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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废弃物处理流程,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并提升企业的环保形象。该制度涵盖了废弃物分类、回收、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多个环节,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执行标准。
包括哪些方面
1. 废弃物分类标准:明确各类废弃物的定义和分类方法,如有机废物、无机废物、有害废物和可回收废物等。
2. 回收流程管理:规定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方式,以及与外部回收机构的对接程序。
3. 责任分配:确定各部门在废品回收中的角色和责任,包括生产部门、物流部门、环保部门等。
4. 安全与卫生规定:制定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防止意外事故和环境污染。
5. 监督与评估机制:设立定期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废弃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7.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操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要求。
重要性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
1. 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有效的回收,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2. 环保责任履行: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3. 避免环境风险:规范处理废弃物,防止污染土壤、水源,保护生态环境。
4. 安全保障:确保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工伤事故。
5. 法规遵循:避免因违反环保法规导致的罚款和法律纠纷。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废弃物分类指南,提供给各部门参考执行。
2. 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储存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标识。
3. 与合格的废品回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合规处理。
4. 定期组织废弃物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5. 设立内部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废弃物处理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废品回收流程的建议,持续优化制度。
7. 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废品回收管理制度,保持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环保的废品回收管理体系,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废品回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附院废品回收管理规定
附属医院废品回收管理规定
为规范废品回收,减少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医院,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决定对院内产生的可回收废品实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指的可回收废品是指各科室废弃的纸皮、报纸、杂志、书本等纸类物品及报废的低值消耗品。
二、医院在垃圾场设立临时废品回收点,回收工作由医院医疗运输和清洁卫生服务项目承包公司组织实施,爱卫会负责对回收点进行监管。
三、废品回收点设立直线电话,各科室可拨打院内电话“4444”通知回收人员上门回收,回收人员需与科室人员做好回收废品的登记签收手续。
四、废品回收实施有偿回收,回收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基准价,实行货比三家,每半年报价一次。
五、各科室废品回收所得收入由各科统一交医院财务处并按“医院业余创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点“固定资产以外的废品回收所得的变价收入提成50%返回科室。”
六、各科室不得私下截留、转让、买卖废品,不得将废品另行卖给未经医院许可的其他回收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堆积废品和其它垃圾,影响医院环境。
七、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医院收购废品,若有发现,应及时劝阻并向爱卫会和保卫科报告,没收其在医院内回收所得物品。
八、执行“谁回收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回收规定范围以外的物品,尤其是医疗废物,若有违反,解除其回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各科室应认真执行本规定,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扣罚科室质控分0.5―1分。
(一)擅自截留、转让、出卖废品或其它物品给未经医院许可的回收人员。
(二)不及时将本科室的废品处理,故意堆积或丢弃在其它场所而影响医疗卫生环境。
十、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由后勤处和财务处负责监督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2篇 废品回收区管理规定
1.目的 :
为安全、合法处置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普通废弃物,避免对环境及人员造成危害,根据公司《废弃物回收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通汇公司所有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管理规定: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区域,转运时不得倾倒、洒漏。
3.2永通物流公司负责废弃物回收区的日常管理和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保证每班清运,保持区域内的干净、整洁。
3.3废弃物回收区严禁烟火,必须按照防火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状态完好。
3.4废弃物回收区要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分开存放,分类处置,以更资源的有效利用。
3.5废弃物回收区要采取防吹散措施,并及时整理,防止垃圾蔓延散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3.6废弃物回收区人员在搬运、装车作业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3.7北一物流中心、北二物流中心分别负责本部门废弃物回收区安全消防管理的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沟通处理。
3.8公司物流保障部、安技环保室负责废弃物回收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及时排查和整改隐患。
4.本规定从2022的6月1日起实施。
_____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
第3篇 班级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范文
1、配备两个回收箱,分类处理垃圾,将废纸、塑料瓶、易拉罐等可利用的垃圾集中放置。
2、选出管理人员:刘涛吴涛魏鸶。
3、全班同学可利用课余时间收集废品,各组可进行比赛,哪组所回收的废品多,对表现好的进行表扬。
4、针对回收的废品进行出卖,卖废品所得作为班费统一使用。
5、各同学以“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活动为出发点,人人争当校园环保小卫士,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增强爱护校园,保护环境的意识,为搞好学校的卫生,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4篇 b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靖江规范城区废品回收【1】
连日来,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快推进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在靖城街道的各社区(村)试点建设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并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加快推进废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
靖江市废品回收点分散,且环境面貌较差,一直存在占道经营、脏乱差等问题。
为着力解决城区废品回收市场“散、乱、脏、差”状况和安全隐患,规范废品回收市场行为,加快废品回收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近日,靖江市区政府出台《靖江市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该市在靖城街道先行试点,力争用1至2年时间,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推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龙头、以分拣中心为载体、以社区收购网点为终端的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有效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
每个社区设1个废品收购点
设立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是该市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建立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的关键一步。
为保护环境、方便居民,该市城区回收网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村)设立1个。
根据布点方案,先从现有废品收购点中筛选,对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愿意承担收购职能、严格执行统一解交规定、服从考核管理的废品收购点进行达标改造,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体系,由靖江市市场监督局核发执照。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卢杰介绍,目前,靖城街道已初定辖区各社区(村)废品回收网点选址。
确定后,这些网点将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式、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这些回收网点不能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要做到不焚烧、不拆解、不污染周围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每天17∶00前(夏季延长至18∶00)必须及时将所回收的物品妥善整理,及时通知分拣中心或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上门清运,做到“日清日洁”。
社区废品回收网点均以居民生活性废品为主进行收购,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废旧家电等生活性日常废品,不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废旧商品的再加工。
专业公司经营分拣业务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兴办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90亩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已陆续吸纳数十户废品收购户入驻,目前正在市场内加紧建设近3000平方米的废品分拣加工中心。
分拣中心承接社区汇集的废旧商品,并对其进行简单分拣处理、打包。
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招引的专业公司负责经营分拣业务。
该专业公司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适时发布网点收购价和公司接收价,相应提供收购网点备付金。
各保洁员即兼职收购员每天对责任区内住户的废品按收购价收购后,解交至社区(村)回收点,由兼职管理员称重按实结算并进行适当分类整理,根据收购量适时联系专业公司上门收购并转运至分拣中心分拣、打包对外销售。
各社区(村)将在所辖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废品收购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群众及时联系销售废品。
网络体系内的收购点收购的废品统一解交至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逐步实现辖区内无外来收购点和流动收购的目标。
清理整治违规经营行为
卢杰介绍,在通过价格杠杆统一回收废品的同时,靖江市供销总社将联合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城管、消防等部门,对无照经营、污染环境、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等废品收购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该市将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户;对达不到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的经营户,动员搬迁至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对不愿搬迁的经营户进行达标整治,促其规范经营;筛选改造符合条件的现有经营户纳入靖江全市统一的再生资源经营网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减少非规划内的废品收购点,杜绝新增非规划内的经营网点。
据悉,该市还将不断推进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在靖城街道完成社区建网试点后,适时向城北、城南、滨江新区辐射。
关于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的建议【2】
废品收购是对报废、淘汰的可再生利用的生产、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是进行废物利用的重要环节,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加,生产的废品越来越多,废品回收逐渐成为了比较火爆的行业。
当前,废品收购点在居民小区内或沿街店面都不难看到,给居民卖废品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亟需治理的严重问题。
一、影响市容市貌,噪声扰民。
废品收购站从业人员环保、卫生意识淡薄,收购的废品往往要存放一段时间,臭味冲天,在流通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卫生产生较大影响;金属废品通常要切割,噪音刺耳,夜间常常有大货车装运废品,噪声严重扰民。
二、易燃易爆,安全隐患。
废品收购站大多数租用临时或违建房屋或沿街店面,从业人员流动频繁,消防意识薄弱,加之废品收购站内存放着很多废纸、泡沫、塑料、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一些经营者还在室内用煤气或电炉做饭、烧水,形成火灾隐患,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个别废品回收站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点。
由于废品收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警觉性差,对于盗窃来的电线、电缆、井盖、交通等公共设施和自行车、电瓶、广告牌等居民生活用品以及企业产品和设备也照收不误,为盗窃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甚至有些废品收购站与盗窃分子互相勾结,形成一个盗窃、销赃的固定团伙,为盗窃分子提供收赃站、销赃窝点。
不法收购站的存在,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四、无证经营,管理疏漏。
废品收购作为特种行业,目前,多数的废品收购站都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而有关职能部门对这种“无证”经营大多视而不见。
生产、生活必然要产生废品,而废品回收行业恰好解决了城市废品分类、处理、再利用的问题。
整顿废品收购市场,规范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打击非法收购行为,堵住盗窃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是遏制盗窃犯罪的治本之策,也是建设平安湖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此,建议:
一、要对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化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对不符合特种经营条件的废品收购站不予办证;对噪音扰民、卫生脏乱、存在安全隐患、违反相关规定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坚决予以取缔;撤消现有的不规范废品收购站;严禁在居民小区、市区街道、城市主干道等地搭建废品收购站,以防环境受到二次污染,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要加强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的管理。
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其知法、守法,对违法者要从严处理,促使废品收购行业自律。
同时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废品收购站卫生脏乱、噪声扰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在日常巡查监管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对废品收购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一照多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依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废品收购站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废品收购站从申领执照、备案登记、日常经营等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及时跟进、及时监管,都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 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
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档鞑椋⒉夹幸敌畔
第5篇 a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海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废旧物资是指在电力建设、大修技改工程中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
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
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
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司、厂及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两级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 成立供电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发展策划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物资公司、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
(二) 公司辖属各公司成立由经理(厂长)、生产技术、财务、物资供应等管理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发展策划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批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参加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核工作;
3.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5.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是各自管理范围废旧物资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审查设计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2.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办理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行修复再利用;
5.审核使用保管部门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集中处置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八条、 公司属各单位的职责是:
1.负责向实物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废旧物资报废计划。
2、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要求,回收、整理废旧物资并上交物资公司。
3.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
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4、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九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职责是
1、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回收废旧物资;
2.负责建立废旧物资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发展策划部汇总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施工和事故缺陷处理、大修改造等工程更换下来的物资(设备),如:
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低压开关、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
各类工器具,仪器仪表、电能表等
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
报废车辆。
电力施工的剩余物资、生产、基建、维修工程中的边角余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第十二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应设废旧物资专库,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明细帐,并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使废旧物资的回收与管理达到规范化。
第十三条 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交物资公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擅自变卖和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四条 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 设计部门负责全公司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要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 生产技术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足量上交物资公司仓库。
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 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 物资公司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报表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工程决算一并报呈公司经理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
二、三份由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按本管理办法办理各自手续和帐目处理。
6、 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时,必须附带物资公司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否则不得办理决算和审计手续。
7、 审计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的废旧物资清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废旧物资入库明细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不扣减工程结算金额,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入库废旧物资明细表的,按全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第十五条 报废车辆由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1、 其它废旧物资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报该项物资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实物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电力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工器具、计量器具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办公桌、椅、柜、生活电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电话机等通讯器材应由调度所负责)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
一式四份,实物管理单位、财务部、废旧物资物资申请部门、物资公司各一份。
3、 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报废物资于3日内送交物资公司并办理入库手续。
4、 物资公司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利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 利旧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如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下达利旧物资回收清单
3、施工单位拆除退回利旧物资,使用保管部门上交利旧物资。
3.物资公司回收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运输、储存、保管工作。
4.使用保管部门制定整理修复方案,填报物资利旧修复申请表(附件二)。
5.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6.使用保管部门组织整理、修复。
7.实物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财务部核实账面价值(净值+整理修复费用)。
9.物资公司根据价值管理部门核实的账面价值,重新建账建卡,实物登记备用。
第十八条 利旧物资的回收、运输、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费用和修理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 经整修后利旧物资的调拨、转出和再利用,按照《龙海市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报废物资管理
第二十条 下述情况下,物资可作报废处理: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在经济上不可行。
(二)腐蚀严重,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又无法修复。
(三)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治。
(四)淘汰产品,无零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运行。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零配件供应,不能修复,无法使用。
(七)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且无法再安装使用。
(八)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
第二十一条 报废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如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则转入利旧物资管理流程。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物资公司汇总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报废物资,填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五);
4、发展策划部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确定处置单位。
5、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6、物资公司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入帐,使用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7、施工单位拆除物资,使用保管部门或物资公司与处置单位办理实物交割。
第二十二条 所有报废物资的处置必须由物资公司统一汇总,报公司招标中心,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标或拍卖。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否则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 条 报废物资的处置后形成变现收入必须全额入企业财务帐,严禁转入三产、关联企业,或形成帐外资金,各单位负责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发展策划部备案(见附件六)。
第七 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废旧有色金属回收管理暂行办法【2】
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物资。
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生产建设中的边角下料和更新替换的废旧有色金属器材,集体和个人处理的废旧有色金属器皿,必须及时收集,加强管理,统一回收和重点使用。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物资。
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生产建设中的边角下料和更新替换的废旧有色金属器材,集体和个人处理的废旧有色金属器皿,必须及时收集,加强管理,统一回收和重点使用。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国废旧有色金属的回收和利用工作,由国家物资管理总局金属回收管理局(以下简称金属回收管理局)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地区应当指定一定的单位统一管理这项工作。
二、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水利电力部、铁道部、农业机械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等十个部门(以下简称中央十个部,今后部门如需变动,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商定)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和部队、学校等的杂铜、废铝、废铅由金属回收管理局统一调拨或者收购,如果有些单位的废旧有色金属数量有限,或者金属回收管理局在当地没有回收机构,也可以由金属回收管理局委托当地供销合作社代收(具体办法由国家物资管理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另行拟定)。
三、中央十个部以外的其他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机关、团体和学校等的杂铜、废铝、废铅由供销合作社负责统一收购。
四、除杂铜、废铝、废铅以外,各部门、各地区的其他废旧有色金属,都应当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
五、除金属回收管理局和供销合作社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准经营废旧有色金属的购销业务(有的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废品回收业务已交由地方物资管理机构接管的,则由物资管理机构按此办法执行)。
废旧有色金属也不准进入集市贸易。
六、各单位的废旧有色金属,除去自行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铸件(包括本企业自行加工和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用料,和具有一定合金成份的专用性的废料委托加工厂加工制材之外,应当一律及时交由金属回收管理局或者供销合作社收购。
企业和企业,部门和部门,地区和地区之间一律不准搞计划外的协作。
冶炼厂除接受国家安排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购分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或经委统一安排)废旧有色金属进行加工外,一律不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的加工任务。
手工业和修理行业可以接受居民生活器皿的修补业务,但不准接受带料加工和从事废旧有色金属的经营业务。
七、出售和收购废旧有色金属,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城乡废品收购部门,一律不准从个人手中收购生产性的废旧有色金属器材(包括废旧电线、电缆、块锭棍棒、轴瓦、机件、边角下料和屑、末、溜、灰等)。
收购个人的废旧有色金属,只限于生活用的废旧器皿、装饰品和迷信品等。
2、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的废旧有色金属,必须凭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向供销合作社的废品公司及其所属的收购站直接出售。
供销合作社收购时,只付转帐支票,不付现金。
合作商店(小组)、代购站(员)不准收购。
3、企业清除垃圾时抛弃的废旧有色金属和矿区放炮飞散的废铜线等,应当先由企业组织职工、职工家属或者专业队进行拣拾,并且通过物质奖励办法进行回收(应低于国家收购价);清除在厂外的垃圾,厂矿企业如果不能组织力量拣拾时,可以由垃圾场附近的人民公社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集体拣拾,拣拾的物资,凭人民公社或者居民委员会的介绍信,到废品收购站出售。
不准小商小贩收购。
八、中央十个部的直属单位的杂铜、废铝、废铅的回收和上交计划由各主管部门编制。
中央十个部以外的其他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单位的杂铜、废铝、废铅的回收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编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汇总。
中央各部的回收、上交计划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汇总的收购计划,都应当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物资管理总局按照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分配办法的规定审批和下达。
九、供销合作社回收的杂铜、废铝、废铅按实际回收量实行全额分成的办法,百分之七十五上交中央,百分之二十五留给地方分配使用;其他品种的废旧有色金属,都留给地方使用。
属于上交中央部分,一律通过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交给金属回收管理局接收(具体交接办法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国家物资管理总局另行规定)。
按照上述办法,地方分得的数量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向中央各主管部门申请分配,但不准扣留上交中央支配部分;地方分得的数量,在半年之内使用不完时,应即交给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转交金属回收管理局,由国家支配。
十、金属回收管理局收购的(包括收中央十个部的和接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交的)废旧有色金属的分配,按照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目录和分配办法的规定办理。
十一、废旧有色金属的具体回收和管理制度,由国家物资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二、本办法施行后,凡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关于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的建议【3】
废品收购是对报废、淘汰的可再生利用的生产、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是进行废物利用的重要环节,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加,生产的废品越来越多,废品回收逐渐成为了比较火爆的行业。
当前,废品收购点在居民小区内或沿街店面都不难看到,给居民卖废品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亟需治理的严重问题。
一、影响市容市貌,噪声扰民。
废品收购站从业人员环保、卫生意识淡薄,收购的废品往往要存放一段时间,臭味冲天,在流通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卫生产生较大影响;金属废品通常要切割,噪音刺耳,夜间常常有大货车装运废品,噪声严重扰民。
二、易燃易爆,安全隐患。
废品收购站大多数租用临时或违建房屋或沿街店面,从业人员流动频繁,消防意识薄弱,加之废品收购站内存放着很多废纸、泡沫、塑料、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一些经营者还在室内用煤气或电炉做饭、烧水,形成火灾隐患,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个别废品回收站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点。
由于废品收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警觉性差,对于盗窃来的电线、电缆、井盖、交通等公共设施和自行车、电瓶、广告牌等居民生活用品以及企业产品和设备也照收不误,为盗窃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甚至有些废品收购站与盗窃分子互相勾结,形成一个盗窃、销赃的固定团伙,为盗窃分子提供收赃站、销赃窝点。
不法收购站的存在,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四、无证经营,管理疏漏。
废品收购作为特种行业,目前,多数的废品收购站都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而有关职能部门对这种“无证”经营大多视而不见。
生产、生活必然要产生废品,而废品回收行业恰好解决了城市废品分类、处理、再利用的问题。
整顿废品收购市场,规范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打击非法收购行为,堵住盗窃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是遏制盗窃犯罪的治本之策,也是建设平安湖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此,建议:
一、要对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化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对不符合特种经营条件的废品收购站不予办证;对噪音扰民、卫生脏乱、存在安全隐患、违反相关规定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坚决予以取缔;撤消现有的不规范废品收购站;严禁在居民小区、市区街道、城市主干道等地搭建废品收购站,以防环境受到二次污染,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要加强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的管理。
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其知法、守法,对违法者要从严处理,促使废品收购行业自律。
同时对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废品收购站卫生脏乱、噪声扰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在日常巡查监管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对废品收购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一照多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依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废品收购站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废品收购站从申领执照、备案登记、日常经营等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及时跟进、及时监管,都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第6篇 班级废品回收管理制度(范本)
1、配备两个回收箱,分类处理垃圾,将废纸、塑料瓶、易拉罐等可利用的垃圾集中放置。
2、选出管理人员:刘涛吴涛魏鸶。
3、全班同学可利用课余时间收集废品,各组可进行比赛,哪组所回收的废品多,对表现好的进行表扬。
4、针对回收的废品进行出卖,卖废品所得作为班费统一使用。
5、各同学以“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活动为出发点,人人争当校园环保小卫士,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增强爱护校园,保护环境的意识,为搞好学校的卫生,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