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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理标准7篇

发布时间:2022-12-25 20:57:05 查看人数:41

保护管理标准

第1篇 工程环境保护控制管理标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工地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有效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规范环境污染源头的控制和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实施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区域废弃物控制,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三项”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运行控制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1.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1.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有害固体废弃物:又称为危险固体废物通常指工业有害固体废物,泛指除放射性废物以外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反应性、腐蚀性、传染性,可能对人类的生活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 工程部门: 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5.4监理单位: 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各施工单位环境管理过程的实施。

5.5各施工单: 负责施工(生产)作业环境管理要求的实施。

6 执行标准

6.1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与兴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施工单位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1.1各单位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1.2 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严肃认真地贯彻环境保护法所提出的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2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应控制的环境因素包括噪音污染、废气及粉尘排放、废液排放、光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根据电力公司工地施工(生产)作业特点,环境因素见附表a:《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因素》。

6.3各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各单位应制定对有毒化学品、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资的管理办法。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6.4控制要求及措施

6.4.1 噪声的控制:

6.4.1.1 工地施工、生产作业厂界噪声限值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控制。

6.4.1.2 对附近居民点相近(30m内)的施工作业活动进行噪声测量,超过上述标准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

6.4.1.3 降噪措施一般可采取加设降噪安全围帘包裹或完全封闭噪声的作业场所。

6.4.1.4 施工设施拆除应文明作业不得使施工(如模板、脚手管、脚手板)施工设施从高处自由降落。

6.4.1.5 机组安装过程管采用消音设备降低噪音。

6.4.1.6 在与人员居住点相近的施工每日22:00点后,不进行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打桩、搅拌振捣混凝土等。

6.4.2 废气及粉尘排放:

6.4.2.1 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6.4.2.2 施工采暖锅炉应经地方环保部门认可和验收方可设置和使用。热处理炉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排气确保达标运行。

6.4.2.3 各施工单位行驶的机动车辆排气标准应符合地区规定。

6.4.2.4 各单位需购入环保型灭火器,不再购进1211灭火器。

6.4.2.5 厂区施工道路每日进行洒水,避免或减少施工现场扬尘。

6.4.2.6 粉状材料和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的物资应有包装,无包装的使用不渗漏 容器并加覆盖,防止扬尘。

6.4.2.7 粉装材料及垃圾运动车厢应不渗漏并加覆盖,防止扬尘。

6.4.2.8 水泥应尽可能采用散装他贮储水泥,水泥仓应有除尘装置。袋装水泥应存于封闭库内,否则应加覆盖。

6.4.2.9 喷砂除锈作业 区应布置在边远处,四周应加防风围帘,减少粉尘扩散,并注意对相邻单位的影响。

6..4.3化学品危险品及废液排放。

6.4.3.1化学品危险品应有采取封闭式、容器式管理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影响。

6.4.3.2各施工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及试验室应规定专人管理化学品、危险品容器或废料、废液,收集的废料、废液按地方规定处置。

6.4.3.3 锅炉酸 洗应编制施工措施防止酸液泄漏,并规定废液的处理方案。

6.4.3.4 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 污分流试。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可采取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设置沉淀池,洗车场、食堂等有油污的场所设隔油池,固定式水冲厕所设置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处理。

6.4.4 光污染控制:工程室外照明应设置灯罩,防止强光对居民的光污染。

6.3.5 固体废弃物: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

6.3.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3.6.1 施工(生产)过程呼加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

1) 建筑垃圾如废砖瓦、废砂、渣土、废混凝土块等以及生活垃圾。

2) 机械和木材加工过程听碎屑、边角下料、刨花等。

3) 材料设备的废旧包装材料如废纸、废塑料制品。

4) 设备安装废料如各种金属的边角下料、电线电缆头或外皮、保温下角料。

5) 放射线固体废物各种试验用放射源废料。

6.3.6.2 施工(生产)方案及作业过程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最大限度的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各施工单位本着文明施工(生产)的原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天进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6.3.6.3 各施工单位应明确规定本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金属及材料、安装设备包装物处置,并应做好处置记录。

6.3.6.4 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集中放置于现场规定地点,并明显标识,贮存点应考虑防扬散、防流失和不影响卫生的措施。分类贮存的原则区分可回收利用的与不可回收,区分有害废物与一般废物。

6.3.6.5 凡在本单位或地区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固体废弃物根据地区规定交地区专门机构处理;放射源废料按《放射性物品管理标准》规定处理。

6.3.6.6 各单位的生活废弃物,按规定运至生活废弃物堆放场倾倒,堆放场设置在牛栏场内,并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将建筑废弃物倒入生活废弃物堆放场内。

6.3.6.7 生活废弃物的倾倒应按照先里后外的原则逐渐倾倒在堆放场内,不得随意倾倒。

6.3.6.8 生活废弃物装载车辆驾驶员和押运随车人员尽可能不随意调换。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抛洒,比重较轻的固体废弃物运输时应予苫盖。

6.3.6.9 生活废弃物堆放场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堆放场及其周围的情况,并视堆放场内废弃物的堆放程度采用土石覆盖等措施后,再允许逐层倒入。

6.3.6.10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6.3.6.11 工程施工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倒入指定地点,严禁倒入江(河)内及江(河)岸。

6.4 作业环境控制管理

6.5.1 各单位对环境及环境有关的排放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台帐。

6.5.2 化学危险品作业、酸洗 、吹管、喷砂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作业应编制作业指导书。

6.6 施工单位每月对本单位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工程部和监理单位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固体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听管理情况并每季检查各单位环境管理情况。

6.7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和处以1000--5000元罚款。

6.8 对环境保护工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年半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3),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2篇 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管理标准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山东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3 职责

3.1职能与分工

3.1.1生技部是龙海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对继电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3.1.2调度所、检修公司是分工负责单位。

3.2责任与权限

3.2.1生技部

3.2.1.1负责龙海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2.1.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工作的指示,协助济南供电公司系统保护的监督工作,根据龙海市电网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3.2.1.3制订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3.2.1.4严格遵守规程,对所辖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从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运作评价、统计分析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

3.2.1.5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设备台帐。

3.2.1.6掌握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对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

3.2.1.7检查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继电保护技术规程、制度和技术规范,监督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和验收工作。

3.2.1.8根据技术监督的制度,按时上报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总结。

3.2.2分工部门

3.2.2.1设计室严格遵守设计规程,按设计任务书和继电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继电保护基建、大修、更改、业务等工程的设计。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3.2.2.2调度所按调度管辖的范围负责继电保护的配置、整定及提出保护装置的改进意见,并按规定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总结。

3.2.2.3检修公司负责对所辖继电保护装置的基建安装、技术改造、定值整定、定期检验、日常运行维护、装置消缺及各项反措项目的具体实施,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总结。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管理目标

4.1.1 按全国一流供电标准中有关继电保护的内容执行。

4.2 基建过程中继电保护管理

4.2.1 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及确定一次主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以及一、二次设备综合的可行性问题;新、扩建工程设计,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保护配置、选型原理图应符合反措要求。

4.2.2 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要求

4.2.2.1 必须符合“四统一”及部、省颁反措要求的有关规定的产品。

4.2.2.2 必须是经过动模试验、技术鉴定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产品。

4.2.3 施工单位必须将承建工程的保护装置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定值整定,按反措要求进行反措,做到一、二次设备同时投运。

4.2.4 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记录、设备技术资料、厂家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仪表及工具等。如确有困难无法全部移交,可与运行单位协商,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全部移交完毕。

4.3 继电保护定期检验管理

4.3.1 由设备检修主任负责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3.2 检验报告应有标准格式,并认真填写。

4.3.3 当发现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时,负责消缺并做好消缺记录。

4.4 保护装置的事故处理

4.4.1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保护装置动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保护信号经第二人复核后方可复归,并同时向调度员汇报。

4.4.2对判断为拒动、误动的保护装置值班调度员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和生技部汇报,以便进行分析处理。

4.5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4.5.1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出现异常,运行人员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对危及系统安全的应先采取措施再汇报,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告知检修人员,以便及时处理,对于设备重大异常,

应及时报告生技部。

5.检查与考核

由公司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管理工作。

第3篇 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矿。

2 具体内容

2.1环境保护:

2.1.1矿山在制定总体发展规划时,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其中,并组织同步实施。

2.1.2 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管治结合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管理好矿区环境卫生。

2.1.3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破坏或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

2.1.4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统计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需要的各项统计报表。

2.1.5 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矿区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以年度环保考核标准为依据进行严格考核。

2.1.6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而造成事故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条文进行处理。

2.1.7 搞好工业卫生,坚持文明生产,争创清洁矿山。清洁矿山的有关标准是:

a工业水重复利用率:>;70%;

b污染源环保治理设施配套率>;95%;

c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95%;

d主要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90%;

e岗位粉尘合格率>;80%(井下矿山>;55%);

f设备和管道等的泄漏率<3‰;

g厂界环境噪声≤65db(a)

h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

i矿区绿化率>;90%。

2.2环境监测:

2.2.1环境监测工作是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和进行环境科学研究的基础,是执行环保法,了解环境污染现状,评价环保设施及效果,进行环境管理和制定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2.2.2 矿区环境监测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监测,并完成与之有关的临时性监测任务;

2.2.3 环境监测制度:

2.2.4建立环境监测及污染源的技术档案。

2.3环保设施:

2.环保设施应纳入统一的生产设备管理轨道,应与生产设施实行同等管理;

2.各类环保设施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

2.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建立各种环保设施运行检点记录,岗位操作标准等制度;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3.4与主要生产设备相配套的环保设施的同步运行率应大于95%;

2.3.5不准购买和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备;

2.3.6凡已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或拆除。因工艺等原因需停用或拆除者须先报告主管部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2.4污染物排放:

2.1矿山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因子:ph为6-9;悬浮物(ss)小于250mg/l;总硝基苯小于5mg/h;医院的生活外排污水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ml,总大肠菌群体不得超过500个/l;

2.2消除跑、冒、滴、漏,坚决制止生产不正常时乱排有害物质;

2.3环保设备进行检修,无法处理外排污染物时,必须事先经有关环保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的排污口位置和排放量外排;

2.4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超标排污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事故,依法追究责任。

2.5环保三同时:

2.5.1凡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工程项目中涉及到有关污染排放时,必须坚持治理排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产的原则。

2.5.2 新、改、扩建项目申报建设书中,必须明确有关环保问题的相应配套设施问题的内容。

2.5.3各有关部门在审查新、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核有关环保问题的篇章。

2.5.4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参与验收有关环保方面的工程,否则工程不予投产。

第4篇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管理标准

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求达到十项标准。

(一) 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工厂的厂级下属的车间、班组都有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防火工作。

(二) 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各生产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区,防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 有专职或者兼职防火安全干部。

(四) 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五) 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制度、逐级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六)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一般火险隐患要登记,重大火险隐患要立案,每项火险隐患都有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七) 重点部位明确,一般来说,重点单位内部并非处处是重点应把哪些火灾危险性最大,保卫价值最大的地方作为重点保护部位。对重点保卫部位应该定点定专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八) 向职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电工、电焊工、危险物品保管员等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

(九) 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

(十) 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以上十项标准,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都必须做到,其他单位也应达到上述要求。

第5篇 工程环境保护控制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对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工地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有效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规范环境污染源头的控制和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实施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区域废弃物控制,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三项”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运行控制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1.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1.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有害固体废弃物:又称为危险固体废物通常指工业有害固体废物,泛指除放射性废物以外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反应性、腐蚀性、传染性,可能对人类的生活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 工程部门: 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5.4监理单位: 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各施工单位环境管理过程的实施。

5.5各施工单: 负责施工(生产)作业环境管理要求的实施。

6 执行标准

6.1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与兴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施工单位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1.1各单位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1.2 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严肃认真地贯彻环境保护法所提出的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2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应控制的环境因素包括噪音污染、废气及粉尘排放、废液排放、光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根据电力公司工地施工(生产)作业特点,环境因素见附表a:《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因素》。

6.3 各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各单位应制定对有毒化学品、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资的管理办法。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6.4 控制要求及措施

6.4.1 噪声的控制:

6.4.1.1 工地施工、生产作业厂界噪声限值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控制。

6.4.1.2 对附近居民点相近(30m内)的施工作业活动进行噪声测量,超过上述标准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

6.4.1.3 降噪措施一般可采取加设降噪安全围帘包裹或完全封闭噪声的作业场所。

6.4.1.4 施工设施拆除应文明作业不得使施工(如模板、脚手管、脚手板)施工设施从高处自由降落。

6.4.1.5 机组安装过程管采用消音设备降低噪音。

6.4.1.6 在与人员居住点相近的施工每日22:00点后,不进行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打桩、搅拌振捣混凝土等。

6.4.2 废气及粉尘排放:

6.4.2.1 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6.4.2.2 施工采暖锅炉应经地方环保部门认可和验收方可设置和使用。热处理炉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排气确保达标运行。

6.4.2.3 各施工单位行驶的机动车辆排气标准应符合地区规定。

6.4.2.4 各单位需购入环保型灭火器,不再购进1211灭火器。

6.4.2.5 厂区施工道路每日进行洒水,避免或减少施工现场扬尘。

6.4.2.6 粉状材料和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的物资应有包装,无包装的使用不渗漏 容器并加覆盖,防止扬尘。

6.4.2.7 粉装材料及垃圾运动车厢应不渗漏并加覆盖,防止扬尘。

6.4.2.8 水泥应尽可能采用散装他贮储水泥,水泥仓应有除尘装置。袋装水泥应存于封闭库内,否则应加覆盖。

6.4.2.9 喷砂除锈作业 区应布置在边远处,四周应加防风围帘,减少粉尘扩散,并注意对相邻单位的影响。

6..4.3 化学品危险品及废液排放。

6.4.3.1 化学品危险品应有采取封闭式、容器式管理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影响。

6.4.3.2 各施工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及试验室应规定专人管理化学品、危险品容器或废料、废液,收集的废料、废液按地方规定处置。

6.4.3.3 锅炉酸 洗应编制施工措施防止酸液泄漏,并规定废液的处理方案。

6.4.3.4 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 污分流试。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可采取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设置沉淀池,洗车场、食堂等有油污的场所设隔油池,固定式水冲厕所设置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处理。

6.4.4 光污染控制:工程室外照明应设置灯罩,防止强光对居民的光污染。

6.3.5 固体废弃物: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

6.3.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3.6.1 施工(生产)过程呼加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

1) 建筑垃圾如废砖瓦、废砂、渣土、废混凝土块等以及生活垃圾。

2) 机械和木材加工过程听碎屑、边角下料、刨花等。

3) 材料设备的废旧包装材料如废纸、废塑料制品。

4) 设备安装废料如各种金属的边角下料、电线电缆头或外皮、保温下角料。

5) 放射线固体废物各种试验用放射源废料。

6.3.6.2 施工(生产)方案及作业过程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最大限度的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各施工单位本着文明施工(生产)的原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天进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6.3.6.3 各施工单位应明确规定本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金属及材料、安装设备包装物处置,并应做好处置记录。

6.3.6.4 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集中放置于现场规定地点,并明显标识,贮存点应考虑防扬散、防流失和不影响卫生的措施。分类贮存的原则区分可回收利用的与不可回收,区分有害废物与一般废物。

6.3.6.5 凡在本单位或地区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固体废弃物根据地区规定交地区专门机构处理;放射源废料按《放射性物品管理标准》规定处理。

6.3.6.6 各单位的生活废弃物,按规定运至生活废弃物堆放场倾倒,堆放场设置在牛栏场内,并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将建筑废弃物倒入生活废弃物堆放场内。

6.3.6.7 生活废弃物的倾倒应按照先里后外的原则逐渐倾倒在堆放场内,不得随意倾倒。

6.3.6.8 生活废弃物装载车辆驾驶员和押运随车人员尽可能不随意调换。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抛洒,比重较轻的固体废弃物运输时应予苫盖。

6.3.6.9 生活废弃物堆放场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堆放场及其周围的情况,并视堆放场内废弃物的堆放程度采用土石覆盖等措施后,再允许逐层倒入。

6.3.6.10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6.3.6.11 工程施工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倒入指定地点,严禁倒入江(河)内及江(河)岸。

6.4 作业环境控制管理

6.5.1 各单位对环境及环境有关的排放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台帐。

6.5.2 化学危险品作业、酸洗 、吹管、喷砂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作业应编制作业指导书。

6.6 施工单位每月对本单位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工程部和监理单位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固体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听管理情况并每季检查各单位环境管理情况。

6.7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和处以1000--5000元罚款。

6.8 对环境保护工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年半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3),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6篇 风电场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在编制、实施、统计、考核等若干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管理内容

3.1每年必须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3.2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点检长组织,以点检员为主,运行主管、安全主管参加制定。

反事故措施计划采取由点检员上报,点检长审核,最后召开风电场反事故措施计划会研究决定,经场长批准后执行。

3.3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场长组织,以安全主管为主,运行主管、点检长参加制定。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检修点检员、值长上报,经运行主管、点检长审核后交安全主管,最后召开风电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会研究决定,经场长批准后执行。

3.4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风电场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3.5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3.6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3.7 防汛、抗震、防暴风雪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3.8 优先安排“两措”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3.9 运行主管、点检长应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3.10运行主管、点检长在每月安全分析会的汇报内容中,应上报“两措”实施完成情况。

3.11风电场安全主管负责“两措”计划实施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

3.12“两措”计划项目必须按计划时间完成,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完成“两措”计划项目的责任人员,参照安全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管理目标

4.1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2消除生产现场的危害因素,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4.3每年12月10日前,条款3.2和3.3中规定的责任人必须按时上报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于12月20日前召开“两措”研究讨论会,确定出下一年度的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场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7篇 继电保护管理标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继电保护管理标准》作为我公司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11.003-2007

继电保护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山东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管理标准》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与分工

3.1.1调度所是龙海电网继电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对继电保护工作实行业务领导和全过程管理。

3.1.2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总公司为分工负责部门。

3.2 职责与权限

3.2.1调度所

3.2.1.1负责系统远景及近期规划的制定;参加所辖系统新、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

3.2.1.2制定新设备启动措施;参加新设备验收、启动。

3.2.1.3对调度所辖的系统按下列负责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a 按调度所辖范围确定系统保护配置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原理接线图;

b 按调度所辖范围,定期编制及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审定分界点的定值;

c 按整定范围编制主网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说明和调度规程中继电保护方面的内容,处理有关保护的日常运行工作;

d 分析所辖系统的故障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积累运行资料,提出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改进措施。

3.2.1.4制定电网继电保护技术改进计划;汇总审核继电保护技术改进项目。

3.2.1.5负责龙海电网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管理:

a 组织编制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b 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写出年、季度运行总结;

3.2.1.6对用户会同用电监察部门提出继电保护的原则要求和提供有关定值,监察重要用户继电保护的运行情况。

3.2.1.7对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做出评价,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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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2z-211.003-2007

3.2.1.8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

3.2.1.9负责组织对变电站、发电厂值班人员及调度运行人员进行有关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

3.2.2分工部门

3.2.2.1生技部按计划完成有关继电保护设计任务和继电保护设备选型等工作。

3.2.2.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及对继电保护安装、调试的全过程管理。

3.2.2.3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定值整定、定期校验、事故异常分析处理及基建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并负责技术改进工程的具体实施。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管理目标

4.1.1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达99.6%。

4.1.2主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达97%。

4.1.3人员责任造成的不正确动作次数达到承包合同要求。

4.1.4定值计算准确率达100%。

4.1.5定值通知书合格率达100%。

4.2继电保护管理程序,见附录e所示。

4.3基建工程中的继电保护管理

4.3.1基建工程管理程序见附录a所示。

4.3.2生产和技术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以及一、二次设备综合的可行性问题;新、扩建工程设计,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保护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符合部颁反措要求;设计部门对设计质量负责。

4.3.3继电保护设备选型要求

a 必须是经过入网技术鉴定的产品。

b 必须符合统一标准原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符号的原则。

4.3.4设备选型是基建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质量点。

4.3.5由施工单位于设备投运前(110kv以上及小发电三个月,35kv设备20天,6—10kv设备10天)向负责整定计算的市调度所提供整定计算所需的全部图纸、资料;整定计算人员收到全部图纸、资料后,于设备投运前(110kv及以上设备两个月,35kv设备15天,6—10kv设备2日内)给出正式保护装置定值通知书。

4.3.6施工单位必须将承建工程的保护装置按设计图纸进行安装调试,按定值通知书进行定值的整定,按反措要求进行反措,做到一、二次设备同步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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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2z-211.003-2007

4.3.7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确有困难无法全移交,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在投入运行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4.3.8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一年内,发生不正确动作。经分析确系运行单位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前,而是由于安装调试不良引起的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施工单位。

4.3.9由生产运行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

4.4继电保护整定管理

4.4.1继电保护整定管理程序见附录b所示。

4.2.2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严格按继电保护整定管理程序进行,写出年度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说明,并于每年二月前报地调所。

4.5继电保护定值管理

4.5.1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程序见附录c所示。

4.5.2定值管理严格按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程序进行。定值通知书必须填写清晰,字体工整,按程序传递。调整部门收到定值通知书后,按定值通知书规定时间完成改定值的工作。定值通知书执行后三日内必须将回执送回负责整定计算的调度所。

4.6继电保护定期检验管理

4.6.1继电保护定期检验管理程序见附录d所示。

4.6.2由设备专责单位负责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6.3检验报告应有标准格式,并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合格率应为100%。

4.6.4定期检验时应按定值通知书整定保护定值。

4.6.5保护装置出现异常,由设备专责人负责消缺,并做好消缺记录。

4.7新设备起动措施由负责继电保护日常运行的人员编制,经调度主任审查,报总工批准后执行。

4.8做好继电保护运行统计分析工作:

a 每年二月前提出上年度的统计分析运行总结

b 每季度第一个月提出上季度的统计分析运行小结

4.9保护装置的事故处理

4.9.1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保护装置动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保护信号经第二人复核后方可复归,并同时向所辖调度值班员汇报。

4.9.2对判断为拒动误动的保护装置,调度值班员应采取措施并同时向领导和继电保护专工或调度主任汇报,以便进行分析处理,找出原因,制定对策。

4.10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出现异常,运行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值班员汇报,对危及系统安全的应先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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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2z-211.003-2005

措施再汇报。值班单独员接到汇报后应向领导和继电保护专工或主任汇报,并同时通知检修人员既是处理。

4.11继电保护专业的培训管理

4.11.1组织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超前规范性培训,继电保护专业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小时。

4.11.2建立专业人员培训档案。

4.11.3培训管理程序见附录f

4.12保护专业的技术管理

4.12.1推广应用经过入网鉴定的技术先进的保护装置。

4.12.2图纸、资料应齐全,符合实际,设专人保管。

4.12.3规章制度应齐全,及时修订,严格执行。

5 检查与考核

5.1 由调度所主任组织自查考核,自查结果按系统报分管经理认可。

5.2 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附录a:

基建工程中的继电保护管理程序

附录b:

继电保护整定管理程序

附录c:

定值管理程序

附录d:

继电保护检修管理程序

附录e:

继电保护管理程序

附录f:

培训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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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理标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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