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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4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工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

2.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地秩序,包括设备摆放、材料堆放、作业区域划分等。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风险评估与控制: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 安全检查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学习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理解其内涵和执行要求。

2. 工程安全知识:讲解地铁施工特有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方法,如隧道塌方、电气火灾等。

3. 应急处理:模拟事故场景,训练员工快速响应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教授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5. 操作规程:针对各类施工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操作安全。

应急预案

1. 紧急联络机制: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确定各级负责人及紧急联络方式。

2. 事故处理流程: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疏散路线和急救措施。

3. 救援资源准备: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急救包、逃生设备等。

4. 定期演练: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对能力。

5. 反馈与改进:每次演练后,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

重要性

地铁施工安全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工程进度和企业声誉的关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可以:

1. 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停工时间。

3. 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和社会责任感。

4. 保障城市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服务市民出行需求。

5. 通过持续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素养,形成安全文化。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施工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它既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员工权益、推动项目成功的关键。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日显涌堵。地铁具有用地集约、能耗低、安全、正点、舒适等特点,是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目前,各大中城市都掀起了地铁建设的高潮,地铁工程施工存在施工空间小、空气不流通、粉尘噪声严重超标、各专业交岔作业、且基本都是高空作业等制约地铁施工安全的因素。如何控制好地铁施工安全风险,搞好地铁施工的安全管理,是我们每个地铁施工管理者深思的课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广大劳动者的关怀,为我们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安全第一”是我们施工企业赖以生存的首要条件,是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根本所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实现安全第一,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必由之路。我们都知道,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构成的。这三方面的因素在地铁施工现场比比皆是,这些因素如果不进行预防和治理,经过量的积累就会出现质的飞越,出现安全事故。如何预防事故和治理地铁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就从事地铁施工积累的一些经验谈谈自己的想法。

首先必须强化全体参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项目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再通过宣传、用其他单位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反思等主题活动形式,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员工生活在这样的大环境里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就会进一步得到深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遵章守纪、拒绝“三违”等就会变成自觉的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就会最大限度地得到改善,就会自觉地查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会自觉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克服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这样我们的施工安全管理就能做到有序可控了。

此外还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保证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就必须结合地铁施工特点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工序进行危险源识别并制定出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交到该工序的每一个作业人员)。坚持班前安全讲话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使每一位参建员工明白自己的责任区域存在的风险源及控制方法,实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从今年元旦开始执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中,第一条禁令就明确规定:“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因此必须从资金使用的源头上加强控制,财务部门必须单独建立使用台帐,切实做到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改善了,很多安全隐患就会得到控制。

施工安全重在管理,而管理的重点是现场的落实。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现场班组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因为绝大多数安全事故都发生在班组,只有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搞好了,整个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制度才落到了实处,安全管理才能收到实效。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只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下级必须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是帮助下级查找隐患,预防事故的,这原本是好事,可是部分现场管理人员往往百般应付甚至停工待查,唯恐查出什么问题,对查出问题总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做法是对安全生产管理极端不负责任,只会导致隐患的漫延和扩大,最终出现安全事故,这一现象必须得到扼制。

本人认为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搞好临时用电管理

地铁施工现场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位较多,而且所有的施工都离不开临时用电。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导致的触电伤害、火灾事故在建筑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占有很高的比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漏、一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维护工作,必须由经过安全生产监督局指定地点培训并取得电工作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在我们的日常检查中,发现临电使用不规范主要有如下问题:

1、各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配置不恰当,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大于总配电箱,完全起不了逐级保护的作用,一出现跳闸就全盘皆跳。一般施工现场开关箱要求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为30毫安,动作时间为0.1秒。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的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根据用电情况逐级增大,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逐级保护的作用。

2、输电线路不规范,到施工现场就不难看到输电线路象蜘蛛网式的,有的浸泡在水里,有的甚至全扔在地面硬拖着到指定工作地点,在输电线路上随意开口私拉乱接,更有甚者电缆的线径根本不能满足要求。在地铁这样的空间里,它的内部结构都是整体性建筑,输电线路不可能直埋,只能采取架空的方式敷设,这就要求必须做到高度,绝缘方式、线缆规格等符合相关规定。

3、tn-s接零系统中接线不规范,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4、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jgj46-2005之规定,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应当做到考虑全面、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完毕后,必须经各类测试并报监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在临时用电管理方面还存在下列危险因素:如各类检查、测试记录不认真填写,有的完全是没有检查就糊乱编写记录;在进行检修和维护时未设置监护人和设置安全警示;使用不合格民用配电设备;现场一闸多机等等都成为了地铁施工现场的普遍现象,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度予以坚决纠正。

二、抓好地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地铁施工空间小,各系统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交岔作业平凡。土建的模板、设备的包装、装饰装修材料、油漆等易燃物品随处可见,临时用电的管理不规范、加工场地管理不规范等等都是导致火灾事故的重要安全隐患,若不加强管理在地铁狭小的空间里发生火灾事故,救援和抢险都是相关困难的,稍有不慎还可能导致更大的事故。因此,要搞好地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还必须从源头做起。首先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动火管理,凡在地铁内进行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必须在地盘管理商的安质部办理动火手续,明确动火人和看护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且在清理完作业点四周的易燃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此外,还必须建立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这项工作是搞好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如果不进行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不到位,在地铁狭小的空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非但不能做到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抢险,还可能使事态扩大。另外,要搞好地铁狭小空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还必须加强临电线路管理和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的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好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临边临口的安全防护

由于地铁施工空间小,特别是车站的站厅、站台和设备区构造复杂,施工人员多而且基本都属于交岔作业,由临边临口处理不好而导致的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是常发生。因此,为了有效地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凡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框架工程楼面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米高的两道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在临边临口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滑鞋等。在移动脚手架上面的作业平台四周必须设置不低于1米高的防护栏杆,以便固定安全带和防止高处坠落。

我们都知道,按建筑行业的相关规定凡距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就叫高空作业,在地铁内施工基本上都是高空作业,这高空作业也属临边临口作业范畴,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在施工中我们除了正确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和作好临边临口防护外,还应该首先检查登高工具是否稳妥可靠,作业点四周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在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四、其他安全控制要点

在地铁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施工,还应注意如下危险源:

1、空气不流通。在进行车站站房或设备用房设备安装施工时,遇装修、电焊氧焊、发电机使用等,极易造成一氧化碳或甲荃中毒,因此在施工前必须提前进行通风排毒和检测,确认毒气浓度不超标才能进行正常施工;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资和设备,尽量安放在通风较好的地方。同时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好防毒面具、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2、粉尘噪声严重超标。在地铁内施工,由于空间狭小空气不流通,现场的噪声和粉尘散发不出去的,指标是严重超标的。在这样的环境里施工时间长了会导致沙眼、矽肺病,耳鸣耳聋等疾病。因此在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好防尘面具、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必要时应轮换作业。

3、大型设备的搬运。在地铁内各类设备的机柜、漏泄电缆、机电的风机、安全门等大型设备搬运存在的安全隐患是特别大的。要安全地完成这一工作,只有加强各单位间的通沟和协调,制定出具体的搬运和安装方案,待具备安装条件后,利用土建吊装口或铺轨单位轨道车进行搬运,运至安装地点进行就位安装时必须人力充足,由专人统一指挥,防止倒塌、挤压出现人身伤害。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司索工、架子工等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是必须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换句话说无证操作人员就是未经过特种作业培训的人员,他们对于这些特殊工种的操作规程、安全控制措施等都相当模糊、似懂非懂,这类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此,要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必须坚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5、交叉作业。在地铁内二次结构以后的施工,各类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位相继进场,存在严重的交岔作业和不可避免的施工干扰,各单位进场后都各自为阵开展工作,势必形成工序间的相互制约和影响,同时相互间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是层出不穷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服从地盘管理商的统一管理,加强各设备管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克服各自为阵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才能确保安全。

第2篇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地铁大多是在人口密集繁华城市进行的一项投资大、建设期长、技术复杂的地下建设工程项目。近些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迅猛发展时期,目前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十多个城市地铁线路已经投入运营,杭州、成都、西安、福州等地正在进行地铁施工,全国还有十多个城市在申请建设地铁工程。近年,许多己建和在建的地铁工程,由于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中存在缺陷,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在施工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完善防护措施。

一、地铁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一)地铁施工受地质与水文等诸多因素影响,施工过程容易引起:坍塌、冒顶、涌砂、涌水、透水等事故。地铁沿线多为市区繁华主干道,建(构)筑物纵横交错,道路两侧分布有煤气管道、照明及动力电缆、通讯电缆、给排水管、污水管等各种类型的地下管道及线路,其埋藏情况错综复杂,且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多。施工过程容易引起:煤气管道的破裂引发火灾和爆炸:电力线、电信线破残造成停电、停止通讯,甚至引发触电事故: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断裂造成停水或低洼积水;地表面塌陷或隆起,造成周边建(构)筑物产生裂缝或坍塌等事故。

(二)在地铁建设施工阶段,采用明挖、暗挖、盾构等施工方法和辅助工法进行基坑或区间隧道开挖时,易发生不均匀沉降、地面塌陷或隆起,其主要原因是地层周围岩土体的原始应力变化和受扰动或受剪切破坏的重塑土的再固结。因此,选择错误的施工方法和围护方案会造成附近地下管线断裂或引起周围建筑物的开裂、倾斜甚至倒塌。

(三)地铁建设施工期间现场施工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也会对地铁施工产生影响,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如:被拆迁建筑的外接管线特别是电源、燃气等的切断检查不到位;各种改移管线管位的不确定;管线施工的沟槽安全防护和周边建筑物保护不当;燃气管线的切割防护不当;由于施工场地狭小,运输车辆乱行及场地各区不设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指示灯等或设置不当;施工作业区边界不清,无栅栏挡板和保安人员等易造成车辆,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影响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携带火种、打火机等可引起火灾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会引起爆炸、火灾等事故:施工机械噪声、振动过大,会妨碍对话,影响信号联络,进而妨碍作业安全,还会使作业人员感到不适;作业人员长期吸入作业产生的粉尘、废气和烟雾,会引发矽肺病或缺氧症;未妥善处理开挖出的弃土、在基坑顶部堆放弃土及增加其他附加荷载,可能造成坍塌事故:施工降水不当可能造成地面不均匀沉降;机械设备失检、电气设备过载、施工机具违章操作等会造成机具控制失灵、调件坠落、塔架倒塌、设备损害、起火触电等风险。

二、地铁施工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

地铁沿线周边重要建(构)筑物和地下公用管线的影响面广,如有损坏,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在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地铁工程地质情况具有难见性,应尽快收集完整地铁沿线相应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土质特性等勘探资料:从系统总平面布置到每一个局部结构都要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设计,并按规定进行讨论、评审、审核、批准。

(二)施工期间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事故管理及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动土、动火、断路、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作业规程和作业许可制度。同时,加强多工种同时施工时场地和专业的配合协调等。

(三)依据地铁工程相关设计在施工前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辅助工法、结构材料和加固保护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与安全作业规程》,经报上级和安全监理确认后实施,在施工中根据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所发现的新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或应急处置,经安全监理确认后实施。在施工中要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应聘请具有专门技术等级要求的技术人员,对大型设施吊装、主要模板工程、施工主体变形、地表沉降、地下水位变化、建筑物沉降进行严密观测,并根据观测数据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周边建筑物安全。

(四)由于地铁工程施工的隐蔽性、复杂性和岩土工程的不确定性,应针对地铁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事故蔓延,挽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成立常设的抢险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应发挥地铁工程安全监理单位的作用。安全监理应结合地铁工程实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导则》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制定《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要点》,细化地铁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理第二道安全防线的作用。

(六)工程实施前,应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包括外包工)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程。

(七)施工期间应根据《安全标志》(gb2894—1996)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l6179—1996)的规定,制作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在施工、维修、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临时交通等警示标志;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八)施工期间应妥善保管建筑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完善隧道施工照明、排水及通风:减少施工机具产生的噪声、振动、粉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烟雾,确保施工期间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合理排弃废土和污水,减少地铁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九)工程施工期间,应在重要建(构)筑物四周设置监测点,严密注视它们的位移和沉降。当位移和沉降量或变化频率超过规定的报警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可采取对建筑物地基土进行跟踪注浆的措施,且必须对称均匀注浆。同时可采取改变基坑开挖顺序、加快支撑速度等技术措施,避免建筑物发生沉降、开裂。

(十)施工前对地下管线埋藏情况必须要探明,确切弄清地下管线的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保护地下管线工作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施工期间主要应防止作业机械对管线的损伤,基坑开挖阶段主要应防止开挖引起地表沉降造成管线断裂、破损。应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情况,发现沉降量达到极限值时,及时对管线下地基进行注浆,防止管线过量沉降。对已确定受施工影响较大的管线,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固或改移。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订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十一)各种地铁施工方法和辅助工法的选择不仅需要考虑工程的地质情况、结构类型、设计要求、受力条件和荷载特性,还要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机械配备情况、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当地周围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施工方法和辅助工法的基本原则是要保护围岩稳定,充分调动和发挥围岩的自承载能力。

(十二)在进行支撑支护时,应严格遵循设计和施工规范,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加快各分部开挖和初期支护施工进度,做到随挖随撑,及时施加轴向预应力,并根据监测对支撑复加应力,以此减小围护结构变形。支撑类型与规格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轴力及《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bj08-61-97)的要求。支撑施工时应连接牢固,发现变形,松动或支撑体系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以免围护结构失稳。

(十三)要制定特殊气候条件或特殊作业条件下施工的措施,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特殊条件下的施工。

(十四)要积极构建专家参与的中介安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力量,来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3篇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一、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安全生产是衡量地铁2号线消防维保项目部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努力钻研技术业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人身和施工安全。

三、新职工和改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2.施工作业基本安全制度

2.1项目启动施工安全作业要求

2.1.1新设备启用前,设计、施工部门应配合,对接收单位的使用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1.2项目组成员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1.3工程施工用电时必须依据电源插座规定的负荷进行用电,不得超过电源插座规定的负荷。

2.1.4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源插座周围不得摆放易燃、易爆、液体或金属等物体,避免由于液体洒溅或金属物遗撒等原因使电源插座受损,产生漏电或短路现象。

2.1.5项目组成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的调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1.6为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及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不得追逐、打闹、玩戏。

2.1.7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用户沟通,以便及时核查排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8项目组成员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即有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实施计划施工。

2.1.9项目的实施调试工作与施工现场的正常作业原则上要避免交叉、并行作业,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确需交叉、并行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2.1.10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1.11工程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整理,以保持工程施工现场的整洁。

2.1.12工程人员下班离开工程施工现场时,必须将工具、仪器仪表、照明、电源插座及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等用电设备关闭。

2.1.13系统在线运行时,未经使用或维护部门的许可,项目组人员不得对系统进行操作。

2.1.14未经使用或维护部门许可,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机房,更不得随意操作,使用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设备或工具。

2.2 基本规定

2.2.1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2.2.2三不离:

1、工作完后(配合作业后),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2.2.3四不放过:

1、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

2、不落实造成事故责任者不放过

3、按事故等级未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不放过;

4、没有吸取教训,做出预防措施不放过。

2.2.4七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2.2.5三级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的准备措施

2、施工中单项作业措施

3、施工后检查试验措施

4、预防认为故障措施

5、发生故障时人为的应变措施

3.在施工作业中技术安全的注意事项

凡进行危险性较大、影响行车和人身安全工作时,必须事先与有关员一起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由施工负责人切实组织落实。进行与其它部门相关的有危险性的工作时,还应与有关单位洽商,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后进行。

3.1 施工用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立即停用。施工人员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一次。

3.2 对带有220伏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工作时,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设备停电作业时,须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须在电源开关处悬挂停电作业牌。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工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

3.3 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3、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 递工具、材料。

4.在站内、区间技术作业人身安全要求

4.1上道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饰)和绝缘鞋,并应设安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4.2防护员应与维修或地铁部门室内值班员保持联络,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防护员应佩戴标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防护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4.3防护人员应随时与地铁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防护人员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4.4在地铁站内作业时要时时注意了望电动客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

4.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了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行向行走,并不断前后了望,禁止在邻线或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4.6横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电动客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以上距离。

4.7禁止在电动客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设备,电动客车入库或在车站停车检修电动客车外部的设备时,应挂红色信号旗或红灯防护,并在操纵手柄上悬挂红色“禁止操纵牌”。

4.8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4.9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5.在电气化铁路区段要遵守以下规定

5.1施工作业需接触网停、送电及拆挂地线时,须在计划中注明;如未在施工计划中明确提出接触网是否带电要求,一律视为可在接触网带电状态下作业。

5.2线路上所有接触网,通常带有750v直流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工具棒、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上线作业时,在没有经正常过验电接地的情况下,必须按有电对待,不得臆测接触网无电。

5.3作业组在接到准许作业的调度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后,然后方可作业。

5.4作业完成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接地线拆除后,然后向行车值班人员进行销点。

5.5运营期间特殊情况下需要接触网停电时,由当事人(站务人员、维修人员或乘务人员等)向控制中心提出申请,控制中心立即向运营公司领导请示,如情况紧急,可先停电后再行汇报。

5.6运营期间对要上线的抢修或其它作业,由作业人员向控制中心申请,控制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向运营公司领导请示,经批准并对作业区域停电后方可进入。

5.7需要进行作业区域不能停电的抢修时,必须报运营公司领导批准。同时,控制中心应对客车采取扣停或绕行的措施,确保作业区段无客车运行,作业人员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8在事故抢修时,抢修人员在经车场行车值班人员同意,并得到行调命令后,可由车场进入正线进行抢修。抢修结束后,作业人员离开正线后除在相关车站销点外,还要通知车场行车值班人员。

5.9在进入停电区域抢修时,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接地,若在检修区域或两端存在电分段时,除在所有可能来电的电分段处验电接地、设置防护外,还要在请点时封锁相关线路,严防列车将电带入检修区域。同时采取相邻车站设置警告标志或客车慢行通过及客车司机加强了望等必要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10若邻线列车仍在运行,在抢修时坐台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要注意人员及工器具不得侵入邻线限界,时刻注意防止触电。

5.11施工人员自身和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工具等)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有1m以上的距离。

5.12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处所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由接触网工区人员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作业时应有接触网工区人员在场监护。拆除临时接地线后,严禁在进行作业。

5.13禁止攀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支柱上搭挂物品。

5.14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当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该处10m以外,将该处加以防护,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5.15电动客车设备的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信号人员作业时应确认地线接触良好。

5.16信号人员工作时,应按规定使用耐高压的绝缘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手 套、绝缘靴、绝缘垫等。

5.17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牵引电流畅通后,方可进行作业。

5.18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

5.19整修电缆时,应先确认电缆外皮(全塑电缆除外)与电缆屏蔽地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同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良好,方准开始作业。

5.20不得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6接地线(短接器)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 停电设备上挂接地线的要求:

1) 必须验电,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验明无电后,应立即将接地线与停电设备连接或短接。操作时,先装接地线的接地端,再装设备端。

2) 操作人员在挂接地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以免受感应电压伤害。

3) 条件允许,应尽量使用装有绝缘手柄的接地线,或以接地闸刀代替接地线,尽量减少操作人员与一次设备接触的机会,以防操作人员触电。

4) 使用的接地线必须是合格的接地线,严禁将接地线缠绕在设备上,也不允许把短接地线拼接成长接地线使用,不允许把三相接地线作为单相接地线使用。

5) 在线路上使用接地线的接地端必须接在钢轨上,不允许以其它位置代替。

6) 供电线路两端或岔区,凡是可能来电的方向都要装设接地线。作业人员应当在接地线封锁区以内作业。

7) 接地线的安放必须考虑到不会碰到有电设备,牢固不会脱落。

、 装设接地线的注意事项:

1) 防止带电装设接地线的关键是验电操作,应当正确检查、使用验电器。

装设之前,应根据装设接地线位置选择合适的接地线,提前进行检查,保证接地线合适待用。

在装设接地线的过程中,操作人员的身体不得接近接地线的金属部分。 装设接地线前,应先理好接地线,防止绊倒。

、 接地线的管理

各部门接地线应当编号,固定地点放置,由专门人员管理。 接地线应当经常检查,定期试验,应当有完整的设备台帐,时刻保持在合格备用状态。

7 施工防护要求

7.1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接触网挂接地线防护时,不得出入非作业区域。

7.2正线开行工程车、调试列车的防护要求:

7.2.1组织工程车或调试列车运行时,在工程车终到站前方必须保证至少一个站间区间空闲。

7.2.2在开行工程车或调试列车进行作业时,封锁作业区前、后方必须保证至少一个站间区间空闲。

7.2.3开行工程车或调试列车时,防护区间的接触网供电状态应和作业区域一致。

7.3同一项施工作业中,施工人员与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与车长根据现场情况按以下原则协调:

7.3.1按工程车前进方向,车在前,人在后,原则上不得颠倒。

7.3.2非随车施工人员与工程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专人防护,如需要动车时,施工负责人须与车长协商后方可动车,确保人身安全。

7.4接触网停电检修或需接触网停电配合挂地线时,由综合机电中心组织在该施工地点两端所有来电方向挂拆地线,以满足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超出地线防护范围施工。

7.5设置红闪灯防护的要求:

7.5.1红闪灯设置应遵循“谁设谁撤”的原则。

7.5.2红闪灯应设置在轨道之间,不得随意摆放,严禁放在钢轨上。

7.5.3红闪灯设置位置应在《车站施工登记簿》或《车辆段施工检修登记簿》上予以注明。

7.5.4a1、b1类施工设置红闪灯防护的要求:

1.1.1.1在站线施工时,由施工负责人在车站两端头(站界标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防护,车站不设置红闪灯防护。

1.1.1.2在区间线路或跨越站线和区间线路及车辆段线施工时,作业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在作业区域两端50米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防护。

1.1.1.3施工地点的防护由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作业需求统一安排。

1.1.1.4全线进行封锁的施工作业,无需放置红闪灯进行防护。

1.1.2a2、b2类施工设置红闪灯防护的要求:

1.1.2.1在固定地点作业时,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地点两端50米处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或派专人防护;红闪灯设置位置不得超出作业区域。

1.1.2.2在折返线、存车线、联络线、尽头线上施工时,由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可能来车方向50米处设置红闪灯防护。

1.1.2.3轨道或设备巡检作业可不在作业地点两端设置红闪灯防护,车辆段内的巡检作业由施工负责人指派专人现场防护并在车辆段信号楼设联络员协助防护。

1.1.3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及运营公司相关安全防护规定,还须执行施工部门的有关施工操作要求和防护规定。

1.1.4车站值班人员应不定期检查站线范围内红闪灯是否按规定摆放,并监督红闪灯状态是否良好。

3.1车辆段内的设备检修施工和防护的有关规定按《车辆段运作规则》执行。

3.1在运营时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地铁乘客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对乘客的影响。

3.1进入地铁范围内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证件或标识。

3.1进入轨行区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荧光衣,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3.1如需动火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令,并在动火区域设置有效防火防护措施。

3.1各施工单位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防护和配合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和《施工进场作业令》及《施工作业通知书》中的要求。

6.现场施工技术作业安全要求

7.1新员工、改职员工,必须经过劳动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劳动安全员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单独作业。

7.2工作前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环境、设备、工具、机具,确认良好后方准作业。班前充分休息。

7.3不准带酒气上岗,当班不准饮酒。

7.4工作时不准嬉戏打闹。

7.5工作中坚守岗位,遵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换班。

7.6工作中按规定着装,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禁止穿大帽钉鞋、塑料底鞋、硬皮底鞋、凉鞋、拖鞋及易滑鞋。

7.7正确使用生产工具和设备。

7.8工作中严格执行技术作业安全标准、规章制度。

7.9现场作业项目经理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违章和冒险蛮干。

7.10严禁在电动客车或车辆底下、端部、道心、钢轨上、枕木头、道床边坡、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行走乘凉、避风、避雪或避雨。在线路上作业休息时,应到线路以外安全的地方休息。

7.11在电动客车上作业人员,要坚持同去同归。有指定安全线路的要走指定线路。禁止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

7.12不准在吊装范围内通行或停留;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时露天进行高处作业或起重作业;不准在高处随意投递材料、工具;不准在列车、车列、机车、车辆上向车外抛掷杂物。

7.13在地铁车站或区间封锁施工作业时,严格按地铁相关部门的联系要点,登记规定,与维修使用单位联系登记确认好,方可施工。

7.1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其尾绳长度不宜超过2米,安全带必须固定在牢固适当的位置。

8. 施工安全管理

8.1 确保施工安全是运营公司各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作业“九不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8.2 外单位在地铁范围内施工时,设备管理单位须派员监督。

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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