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规范各类安全标志的正确使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该制度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1. 安全标志的分类与含义:明确各类安全警告、指令、提示和信息标志,如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
2. 标志的设置位置与标准:规定标志的安装高度、距离、清晰度等技术参数。
3. 标志的维护与更新:定期检查标志的完好性,及时更换破损或过时的标志。
4. 应急情况下的标志使用:在特殊状况下,如何使用临时或特殊安全标志。
培训内容
为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我们将进行以下培训:
1. 安全标志识别:讲解各类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及其所代表的意义。
2. 实地演练:在工作环境中模拟标志的使用,让员工熟悉标志的实际应用。
3. 案例分析:通过以往事故案例,强调正确理解和使用安全标志的重要性。
4. 互动问答:鼓励员工提问,增强理解,消除疑惑。
应急预案
在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1. 紧急疏散:按照预设的疏散路线和标志指示,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 标志更新:如有标志受损或丢失,立即报告并临时设置替代标志。
3. 信息传达:利用广播、公告或其他通信手段,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和指导。
4. 后续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对受损标志进行修复或更换,恢复安全环境。
重要性
安全标志是预防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工具,其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高警惕:清晰醒目的标志能即时提醒员工潜在危险,防止意外发生。
2. 规范行为:通过指令标志,指导员工正确操作,避免违规行为。
3. 降低风险:有效的标志使用可降低工作场所的风险等级,提高整体安全性。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法规,避免因标志使用不当引发的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使每位员工都能在了解和遵守安全标志时,享受到工作带来的安心与满足。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___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__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_3-076-fj31 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_3-079-fj34 华能___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__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2篇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明确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和适用范围,规定安全标志采购、保管、设置、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 术语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4 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4.2 安全部负责汇总安全标志的采购计划,检查和监督安全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情况。
4.3 电站现场负责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明确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保养人员。
5 资金来源
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6 工作流程
6.1 安全标志的采购
6.1.1 电站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
6.1.2 安全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部采购。
6.1.3 采购部采购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6.1.4 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现场验收后,交现场保管、使用。
6.1.5 室外固定标志牌应使用轻便、耐久、不易变形、不易腐蚀、能经日晒的金属材料。
6.1.6 临时使用的标志牌应使用轻便、不易变形、不易褪色的非金属材料。
6.2 安全标志的设置
6.2.1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和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安全的场所,都应设置安全标志。
6.2.2 安全标志由现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进行设置。
6.2.3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危险场所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6.2.4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6.2.5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2.6 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影响人员视线的障碍物的后面。
6.2.7 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现的信息。
6.2.8 同一地点设置多个安全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2.9 安全标志的设置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6.3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6.3.1 安全标志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志明细表,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
6.3.2 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所归还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3.3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由使用(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6.3.4 在危险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当危险已消除时由设置部门及时收回。
6.3.5 现场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确保其表达的安全信息准确无误。
6.3.6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3.7 保护安全标志是每个员工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随意改变安全标志所表示的信息,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他用。
6.4 安全标志牌的报废
6.4.1 安全标志牌使用超过5年以上,已不能准确表达安全信息时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2 安全标志牌有破损、字迹模糊、严重褪色等情况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3 安全标志牌与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有冲突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7 检查和监督
7.1 使用部门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的整洁、完整。
7.2 安全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3 安全标志破损,影响其安全信息的正确表达时,应由设置部门及时更换。
7.4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由设置部门及时调正、恢复,防止相关人员不能迅速地注意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8 安全标志使用标准
8.1 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悬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8.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场所,如油库,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8.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8.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8.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等附件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8.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8.9 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8.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孔洞”等标志牌。
8.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全标志牌。
8.12 龙门吊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牌。
8.13 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14 在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8.15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安全标志牌。
8.16 在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8.17 在生产区域明显位置悬挂“文明卫生区域请勿随地吐痰”、“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等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