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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设备设施在出现故障或突发状况时能迅速恢复运行,减少停机时间,保障生产效率和安全。此制度涵盖了从预防措施、应急响应到后期评估的全过程。
包括哪些方面
1. 预防维护:定期检查,早期发现潜在问题,防止故障发生。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明确抢修流程和责任分配。
3. 抢修团队:建立专业、高效的抢修队伍,进行技能培训和演练。
4. 响应机制:设定快速响应标准,确保及时启动抢修工作。
5. 物资储备:确保必要的备件、工具和设备随时可用。
6.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抢修过程,定期分析报告,优化制度。
7. 后期评估:对抢修效果进行评估,反馈改进措施。
重要性
抢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减少损失:快速恢复设备运行,降低因停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保障安全:防止故障升级,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提升效率:优化抢修流程,提高故障处理速度。
4. 增强稳定性:通过预防和应对,增强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方案
1. 设立预防维护计划:依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制造商建议,制定科学的维护周期。
2.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不同故障场景下的抢修步骤,确保团队成员熟悉操作。
3.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对抢修团队进行技能提升和实战演练,提高其应对能力。
4. 完善物资管理:建立库存管理系统,确保关键备件的充足供应。
5. 实施响应机制:设立24小时热线,确保故障信息能迅速传递至抢修团队。
6. 强化记录管理:采用数字化手段,实时记录抢修过程,便于后期分析。
7. 持续改进:定期回顾抢修案例,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优化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有效的抢修管理制度,为日常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抢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抢修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条件的变化及主观原因的影响会碰到各种困难,如地下资料与设计图纸不符,材料供应脱节,设备故障,气候异常以及其他因素等等。这就需要施工组织者掌握这方面的客观规律,协调平衡,完成施工组织设计预定的各项要求。这一过程即称作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编制施工方案的各项内容去组织安排人力、物力。主要包括施工进度管理、劳动力管理、物资工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本管理等六项管理内容。
一、施工进度管理
加快进度、缩短工期是施工管理基本指导思想,是节约投资的根本措施。施工现场进度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合理调度现场施工人员应掌握施工方案的设计进度要求,熟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能力、材料供应情况及施工人员素质,并具体布置每天(周、月)计划任务。深入生产岗位了解工程进度、劳动力的余缺和设备利用情况,随时协调处理解决各类供、需矛盾,并根据要求下达和落实各项行政指令。
(2)认真统计施工现场统计工作是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必不可少的内容。通过统计资料发现矛盾,并将施工现场的信息及时反映到有关管理部门和领导机关,为协调施工组织提供根据。统计方法主要通过表式将原计划各种指标(工期、人工、设备、材料等)与统计的资料加以对比。
二、劳动力管理
通过合理的劳动组织,以较少的劳动消耗,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1)劳动生产率的表示方法
劳动管理的效果好坏是用计划劳动生产率和实际生产率二者相比较来鉴定的。
(2)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
①合理安排和使用人力。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和特长,将人员分配到各个生产岗位,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下达各项指标。
②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③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
④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赏罚分明。
(3)劳动定额的管理。
①劳动定额是完成某一个工序所规定的劳动时间。它不是固定不变的,是不同时期内根据操作者劳动能力和机械化自动化的程度进行测定的较为先进的水平。它是施工预算编制和劳动组织的依据。
②劳动工时的消耗并非都是定额时间。全部工时消耗组成为:
因此劳动定额(也称工时定额)对组织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起着重要的作用。减少非定额时间,缩短定额时间的耗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之一。
三、物资工具管理
物资工具的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地下管敷设因所需要的物资数量相当大、品种多,加上流动性大,故对管理工作提出较高的要求。
①动工前,按组织设计要求完成现场临时仓库的建造和确定堆料位置,按施工预算提出材料清单,编制运输计划(时间、地点、接收人)。
②建立现场验收和保管制度。物资运至现场必须对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大件应逐件检查,小件可抽样检查),并向物资供应部门索取合格证。物资现场保管要注意防火、防潮。要按类别、规格、型号分别堆放在使用地点的附近,以防二次驳运。对于非定型的特殊配件特别要注意质量(包括材质)检查和加强现场保管,以防工程需要时发生遗失、损坏而影响进度。
四、质量管理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主要指标之一。地下管施工属于隐蔽工程,质量低劣将会造成漏气、积水、阻塞、断裂等而导致中毒、爆炸、中断供应等质量事故。因此质量管理更显得重要。
(1)全面质量管理意义工程质量提高仅仅局限于施工现场是不够的,必须从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中各个环节和各道工序,包括材料质量、施工人员的素质等都加以把关和预防,排除各种影响质量的因素,将质量管理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才能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2)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管理首先要对施工设计中的质量要求、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逐条验证,结合施工现场条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对于无法达到设计质量要求的部分应及早提出,要求更改设计或采取其他措施。
不合格的管件埋设到沟内后要到管道全部敷设结束进入验泵时才能发现,而由此造成返工的损失极大。因此对管件的检查非常重要,对于易碎(如铸铁管子零件)、易潮(如水泥)、易老化(如橡胶圈)的物品,必须按照技术要求检验。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①必须严格地执行各项操作工艺规程。
②将质量检验(包括施工人员自验)贯穿于整个操作过程。通过测试和施工交叉进行,以便及早发现、及时纠正。
③质量检验方法分为固定检查、巡回检查、抽样检查。
固定检查——生产人员按照工程主要质量指标对工程主要部位作固定检查,如管基、坡度、接口操作等。
巡回检查——对工程每个操作工序都进行检查。这种方式主要是对刚上岗操作的新工人或外包工程。
抽样检查——抽工程中某一段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各种指标的综合检查。
五、安全管理
生产必须安全,这不仅是为确保工程有秩序地正常地进行,更重要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充实,对带气操作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
②检查落实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工具,并督促施工人员按要求使用。
③施工过程中进行工地巡回检查,严格制止各种违章冒险操作,切实做到以防为主,对事故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④规定易燃易爆物资的堆放地点和管理制度,对施工中带气带电操作,必须落实防范措施才能动工。
六、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主要内容是设备的正确选用、合理的调度和做好维修保养确保施工需要, 做到以最少的台班数来完成计划任务,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因为设备费用在现代化施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①根据各工序的需要(主要是吊、挖、铲)合理选择设备,做到既经济合理又安全可靠,同时又要按施工工序对设备及时配套。
②合理调度。在工程各个分项目的施工中,由于客观条件不一致,总会造成设备忙闲不均的情况,必须及时予以调整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③要十分强调例行保养制度的贯彻,把意外机械故障减少到最小限度。对主要设备应配备备用设备及主要易损部件。
七、成本管理
工程成本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用经济观点检查各工序、各生产环节中计划、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管理所反映出经济效果,找出薄弱环节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总成本的目的。
(1)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措施
①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设备利用率。
②节约原材料、工具物资等消耗。
③提高工程合格率,避免和减少返工的损失。
④节约行政管理费用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开支。
(2)经济核算
①开展经济核算是搞好成本管理,降低工程成本的良好途径。所谓经济核算是通过记帐、算帐,并利用各种表式记录对施工队伍经济活动进行分析,计算工程成本的盈亏,通过分析,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用最少的消耗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
②经济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产量、品种、质量、劳动生产率、占用流动资金、成本利润等八项技术经济指标。其中以质量为中心,成本为重点,抓住成本核算能促进企业各方面效益的提高。
③经济核算的形式,一般分为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经济核算。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直接出产品的第一线,也是耗用材料、人工、设备的地方。因此班组核算是基础,因为它同生产紧密联系,具备直接、具体、及时、可比的特点。
搞好班组核算的前提是抓好定额管理,做好原始记录。定额管理主要有材料、工具、物资等消耗定额和劳动工时定额,是考核、分析和检查的依据。原始记录分队和班组二个内容,应对个人和班组产量、工时耗用、机械台班、用料等经济活动,作仔细记录。
第2篇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的一般规定,抢修现场的准备工作以及抢修作业的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等。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抢修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根据供应规模设立抢修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第五条 城镇燃气设施抢修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应急预案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每年不得少于1 次。应急预案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三)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织人员和职责划分;
(五)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六)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七)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八)危险区的隔离;
(九)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十)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十一)现场保护;
(十二)应急救援保障;
(十三)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十四)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十五)应急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十六)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情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章抢修现场要求
第七条 抢修人员应配备警示标识,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并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在警戒区内进行交通管制.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第八条 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后,在布置事故现场警戒、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第九条 操作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第十条 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第十一条 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对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第四章抢修作业
第十三条 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尽快了解现场情况,建立隔离区,控制气源、消灭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进行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及使用电话。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第十四条 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第十五条 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第十六条 当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七条 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驱散聚积的燃气;
(二)应连续监测作业点可燃气体浓度。当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作业坑的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并设专人监护;
(四)对钢制管道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后,应对反腐层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反腐层等级。
第十八条 铸铁管泄漏抢修时,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泄漏处开挖后,宜对泄漏点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封堵;
(二)当采用阻气袋阻断气源时,应将管线内燃气压力降至阻气袋有效阻断工作压力以下,且阻气袋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给阻气袋充压时,应采用专用气源工具或设施进行,且充气压力应在阻气袋允许充压范围内。
第十九条 当聚乙烯塑料管道发生断管、开裂、意外损坏时,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取关闭阀门、使用封堵机或使用夹管器等方法有效阻断气源后进行抢修,并应采取措施保证聚乙烯塑料管熔接面处不受压力;
(二)抢修作业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和聚积;
(三)抢修作业中环境温度低于-5℃或大风(大于5级)天气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
第二十条 有动火作业时,应符合本规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场站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储气柜泄漏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和抢修人员直接采用燃气浓度检测器或采用检漏液、嗅觉、听觉来判断泄漏点;
2、应根据泄漏部位及泄漏量采用相应的方法堵漏;
3、当发生大量泄漏造成储气柜快速下降时,应立即打进口阀门、关闭出口阀门,用补充气量的方法减缓下降速度。
(二)压缩机房、烃泵房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电源,开启室内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三)地上(下)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第二十二条 当调压站、调压箱因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在超压管道上放散降压,排除故障。当压力超过下游然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第二十三条 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到用户泄漏报修后应立即派人检修;
(二)进入室内后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消灭火种,严禁在事故现场拨打电话;
(三)严禁用明火查漏。应准确判断泄漏点,彻底消除隐患。当未查清泄漏点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四)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 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五章中毒、火灾与爆炸
第二十五条 当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公安、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和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六条 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第二十七条 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第二十八条 火势得到控制后,应按本规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抢修。
第二十九条 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事故范围内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章图档资料
第三十条 抢维修单位应建立抢修工程图档资料,并对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一条 抢修工程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参加抢修的人员情况。
第三十二条 抢修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抢修任务书(执行人、批准人、工程草图等);
(二)动火申请书;
(三)抢修记录;
(四)事故报告或鉴定资料;
(五)抢修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图档资料。
第3篇 燃气公司维抢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抢修管理,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维抢修管理体系,提高事故状态下的抢修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安全、快速完成维抢修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的维抢修工作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公司调度中心是维抢修工作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维抢修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维抢修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并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按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相关要求,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动公司维抢修资源投入重大事故应急,协调各参加应急救援单位和部门之间的行动。
(四)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维抢修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事故状态下:
1.传达和执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和决定。
2.随时掌握险情发展状况,掌握应急行动动态,提出处理建议,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接收各方报告的事故信息,及时对生产运行的影响程度、事故的类别、紧急程度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并按程序立即上报指挥领导小组。
第四条 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提供维抢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第五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维抢修过程中的hse监督。负责组织维抢修作业所涉及的动火或其他危险作业的审批。
第六条 所属单位是维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应根据生产规模和性质设立维抢修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维抢修管理、应急实战演练、维抢修机具、人员日常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执行公司有关事故上报程序,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建立完善的维抢修管理体系。
(二)应按照不低于公司《三级维抢修设置方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维抢修车辆、维抢修设备、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和维抢修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维抢修管理制度、规定。树立全局意识,接受公司维抢修资源的统一调动,配合公司完成大型维、抢修任务。
(四)负责本单位燃气系统的维抢修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的燃气管网系统巡检工作,具体工作按《城市燃气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办法》执行。
(六)负责维抢修人员、设备和机具的日常管理,做好维抢修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维抢修机具的合理改进。
(七)做好维抢修记录、维抢修设备和机具台帐、资料、档案等基础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八)负责做好维抢修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第三章 维抢修设备、机具管理
第七条 维抢修设备、机具、备品、备件实行定库、定人、定责的“三定”制度, 对号入库,设备、机具实行专人负责。设备要摆放整齐,无维抢修任务不得随意使用。
第八条 维抢修车辆、设备、机具、通讯设施、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要定位存放,做到集装式管理,保证维抢修的急需。维抢修设备实行强制保养制度,同时要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与试运转,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随调随用。
第九条 长期处于应急备用状态的维抢修设备,应每月试运行一次,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 所有维抢修机具不得对外租借,且不得擅自用于维抢修及演练以外的作业。
第十一条维抢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坚决杜绝拼设备、少润滑、带故障运转、违章作业等现象。
第十二条执行维抢修任务动用维抢修设备、机具、备品、备件时,应报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后使用。维抢修动用的设备、机具、备品、备件等,在任务完成返库前,经维抢修队长检查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耗费品应统计上报,由所属单位及时安排补充。
第十三条执行完维抢修任务的设备要进行维护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严格禁止带病设备入库。
第十四条维抢修设备用水应使用经过处理达标的软化水。冬季,设备使用防冻液,应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
第四章 维抢修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所属单位应严格执行维抢修人员日常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维抢修岗位设置和职责,及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并制定考核标准。
第十六条维抢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有效的相应操作证件,方可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原理、结构、用途;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第十七条维抢修人员应坚持开展技术练兵,岗位练兵并定期参加应急演练。应学会自救和伤员抢救措施,会人工呼吸、伤口处理、绑扎以及伤员运送等。
第十八条维抢修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的性能、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要领,熟练操作。同时,提倡一专多能,能使用其他工种维抢修设备和机具。
第十九条维抢修设备、机具操作人员应熟悉各类设备的用油牌号、性能及使用要点,按设备的使用要求对号使用油品,根据季节的要求使用油品。
第五章 应急实战演练
第二十条所属单位应编制维抢修应急专项预案,并报公司调度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所属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实战演练,演练前应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演练中应做好相关记录,演练结束后应对实战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和分析,完善维抢修应急预案,并于演练完成10天内,上报演练书面总结到公司调度中心。
第六章 维抢修现场、作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用户设施检查和维修
(一)所属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对商业、工业和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二)进入室内作业应首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开窗通风,切断气源,消除火种,严禁在现场拨打电话;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时,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三)入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1.确认用户设施完好;
2.管道不应被擅自改动或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应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cm,接口不应超过2个)及老化,阀门应完好有效;
3.用气设备应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4.不得有燃气泄漏;
5.用气设备前燃气压力应正常;
6.计量仪表应完好。
(四)在对用户设施进行维修作业时,应采用检查液检漏或仪器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应由具有国家相应资质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五)当隐患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隐患原因并消除隐患为止。
第二十三条 燃气设施正常维修
(一)进行燃气设施正常维修时应制定相应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涉及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所属单位应按燃气设施的运行状况和燃气设施的维修周期,在每年10月30日前向公司上报下一年度燃气设施的除固定资产投资外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经审查批准后,所属单位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落实。除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外的燃气设施正常维修工作由所属单位自行开展,其费用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需要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的,另行通知。
(三)本着“预防为主,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相结合”的原则对燃气设施进行维修,根据检测结果确定维修内容。
(四)所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维修、保养制度、规程,做好各级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准确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五)公司调度中心负责监督、检查燃气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燃气设施抢修
(一)进行燃气设施抢修时应制定相应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涉及特种作业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紧急情况下事故抢修可先不办理相关手续,事后补办手续。
(二)维抢修队伍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在接到抢修任务后,应根据得到的险情通知准备机具,在30分钟内准备相关机具迅速出动,并根据具体情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维抢修队伍在赴现场抢修途中,应保持与现场指挥组的联系,每15分钟汇报一次所在位置。维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组的指挥下,按照抢修作业方案完成抢修作业。抢修过程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维抢修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有序疏散事故区域内人民群众。并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和设立警示标志;应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在警戒区内应管制交通,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四)维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后,在布置现场警戒、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五)维抢修人员在进入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进行维抢修时应采取防爆措施,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维抢修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监测装置和防护装置。
(六)燃气设施泄漏的维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维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和保持通讯畅通,并监视其压力。当维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七)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八)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隐患为止。
(九)燃气设施的维抢修具体作业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相关要求。
(十)燃气设施修复后,应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十一)维抢修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维抢修过程结束后,应组织安排疏通河道、恢复道路、地貌、清理污染物及废弃物,避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次生污染,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十二)维抢修完成后,管沟回填时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作物原有的生长环境。留有适当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十三)维抢修结束后,维抢修队伍应在现场指挥组的组织下,对维抢修作业进行总结,根据总结情况完善预案,针对性地实现技术改进。
(十四)抢修结束10日内,维抢修队伍要向调度中心提交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抢修作业内容和完成情况、参与抢修作业的机具和人员情况、结合《预案》对比分析及改进意见等。
第七章 合同外委维抢修
第二十五条 不具备维抢修能力的所属单位,可以与有相关资质的维抢修队伍签定维抢修合同,完成维抢修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合同外委维抢修队伍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维抢修作业。根据合同职责要求和维抢修应急预案,配备资质合格的维抢修人员和满足维抢修需要的设备和机具。
第二十七条 合同外委维抢修队伍应执行公司维抢修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编制维抢修应急预案。
第八章 图档资料
第二十八条 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燃气设施维、抢修资料,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维抢修工程的要求,提供图档资料。
第三十条燃气设施维抢修管理部门,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维抢修工程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维抢修工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参加维抢修的人员情况;
(六)维抢修工程概况及修复日期。
第三十二条 维抢修工程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维抢修任务书(维抢修方案);
(二)动火申报批准书(动火证);
(三)维抢修记录(包括图影资料);
(四)事故鉴定记录;
(五)维抢修工程质量鉴定记录。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生效后,公司下发的《____燃气有限公司维抢修管理规定》失效。
第三十四条对所属单位维抢修管理的考核执行《维抢修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线路防冰管理制度事故抢修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事故抢修工作有序进行,加强事故抢修的安全力度,提高事故抢修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1.制定事故抢修的技术方案,并向全体工作人员作技术安全交底,务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方法、要求和具体安全措施。
2.接到故障汇报,抢修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在符合有关规程的情况下,一般事故处理不超过24小时。
3.抢修车辆必须安装防滑措施,如果发现车辆不能到达抢修现场的,应徒步前去,争取30分钟内恢复供电。如果在30分钟内不能恢复供电的情况,必须上报部门领导。
4. 对危及人身或主要设备安全的隐患、故障,应立即组织检修处理,对于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的的隐患和故障,应做好记录,上报部门领导。
5.送电管理所全体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在手机信号差或者没有信号的地方,应寻找座机以保证通讯畅通,必须保证能随时投入工作。
6.抢修人员在进行抢修工作时,要注意安全,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上安全带。
7.事故抢修要以恢复供电为原则,争取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确保供电,对于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第5篇 小区设备设施抢修管理规定(19)
小区设备设施抢修管理规定(十九)
1.0目的
小区的设备设施在出现故障时,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进行抢修,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的抢修工作。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在出现重大抢修工作时必须到场指挥工作;
3.2工程维修主任组织所有抢修的方案制定和实施;
3.3工程维修人员负责抢修工作,并根据本规程和有关管理规程安全操作。
4.0程序要点
4.1常见的设备(设施)应急故障及分类
4.1.1机电设备、设施类
4.1.1.1电器: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动力配电箱跳闸等故障影响到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梯的运作。
4.1.1.2给排水:给水泵、排污泵故障,影响到生活饮水不能正常供应,地下室排水不能及时排出,水管、阀门漏水、爆裂。
4.1.1.3消防:自动报警联动台、电脑、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故障影响到消防监控及灭火功能,水箱、水管、阀门爆裂、泄漏。
4.1.1.4电梯:电梯故障影响到住户上下通行、电梯困人等。
4.1.1.5智能化:对讲、门禁、门磁、道闸的故障影响到车辆通行、呼救、人员出入等。
4.1.2自然灾害
4.1.2.1台风或暴雨天气:根据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报。
4.1.2.2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服务中心领导应组织员工抢险救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当地政府汇报。
4.2应急措施
4.2.1任何岗位当班员工发现小区内设备设施故障将影响小区正常运作时,应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员或有关领导。
4.2.2台风或暴雨天气来临前,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做好相应准备,且经理必须到现场值班,发生异常情况时,随时组织抢修,发生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事态控制
4.3.1服务中心经理接到确认应急故障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员工及时赶赴现场,根据应急故障的类型、专业等安排抢修,有必要时成立临时应急小组。
4.3.2服务中心管理赶到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态的状况,决定是否调动安全员、清洁部门配合,是否通知客户及采取更大的行动。
4.3.3工程维修主任在处理应急事件过程中,首先应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带领当班员工采取应急措施,阻止事态扩大,直至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作。
4.3.3.1对于分包的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派人抢修。
4.3.3.2对于大漏水现象,应首先关闭管道上的相关阀门,关停相应水泵。抽调排水泵或现场利用消防水带、水桶等工具排水到卫生间或地漏,并及时清洁地面再安排抢修。
4.3.3.3对于消防维修应保持水箱正常水位及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4.4恢复运作
4.4.1简单的应急故障应立即排除,并恢复正常运作。
4.4.2重大故障排除并恢复正常后,对应部门应填写《设施设备重大故障(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处理。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质量记录
6.1《设备(设施)抢修记录表》--qp-09-17-f001
6.2《设备设施重大故障(事故)报告表》--qp-09-17-f002
第6篇 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有效组织窑炉突发事故,特别是窑炉在高温运行的状况下,所进行的必要的抢修、维护,避免抢修过程中出现各类意外事故,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窑炉突发出现的临时性故障抢修。
3 事故类型
3.1 突然停电、复电事故
3.2 突发停煤气事故
3.3 轻度叠砖
3.4 严重断棒(连续5支以上)堵窑
3.5 排烟风机(一级)烧坏停机事故
3.6 急冷风机或抽热风机或二级排烟风机烧坏停机事故
3.7 传动电机烧坏停机事故
4 事故管理
4.1 编制适用生产实际的作业指导书,并组织一线操作工、炉工、窑炉保养工、机修工、班长等认真学习,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作业程序。
4.2 制作可视化的作业处理流程看板,张贴在生产现场,发生突发事故的时候,指导抢修工作开展。
4.3 配置处理高温窑炉所需的耐高温的劳保用品与工具。
4.4 针对每一类型的事故,窑炉车间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5 窑炉出现一线员工难以或缺乏资源不能紧急处理事故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车间经理,由车间经理现场组织事故的处理,避免盲目处理,导致事故损失扩大,或引起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4.6 故障处理完成后,迅速清理现场、组织恢复生产。
4.7 车间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4.8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公司有关奖惩规定对事故抢修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7篇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的一般规定,抢修现场的准备工作以及抢修作业的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等。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抢修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根据供应规模设立抢修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第五条 城镇燃气设施抢修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应急预案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每年不得少于1 次。应急预案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三)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织人员和职责划分;
(五)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六)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七)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八)危险区的隔离;
(九)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十)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十一)现场保护;
(十二)应急救援保障;
(十三)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十四)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十五)应急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十六)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情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章抢修现场要求
第七条 抢修人员应配备警示标识,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并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在警戒区内进行交通管制.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第八条 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后,在布置事故现场警戒、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第九条 操作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第十条 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第十一条 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对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第四章抢修作业
第十三条 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尽快了解现场情况,建立隔离区,控制气源、消灭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进行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及使用电话。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第十四条 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第十五条 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第十六条 当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七条 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驱散聚积的燃气;
(二)应连续监测作业点可燃气体浓度。当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作业坑的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并设专人监护;
(四)对钢制管道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后,应对反腐层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反腐层等级。
第十八条 铸铁管泄漏抢修时,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泄漏处开挖后,宜对泄漏点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封堵;
(二)当采用阻气袋阻断气源时,应将管线内燃气压力降至阻气袋有效阻断工作压力以下,且阻气袋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给阻气袋充压时,应采用专用气源工具或设施进行,且充气压力应在阻气袋允许充压范围内。
第十九条 当聚乙烯塑料管道发生断管、开裂、意外损坏时,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取关闭阀门、使用封堵机或使用夹管器等方法有效阻断气源后进行抢修,并应采取措施保证聚乙烯塑料管熔接面处不受压力;
(二)抢修作业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和聚积;
(三)抢修作业中环境温度低于-5℃或大风(大于5级)天气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
第二十条 有动火作业时,应符合本规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场站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储气柜泄漏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和抢修人员直接采用燃气浓度检测器或采用检漏液、嗅觉、听觉来判断泄漏点;
2、应根据泄漏部位及泄漏量采用相应的方法堵漏;
3、当发生大量泄漏造成储气柜快速下降时,应立即打进口阀门、关闭出口阀门,用补充气量的方法减缓下降速度。
(二)压缩机房、烃泵房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电源,开启室内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三)地上(下)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第二十二条 当调压站、调压箱因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在超压管道上放散降压,排除故障。当压力超过下游然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第二十三条 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到用户泄漏报修后应立即派人检修;
(二)进入室内后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消灭火种,严禁在事故现场拨打电话;
(三)严禁用明火查漏。应准确判断泄漏点,彻底消除隐患。当未查清泄漏点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四)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 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五章中毒、火灾与爆炸
第二十五条 当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公安、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和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六条 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第二十七条 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第二十八条 火势得到控制后,应按本规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抢修。
第二十九条 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事故范围内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章图档资料
第三十条 抢维修单位应建立抢修工程图档资料,并对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一条 抢修工程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参加抢修的人员情况。
第三十二条 抢修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抢修任务书(执行人、批准人、工程草图等);
(二)动火申请书;
(三)抢修记录;
(四)事故报告或鉴定资料;
(五)抢修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图档资料。
第8篇 电力抢修管理制度
1、公布电力事故抢修电话。
2、当值班员接到电力事故抢修电话或通知,立即通知供电所所长,由所长按照电力紧急抢修流程图,填写好电力紧急抢修工作单,安排有关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抢修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报告班长后,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找线路、设备事故点和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长。
4、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执行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5、处理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抢修可不办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按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进行处理工作,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维护事故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7、突发事故而造成停电,当用户查询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8、做好处理事故具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