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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事业单位财务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3、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涨短,及时上报处理。
4、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以保证公司三日内正常经营需要为限。
5、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6、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7、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8、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
9、每日9:00前编制前日《资金日报表》,及时报告公司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10、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12、负责在手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 事业单位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佩带执勤标志,做到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认真负责。
2、门卫值班室内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不得作为休闲、娱乐场所,谢绝无关人员逗留。
3、门卫值班人员要对陌生及无公司或项目部任何人员陪同的进出人员进行询问、接待,言行要文明礼貌。
4、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值班台账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5、门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谈笑、吵闹、串岗、离岗、干私活、喝酒、看电视等,夜间值班不得睡觉。
6、严禁小商贩、推销产品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集居地。
7、门卫值班人员发现集居地内部有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险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8、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集居地内部的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第3篇 事业单位人事岗位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一、根据市区编委有关规定,负责本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职管理。为领导掌握各种编制数据及时提供信息。
二、根据市区人事局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负责本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保所、社区服务中心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向老干办、幼儿园传达工资福利的有关政策。
三、根据市、区人事局的有关规定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调配、录用和聘用工作。
四、根据市、区有关公务员管理考核规定,负责对公务员的管理与考核。
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公务员队伍的各项培训以及其它专业人员的各种培训。
六、根据区人事局有关规定,负责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申报备案工作。
七、负责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工资年报、编制季、年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年报、工资水平调查的报表等等)
八、负责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工人以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事工作文书起草及内勤管理。
十、负责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