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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范文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xx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20xx年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xx年)》(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纠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庆发〔20xx〕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源发〔20xx〕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篇二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 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篇三 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导语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已发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市政府:
2023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承依法行政办〔2023〕18号)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既定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将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了同步开展、同频共振,着力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学法制度,采取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扩大)会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承依法治市委〔2023〕2号),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使命,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版)》和《承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分解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一)认真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方案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按照市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顺利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完成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共包括共7大类、49项事项,同时认真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二)全面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两张目录”,其中《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等11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包括“城市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等13项;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提升工作,认真维护实施清单,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承德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17项事项的梳理规范填报任务;按照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填报完成。二是按照《“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调转”等3个事项,我局提供了相关的数据资料。
(三)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承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承放管服〔2023〕1号),扎实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升职业技能等事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局现在共保留证明事项一项,即“中考“四侨”考生证明”,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真正将“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7项。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对照《承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补充目录(2023年版)》涉及我局的42项事项,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制工作,开展了“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群体征集活动及失信败德行为线索征集”。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宣传工作,每月及时报送信息稿件。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提出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继续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科)。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等制度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督促、约束、清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3〕8号)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依据《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科学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和《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等三项制度。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聘用法律顾问,我局聘请屈树彬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期至2023年10月9日止。我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约定,均经过法律顾问把关、签字,重大事项由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完成了全市学校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检察官、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的制度做法,检察官、法官讲一些法治课经常化、常态化。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研、教育系统法律顾问队伍情况调研等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参考。2023年9月,承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会杰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亲自讲了一堂法治课。
五、着力整章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成果和成效。年内,按照承德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再次“回头看”,开展全面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了《承德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和罚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二)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执法检查力度。我局认真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动态完善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2023年共计划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4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13个事项,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2个事项。截至目前,抽查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检查结果全部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严格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注重整合抽查检查事项,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限度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此外,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做到平台数据录入及时、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把职业道德和法律测试作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前置条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局机关24名拥有执法证件和新申请执法证同志,全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线上宪法法律考试,并全部通过。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周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完善应对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学校防控严于其它单位,师生防控严于其他群体”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既严格精准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又不搞层层加码、过度防控,有力有效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
(二)依法依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我局从教育系统面广线长、人员众多的实际出发,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承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针对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等,组织开展实景模拟演练,增强了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七、强化服务意识,依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办理信访案件30件,截至目前26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其中化解市领导包案1起、省领导包案1起。稳控2.9万名民办代课教师始终未参与非法集访,保持了全市教育系统整体信访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认真做好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反馈人民网网民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事项,积极利用12345市长热线、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网民留言、河北政务网“网民互动平台”、长城网“问政河北”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群众诉求。其中仅通过12345市长热线,截至目前就回复办理百姓诉求51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泛好评。我局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三季度网民留言办理优秀单位”;被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授予“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阳光理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100家单位获此称号,我市仅两家单位。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承市政办字〔2023〕64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外延,方便群众办事。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按要求编制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市级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出台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能公开,尽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承德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惠民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更好服务群众。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年内共承办81件,答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九、突出部门特点,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组织法律培训、开展学法活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认真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知识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深化学生的法治教育。梳理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常态化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加强大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承法宣办〔2023〕3号),对照教育部门普法责任共性和个性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与市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宪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承法宣办〔2023〕2号),对宪法法律知识进校园做出安排部署。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通知要求,组织举办了“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共分6个组别。经过安排部署、注册学习、作品上传、市级初评等环节,我市最终有110多教师生荣获省级表扬;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9月份精心组织举办了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全市16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了省级决赛暨全国选拔赛,荣获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我市“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参与率达到37.1%,超过了教育部35%的标准;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小学、承德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评为“河北省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截至目前,全市有50所学校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与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共建的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基地,陆续接待多批中小学生参观体验、接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部门法治管理体制还不很理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法治的机构千差万别,不少县(市、区)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又分属于不同的科(股)室,给联系沟通和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工作人员不足,专业人员匮乏。机构改革以后,我科室除了办公室业务以外,又增加了法规法治职能,但人员没有相应增加,尤其是没有法律专业方面的人才。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普遍素质不高。我局拥有执法证件的干部仅24名,不仅年龄老化、业务繁忙,而且执法水平、专业素质与新形势下教育执法的要求也不相匹配,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承德建设规划(2023-2025年)》、《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3-2025年)》,以上级精神为指导,突出教育系统和教育部门特色,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和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机关行政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事一次成”改革,真正将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该服务的服务好。三是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水平。要在巩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的同时,推动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依规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优化活动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