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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管理行为,确保企业在国际交易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控制汇率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并提高财务效率。通过这一制度,企业能够实现对外汇收支的合理规划,优化资金配置,同时提升对外经济合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外汇风险管理:制定汇率波动应对策略,如使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2. 外汇收支管理:设定外汇收入与支出的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流动的合规性和效率。
3. 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外汇账户的开设、使用和关闭流程,以及与银行的沟通协调机制。
4. 外汇报告制度:建立定期的外汇头寸报告,以便管理层及时了解外汇状况,做出决策。
5. 法规遵从性:确保企业的外汇活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防止违规操作。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外汇知识培训,提升全体员工对外汇管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重要性
公司外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合规:遵守外汇管理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罚款。
2. 财务稳健:通过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保护企业利润不受市场波动影响,维护财务稳定。
3. 资金效率:优化资金调配,减少无效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业务发展:为海外投资、贸易等活动提供稳定的基础,促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
5. 信誉提升:对外展示企业的规范运营和专业管理水平,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方案
建立完善的公司外汇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外汇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全面的外汇政策,明确管理目标和原则。
2. 建立专门团队:设立外汇管理小组,负责外汇风险管理、收支审批和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工作。
3. 引入专业咨询: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或顾问,提供专业的外汇管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4. 实施动态监控:持续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定期评估和调整外汇管理策略。
5. 定期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审查外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6. 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严格执行外汇管理制度,同时设立相应约束措施,防止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外汇管理制度,为在全球化竞争中稳步前行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外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食品公司外汇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外汇管理制度
_第一条营业收入中的外币、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交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於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_第二条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_第三条外汇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_第四条外汇结算办理,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公司银行帐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_第五条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後的第六天(国外业务单位在委托银行後的第十天)核对是否收妥,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或生产部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部经理报告。
_第六条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零配件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原则上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要经总经理批准,零星以本币供应者,也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
_第七条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画,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_第八条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_第九条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_第十条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帐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_第十一条凡以转账或记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外币与本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_第十二条公司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帐户,不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来进行结算。
第2篇 展览公司外汇管理程序
展览工程公司外汇管理
一.临时出国人员个人零用费标准:
1.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次每人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自第11天起,按天计算,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2.出国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
二.出国团组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
1. 各出国团组人员的旅费,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乘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乘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2. 为鼓励在外人员节约交通费,凡乘火车、轮船及长途汽车(含顺访,不含旅游等因私发生)连续超过6小时者,发给每人每天伙食补助12美元。
三.临时出国人员国外待遇标准:
1.招展、考察团组人员境外费用开支标准
(1)由公司自行组织的招展、国际会议(含董事会)及考察团组,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财行[2001]73号):伙食费、公杂费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凭原始凭证实报实销。
(2)由外单位组织的招展、考察、出访团组,费用由公司负担并自行用外汇支付的,按照财政部新的标准执行;费用由公司负担并用人民币支付给外单位的,应提供外单位出具的符合财政部标准的外汇预算以及购买往返机票的发票复印件。
(3)由外单位组织并负担费用的团组,原则上公司不再负担其任何费用。
2. 承包展览施工团组人员
(1)展览施工人员,不论所去国家及地区、时间长短、施工量大小,完成施工任务后,一次性发给每人承包费400美元;国外连续承包两个以上展览施工项目,自第二个承包展起,每完成一项展览施工任务增发100美元增展费,依此类推。
(2)展览施工人员,不论展览会数量和地区,每人每次发放一次性伙食补贴
250美元,一次性加班夜餐补助100美元。展览施工人员境外伙食费,按财政部规定的临时出国人员当地伙食费标准的30%实行包干,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3)展览施工人员境外公杂费、住宿费,按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凭原始票据实报实销。
3. 劳务团组人员
(1) 在两个展览会间隔期间,公司鼓励寻找劳务机会,收入部分(含加班收入)在扣除因劳务而引起的各项费用开支后,实行净利二八分成,公司收80%,个人得20%。
(2) 公司派出的纯劳务人员,个人劳务收入在扣除因劳务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往返机票)后,实行净利二八分成,公司收80%,个人得20%。
(3) 公司派出的纯劳务人员,加班收入在扣除加班期间费用开支外,实行净利三七分成,公司收70%,个人得30%。
(4) 公司派出的纯劳务人员,国外伙食开支标准由公司根据所在国家地区的具体条件,另行规定。
五.公司派往国外机构的常驻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按国家及贸促会国外常驻人员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外汇支出:
1.购置固定资产、展览道具、国内使用的特殊工具和办公用具及其它用品,均应事先写出书面报告,报本部门经理核批,经财务部门及分管领导复核审定后,报董事长签批。
2.汇往国外款项,应提供合同、催款函、发票的原件,并要求中文注明日期、品名、数量、用途、金额、支付比例,经最后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提前一个星期将打印清楚的境外汇款申请书交财务部门办理汇款。
3.汇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机票费用等人员费,还应提供与支付金额相应的人数要求的任务批件或赴港澳通知书。
六.关于外汇收入的管理:
1.各项外汇收入要及时收回,不得隐瞒截留,以收抵支。
2.各项外汇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入账,其中,汇款收入所属部门项目经理要及时签字确认,不得延误申报入账。
3.各项外汇收入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