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高效运作,它涵盖了设备的采购、登记、保养、操作、检查、维修、报废等一系列环节,旨在规范管理流程,降低风险,提高设备利用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购置:明确设备选购标准,包括性能、耐用性、安全系数等。
2. 登记备案: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基本信息,如型号、制造商、购买日期等。
3. 操作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4. 日常维护:制定定期保养计划,预防设备故障,延长使用寿命。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6. 故障维修:设定故障报告和处理流程,确保快速响应。
7. 设备调动与报废:规定设备调动的审批程序,以及达到报废条件时的处理方式。
重要性
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安全保障:有效的管理能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提高效率:良好的维护和合理使用能减少停机时间,提升施工进度。
3. 节省成本:预防性的维护和及时维修可降低设备更换频率,节约维修和购置成本。
4.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当带来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方案
1. 设立专职部门: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2. 制定规章制度:详细编写并公布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遵守。
3.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所有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引入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设备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
5. 加强监督考核: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6. 定期评估与更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和完善。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大型施工机械管理体系,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装拆程序规定
1.大型机械、起重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特种作业人员承担,无特种操作证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装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和监护。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通过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并通过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 装拆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装、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部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四、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一)、检测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依据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验收
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项目部必须组织项目安检部、监理公司、租赁公司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
2.安装验收必须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三方代表签字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使用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方可操作。
2.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必须做到操作前做好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在记录中记清楚,并做好交接班签字手续。
六、维护保养制度
1、起重机必须与建筑物之间保持0.6m以上安全距离,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络,避免使用时吊物的剧烈摆动;
2、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必须保持每季度进行除锈、上油,并对所有缺陷内容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公司及检查检验部门,鉴定无碍后方可继续使用;
3、基础必须保持干燥,每天由机长负责检查,发现积水时应及时抽排;
4、司机室必须保持良好视野,操纵装置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修理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主零部件及运转机构必须坚持一周检查一次,保障机械使用安全;
6、每天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吊钩磨损情况、钢丝绳断丝、润滑情况及卷扬机钢丝绳安全圈数、防脱槽装置、制动器零部件磨损情况及电气线路有无短路;
7、电气线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8、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每周检查一次,保障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正常运转;
9、液压系统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每天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试验、荷载试验,确保安全使用。
七、电梯拆装档案管理制度
1.由资料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 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资料员收存保管。
第2篇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铁路现代化施工水平的提高, 铁路施工大型工程机械越来越多,为进一步提高中交隧道局商合杭站前六标铁路建设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的使用安全,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2009〕54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22〕168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运〔2022〕280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订。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商合杭铁路站前六标工程
第四条 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 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组织,项目经理为本标段确保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项目部、项目分部和架子队实行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分级管理台账,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动态管理。
第五条 大型施工机械的范围
l.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 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旋臂掘进机 、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六条 以人为本,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现场作业安全稳定。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以及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
第七条 成立商合杭铁路站前六标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项目安质部。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l.监督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管理机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编制大型设备分级管理台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各分部配备专职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大型施工机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每月组织各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各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对邻近营业线、特大桥、梁场、钢筋加工场等施工现场的塔吊、旋挖钻、大型台车、起重机、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施工升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大型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对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禁止使用没有制造资质、安装资质、未经地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和没有取得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各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全面掌握管段内大型施工机械动态情况,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大型施工机械动态管理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台账,要求台账中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原件扫描,彩打,按工种分类建立,附在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后面。
大型施工机械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铁总,上铁路局、京福公司有关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的规定,按照铁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作业。
对起重吊装工程、铺轨、架梁工程、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工程、其他危险性较高的需使用大型机械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时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施工。
8.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工程管理部制定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细化对大型施工机械具体规定和要求,审查分部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备作为重点内容,并监督分部落实到位。
10.审查各分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检查其演练情况。
11.每季由安全质量部组织召开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安排一次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隐患问题库,并落实销号整改。
第四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实行制造许可制度。对所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
2.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对获得制造许可的厂家,其首台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合格。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项目分部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项目分部( 工区)要留存培训记录及考试成绩单备查。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分部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⑴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⑵邻近营业线大型施工机械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各分部要以项目分部为单位将大型机械操作证台帐和操作手临近营业线知识培训成绩单汇总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后,由项目部统一发放大型机械操作上岗证,上岗证要有照片、 年龄、姓名、操作机械名称、有效期等要素。
6. 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7.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级管理、分级控制,确定检查计划,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8.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各分部应当向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9.进场前验收制度。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逐机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做好检验、检测工作。
10.交接班签认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11. 集中管理制度。大型施工机械收工后及夜间要相对集中存放,并落实专人看守。
第五章 安全管理重点
第九条 强化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防止制动设备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对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主要检查防覆、防溜逸、防侵限以及防止擅自上道的卡控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 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装、拆除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分部安全负责人、安质部长、 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第十二条 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 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齐全相应劳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第十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把关。确保现场做到七个“把关”、五个“严禁”。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机械管理重点要把好“七关”:
1.严把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关,确保机械设备合格。
2.严把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关,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3.严把大型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养护关,严禁带病作业。
4.严把施工机械现场控制关,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5.严把铺架作业安全关,防止发生架桥机倾覆事故。
6.严把塔吊及大型吊装设备安全关,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7.严把关键人员培训关,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六条 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l.严禁使用无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2.严禁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
3.严禁大型机械违章作业。
4.严禁大型机械带病作业。
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未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第六章 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管理
第十七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管理必须坚持:
1.临近营业线机械作业前,分部应按上海铁路局、京福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设置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先隔离、后施工”的规定。
2.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和防护人员,并且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使用大型机械施工,分部应提前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监控下方可施工。
3.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前,分部必须对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调查清楚后现场进行交底,明确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并履行签认手续。作业前,要在作业区域四周人工开挖不低于开挖作业深度的探沟,防止机械挖断电缆的事故发生。
4.凡在临近营业线范围内动用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手( 驾驶员)必须持有现场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人员、 项目分部现场负责人员三方当日签认的《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联签单》( 见附表1) 方可施工,联签单每日一签。
第十八条 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安全卡控重点做到“六防”:
1.防止大型施工机械‘天窗’点外上道作业,造成行车事故。
2.防止大型施工机械侵入列车限界,造成与列车刮碰事故。
3.防止大型施工机械刮碰和损坏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输。
4.防止大型施工机械与行车带电设备小于规定安全距离,发生触电事故。
5.防止站内及工程线停留车辆发生溜逸事故。
6.防止因工程线质量问题,造成邻近轨道运行设备事故。
第七章 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
l.项目分部是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 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分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在邻近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对起重吊装工程、铺轨、架梁工程、邻近营业线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分部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施工前,分部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维修和保养, 做到定人、 定机、 定岗的“三定” 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9.分部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10.分部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1.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八章 安全考核
第二十条 对项目分部的考核
1.项目分部未认真执行大型施工机械联签单制度,擅自动用施工机械,一经检查发现,每处扣罚分部1万元。
2.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及营业线事故的分部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附1: 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联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