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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管理标准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1

矿井管理标准

第1篇 矿井维修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矿井维修工

管理责任人

机电队长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变电所检修

编    号

dyyn-jyd-矿井维修工-01

所需工具

高压验电器

防护用品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防尘口罩、自救器、工作服、矿灯

管理标准

1.矿井维修工接到矿签发的停电工作票并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停电进行检修作业;

2.矿井维修工,收到停电停电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核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负责人、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情况,如有疑问可向班长或技术人员询问,确认无误后,根据停电检修措施的检修内容,按照实际操作顺序核对准确准备停电,并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应写明停电线路和停电设备编号,停电时间;

3.矿井维修工停电前向调度室汇报,待调度下令并经矿井维修工确认后,方可停电;

4.矿井维修工停电前必须通知通风队检查并确认变电所里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停电;

5.矿井维修工在停电检修前,检查并确认工具无破损、外观完好,绝缘层达到绝缘要求,选用型号配套的工具;

6.矿井维修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千伏级电气设备)的主回路前,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7.矿井维修工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要求对操作现场和设备比较熟悉的一人做监护;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中间不行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

8.矿井维修工停配电柜时,停电拉闸必须按先拉断路器,后拉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

9.矿井维修工开关柜停电后,必须先断开开关柜的操作电源 ,并使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当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然后要在二次侧挂一组接地线;

10.矿井维修工停电后必须用停电开关的闭锁装置将开关操作手把可靠闭锁,防止擅自送电和和擅自开盖操作,并在开关柜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1.矿井维修工在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不得任意修改整定值;

12.矿井维修工检修完成后清点材料、工具、配件,数量必须与工作前准备的数量相符,并清理现场;

13.矿井维修工停电检修完毕后,送电前要先拆除接地极,合闸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

14.矿井维修工在送电操作前,要摘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管理措施

1.机运队每年对矿井维修工停送电程序进行一次培训和考核;

2.安检员、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矿井维修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完好对当班矿井维修工要进行处罚;

3.机电检查人员负责对检修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清理现场不干净,要对作业的矿井维修工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矿井维修工停电后是否按停电措施进行作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操作错误时要对当班矿井维修工要进行处罚;

5.安检员、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矿井维修工停电后是否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悬挂时要对当班矿井维修工要进行处罚;

6.机电检查人员负责对检修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运行指示牌,要对停电当天的矿井维修工进行处罚;

第2篇 m矿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3篇 矿井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矿井维修钳工

管理责任人

带 班 队 长

监 管 部 门

动力科、安全管理科

监管人员

安监员、机电专检人员

工 作 任 务

主排水泵的安装

编号

snmh-jdd-矿井维修钳工-08

所 需 工 具

手锤、吊链、便携式瓦检仪、矿灯、螺丝刀、专用捆绑链

所需个人防护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防砸靴、工作服

1.矿井维修钳工用合格的吊装用具将合格的水泵装车;

2.矿井维修钳工用专用捆绑链从车的四角将水泵捆绑牢固,方可入井;

3.矿井维修钳工使用合格的起吊锚杆和手动葫芦将水泵卸到安装地点后,进行安装;

4.矿井维修钳工使用水平仪对水泵进行调平找正,用地角螺栓将水泵固定牢固;

5.矿井维修钳工根据水泵的型号配置进、出水管,将检验合格的压力表安在出水口处,真空表安在吸水口处;

6.矿井维修钳工检查地角螺栓、泵体与管路的连接处、泵体与阀门的连接尺有无松动,发现松动立即紧固;

7.矿井维修钳工进行水泵的试运转,确定水泵的正转,水泵运转时有无异常声音并观察压力表、真空表指示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机电队每年修钳工进行一次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矿井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识,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管理人员每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矿井维修工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水泵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即使处理;

4.动力科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矿井维修工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水泵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对作业的矿井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第4篇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5篇 矿井维修工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矿井维修工

管理责任人

机电队长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变电所检修

编 号

dyyn-jyd-矿井维修工-01

所需工具

高压验电器

防护用品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防尘口罩、自救器、工作服、矿灯

管理标准

1.矿井维修工接到矿签发的停电工作票并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停电进行检修作业;

2.矿井维修工,收到停电停电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核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负责人、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情况,如有疑问可向班长或技术人员询问,确认无误后,根据停电检修措施的检修内容,按照实际操作顺序核对准确准备停电,并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应写明停电线路和停电设备编号,停电时间;

3.矿井维修工停电前向调度室汇报,待调度下令并经矿井维修工确认后,方可停电;

4.矿井维修工停电前必须通知通风队检查并确认变电所里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停电;

5.矿井维修工在停电检修前,检查并确认工具无破损、外观完好,绝缘层达到绝缘要求,选用型号配套的工具;

6.矿井维修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千伏级电气设备)的主回路前,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7.矿井维修工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要求对操作现场和设备比较熟悉的一人做监护;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中间不行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

8.矿井维修工停配电柜时,停电拉闸必须按先拉断路器,后拉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

9.矿井维修工开关柜停电后,必须先断开开关柜的操作电源 ,并使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当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然后要在二次侧挂一组接地线;

10.矿井维修工停电后必须用停电开关的闭锁装置将开关操作手把可靠闭锁,防止擅自送电和和擅自开盖操作,并在开关柜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1.矿井维修工在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不得任意修改整定值;

12.矿井维修工检修完成后清点材料、工具、配件,数量必须与工作前准备的数量相符,并清理现场;

13.矿井维修工停电检修完毕后,送电前要先拆除接地极,合闸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

14.矿井维修工在送电操作前,要摘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管理措施

1.机运队每年对矿井维修工停送电程序进行一次培训和考核;

2.安检员、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矿井维修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完好对当班矿井维修工要进行处罚;

3.机电检查人员负责对检修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清理现场不干净,要对作业的矿井维修工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矿井维修工停电后是否按停电措施进行作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操作错误时要对当班矿井维修工要进行处罚;

5.安检员、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矿井维修工停电后是否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悬挂时要对当班矿井维修工要进行处罚;

6.机电检查人员负责对检修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运行指示牌,要对停电当天的矿井维修工进行处罚;

第6篇 矿井高压供电管理制度办法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各矿高压供电系统内的作业和管理,保证矿井供电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电力公司操作票工作票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两票”,指高压电气作业、操作所必需填写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作业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是安全措施实施的书面依据。

操作票:是操作人员为避免误操作而进行操作程序预想的书面记录,值班人员(维修人员)正常进行的各项倒闸操作均填写操作票,并按操作票所列内容按顺序操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及管理要求

1、负担全矿供电的35kv、110kv变电站,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河南省电力公司操作票工作票管理规定》等行业标准,严格执行两票等管理规定。

2、地面各变电所(配电室)、机房、选煤厂、综采预安装,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点等高压设备(如6kv)严格按本细则执行。

3、一人值班和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内的操作原则上由责任单位操作和监护,如有困难可由停送电联系单位(检修单位)派专人负责操作的联系和监护工作。如需采取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时,必须由该变电所(配电点)的责任单位安排合格监护人员执行。正常情况下,严禁单人独岗作业,事故处理除外。

4、单一分、合断路器的操作不需办理操作票,如水泵、扇风机、压风机、胶带机等的启、停操作,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实验动作后的恢复送电工作,分、合跌落保险操作等,但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联系票并做好相关记录。

5、涉及多变电所协作的大型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各协作变电所安排熟练的联系人员,负责停送电的联系(现场办理联系票)及倒闸操作、采取安全措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的协助和监护工作。

6、采掘单位及地面单位检修高压设备、高压电缆及高压连接器等检修或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计划检修需按照规定编制措施,在协作变电所安排熟练的联系人员,负责停送电的联系(现场办理联系票)及倒闸操作、采取安全措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的协助和监护工作。

7、停送电联系票、工作票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并审批完毕,现场提前30分钟送达变电所(配电点),事故处理或应急处置除外。

第四条 工作票使用范围、填写要求及管理规定

凡在高压电气设施上作业或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检修、维修、维护、试验、改造等)时,必须填用工作票。

1. 工作票的填用要求、管理规定

1.1 工作票应在工作前1日送达运行人员,临时工作的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1.2 工作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每个变电站所用的工作票应按实际收到时间进行顺序编号(在左上角注明)。

1.3 工作票应使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清楚,字迹工整,不得任意涂改。若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注销后修改,修改人员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1.3.1 工作票的下列几项不得涂改: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地点;接地线装设地点;计划工作时间。

1.3.2 必须在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内填写双重名称,即设备编号和用途名称,其他有关项目填写设备编号。

1.3.3 凡在工作中需要进行的高压试验项目,必须在工作票的工作栏写明。

1.4 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拒绝受理该工作票。

1.5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多日工作,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需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先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并召开现场会,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1.6 全部工作完成,现场清理完毕、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向运行人员详细交待施工情况和遗留缺陷,会同运行人员现场验收、核对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内容,双方签字记入时间方告终结。

1.7 工作票执行后在备注栏内加盖“已执行”章或填写“已执行”字样。使用过的工作票由变电所现场保存(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由区队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工作票保存期为1年。

1.8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3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1.9 若因工作任务扩大需要变更安全措施,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

1.10工作票一式两份,不得任意涂改;两份工作票中的第二联在工作时必须始终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作为进行工作的依据;第一联由值班员收执,存放在固定地方,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工作票许可工作及完工时间等记入运行日志及与之相关联的记录中。井下采区变电所可采用一份工作票。

1.1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设备名称及操作术语

1.11.1 断路器(开关)的操作称“分开”“合上”,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的操作称“拉开”、“合上”。

1.11.2 操作地线称“验”、“挂”、“拆”。

说明:挂地线的位置以刀闸为准,称“电缆侧”、“断路器侧”、“母线侧”、“主变压器侧”等。上述规定不包括时,按实际位置填写。

1.11.3 小车(断路器)操作称“推入”、“拉至”。

如:将7#小车(断路器)推入试验位置;推入工作位置;拉至试验位置;拉至检修位置。

说明:小车(断路器)的工作位置指两侧插头已经插入插嘴(相当于刀闸合好),试验位置指两侧插头离开插嘴,但小车未全部拉出柜外;检修位置指小车已全部拉出柜外。

1.11.4 封闭式开关柜带电显示器称“三相灯亮”和“三相灯灭”。如:检查8#开关柜带电显示器三相灯亮、检查17#开关柜带电显示器三相灯灭。

第五条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1.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票签发人应熟悉供电系统情况、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并经矿批准的人员担任,并书面公布,未经书面公布的任何人员均无权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职责:

1.1 工作的必要性;

1.2 工作是否安全;

1.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等。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工作负责人应由区队领导书面批准,必须由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得签发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职责:

2.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2 结合现场设备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2.3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4 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5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2.6 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运行人员)

工作许可人由变电所的值班员担任或机电部、队派出的专业人员担任,应有区队领导书面批准。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并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值班负责人、运行人员):

3.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

4.1 工作班成员应具有自我防护能力;

4.2 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

4.3 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六条 操作票的使用范围及填写要求、管理规定

凡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的各项操作均填写操作票,并按操作票所列内容按顺序操作。

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停送电联系票或工作票的工作要求填写,填写前操作人应了解本所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及本次操作的目的和操作顺序,有疑问时应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按照规定作相关好记录:

1.1 事故处理。

1.2 分、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如高压启动柜的启、停,跌落保险的分、合,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实验跳闸后的恢复供电等。

2. 操作票填写要求、管理规定

2.1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任务栏内应写双重名称,操作项目栏中只填写设备编号即可。

一个操作任务,指根据联系票或工作票的一种操作进行的不间断的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填写项目超过1页时,应在各页的备注栏中注明“转下页no:×××”,“接上页no:×××”。

2.2操作票应统一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每个变电所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重复号。操作票要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下列4项不得涂改:

2.2.1 设备名称编号;

2.2.2 有关时间和参数;

2.2.3 设备状态;

2.2.4 操作动词。

其他若个别字体写错,可在错字上划两横线注销,在后面重新填写,修改处必须签名或盖章。

2.3 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并在作废的操作票备注中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

2.4每执行完一步操作后,应在该项后面执行栏划“√”。

2.5执行后的操作票应移交管理单位,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后收存,操作票保存期为1年。

2.6 操作票应由当班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无人值守的变电所,操作票由负责操作的维修人员填写,由发令人或工作负责人就地审核或通过电话复诵方式审核。

2.7 下列操作应列入操作步骤:

2.7.1 根据工作票或联系票中设备名称和编号对照将要进行倒闸操作的电气设备确认是否一致。

2.7.2 分开、合上断路器(开关),拉开、合上隔离开关(刀闸)。

2.7.3 分开、合上断路器(开关)后检查断路器(开关)位置。

2.7.4拉开、合上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运行位置前检查断路器(开关)在断开位置。

2.7.5 验电和挂、拆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

2.7.6 倒回路操作时多母线并列运行后检查负荷分配。

2.7.7 挂、拆安全标示牌及装、拆遮栏等。

2.8 执行操作票时,必须清楚填写实际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

第七条 对值班人员(运行人员)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1. 应熟悉供电系统和相应电气设备基本原理,熟练掌握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技能,熟知本岗的规程和制度;且必须持证上岗。

2.能及时发现运行的设备缺陷和故障,应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3.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4. 操作人员所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试验并保持完好,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前必须检查确认合格。

5.执行操作票时,监护人必须逐步高声唱票并做好监护工作,操作人员逐步操作并检查确认。

第八条.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7篇 矿井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皮带接头订扣

编 号

dyyn-jyd-矿井维修钳工-06

所需工具

订扣机一套

防护用品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工靴、防尘口罩、护目镜、耳塞、矿灯

管理标准

1.矿井维修钳工检修前根据作业空间及巷道高度,选择合适的专用工具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矿井维修钳工应该熟知工序及所用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订扣操作工序;

3.矿井维修钳工停机时必须将皮带上的物料拉空;

4.矿井维修钳工必须站在距皮带30cm以外的位置检查皮带,发现状态较差的带扣或带面后停机;

5.矿井维修钳工停机后必须将就地急停按钮按下并进行闭锁;

6.矿井维修钳工开动张紧绞车时,必须先将张紧装置松至完全松弛状态后,将上、下皮带用皮带夹板夹住;

7.从状态较差的带扣或带面处将皮带穿条抽掉或皮带割掉;

8.矿井维修钳工在割皮带时,必须用钢板尺画线后再割皮带,保证皮带边平直,不出现斜角;

9.用皮带订扣机订扣时,将皮带一边插入订扣机模架内开始订扣,在订扣时,矿井维修钳工不得站在皮带上,订扣完成后,对接皮带扣并将穿条穿插到位;

10.矿井维修钳工订扣必须保证订扣质量良好,不能出现飞钉、扣钉未压平现象;

11.矿井维修钳工开动张紧绞车进行张紧皮带前,要检查确认张紧部位,开动张紧绞车进行张紧,张紧到原来位置。

管理措施

1.机运队定期对矿井维修钳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2.主管队长、段长、技术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矿井维修钳工没有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无特殊情况严禁重载停机,对矿井维修钳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8篇 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

第一条 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为此,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1.主机。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2.控制传动和闸控部分。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3.制动系统。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4.井架及井筒设施。由井架、天轮、罐道绳(或钢罐道)等组成;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或罐笼提升装置。

第三条 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下同)第6.3.5.10条所列的符合要求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还应设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制动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 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条 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二条 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三条 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须经审批、设计、审查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的改造,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须报请局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条 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应由局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中修工程的验收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车间负责组织。

各种工程的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后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整理归档。

第五条 公司提升设备的管理机构为: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机动科);

设备所属车间(设备副主任和机、电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升工段和维修工段。

各级机构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各负其责。

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并接受技术咨询;各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如实汇报设备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责任。

第六条 提升设备在检查、维修中严格执行点检制,在检修中推行网络技术,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七条 提升设备管理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经济统计资料。提升系统的材料、备件、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应单独统计。

第三节 提升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一条 提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运转记录、点检记录、检修记录、绳检记录、调试报告等。

第二条 设备档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当设备调拨时随机转移。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选型设计说明书及系统主要参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记录;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等。

第三条 设备运转记录由运转工负责填写。每月上交车间,由车间审阅汇总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摘要载入设备档案(如提升次数、提升量、累计运转时间等)。运转记录一般保存一年,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

第四条 点检记录由各有关人员填写,每月上交车间。车间应对点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缺陷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之后车间应将点检记录和分析结果一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载入设备档案。点检记录一般保存一年。

第五条 设备检修记录由负责检修工程的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后连同验收记录一并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归档。

第六条 绳检记录由绳检工负责填写。每月交车间,车间在分析审阅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绳检记录认真分析,找出钢丝绳磨损、锈蚀、疲劳、断丝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之后整理归档。绳检记录一般保存一个换绳周期。

第七条 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调试记录由负责调试的单位编制,全部归入设备档案。并复制一份交设备所属车间。

第二章 矿井提升作业标准

第一节 提升机房环境设施及文明生产标准

第一条 提升机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设计配齐保持完整。主机和操作台应涂灰色或浅绿色;润滑油和液压油管道,上油管应涂红色,回油管应涂黄色;水管应涂绿色;压气管道应涂天蓝色;地脚螺丝的露出部分应涂红色;其它外表部分可涂黑色。

第二条 提升机房必须配备下列用具和材料,并且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1、能适合司机日常紧固用的活扳手、改锥、钳子和加油用的稀油壶、黄油枪等。

2、清洗、擦拭用具用品。

3、常用润滑油料。

第三条 提升机房的记录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并且统一装订,摆放整齐,填写认真:

1、要害岗位进入登记。

2、交接班记录。

3、运转记录。

4、点检记录。

5、绳检记录。

6、维修记录。

第四条 提升机房必须悬挂“四图”、“三制”、“一规程”,并且字迹清晰,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四图”指提升系统速度图、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润滑图表。

“三制”指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点检制。

“一规程”指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五条 机房和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节 提升机作业组织标准

第一条 司机

1、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考核应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提升机司机岗位必须配齐足够的人员,保证每班有两人上岗操作。

第二条 维修钳工

1、提升机维修钳工应单独设置。维修钳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值班维修工。

2、维修钳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或设置专职绳检工。

3、提升机维修钳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提升机结构、性能、参数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维修电工

1、提升机维修电工应单独设置。维修电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名值班维修电工。

2、提升机维修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其结构、性能、参数、控制原理和维修技能、调试知识。

第三节 提升机司机作业标准

第一条 司机在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房,按照“交接班制”要求进行接班。

第二条 司机接班后应随即按润滑图表要求,对每班加油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天加油的润滑点由白天班司机加油。加油工作由副司机进行。

第三条 司机坐在操作台前应姿势端正,保证两手操作自如,双脚很方便地踏着动力制动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眼睛能方便地看到深度指示器全行程。

第四条 与电工联系,手动试验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是否可靠,试验动力制动是否正常并试验紧急制动是否可靠。

第五条 完成上述工作后和信号工联系,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车试运行,并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试验过卷开关的可靠性,然后根据信号,进行正式提升作业。

第六条 提升机的操作

1、每一台提升机都必须根据控制原理,编制适合本机的操作规程,但任何一台提升机都必须遵守下列操作方式:

(1)听清并辨明信号;

(2)主令控制器先给上第一预备级再松闸;

(3)下放重物时,启动后应迅速将控制手柄推到底,用脚踏动力制动配合控制速度,禁止溜车带闸下放重物。

2、提升机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提升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显示器上的深度指示运行情况:

(2)注意听停车信号;

(3)注意监视各种保护与故障显示。

4、监护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2)显示器深度指示系统运行情况;

(3)设备运行声音和气味;

(4)减速点过后监视操作者是否有误操作;

(5)运行中操作者发生突发性疾病,立即代替其操作。

5、运行中,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才能施行紧急制动:

(1)听到事故警铃;

(2)听到井筒有异常声响;

(3)看到提升钢丝绳有剧烈抖动;

(4)电控系统起火;

(5)减速点后没有减速;

(6)主电机电流突然增大;

(7)其它特殊情况。

第七条 下班前30分钟开始做交接班准备,按照“交接班制”规定向下班司机交班。

第四节 维修钳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维修钳工应根据“点检制”规定,对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按照周期、方式、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司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检修、调整。

检查方法和检修、调整标准如下:

1、检查主轴键,用手锤敲击,不应有松动现象。

2、检查主轴承及减速器轴承,听声音无杂音和震动。

3、检查卷筒或主导轮,其筒皮、焊缝、轮辐、支环,应无裂缝、开焊现象,无明显变形。

4、检查减速机,齿轮无撞击无杂音;打开观察孔观察,检查齿面磨损、胶合、点蚀等情况。

5、检查各地脚螺丝,用手锤敲击,不松动。

6、检查卷筒衬板,眼观不劈不裂;螺栓孔余深不少于10mm。

7、检查液压站:

(1)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

(2)启动油泵和安全电磁铁,系统压力应附合整定值。如油压过高或过低,应调整溢流阀。如系统没有压力则应顺序检查:溢流阀节流孔是否堵塞,油泵是否不供油。

8、检查闸瓦间隙,对瓦块式闸,其工作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轮的单侧间隙不应大于2.5mm;紧急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支轮的间隙不应大于1.5mm。

9、钢丝绳的检查,除按安全规程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应作到:对单绳提升,每6个月串移一次绳卡位置,观察绳卡下有无断丝。

10、罐道钢丝绳应每月检查一次磨损和锈蚀情况,并涂油润滑。特别要注意井窝下不使用段的罐道绳,要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11、制动钢丝绳及缓冲器应每月检查一次,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发生断绳制动,或进行断绳试验后,应检查防坠器下的绳况,并检查缓冲器,必要时进行调整。

12、检查罐笼联接装置锈蚀情况,除去锈迹和油垢,检查是否有裂纹,并对销轴进行润滑。

13、检查天轮结构是否有裂纹和变形。检查衬垫磨损情况,并对轴承进行润滑。

14、检查罐笼锈蚀情况,尤其要检查骨架和铆接部位锈蚀情况。除去锈迹,检查有无裂纹。

15、检查罐道和弯曲变形情况,罐道卡子是否松动脱落。检查罐道磨损情况,其磨损值不超过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9条之规定。

第五节 维修电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主电机的维护保养

1、应定期吹扫电动机内积尘,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2、运行中的电机应经常检查温升情况,其值不应超过铭牌规定。

3、检查电机轴承工作的润滑情况,定期补充和更换润滑油脂。

4、滑环工作表面应清洁光滑,无烧痕、条痕等缺陷。

5、电刷在刷盒内应滑动灵活,电刷与滑环面应密切接触,压力大小适中。

6、电动机运行3000小时以上,应对电机的绝缘作一次测定。低压电机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

用摇表测电阻时,应在电机发热后进行并将电缆线断开。如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应查出原因并加以处理。

第二条 换向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换向器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作业牌,方可进行工作。

2、除去积尘,检查各部机件的完整性,稳固性和可靠性。

3、检查主触点闭和时是否在触点表面如头烧痕应用细锉打光,禁止使用砂纸。

4、检查主触点的压力、间隙,三相应同时闭和,否则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弹簧。

5、检查辅助触点的压力、初间隙和弹簧的压缩行程。

6、检查防电离装置的金属片,要仔细检查磁吹灭弧线圈的圈间隙是否良好。

7、检查磁铁的短路环是否完整,损坏必须更换。

8、磁铁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表面接触严密,如歪斜不严,可调整活动部分;不平时应更换。

9、测量绝缘电阻,对于受潮部分应随时干燥。

第三条 磁力控制站的检查与维护:

1、加速接触器的检查与维护:

(1)主触点闭和时应呈线性接触,表面有烧痕应用细锉打光;

(2)主触点的压力、间隙和接触后的压缩行程应符合规程规定;

(3)消弧罩应清洁,栅格板不应相碰,石棉板不应有缺陷,否则应调整或更换;

(4)辅助触点表面应光滑,否则可用细砂纸打光,触点的压缩行程为2.5mm,运行磨损后不应小于1.2mm;

(5)检查衔铁,接触面闭和后应严密无间隙,检查吸引线圈有无过热和烧损。

2、时间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继电器动作应灵活。触点压力、间隙、压缩行程保持正常。

(2)检查继电器线圈有无过热损坏和断线,测量线圈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1mω。

(3)继电器的延时应保持系统的延时要求。继电器不允许在没有非磁性垫片的情况下工作,但垫片厚度不得小于0.1mm。

3、电流加速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注意观察继电器吸引和释放动作是否符合加速要求;

(2)其它方面的检查和维护同时间继电器。

4、其它部分

各开关工作正常;磁放大器出线不应有断线;接线端子连接牢固;晶体管、电容器没有击穿、过热现象等。

第四条 操作台的检查与维护

1、各仪表指示准确。

2、各按钮和转换开关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3、主令控制器触点的压力、间隙弹簧的压缩行程正常。

第五条 安全保护和闭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1、过卷开关、闸瓦过磨损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2、过速、限速继电器及断线保护继电器动作可靠。

3、脚踏紧急制动开关、换向器室门闭锁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4、减速开关安装牢固,动作正确。

5、制动油过热、过压的接点动作灵活。

6、各安全保护信号显示正确。

第九条 其它部位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信号与提升机构的闭锁,没打信号时主电机应不能启动或加速。

2、应经常检查深度指示器的传动件及碰块的清洁情况,如不正常应及时清理,防止出现卡住现象。

第六节 润滑标准

第一条 每一台提升设备都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编制出润滑图表。编制润滑图表必须体现“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原则,润滑图表必须适合于本台设备的性能和特点。

第二条 润滑工作按润滑图表严格执行。机房内加油周期凡每班和每天的润滑点,由提升机司机负责加油。其它周期的润滑点由维修钳工负责加油。

第三条 所用油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使用代用油品时,必须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重要部位的加、换油必须留有记录。

第七节 提升机的定期检查、调整、调试标准

第一条 工作制动闸和安全制动闸的制动力矩均不应小于绞车最大静力矩的3倍。

第二条 对于jtk型提升绞车,在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应超过0.75m/s2。

第三条 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6条规定。

第四条 提升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标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1条至6.3.4.9条的规定。

第五条 竖井单绳提升的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第六条 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缘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80%。

第七条 在等速阶段发生安全制动,必须先检查闸瓦表面的状况,确认正常后,才允许开车。

第八条 提升机的电气调试应一年进行一次,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后的各项数据和性能,应符合电气调试规程和原设计的要求,及时编制调试报告提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并将调试结果报局设备主管部门。

第九条 每半年将罐道钢丝绳旋转45度,并上提200mm左右。

第十条 每年对井架、井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锈蚀、腐蚀情况,震动情况,是否有裂纹、开焊等。

第三章 信号系统

第一节 信号系统的组成、作用

一、信号系统是矿井提升系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声光信号直接指挥着提升机的动作方向。提升信号是由电源变压器、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电铃或电笛、继电器、线路及其他电气元件等组成的完整的提升信号系统。

二、提升信息是提升的工作指示,是保证矿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转的重要装置。在人工操作和自动化控制的提升系统中,提升司机是依据信号工所发送的声光信号、数字信号等,决定采用何种工作方式。如果在自动化提升系统中,提升机在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便自行启动。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转,提升信号发送时必须达到准确清晰、可靠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及相关设施的操作方法。

2、信号工上岗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信号,检查井帘及挂钩、保险装置等情况。

3、上岗时,要携带作业证,无证不许作业。

4、发出信号要准确、明显、清楚,不得无故发停车信号。

5、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更。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按钮,应时刻注意罐笼(箕斗)、信号、钢丝绳等运行情况,并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停车信号。

7、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非信号工人员动用信号。

8、信号工应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节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组织和清点上下罐人员。

3、对不在指定时间和不具备下井条件的人员,必须拒绝并记录在案。

4、对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超大物体的提升和下放时,必须拒绝。对不合乎安全乘罐要求的情况必须拒绝,同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5、负责对井口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督。

6、做好当班生产的记录,并交接好班。

7、负责信号房内的安全卫生。

8、负责保养、点检的责任,精心操作。

9、对井口安全门有点检监督的责任。

第四节 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1、必须在岗位现场按时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交待清楚,检查灯光、电铃、按钮、打点器等是否齐全,声光是否准确,并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因故缺勤或未能按时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上级汇报,经同意并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认为信号设施存在问题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妥善解决,接班人不得借故拒绝接班。

5、接班人员认为工作地点的卫生没有打扫干净,可以先接班上岗,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工作地点的卫生,接班人员认为合格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6、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好各项内容,双方签字,交接班结束。

第四章 矿井提升作业制度

第一节 卷扬司机交接班制

第一条 提升机司机上班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穿戴好劳保用品,精神饱满,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第二条 司机到岗位后,按以下顺序做好接班工作:

1、按点检制中规定的班检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

2、检查室内工具、用具、用品是否齐全,并已摆放整齐。

3、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4、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5、向上班司机询问上班工作情况,设备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

6、审阅上班司机运行记录、点检记录。

7、审阅上班司机交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中应注意:

1、上班司机反映的设备缺陷,或接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双方要认真检查确认,并记录在案。

2、对设备缺陷应通知维修工处理。

3、较大缺陷(指修理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原因不明不能开车者;需要更换备件者等)应向车间主任或值班调度汇报。

4、上班司机不在岗位不能接班。

第四条 司机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当下班司机到岗后向下班司机交底。

1、按照点检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表。

2、清点室内工具、用具、材料,并摆放整齐。

3、打扫卫生,擦拭设备。

4、填写运转记录,交班记录。

5、向下班司机介绍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6、当下班司机确无异议,并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节 卷扬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卷扬司机基本职责和任务

1、树立为矿山生产努力奋斗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2、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提升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制度。

3、按时上班,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设备,认真维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

4、对点检制中规定由司机负责检查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5、认真、真实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记录。

6、运行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

7、运行中发现设备事故应立即停车,并向车间主管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未经许可不能继续运行。

8、对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致的一切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本工种点检内容不认真检查,对设备故障不汇报、不处理、带病运行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9、对于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二条 司机的权力

1、当设备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时,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开车。

2、司机因身体不适或情绪不佳,可能影响正常操作时,可以申请不当班操作。

3、当班司机只有一个人时,可以拒绝升降人员的作业。

4、对上级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节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维护、检修好提升设备。

第二条 严格执行本工种各项规程制度。熟练掌握提升设备技术性能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认真执行点检制规定由维修工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点检中发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检修,并作好记录,较大缺陷本班维修工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

第五条 对由于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检修、调试不当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专(兼)职绳检工职责

1、认真执行绳检制度,并按润滑制度要求对各种钢丝绳进行润滑。填写绳检记录。

2、对由于不按期检查或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的断绳事故负主要责任。对由于不按制度润滑而使钢丝绳过早磨损或锈蚀失效负主要责任。

第四节 所属车间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对本车间所属提升设备全面管理,组织主管技术人员和操检工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努力管好、用好提升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 由车间主管主任组织,机电技术人员作指导,对点检制规定的月检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第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全部缺陷和隐患,进行处理,对较大缺陷本车间无力处理的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第四条 每月对运转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者或技术缺陷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技术教育。对于运转工和维修工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方面的责任。

第五条 对于由本车间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不正常磨损、锈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五节 点检制

提升设备实行点检制。按周期不同,分别为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按分工不同,分别为运转工点检和维修工点检。

第一条 班检由司机负责。班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轮,无油污、水迹。

2、检查主电机的运转声音和温升是否正常。

3、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咬绳,对多绳提升检查各绳运行是否平稳。

4、检查液压站,压力正常,无泄漏。

5、检查安全制动电磁铁,踏下安全制动开关数次,观察动作是否灵活。

6、检查主轴瓦,温度正常,不漏油。

7、检查减速器,声音和温度正常,不漏油,轴向无窜动。

8、主电机电压和电流正常。

9、测量电压正常。

10、

11、检查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其上的过卷开关动作是否可靠。

12、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检查井口过卷开关的可靠性。

第二条 维修工日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主轴装置,切向键联接可靠,不松动。

2、检查联轴器各机件是否有损坏,联接是否可靠。

3、检查制动器,各部件联接可靠,转动灵活,无裂纹,无开焊。

4、检查天轮衬垫,无松动脱落现象;卷筒衬木不劈不裂。

5、各部基础螺丝不松动。

6、罐笼无开焊,无裂纹。

7、钢丝绳联接装置无裂纹。

8、绳卡子是否有滑移现象。

9、钢丝绳是否有破股与断丝现象。

第三条 月检

月检由车间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维修钳工和电工共同进行。月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瓦磨损是否超限,间隙是否正常(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对于平移式应不大于2㎜;对于角移式应不大于2.5㎜)。

2、检查天轮衬垫是否有松动、掉块或磨损超限。

3、检查各绳槽直径差是否超限。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各部的联接情况和磨损情况。

5、检查钢丝绳断丝是否超限,测量钢丝绳直径和捻距是否在允许值内。

6、检查罐耳和罐道间隙是否正常。

7、检查罐道梁、罐道、拉紧器等井筒设施的工作可靠性和磨损情况,腐蚀情况。

8、检查罐笼、箕斗的结构稳固性和腐蚀性情况。

9、检查并吹扫主电机内尘土。

10、检查并清扫配电柜、控制屏、信号屏内积尘。

11、检查电机滑环工作情况。

12、检查转子电阻箱各接头是否松动或烧蚀。

第四条 半年检

半年检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参与并指导下,由车间组织进行。半年检部位和内容:

1、测定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重锤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应超过0.6s。

2、测定超速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在速度超过额定值15%时能实现安全制动。

3、测定加、减速度是否符合调定值。

4、测定安全制动减速度,上提和下放各为多少。

5、测定主电机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的绝缘值。

6、取下绳卡子,检查卡子下面钢丝绳状况,并窜移绳卡子位置。

7、打开桃形环或楔形环,检查内部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8、检查卷筒壳有无开焊、裂纹、变形。

9、检查天轮缘和轮辐,有无裂纹或断裂。

11、打开减速器观察孔盖,检查齿轮啮合情况。

12、检查、清洗罐笼安全卡,进行不脱钩试验。

第五条 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

第六条 每半年对罐笼悬挂部分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 提升钢丝绳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断绳试验。

第八条 每次点检后都要填写点检表。其中月检和半年检的点检表要报局主管部门。

矿井管理标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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