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包括哪些
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新入职员工能够顺利融入公司文化,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明确了解其岗位职责,包括工作内容、目标和期望成果。
2. 培训与指导: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他们掌握所需技能和知识。
3. 工作评估:定期进行试用期工作表现评估,以便及时反馈和改进。
4. 行为规范:遵守公司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尊重同事,维护团队和谐。
5.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鼓励新员工提出疑问和建议。
处罚规定
1. 违反岗位职责:对未履行或不胜任岗位职责的新员工,将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解除试用合同。
2. 不遵守公司规定:对违反公司行为规范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纪律处分,严重者可提前终止试用期。
3. 缺勤与迟到:连续或累计多次无故缺勤、迟到,将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处理,严重者可视为试用不合格。
4. 业绩不佳:试用期内工作业绩持续低于预期,经指导改进无效的,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细则
1. 岗位培训:新员工入职首周内完成岗位培训,由直属上级负责,确保新员工熟悉工作流程。
2. 工作评估:试用期满月时进行第一次评估,之后每两周进行一次,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转正的依据。
3. 行为规范:新员工需签署公司行为规范承诺书,违反规定将按承诺书处理。
4. 沟通反馈:设立试用期导师制度,导师每周与新员工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沟通,记录并反馈问题。
5. 解除试用合同:决定提前解除试用合同时,需提前通知新员工,说明原因,并提供改进意见。
6. 转正决定: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评估结果、部门意见及个人意愿,由人力资源部决定是否转正。
请注意,此制度旨在为新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公司,同时也保护公司的利益。试用期是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我们期待每一位新员工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共同为公司的成长贡献力量。
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公司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与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3.0 定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所以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而单独约定。
4.0 职责
4.1 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培训指导、考核评价。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对新员工的考核评价。
5.0 内容
5.1 试用期限
5.1.1 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特聘、特约人员及董事会成员除外)。
5.1.2 新进员工试用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定。各类岗位试用期限基准如下:
岗位类别
合 同 期
试用期
备注
总监级及以上
销售、策划职
方案1:13个月
2个月
本表中试用期限为最低期限,原则上不予提前结束试用期。
方案2:37个月
6个月
其他
36个月
3个月
5.2 试用期工作安排
5.2.1 当新员工被批准录用并明确报到入职日期之后,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即按照《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见附录1),做前期准备工作。
5.2.2 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工作安排时,须采用书面告知方式。临时性或专项工作,采用《工作指令单》;计划性工作,采用《月工作计划》表。书面工作安排需向新员工说明具体要求与要达到的目标,并让新员工签收,以此作为评价新员工试用期工作业绩的依据。
5.3 新员工培训
5.3.1 为使新员工尽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岗位发挥其工作能力,对新员工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入职培训。
5.3.2 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及要求,建立《部新员工培训方案》(见附件1),依此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执行。
5.3.3 新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判定试用是否合格依据之一。
5.4 考核与评价
5.4.1 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价。
5.4.2 工作计划考核
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安排,及新员工自身状况,制定月度考核标准,经所属中心总监批准后执行。入职当月不考核,从次月1日起开始考核。
5.4.3 综合评价
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第30天、60天,部门经理需填报《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且提出改善意见。
5.4.4 新员工月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部门经理汇总交人力资源部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终止试用)的依据。
5.5 试用期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包括:
--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 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6 转正
5.6.1 新员工入职满第8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新员工与用人部门分别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以下资料申报转正:
-- 新员工:填写《试用期满调查问卷》(见附件3);撰写试用期总结(格式见附件4)。
-- 用人部门:提交《员工试用期评估报告》(见附件5)。
5.6.2 当月转正人员,若需要调整薪资,均自次月1日起生效。
6.0 其它
6.1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 本办法自总裁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原《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ky-_zz_-06制度-018)同时废止。
7.0 参考文件
无。
8.0附件
项次
名称
表 单 编 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附件1
《部新员工培训方案》
ky-hr006a/00
使用部门
永久
附件2
《试用期第月份综合评价表》
ky-hr006b/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3
《试用期满调查问卷》
ky-hr006c/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4
《试用期总结》a、b、c版
ky-hr006d/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5
《员工试用期评价及转正审批表》
ky-hr006e/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9.0 附录
附录一 《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
第2篇 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 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 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 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 eq测定,满分5分。
3、 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 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 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 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 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 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 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 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 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 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 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 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 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 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 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2】
前 言
本规定是根据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目的是规范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务实高效、有据可依。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人:李 琳
本规定审定人:胡奇翰
本规定批准人:李金锋
发放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六个月。
1 目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锦联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外,都应依据本制度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规程》
《培训管理规定》
3 术语、定义
3.1试用期:
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察之日起,直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其间的时间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2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司一般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3考察期:
指公司在职员工或集团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员工经晋升、调入、下派、竞聘、内部招聘等方式至新岗位履职之日起,直至转正之日止,称为考察期。
3.4考察期期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员工为一个月,中层以下干部及人力资源、财务(不含仓库)、商务岗位人员为三个月,中层及以上干部为六个月。
4 职责
4.1锦联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与落实锦联公司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组织评估试用(考察)期员工的综合表现。
4.2用人部门负责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客观评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的胜任度,提出是否转正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4.3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各级监察员有权对公司试用(考察)期员工转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客观性等进行全程监督。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试用(考察)期待遇
5.1.1 新员工试用、考察期月应发工资原则上为转正后月应发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以上领导特批的,可按高于80%发放。考察期员工原月应发工资高于新岗位转正后月应发工资80%的,按原月应发工资发放。
5.1.2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津补贴、后勤保障等待遇。
5.1.3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5.2新员工教育
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前应接受入职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见《培训管理规定》,通过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可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入职培训考核不通过的,人力资源部有权调整试用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岗前培训考核由部门、车间自行安排,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上级单位、兄弟单位调入人员的考察期管理可参照本条执行(解除劳动关系可参照为退回原单位)。
5.3试用(考察)期辅导
5.3.1试用期辅导员
新员工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后,部门、车间负责人应为其指定一名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应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或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一般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新员工与试用期辅导员签订“师徒协议”,具体见《培训管理规定》。辅导员执行岗前培训的同时,也是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评估者之一。考察期管理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条执行。
5.3.2辅导员考核
5.3.2.1考核人
辅导员的考核人应为被辅导的新员工。
5.3.2.2 考核内容
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前7天从不同方面对辅导员的指导内容进行考评,填写《辅导员工作考评表》(附录a)。
5.3.2.3 考核等级与结果
考核等级对应的考评结果在辅导员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奖励300元;
—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奖励200元;
—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表现一般,奖励100元;
—有待提高:几乎不作指导与帮助,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的,考核100元;
—不作为:刻意误导或隐瞒各项应指导工作,日常指导态度恶劣,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200元。
5.4试用(考察)期转正
5.4.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转正应自行申请,应于试用期满前7天向部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单》(附录b),附上《试用(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报告》(无格式要求)、《辅导员工作考评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附录c)后,将以上材料共同交人力资源部。
5.4.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考察)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试用(考察)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情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5.4.3员工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可自主申请延长试用期,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5提前转正
5.5.1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异的,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经部门领导同意,可自行提前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批后可予以转正,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5.2未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而是视情况给予适当实习补助,金额另行规定。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三个月以上的,取得毕业证到公司正式报到时,本人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则直接转正。
5.5.3考察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
5.5.4提前转正必要条件为:
— 入职需满一个月(实习生除外);
—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得分在90分以上;
—试用期内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5.6试用(考察)期考评
5.6.1员工在试用(考察)期内的考评,主要是考评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标准。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的方式,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5.6.2员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行政副总经理(分公司为分公司总经理)逐级申诉。
5.7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5.7.1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提前一天通知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的;
— 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并不接受调岗的。
5.7.2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完成《离职申请单》审批手续,并办理完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6 检查与考核
6.1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且未事前向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明特殊原因的,考核经办人200元/次。
6.2转正材料不全的,经办人未及时发现并提出的,考核200元/次。
6.3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经办人被用人部门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300元/次。
6.4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及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失廉、失职及渎职行为的,按集团公司《员工失廉、失职和渎职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6.5其它考核按《综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7 附录
附录a: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附录b: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录c: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部门
被辅导人
被辅导人岗位
辅导时间
辅导员
辅导员岗位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评分
1
是否将部门职责、部门岗位设置内容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2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职责内容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20分)
很好(17-20);较好(13-16);一般(9-12);较差(5-8);很差(0-4)
3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操作流程、操作技能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20分)
很好(17-20);较好(13-16);一般(9-12);较差(5-8);很差(0-4)
4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禁忌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5
辅导新员工过程中是否耐心、仔细地讲解原理,使新员工真正理解(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6
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7
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8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所需材料(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总分(100分)
您对您的试用期(考察期)辅导员还有哪些评价
您对您的试用期(考察期)辅导员还有那些意见和建议
说明:1.本表请试用期(考察期)员工详实填写,并请与试用期(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共同交予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转交人力资源部。
2.总分81-100分视作优秀;61-80分视作良好;41-60分视作一般;21-40分视作有待提高;0-20分视作不作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转正申请审批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试用期 □考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转正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提前转正)
员工自述
提出申请理由,并对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作客观总结,可附后。
员工签名: 日期:
辅导员
意 见
(由辅导员填写,内容包括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对公司/部门所做的具体的贡献,并以实例说明以及、学习掌握技能情况),可附后。
签名: 日期:
部门经理意 见
(附转正考核表)
签名: 日期:
人力资源意 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意 见
签名: 日期:
行政副总 (分公司总经理)
意 见
签名: 日期:
说明:锦联总公司人员、分公司班子人员的转正由行政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分公司班子以外人员转正由分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办理转正人数多时,可以附名册形式一次性签署。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入职时间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标准
考评得分
工作
表现(40)
责任感
10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9-10);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7-8);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工作(5-6);工作常需要督促方能完成(3-4);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0-2).
合作精神
10
与同事或主管合作有效,随时准备尝试新观念,与人相处非常好(9-10);一向合作良好,愿意接受新方法(7-8);大致上与人相处愉快,偶尔会有摩擦(5-6);时常不能合作,表现不同意的态度,难相处(3-4);似乎无法与人合作,不愿意接受新事物(0-2).
积极性
6
工作勤奋,能经常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主动加班加点(6);能圆满完成交付的工作,能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会加班加点(5);偶能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少有加班加点(4);只能按时上下班,不偷懒(3).不能按时上班或工作偷懒(0-2)
工作品质
7
特别标准,超越要求很多(7);没有错误,能达到要求(6);基本能达到要求,几乎没有错误(5);离要求有一定差距,偶尔有错误(3-4);离要求较远,经常犯错(0-2).
出勤情况
7
试用期内从不请假(7);试用期内几乎不请假(6);试用期内偶尔请假(5);试用期内经常性请假(3-4);试用期经常请假,且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多为后补 (0-2).
遵章
守纪(30)
劳动纪律
10
熟悉并严格遵守,且诱导别人(9-10);能自觉遵守(7-8);严密监督始能遵守(5-6);严密监督还有1次轻度违反(3-4);2次轻度违反(1-2);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
规范操作
10
熟悉并严格遵守岗位流程,且指导他人(9-10);能自觉遵守(7-8);严密监督始能遵守(5-6);严密监督还有1次轻度违反(3-4);2次轻度违反(1-2);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
安全意识
10
警觉性高,能提供改善建议(9-10);遵守规定,注意安全(7-8);常依赖别人,偶有1次轻微违反(5-6);有2次轻微违反现象(3-4);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2).
岗位
技能(30)
工作知识
10
工作各方面均能掌握,极为优秀(9-10);对工作了解全面充分(7-8);对工作有相当程度的了解(5-6);工作某些方面如能增进相应知识最好(3-4);与工作有关之事大部分都了解不够(0-2).
学习能力
10
超乎寻常的学习速度且完全消化(9-10);学习快速,记忆力良好(7-8);学习速度尚可,也能记住一些东西,但需勤加教导(5-6);学习缓慢,接受能力迟缓(3-4);愚笨庸劣,记忆力差(0-2).
智能或技能
10
绰有余裕(9-10);胜任愉快(7-8);能够胜任(5-6);勉强能胜任(3-4);不能胜任(0-2).
小计
100
/
额外加(减)分
±5
/
合计
/
/
考核人
考核时间
考核说明:1.员工在试用期满前7天上交试用期工作总结(转正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根据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分,试用期满3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员工试用期考核60分以上者正常转正, 40-60分者建议延长试用期,40分以下者为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能独立完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转岗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3篇 (公司)企业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流程,为试用期员工的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二条充分了解试用期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企业,进入角色,适应岗位要求,并达到留住合适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第三条及时加强对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的反馈,提高试用期员工的满意度,降低新员工的流失率,为集团优秀的员工队伍形成打好基础。
二、适用范围及试用期限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新录用的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试用期以人力资源中心和新进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依据,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员工因假期中断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试用期自动往后顺延。
三、试用期管理
第六条试用期工作小结、总结
试用期员工必须每半月提交一份统一格式、内容真实、文字简练的工作小结,并须经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后送至人力资源中心。送交时间为每月的16-20日、次月1-5日。
第七条试用期合同的终止
(一)不合格:在试用期内,经过公司考核,认定为不适合公司提供的工作岗位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惩罚:在试用期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或者受到行政处分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弄虚作假:员工被录用后,经公司查证落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应聘信息或伪造证件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员工试用期间病假超过3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顺延其试用期。
(五)事假:员工试用期间事假超过2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顺延其试用期。
(六)迟到、早退:员工试用期间1个月内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旷工:员工试用期间如有旷工行为,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被辞退新员工可按实际在岗工作天数发放试用期工资(弄虚作假的除外)。
四、转正考核
第八条试用期转正考核时间
(一)过程考核:每半月一次的考核,使得新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经部门领导建议可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能少于1个月)。基本要求:认同企业文化,综合素质符合岗位要求,适应能力很强,做出了突出业绩、推动了部门工作进展。
(二)结果考核:对试用期即将到期的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完成考核。
第九条结果考核流程
(一)人力资源中心发放《员工转正审批表》给被考核人。
(二)被考核人自我评价。
(三)直接主管和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人力资源中心签署意见。
(五)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转正通知书》,《延长试用期通知书》(期限不超过1个月)、《辞退通知书》。考核流程图:
第十条试用期考核结果处理
(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差四等。其中:优≥95分,85分≤良<95分,70分≤合格<85分,差<70分。
(二)根据考核结果,对于试用期员工作出如下的处理:优--提前转正、良--如期转正、合格--延长试用期、差--不予录用。
五、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初级考核和二级考核:初级考核者为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主管和部门领导,对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性负责;人力资源中心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有监督、指导的责任,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并对最终考核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初级考核者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初级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都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三条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认可或不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名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四条被考核者如不认可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诉。有效申诉期限为三天,申诉需自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深入调查,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六、考核的准备
第十五条信息准备:具体考核负责人须全面具体收集各方面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以本职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专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综合能力为考核基础,以数据和事实为支撑。
(二)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三)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四)员工定期工作小结及日常口头汇报情况。
(五)同一处室成员的评价意见或具体事实。
(六)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具体事实。
(七)主管与员工日常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七、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修订、废止和监督权归人力资源中心。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