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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3调查农资市场情况的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__年农资打假和农资整治文件精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农资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月17-18日、20-21日,市农委分二期组织8县市区农委开展了农资市场互查和农资整治工作督查活动。各互查、督查组分别听取了被查县市区农委农资整治工作汇报,查看了农资整治资料、案件卷宗,对所查辖区内的部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乡镇农资集散地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并现场对22家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户)进行了产品抽样、证据登记保存及立案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农委认真落实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农资整治文件精神,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及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谋划农资整治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1、强化领导,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农资打假和整治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持召开农资打假工作会议,亲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资打假活动现场,发表讲话,带领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和宣传活动。二是农委积极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农资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三是按省、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农资监管工作实际,县市区农委认真研究,精心制定了__年农资打假和监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子执法年等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营造农资监管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过乡镇庙会、物质交流会等,大力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及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2”综治宣传日及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明白纸、农资市场张贴宣传资料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农资法律法规、农资辨别常识宣传,不断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假冒伪劣农资的鉴别水平,增强了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其次,利用阳光工程培训等平台,颍东、颍州、太和等农业部门组织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农技专业知识等专题培训,共培训1600多人次。阜南农委还开展了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通过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把经营户的资格、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平台,扶优罚劣,大力弘扬诚信经营风尚,为农资监管创造了良好环境。
3、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力军作用,集中执法力量,根据不同季节、农时确定监管工作重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市场检查与接受举报相结合等,对辖区内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企业(户)进行监管。一是开展了农资产品抽检活动。组织种子、农药、化肥抽检,共抽检农资产品813组,已检出不合格农资产品53组。临泉农委在完成市农委布置的抽检任务后,又组织抽检农资产品102组,做到应检尽检。二是组织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9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1台次,检查经营网点3616家次,重点检查假劣农资、未审先推、无登记证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颍上等县农委发挥农委在农资打假中的牵头作用,按国家九部委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联合当地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对城区农资批发市场和重点乡镇农资集散地进行了执法检查,各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不法经营商户。据统计,今年以来,县市区农业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83起,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4、加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全市农业执法部门坚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摆在农资监管的首要位置,坚持预警、惩治、调解相结合,科学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确保农资使用纠纷得到化解。农业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农资纠纷调处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对每起投诉都认真对待,对因气候或因农资使用不当造成的纠纷,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使投诉人明白、满意;对于因农资质量造成的损失而引发的纠纷,认真安排进行调处,要求商家依法赔偿,确保农民的损失及时得到赔付,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界首市农委通过调处农资纠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
二、存在问题
1、市场上仍存在未经审定的玉米、大豆、水稻种子,有的种子虽经相邻省审定但未经省农委批准引种;存在无登记或未续展登记的农药、肥料产品。
2、一些农资企业(户)没有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农药和肥料销售记录。
3、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执法人员少,执法车辆不完备;存在监管死角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农业部门应用新的理念、新的机制和新的对策扎实地推进农业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按农业部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和规范农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为农资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对此次市场互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户,各县市区农委要立案调查,6月底前将查处结果报市农委。
3、市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县市区农资整治工作的指导和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上下联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4、各县市区农委要继续大力开展保夏种夏管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加大乡镇农资经营户的检查频次,从重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种、用肥、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