产。
2、安全工作标准
2.1值班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组织班前会学习安全知识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任务及生产环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施工质量标准。
2.2跟班带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值班干部了解上一班的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当班工作及注意事项。
2.3认真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汇报“班前确认”情况、班中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班后汇报存在的问题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详细登记隐患排查和处理结果。
2.4严格执行跟班干部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跟班干部要向下一班的带班干部交代清楚井下的安全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情况,并记录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
2.5跟班干部必须第一个到达工作面,检查上、下顺槽文明卫生及上、下安全口是否畅通,工作面是否有空帮、空顶现象,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6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制止、纠正员工违章,监督工作面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及时向矿调度、值班汇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
2.7跟班干部出班要验收工作面工程质量及上下顺文明卫生,向矿调度、值班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机电设备运转及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3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4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
第10篇 部队个人行为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行为科学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与安全的问题,揭示人在工作环境中的行为规律 <>,从安全角度分析、预测和控制人的行为的理论和方法的科学。传统安全管理侧重追究人的责任,而行为科学在安全管理领域的运用在于调动人的积极性,把以物为中心的管理,发展 <>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是对传统安全管理的一种改革,一种创新。本文选取当前安全管理领域中的前沿视角--安全行为科学,为部队安全管理提供控制人失误、消除人不安全行为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管理者对本组织及其成员的预防、引导和控制能力,以便有效实现部队安全目标。
一、导入行为科学理论,覆盖部队安全管理盲点
部队转型中,影响安全发展的最大问题是理论上的不清晰。把行为科学理论导入安全管理,覆盖了新形势下安全管理盲点,可以使我们更好的了解和预测官兵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控制不安全行为,激励安全行为,进而实现安全目标。在安全管理领域中运用行为科学关于个体行为、群体行为、领导行为和组织行为的理论研究人的行为规律,对激励安全行为,控制和避免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个体行为理论与安全行为。个体行为理论是对影响人的积极性的主观因素(心理因素)和客观因素(社会因素和物的因素)进行分析,在试验和观察的基础上,把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上升为理论,其理论的核心就是激励。
2.群体行为理论与安全行为。群体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群体规范、群体目标、群体压力和从众行为等因素,严重影响甚至决定了包括安全行为在内的各种个人的行为。部队安全发展、安全建设、安全工作是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与全体官兵密切相关,必须全员参与。应当挖掘部队群体内部的巨大潜力,从内因去充分调动部队广大官兵的安全行为积极性,还应规范群体目标与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目标的一致性,信息沟通的畅通是安全管理决策有效的保障。
3.领导理论与安全领导工作。领导者本身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安全工作行为和作风直接影响每个下属的官兵的安全行为,对部队安全管理效能、安全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从领导机关上探究原因,应实行“三个转变”。一是要摆脱“运动”的惯性,向“经常”上转变。摆脱把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搞成名目繁多的“运动”活动,只有轰轰烈烈没有扎扎实实的倾向,应采取依靠“经常”打基础,依靠“运动”促经常的安全管理理念。二是走出“消防”的阴影,向预防上转变。摆脱出了事故只注重事后处理的“消防”状态,应向预防状态过度。三是跳出“主管”的误区,向整体上转变。摆脱将不对安全管理工作狭义的归责于军务部门,片面强调“主管”部门的作用,应重点围绕“全、深、细”三个字的落实
4.组织行为理论与安全管理。部队建设进入转型期,为了保证组织安全活动的有效性,实现组织安全目标,获得更好的安全工作绩效,必须进行安全组织设计和安全工作设计。依据安全工作组织设计的特性和原则,架构合理的安全组织结构;遵循安全工作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实施安全组织的控制与管理及其效能的评估;协调组织设计中部队安全管理与其他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并制定适合安全训练需要的组织变革与发展 构想。
二、控制安全行为过程,精深部队安全管理内核
安全行为科学 研究人的行为失误问题,主要是对人失误控制理论和控制对策的研究。人失误的情况极为复杂,而它又是造成大部分事故的原因,人失误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由于人的生理心理状态、知识水平和训练程度的不同,他们的感觉、判断和行为也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刻或不同的情况下,他的行为也未必完全相同,安全行为控制管理简言之就是“约其行”、“束其心”、“塑其身”、“铸其魂”,就是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部队安全管理者应从官兵的需要、动机、激励因素、安全态度、人际关系、群体行为、个性及个人社会生活背景这些因素对人失误的影响进行研究;对不同年龄阶段军人的行为、习惯、倾向与规律做出特定分析,对失误的群体和个人进行分类,针对各种失误类型,研究控制人为过失的各种行为管理理论和具体控制对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率。
三、释放安全行为文化,延展部队安全管理视域
*主席特别强调,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要“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是人们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统称。体现为个人、单位、群体对安全的态度、思维程度及采取的行为方式;包含了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部队安全文化建设可归纳为:内化“安全第一”的精神文化,固化“人人为安全负责”的法治文化,外化“人人讲安全”的行为文化,强化“科技促安全”的物质文化。
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固然要注重“法治”的“强制力”,但也绝不能忽视了“文治”的“软实力”。加强部队安全文化建设,首要的是不断增强军人的安全文化意识,形成一个部队安全文化建设和管理体系。目前,我军安全文化的“软实力”的现实情况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要使部队的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责任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发挥持久的效应,确保安全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部队思想文化的生机和活力。创新部队安全文化理念,活跃部队安全文化形成,拓展部队安全教育 内容。通过安全观念的树立,安全知识的普及,安全行为的养成,使广大官兵形成强烈的安全意识,对安全工作上升到自觉认识的高度警觉,拥有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高部队安全管理效能。
第11篇 采煤队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经常教育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1.2抓好安全网员活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群众安全检查工作。
1.3召开本队职工代表大会时,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程。
1.4在日常工作中,大力支持职工拒绝违章指挥、作业,维护工人的利益。
1.5参加矿、队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检查其整改情况。
1.6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追查处理工作。
2、安全工作标准
2.1值班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组织班前会学习安全知识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任务及生产环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施工质量标准。
2.2跟班带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值班干部了解上一班的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当班工作及注意事项。
2.3认真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汇报“班前确认”情况、班中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班后汇报存在的问题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详细登记隐患排查和处理结果。
2.4严格执行跟班干部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跟班干部要向下一班的带班干部交代清楚井下的安全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情况,并记录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
2.5跟班干部必须第一个到达工作面,检查上、下顺槽文明卫生及上、下安全口是否畅通,工作面是否有空帮、空顶现象,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6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制止、纠正员工违章,监督工作面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及时向矿调度、值班汇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
2.7跟班干部出班要验收工作面工程质量及上下顺文明卫生,向矿调度、值班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机电设备运转及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3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4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
第12篇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管理要求,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规范》q/sy1235-2009,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包括生产、施工、仓储、装卸、交通、办公及生活服务等区域。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推行、实施本办法,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各级hse部门对本单位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 所有员工应接受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培训,参与有关活动,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重点是观察和讨论员工在工作地点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观察既要识别不安全行为,也要识别安全行为。
第八条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参加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不得由下属代替。
第九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分为有计划的和随机的。
第十条 观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为都应立即纠正,不安全状态应采取风险预防措施,否则,是对不安全行为和状态的许可和默认。
第十一条 安全观察不代替传统的安全检查。其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违反《反违章禁令》的不安全行为,应执行有关处罚制度。
第十二条 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应结合日常现场监管工作落实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其观察结果应与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人员的安全观察结果进行比较。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机的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观察结果填写《act卡》。
第四章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程序
第十四条 各单位制定年度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应覆盖所有区域和班次,并覆盖不同的作业时间段,如夜班作业、超时加班以及周末工作,并定期开展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
第十五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观察人员;
-安全观察的区域;
-按年度编制的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日程安排表;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的要求。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表(见附录a)。
第十六条 制定和实施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时,可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区域的交叉安全观察与沟通,非本区域内人员进行安全观察与沟通时,应有本区域员工陪同。
第十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所属区域或部门的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分析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结果;制定、执行并跟踪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整改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
第十八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活动范围可结合领导干部“hse审核联系点”进行,也可覆盖其他移动作业、道路交通活动和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承包方活动。
第十九条 有计划的安全行为观察与沟通活动频次:公司机关人员每半年不少于1次,厂(处)机关人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作业区(大队)机关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班站操作员工每星期不少于1次。
有计划的观察时限:现场观察以及与员工进行探讨时间不应少于3小时。
第二十条 有计划的安全观察与沟通不宜由单人执行,通常每个安全观察小组的人员限制在1~3人,随机的安全观察与沟通可由个人或多人执行。
第二十一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步骤包括:
(1)观察。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
(2)表扬。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表扬;
(3)讨论。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沟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
(5)启发。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安全问题;
(6)感谢。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
第二十二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内容:
(1)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应重点关注可能引发伤害的行为,应综合参考以往的伤害调查、未遂事件调查以及安全观察的结果。
(2)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员工的反应。员工在看到他们所在区域内有观察者时,他们是否改变自己的行为(从不安全到安全)。员工在被观察时,有时会做出反应,如改变身体姿势、调整个人防护装备、改用正确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带等。这些反应通常表明员工知道正确的作业方法,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采用;
-员工的位置。员工身体的位置是否有利于减少伤害发生的几率;
-个人防护装备。员工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合适,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工具和设备。员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非标工具是否获得批准;
-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员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人体工效学。办公室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人体工效学原则;
-整洁。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
第二十三条 观察者原则上不应当员工面填写记录,应在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过程结束后填写《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表》(参见附录b)。
第二十四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表》应及时提交给本单位的hse部门,报告可采用纸质记录,提倡使用电子记录报告,以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十五条 各级hse部门每季度统计和通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六条 hse 部门应每季度公布《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结果统计表》(参见附录c),分析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努力消减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都应把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作为hse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3篇 公司行为安全观察沟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以下简称“观察与沟通”)管理,逐步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管道局《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所有工作场所及办公和生活服务区域,也包括分包商的相关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行为安全观察,是指对一名正在工作的人员观察30秒以上,以确认有关任务是否在安全执行,包括对员工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的观察。
第四条 观察与沟通的重点是观察和讨论员工在工作地点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观察既要识别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要识别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状态。
第五条 公司机关部室科级以上领导和分公司、项目部机组长(站长、队长、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都应开展观察与沟通,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六条 观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为和状态都应立即采取行动。
第七条 行为安全观察不替代日常安全检查,其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
第八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机观察与沟通。
第二章 职 责
第九条 各单位、项目部负责汇总、统计、分析观察与沟通报告的信息和数据,每季度向本单位领导、hse领导小组汇报,并统计结果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收集本部门的分析观察与沟通报告,每季度上报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第十一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每季度负责汇总、统计分析观察与沟通报告的信息和数据,向公司hse委员会汇报。
第十二条公司机关科级以上领导负责安全环保联系点所属区域或作业现场的观察与沟通;分公司、项目部机组长(站长、队长、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执行其所属区域或作业现场的观察与沟通;分析观察与沟通报告结果;制订、执行并跟踪观察与沟通报告整改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
第三章观察与沟通计划
第十三条 观察与沟通分为有计划的和随机的两种形式。
1)有计划的观察与沟通是指制定观察与沟通计划,并且按照计划实施观察与沟通行为。观察与沟通计划应至少包括:区域、频次、日程安排,并纳入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中。
2)随机的观察与沟通是指计划外的。
第十四条观察与沟通频次要求,公司机关科级以上领导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分公司、项目部机组长(站长、队长、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每月不应少于一次。
第四章 观察与沟通的方法和内容
第十五条 观察与沟通的执行人员应以下列方式进行:
1)以请教的方式与员工平等的交流讨论安全和不安全行为,避免双方观点冲突,使员工接受安全的做法;
2)应说服并尽可能与员工在安全上取得共识,而不是使员工迫于纪律的约束或领导的压力做出承诺,避免员工被动执行;
3)应引导和启发员工思考更多的安全问题,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观察与沟通应按六步法实施:
1)观察。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
2)表扬。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表扬;
3)讨论。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沟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
5)启发。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问题;
6)感谢。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
第十七条 观察与沟通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1)员工的反应:员工在看到他们所在区域内有观察者时,他们是否改变自己的行为(从不安全到安全)。员工在被观察时,有时会做出反应,如改变身体姿势、调整个人防护装备、改用正确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带等;
2)员工的位置。员工身体的位置是否有利于减少伤害发生的几率;
3)个人防护装备。员工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合适,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工具和设备。员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非标工具是否获得批准;
5)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员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6)人体工效学。办公室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人体工效学原则;
7)整洁。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
第五章观察与沟通报告与结果统计分析
第十八条 观察者应在观察与沟通过程中填写观察与沟通报告表(参见附录1)。观察与沟通报告表中不得记录被观察人员的姓名。
第十九条 各单位、项目部对观察与沟通结果应每半年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主要包括:
1)对所有的观察与沟通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统计;
2)分析统计结果的变化趋势;
3)根据统计结果和变化趋势提出安全工作的改进建议。
第二十条 各单位、项目部针对统计分析结果,认真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本单位观察与沟通结果统计表(参见附录2)和分析报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油田公司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活动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hse事务的技能,引领广大员工的hse理念进一步转变,改善现场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表现,确保公司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直线领导是:各级部门、各级单位的领导及车间、站队的领导。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直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开展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油田公司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
1、负责起草和修订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制度,报塔里木油田hse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负责该制度的解释;
2、指导各级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的建立和运作;
3、监督各单位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向塔里木油田hse管理委员会定期通报。
第五条各单位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
1、根据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制度,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单位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相关制度,报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负责该制度的解释;
2、指导本单位各级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
3、监督所属各级直线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向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级直线领导:
1、确保下属单位或部门及时制定出相应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及按计划实施;
2、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审核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
3、亲自参加计划中的行为安全审核,不得指派下属代替,审核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4、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并不断提高审核的质量。
第七条各级hse部门:
1、负责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计划的整合和统筹,协助制订审核计划并分发到所有的参加者;
2、收集、统计和分析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信息和数据,及时通报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并报上级hse部门。
第三章 审核要求
第八条各级直线领导必须提前编制自己的一个半年或年度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可包含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中,并督促其直接下属领导审核计划的制订。油田公司各级直线领导审核的基本要求参见附表1,各级直线领导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工作安排增加审核的频次。
第九条各级直线领导必须参加油田公司组织的直线领导审核培训,熟练掌握和运用审核技巧,监督、指导下属领导的审核行为。
第十条直线领导在生产现场的审核卡见附表2,各级部门在办公区域的审核表见附表3。直线领导在审核时应如实填写。
第十一条有安全生产联系点的各级领导,应同时执行油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
第十二条生产现场如有承包商进行的检维修等施工,作业单位应增加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次数,以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管。
第十三条不应以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代替油田公司规定的其它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直线领导在审核前应了解要审核区域的工作状态、潜在的危害性、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要求,以及其他任何有关hse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条直线领导必须正确佩戴符合要审核区域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该区域的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对不符合hse标准,尤其是可能造成员工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死亡的行为和现象,审核人必须会同区域负责人予以立即纠正,并探究其根本原因,采取后续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第十七条作业区/基层站队的hse部门应每月统计各级直线领导审核卡上的发现,并分类、分区域进行分析,发现存在问题的现状和变化趋势,每月在作业区/基层站队hse委员会上进行通报,分析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油田公司直属单位和油田公司hse主管部门每季度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的审核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向hse管理委员会提出改进hse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制修订制度的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塔里木油田行为安全审核分委员会负责归口并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二00七年四月十日起实施。
第15篇 某采煤队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经常教育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1.2抓好安全网员活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群众安全检查工作。
1.3召开本队职工代表大会时,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程。
1.4在日常工作中,大力支持职工拒绝违章指挥、作业,维护工人的利益。
1.5参加矿、队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检查其整改情况。
1.6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追查处理工作。
2、安全工作标准
2.1值班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组织班前会学习安全知识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任务及生产环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施工质量标准。
2.2跟班带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值班干部了解上一班的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当班工作及注意事项。
2.3认真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汇报“班前确认”情况、班中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班后汇报存在的问题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详细登记隐患排查和处理结果。
2.4严格执行跟班干部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跟班干部要向下一班的带班干部交代清楚井下的安全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情况,并记录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
2.5跟班干部必须第一个到达工作面,检查上、下顺槽文明卫生及上、下安全口是否畅通,工作面是否有空帮、空顶现象,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6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制止、纠正员工违章,监督工作面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及时向矿调度、值班汇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
2.7跟班干部出班要验收工作面工程质量及上下顺文明卫生,向矿调度、值班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机电设备运转及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3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4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
第16篇 安全管理的行为和道义
安全管理无视生产实际,是形而上学的行为;安全管理者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是践踏企业上层建筑(公司领导、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等等都是公司上层建筑)的行为,对企业形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安全管理者做不到公平公正的“四不放过”,是管理上的渎职行为,对人本管理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安全管理者对安全隐患和违章视而不见,应负职业道义上的责任;安全管理者纵容违章作业或对不安全行为不予制止,负有人性道义上的责任,形同借刀杀人。
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管理,安全管理如是,管理者要有不急跬步无以至千里的毅力,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对于随时变化的安全环境,唯一可以不变的,就是安全管理者高度的责任心和细发入微的管理手段。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安全管理者并不只是公司、部门和班组的安全监管人员,每个在工作中的人,都是安全管理者。
二、安全管理者应有霹雳手段 菩萨心肠
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安全管理者尤其要有这样态度,所谓的侥幸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世界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良药,也没有后悔药。
考核是否必须?一直是个问题,然而答案非常肯定。通过考核以矫正工作方法,进而保护员工、保护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夯实企业发展基础,这样的考核不仅必须,而且需要霹雳手段。安全管理仅仅依靠菩萨心肠,是不可能无往不利的。在任何组织,没有铁一样的制度不行,没有铁一样的执行手段更不行。有些时候,对一些敢于冒制度之大不韪的人和事,就必须施以制度的刀刃,削其皮毛而痛其心扉。任何时候,只要有火中取栗的行为,就一定需要果敢的霹雳手段。有这样的安全管理者,考核别人的时候常常不忍心,但又深知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不是草芥人命,而是街亭之失,不祭血不足以平军愤,不足以长教训。违反了制度,是受到制度的考核,而不是被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只要是依照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就无可厚非,更不要怕说三道四。
同时,安全管理者一定要有菩萨心肠,即以人为本,以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公心。安全管理者要意识到自身职责之所在,不在于去想方设法考核,而要以“全厂无考核化”为最高目标,通过监管工作去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免于受损。不排除有这样的安全管理者,以罚款为乐趣,以考核为成绩,其出发点不在救人、保设备、强技能,而在于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或私心。这不是菩萨心肠,而是魔鬼心态。
所以,常常以菩萨心肠对人对事,而已霹雳手段处理非常人非常事,是安全管理者所必须,也是人所必须。
三、安全管理者应高风亮节 正大光明
在电力企业,传统管理历来以严格著称,一度喻之“半军事化”。电力企业的员工,对考核常常畏之如虎,但真正恨之入骨的,不在于考核有多重,而在于考核常有不公。因此,安全管理者作为考核的权杖者,一定要高风亮节,正大光明,首先就是要严格执行制度,按制度考核,避免考核的随意性。在电力企业,员工通常把安全管理者喻为手执尚方宝剑的执法者,一旦执法者处理工作公私不分,甚至以私废公,以轻抵重,甚至狭人情以左制度,或狭私怨以报公德。恐怕其影响,不仅仅混淆管理意识、践踏考核制度,恐怕更加有损企业规范,伤害员工和公司上层建筑的情感,积怨于江湖。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对制度的严格执行二漠视制度本身需要修编的必要,随着企业发展的变化,制度应当适应发展的需要,即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任何一起事故,一定有员工的原因,也一定有设备的原因,但也一定有安全管理者的原因。员工责任心不到位,工作技能不成熟,有思想教育管理的原因,但安全管理者没有指导其规避事故的手段和方法,负有培训上的责任。设备有问题,厂家有原因,巡检有问题,检修不作为,但安全管理者对设备的问题,负有监管上的责任。
事实上,一个人如果做不到高风亮节,正大光明,又如何保证其处事公正,又如何谈管理!
四、安全管理网络应阡陌相通 纵横交错
电力企业传统的安全管理网络就是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但我们不要盲视一种现象,电力企业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管理的,是安全监管部门。部门安全专工主要是配合安监部门,并常常扮演维护本部门利益的角色。班组安全员,形同虚设。事实上,这不是网络,而是至上而下的单线,这也是为什么安监部门往往成为众矢之的的靶子,因为员工认为:警察同时扮演了检察的角色,甚至连法官的角色一起扮演,如何保障部门或班组的话语权!事实上,安监部门负责事故调查,事故的定性由安监部和生产技术部门共同论证,事故的处理由安监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和事故部门寻章就制,按制度处理。安监部门独立寒秋,是因为安全管理没有形成真正的网络。
安全管理要形成真正的网络,可仿照中国政府一些部门管理形式,部门安全专工在行政上受部门领导,在业务上应受安监部门指导,部门安全专工对安监部门在部门的业务负责。班组安全员受班组长管理,但安全业务上对部门安全专工负责,即垂管和横向管理结合。班组安全员、部门安全专工在事故调查中不仅配合安监部门,而且可以按事实和证据说话,从技术、责任、制度的角度,对事故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安全管理制度应条理清晰 形如法典
安全管理没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进行强夯,必然会造成整个体系的轰然倒塌。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具备两大特点。一是条理清晰,就像人大立法一样,在每一项法律出台之前,一定要经过立法调查,立法研究,然后对每一项法条进行论证,之后通过草案,试行之后再修改,最后才成为真正的法律。国家立法尚且如此,企业又有什么理由对制度草率?一些制度,闭门而书,签章盖印之后,就束之高阁。一部条理清晰的制度,尤其是安全管理制度,就像《刑法》一样,法理清楚,法条明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还在于其强制性,制度代表企业意志,是企业的上层建筑,不允许违背,更不允许亵渎。执法者严格执行,违法者必遭追究。即使法不外乎人情,也不能没有根据乱施人情。比如某一起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员工竭尽全力进行补救,并使事故损失程度降低,就可以获得降低考核甚至免于考核的机会。而不是人云500,我云1000。
发耳电厂推行内部索赔,就是强调模拟市场下的安全管理法治化,将人本管理和法本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管理的高效作为和制度公信力。
六、企业安全文化应掷地有声 醍醐灌顶
安全管理的最高目的是“无考核化”,最高境界是安全管理形成一种文化。安全管理一旦形成文化,人人都是安全管理者。安全文化的形成,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治,然后法治,然后才形成文化的过程。所谓安全文化,即员工对安全的意识由自觉转而自发的行为和气氛,成为员工工作日常行为规范的内涵部分。安全文化在形成初期,必须理顺安全管理的流程、方法和表达形式,进而深入人心。安全文化还必须辅以安全标语、安全知识、安全教育等形式,使安全由一种人人畏之,逐步转而佛在心中坐的程度。使员工在工作中,时时以安全为首要,将自身的安全与设备的安全、企业的安全、家人的安全自发地结合起来。
安全文化一旦形成,企业就是成了员工共同的家庭,家长和家庭成员之间建立起共同的安全治理结构,彼此依赖于感情的维系而更加注重成员之间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并由此衍生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安全管理氛围,使安全理念和文化无所不在,整个企业处处充满安全提醒和人性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