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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报告7篇

发布时间:2023-02-01 11:09:10 查看人数:53

法治教育报告

篇一 刑警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XX年7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此文来源于是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月考自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按月在单位内进行排名、通报。支队每季度开展季评,会同局法制科部门开展年度最佳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评比活动。同时把执法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个案监督”。各大队的案件主办人员,在刑事案件呈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行政裁决之前,均要填写《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卡》和《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卡》,由大队法制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签名,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再由支队法制工作组复核签名后,再报市局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呈局领导审批。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集体议案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对收取的保证金由支队财务统一管理上交市财政专户,做到管收分离。实行倒查机制,通过对办案程序的全过程监控,加大个案执法监督力度,对确实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支队以提高执法质量为出发点,切实抓好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办案大队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并做好记录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支队结合大练兵及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模拟考试,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

篇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自查报告

根据根据上级领导统一部署,结合我庭执行工作实际,我庭在第一个专题学习中,组织干警深入讨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揭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服务意识不够强。

2、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粗枝大叶,不细致。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淡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刻学习。

4、就案办案,埋头办案,大局意识不强。

5、极个别存在关系案、人情案。

6、个别人执法不够文明,仍存在官僚作风。

7、对当事人推、托、冷、横、等态度时有存在。

二、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我庭认识到弘扬司法正义,讲究司法文明,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性。针对上述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建章立制科学管理

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用制度明权、明责、明利。为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位同志的潜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我庭依照自身特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结案通报制度》、《结案率通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奖惩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更加量化、细化,使同志们赶有目标,干有劲头,月月有序,形成了一种奖勤罚懒、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司法提速服务提质思想更新落实“五制”

“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首席大法官肖扬院长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这样提出。为最大限度的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执行成本。我庭干警以围绕司法提速、服务提质、思想更新为中心,以实现“五项”制度中的“三快”办案制度为目标。设身处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践行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妥善处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狠抓法官队伍素质建设。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能造就人,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庭结合本院实际又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树立公正司法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院组织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我与当事人换换位”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增强司法效能,提高司法水平,努力锻造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维护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

二是在活动中通过“两对照”,达到“两提高”。第一,与思想对照,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在活动中,我庭结合干警实际,要求破除五种错误论调,树立五种观念,强化五种意识,即破除按传统办事的“因循守旧论”,树立开拓创新观念,强化“发展”意识;破除居功自傲的“功德论”,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强化“进取”意识,破除遇事讲条件、讲待遇的“条件待遇论”,树立“责任”观念,强化“主动”意识;破除怕担风险的“畏缩求全论”,树立大胆探索,爱岗敬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第二,与工作对照,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当前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工作实绩来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该项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是抓培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干警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上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下至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让广大干警更加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正含义和实质,为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和谐执行实现双赢

我们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庭每处理一案都努力做到和谐执行,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

篇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对政法人员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如何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机关党员作为全体党员队伍的表率,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和要求上应更高更严。同时,对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对照先进同志,我也找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

一、个人存在问题和不足

1、放松了自我学习,在本职工作理论学习上存在浮燥情绪,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有应付思想、临时观念。学习不刻苦,不扎实,不深入,往往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拿起书本学习,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

2、思想观念陈旧,创新思维不活。对新生事物要么嗤之以鼻,要么冷嘲热讽,而不去积极地观察了解,去伪存真。

3、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经济、法规、科技,围绕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学习业务知识,求精求细。机关人员大多缺乏经济头脑,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通过看电视、报纸、刊物时多向经济领域倾斜。

2、牢记宗旨,工作更上一层楼。通过查摆问题,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虽然所从事的岗位不同,职责不一,但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的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是一样的,都应当视工作为一种义务、一种奉献,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服务,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兢兢业业,勇于奉献。以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精神风貌,努力使工作更上一层楼。

3、提高政治敏锐性,维护社会稳定。立足自己本职工作,为图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打击和铲除腐败分子,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严守办案纪律,不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其他亲友礼品,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九条卡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关心群众疾苦,热情接待当事人,办案中不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

篇四 刑警支队法治理念教育自查剖析报告范文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xx年xx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月考自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按月在单位内进行排名、通报。支队每季度开展季评,会同局法制科部门开展年度最佳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评比活动。同时把执法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个案监督”。各大队的案件主办人员,在刑事案件呈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行政裁决之前,均要填写《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卡》和《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卡》,由大队法制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签名,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再由支队法制工作组复核签名后,再报市局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呈局领导审批。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集体议案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对收取的保证金由支队财务统一管理上交市财政专户,做到管收分离。实行倒查机制,通过对办案程序的全过程监控,加大个案执法监督力度,对确实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支队以提高执法质量为出发点,切实抓好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办案大队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并做好记录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支队结合大练兵及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模拟考试,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

篇五 刑警支队法治理念教育自查的剖析报告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23年7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篇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近一时期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在执法观念上有了很大改变和提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院里统一部署,我对自己在工作、思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查摆出来的问题

1、法律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工作中还我存在着一些等靠思想,深入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做得不好,有时工作一忙就把这项工作拖延了。

2、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本质要求认识得还不够深刻,在工作中践行得不够好。

3、因为办公室工作比较繁杂,我忽视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法律专业素养不足,一些业务问题掌握不深不透,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会有模棱两可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思想抓起,从自身做起,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明确自身工作责任,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或大或小的每一项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站在群众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切实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在工作之中和工作之余,多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创新性的执法理念,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既要把握法律概念的基本内涵,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拓展法律内涵在应用中的外延。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多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拖拖拉拉和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能在当天解决的事情决不推迟到第二天。

在今后的教育活动中,我要按照高检院领导提出的“三个着眼于”的要求,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以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

篇七 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导语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已发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市政府:

2023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承依法行政办〔2023〕18号)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既定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将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了同步开展、同频共振,着力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学法制度,采取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扩大)会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承依法治市委〔2023〕2号),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使命,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版)》和《承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分解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一)认真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方案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按照市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顺利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完成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共包括共7大类、49项事项,同时认真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二)全面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两张目录”,其中《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等11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包括“城市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等13项;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提升工作,认真维护实施清单,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承德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17项事项的梳理规范填报任务;按照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填报完成。二是按照《“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调转”等3个事项,我局提供了相关的数据资料。

(三)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承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承放管服〔2023〕1号),扎实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升职业技能等事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局现在共保留证明事项一项,即“中考“四侨”考生证明”,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真正将“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7项。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对照《承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补充目录(2023年版)》涉及我局的42项事项,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制工作,开展了“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群体征集活动及失信败德行为线索征集”。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宣传工作,每月及时报送信息稿件。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提出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继续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科)。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等制度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督促、约束、清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3〕8号)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依据《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科学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和《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等三项制度。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聘用法律顾问,我局聘请屈树彬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期至2023年10月9日止。我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约定,均经过法律顾问把关、签字,重大事项由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完成了全市学校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检察官、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的制度做法,检察官、法官讲一些法治课经常化、常态化。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研、教育系统法律顾问队伍情况调研等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参考。2023年9月,承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会杰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亲自讲了一堂法治课。

五、着力整章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成果和成效。年内,按照承德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再次“回头看”,开展全面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了《承德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和罚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二)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执法检查力度。我局认真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动态完善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2023年共计划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4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13个事项,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2个事项。截至目前,抽查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检查结果全部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严格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注重整合抽查检查事项,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限度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此外,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做到平台数据录入及时、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把职业道德和法律测试作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前置条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局机关24名拥有执法证件和新申请执法证同志,全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线上宪法法律考试,并全部通过。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周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完善应对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学校防控严于其它单位,师生防控严于其他群体”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既严格精准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又不搞层层加码、过度防控,有力有效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

(二)依法依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我局从教育系统面广线长、人员众多的实际出发,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承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针对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等,组织开展实景模拟演练,增强了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七、强化服务意识,依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办理信访案件30件,截至目前26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其中化解市领导包案1起、省领导包案1起。稳控2.9万名民办代课教师始终未参与非法集访,保持了全市教育系统整体信访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认真做好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反馈人民网网民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事项,积极利用12345市长热线、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网民留言、河北政务网“网民互动平台”、长城网“问政河北”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群众诉求。其中仅通过12345市长热线,截至目前就回复办理百姓诉求51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泛好评。我局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三季度网民留言办理优秀单位”;被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授予“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阳光理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100家单位获此称号,我市仅两家单位。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承市政办字〔2023〕64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外延,方便群众办事。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按要求编制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市级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出台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能公开,尽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承德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惠民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更好服务群众。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年内共承办81件,答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九、突出部门特点,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组织法律培训、开展学法活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认真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知识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深化学生的法治教育。梳理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常态化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加强大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承法宣办〔2023〕3号),对照教育部门普法责任共性和个性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与市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宪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承法宣办〔2023〕2号),对宪法法律知识进校园做出安排部署。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通知要求,组织举办了“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共分6个组别。经过安排部署、注册学习、作品上传、市级初评等环节,我市最终有110多教师生荣获省级表扬;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9月份精心组织举办了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全市16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了省级决赛暨全国选拔赛,荣获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我市“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参与率达到37.1%,超过了教育部35%的标准;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小学、承德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评为“河北省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截至目前,全市有50所学校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与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共建的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基地,陆续接待多批中小学生参观体验、接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部门法治管理体制还不很理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法治的机构千差万别,不少县(市、区)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又分属于不同的科(股)室,给联系沟通和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工作人员不足,专业人员匮乏。机构改革以后,我科室除了办公室业务以外,又增加了法规法治职能,但人员没有相应增加,尤其是没有法律专业方面的人才。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普遍素质不高。我局拥有执法证件的干部仅24名,不仅年龄老化、业务繁忙,而且执法水平、专业素质与新形势下教育执法的要求也不相匹配,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承德建设规划(2023-2025年)》、《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3-2025年)》,以上级精神为指导,突出教育系统和教育部门特色,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和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机关行政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事一次成”改革,真正将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该服务的服务好。三是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水平。要在巩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的同时,推动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依规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优化活动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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