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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关于执行审判公开制度的调查报告
审判公开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重要的国际司法准则,也是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诉讼原则。为了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增强人民法院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最高法院将其作为司法改革的世纪主题之一。我院转变观念,大力推进各种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我院高度重视审判公开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落实审判公开制度,除了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特殊情况外,对绝大多数案件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了公开审理。主要有:
(一)审前公开。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我院在立案厅配置了立案须知、操作流程等告示牌;特地安装了电子屏传播每日审判信息;在审判厅外设置专门公告栏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同时设立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审理过程公开。法院审理案件的活动,包括证据的提出、调查与认定等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一律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介采访、报导。椐统计,自2003年以来,凡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100%。
(三)审判结论公开,即公开宣判。将判决结论以公开的形式宣布,允许公众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宣判的案件,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当庭宣判的,在法定时间内及时送达判决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大。实践中,对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一般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即根据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这类案件事实上并没有纳入公开审理的范畴。
(二)公开的程度不够,公开的方式有限。囿于我院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一些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难以公开审理,已经公开审理的,也由于法院条件的简陋,影响了审理的社会公开面。目前我院对案件的公开方式,还主要限于在审判厅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由于物质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还没有主动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公民对案件情况的查阅基本上只能通过借阅档案来获得。
(三)公开的实质意义还不够明显。公开审理要求法院对案件的实质性审判活动,即对案件证据的采用、事实的认定、对当事人是非责任的评判都应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法官只有通过法庭审理,才能形成对案件的认识,作出裁判。而我们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公开审理还存在着形式化的倾向。法官在开庭审理前过多界入诉讼,通过对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对当事人的询问,事实上已经开始了对案件的实质性审理,评断意见也已经形成,使得先定后审存在可能。此外,由于目前的审委会制度和院、庭长审批制,造成审理与判决脱离。
(四)法律规定不尽完善。尽管我国诉讼法确认了审判公开原则,也规定了违反公开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但对实践中违反审判公开原则,对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的情形,则缺乏进一步的规定。如有关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商业秘密等案件,属于不应公开审理的,由于审判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对这些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实际上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有些是精神的,有些是物质的,对于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补救呢?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办法》,也没有相关违反审判公开原则承担责任的规定。
三、建议
(一)进一步探索新形式,扩大公开审判的范围。目前,我们对裁判文书的公开还主要限于旁听的形式,不但旁听群众有限,宣判时仅宣读裁判文书也是不够的。以后应借助现代科技力量,将裁判文书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将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证据,下判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裁判结果向社会公开,准许公民自由查阅和接受社会监督。法律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公开裁判文书是现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通例,一中院已经建立起专门的网站,通过网络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这一举措真正完整地体现了公开审判原则的精神内涵,值得我们学习。此外,应当扩大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减刑、假释案件应尽可能地公开审理,公开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不少法院都已采用了这一做法,既增强了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又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对促进服刑犯人接受教育改造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灵活掌握案件公开的程度。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除了休庭评议之外,涉及审判过程的其他环节,应根据个案情况灵活处理公开的 度。对于哪个环节应公开,哪个环节不应公开,或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尽管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时,法官完全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前提下,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比如,在涉及个人的隐私时,或是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庭可以宣布暂时禁止公众旁听,等这一环节审理完毕再恢复公开。同样,在审理一些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开某个环节或法庭认为某个环节公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公开这个环节的审判。
(三)完善立法规定。上文谈到了现行法律对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追究缺乏完备的规定,因此,我们建议,立法部门应以出台办法或其他的方式规定追究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具体责任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这样,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公开原则在诉讼中的地位,而且对切实增强审判人员的办案责任心,树立程序正义的新理念,确保审判公开原则的全面贯彻执行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2篇 2023村务公开工作调查报告
村务公开的目的是让政权建设更加廉洁。本文将介绍2023村务公开工作调查报告。
2023村务公开工作调查报告(1)
村务公开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笔者就工作单位所在地_____县_____乡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调查,结合各村的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谈谈自己的浅显看法。
一、基本情况
_____县_____乡现有21个村(场),199个村民小组、3908户(其中农业人口3837户,16548人)。通过对全乡21个村进行调查,目前,_____乡已实行村务公开的村有21个,占村总数的100%;设永久固定村务公开墙(栏)的村有21个,占村总数的100%;但是在村务公开形式、内容、时间、程序规范方面各村的情况不同。各村均采用户外固定格式栏进行村务公开,采用水泥黑板公示栏的有18个村。采用喷绘上墙公示栏的有3个村。其中12个村的公示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上,8个村在6平方米以下,一个村因村委会在建,公示栏常年失修,没有公开阵地。有90%的村公示栏内容单一,计划生育内容占大部分,涉及村级财务和民主一事一议方面的内容较少,还有个别村公开栏中的内容没有按照标准按时进行更新。这些基本情况说明我乡村务公开方面工作开展不够经常、细致、扎实。
二、主要做法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_____县_____乡采取了相应措施,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工作,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农村农业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民政、财政等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实行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政、财经所负责业务指导,纪委跟踪督办检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民政牵头,纪检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注重质量。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严格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规范公开档案。如龙滩村每半年对全村的财务开支明细都列出开支项目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确保了村务公开的高标准、高质量。在公开内容方面,各村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重点把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决策、社会救助、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今年民政所又在各村统一制作了城乡低保公示栏,把城乡低保基本情况也作为村务公开一项内容进行常年户外公示。
(三)讲求实效。村务公开贵在坚持,重在落实。_____乡绝大多数村对公开阵地进行定期整修和刷新,做到统一规格和质量,经久耐用,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其中双河村公开阵地是购买的铁皮黑板,使公开阵地更上档次;张家山、龙滩等14个村都采用水泥黑板加防雨棚保护的形式,确保公示内容不因雨水淋洗而模糊不清;老庄子、兰池等6个村采用喷绘上墙公示栏,格式、内容上达到统一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少数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少数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认为村务公开只是一个软指标,可抓可不抓,以致于部分村务公开工作长期无人管,无人问,放任自流;有少部分村片面地将村务公开等同于财务公开,认为只要将财务收支的数目公开了就万事大吉,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不公开出来;有的村将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混同来,认为只要村务公开了,民主管理就搞好了;有少数村干部担心公开了,亮了村里的底,揭了自己的丑,因而不愿真公开。少数村干部对村务公开仍不够重视,认为村务公开既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又费时费力,开展村务公开积极性不高;有一些村干部认为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就是实行了村务公开,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不高。
二是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宣传发动工作不够。部分村对村务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宣传,只安排部署,不进行宣传教育。没有形成村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村务公开的氛围,使群众对村务公开工作关心不够,参与不够,监督不够。
三是部分村村务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公开阵地不规范。少数村公开时间不及时;有的村公开内容不全面,避重就轻,群众迫切关注的事不公开,只将村内基本情况单纯地写在墙上了事;有的村在财务收支栏内只公开几个数据。有的村务公开阵地不规范。有个别村公开墙设在偏僻的菜地边,且条件十分简陋,不利群众观看。
四是少数村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村村务公开内容整理归档不齐全;少数村开会无记录,重大事项没有票决,村务公开档案零散。
四、对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学习《村委会组织法》,认真领会其深刻内涵,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村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村务公开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分管农村工作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具体;乡纪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实,做好督促检查;民政所、财经所要像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和惠农资金补贴发放那样做到工作指导、检查经常化。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村支两委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等其他主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年终一并考核,实行奖惩。
(二)进一步加大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动是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广播、专栏、网络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各村级组织要召开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把新时期村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传达到广大农民群众中间,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性;要广泛宣传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让基层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解决怕公开、不愿公开、不重视公开等问题。通过宣传发动,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群众直接参与村务的管理、监督。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农村基层干部素质高低,决定着村务公开的质量。因此,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自身素质,是抓好村务公开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乡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层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村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村务公开的操作程序,掌握指导村务公开的基本知识,明确各自职责,自觉养成尊重农民意愿,办事公道透明的工作方法。
(四)加强村委会班子建设,严把选举关。要借村委会换届选举契机,把那些有文化、会管理、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从根本上解决村务公开存在的避重就轻,公开事实不清,时间滞后等问题。
(五)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村务公开及时高效。乡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要求,设立村务公开专项经费,统一纳入乡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相关乡直单位要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参与、指导村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经费,确保对村务公开工作经常性指导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在规范村级公开形式、时间、内容、程序上加强指导。乡纪委要安排专人实行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2023村务公开工作调查报告(2)
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对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早在1998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并突出强调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此后,中央、省、市、区先后下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但是,在实践中,村务公开工作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为了改善和加强我区基层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现对我区村务公开工作的不足、原因及对策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我区各村(居)实施村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1、村务公开的形式单一。现在各村(居)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村(居)内的宣传栏。村(居)将每月的资产负债表、低保户补助等情况往墙上一贴,再拍张照片留档,就当作完成了村务公开的任务。这样的做法实际上难以达到公开村务的效果。一是有时间阅读村(居)公告栏的主要是年纪较大的长者,年轻人多数没时间阅读,导致村务公开的群众覆盖面窄。二是以资产负债表等形式公开财务,很多人根本看不懂,对其内容一知半解,更容易引起误会。
2、村务公开的内容随意。现在大部分村(居)缺乏对现行政策的学习,对于村务公开的内容到底包括哪些心里没底,想到了就公开,想不到就不公开,导致公开的信息很不全面;还有的村(居)对待公开的内容犹抱琵琶半遮面,只公开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而对于村(居)干部开支的招待费、旅游费用支出、干部奖金等敏感性问题,则唯恐让群众知晓,千方百计加以掩饰。
3、村务公开的程序不规范。一是各村(居)普遍实行事后公开,没有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公开,公开后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的机制。对于村集体经济特别是财务的预决算确定、集体重大投资的可行研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情等,在公开栏难以看到,广大群众对村干部重要决策的公开性、合理性和真实性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二是对于公开的时限没有统一规定,有的信息在公告栏朝贴夕撕,群众根本来不及浏览就已被撕走。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对于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的时间公开,导致信息反馈迟延。
4、村务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各村(居)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职能要么虚化,没有真正参与监督,要么处处与村(居)唱对台戏,事事掣肘村(居)工作的开展。二是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考核与奖罚不配套,各村(居)抓不抓落实,落实得好与坏一个样,打击了村(居)落实村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上级对村务公开多头管理,九龙治水,实际却变成了没有一个部门负责抓监督。
二、村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探讨
1、村(居)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村务公开的目的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对于防止干部暗箱操作,缓解农村干群关系,维护和谐稳定的农村关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村(居)干部没有认识到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对村务公开这一民主管理制度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解,因而导致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把村务公开变成自觉行动。有的村干部知道村务公开会让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和证据被村民知道,影响自己在村内的威信,从而不想或不愿公开。
2、村务与村民的主体地位没有摆正。村民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主体,是主人翁,村务工作应该围绕集体经济发展和维护广大村民的利益而开展。但是,在现实中,个别村的村民不但认为他们是村务中的主人,而且也是村干部的主人。他们利用其手中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不但要当村委的家,而且要当村领导班子的家。对支部、村委的工作求全责备,持不信任态度,认为村干部所做的事都是为己谋私利,有的群众甚至打着民主幌子制造事端干预村领导班子的正常工作,这些都导致村务公开的推行受阻。
3、上级部门监督力度不足。中央颁布了村务公开的政策,我省、市、区也出台了村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但到了村一级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原因是镇街一级只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注重质量和实效,仅以发个文件、开个会议、建个公开栏的形式,却没有进一步去抓监督考核的环节。村务公开与村干部的考核不挂钩,使村务公开成为虚设。
4、村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存在缺陷。按照顺德区委办公室于2023年9月1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村委会副主任、会计、文秘等人员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选举产生。这些领导机构本身就是村务公开的执行机构,导致了村务公开全凭村领导的意志行事。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与村领导班子同声同气,完全不能发挥监督作用;或事事与村领导对着干,反而影响了村务公开工作的推进。
5、相关政策缺乏系统汇编,令村居应接不暇。关于村务公开的规定,不仅有国务院及省、市、区级的文件规定,甚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还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了确定。这些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林林总总,而且很多文件没下发到居村一级,导致他们对于村务公开的具体规定不明晰,难以贯彻执行。
6、村务公开缺乏相应的行政经费支持。顺德虽然地处珠三角,经济相对发达,但是并非所有的居村都有充裕的行政费用开支。要切实搞好村务公开,其中一个重要方式是扩宽村务公开的渠道,而这又离不开经费的支持。一些自身收入少的村(居)只能利用成本较低的宣传栏进行公开,导致了村务公开的形式单一。
三、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的对策
1、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让乡村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法制观念,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不参与、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要将村务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尽快进行汇编,下发致各村(居),并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使村干部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村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掌握开展村务公开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自觉养成接受群众监督、尊重群众意愿、办事透明公开的工作方法。
2、完善村务公开各项运行机制。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意识,形成村务大事讨论决定之前村民要了解,讨论决定中村民要参与,讨论决定后的执行情况村民要监督的机制,全力推进村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形式多样化。二是设立村务公开咨询接待制度,每月固定一至两天为村务公开咨询接待日及答复日,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做好村务公开的档案工作,每期村务公开的档案要及时立卷,以保证村民事后查阅。
3、完善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作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内要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如本村内没有相关人员,可向外地聘请,并支付相应报酬,以保证监督小组能理解村务公开的信息,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二是将村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村干部岗位职责考核的内容之一,每年由镇街一级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挂钩。对村务公开做得不好而引起群众不满,造成较坏影响的,要追究镇街及村(居)两级有关人员责任,使村务公开真正达到目。
4、丰富村务公开的形式。首先,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决定,以达到行之有效为目的。其次,要重视和加强阵地建设,因事制宜,灵活多样,不能简单在村(居)门外的宣传栏张贴了事,还应在群众平常的休闲聚集地、生活小区、市场等人口流量大的地方张贴,让尽可能多的群众能浏览到公开的信息。再次,尽可能利用宣传单张、宣传小册子及网络等工具,扩宽村务公开的渠道。
5、给予财力和技术上的支持。镇街一级对村务公开工作不仅要进行监督,还应在各方面给予支持。镇街可利用自有的资源优势,设立网站,并在网站上为各村(居)留出版块,作为其村务公开的阵地。在这一点上,大良街办已先行一步,各镇(街)也应推广试用。同时,镇街对于各村(居)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费用也应作适当补贴,解决村(居)经费不足的困难。
第3篇 2023人事政务公开调查报告
人事工作政策性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难点、敏感点和热点事多,社会关注度高,政务公开工作尤其重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近期,我们深入部分市、县人事部门,就人事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构建阳光人事、和谐人事、法治人事为目标,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了人事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市县人事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务公开与人事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中心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有的还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年终进行考评。乐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各奖项挂钩,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是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市县人事部门都十分重视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人事部门普遍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清理规范了内部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市人事局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亮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业务工作ab角制、限时办结制等项制度,形成了健全的制度体系,从机制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基本上能做到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入手,要求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人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尤其注重结合人事工作特色,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聘,人事考试,各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与市拨尖人才选拔等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人事环境。
4、形式多样,渠道通畅。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十分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局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投诉途径等。在科室公开科室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实行亮牌上岗制,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让群众了解办事人员的身份职责,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部对外公开业务。四是及时将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通过报纸电台、政府与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另外,通过举办了政风行风热线的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工作内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交流,提供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领导重视和思想认识的差异,市县人事部门工作上存在不平衡。一些县投入大,网络全、效果好;少数县重视不够,工作上没有真正摆上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三是公开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时间、方法、程序等方面存在随意性。有的公开时限不明确,一些事项对外公布的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有的被动应付,公开范围未达要求。四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只是形式上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政务公开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责任追究力度不大,难于落到实处。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做好《条例》的各项实施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当前,重点应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政务公开事前审议制度,严格审议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报备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将审议通过的公开内容统一归档,保存备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召开评议会议,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听取意见与建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的意见与建议,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力量、各种监督手段,实行全方位监督;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载体建设是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除发挥好传统媒体的渠道作用外,特别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发挥好网络媒体的作用,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平台,并进一步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强化沟通反馈功能,实现公开与反馈的双向互动。
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务公开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人事部门除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外,还应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和聘请特邀人事工作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还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此外,还应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及内设科室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4篇 港大研公开戴耀廷收取匿名捐款的调查报告
未有最终报告 不会推荐陈文敏
昨日港大校务委员会再次开会讨论事件,梁智鸿会后表示,校委会一致多谢及接受审核委员会报告,强调当中有一些细节还需详细申述,但拒绝透露具体内容。他称,在委员会完成最终报告后,会由校委会决定是否公开报告内容。他相信,每个委员都希望尽快将报告向公众交代,但暂未有完成报告时间表。据了解,校委会曾要求审核委员会在最终报告中,交代谁人要为事件负上责任。
有线电视昨日引述消息指,审核委员会主席黄启民在会上质疑,为何要写多一份最终报告,称只会将原来的内容再写得详细一点。最后版本会交予当事人,包括戴耀廷及陈文敏过目,再提交予校委会。审委会原本的职权范围只是找出事实及提出改善建议。消息指,校委会没有修订职权范围,最终报告会否点名指出谁人会负责,会交由审委会决定。至于副校长的任命,消息指一日未有最终报告,都不会正式推荐陈文敏予校委会。
另外,港大学生会在昨日会议前向新任校务委员会成员兼行会成员李国章发公开信,要求李国章马上收回早前批评港大教员不务正业的言论,并要求他立即辞职。李国章到场时只称谢谢你们,接过公开信便进入会议室。
会后李国章被追问学生会要他辞职一事,他简单一句反问:我做错什么?就此,梁智鸿重申,校委会向来有新旧交替,相信每个被委任委员的目标,都必定是为港大做得更好。散会后,港大校长马斐森、多名委员包括纪文凤、刘麦嘉轩等则无回应传媒提问就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