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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检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健康检查流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关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员工体检频率与类型:根据工作岗位的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体检频率和项目。
2. 体检机构选择:明确体检机构的资质要求和选择标准。
3. 体检预约与安排:规定体检预约流程,确保体检活动的顺利进行。
4. 体检结果处理:规定体检结果的保密性和反馈机制。
5. 职业健康教育: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健康意识。
6. 应急处理:设立应对突发健康问题的应急处理程序。
重要性
1. 保障员工权益:定期体检有助于早期发现并治疗疾病,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2. 提升工作效率:健康的员工能更好地投入工作,提高生产力。
3. 预防职业病:针对高风险岗位,体检有助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4. 法规合规:符合劳动法规对员工健康保护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5. 塑造企业形象: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提升员工满意度和企业形象。
方案
1. 设立年度体检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年制定并公布体检计划,包括体检时间、地点和项目。
2. 合作体检机构:与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确保体检质量。
3. 保密协议:体检机构需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
4. 结果反馈: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集,直接通知员工本人,对异常结果提供专业建议。
5. 健康培训:定期邀请医疗专家进行健康讲座,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6. 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一旦发现健康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
通过实施这一体检管理制度,我们期望能有效提升员工的健康水平,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推动公司的稳定发展。
体检管理制度牌范文
第1篇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 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 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2篇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3篇 _公司矿井气体检测管理规定
a公司矿井气体检测管理规定
为做好矿井空气及有害有毒气体的检测工作,预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建设规范》规范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测标准
co浓度不大于24ppm;no2浓度不大于2.5ppm;含量不小于20%。
二、检测要求
1.所有井下带班长进入工作场所前,首先开启局扇通风机进行有效通风,然后检测co、no2、o2浓度,符合规定标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带班长每班对作业场所co、no2、o2的浓度测试不少于两次;安全员、测风工每班必须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co、no2、o2浓度进行两次巡回检查。
3.安全科指定专人对井下气体进行巡回检测。每旬对矿井各中段主巷、作业穿巷、主进风巷、回风巷、重点作业场所和作业面的co、no2、浓度及o2含量进行一次检测分析。
4.安全组必须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测:
对新开工程或距离主通风巷较远的掘进面、工作场所,在开工前必须进行一次co、no2浓度及o2含量的测试;
在每次大爆破后,对通风后人员进入该工作场所之前进行一次测试;
对于封闭性巷道、采空区和长期未作业的场所,在进入前必须对co、no2、o2进行检测。
5.安全部每月对各分公司井下co、no2、、o2浓度进行1次监督检测。
三、仪器管理
1.所有带班长、测风工、安全员必须佩戴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适当配备并随身携带,按规定进行检测。
2.分公司安全科建立健全检测仪器台账,对使用过程中存在故障、数值显示不准确的仪器进行校对或更换。如需维修,由分公司上报供应部联系厂家进行维修调换。
3.仪器使用实行井口统一管理,保证仪器电量充足,干净卫生。由检身工负责配发,使用人员签字领取。携带检测仪器人员出井后,及时将仪器交予检身工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办理签字手续。
4.井下仪器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保证仪器完好。如人为造成的仪器损坏,责任人按价赔偿。。
5.公司安全部对检测仪器配发、使用、保管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4篇 体检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体检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第5篇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 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 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 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厂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厂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6篇 南民医院体检中心管理制度
z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并于10日内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受检人或受检单位及家属。
2、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内容,确定检查项目。
3、检查中发现疑似严重疾病,应及时与客户、单位取得联系。
4、健康体检应认真填写“健康档案”及各类医技申请单,并标明付款方式。
5、各种检查记录及检查结果,应及时收集、汇总,不得随意外泄。注意保护客户隐私。
6、检查过程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填写“疫情卡”,上报有关部门。
7、保持体检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有序。
8、严防差错事故,随时协调相关科室工作。
9、廉洁体检,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10、认真做好体检的组织、咨询及解释工作。
第7篇 隧道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各单位:
为了防止金鸡岭和田坪岭两条隧道在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超限带来危险。避免因有害气体含量高,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隧道工程安全造成毁灭性灾害。切实保护人身、机具和工程安全。特制订隧道有害气体检测及通风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监测内容
瓦斯是隧道施工中,从煤层、岩层和隧道围岩中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其中主要成份是俗称沼气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重烃及其化合物,包括乙烷、丙烷、丁烷等气体)的总称。是大量植物沉积埋藏在地下深处,在缺氧情况下经地层高温高压的作用下在进入煤的变质碳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
瓦斯通常在碳质岩内或者附近发现,尤其在煤层、页岩和含油层以及其他产生瓦斯的岩石上的多孔地层,另外在泥炭、有机粉砂和有机体在潮湿环境下腐烂的地方也会有瓦斯存在。瓦斯可以沿断层、节理或者多孔岩石横向通过相当一段距离。如果被覆盖的不渗水地层限制,瓦斯会在湖和水下累积。
瓦斯通常以气压袋形式存在,当气压袋被刺破(如钻眼)后,由于稳定的渗入、严重散发或者突然涌入,在开挖区域将有瓦斯出现:伴随一定煤层中的地质扰动,瓦斯也会以强烈爆发的形式(通常含有大量煤尘)产生。溶在地下水中的瓦斯气体进入隧道后,气体会从水中释放出来,进入隧道空气中。
根据金鸡岭隧道、和田坪岭隧道有害气体的实际情况,瓦斯(ch4) 、一氧化碳(co) 、二氧化碳(co2)、 硫化氢(hs)作为主要监测对象,而把一些含量低、浓度小的有害气体作为辅助监控对象。
二、人员配置
各隧道工区成立以架子队队长为组长的隧道施工有害气体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有害气体管理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各工区至少配备2人进行全天24小时的有害气体监测。(建议各工区领工员或技术员),分白班与夜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保证有害气体监测的及时性及精确度。一发生情况直接,撤离作业人员并向有害气体管理组领导汇报。
隧道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并落实隧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火安全制度,不得在隧道内抽烟、携带火种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供电力安全防范等级。项目部安质部应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对隧道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暴露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隧道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三、气体监测与分析
1、监测频率及位置
因本隧道为非瓦斯隧道,因此监测频率较瓦斯隧道少,(但考虑不同断面偶尔出现煤矸石的状况),故在围岩变化时必须进行监测,同时每班监测不得少于2次,遇有突发气体时,每班可根据情况进行多次监测,监测时每一百米检测3个断面,每个断面测五个点:即拱顶、两侧拱腰处和两侧墙脚处,掌子面处应多测几点。重点监测的风流和场地包括:开挖面回风流、放炮地点附近20 m 以内的风流、局部坍方冒顶处、各种作业台车和机械附近20 m 处以及隧道顶部局部凹陷有害气体易于聚集处等;地质破碎带处应及时检查。
2、监测数据整理与分析
瓦检人员在洞内检测的同时,做好各种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的记录,并及时汇总分析,指导隧道安全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四、管理措施
1、瓦检仪器专人保管、充电,应随时保证测试的准确性。按各种仪器说明书要求,定期送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需要大修的仪器应送国家认定机构进行修复。
2、重点区域及部位坚持“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均应进行检测。
3、 每个检测点应设明显的记录牌,每次检测应及时填写在记录本上,并定期逐级上报。
五、有害气体综合治理
目前对隧道内有害气体的综合治理,主要是采用超前探测、排放、通风、防护、注浆止气及气密性砼封闭等方法对有害气体进行综合治理。
1、超前探测、排放
用zy-150型钻机进行超前钻探,对有害气体进行判断,并通过钻孔排放有害气体。在隧道每个开挖循环作业钻孔前,加强局部爆破钻孔对开挖面前方5m范围进行探测,判断是否有有害气体逸出。
2、通风
通风是降低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积聚的最有效手段;通风可以不断向洞内送入新鲜空气,排出有害气体和降低粉尘浓度,从而改善洞内施工环境,确保洞内施工安全和人员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
通风标准:
根据经验及安全规范要求,通风量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a、洞内空气含氧量不得少于20%,并保证洞内施工人员每人每分钟能获得4m3的新鲜空气。
b、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c、洞内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见表2。
d、洞内最小风速:vmin=0.25(m/s)。
3、防护
①、在有害气体含量高地段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体自救器。爆破采用非电毫秒起爆系统和非电雷管引爆,洞内人员全部撤离,洞外起爆。通风后,先由技术人员带灭火器、自救器及检测仪进入工作面,经检查无燃烧、无有害气体涌出后再供电,待检测各种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标准以下后,才能开始施工作业。
②、洞内不能停止通风,必须有备用电源。
4 、注浆止气
对有害气体含量高地段,为施工及营运安全,采用小导管注浆封闭周边围岩裂隙,防止有害气体渗漏。使用ф42钢管钻梅花孔,管长5m ,沿开挖周边以5°~8°外插角钻孔,钢花管插入孔内,孔口用锚固剂堵塞缝隙,注浆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掺br增加型防水剂,配合比为:水:水泥:水玻璃:防水剂=1:1:0.67:0.256,注浆压力 0.7~0.9 mpa 。
5 、 气密性砼
在瓦斯设防段,初期支护采用气密性喷砼封闭瓦斯,二次衬砌采用全封闭复合式衬砌,模筑气密性砼,气密性砼渗透系数小于10×10-11cm/s。
6 、 防爆与防煤层瓦斯突出
有害气体防治,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防爆与防煤层瓦斯突出。防爆可通过加强通风对洞内瓦斯进行稀释,使其浓度降至安全浓度以下;同时采取控制火源、使用防爆电器、防爆机械等手段实现。
7 、 其它方法
利用有害气体的化学、物理特性,采取下列措施,也可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①、对h2s气体,可向煤体或岩体压送石灰水及化学浆液。
②、水幕降尘,把水雾化成微细水滴射到空气中,使之与空气中的粉尘碰撞,则尘粒附于水滴上,被润湿的尘粒凝聚成大颗粒,从而加快其降落速度,达到防尘防有害气体的目的。
六、具体要求
1、全员重视,合理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把有害气体监测放在第一位,把通风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在“人、财、物”上优先保证,牢固树立“防有害气体灾害大于一切”的思想,当施工进度与有害气体监测、防治相矛盾时,以“宁停三天,不抢一秒”作为处理问题的准则。
2、建立完善各种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根据《隧道施工安全规程》、《铁路隧道施工规范》等法规,结合隧道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 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只有100%和0两种结果,因此,提高洞内每一个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安全的前提。除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上岗培训外,还要经常在各种大、小会议上提安全、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甚至举行专题知识竞赛等生动有趣的活动,使每一个施工人员随时脑子中有安全这根弦,树立“隧道施工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4 、综合治理见成效。
有害气体隧道安全施工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施工环节能够完全保证的,它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只有进行全时效、全方位综合治理,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技术措施,消灭一切安全隐患,才能保证安全。对于有害气体监测,要狠抓检测员检查有害气体制度的落实,明确每班检查地点、时间。洞内无检测员不能施工,检测员有现场停止施工的权力。
中铁四局南龙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2-8-31
第8篇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站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管理,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站场易燃易爆场所。
第二章 选型、设计、安装
第三条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指定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第四条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设计、安装单位应符合相应承包商资质要求。
第五条 安装单位应按照工艺参数要求调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经试车运行合格后交付所属单位运行部门使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检测对象:空气中的可燃气体;
(二)检测范围:0~100%可燃气体爆炸下限(lel);
(三)检测误差:爆炸下限的±10%以内;
(四)报警设定值:一级报警小于或等于20%lel,二级报警小于或等于50%lel;
(五)报警误差:设定值偏差在±25%以内;
(六)响应时间:吸入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s,扩散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60s。
第三章 日常管理、标定
第六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进行定期标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台帐,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 日常检查、维护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一)每周按报警器自检试验系统按钮一次,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二)每两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连接部位、可动部件、显示部位和控制旋钮、故障灯、检测器防爆密封件和紧固件、检测器部件是否堵塞、检测器防水罩等情况。
(三)每半年用标准气体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进行试验,观察报警情况和稳定值,不满足性能要求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中的气敏传感器应根据使用年限或者所处环境位置及时予以更换。
第9篇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 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 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 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 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 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仪表车间为主,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设备科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 仪表车间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记录:
1、 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记录。
2、 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记录。
3、 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
4、 有关人员的培训记。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 仪表车间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改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 安全科、仪表车间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 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 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仪器选型及要求
1、明确检测目的,选择仪器类别 简而言之,有害气体的检测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测爆,第二是测毒。所谓测爆是检测危险场所可燃气含量,超标报警,以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测毒是检测危险场所有毒气体含量,超标报警,以避免工作人员中毒。测爆的范围是0~100%lel,测毒的范围是0~几十(或几百)ppm,两者相差很大。 危险场所有害气体有三种情况,第一、无毒(或低毒)可燃,第二、不燃有毒,第三、可燃有毒。前两种情况容易确定,第一测爆,第二测毒,第三种情况如果有人员暴露测毒,如无人员暴露可测爆。测爆选择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测毒选择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2、明确检测用途选择仪器种类(便携式或固定式) 生产或贮存岗位长期运行的泄漏检测选用固定式检测报警仪;其他象检修检测、应急检测、进入检测和巡回检测等选用便携式(或袖珍式)仪器。仪器型号包含了生产厂家、功能指标和检测原理三项主要内容。
3、明确检测对象,择优选择仪器型号 选择仪器型号时要考虑以下几点原则:
① 生产厂家讲诚信、信誉好、生产的质量有保证,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c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防爆合格证。
② 选择的型号产品功能指标要符合标准的要求。
③ 仪器的检测原理要适应检测对象和检测环境的要求。
第10篇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矿井总回风巷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第二条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
第三条 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第四条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检查2次,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第五条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六条 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第七条 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八条 每旬对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检查一次。
第九条 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分管通风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及时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生产部汇报。
第十一条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11篇 某医院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医院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组织药品从业人员每年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药业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药业人员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库主任,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质量负责人落实。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12篇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体检中心行政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体检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体检中心所有员工。
一、考勤规定
1、医务科室人员(医生)作息时间为7:30am-11:30pm,前台、总检、行政、财务、业务部等综合管理室人员作息时间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
2、员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代打卡者当天按旷工论处。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早餐和办理私事。如工作需要,无法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卡;
3、全体员工统一准时上班,如需临时调整,必须告知部门直接负责人;
4、员工应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准备状态,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按每分钟2元扣发当月工资(5-3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按事假或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积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脱岗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需外出的,需第一时间报请部门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每月旷工达二天以上(包含二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要在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加班费,加班超过晚上17:30的方可算为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经所在部门申报,由体检中心主任审批后,可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
6、员工加班的调休由直属负责人安排,原则上在当月调休,不得转入下月或累计休假。
二、请假、休假规定
1、请假手续:请假前,员工应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请假;除不可预见情况外,所有员工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不可预见情况于上班一小时前告知;
2、国家规定的假日:体检中心所有员工都享有全年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3、病假:请病假者,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上班后及时将113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报人事部备案;病假期间遇节假日、公休日时,不顺延;
4、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事假原因、天数;请事假一天,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者(含二天),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体检中心行政、业务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予以解聘;一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上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70%,下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30%;有存休者可填写调休单抵销;以虚假事由请事假者,视为旷工;
5、婚假:凡体检中心正式员工在领取结婚证明后,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申请14天;
6、产假:持有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员工,在体检中心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待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可享受丧假7个工作日;外地员工可另加往返路程时间,休假期间基本薪金照常发放;
8、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政策和程序执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资:体检中心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金加效益奖金的办法,体现公平竞争、效益优先的原则;
2、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体检中心为员工代办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3、培训
3.1体检中心行政办负责员工的规章制度、服务礼仪培训、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3.2新招员工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择优录用;
3.3员工必须接受体检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如仍不合格予以辞退;
3.4由体检中心出资委派员工接受培训的,体检中心将根据培训费用的多少及培训期长短确定是否签订培训协议,对于签订的协议,体检中心将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需遵守协议的规定;
3.5员工的培训记录作为员工升迁、调薪的一项依据。
4、考核
4.1为加强和促进体检中心内部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体检任务的完成,实行员工月、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4.2非管理员工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遵守法纪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每月评选出月优秀员工,并与当月奖金挂钩;
4.3管理员工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即德、能、勤、绩方面的考核;
4.4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即体检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管理部门,部门考核下属员工;
4.5体检中心每年评选一位年度先进个人,采取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员工任用、岗位调配的依据,综合业务科室是考核的主管部门。
四、调动与升降职
1、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必须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派遣和调动;
2、所有员工均有晋升的机会,体检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品德、业绩、才能、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或加薪;
3、管理科室和员工所在部门,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定,体检中心将根据评定结果对员工予以晋升、加薪、留用观察、辞退等;
4、员工有申请调动的权利,体检中心将根据工作机会和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或解释。
5、员工岗位调整后,享受新岗位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
五、奖惩条例
1、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种;
3、根据过失的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除名三种;口头警告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次,凡当月被二次口头警告者,视为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的处罚标准为350元/次,凡当月被两次书面警告者,即刻解职;
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予表扬:
4.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4.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4.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受到客户表扬;
4.4工作
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着;
4.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4.6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4.7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5、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5.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5.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着者;
5.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5.4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着者;
5.5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做出显着成绩者;
5.6凡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的;
5.7季度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者。
6、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100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6.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6.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6.3维护体检中心利益,保护中心财产,
第13篇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2.必须严格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14篇 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1 健康监护档案册。
1.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2. 职业病诊断档案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3.职业卫生档案
3.1关于煤矿开展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的档案资料。
二、借阅
1. 各有关部门、单位到本部门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 本部门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
3. 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4. 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5. 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三、保管
1. 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 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4.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5. 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6. 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第15篇 某某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各分公司、厂综合办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厂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厂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各分公司、厂综合办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参加职业卫生体检后3月内离职员工视为已进行离职体检(依据gbz188-2007)。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5.4.1.2职业性健康检查(既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内容公司制定的体检项目和周期标准实施(依据gbz188-2007)
5.5体检结果处理及要求
5.5.1所有新入职、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由分公司、厂综合办向长和公司综合办提供名单,由长和公司综合办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工单位进行“三级教育”,再根据体检结果分配相应的岗位工作,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建立原始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电子版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报长和公司综合办和生产管理部备案。
5.5.2各分公司在册人员体检结果汇总后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存档,每项体检原始资料要保存到个人档案中。
5.5.3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维护其真实性、科学性、保密性。除因工作需要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查阅外,其他人员无权随意查阅。
5.5.4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填写到体检结果一览表中,工种不适者,由分公司综合办会同其相关科室予以调整或不予录用(不予录用的对象指应聘人员)。
5.5.5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体检中发现群体中反应且可能与所接触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有关时,要对作业场所有害有毒因素进行监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