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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锅炉管理制度看板旨在规范锅炉运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效率,降低能耗。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锅炉操作规程
2. 维护保养制度
3. 安全管理规定
4. 故障应急处理程序
5. 培训与考核机制
6. 环保与节能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锅炉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锅炉启动、运行、停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涵盖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下的操作。
2. 维护保养制度:制定定期检查、清洁、润滑、调整和修理的计划,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3. 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应急预案等,确保人员安全。
4. 故障应急处理程序:设定快速响应机制,指导员工在设备故障时进行有效应对。
5. 培训与考核机制: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员工熟悉设备和操作流程,并通过考核评估其能力。
6. 环保与节能措施:制定减少排放、节约能源的策略,提升电厂环保性能。
重要性
电厂锅炉管理制度看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生产安全:严格的规章制度能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2. 提高运行效率:规范的维护保养能减少设备故障,延长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
3. 促进节能减排: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4. 保障企业合规: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锅炉管理制度: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实用的管理规定。
2. 建立执行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地。
3. 强化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培训,使员工充分理解并掌握管理制度,提升业务能力。
4. 实施绩效考核: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规定。
5. 持续优化改进:定期收集反馈,分析制度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电厂锅炉管理制度看板的建立和执行,是实现电厂安全、高效、环保运行的关键。只有全员参与,严格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推动电厂健康发展。
电厂锅炉管理制度看板范文
第1篇 某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加强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确保锅炉技术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锅炉设备运行的可靠性,锅炉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研究推广新技术,提高锅炉专业技术监督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电厂/电热公司的所有电站蒸汽锅炉。
3技术监督网络成员组成
组长:
成员:
4汽机技术监督网络各级成员的职责
4.1汽机技术监督小组组长:
4.1.1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并监督制执行;
4.1.2负责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
4.1.3制订电厂及宏晟锅炉重要工作规划以及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电厂及电厂锅炉的有关安全、经济运行的重点项目;
4.1.4健全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成立锅炉技术监督网,全面掌握全厂锅炉的设备特性、运行、检修状况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研究解决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中重大技术关键问题,组织对重大锅炉运行故障及时进行分析解决;
4.1.5主持和组织重大锅炉运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反事故措施;
4.1.6及时了解锅炉的运行状况,进行超前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提高锅炉技术监督水平;
4.1.7组织召开全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协调、落实和总结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4.1.8负责每月15日前汇总监督月报,对上月全厂锅炉技术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内容应包括:锅炉运行经济指标分析、主要故障分析及反措、机组大修工作情况、监督报表报送情况等。
4.1.9负责实施全厂锅炉的节能监督监测、节能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等工作;
4.1.10不断完善和更新测试手段,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4.1.11监督、检查锅炉的运行、检修、改造、节能工作及能耗情况。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
4.1.12及时报送锅炉大小修、一类障碍、考核事故等的工作总结报告、定性分析报告和处理措施;
4.2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成员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地方有关锅炉节能的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标准;
4.1.2负责实施全厂锅炉的节能监督监测、节能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等工作;
4.1.3不断完善和更新测试手段,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4.1.4定期参加锅炉技术监督网活动,协调、落实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4.1.5 在监督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协调落锅炉技术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6 接受监督办公室对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 锅炉技术监督应在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中,实行全过程监督。
5.2锅炉及其辅机的运行监督
5.2.1锅炉主要运行参数和经济指标的监督
5.2.1.1 监督项目
a.汽水参数:锅炉蒸发量、主汽压、主汽温度、再热汽压力和温度、给水温度;
b.燃烧参数:煤的工业分析、元素分析、煤粉细度、排烟温度、燃烧氧量等;
c.燃烧侧排放参数:飞灰可燃物、炉渣可燃物;
d.预热器漏风状况;
e.风机电耗,制粉电耗,锅炉热效率等。
5.2.1.2监督内容
锅炉主要运行参数及经济指标发生异常,由锅炉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知锅炉技术监督组或在监督月报中予以说明,以便指导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2.1.3 监督数据获取方式
a. 现场监督月报。锅炉技术监督副组长应于每月10日前向监督锅炉组长报送上月锅炉运行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
b. 现场热力试验。
5.2.2 锅炉故障原因分析及处理
5.2.2.1生产技术保障部
1.组织由于锅炉原因发生的灭火、“四管”泄漏、严重降出力等故障以及风机和制粉系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讨论和制定处理方案,指定编制故障分析报告的部门;
2.对锅炉重大事故要进行原因分析、反事故措施的讨论和制定。
5.2.2.2运行部
1.锅炉发生考核事故后,应及时通报故障情况。待有关部门分析定性完毕,锅炉技术监督组长应在10日内将事故报告报送安监部;
2.当锅炉发生一类障碍(含“四管”泄漏、结焦、灭火、受热面严重超温、严重降出力、辅机故障等),锅炉监督成员应及时报送故障情况;待故障定性后及时向锅炉技术监督组报送故障经过、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3.异常相关人员应协助事故调查分析人员开展工作,提供真实的故障经过及有关原始曲线和数据。
5.3锅炉大、小修及非计划停运检修监督
5.3.1生产技术保障部
1.负责锅炉主要设备更换前的设备选型、设计方案讨论,包括主要受热面、燃烧器、磨煤机、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空气预热器、送、引、一次风机、排粉机等;
2.负责锅炉主要设备和主要系统重大缺陷检修方案的讨论制定,并对大、小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锅炉大修后燃烧及制粉设备的验收工作;
4.负责锅炉大修前、后热效率试验工作,并由热效率提供试验报告;
5.参与锅炉大修前、后热效率试验方案的制定和试验指导工作。
5.3.2设备部
1.每次锅炉大修前30天,小修前15天,向锅炉技术监督组报送非常规工作项目(如受热面面积变动、燃烧系统、辅机重大改造等)及内容。大修后一月内、小修后一周内向锅炉技术监督组报送非常规工作总结报告。若大修后一个月内不能通过有关试验确定实施效果,锅炉技术监督组应根据运行情况向领导组提出定性分析总结报告;
2.设备大、小修时,检查落实重大设备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
3.负责组织锅炉大修前、后热效率试验工作。
5.4锅炉热力试验监督
1. 参与电厂锅炉及主要辅机节能改造前后的节能监测考核试验;
2. 负责锅炉常规热力试验(锅炉大修前、后热效率试验;预热器漏风试验等);
3. 负责新投产锅炉第一次常规热力试验,包括锅炉热效率试验、空气预热器漏风试验、低负荷试验、燃烧调整和制粉系统试验等;
4. 热力试验测点和试验方法的监督。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每三年对锅炉热力试验测点进行一次检查,由热效率专责人每年对热力试验人员试验水平进行一次检查,并向电厂提出口头或书面检查报告;
5. 对电厂月报进行核实并及时上报监督月报中的相关内容及在每年的锅炉技术监督会上提出报告;
6. 根据监督数据,监督工作组可对现场数据进行校核试验和校核计算,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7. 每三年对热力试验人员进行一次试验技术轮训,轮训方式可以是理论培训班,主要是结合现场典型试验的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锅炉热力试验理论、热力试验标准、试验方法、仪器使用方法和计算方法等;
8. 监督组有权对锅炉性能考核试验进行监督。
9.热效率应根据锅炉监督及试验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本单位锅炉热力试验的基本要求;
10.热力试验组应建立仪器设备台帐,进行定期检验及鉴定,保证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建立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制订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11.承担锅炉大修前、后热力试验工作,并于试验结束10日内将试验报告报锅炉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
5.5生产技术保障部资料室应建立下列技术资料
1. 220t/h、435 t/h及以上锅炉、辅机设备规范;
2.新投产机组锅炉调试技术报告与有关资料;
3.电厂月报、半年总结和年终监督工作总结及不定期资料;
4. 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建立电厂锅炉监督数据库资料。
5.锅炉设备台帐、图纸、说明书;
6.锅炉调试报告、技术改造报告、考核试验报告、大修前、后试验报告;
7.锅炉重大运行事故分析报告;
8.运行报表及监督会议资料;
9.锅炉运行、检修规程;
10. 锅炉监督数据库。
监督办公室负责对监督信息资料进行核实,督促电厂及时更新和健全设备台帐。
6.总结与考核
6.1锅炉技术监督总结
6.1.1锅炉技术监督组长于每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年度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告所用汇总表见附表3。
6.1.2锅炉技术组长于每年1月15日前编制完成年度锅炉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并针对频发性问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并及时报监督领导组。
6.2锅炉技术监督考核
6.2.1为加强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由监督领导组在征求意见后制订或修订锅炉技术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6.2.2监督领导组根据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锅炉技术监督检查考核。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本规定由生产技术保障部提出并归口。
7.3本规定由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组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2篇 某电厂锅炉四管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以下简称锅炉四管)爆漏,减少锅炉非计划停运,提高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减少锅炉四管爆漏,要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要做细致的工作,搞好调查研究,经常分析爆漏原因,掌握锅炉四管爆漏的现状和规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爆漏事故多次重复发生。
第三条为了防止锅炉四管爆漏,必须坚持发电设备全过程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意识,对锅炉的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等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
第二章 锅炉运行管理
第四条 运行人员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金属壁温、主汽温、再热气温,合理调整,杜绝超温现象。
第五条 汽包上水前各种水位计必须投入,汽包水位计应保持完整不漏水漏汽,以免指示不准,每班必须对就地和控制室水位计校对1次,如果发现任一水位计不准,立即联系处理。如果控制室各种指示水位计全部失灵或消失,严禁锅炉启动或立即手动紧急停炉。
第六条 锅炉点火后,应避免汽包低水位或高水位运行,当汽包水位降至水位保护动作值时,若保护未动作,应立即手动mft。
第六条 锅炉点火后,凝结水的水质应加强化验;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
第七条 锅炉在启动升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升温、升压梯度,如有异常,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每天必须定时对炉膛吹灰,防止受热面结焦。在吹灰过程中操作员站必须始终有人监视,当出现吹灰枪卡在中间位置时,应立即停止吹灰汽源,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将吹灰枪摇出。当吹灰结束后应到就地检查吹灰枪是否完全退出,蒸汽阀是否完全关闭,防止因蒸汽对部分管子长期冲刷引起泄漏。
第九条 锅炉的燃烧器必须对称投入,保持燃烧均匀,改善贴壁气氛。增减负荷尽可能按照规程要求执行,严禁出现汽温、汽压突升、突降的现象。
第十条 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应按时进行定期排污,注意当定期排污门全开时不得超过半分钟;连续排污门应时刻保持一定开度不得全关。
第十一条 锅炉点火升压汽包不连续进水时,必须开启省煤器再循环。
第十二条 在运行中应尽可能保持给水流量和温度稳定,停止或投入高压加热器时,应缓慢操作,避免给水温度急剧变化。
第十三条 为了防止省煤器管氧腐蚀,应时刻注意给水的含氧量,一旦超标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锅炉短时停用时,应将省煤器和水冷壁内部全部充满除过氧的水,并且维持蒸汽压力≥0.2mpa,如需对省煤器或水冷壁进行检修时,应采用带压放水余热烘干的方法将管内及联箱内的积水全部放尽、吹干,以反腐蚀。
第十五条锅炉点火升压前过、再热器各疏水门和向空排气门应充分开启。当锅炉点火后汽压升至0.2mpa时,关闭各放空气门。
第十六条在锅炉正常运行期间,严格按汽温壁温的控制管理规定控制各受热面温度,严防超温。
第十七条 调节减温水门时不要过大、过快,以防减温器损坏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第十八条 锅炉运行中应加强定期巡检,发现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管子发生爆漏时,应及时停炉,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它管段。
第三章 锅炉维护
第十九条加强锅炉设备的维护,特别是吹灰器的维护,发生缺陷立即处理,并告知运行人员,防止因吹灰器卡涩吹漏受热面。
第二十条 锅炉临检时间超过4天时,应检查以下项目:
(一)省煤器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管排磨损情况检查。
(二) 过热器、再热器磨损情况检查,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三) 过热器、再热器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
第四章 锅炉检修
第二十一条 按《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规定,大、小修中防爆防磨小组对锅炉四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大小修中重点检查部位:
(一) 锅炉受热面经常受机械和飞灰磨损部位(如穿墙管、旋吊管、管卡处管子和省煤器、水平烟道内过热器上部管段、卧式布置的再热器等)
(二)易因膨胀不畅而拉裂的部位(如水冷壁四角管子、燃烧器喷口和人孔门弯管部位的管子工质温度不同而连在一起的包墙管与烟、风道滑动面连接处的管子等)。
(三)受水力或蒸汽吹灰器的水(汽)流冲击的管子及水冷壁或包墙管上开孔装吹灰器部位的邻近管子。
(四)屏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和高温再热器等有经常超温记录的管子。
第二十三条 检查的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小修
大修
一、汽包
1
汽包内部污垢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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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汽水分离装置严密性及托水盘、破旋隔栅平整度检查修理
_
3
加药管严密性、药液分配孔及邻炉加热管孔等冲刷、堵塞情况检查
_
4
汽包内壁及各种可见管孔裂纹检查
_
5
汽包内壁纵环焊缝、预埋件可见部位抽查
_
6
汽包人孔加强圈内对接焊缝必要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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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验水位计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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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8
校对汽包膨胀指示器零位及膨胀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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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9
汽包活动支架、吊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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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汽包弯曲度、倾斜度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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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汽包集中下降管孔裂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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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汽包给水引入处焊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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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箱
1
联箱内部污垢检查处理
_
2
喷水减温器联箱内部状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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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面式减温器抽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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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联箱支、吊架检查
_
5
全炉膨胀指示器校对零位及膨胀量检查
__
6
联箱内部隔板必要时抽查
_
7
联箱各种管座焊口检查
_
三水冷壁及下降管
1
炉膛开孔周围水冷壁管磨损、腐蚀检查
_
_
2
对流受热面管下弯头检查
_
3
冷灰斗水冷壁管检查
_
4
水冷壁管结渣、腐蚀、超温、磨损检查
_
_
5
水冷壁监视段割管检查
_
6
水冷壁高温区定点测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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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7
水冷壁被掉焦砸伤、砸扁检查
_
_
8
下降管弯头壁厚、椭圆度抽查
_
9
水冷壁支吊架、挂钩检查
_
10
炉膛四角及与燃烧器大滑板相联处水冷壁管拉伤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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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_
_
1
排磨损及蠕变胀粗、鼓包情况检查
_
_
2
管外壁宏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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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3
过、再热器穿墙管碰磨情况检查
_
_
4
被吹灰器吹损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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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过热器顶棚管、包覆管的墙角部位管子拉伤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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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过热器、再热器吊卡及固定卡检查与调整
_
7
热器膨胀间隙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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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高温过、再热器监视段割管检查
_
9
过、再热器管壁温度测点检查及校验
_
_
1
防磨装置检查和整理
_
_
2
磨损情况检查
_
3
管排及其间距变形情况检查及整理
_
4
省煤器入、出口联箱管座焊口抽查
_
5
省煤器入口割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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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疏水管、排污管、放水管、加热管、空气管、取样管座及管道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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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过热器出口联箱向空排汽管、安全门、导汽管根部焊口及弯头抽查
_
3
主汽、再热汽出口管道定点蠕胀测量
_
4
主汽、再热汽出口管弯头、焊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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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再热汽管道监视段定期检查
_
6
主、再热汽、给水等管道支吊架检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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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减温器喷水管及给水管道内壁腐蚀、冲刷情况抽查,必要时测厚
_
8
主汽、给水管道三通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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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检查消音器焊缝、检查通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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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锅炉定排、连排、事故扩容器及焊缝、封头、导向板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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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验锅炉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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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2
炉膛安全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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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第二十四条 检修质量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在检修中必须注意消除管排变形、烟气走廊和管子膨胀受阻现象,保持膨胀指示器完整、指示正确。
(二) 对锅炉受热面管子,经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更换:
1、 碳钢和低合金钢管的壁厚减薄大于30%或按下列计算,剩余寿命小于一个大修期的间隔时间者:
rl=δ(2σtvc—p)—p(d—2δo)(小时)
c(2σtvc—p)
式中:
δ:最近一次测量的壁厚(mm);
δo:原始管子壁厚(mm);
d:管子原始外径(mm);
σtvc:钢材使用温度下的最低蠕变强度极限(mpa);
p:管内压力(mpa);
c:壁厚减薄速度 c=δ1—δ(mm/h);
h
δ1:上一次测量的壁厚(mm);
h:测得δ1和δ之间的累计运行时间(小时);
2、碳钢管胀粗超过3.5%d,合金钢管超过2.5%d时;
3、腐蚀点深度大于壁厚的30%时;
4、碳钢和钼钢石墨化≥四级的;
5、高温过热器表面氧化皮超过0.6mm且晶界氧化裂纹深度超过3~5晶粒的。
6、表面裂纹肉眼可见者;或发现微观或蠕变裂纹时。
7、 常温机械性能低,运行一个小修间隔后的残余计算壁厚已不能满足强度计算要求的。
8、 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割管检查。检查炉膛热负荷最高区域的水冷壁管内壁结垢腐蚀情况;对高温过热器、再热器管子作金相分析。水冷壁在大修前的最后一次小修中检查垢量超标或锅炉运行年限达到《火力发电厂清洗导则》中的规定值时,要进行酸洗。
9、检修中,锅炉受热面管子更换后应作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水冷壁受热面的50%以上管子更换新管和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成组更换后应进行超压水压试验。
(三)主要检修用材料的保管。
1、 锅炉四管检修或改造所用的管材,入库前应进行抽检(包括外径、壁厚偏差、管内外有无裂纹、锈蚀等,对合金钢还应进行材质复检)。所有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材质复检后应做明确标记。
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钨棒、氩气等)应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经验收后方准入库。
3、 管材、焊接材料的存放、使用,必须按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存放失效或错收、错发。
4、锅炉大、小修后或局部受热面检修后,要对有关受热面检修焊口进行100%探伤检验。
5、大小修期间,对锅炉金属壁温测点、汽温测点进行认真检查和校验,确保测量准确,防止因测温不准而出现超温现象。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运行分场应设专职锅炉运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中有关锅炉运行条款的执行和检查监督,负责对有关锅炉检修、维护条款的提醒、联系、监督、配合及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检修分场按照设备管辖范围划分严格执行上述检修试验管理规定,在检修中认真执行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生技部对锅炉运行发生的四管爆漏事件,必须组织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措施完成情况。并汇总原因作好规律统计台帐。
第二十八条 生技部、安监部定期抽查本制度执行情况,未执行的按50元/项考核,经分析造成事故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