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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1 根据《中共罗山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罗纪办 [2023]4号)文件要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结合单位实际,扎实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以党组书记李永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第一阶段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将活动开展纳入重要议程,明确分管党务的副主任、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监察室、人事股组织实施,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为载体,工学结合,用学习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二,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以中心机关每周一学习例会,各基层支部党员活动日为抓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突出政治学习重点。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自觉性,要求结合工作难点和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做到学深学透,思想得到升华,工作绩效得到检验。目前,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座谈1次。
三,抓好监督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中心结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当前维稳工作和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通过平台网站、党务公开栏等及时通报学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将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成果。按照“长效激励,常态管理”的要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结合文明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工作化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加强学习的各项机制,促使党员干部重视学,自觉学,善于学、持续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和行动力。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2 根据《中共沁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沁纪办 [2023]7号)文件要求,沁阳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扎实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云龙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第一阶段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将活动开展纳入重要议程,明确纪检组长具体负责,监察室组织实施,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为载体,工学结合,用学习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二、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以每周五学习例会,各支部党员活动日为抓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突出政治学习重点。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自觉性,要求结合工作难点和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做到学深学透,思想得到升华,工作绩效得到检验。目前,“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座谈1次。
三、抓好监督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结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和“两学一做”活动,通过局域网、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及时通报学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将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成果。按照“长效激励,常态管理”的要求,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结合“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工作化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加强学习的各项机制,促使党员干部重视学,自觉学,善于学、持续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和行动力。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3 3月8日县商务局召开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14日又举行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此次会议以学习“一准则”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纪检组长徐光志同志首先带领学习此准则,党组书记、局长黄在国同志做总结讲话,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念。
一、 读原著,学原文
纪检组长徐光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表示此次学习活动大家要重视原文学习,体会文件精神,不要做表面工作敷衍了事,要根据原文实际内容来进行自我查找和反省,并将进行检验测试,希望局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认真学习,学以致用。
二、 严于律己,坚持信念
黄在国局长指出,准则是书面的,要学习,内化为心中标准,领导班子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对自己的严标准和一身的正气。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社会主义的信仰作为毕生信仰,不能让理想信念滑坡,要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严以修身,拒绝奢侈、散漫的风气。
三、 有正气,勇担当
纪检监察部门要有正义感,谁有问题就监督谁,谁有违纪就检查谁,对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要坚决抵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纪没有例外。不能搞小圈子,做“两面人”,对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勇敢指证,敢于监督,坚决防止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篇二 2023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
2023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1 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正阳县纪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常、细、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常”。建立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周一委局机关工作例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周五学习培训会,由班子成员轮流辅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引导大家自觉主动地适应新常态。
突出“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确立领导小组,细化学习步骤,明确学习内容、方式、日程,确保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突出“严”。明确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县纪委班子成员将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督导,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进行点评,坚决杜绝在学习过程中虚以应付、敷衍了事,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将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有效结合。
2023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2 3月9日上午,河南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辅导报告会,报告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委托,省纪委副书记刘荃代表省纪委就如何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作了强调。省纪委常委韩兆印作了题为《强化法制理念,筑牢规则意识,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辅导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处级纪律检查员),委局机关、宣教中心、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同志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了辅导报告会。
辅导报告会结束后,市纪委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宽就贯彻落实好省纪委辅导报告会议精神作了讲话,并对我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就如何开展好我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李成宽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务必要摆上突出位置。市纪委常委会是全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要带头抓好活动开展。
二要端正态度,强化自觉。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条例》、《规则》的基础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三要从严从实,学以致用。要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努力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四要常抓不懈,确保实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健全制度体系,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稳妥有序推进。
2023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延津县财政局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活动,把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为确保学习效果,在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习原文,努力学懂、学透、学通的基础上,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该局科学设置研讨议题,深入开展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
二是强化日常学习教育。依托“阳光财政”工作微信群、“延津财政纪检监察”微信群等,开设学习专栏,加大日常学习教育力度。
三是上主题党课。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懂纪、知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
四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中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五是撰写学习心得。认真撰写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3月13日下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在中共延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县委书记祁文华的讲话和纪委书记牛占贵的工作报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彬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对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局纪检组是财政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财政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注重纪检业务知识、财政专业知识和综合管理知识的再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好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财政纪检监察干部乃至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律人者必先律己,勇于接受组织与同志的监督,要把工作当成一种使命,聚焦主责主业,热爱并全身心投入其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当好“铁匠”,敢于动真碰硬,不妥协、不犹豫、不退缩,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坚持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敢于担当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走在全县党员干部前列。一是要强化综合监督。打造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构成责任共同体,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实效,将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置于纪律监督之下,扎紧责任笼子,量好纪律尺子,擦亮规矩镜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要严格正风肃纪。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深化以“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学先进群体,办为民实事”活动,开展“干事有激情,服务有热情”主题活动,学先进、找差距、解难题、办实事、改作风、抓落实,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整治脱贫攻坚、一事一议、惠民培训、涉农补贴等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把反腐的红利释放到最基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聚民意、顺民心、保民生。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实现重点工作督查全覆盖,完善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月,细化到具体责任人,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重点工作有位次,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四是要激励担当有为。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建立健全多元正向激励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贪腐者的干事创业环境,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篇三 学习两个条例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按照市局和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党组学习两个条例民主生活会于2023年5月20日在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范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臣、谷明立、张振轩同志参加了会议,监察审计室主任唐亚彩同志、人事科科长胡琦同志列席了会议,并做会议记录,现将会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前准备:
1、会前县局党组要求每个党组成员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扎扎实实,有针对性地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准确地深刻理解两个条例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意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充分行使党内法规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形成团结一致的好局面。
2、会前,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提前准备了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还有有关廉政建设的材料,做到每人一套,便于集体学习和自学。学习中,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党的纪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全面、深入地发展。
3、征求意见。
会前,我局多次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从不同角度、多方面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是开展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的基本法规,是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学习宣传贯彻好两个条例,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和深入,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
二、会议的召开
5月20日,我局在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两个条例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同志们一致认为,要借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对照“两个务必”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当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深深扎根于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全面落实到行动上,时时、处处、事事都要考虑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我加压,顽强拼搏,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坚持“走的正、带好队”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而努力。班子成员对照学习两个条例各自谈了看法,针对征求的意见,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一致认为:
1、好的制度是一个班子团结向上、有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是广大税务干部工作积极性高昂的坚强基础,这是每个党组成员政治严要求,生活中廉洁自律的结果;
2、班子成员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重点突出,同心协力,共创繁荣;
3、抓思想教育持之以恒,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保证了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明显好转;
4、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各项工作规定,以身作则、平等待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同志们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首先作了自我批评,例如在政治上学习不够深入,对基层关心不够,在检查落实上还做的不够好,服务意识差,对班子成员要求多、关心少,批评同志不讲场合,不讲方式等问题。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臣同志、谷明立同志、张振轩同志也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和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自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
三、整改措施
1、对同志们提出的问题以及民主生活会上自己找出的问题,按照规定的要求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出整改计划,向同志们作好解释工作,取得同志们的理解。
2、对同志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简单的批评了事,要作好细致认真的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使受批评的同志心服口服。
3、加强政治学习,作好思想政治工作,要继续学习两个条例,带领全体税务干部职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政治头脑的清醒,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要深入基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采取谈心活动的方式,真正的了解同志们在想什么、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需要上级领导给予什么帮助,解决什么问题,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加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对同志们提出了明确保证和殷切希望,决心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权利,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和依法执政水平,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会议在圆满、和谐的气氛中结束。
2023 年5 月20日
篇四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报告
1.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报告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从三个方面报告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构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领导学、原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组、qq组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深入解释条例的背景、目的、根据、文明行为的定义、鼓励和促进措施、保障和实施措施、法律责任等。二是扩大学习宣传垄断面,向各地各部门发行《条例》共16000本,引导众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条例》的知识率和参加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内化、外化。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者形成常态。为了加强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经进入了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共建志愿服务团队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社、绿叶志愿协会、蒲公英爱协会等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留守儿童达800多人的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力项目,创新设计了妇女联合公安机关组织模式,直接服务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 杀者放弃了轻生,70多名想自 杀或杀害暴力者杀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树人全面推广。县教育局强调文明校园建设,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评价,帮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钮。各种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价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大众致富的黄歇口町毕利霞被选为省荆楚模范,被选为中国好人7月候选人的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枣木乡王章林被选为市荆州模范的我县4名90后在街头接力,救治心脏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选为荆州雷锋。
3.转移风俗的效果显着。县文明委员会制定《监利县推进移动风俗,确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设立工作专业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书、广播村响、移动宣传车、门神、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权复盖立体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等媒体推进移动风俗、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支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每村464.5元标准平均支付各村。每个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发行《文明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文明节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广。
一是开展省、市文明机构评价。组织专业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机构进行中评价,取消评价分数低的机构的评价资格,以优胜劣势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机构和33个市级文明机构。二是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发行了县文明事务所《关于2023-2023年度县级文明部门、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为止向县文明事务所申报的部门有45个,村(社区)有58个。三是开展新的全省县域文明指数评价准备。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制定发行《2023年监利县文明指数评价问题清单》通报,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自我调查、逐一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文明指数评价体系》和《监利县建立全国文明县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条例》执行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综合联动需要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以工作责任为中心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作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禁烟、乱画、闯红灯、乱放、违法使用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责任和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扎根。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强烈推进,也需要长期的行为培养,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逐一细分行为培养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标,形成着眼于长期、重视现在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
(2)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建立条例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宣传介绍,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入乡村、进入校园,形成社会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3)健全机制,长期推广。建立县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部门表彰本部门的文明行为人员,建立志愿者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实行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优惠待遇,引导众多干部群众崇尚、学习、保护、爱护模范。
(4)加强建设,补充短板。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继续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乡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载力、凝聚力和领导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
2.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报告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安排,市福彩中心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市福彩中心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10月23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会上,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深刻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和作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知晓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表率,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条例》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争做文明市民。
二、积极做好宣传解读
广泛开展《条例》进家庭活动,每名职工都要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宣讲解读《条例》具体内容,以个人带动家庭,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积极推动形成遵守《条例》、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让全民认知认同、自觉践行,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
三、着力强化实践养成
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积极推进“烟头不落地·文明跟我行”主题实践活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专项行动,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要求全体职工要以《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标尺,《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条例》倡导的积极践行,让文明成为提升每名职工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劝导身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翻越隔离栏、穿越绿化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维护文明形象,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3.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报告
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实施以来,西营门街坚持高站、高标准、实效、创造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三个全面,坚持条例现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工作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配置。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化行为的氛围。一是加强社会宣传,迅速占领主阵地。在重点、农村社区、街道绿地等地区,利用户外广告、大楼电视、电子显示器、广场展示板、建筑围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充分利用视频、动画、板报、墙报、招聘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发布公益广告,发布宣传海报致力于发挥各村、社区宣传的主要阵地作用,组织各村的居民将宣传页贴在住宅区的所有大楼内,实现街区内的全权复盖,提高宣传力。二是加强宣传垄断,推进六进行动。开展条例进入机构、进入学校、进入乡村、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商店六进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等,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识度,切实提高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宣传创新,加强宣传多元化、群众化。面向大众招募复盖小品、双簧、评价剧、三句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条例文艺节目,在街上展开巡演。在线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制作h5<;文明条例>;我实践,西营街在行动,全球居民积极参与,理解学习,实践,累计转发500多次,在线签名4000人。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四是加强志愿服务,引导全国人民参与,全国人民共同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西营门志愿者品牌作用,广泛发挥文明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纸巾女性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各种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向广大居民说明条例知识。迄今为止,西营门街共发行了7000多本《条例》宣传活动42次的宣传海报473张发行了《给居民的信》和宣传折页10000多张的宣传条幅48套的条例宣传栏44处的村居led大画面广播《条例》宣传内容500多次,共有近万人投入文明建设。
(三)全面监督执法,培养习惯。
全街有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宣传并行,确保责任落实。街道派出所、执法队、市场监督所等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巡逻检查。深入农村、社区、道路等巡逻,强化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葬礼等不文明现象文明现象的主干道、河道、集中绿地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监督,停止道路散落垃圾、随意扔垃圾等现象,及时清扫商贸街内的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利,商户经营中的空运现象,开店占有公共通道等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发出改革通知,促进改革。二是通过投诉渠道。在街道办事处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通报箱,开放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家接听电话,积极应对大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解决问题,限度地减少不文明行为的不良影响。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单一部门执法与多部门联动,相关执法部门与各村、社区实施信息共享,积极出击,及时交流信息,首先了解各地区内的动向,及时停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自《条例》实施以来,全街共有1000名执法人员,192辆执法车辆,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0户,管理建议占用道路经营,混乱堆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100多次,拆除违反建设的私人建设36处,乱涂乱画广告9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需要提高。宣传方式仅限于传统媒体宣传,大众喜欢的在线活动宣传方式创新力不足,大众知识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管理长期机制需要健全。各部门、各部门多方位、多角度管理程度需要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期机制尚不健全,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程度。
三是执法调查的力量必须加大。执法部门的巡逻、执法力还不够,发现一起处理还不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须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是西营。
篇五 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党工委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今年7月8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xx新区党工委、纪工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全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
一、学研上下功夫,促进《问责条例》入脑入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在区党工委工作会议、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近期召开的务虚工作会等各种会议上,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做到逢会必讲、必要求,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牢记失职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千万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牢记自身担当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履行好职责任务。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要点,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法规、学习文本的基础上,领会其中的深意,唤醒广大干部队伍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是在宣传上下功夫,营造《问责条例》学习氛围。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将《问责条例》及时转载到区管委会网站,购买100多本《问责条例》赠阅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并向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要求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组织好单位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确保宣传不留死角、执行深入到位。为确保《问责条例》在我区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在全区范围内专题印发了第48期《纪检监察摘报》,对《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也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问责条例》。
三是在落实上下功夫,运用《问责条例》指导实践。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实施问责,并且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坚决问责的同时,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党员干部也要严肃问责。特别要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解决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严管,只重项目、产业,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今年7月下旬,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对1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责令相关街道、部门向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约谈2人、诫勉谈话3人,有力的推动了《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
市旅游局《问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报告
按照《中国共产党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旅游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问责条例》学习贯彻。
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安排实施。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研究学习贯彻事项,及时与旅游局党组沟通并交换意见,于2023年8月5日向市旅游局各处室、各下属单位正式印发了《中国共产党xx市纪委驻市旅游局纪律检查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排的通知》,从如何督促局党组抓好《问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纪检组带头学习贯彻、结合目前重要工作挺纪律立规矩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纪检组带头抓好学习,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贯彻。一是纪检组全体成员把带头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主动向和自觉性。二是纪检组全体成员通过听报告、自学、讨论等方式,精读全文,逐条研读,力争做到吃深精神、融会贯通。三是纪检组积极参与驻在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局务会等学习讨论,结合旅游局工作实际和特点,抓好《问责条例》精神贯彻落实,提出驻在局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和措施。
督促驻在局党组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督促驻在局党组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提醒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贯彻执行。二是提醒驻在局党组认真抓好全体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三是督促驻在局党组抓好对《问责条例》的广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两个门户网站、刊物、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学习宣传效果。截止目前,市旅游局8月4日在局务扩大会议上学习了《问责条例》全文,局办公室8月8日将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8月8日印发了《学习<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通知》,近期正在筹备组织研讨交流和发放《问责条例》辅导读本,局机关宣传栏、相关网站等传媒正在陆续登载有关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文章和信息,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氛围方兴未艾。
结合专项调研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工作规矩立起来。一是在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同时,深入扎实开展在局机关、下属单位和相关管理服务对象中的调查研究,按照专项调研工作安排,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二是通过纪检组新搭建的《xx旅游新风》微信平台,下载转发《问责条例》及其相关政策、信息和交流文章3,把宣传做到经常,把提醒做到前面,把新媒介作为咬耳朵扯袖子的延伸手臂。三是通过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和日常了解掌握的廉政风险多发点、高危点,积极探索《问责条例》在市旅游局的贯彻落实细则及其具体措施,逐步形成严谨、有效的问责机制。
纪委监察局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后,东营区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四学'确保《问责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学。《问责条例》出台后,东营区纪委第一时间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带头全文学习《问责条例》。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和知识测试,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
领导干部带头学。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区委副书记马保文领学《问责条例》全文,并要求全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党的规矩落实下去,把《问责条例》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党员干部创新形式学。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借助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工作群、短信平台、显示屏、《东营区报》等平台,发布《问责条例》全文以及有关解读文章,让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学、处处学。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学习《问责条例》,认真开展自查,抓好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
强化压力督导学。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把《问责条例》学习情况纳入督导内容,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镇街及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真正把学习压力传导给每位党员,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让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取得实效。
县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为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快速有力发挥作用,新野县及早部署,快速反应,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党员干部先学一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问责条例》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以撰写体会、逐条解读、支部讨论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夯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问责的责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组织媒体积极引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当前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联合县委宣传部、新闻媒体等多家单位,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通过转发原文、逐条解读、配发评论等形式,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良好氛围。
三是案例警示强力推动。充分运用案例的实践指导作用,向基层单位党组织发放警示案例光盘,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开辟'图说案例'学习园地,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党员干部详细解读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使学习教育更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六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03年5月,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卫生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并健全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基本概况
(一)、全县卫生系统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县目前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现有县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30个,其中县级 5个(综合医院2所,中医院1所,防疫站、保健所各1所),乡级20个,另有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红会门诊各1个、预防保健站2个。全县有村医疗站154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专业人员696名,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282名。全县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150余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70余名。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2个场(厂)矿,62个工矿企业,近26.08万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任务。防疫站现有职工62名,在编48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人,占职工总数的86%;专科以上学历者35人,中专学历者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5人,中级职称21人。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办公楼建于1974年,面积780.7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于1985年,面积1165平方米;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疾控中心综合楼已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80万元。现有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件)。
(三)、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情况
平罗县医院作为医疗救治体系的龙头单位,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繁重而艰巨的医疗救治任务,于2002年12月成立了平罗县急救中心,设病床300张,其中:急诊科用房240平米,设置观察床10张,“120”救护车3辆,icu病房设置床位4张和一些基本医疗救护设备。传染科设置床位20张。县中医院设置病床120张,平罗陶乐医院设置病床50张,妇幼保健所设置床位32张,姚伏中心卫生院设置床位15张,具备一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住院救治能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条件简陋,只能解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保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一年多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悬挂横幅2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400多条,接受咨询6000余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7场次,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工作,为顺利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面对突袭而来的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5月国务院紧急制订并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平罗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卫生局。实行防“非典”工作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制订了《平罗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防“非典”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县卫生局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卫生检疫、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组织。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为主、平战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专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平政发[2003]62号),把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县卫生局也把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三)、强化措施,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县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提高了乡镇卫生院对于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应激能力。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目前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尤其在2003—2023年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重大灾害救治工作中,暴露出了全县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一)、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预警、应急控制处理缺乏统
一、科学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不完善。
通过“非典”防治工作,我们虽积累了一定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但从“非典”防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是部分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公共卫生机制的重要性,没有从预防、预警方面去长远考虑,存在遇到突发事件盲目应战的思想;二是部分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工作中存在相互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民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决定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还持有反对态度。
篇七 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施行两年多,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摸索了一些有效办法,逐步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但就整体而言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五不”,即:机构建设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监管经费不保障,监管工具不具备,监管程序不规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上级重视,下级不重视;粮食系统内重视,社会上不重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视,粮食企业不重视,导致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难以开展,甚至缺位。因此,笔者就如何加强粮食依法监管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要在行上下功夫。所谓知就是认识,行就是工作落实。目前,对依法监管粮食的认识已基本形成共识,问题的关键是抓工作落实。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许多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精力投入不多,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得力,造成了粮食依法监管工作在社会上不被完全认可的被动局面。如何解决工作落实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三到位”,即:工作责任心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精力到位。要把粮食工作当成事业来干,要象抓粮食企业经济效益那样想办法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要象抓粮改那样舍得花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监督检查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当作执政兴粮的第一要务来抓,工作上要有韧劲、磨劲,舍得花精力解决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大事,如机构建设、人员和经费落实等,只有这样粮食依法监管工作才能上台阶,才能向纵深发展,才能全面推进。
二、正确处理政企关系,要在履行职能上下功夫。通过调查,有三种现象值得深思: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组建的粮食购销企业因国有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绝大多数市县粮食局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没有真正分开,许多局领导兼任企业法人,在开展粮食督查时,有意、无意之间就把国有粮食企业当成自己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种袒护心理;二是有些县区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把目光往往只盯在个体或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存在着查外不查内现象;三是粮食市场放开后,社会上其它成分的粮食企业创办人大多数是原粮食系统的职工,在熟人熟事面前,监督检查工作也只能走走过场,难以拉开情面较真。造成这三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政企不分和职能缺位,其影响很大,一方面容易给社会上造成错觉,认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可有可无,不被重视;另一方面有损粮食执法队伍形象。粮食依法监管是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抓手。可以这样说,监督检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与亡的大事。因此,我们在处理国有粮食企业关系上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从履行职能的高度来把握,要本着“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先量内再量外,先量国有企业,再量其它企业。对系统内发生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按内外一致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经营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
三、正确处理经常性检查与专项督查的关系,要在经常性上下功夫。粮食具有流通量大,经营主体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监督检查工作难度大,责任重。近两年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侧重于专项督查多,侧重于抽查多,侧重于查案多,工作上处于被动、应付的现象。原因就是此项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通过调查,粮食市场放开后,经营主体虽然很多,但分类来讲主要是三种类型。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粮食购销主渠道,储存能力强,收购量大且收购时间长;二是粮食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是边购边加边销;三是粮食经纪人,多是没有储存能力,无固定场所,流动收购,随收随卖,这就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由此可见,依法治粮工作要想有效地开展,必须在经常性和制度化上下功夫。一要对辖区内粮食经营户进行摸排、登记、建档,实行信用等级考评制度,进行分级监管;二要进行巡查。在粮食集中收购期间,县区粮食局要组织执法人员面对辖区内粮食流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巡视,主动出击,对无照或违规经营者要给予坚决查处,特别是近两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更要延伸到每个收购点,延伸到农村,这样既确保了政策的落实,也更体现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到位。三要坚持监督检查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依法治粮是综合性工作,需要多方努力,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粮食监管工作必须与业务相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到那里,监管工作就跟到那里,这就有利于构建监管工作平台,不留死角,不挂空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整体工作的关系,要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粮食市场化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要肩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行业服务的职能,又要承担粮食市场监管的重任。面对这一全新的任务,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同、执法体系建设的不平衡、现行机关体制的不合理,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执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特别是粮食执法工作对外涉及多个部门,对内涉及各个业务环节,如果不妥善协调好各方关系,势必会出现重管理轻执法、错位缺位、推诿扯皮现象。因此,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还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督检查与各方的关系,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行业内部管理之间的关系。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检查处罚,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而行业管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政策,开展行业指导、服务和监督。两者在具体工作中,既相互促进,又各有所侧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监督检查与行业内部管理相结合,加强配合与协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二是正确处理监督检查机构和内设的法制机构之间的关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是专司法制工作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制宣传、调研立法、复议听证、案件审核等法制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是受粮食行政主管机关委托而组建的专门从事粮食执法检查、督查的机构,主要承担法律、法规授予的执法职能、执法宣传、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这两个内设机构应各守其责,依法行政,相互协作,加强监督。三是正确处理粮食监督检查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粮食执法涉及面广、难度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职责的分工,在违法行为处理上又有局限性和限制性。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主动协调好与工商、质监、卫生、价格等部门的关系,在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要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经验,积极争取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地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篇八 学习问责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学习问责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近日,开阳县民宗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会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强调。
一是局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推动形成学《问责条例》、用《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真正把《问责条例》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职责,《条例》不能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要结合落实两个责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四是把《条例》学习与“两学一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结合好,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党建目标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更加准确、深刻领会好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规矩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唤醒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担当精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切实推动开阳民族宗教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