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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维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物业维修人员职位要求
1.持有效电工操作证
2.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物业维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1.保证小区公共区域及大厦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个人分管设施设备的巡视和保养维护
3.检查(验收)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告运行故障和报修结果,及时处理客户报修
第2篇 物业维修负责人工作岗位职责
维修负责人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小区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业主家庭维修工作的安排布置及对各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加强小区物业管理验收和交接工作,协助住宅部主任负责辖区全部工程资料系统交接和使用管理工作。
2、协助制定与组织实施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计划,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处理业主维修申请,核定外委维修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为业主提供服务,按维修回访要求对业主进行回访,确保维修质量。
4、负责对维修人员日常管理与培训。
5、负责监督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及安保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维修施工,并确保维修质量。
6、负责处理公用设施设备的突发事故。
7、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验收,严把质量关。
8、负责配合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水及有线电视、电话等部门的维修检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3篇 物业维修电工岗位工作职责
职责一: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他工程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地掌握小区电气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
(3)制订所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表格。
(4)积极协调配电工的工作,出现事故时无条件地迅速返回机房,听从值班长的指挥。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日夜班的交接班工作。
(6)交班时发生故障,上一班必须协同下一班排除故障后才能下班,配电设备发生事故时不得离岗。
(7)请假、补休需在一天前报告主管,并由主管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8)每月进行一次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9)搞好班内外清洁工作。
职责二: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大厦强弱电设备,工作原理及实操作与维修保养。
3.执行所管辖设备检修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并填好记录表。
4.积极配合值班电工工作,出现故障时无条件迅速返回机房配合工作。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交班时发生故障,上班必须协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离去。
7.维修人员外出巡查或维修,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随地与部门人员保持联系。
8.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做好记录,不得隐瞒故障现象。
9.做好值班室清洁工作,填好工作记录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三: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服从领班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本系统专业知识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负责大厦电气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3)熟练掌握大厦内的电气设备分布情况、掌握大厦内的低压电气线路各级开关的控制范围、熟悉各种用电设备的电气原理。
(4)清楚主要设备机房位置、清楚本专业管理范围、了解各种供用电设备的基本性能。
(5)接到维修通知后15分钟内备齐工具材料到现场维修,严格遵守入户维修流程,工作完成后填好《维修工作单》交工程部物料员。
(6)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完成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与保养,保证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作好设备保养记录。
(7)协助弱电工作人员进行弱电维修工作。
(8)发现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具备解决条件当场解决如解决不了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物业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一、熟悉住宅区各类房屋的分布状况,房屋内外结构,附属设施各水、电气、消防系统的管线走向,分布状况以及管线主控制位置,以及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
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列和操作规程。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穿绝缘鞋等安全保护设施。
三、维修工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在熟练自己专业的基础上,学习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和规范操作、争取做到一人多能,适应住宅区维修工作的需要。
四、经常巡视住宅区,掌握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以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运转正常。
五、经常巡视住宅区,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按规章制度要求每半年疏通雨水井及管道一次,确保住宅区污水不外溢。
六、维修工在维修楼面时,必须首先准确的找到漏、渗水的真正原因,做到一次修好,少返修或不返修。
七、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能识读施工图纸。绘制简单的平面图,管线大致系统图,能清楚正确的在图纸上标出发生故障的位置。
八、维修给水管道,须关闭总阀时,在提前通知住户做好蓄水准备的情况下作业。
九、爱护工具,在每次使用之后,必须对领出的工具的性能、机具配件等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无损。
十、向住户提供免费或有偿服务时,要求如下:
1.急修不过夜,小修小补应限时完成。
2.上门维修佩戴工作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3.按管理处制定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管理处,不得擅自侵吞,违者罚款100-500元。不得在住户家里乱翻东西、若有偷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管理处给予辞退。
4.不得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好处,或者收费不开收据,更不能多收、少收、不收费。违者按应收取额的10倍处罚。
5.遵守住户的要求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管线,即搭配颜色。
6.按管理处制定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管理处,不得擅自侵吞,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得在维修家用电时,偷窃配件或更换配件时以次充好。让住户蒙受损失,一经发现,除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外,管理处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完成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