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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组织的运作,提升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事务的有序进行。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干部选拔与任免
2. 工作职责与任务分配
3. 行为准则与纪律规定
4. 培训与发展
5. 评估与激励机制
6. 沟通与协作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干部选拔与任免:详细规定选拔标准、程序和任期,确保公正公平。
2. 工作职责与任务分配: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能范围,防止工作重叠或空缺。
3. 行为准则与纪律规定:设立道德规范,强化责任意识,防止不当行为。
4. 培训与发展:提供学习机会,提升学生干部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 评估与激励机制:通过定期考核,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6. 沟通与协作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促进团队间的协调合作。
重要性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 提升组织效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流程规范,能提高学生组织的工作效率。 - 塑造良好风气:行为准则的制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性和责任感。 - 促进个人成长:通过培训和发展,学生干部可以提升自我,为未来社会角色做好准备。 - 维护校园和谐:良好的沟通机制能及时解决矛盾,维护校园稳定。
方案
1. 干部选拔:实施公开报名,结合面试、笔试等多维度评估,选拔出有热情、有能力的学生干部。
2. 职责分配:根据学生组织的性质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手册,明确每位干部的职责。
3. 行为规范:设立学生干部行为守则,定期进行诚信教育,违反规定者应接受相应处罚。
4. 培训体系:定期举办工作坊和研讨会,邀请专业人士分享经验,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5. 评估机制: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包括工作成果、团队合作等方面,结果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6. 沟通平台:建立线上交流群,定期召开会议,鼓励开放、透明的讨论氛围,确保信息畅通。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期望能构建一个高效、公正、有活力的学生干部管理体系,为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职业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养一批专业精湛、作风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学生干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接受学校各级团学组织的指导,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围绕或配合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各级党、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素质。
第四条 学生干部要热忱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推荐、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七条 学生干部的使用实行层级制,未担任过低一级职务的学生干部一般不得直接担任高一级职务。
第八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较好;
(3)有大局意识,愿意为同学服务;有正义感,敢于与一切不良现象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4)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5)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同学服务的集体。
第九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各类处分或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2)在任职期间有两门以上专业课程不及格者;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无法进入班级前50%者;
(4)在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使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或以权谋私,经教育不改者;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声誉者;
(5)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第十条 学生干部自动辞职程序如下:
(1)学生干部本人提出辞职报告,交同级学生组织指导教师;
(2)各级团学组织接到学生干部辞职报告后,应召开相应会议进行讨论,对确有第九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准予其辞职,在相应范围内宣布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第九条规定,学生干部应该辞职而不辞职的,所在团学组织和学生可以向校学生监事委员会提请组织调查,由校学生监事委员会负责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党委学工部决定处理,情况属实的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培养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由各级团学组织负责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校团委学生干部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生干部所在系党组织和学生处。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干部由学生处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学生干部所在系党组织;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由各系及辅导员具体管理和考核,班委、团支部干部由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报系党组织及学生处。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培养应纳入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培养范围。学生干部的教育采用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举办培训班、挂职锻炼、压担子等多种形式,积极倡导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锻炼、在工作中教育、在工作中成长的干部培养思路。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每年填写一次《德化陶瓷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根据本规定第九条而自动辞职或被免职、撤职的学生干部,亦需填写此表。各级党团组织在考核意见栏中注明其辞职或免职、撤职原因,有调查材料的要一并收录,建立学生干部考核资料入档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具体要求和程序依据《德化陶瓷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陶瓷学院共青团员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综合测评时享受相应的加分。
第十九条 各级团学组织应提供条件并要求学生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表现优秀、有要求入党的,应向学生干部所在院系推荐其进入各级党校学习或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以培养。
第二十条 学生干部实行轮岗制,即学生干部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得超过二年。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享受下列权利:
(1)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2)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
(3)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4)对本级或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5)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直到校团委、校学生会任职的权利;
(6)评优或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7)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8)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3)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
(4)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内外活动;
(5)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7)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8)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学生干部是指:
(1)校团委、校学生会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各部委员(含委员)以上干部;班委、团支部干部;
(2)校艺术团队(部)副职(含副职)以上干部;学生社团正副会长(社长);校学生广播台。
第2篇 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发展管理办法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发展管理办法
自商学院团学会成立以来,一直在摸索和探讨更加合适而又先进的管理办法。一方面是为了更好的做好学生工作,另一方面是为了给团学会的成员提供体现各自特长和能力的发展舞台。事实证明,商学院团学会是一个优秀的组织,从参与学校活动到组织本学院活动都充分的体现了我们的团队精神和我们的组织能力,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活动更多的体现了我们的学院风采及专业特色。具体来说,为了组织管理好我们的学生工作及学生干部。主要做到以下几点:团学干部的招聘与甄选,团学干部的培训,团学干部的任用及发展以及团学干部的考评及晋升,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的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的过程。
一、团学干部的招聘与甄选(选人)
在新生入学后,我们的新的团学干部招聘工作就列入日程,而非大家看到的等到新生军训结束后的第一,第二个星期举行一次招聘就足以了事。在正式的招聘工作开始前,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进行暗中的调查和了解,比如说,我们商学院会为新生班的班主任委派一名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工作,该助理从该专业的二年级的优秀学生中选出,从新生入学报名到军训结束已是很长一段时间,班主任助理可基本掌握该班的学生情况。由此我们就可以从班主任助理那儿得到很多有用有利的信息。另外一个是团学会各部门做出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及构思好本学年要举办的基本活动,同时考虑好老团学干部的辞退情况及要招聘具有哪方面特长的人,就可计算出各部门本学年要招几名新团学干部,然后把各部门情况汇总做出本学年团学会的招新计划。做出招聘计划后,张贴招聘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以便广纳才人,充实壮大我们的团学组织。
正式招聘时,设置招聘方法和招聘流程。我们一般采用初试和复试两个步骤完成。在招聘团学干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和原则:
选拔团学干部要注意的问题:
(一)选拔团学干部的宗旨:任人唯贤。选拔学生干部的最终目的是更好的维护同学的根本利益,为广大学生服务,实现青年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在选拔团学干部的时候一定要坚持任人唯贤,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宗旨。
(二)选拔团学干部的条件: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选拔团学干部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在团学干部的选拔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在选拔的对象上既注重地区的平�,也要注重性别的协调,还要注重少数民族学生干部的培养。在选拔的流程和考核上要公正、公开,提高透明度,这样才能提高在同学心目中的信任感和威信。
(四)选拔团学干部的途径:自荐和推荐并重。
(五)选拔团学干部的形式:选拔团学干部的形式在不背离选拔宗旨、原则,条件及途径的前提下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有三种形式:一是面视。二是笔试。三是面试兼笔试。一般情况下都采取面试兼笔试这种方式对团学干部进行选拔。
团学干部必须遵循的原则:
能否建立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团结善战、坚强有力,既能带头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能在具体的工作中真正体现广大同学根本利益的团学会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学生会组织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进一步提升自身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
1、要有服从大局、服务全局的思想。
2、要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3、应注重提升自己的人格,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
4、要善于珍惜时间,并学会合理地分配时间。
5、培养合作共事的精神。
6、尊重人、理解人、宽待人等方面磨练自己,逐步增强心理的承受力。
二、团学干部的培训(育人)
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使团学干部了解、认可和溶入我们的团学组织队伍,参与团学工作和团学文化的建设、改进,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老团学干部介绍本部门工作要点和需要具备的工作能力,同时积极引导这些必备能力的养成,同时介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新团学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意识;
3、对团学干部进行组织观念,纪律意识的培养,一支优秀的队伍首先必须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良好的时间观念和团队意识有利于整个团学会的健康发展,我们十分注重在活动举办时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如此可增加各部门的交往时间,以此来凝固整个团学会的凝聚力;
三、团学干部的任用和发展(用人)
当发现团干部具备某种工作潜质或工作能力时,就委以工作任务,使这种能力得以锻炼和提升。同时在新老团学干部间建立良好的传帮带关系,老团学干部毫不保留的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工作技巧教给新团学干部,而新团学干部又具有某些与老团学干部不具备的创新精神和处理事物的方式方法,如此一来,商学院团学会一直处于一个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创新的过程中。
在平时的工作中,对表现积极的团学干部及时给予表扬激励,正强化有利于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出色。再者给予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出众的团学干部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晋升的平台,可将他提升为下一任的部长或者主席团成员。
四、团学干部的考评及晋升(留人)
团学干部的考评分为新团学干部的考评和老团学干部的考评。新团学干部的考评在招聘工作完成后,新团学干部进入团学组织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在考评时,邀请该团学干部的班委、同学和舍友参与,对他在班级、宿舍的表现进行评价,以及提出他的优缺点,再结合他加入团学组织以来的情况进行总体考评,最后得出该团学干部是继续留任还是辞退。老团学干部的考评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考评和平时工作表现、参加活动的积极性的考评,该考评一般在每学期末进行。干事由所有部长和主席团考评,部长由主席团考评,主席团由辅导员老师考评。
不管是新团学干部还是老团学干部的考评工作都要及时进行,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我们组织的整体情况和动态,以及各部门人员分配和利用是否合理等。
及时的提升有能力的团学干部,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和发展动向。避免人才的流失。
商学院团学会一直秉着集权但民主的团学管理理念进行工作,使得整个组织在组织活动时合理有序但又不失活力。
第3篇 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是我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为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便富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我院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全体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服从院党总支的领导和院学工办、团总支的指导。
二、学生会各部室要在院学工办、团总支和主席团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院学工办、团总支和主席团的监督和检查。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应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事(病)确实不能参加者,本人应提前向团总支或主席团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2.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要在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3.每学期无故不参加例会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在隔周一次的学生会例会中无故迟到、早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5.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任务,成绩突出者(使本部室负责的活动在全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给予院内通报表扬。
6.在团总支和主席团布置工作时借故推托,不能较好地履行其职务,不能完成工作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7.本部室负责活动出现失误时,部室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对错误认识不够,不能及时改正者,勒令其退出学生会。
8.对本职工作敷衍应付,不能认真完成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三、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要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创新,群策群力,共同把我院学生工作搞好。各部室之间要建立竞争和团结意识,对于有所创新,积极协助其他部室工作的给予表扬。
四、学生干部要以身作责,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如早操、卫生),对于思想差,违反校规校纪者,加重一级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撤消其学生干部职务。
五、生会(团总支)干部智育成绩原则上应在全班二分之一,否则劝其退出学生会。
六、学生会干部要在工作中加强团结,相互协调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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