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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规范公司财务支出的行为,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法规要求。以下是其基本流程:
1. 提交申请:各部门根据预算或特殊情况提出财务需求,填写财务审批单,并附带详细说明和相关文件。
2. 初步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需求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中级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包括预算匹配、财务政策相符性等。
4. 高级审批:根据金额大小,由财务总监或ceo进行最终审批。
5. 执行与记录: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执行支付,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交易信息。
6. 后期追踪:定期进行审计,检查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包括哪些内容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批权限:明确各级审批人的权限范围,如金额阈值、特定项目等。
2. 审批标准:设定审批的依据,如预算计划、成本效益分析、合同条款等。
3. 审批流程图:清晰的流程图指导审批过程,包括每个步骤的责任人和期限。
4. 文件管理:规定申请、审批单、合同等相关文件的保存和查阅方式。
5. 异常处理:设定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如紧急情况、预算超支等。
6. 培训与沟通:定期培训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保持审批流程的透明度。
重要性和意义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对公司运营至关重要,它:
1. 保障合规性:确保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预防财务风险。
2. 控制成本:通过审批流程,有效监控和控制公司的成本支出,优化资源配置。
3. 提升效率:明确的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 促进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管理层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
5. 增强审计: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提供依据,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良好的财务审批管理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石,它不仅规范了财务行为,也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更为高效、透明且可控的财务管理体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公司需求。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关于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关于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 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 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
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
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 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 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 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审批管理规定
1.0目的
1.1本指导书明确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审批手续,有效地监督、控制各项财务支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资金审批。
3.0审核流程
3.1各项开支依据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签定合同的,必须凭已审批的合同正本开支。因特殊情况确实未能签定合同而资金审核权限又无相应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应依照合同的审批权限执行。
3.2按合同规定付款的付款通知单等付款凭据,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3对于已经办理了合同审核的资金开支,若实际开支与合同不符又未签定补充或变更合同的,则应按业务事项相应的合同审批权限重新进行审批。
3.4财务开支有计划或预算的,应严格执行计划或预算,超计划或超预算的,应先申请追加计划或预算,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3.5对于计划外非经常性开支项目,又未签定合同的,可依照相应的计划审批程序和权限,直接进行资金审批。
4.0财务开支手续
4.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先经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批准方可购买。凭购货合同正本、购
货发票、固定资产卡片支付。发票应有经手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固定资产卡片
需填写资产名称、型号、各种技术参数、附属设备名称等(资产价值由财务人员填写),
并有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名。
4.2直接购进材料,凭购货合同正本(2万元以下可不签合同)、购货发票(发票没有按明细项目填列的,需附购货清单)支付。发票应有采购经手人、材料使用人(或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3领用材料、设备,凭领料单领料。生产用材料、设备的领料单需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名,并注明工程名称或编号。非生产用材料、设备的领料单需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名。
4.4其它生产经营性费用,凭合同正本、发票支付。发票应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
4.5非生产性开支
4.5.1银行托收的办公用水电费、电话费,凭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后的发票、银行付款通知入帐。
4.5.2住宅电话费、移动电话费、bb机台费,按集团公司工资制度关于定额补贴的规定执行。
4.5.3广告宣传费,凭合同正本、广告宣传样本、发票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合同应订明广告宣传的时间、地点、期限、方式、内容。
4.5.4会议费,凭发票及会议签到表报销。签到表需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议餐费或会场租赁费发票需有经手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
4.5.5工资、补贴、奖金,凭财务部工资员(出纳员兼)编制的工资表发放。工资表需有制表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管理处工资表需有管理处主任签名)。
4.5.6教育培训费用须凭税务统一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经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4.5.7其它费用,凭有关合同正本、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报销。发票或收据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
4.6工程项目结算(包括对外出包工程),凭工程所在地的建安发票、工程合同、经审核批准的结算书、竣工报告等结算。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名。
4.7预付款项,凭合同正本、职工业务借支单预付。借支单需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名。办理业务借支外的预付款项,需凭合同正本、收款单位收据,由经手人、审批人签名后支付。
4.8债务的清偿
4.8.1清偿各项债务,需取得收款单位收据或其它收款凭据应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4.8.2税金、其它应交款项的支付,凭财务部经理签发的付款通知单或报税凭证,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4.9对确需开支,又确实未能取得规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4.10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公司提出维修基金年度使用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批。
4.11按照资金审批权限,凡需办理资金使用审批的,还需凭已签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才可报销或入帐。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资金使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