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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税收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为迎接省局20xx年税收执法交叉检查,8月13 -15日,市局抽调人员对我局20xx年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主要抽阅了第一税务所和管理检查科各5户个体和企业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不规范。表现在送达回证未做到一事一回证;填写不完整,存在漏填项目;欠税的催缴无程序纪录。
2、征管资料不完整。停业、请假无纳税人请假报告,税收管理员也无调查核实资料,调查核实资料存在马虎了草,随便写二句了事行为。
3、处罚不到位。对未申报或延期申报行为有的只加收滞纳金,而未处罚。
4、纳税人上报资料审核不严。如某企业纳税人到地税办理涉税事项,盖国税发票专用章而税收管理也认可了。
5、未按期办理涉税事项。税收管理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涉税事项,或收到纳税人的有关资料,未注明收到日期。
二、整改要求
税收执法行为规范是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征收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为迎接省局的.交叉检查,区局要求:
1、各征收单位在8月22日前对20xx年度所有征收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全面做到征管资料的完整,准确。
2、实行税收管理员资料交叉检查,各片税收管理员22日前提供5户资料交区局,由区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每户罚款10元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处罚。
3、实行责任究制。凡今后被省、市局查出有问题的征管资料,除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对其分管的所领导一并处罚。
4、本次税收执法检查情况将例入20xx年度正职考核范围。
篇二 乡村执法检查的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点、中心村庄的规划建设和场集镇的建设进程,促进全乡科学发展,乡政府对照《城乡规划法》要求,针对少数民族聚居点、村镇规划的实施及执法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少数民族聚居点规划情况
规划建设少数民族聚居点是让全乡少数民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事关全乡稳定和发展。2023年以来,我乡始终把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点的规划建设工作的重点,通过征求意见和初步规划,全乡规划了8个彝族聚居点,并在历年来的扶贫移民建房、乡村道建设、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了扶持,街基村木碉等彝族聚居点初具雏形。
二、新村规划情况
全乡共有7个村在县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主动与规划设计单位协调衔接,已经完成了山河、林场两村的规划。2023年计划完成塘湾、青龙、边、麻柳、街基等5个村的规划,年初已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了合同,各村的新村规划进入勘查设计阶段。
三、场集镇规划情况
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和乌蒙山区连片开发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向家坝电站建设促使县域集镇体系重构和各级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等宏观经济社会背景的变化,为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在这样的发展变化的背景下,乡党委、政府确定了加快边彝族乡彝族风情集镇规划建设的思路:利用好“十二五”时期的各种政策,通过精心规划和组织建设,把边场镇建成生态、宜居、文明、繁荣的彝族风情重镇。为了做好新形势下边彝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力打造“西宁河域生态障、少数民族安居之地、县域西部彝族风情园”,把边建成宜居、宜业的彝族风情集镇、生态旅游重镇,乡政府研究制定了边彝族乡集镇规划建设方案。今年4月底,我乡与纵城地籍勘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边彝族乡场镇规划测绘》工程合同协议,5月初开展了场镇地形测绘,6月初能出测绘成果。乡政府已经与华西设计院达成场镇规划意向协议。
四、村镇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置
按县级统一要求,我乡设立了住建所,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高效的管理和服务。同时,乡上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组协同配合开展工作。
篇三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县20xx年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属盐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临时工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执行标准。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处罚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标准执行。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不存在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实施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5、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无行政强制情况。
6、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经检查,市场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
7、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我局不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篇四 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篇五 政法委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以来,我委及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业务和思想素质教育活动,我区政法干警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量有了明显下降,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执法工作仍不尽完善,尚有许多应当改进之处,现将我区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对我区实际的情形分析来看,目前我区在整体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
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xx年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
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贪污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
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主体方面。
(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
(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
2、涉法涉诉上访人方面。
(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
篇六 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监〔XX〕x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安监发〔XX〕x号)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还组建了局长亲自挂帅的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和科室人员组成。
二、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应急专家库和应急救援队伍:一是通过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二是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形成了依托消防大队为主要力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
三、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安监发〔XX〕9号),我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整理,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工作清理,截止5月10日,我市共检查企业4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商贸企业30家。上述企业均完成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今年,我局按要求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进行了督查。截止目前,已有17家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通过举行应急演练,达到了锻炼队伍、提高技能、熟悉预案、教育宣传的目的。
四、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更好的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普查和登记。普查登记危险化学品类重大危险源共14处,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及时上报至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监管。目前,全市14处重大危险源均处于可控状态。
五、应急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应急〔XX〕x号要求,我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能及时准确的汇报和传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配备了应急救援越野车一辆,应急管理办公电脑一台。
篇七 工商分局“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执法检查情况分析报告
围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工商分局组织开展了____年度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依法履职以及文明执法等情况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动员、明确重点。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参加。二是制定下发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九方面检查的重点: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是否规范,行政审批是否规范,行政收费是否规范,_、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是否规范,市场整治是否规范,无照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是否到位,复核听证、复议、诉讼处理情况,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局属__个基层单位根据检查方案要求,对____年内数万个执法行为,采取全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寻找不足、分析原因、整改不足,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预警、发现、反馈和考核“四项机制”。
(三)严格复查、确保实效。在基层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分局分头对所有基层单位进行全覆盖实地复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
通过针对__个基层工商所(队)、为期一个月、涉及数万个行政执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发现××××工商分局执法整体情况良好,基本能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一)履行法定职能情况。一是积极实施行政许可。____年,全局共完成各类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案_____件,完成个体工商户登记_____件,完成外资企业登记申请案____件,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____家,未发现明显违法行为。二是积极维护经济秩序。年内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____件,逾期未年检罚款案件____件和逾期未年检(验照)吊照案件____件,未见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积极维护食品安全。年内检查食品经营户_._万户次,查处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___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__._余吨,基本做到了履职到位。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年内,共受理来信来访___件,按时办结率为___%;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_件,均能按照规定时限处理。
(二)文明、规范执法情况。一是开展政风行风、执法文明礼仪建设。一年来,全局未发生执法过程中的重大违纪违规情况。二是推行“窗口服务”制度。各单位坚持实施“周一至周五全日制服务、午间值班服务、八小时以外延时服务、特殊情况休息日预约服务”等制度,得到社会好评,在××××迎××服务文明指数测评中,该局两次获得第一名。三是开展文明执法制度建设,一年来,未发生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情况。四是规范收取各项费用。年内全局共收取行政费用____.__万元,根据罚缴分离要求收取罚没款____.__万元,均能按规定缴至国库。
(三)维护当事人救济权利情况。一是执行内部审查把关制度。该局将____年确定为“案件质量提高年”,在基层工商所强化了法治小组讨论会审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积极避免执法风险的发生。该局案件入选××市工商局系统年度“十佳案件”。二是执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该局在××市工商系统率先实施综合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促进执法质量提升。三是认真开展复核听证和复议诉讼。年内受理、审查复核、听证案件__件,经复核后没有再引起复议和诉讼纠纷。共发生行政复议_件、诉讼_件,除一件被撤销外,其余均维持,行政复议诉讼发生率、败诉率同比均明显下降。
三、执法检查反映出基层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系统、深入的执法检查,反映出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和薄弱环节,亟需进一步应对和克服。
(一)部分干部履职意识不强,增加执法风险。当前,工商部门面临的食品流通监管、无照经营任务繁重,执法风险点不断增多。但基层部门工商干部执法监管的危机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执法监管中存在消极心理、侥幸心理、无为心理,“统筹协调不周密、方法措施不到位、职能手段未穷尽”等工作缺失在较大范围内存在。由于对食品高危行业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认识不足,____年××××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因食用无照熟食产生的××中毒事件,先后共有__人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人死亡。尽管该事件最终被公安部门定性为意外,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工商干部对此无照经营未能及时查处取缔,反映出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增加了工商部门的执法风险,亟需进一步加强应对。
(二)执法“常见病”多发,规范化程度尚需提高。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执法行为规范、细致程度不够,执法常见病依然多发:一是部分许可行为存在瑕疵。部分个体登记申请案中,存在审核表填写不规范、经营场所表述不规范、行业类别 选择不准确等问题。二是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不尽规范。一些处罚案件存在因工作人员疏忽而未及时办理办案时限延长手续、文书表述不够准确等问题;三是部分年检材料不完整。一些年检材料存在必填项遗漏或者未完整填写、年检意见未明确表述年检结果等情形。
(三)制度执行力度欠缺,执法监督还需加强。近几年,××工商分局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如罚没物资管理制度、_答复审查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等,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环节控制疏漏,程序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如部分案件已办结但没收物品未及时处理、个别_答复前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易引起当事人异议、产生不良后果。
(四)新型领域向工商执法提出挑战,应对能力有所不足。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成为公众要求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的一个途径,成为工商部门一个新的履职风险点,但目前基层工商部门对此的应对经验和能力都有所不足,以致陷入被动局面,甚至在行政复议、诉讼中败诉。××工商分局____年受理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_件,发生了_起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由于目前工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流程均不是很明确,一些事项是否应公开基层难以把握,导致了行政复议的败诉,亟需进一步加强研究、应对。
四、强化执法效能、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的建议
(一)加强全员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是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建议进一步创新培训载体、充实培训内容,以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实践工作能力。可开展“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的作为意识和履职意识;可积极开展“一季一法一考”全员学法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继续推进基层领导、执法骨干、公职律师的轮训,努力打造一支复合型、专家型的业务中坚力量,辐射、带动其他干部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攻克监管难题促进“守土有责”。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破解难题、不断与时俱进,是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的前提。建议以“改革”为旗帜,进一步创新市场准入制度,优化“行政指导”方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切实在改革中提升行政效能。要按照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综合治理”为思路,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无照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有效消除无照经营引起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积极研究应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风险点,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执法到位。
(三)健全规章制度,提升执法“四化”水平。审时度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管人、制度治本,是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建议根据“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执行力。按照“取长补短、拾遗补缺”的原则进行对执法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确保制度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进“阳光执法”,细化、完善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的操作流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过程和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建设“进取有为、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诚实守信”的坚强执法团队。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升职能履行的效能性。切实发挥内部监督的约束作用和评议考核的导向作用,是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的保障。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效能监察,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在_处理、行政许可窗口指导、案件核审、复核听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审、行政执法回头查、基层法治小组集体讨论等环节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通过严格监督、严格考核,确保法定职能真正履行到位,执法效能有效提升。
(五)加强新问题研究,全面防控工商执法风险。进一步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积极研究应对“政府信息公开”等问题,即要在合理范围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执法的流程、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发动社会力量共同规范市场秩序,避免行政不作为诉讼风险;又要注重把握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以及方式、流程的规范性,切实避免应公开不当产生的执法风险。
篇八 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的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相关信件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篇九 关于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我们于6月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带队,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经贸、林牧等7个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的形式进行。主要听取县政府及法律实施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执法文书资料,察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对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议等。新闻单位配合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具体报道,从而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总的情况是好的,今年与往年相比,食品市场卫生状况有较大进步。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经营主体1852户,其中生产加工环节114户,流通环节1245户,饮食业等消费环节493户。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严格执法监管,食品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卫生设施逐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持证率逐年上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在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我们也看到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自从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对加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的措施比较有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各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食品卫生法深入人心。一是抓住特定节日开展宣传。近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期间,编发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等6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1万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举办专题讲座26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咨询近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面向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把食品卫生法列为卫生、工商和质监系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宣传。近年来先后举办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900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4期,培训18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县政府把食品安全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卫生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推动。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责任驱动。制定出台了××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xx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每年都与有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三是督查促动。县食安办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层层传递压力、反馈动态,增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认真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餐饮业的专项整治。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逐户检查,今年还重点加强了对工业园区企业食堂的检查。两年来,共检查餐饮业536户次,责令整改125户次,处罚41户次,罚款6万多元,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控制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二是开展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县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两年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24个,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检查校内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个,依法取缔无证食品经营单位16个,查处不合格食品120公斤。三是开展饮用水水质专项整治。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两年来对县地面水厂的出厂水水质进行20次检测,水源水进行13次检测,管网末梢水160点次监测。去年7月份防汛期间,专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各镇、村76个水厂进行了水样抽样监测,防范了经水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高危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牛奶、纯净水、啤酒、月饼、街头食品进行了整治,今年又加强了对香肠等肉制品、散装食品、罐头等核查工作,查扣不合格奶粉63袋,饮料、罐头、酱油、酒等2950瓶,干货、饼干等172公斤,没收非法肉及制品587公斤,价值85500元。
二、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食品卫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有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表现如下:
(一)食品卫生意识不够强
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消费者方面,主要是对食品卫生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更加缺乏这种意识。
(二)食品卫生管理有疏漏
一是“三小行业”整治力度还不够。检查中发现,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食品生产及经营单位,卫生状况都比较好。而一些小饭店、小食品加工点及小食品摊点(包括早点、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等),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如熟食摊点经营者大多数无健康证,卫生安排隐患比较大。二是部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识不准确,不利于消费者正确判断食品质量。如个别超市面包房出售的面包上贴了两层生产日期,下面一张上的日期是前一天。三是部分农贸市场干货摊点销售过期的、甚至已经发生霉变的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三)食品卫生水平不平衡
面上表现为“两好”、“两差”,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小型的差;城区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好,乡镇、村庄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科学性的监管
目前,全县仅在第一农贸市场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物质速测点,对进场批发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即使发现有害蔬菜也不能做任何处理,它在市场之外照样可以售出,而其他市场零售的蔬菜更是缺乏制约机制和处罚手段。蔬菜以外的农产品基本上没有采取监管措施。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几点建议
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直接关系我县对外形象,直接影响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好食品卫生法,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努力强化管理者的依法行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卫生安全;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完善群众对食品卫生和地下食品加工点的社会举报制度,提高他们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浓厚氛围,使食品卫生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针对我县食品卫生存在的“两好”、“两差”现象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集中时间对个体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食品夜市、沿街流动摊点和乡镇驻地、村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贩、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村内小卖部、小吃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标本兼治,努力探索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当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经贸和卫生检疫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状,给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造成很多不利于监管的体制性矛盾。因此,要强化食品安全,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目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往往出现“整治一阵风,过后又老样”的状况,必须“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研究如何将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四)高度重视种植业、养殖业对食品卫生的影响,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生产中导致的食品污染
近年来,有机磷农药污染蔬菜、含瘦肉精肉类等农副产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以及水产品、蜂产品中抗生素超标等问题,已经成为食品卫生法调整以外的非常严重的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种植业、养殖业存在的问题,恰恰又是食品卫生法无法调整的一个领域,执法主体是农业、水产、动物检疫等部门。因此,政府必须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能,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该项创建工作已经启动,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对照示范县验收标准,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完成,为我县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