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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务工人员的行为准则、工作流程、权利义务,以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维持和谐的工作环境。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招聘与入职管理
2. 工作职责与岗位规范
3. 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5. 培训发展与职业规划
6. 安全生产与健康管理
7. 违规行为处理与纠纷解决机制
8.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规定
包括哪些方面
务工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1. 招聘流程:明确招聘标准、面试程序及录用决定权。
2. 岗位描述:列出各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分配清晰。
3. 工作时间: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政策及调休安排。
4. 薪酬结构:阐述工资构成、奖金发放及调整机制。
5. 培训机会:制定员工培训计划,鼓励个人能力提升。
6. 安全规程:设立安全生产规定,预防工伤事故。
7. 纠纷处理:建立内部申诉渠道,公平公正解决劳动争议。
8. 劳动合同:明确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重要性
务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高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减少误解和冲突,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权益:确保员工了解自身权利,避免劳动纠纷,维护员工利益。
3. 规范行为:设定行为规范,引导员工遵守公司文化和职业道德。
4. 促进发展:通过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发员工潜力,推动企业发展。
5. 维护稳定: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内部稳定,降低员工流失率。
方案
务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遵循以下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制度全面覆盖各项工作。
2. 全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制度,确保理解并遵守。
3. 监督执行:管理层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反馈进行修订。
5. 激励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奖励遵守制度的员工。
6. 透明沟通:公开透明地处理劳动争议,增强员工信任感。
通过以上方案,务工管理制度将成为企业运营的重要基石,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务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置业公司子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管理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子公司开发类业务工程款的对外资金付款结算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及日常运作需要,对外付款内容、手续及程序符合内部控制规范,对外结算业务在财务授权体系监控下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子公司开发类业务工程款的付款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其他部门对涉及到的有关规定亦应遵照执行。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支票管理程序
3.2汇票管理程序
4、工作程序
4.1子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程序(计划内)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岗位岗
步骤说明
1
工程量确定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每月,子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监理单位的完工量核实确定工程报量,向合约部提交《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由合约部负责人审签。
2
付款申请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具体项目责任人按确定的工程报量或合同履行进度,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提交《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为计划内支出,附《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
3
付款申请预算审核
子公司预算管理岗
财务部预算管理员根据月度用款计划审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申请,按预算控制要求审签付款申请;
如付款申请不属于《月度资金计划》列支范围,或金额超过计划,并未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的,返回工程管理部执行计划外工程付款程序,见4.2。
4
付款申请合同审核
子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核对相应合同,签字确认。
5
付款申请复审
子公司分管副总
子公司财务总监
子公司总经理
付款申请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签后;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2万元,交总经理审签。
6
付款申请的母公司审批
母公司财务总监
单笔金额超过50万的,交母公司财务总监审签。
7
付款执行
子公司出纳
经各级审签完毕,《付款审批单》及附件返回财务部,出纳据此办理付款。
8
付款情况登记
子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已付款情况,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和合约部分别更新登记于《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4.2子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程序(计划外)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岗位岗
步骤说明
1
工程量确定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每月,子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监理单位的完工量核实确定工程报量,向合约部提交《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由合约部负责人审签。
2
付款申请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具体项目责任人按确定的工程报量或合同履行进度,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提交《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为计划外支出,附《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以及《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
3
付款申请预算审核
子公司预算管理岗
财务部预算管理员根据月度用款计划审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申请;
如未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或该说明与实际超计划情况不符的,返回工程管理部重新执行步骤2;
如已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且该说明与实际超计划情况一致,预算管理员根据预算控制情况审签。
4
付款申请合同审核
子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核对相应合同,签字确认后,交总经理办公会。
5
付款申请复审
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子公司分管副总
子公司财务总监
子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分别经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签后,交总经理审签。
6
超计划付款申请的母公司审批
母公司预算管理岗
母公司财务总监
超计划的付款须经母公司预算管理员和财务总监审签。
7
付款执行
子公司出纳
经各级审签完毕,《付款审批单》及附件返回财务部,出纳据此办理付款。
8
付款情况登记
子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工程管理部
子公司合约部
已付款情况,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和合约部分别更新登记于《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5、单据与记录
《付款审批单》
6、流程图
6.1子公司计划内工程付款流程
6.2子公司计划外工程付款流程
第2篇 置业公司母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管理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母公司开发类业务工程款的对外资金付款结算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及日常运作需要,对外付款内容、手续及程序符合内部控制规范,对外结算业务在财务授权体系监控下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母公司开发类业务工程款的付款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其他部门对涉及到的有关规定亦应遵照执行。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支票管理程序
3.2汇票管理程序
4、工作程序
4.1母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程序(计划内)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岗位岗
步骤说明
1
工程量确定
工程管理部
法律合约部
每月,母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监理单位的完工量核实确定工程报量,向法律合约部提交《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由法律合约部负责人审签。
2
付款申请
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具体项目责任人按确定的工程报量或合同履行进度,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提交《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为计划内支出,附《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附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
3
付款申请预算审核
预算管理岗
财务部预算管理员根据月度用款计划审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申请,按预算控制要求审签付款申请;
如付款申请不属于《月度资金计划》列支范围,或金额超过计划,并未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的,返回工程管理部执行计划外工程付款程序,见4.2。
4
付款申请合同审核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核对相应合同,签字确认。
5
付款申请复审
分管副总
财务总监
总裁
付款申请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签后;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2万元,交总裁审签。
6
付款执行
出纳
经各级审签完毕,《付款审批单》及附件返回财务部,出纳据此办理付款。
7
付款情况登记
财务部
工程管理部
法律合约部
已付款情况,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和法律合约部分别更新登记于《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4.2母公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程序(计划外)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工程量确定
工程管理部
法律合约部
每月,母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监理单位的完工量核实确定工程报量,向法律合约部提交《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合同进度审批表》,由法律合约部负责人审签。
2
付款申请
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具体项目责任人按确定的工程报量或合同履行进度,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提交《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为计划外支出,附《工程进度报量审批表》或其他文件,以及《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交财务部。
3
付款申请预算审核
预算管理岗
财务部预算管理员根据月度用款计划审核开发业务工程付款申请;
如未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或该说明与实际超计划情况不符的,返回工程管理部重新执行步骤2;
如已附《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且该说明与实际超计划情况一致,预算管理员根据预算控制情况审签。
4
付款申请合同审核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核对相应合同,签字确认后,交总裁办公会。
5
付款申请复审
总裁办公会
分管副总
财务总监
总裁
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分别经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签后,交总经理审签。
6
付款执行
出纳
经各级审签完毕,《付款审批单》及附件返回财务部,出纳据此办理付款。
7
付款情况登记
财务部
工程管理部
法律合约部
已付款情况,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和法律合约部分别更新登记于《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5、单据与记录
5.1《付款审批单》(见附件一)
6、流程图
6.1母公司计划内工程付款流程(见附件二)
6.2母公司计划外工程付款流程(见附件三)
第3篇 z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办法
技术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院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管理服务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监督体系,促进依法治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问责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服务工作问责,是指学院对各处室系部及其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问责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过错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三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坚持问责与整改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坚持问责结果与奖惩任免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对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损失或者损害国家、学院利益,侵害教职工、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方式和责任划分
第五条 根据问责对象管理服务行为的过错事实和情节,采取以下方式问责: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
(三)通报批评;
(四)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
(五)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
第六条 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划分管理服务工作过错责任。管理服务工作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间接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根据管理服务工作过错事实和情节追究问责对象的责任。
(一) 对处室系部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责令其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二) 对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
(三) 对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
(四) 根据问责对象对过错责任的认识态度以及整改情况,可以从重或从轻进行责任追究。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管理工作不良后果发生的,对管理行为责任人免予追究。
第八条 根据问责决定,对问责对象进行以下处理:
(一)被问责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的处室系部年终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被问责诫勉谈话、责令做出检查的个人当月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当月考核为基本称职。
(三)被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停职或建议免职的个人当月考核不称职。
第三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事项
第九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对象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廉洁从政,积极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条 管理服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问责:
(一)不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决定,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服务意识淡漠,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敷衍塞责,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服务效率低下,师生反映强烈的;
(三)重要事项不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给学院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学院交付的工作任务的;
(五)失职失察、疏于管理,造成工作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六)责任意识淡薄,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发生群体事件或重大事故的;在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未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的;瞒报、虚报、迟报或漏报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的;
(七)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或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配合,相互衔接的边缘性工作推委扯皮,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完成任务的;
(八)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配合不协调,影响工作开展,或者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在各类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政策和学院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
(十)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中,不按照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
(十一)违反上级和学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私立帐户、私存帐外资金,或不按规定程序擅自使用学校资金、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浪费或流失的;
(十二)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私分、挪用公款的;
(十三)违反规定乱收费或者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的;
(十四)在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五)违反审批程序制作公文、签订合同、使用印章或者管理印鉴不善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六)违反保密工作制度,泄露国家或者学院秘密事项的;
(十七)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聚众聊天或利用办公设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八)学院认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第四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机构和问责依据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问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问责事宜。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应当对问责对象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领导小组举报问责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
第十三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依据来源于以下方面:
(一)不能按要求完成院党委和学院工作年度计划及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二)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批示、指示问责的;
(三)教代会、督查室或处室系部提出问责建议的;
(四)本院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投诉问责的;
(五)工作检查或责任目标考核中提出问责建议的;
(六)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机构提出问责建议的;
(七)领导小组发现需要问责的;
(八)其它有关管理服务工作事故或失误的
信息。
第五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程序与实施
第十四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问责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二)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建议;
(三)由领导小组决定提起问责,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纪委、组织人事处、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问责事项经调查核实,确属应当问责追究的,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管理权限,提请党委常委会议或院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委常委会议或院务会议根据调查材料和审理报告,就问责事项形成决议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问责对象下达管理工作问责决定书。
第十五条 调查组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和审理,相关处室系部和个人应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干扰或阻挠。
第十六条 调查组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问责处理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被问责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
第十八条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认为原决定适当的,维持原决定;认为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作出的管理工作问责决定、复核决定,应当在组织人事处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不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构成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实行回避制度。应当回避的,按照规定予以回避。
第二十二条 实行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和奖惩任免挂钩制度。将管理服务工作问责纳入干部队伍管理和个人年度考核,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在问责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问责对象应当进行责任追究而未被追究,或被错误追究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某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维护我院教学、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结合学院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外来人员治安管理是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1、凡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到学校务工,均须持有居民身份证,经学院批准后,报用工部门登记造册并交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2、办证时,每人缴押金10元,证件工本费2元,一寸免冠照片2张(1个月以内不需照片)。
3、“四工”人员进入学院后,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
4、证件到期或工程峻工后必须在5日内由用工部门负责人集体办理退证手续,过期押金不退,证件收回作废。
二、用工部门要做好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1、教育外来务工人员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及各项治安管理条例和安全防火制度等。被聘用的“四工”人员必须与用工部门签订治安合同,并有介绍人担保。施工单位必须与用工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2、“四工”部门要建立治保组织,不足30人的要设治保员;30人以上的要建立治保小组,并接受学校治保机构的指导,认真做好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学校保卫处负责对“四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要求每作业小组设1名治保员参加安全培训,执行学校治安管理规定。
三、外来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2、“四工”人员在学校内严禁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生活。
3、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
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治安责任人(承包责任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不执行治安整改措施,致使连续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视情节按有关法规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拘留。
四、租赁单位治安管理规定
1、凡借租学院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学院同意同出租单位签订治安等有关合同,一式三份(本人、出租部门、校保卫处各一份),必须接受学院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管理规定。
2、租赁单位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奸宿、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和不允许经营的服务项目。
3、租赁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必须对单位职工实行治安责任管理,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租赁单位人员凡在学校场所住宿,必须按本规定第三项第3条办理寄住手续,佩带《临时出入证》,遵守治安管理规定。
5、租赁责任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本规定第三项第5条予以处罚。
6、租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租赁合同协议,违约者按有关法律追究民、刑事责任。
第5篇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1、劳务工队伍是城市基础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必须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应重点加强劳务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的工作。
2、劳务工队伍进场作业前,要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综合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双方签证。同时要建立“三级教育卡”,明确三级教育内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3、劳务工班组必须定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帮助其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4、新建劳务工或转岗劳务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得随意安排劳务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劳务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劳动中应有必要的个人劳动防用品和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处要派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劳务工中的电工、焊工、架设工、起重工等人员上岗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设备。
7、劳务工使用的手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氧气瓶、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柴、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由专人负责。
8、劳务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毒、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熨斗或带有明火的取热电器等。
9、劳务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按规定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气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的生熟菜查、砧板刀具以及生熟食品均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第6篇 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限度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设备处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
3.2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并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4、管理内容
4.1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4.1.1凡新入厂务工人员必须与接洽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安全设备处进行安全施工前注意事项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上岗作业。
4.1.2安全设备处作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签订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1.3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在接受新务工人员时,应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安全技术规程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4.2外来务工人员监护制度
4.2.1对于新来务工人员,各接受单位应向其指定安全监护人,并报安全设备处备案。为方便安全工作方面的协调,务工和施工单位也必须设立安全监护员。
第7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总机话务工作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机话务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话总机的管登,公司内外工作联系畅通、安全、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总机话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指定总机话务员负责总机话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机话务工作职责:
(一)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
(二)熟悉话务员的各项业务知识;
(三)上班时将总机调至人工接听状态;
(四)下班或因需要临时离机时,将总机调至电脑接听状态;
(五)做好总机设备和周边场所的日常清洁工作;
(六)按要求做好会议的通知工作;
(七)做好通话数据的统计和管理;
(八)做好来电留言的记录和传达;
(九)总机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十)发现对外通话时间过长的,适时提醒。
第四条总机话务工作程序:
(一)人工接听程序:
1、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即致问候语:“您好,_城集团”。
2、找部门或总经理以下员工,应答复:“请稍等’’,即切转相应分机;分机占线应答复:“对不起,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拨”;分机无人接听,应答复“对不起,无人接听”,并询问是否需要留言或切转其他分机。
3、找总经理的电话,应婉言问清对方姓氏、单位、事由,然后单线接入,请示总经理;总经理同意接听,即将来电转入;否则,即请对方留言;总经理不在,则请对方留言或转综合管理部经理。
4、找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电话,分别转入秘书;秘书不在,则请对方留言。
5、询问公司内部部门或人员电话号码的来电,酌情答复。
6、找任何部门和个人的投诉电话,应耐心倾听、解释,并及时接转客户服务中心。
7、要找的部门或人员不明确的联系电话,转综合管理部。
(二)电脑接听程序:
将总机设置在自动接听状态,设置语音:
1、您好,这里是_城集团;
2、请拨分机号,查号请拨零;
3、请听好:
×××部,×××(分机号);
×××部,×××(分机号);
第五条总机话务工作要求:
(一)语音亲切、温和;
(二)语言文明、得体;
(三)态度耐心、谦恭;
(四)操作准确、快捷;
(五)业务精通、全面;
(六)设备保修及时,设备保洁规范;
(七)留言记录正确,传达及时无误;
(八)坚守工作岗位,严守企业机密;
(九)未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不得擅自请他人接听总机或操作总机设备;
(十)每天应提前1 5分钟上班,延迟1 5分钟下班。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二、创收分配方法:
⒈创收金额的核定:
科技服务的创收金额(毛收入)=项目合同金额-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和主材购置费-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以合同形式出现的外单位协作费和鉴定费-税金
⒉创收金额的分配:
⑴非培训类科技服务: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和5%的管理费(交学院),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2:8分成(即学院提成20%,部门留80%)。
⑵技术培训类: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5%的管理费,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4:6分成。
⒊各部门在所得费用中包干使用。部门应留出包干费中的10%作为部门科技发展基金,该基金使用权归各部门。
⒋上述创收金中转入校基金部分的数额,60%转作奖励福利基金,30%作校发展基金,10%作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5.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的用途与管理:
⑴用作科技主管部门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及其它必需的开支。
⑵用作对外业务往来活动费。
⑶上述费用开支每年由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财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掌握使用。
6.创收分配的支付程序:先由承接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分配比例,再由院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然后再到科技主管部门核准、清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清帐。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服务项目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项目,学校将不承认项目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服务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服务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主送:各系、各部门
__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5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__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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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nbsp;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其中
预计项目专用设备的购置费
预计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协作费和签订费
预计税金
预计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
科技服务
主管部门意见
分管院领导意见
附件2:
__学院科技服务分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金额
其中
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
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
协作费和签订费
税金
学院物质资源
占用显性成本
毛收入
3%中介费
5%管理费
20%学院提成
60%奖励福利基金
上一页[1][2][3] 下一页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30%院发展基金
10%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80%部门提成
90%部门分成
10%部门开发基金
上一页[1] [2][3]
上一页[1] [2][3]
第9篇 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区义务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义务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员的基本条件
1、个人会员条件。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单位10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
1、个人会员登记手续
由申请人亲自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义工登记表》,同时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2、团体会员登记手续
由团体代表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团体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三、会员辅导
会员辅导分为人会辅导、服务技能辅导二种。
(一)人会辅导
1、个人会员入会辅导。个人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进行入会辅导。
2、团体会员入会辅导。团体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在收到登记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会辅导。
(二)服务技能辅导
1、会员在开始参加义务服务前,应根据需要接受相关的服务技能辅导。
2、服务技能辅导由秘书处、服务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办有关的培训班、讲座等,不断提高义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地区义工服务项目分为五个小组:
1、帮老助残组:为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一帮一”结对志愿扶助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家务、护理等服务。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有爱心,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照顾长者;不歧视残障人士,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投入助残工作。
2.青少年援助组:针对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教、课外辅导、法律援助服务,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爱心,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3、居委会援支组:帮助社区居委会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宣传墙报工作。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一定的文字水平或书法、绘画特长,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社区工作。
4、义务工作宣传组:负责义工联对外宣传工作,增加社会对义工的了解,吸引更多社会人士参加。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义务工作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善于沟通,思维活跃,性格开朗。
5、社会调研组: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和媒介呈报。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正义感,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加调研活动。
义工的服务项目选择:
1、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服务组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安排小组参加服务。
2、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团体会员可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地区义工联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五、会员的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会员应当遵守本会的章程,完成义工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义工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2、会员在提供义务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义工标志。
3、会员因个人原因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义务服务的,将取消义工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服务的,需重新申请登记注册。
4、团体会员管理:
①团体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街义工联组织的大型活动。
②团体会员在开展活动前,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汇报有关活动情况。如果街义工联秘书处认为该活动有违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可以责成该团体会员单位予以纠正或消除不良影响。
③团体会员不得以街义工联团体会员的名义开展促销等营利性的活动,义卖、募捐等捐款活动必须报请街义工联秘书处批准。违反本条规定的,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如有严重损害义工联名誉的,街义工联秘书处将依法起诉。
④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但要报街义工联批准备案。
⑤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义工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
⑥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义务工作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街义工联秘书处。
⑦团体会员应及时向街义工联秘书处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每年年底,各团体会员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⑧团体会员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支付或自筹解决。
六、会员档案管理
(一)个人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由义工联秘书处对其编号,发放《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团体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由义工联秘书处发放《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由各团体会员负责人保存。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登记表、辅导记录、参加服务记录等。
(三)会员服务记录
《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由街义工联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会员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并交服务召集人或服务小组组长签名,团体会员在每次服务后由活动负责人填写。记录卡在每季度末25日前上交到秘书处进行统计。
全体会员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交《地区义务工作服务记录卡》,由街义工联统计当年的服务时间,并换发新的服务记录卡。
七、会员表彰
1、个人会员表彰:
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义工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级优秀会员”,累计200小时者授予“二星级优秀会员”,如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授予“五星级优秀会员”。
2、团体会员表彰:团体中的个人参照个人会员表彰办法。凡成立一年以上的义工团体,拥有10名以上义工,在服务社区方面表现突出、组织优秀、活动经常,授予“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先进集体”称号。
3、会员表彰的主要依据为会员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小组的推荐。
4、街义工联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会员和先进团体会员单位。
5、街义工联将向区、市义工联推荐优秀个人会员、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参加相关的评选表彰。
地区义务工作者 (志愿者)联合会
第10篇 住宅售前售后服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住宅项目售前售后服务及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一、售前服务
公司派出专人积极协调、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开工之前和各种手续。
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现场的基地工作,为开工做好准备。
积极与当地所管辖的派出所、办事处、交警取得联系,搞好周边关系。
二、售后服务
自工程竣工后验收交付使用开始,树立用户是上帝用户至上的思想意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周到的服务。
在保修期间内,每年定期对用户不少于二次回访,了解房屋的使用情况,解决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为用户排忧解难。
保修期后,在公司建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解答用户咨询和解决用户困难,随叫随到,维修时仅收取材料成本费。
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计委、档案局及省建委关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必须按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填写程序,纸张规格等,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公司主管生产的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和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工程施工的技术资料、土建和安装均应同建设单位、设计院、质检站、建材生产厂家等密切配合,使各类资料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按规定完善归档。
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内业技术人员做好工程施工各类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并按归档资料的规定,必须字迹清晰,图样清晰。施工中的隐蔽、技术核定、材料代换、通知等应及时办理并签字。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由专职质安员逐项检查填表后,经工程人签字。做到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进行,并按康南市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立卷,交有关部门审核签字。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由专职质安员逐项检查填表后,经工程人签字。做到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进行,并按康南市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立卷,交有关部门审核。
附:本工程科技档案一览表
科 技 档 案 一 览 表
土建施工文件资料:
序 号 文件名称 责任人
1施工合同书公司法人
2开工报告项目经理
3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内业技术员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
5设计变更通知单、核定单内业技术员
6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材料员
7原材料试验报告试验员
8施工定位测量记录测量员
9基础及主体工程隐蔽记录施工员
10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质量安全员
11交工验收证明书内业技术员
12施工总结、技术总结项目技术负责人
13竣工报告(含停、复工报告)项目经理
14施工日志、大事记施工员
竣工图
序 号 文件名称 责任人
1土建建施竣工图土建内业技术员
2土建结施竣工图土建内业技术员
第11篇 物业保安服务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说明书
物业保安服务工作质量管理操作说明书
1.0上班前准备工作
1.1上班之前站好列队;
1.2统一整理仪容仪表;
1.3着装要整洁、统一,不得卷袖、卷裤脚及将裤脚藏于袜内;
1.4佩戴好工作证、臂章、肩章、精神带;
1.5皮鞋保持光亮干净;
1.6头发及手指甲不可过长,需保持干净;
1.7挎包、水壶背在同一边;
1.8锁匙放入裤袋内;
1.9安排岗位,必须答到,然后按照顺序排列接班;
1.10向右转前进;保持队列步伐整齐统一。
1.11由领班讲解及分析当班应注意的事项及传达规定;
2.0交接班工作
2.1交接班时应相互敬礼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2.2交班之班员,对所有的遗留问题进行登记并交代清楚;
2.3接班之班员,应检查移交物品是否相符及完好无损;
2.4接班之班员未到时,不得下岗;
2.5交接完毕后,入列跟队下班;
2.6当班的班员需对遗留问题进行跟进及处理结果;
2.7当班之班员,车辆经过岗位必须敬礼。
3.0值班之管理工作
3.1对各岗位所管辖区域的楼宇、环境卫生、消防及公共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3.2巡逻时如发现有纸屑、果皮、胶袋、烟头应主动拾起放入垃圾桶内。
3.3留意各单位之业主是否养有家禽、家畜及宠物。如:鸡、鸭、猫、狗、猪、昆虫等,发现有此情况,须向业主解释说明有关之规定,并劝其拿出小区;
3.4看管好绿化带、灯具等公共设施设备;
3.5对高空投掷物品的行为加以制止,屡教不改者报管理处。
3.6留意小区内可疑及闲杂人员,对游闲及带工具的人员,都必须盘查或赶走;
3.7对装修工人赤膊在小区内施工作业或乱坐公共地方的加以制止;
3.8对在小区内乱翻围墙出入的人员加以制止;
3.9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公共地方大小便;
3.10检查未入住之单位门窗是否关好;
3.11已入住之单位提醒业主注意关好门窗;
3.12对小孩在小区内玩火种的现象加以制止。如:灯笼、腊烛,业主在公共地方烧纸钱,要求注意防火或对其进行制止。
3.13晚班的需检查照明情况,如:楼梯灯、路灯、园林灯、水池内彩灯是否完好无损,烧坏的需报维修部处理;
3.14业主(住户)在其该单位昼夜打麻将、深夜聚会或唱卡拉ok,应要求业主(住户)把门、窗关好,以减低吵杂声,避免业主投诉及影响他人休息;
3.15如有紧急事件,需通知领班、保安主管及当值管理员及时处理,重大事件需知会管理处经理。
3.16登记在当值期间的大小事项,重要情况要写文件报告上呈。
3.17车辆经过岗位必须敬礼。
4.0路口岗位之管理职责
4.1对出入之车辆须敬礼,以示礼貌;
4.2本公司职员下班时间,不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4.3被公司解雇、辞职之人员不准进入小区;
4.4禁止装修工人之单车及装修工人23:00后入小区;
4.5绿化、清洁之员工不准穿拖鞋入小区作业;
4.6仔细检查进出小区车辆及人员之证件,车号需与办理证件上的号码相符,若不符应查明原因后方可放行,杜绝无卡证车辆进入小区;
4.7认真执行打卡及收费制度,严防贪污收假币行为;
4.8公、检、法及市政参观车,供水、供电抢修电信等车辆,需登记有效证件并通知物业部,同意后放行;
4.9访客到访,查询清楚后,报物业部致电给业主同意后,做好详细登记方可放行,未同意则不可放行;
4.10大型车辆及货车出小区时,必须检查车箱内有无装物品,若有物品时,须持有物业部开出的放行条,核对无误方能放行,否则拒绝放行;
4.11严禁车辆违章或逆向行驶;
4.12若有车主违章行驶,需向司机礼貌解释并给予警告;
4.13道闸不可中途停止(停电除外);
4.14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严防塞车现象:
4.15保持岗亭及道路卫生干净;
4.16对进出车辆打卡时间不得超过30秒;
4.17登记来访客人的有效证件不得超过60秒;
4.18业主凭住户证出入小区。
5.0当值及巡视应注意事项
5.1样板房之管理
5.1.1无售楼处小姐带或未经物业部同意的所有人员,将不准进入样板房参观;
5.1.2参观人士,必须要求脱鞋进入;
5.1.3严禁携带相机、摄影机等进入样板房;
5.1.4登记进出时间、人数、带领人,带物品出入门时需要检查并作好记录;
5.1.5夜间需检查门、窗、空调机、室内灯是否关好。
5.1.6当值员不准进入样板房(特殊情况除外);
5.2装修单位之管理
5.2.1工人是否持有效工作证进出;
5.2.2是否配备有灭火器材施工;
5.2.3检查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或是否办理装修许可证,如未办理或过期的的证件需要求其补办有关手续;
5.2.4对高空作业违章操作或违反有关安全规则之因素应加以制止,如:未系安全带安装空调机、清洗外墙、窗户等;
5.2.5严禁使用电动工具或其他较大的吵杂声作业时间:
12:00-14:0020:00-8:00
5.2.6装修单位门口卫生是否保持干净;
5.2.7禁止阳台、后花园、车库内堆放有碍观瞻垃圾杂物等;
5.2.8禁止在后花园,用明火及电炉等煮饭及乱倒剩菜剩饭;
5.2.9禁止装修工人在室内吸烟或乱丢烟头,预防火警隐患;
5.2.10搬运家具材料时,是否损坏公共地方。如:天花板、墙壁、灯座、灯泡;
5.2.11禁止将装修材料或垃圾堆放于楼梯间或公共地方;
5.2.12如有拆墙、装空调或外墙油漆等影响安全及外观的项目,需报物业部查实;
5.2.13严禁装修单位乱搭乱建现象。
5.3公寓楼、别墅之管理
5.3.1对在公寓楼或别墅有以下行为的需加以制止:
5.3.2在门口、公共地方摆放鞋架、香炉、神位其它等(别墅可以摆放,但须报物业部核定标准);
5.3.3凡发现贴对联及门福等情况须通知物业部人员。
5.3.4在门口停放摩托车和单车;
5.3.5在前后阳台之铁栏杆晒有衣物或堆放垃圾;
5.3.6在门窗上贴有太阳纸,如黄纸、红纸等;
5.3.7在窗户玻璃上贴字画、海报、玩具等;
5.3.8私自更换不同颜色之玻璃;
5.3.9其他影响楼宇观瞻外观之举措。如:私自安装天线,防盗网等;
5.3.10在公共地方烧纸钱、祭祖等。
5.4车辆之管理
5.4.1有无压着草皮;
5.4.2有无撞坏车库门;
5.4.3有无撞坏浇花水龙头;
5.4.4有无撞坏烟灰桶及垃圾桶等其它公共设施等;
5.4.5车辆相碰时,需征求车主意见作出处理;
5.4.6车门、灯是否已关好;
5.4.7是否按照规定车位停泊;
5.4.8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违章行驶。
5.5售楼处之管理
5.5.1公司职员及客户出入,必须要有礼貌、以树立良好形象。
5.5.2指挥好前来参观人员之车辆停放于车位上,并负责看管,保证安全;
5.5.3加强防卫工作,保障办公大楼高层职员及客户人生财产之安全;
5.5.1禁止衣冠不整,且来历不明的人员进入大楼;
5.5.5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如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等)进入大楼;
5.5.6公司职员若因公超时,需登记好姓名、出入时间、携带物品等;
5.5.7看管好公司财产(如电视机、电脑、专业机器等);
5.5.8不准随意挪用公司之物品,若因公需要,报高层职员同意并做好登记;
5.5.9办公大楼职员下班后,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已关好;
第12篇 小区物业交通车辆管理管理服务工作标准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交通车辆管理
四、交通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项目 内容
着装
1、上岗须着公司统一的护管制服,戴好帽,系正领带,扎紧武装带,穿好皮鞋,衣领钮扣全部扣好。
2、上岗须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外衣左上衣袋上方。
3、制服领口、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bb机、锁匙扣等),制服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得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行为举止
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头发要整洁,不留长发。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4、值勤时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6、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工作纪律
1、爱业敬业,服从指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勇敢无畏。
2、按规定着装上岗。
3、提高警惕,坚守岗位。
4、认真参加培训和消防演习。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出入口)固定岗位
1.车辆进出
1.1 内部车辆进场:敬礼,发《车辆出入卡》给车主(或核对车牌号,输入电脑或记录)。
1.2 内部车辆出场: 敬礼,车主交回《车辆出入卡》(或核对车牌号码,确认无疑后放行车辆)。
1.3 外来临时车辆进入:敬礼,确认是办事人员,在《临时停车卡》上填写车牌号码、车辆进场时间,交车主(或输入车牌号码)放行,其他闲杂车辆眼睛进入。
1.4 外来临时车辆出场:敬礼,核对车牌号码无误后放行。
1.5 未经批准,大货车、泥头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及其他作业车辆不得进入辖区;禁止载有剧毒、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进入辖区;出租车进出不得无故停留拉客,属搬家物品,值班人员查验用户《出入物品申报表》后予以放行,同时收回《出入物品申报表》,涉及大批量钢筋、水泥、砖头、石子等材料,要有业主委员会或管理处批准的《出入物品申报表》方予放行,否则拒绝进场。
1.6 军警车辆进场时,敬礼,在《临时停车卡》上填写车牌号码、车辆进场时间后放行。
1.7 军警车辆出场时,敬礼,凭《临时停车卡》核对车牌号无误后放行。
1.8 军警车辆进出,应严格记录,有疑问要求出示行驶证,下半夜进出场的军警车,要实行跟踪管理。
1.9所有车辆进出,必须在《车辆出入记录表》上详细填写车牌号码,进、出场时间。
流动岗位
1、按规定每半小时巡视所负地下室车辆情况,每15分钟巡视广场临时停车情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清点车场内车辆及停放位置,随时与岗亭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库),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并规定进行处理。
4、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驭员的行为,若遇酒后或疲劳驾车者,应及时劝阻,并报告车管主管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5、检查车场内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在《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记录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6、协助保洁班维护好车场(库)内的保洁卫生,保持停车场(库)的整洁。
第13篇 小区物业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工作标准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公共秩序维护
二、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标准
项目 内容
着装1、上岗须着公司统一的护管员制服,戴好帽子,系正领带,扎紧武装带,衣领钮扣全部扣好。
2、上岗须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外衣左上衣袋上方。
3、制服领口、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bb机、锁匙扣等),制服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得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行为举止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头发要整洁,不留长发。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4、值勤时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得看小说杂志、报纸、会客闲聊、吹口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6、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内务1、保持宿舍保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2、床位铺面保持干净平整,不摆放杂物,被子按要求折叠方正,床下的鞋子摆放整齐。
3、帽子、腰带、口杯、水桶等物均按指定的位置摆放,保持内务的统一。
4、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
5、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以免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作息规定1、护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班。
2、每晚零时之前熄灯就寝。
3、每周二、四下午二时至四时军训,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4、严格执行备岗制度,下岗后外出3小时以上的需向有关领导请示。
5、休息(假)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归队,听候调遣。
军训1、立正:脚跟靠拢并齐,自然挺胸,两臂自然下垂,两眼平视前方。
2、稍息:左脚须脚尖方向伸出全脚的2/3,上体正直。
3、向右(左)转:右(左)脚跟为轴,向右(左)转90°,重心移向右(左)脚,左(右)脚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
4、向后转:要求同向右(左)转,向后转180°。
5、齐步走: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重心前移,右脚相同。上体正直,两臂前后自然摆动。
6、敬礼:右手指并拢抬起微接帽沿右前角,腕直臂平,同时注视受礼者。
7、注目礼: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
护管器材1.护管器械包括有对讲机、警棍等,它是护管人员执行任务的工具和武器,属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个护管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将其保管好,防止遗失或损坏。
2.护管器械只供护管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
3.护管器械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因工作需要须报管理处批准。
4.对讲机使用应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乱调其它频率。若有损坏视情节赔偿。
5.执勤中禁止使用对讲机聊天、说笑、以及谈一些无关工作的话题。严禁在检查时通风报信。
6.警棍是护管员制服犯罪分子以及自卫的武器,严禁用来当作斗殴或威吓他人的工具。
7.护管员交接班时,应做好护管器械的交接验收记录,防止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8.护管器械不用时,应由当事人交管理处统一保管。
固定岗位1、熟悉本岗位职责,熟悉小区业主基本情况,包括业主职业、相貌特征、常规进出时间等。
2、当发现双手提(拿)着重物的顾客进出大门有困难时,应主动提供帮助。
3、若遇领导或前来指导、参观的社会各届人士,应立即起立敬礼。
4、外来人员进出,值班人员填写《来访登记表》,谢绝推销和其他闲杂人员进入。
6、当用户搬出物品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必要时值班人员查验用户《出入物品申报表》后予以放行,同时收回《出入物品申报表》。
7、需要给邮局办理签收的邮件,应参照《信件收发管理程序》处理,及时将邮件送给用户签收。
8、对于出现的紧急情况,应参照《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9、协助管理处其他班组(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参见相关程序文件)。
流动岗位1、护管巡查参见《护管巡查细则》。
2、当业主、顾客有困难求助时,应及时提供热情的帮助。
3、若遇领导或前来指导、参观的社会各届人士,应敬礼、致谢。
4、巡逻时要多走、多看、多听、多嗅。重点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消防等公共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防盗门是否关好等。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好《值班记录表》,并上报护管班长或管理处主任。
5、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要前往盘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属三无人员,应驱赶出辖区;属推销、摆卖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
6、对于出现的紧急情况,应参照《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7、协助管理处其他班组(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参见相关程序文件)。
第14篇 劳务工人入场教育考试试卷与答案(治安管理)
工程劳务工人入场教育考试试卷与答案(治安管理部分)
单位:姓名:工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3分 共48分)
l、《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种类有。
2、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 。
3、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 、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4、严厉禁止赌博或为赌博。
5、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或冒用他人户口证件以及故意涂改。
6、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制度。
7、《》是外地来京人员在__临时居住合法证明。
8、《》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9、对招用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每招用一人处以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0、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各项、 ,服从管理。
二、问答题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什么是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哪些处罚规定(30分)
答: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规定的严厉禁止的行为是什么有哪些处罚规定(22分)
答案
一、填空题
1、警告、罚款、拘留
2、约束到酒醒
3、流氓活动、造谣惑众
4、提供条件的
5、报假户口、户口证件
6、管件证
7、暂住证
8、暂住证
9、1000元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维护首都社会秩序
二、问答题
l、:(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3)敲诈他索公私财物的;
(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2、:(l)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2)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它淫秽物品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15 天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花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花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定期巡查,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
3、报修服务时间:24小时受理;急修:不得超过30分钟到达维修现场;
4、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完好;
5、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完整;
2、实行24小时值守服务;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公共照明设备良好,不影响使用;
5、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6、雨(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疏通;
7、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立即通过小区公告栏或社区广播通知业主。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环卫设施完好;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楼道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嗓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2、绿地无擅自改变性质和破坏、非法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4、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良好。
(五)车场服务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2、停车场收费有合法手续;
3、有必要的进出凭据;
4、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是否有堵塞公共通道进行检查;
5、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是否有占用他人固定车位进行检查;
6、为保护公共权益不受侵害或保全现场,必要时可将违反约定停放的车辆强制搬离现场或用车锁对车辆予以固定。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流动巡逻制度;
3、对危及人身安全处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有消防应急方案;
5、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对组团外公共区域进行监控并对突发情况进行记录;
6、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7、适时开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传。
(七)装饰装修服务
房屋装饰装修涉及其它事项,由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予以约定。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九)其它服务
1、视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委托,代收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
2、水、电、有线电视服务及维护服务由其对应的供应单位提供并为此负责。
(十)特约服务
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其授权的物业服务中心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