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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标准3篇

发布时间:2022-10-16 10:36:07 查看人数:52

燃气管理标准

第1篇 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和《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城市燃气输配、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或修订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属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第二章 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 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是公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机构,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中心,组织协调公司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公司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建议;

(二) 提出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组织公司企业标准和标准体系的技术审查。

第七条 公司调度中心作为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上级制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并下达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公司承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所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标准项目的宣贯实施工作,对所属单位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所属单位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七)负责标准化成果和标准档案管理,负责标准化咨询工作。

第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应明确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 所属单位应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作为制订标准、配备标准、实施标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复审

第十条 制定公司企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与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企业标准相一致;

(二)有利于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利于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对外的形象,降低经济损失风险。

第十一条 制订公司企业标准的对象是:

(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加以补充或提高的技术要求;

(三)为简化设计、精简品种规格的需要,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选择的部分技术要求;

(四)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需要统一的管理要求;

(五)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等有关的需要统一的工作要求。

(六)公司在服务、施工、管理、操作规程、设备配备规范等方面需要统一的工作要求。

(七)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特别规定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十二条 制、修订企业标准应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 制、修订企业标准一般程序为:

(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起草单位应针对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以及本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

--生产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数据、统计资料;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内相关标准。

(二)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和优选,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凡符合采标条件的,应积极采标。

(三) 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决定取舍,形成标准送审稿。

(四)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对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

(五) 标准的批准、发布公司企业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正式行文发布。

第十四条 公司企业标准的编号为:

q/tag_/ __.____-□□□□

其中:q--企业标准代号

tag_--公司标准代号

__.--gl.--管理标准

gz.--工作标准

js.--技术标准

____--标准顺序号

□□□□---发布年代号

第十五条 企业标准应适时进行复审,以确定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为三年。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六条 配备标准是实施标准,依据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各单位都应在各级管理岗位、生产技术岗位配备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

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采购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方案不得实施。

第十八条 规定必须执行的推荐性标准,应按强制性标准实施。

第十九条 新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应进行标准化审查,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范围内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产品标准应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才能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产品投产鉴定、标准水平认证、评定优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仲裁等活动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所属单位产品标准除在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外,还应向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进行标准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标准化工作人员是科技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同级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其中工作成绩显著、为标准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者,应予表彰和奖励。凡获得集团公司或公司级表彰奖励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技术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标准化法》或上级标准化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七章 标准化经费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原国家标准总局联合发布的“(82)财企字第41号”和“(90)财工便字第46号”文件规定,标准化经费应列入企业生产成本,由企业管理费中开支。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标准化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制、修订公司企业标准所需的调研、资料、试验验证、标准审查、技术咨询、编审和出版等开支。各项开支应严格控制,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浪费。

第二十八条 对于编写和修订公司企业标准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标准编写费用。

第二十九条 上级划拨的标准补助费应专款专用,可跨年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生效后,公司下发的《____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燃运行〔2010〕9号)失效。

第三十一条 对所属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执行《____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燃气安全隐患分级标准管理

1目的

为规范民用户、工商业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的管理,加强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用户安全用气,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户、工商业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的级别、分类、整改及跟进等内容。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

3.3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4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5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3.6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职责

4.1 安全技术部

负责公司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对隐患用户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工作;监督本标准的落实;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隐患级别定义

5.1.1 一级隐患

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可能导致户内燃气设施发生危及用户及周围邻居生命财产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或违反国家规范明令禁止条例款的,需马上做出整改的隐患。

5.1.2 二级隐患

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可预见的危险,需现场给客户整改建议,如未能即时改善,需再次联系客户跟进,督促用户整改。

5.1.3 三级隐患

一般的安全隐患,具有潜在的危险,一定时间内不易造成危险,需现场给客户整改建议,督促用户整改。

5.2 用户盗用气

非法手段使用天然气(用户有破坏计量装置或者从计量装置之前的燃气管道上直接取气等行为),发现之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1 隐患分级、项目描述、整改要求

隐患级别

序号

隐患项目

隐患描述

整改(或督促整改)工作要求

一级

1

漏气

灶前球阀(含)逆气流方向的燃气管道、计量表具、管件等公司免费维修维护部位漏气(外漏及灶前阀内漏)。

1、漏气处理不过夜;

2、若不能立即维修,现场实施软封堵;

3、安检员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拍照存档,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4、维修后全面检漏,确认无漏气隐患,由用户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

灶前球阀(不含)顺气流方向的用户设施,如燃气具及阀门、胶管等配件需由用户承担整改费用的漏气。

1、漏气处理不过夜;

2、若不能立即维修,现场实施软封堵;

3、若用户不愿支付费用,可进行自修,安检员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拍照存档,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4、定期督促用户整改,做好督促记录;

5、如到期用户仍未整改,实施暂停供气;

6、用户维修完毕之后,我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合格之后,进行恢复供气。

2

锈蚀

锈蚀级别为4-5级。

见附录2《管道锈蚀等级标准》

1、及时派工更换燃气管道(若更换的燃气管道原有其他安全隐患,则通过更换同时消除);

2、若不能立即维修,应现场实施软封堵或其他有效措施;

3、安检员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拍照存档,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4、维修后全面检漏,确认不漏气,对整改后的管道拍照存档,并由用户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

3

阀门闲置

阀门后未连接燃气具

1、及时派工进行闲置阀门封堵;

2、若不能立即封堵,应现场实施软封堵;

3、安检员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拍照存档,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4、有效封堵闲置阀门(如为羊角阀则更换为一个合格阀门),是指拆掉阀门用堵头封堵,也可以拆掉阀门手柄张贴标贴;

5、整改后拍照存档。

4

使用危险软管

胶管破损(表面有明显裂痕、受创痕)、鼓胀、分层、暗埋等。

1、若不能立即整改,应现场实施软封堵;

2、拍照存档,对用户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3、推荐用户使用金属波纹软管或者加强软管;

4、定期督促用户整改,做好督促记录,

5、如到期用户仍未整改,实施暂停供气;

6、用户整改后,我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合格之后,进行恢复供气,拍照存档并做好相关记录。

5

使用危险燃具(直排式热水器或未规范安装烟道热水器、非天然气专用燃气具)

1、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直排式热水器;

2、烟道式热水器、强排式热水器未安装烟道或烟道破损、未连接、未伸出户外等;

3、铭牌显示为“人工煤气”、“液化气”等非天然气专用燃气具。

1、张贴热水器“禁用”警示标贴,对热水器阀门实施软封堵,可推荐用户使用“百尊”燃气热水器;

2、拍照存档,对用户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3、定期督促用户整改,做好督促记录;

4、如到期用户仍未整改,实施暂停供气;

5、用户整改后,我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合格之后,进行恢复供气,拍照存档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级

1

改变房间原用途或结构、不规范安装燃气管道或者燃具

1、燃气管道、计量表具、燃气具等燃气设施安装在卧室、卫生间;

2、无独立卧室,厨卧相通。

1、若不能立即整改,现场实施软封堵;

2、拍照存档,对用户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3、督促用户整改,做好督促记录;

4、用户整改后,我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合格之后,进行恢复供气,拍照存档并做好相关记录。

2

使用不合格燃具

1、经询问用户燃气具超八年;

2、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

1.拍照存档,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2.可推荐用户使用“百尊”燃气具。

3

使用软管不规范

1、使用塑料管、水管等非天然气专用软管;

2、软管老化;

3、橡胶软管超2m;

4、橡胶软管与阀门波纹嘴连接处和与燃具的连接处无压紧螺母(锁母)或者管卡(喉箍)固定;

5、橡胶软管穿墙/楼板/顶棚/门/窗;

6、橡胶软管中间有接口(使用小三通、短接等将胶管分成两个或者多个支管)。

1.拍照存档,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用户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2.可推荐用户改管或选用金属波纹软管或加强软管。

4

阀门故障或不合格

表前阀、灶前阀、热阀故障;使用羊角三通阀门。

1.拍照存档,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派工进行表前阀、灶前阀的维修或者更换,督促用2.户整改羊角阀、热阀安全隐患。

三级

1

安全间距不够

1、燃气设施与电气设备、其他管道安全距离不够;

2、燃气管道作为接地线、导线使用等。

拍照存档,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用户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2

燃气设施暗封/暗埋

燃气管道或燃气具暗封在管道井、吊井、管沟、装饰层等位置,通风不良或妨碍维修维护

拍照存档,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用户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3

两种火源/燃料

1、燃气设施房间使用两种及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火、柴火等);

2、不同性质的燃料共用同一管道设施或相互之间存在连接关系;

3、燃气设施房间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汽油、油漆、酒精等)。

1、拍照存档,宣传教育,可现场整改的,协助用户整改,并做好记录;2、现场不能整改的,拍照存档、宣传教育、做好记录用户签字确认。

4

管道承重

燃气设施搭挂杂物

1、现场要求用户去掉杂物,宣传教育、在安检单中注明,用户签字确认;

2、去掉后拍照存档。

5

其他

除以上隐患之外影响安全用气的用户行为或燃气设施状态等

拍照存档、宣传告知、做好记录。

5.3 隐患整改要求

5.3.1 用户管理单位应对发现的所有隐患分类、分级建立台账,做好隐患整改督促监控工作,台账应定期更新,保证其准确性。

5.3.2 对于安检所有发现的各级隐患,应现场向用户进行有效告知,给整改意见,督促用户整改。

5.3.3 对于需用户整改,且无法立即整改的各级隐患,应在安检完毕7个自然日内在用户明显处张贴督促隐患整改告知书,拍照存档,督促用户整改。

5.3.4 一级隐患处理

(1)漏气隐患处理或者维修不过夜。

(2)软封堵是指以隐患存在的最小用气系统为界,关闭阀门,张贴警示封条,拍照存档,以警示用户在隐患消除前不能使用继续使用。

(3)暂停供气是指以隐患存在的最小用气系统为界,拆燃气表或者阀门,用堵头进行有效封堵,ic卡表用户可以采用锁卡、清零的措施,使用户暂时不能使用天然气。

(4)一级非漏气隐患维修及督促时限

需公司免费整改的项目,除用户原因外,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需用户整改的项目,自隐患发现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督促用户不少于2次。第1次督促不大于10个自然日,督促方式为短信督促或现场督促,第2次督促方式为挂号信督促。短信、挂号信内容应包括安全用气提醒、到期未整改暂停供气通知等。

(5)短信、挂号信督促之前应电话督促、询问用户是否整改,如已经整改,应现场验收,如未整改,再进行短信或挂号信督促。

(6)对于已经完成两次督促,用户仍拒绝或者不配合整改的,实施备案管理,备案材料及备案实现等要求按照《安检及隐患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7)备案工作完成后,可对存在一级安全隐患的用户实施暂停供气处理,停气审批及恢复供气记录等要求按照《安检隐患暂停供气及恢复供气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5.3.5 二级隐患处理

(1)需我公司免费整改的项目,除用户原因外,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2)需用户整改的项目,用户管理单位应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用户整改,自隐患发现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对隐患整改督促不少于1次,督促方式为短信督促。

5.3.6 工作人员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做好隐患整改跟进督促以及其他相关记录,隐患发现、隐患处理措施、隐患成功整改等均需拍照存档。

5.3.7 隐患成功整改标准

隐患整改完毕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整改至符合安全用气条件;

2)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或用气设备;

3)暂停供气处理;

4)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措施。

6报告与记录

用户管理单位要建立并负责保存户内燃气安全隐患台帐,做好各类工作记录,各类台帐、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低于4年。

7检查与考核

由安全技术部组织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附: 户内燃气设施相关要求(部分)

1燃气软管

(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2.8

“5 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

“7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

“8 橡胶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

(2)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4.3.24

“2 当软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 ”

“5 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

“7 非金属软管不得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3)《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四条

“(五)连接燃气器具的胶管应定期更换;”

2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灶、热水器)

(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

“7.3家用燃具判废”

“7.3.1 燃具从售出当日起:

a)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6年;

b)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c)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d)燃具的排废年限有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不应低于以上的规定年限;

e)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排废年限应为10年。”

“7.3.2 燃气热水器等燃具,检修后仍发生如下故障之一时,即使没有达到判废年限,也应予以判废:

a)燃烧工况严重恶化,检修后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仍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

b)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损或火焰外溢;

c)检修后仍漏水、漏气或绝缘击穿漏电。”

(2)《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通知》(国轻行[1999]101号)

“一、从1999年10月1日起,禁止生产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对生产的非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必须在产品上加贴警示性标签,说明该产品禁止用于洗澡。”

“二、从2000年5月1日起,禁止销售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0.4.2 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3室内燃气管道净距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表10.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5(从所做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电表

30

不允许

电插座、电源开关

15

不允许

相邻管道

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和维修

2

注: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2、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4管道锈蚀等级标准

锈蚀级别

状况

(燃气管道)

状况

(燃气表)

1级

正常

正常

2级

轻微生锈:燃气管锈蚀至呈黄色锈渍镀锌管表层轻微脱落

轻微锈蚀:表壳有小量点状锈蚀

3级

中度生锈:燃气管锈蚀至呈现咖啡色,镀锌管表层部分脱落,管身开始起泡。

中度锈蚀:表壳、接缝有中度锈蚀;

4级

严重生锈:燃气管锈蚀至呈现深咖啡色,部分表层出现龟裂及脱落,但没漏气。

严重锈蚀:表壳、接缝或行针周边有大量锈蚀;

5级

极严重生锈:燃气管锈蚀至呈现深咖啡色,大部分表层出现龟裂及脱落,但没漏气

第3篇 燃气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和《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城市燃气输配、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或修订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属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第二章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 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是公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机构,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中心,组织协调公司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公司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建议;

(二) 提出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组织公司企业标准和标准体系的技术审查。

第七条 公司调度中心作为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上级制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并下达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公司承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所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标准项目的宣贯实施工作,对所属单位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所属单位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七)负责标准化成果和标准档案管理,负责标准化咨询工作。

第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应明确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所属单位应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作为制订标准、配备标准、实施标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复审

第十条制定公司企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与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企业标准相一致;

(二)有利于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利于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对外的形象,降低经济损失风险。

第十一条制订公司企业标准的对象是:

(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加以补充或提高的技术要求;

(三)为简化设计、精简品种规格的需要,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选择的部分技术要求;

(四)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需要统一的管理要求;

(五)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等有关的需要统一的工作要求。

(六)公司在服务、施工、管理、操作规程、设备配备规范等方面需要统一的工作要求。

(七)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特别规定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十二条制、修订企业标准应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制、修订企业标准一般程序为:

(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起草单位应针对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以及本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

--生产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数据、统计资料;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内相关标准。

(二)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和优选,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凡符合采标条件的,应积极采标。

(三) 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决定取舍,形成标准送审稿。

(四)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对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

(五) 标准的批准、发布公司企业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正式行文发布。

第十四条公司企业标准的编号为:

q/tag_/ __.____-□□□□

其中:q--企业标准代号

tag_--公司标准代号

__.--gl.--管理标准

gz.--工作标准

js.--技术标准

____--标准顺序号

□□□□---发布年代号

第十五条企业标准应适时进行复审,以确定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为三年。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六条配备标准是实施标准,依据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各单位都应在各级管理岗位、生产技术岗位配备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

第十七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采购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方案不得实施。

第十八条规定必须执行的推荐性标准,应按强制性标准实施。

第十九条新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应进行标准化审查,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二十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范围内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二十二条企业产品标准应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才能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产品投产鉴定、标准水平认证、评定优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仲裁等活动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所属单位产品标准除在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外,还应向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进行标准备案。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各级标准化工作人员是科技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同级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其中工作成绩显著、为标准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者,应予表彰和奖励。凡获得集团公司或公司级表彰奖励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技术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标准化法》或上级标准化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七章标准化经费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原国家标准总局联合发布的“(82)财企字第41号”和“(90)财工便字第46号”文件规定,标准化经费应列入企业生产成本,由企业管理费中开支。

第二十七条公司标准化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制、修订公司企业标准所需的调研、资料、试验验证、标准审查、技术咨询、编审和出版等开支。各项开支应严格控制,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浪费。

第二十八条对于编写和修订公司企业标准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标准编写费用。

第二十九条上级划拨的标准补助费应专款专用,可跨年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生效后,公司下发的《____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燃运行〔2010〕9号)失效。

第三十一条 对所属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执行《____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燃气管理标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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