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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驾驶员资格审查、安全培训、行车规定、应急处理预案以及安全评估机制。这些制度旨在确保驾驶员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和公共安全。
培训内容
1. 驾驶技术:驾驶员需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包括车辆操作、紧急制动、避险驾驶等,以提升驾驶技能。
2. 法规知识:熟悉并理解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理解和遵守,以及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
3. 安全意识:培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强调预防为主的驾驶理念,如定期检查车辆状况、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超速等。
4. 应急处理:教育驾驶员在遇到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应对方法,如如何进行现场保护、疏散乘客、报警等。
应急预案
1.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不得隐瞒或延误。
2. 现场处置:驾驶员需按照训练内容进行现场安全处理,如开启警示灯、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可能保护现场。
3. 救援协调:与救援服务保持沟通,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4. 后续处理:事故后,驾驶员需配合调查,提供真实信息,参与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重要性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交通运输行业至关重要。它不仅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素养,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同时也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效率和公众信任度。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预防潜在的危险,减少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保护每一位乘客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只有将安全视为首要任务,才能在日常运营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因此,每一位驾驶员都应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和谐与安全。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校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
第2篇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第3篇 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细则
一、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工程使用车辆必须安全装置完善可靠、车况良好。
三、车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向、制动、、刹车、灯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驶前 、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四、车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车辆年检。
五、车辆装载超高超长,应做好安全标志;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相关规定。
六、车辆备有灭火装置,并配备常用车辆维修工具,以便及时处理普通车辆故障。
七、凡在项目部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合同驾驶员)均必须遵守有关行车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并实行签名制度 。
八、聘请外单位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且只能开执照规定范围以内的车辆。
九、严禁无执照开车,私自开车、私自教练和私自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包括有执照人员)。
十、不得私自带人载货。
十一、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十二、实习司机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驾驶。
十三、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行车,若强令违章行车,则强令者负主要责任。
十四、驾驶员或有关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项目部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十五、一年内同一驾驶员,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论是企内、企外人员,其责任是次要及以上责任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
第4篇 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叉车驾驶员作业,预防和减少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分厂所有叉车驾驶员。
3、叉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一、驾驶人必须了解车辆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要求,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二、指定叉车责任人,除责任人外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由其他人驾驶叉车。
三、机动、电动叉车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驶入生产车间。
四、车辆发动前,应严格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发动,严禁带病出车。
五、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倒车或进出库房要驾驶观望,注意左右,时速不宜超过3公里/小时,防止碰擦墙角和人员,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六、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
七、作业完毕或休息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在较平坦或安全指定地点,但不得妨碍交通,影响他人作业。
八、除驾驶室内,车辆的其他部分严禁载人。
九、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十、通过交叉路口、道口,要认真执行“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道争行。
十一、当叉运货物堆放高度影响视线时,必须倒行。
4、责任
4.1部门主管
4.1.1应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好叉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排除事故隐患。
4.1.2叉车驾驶员违章作业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厂级主管应负领导责任,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4.2处罚办法
违反以上每条者,叉车驾驶员每事次扣款200元,违反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如若造成他人伤害的,按《工伤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2007/10
叉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版本
b版
第2页 共2页
4.3监督
4.3.1各分厂主管及安全员每月必须实行叉车驾驶员安全作业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不定期的对各分厂叉车驾驶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各分厂应对检查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说明
5.1随公司发展,本制度将做必要修正,其修正权、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5.2本制度经常务副总批准后生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第5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档案的设置
驾驶员档案设置一人一档(内含驾驶员档案本一本、档案袋一个),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正确、认真、如实填写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错误填写。
二、驾驶员档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的主动权,正确真实的掌握驾驶员日常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驾驶员档案的使用说明
1、驾驶员档案是由系统的记录驾驶员自报名、应聘、培训及投入使用起,至驾驶员离开本公司(不含内部调动)为止的整个过程。
2、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写驾驶员档案资料,公司安全员必须要认真、如实地做好驾驶员资料的填写工作;公司在做好驾驶员基础档案资料建设的同时,也要掌握驾驶员日常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予以辞退。
3、驾驶员求职审批表是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简历等),为公司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
4、驾驶员招聘、培训考试表是记录驾驶员从招聘、培训至上岗的全过程,通过基础操作的考核,准确地反映驾驶员的基本技能、特点、驾驶作风等情况。
5、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6、安全行车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7、表扬、奖励情况记录表及违章、投诉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等情况,目的在于准确地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技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地依据。
8、交通事故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资料,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行车。
9、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在年审结束后要及时复印存档,保证驾驶员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驾驶员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驾驶员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即以驾驶员招聘、培训、录用至离开本公司为止。
二公司
12-12-28
第6篇 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 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 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3、组织或参与重大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设备安全运行及机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第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所属单位(项目部、厂队)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并适时建立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三章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单位要坚持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制度,保证车辆安全装置、零部件等齐全完好,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 建立并完善机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性能的相关证明、说明书等,车辆维护、检修、自检记录,车辆改装、改型记录,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审验记录等)。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实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制度。杜绝私自开车,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管理,减少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停车场所要按规定划出停车区域和通道线,保持道路畅通,并配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 禁止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与其它车辆混合停放。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和停车场所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有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特种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厂内车辆运输,要严格执行《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公路运输及特殊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个体车辆不准在任何单位挂靠和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车籍证明和证件及上缴各类规费。
第十八条 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要强制报废,并及时办理报废、回收、销户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必须报车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凡机动车辆产权关系发生变化(如转让、变卖等)时,应及时到车籍所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对机动车辆实行承包、租赁和使用外单位车辆的单位,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驾驶员实行聘任制,经资审、考试、考核、试用后,择优录用。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二条 招聘录用驾驶员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大型施工生产车辆,应同时持有集团公司核发的《设备操作证》;
营运性运输车辆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大客车及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三)经理论和实际考核,驾驶技术满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年内无违章及其它不良记录;
(五)试用期至少3个月,且试用期间无肇事,无违章违纪行为;
(六)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且满足使用单位其它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上岗驾驶员的要求:
1、驾驶员要根据招聘单位录用后所确定的车型,尽早熟悉指定车辆的设备性能,掌握车辆驾驶技术;
2、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开“凑合车”、“带病车”;
3、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将车辆交给无证、无关人员驾驶。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不遵章守纪、不服从管理、缺乏职业道德且性质恶劣及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操作证等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实行解聘。
第二十五条 聘用驾驶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驾驶员个人简历,驾驶执照、从业执照、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复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表彰奖励、违章违纪、肇事处罚记录,聘用及解聘记录等)。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集团公司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机动车辆的管理职责,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好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每年12月26日前将机动车辆明细台帐(含新增、报废、户籍变更车辆)(见附表)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行作废。
第三十条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处,以国家规定为准。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年抵触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
第7篇 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
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将近几年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车辆管理及使用部门
3 管理职责
3.1车队调度职责(车辆管理负责人)
3.1.1考核: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在正式上岗之前经公司对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1.2具体工作
3.1.2.1做好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生产和业务用车。
3.1.2.2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认真详细填写《派车登记表》各项记录,形成出车台帐。
3.1.2.3严格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与用户的关系,做到安全第一、确保生产。车队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做好与用户之间的协调工作,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3.1.2.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开车经验,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1.2.5搞好季度车场日活动,发现问题当场排除,认真填写《车场日记录表》。及时掌握全部车辆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充分协调好空闲时间,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车场、车库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车辆的灭火器进行有效期检查,积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知识2
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强化驾驶员的消防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贯彻提高优质服务,创造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对驾驶员企业文化的学习与熏陶,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素质。
3.1.2.8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监督驾驶员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车辆三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3.1.2.9对车辆的维修进行严格把关,日常的小型维修应由驾驶员自己完成,对确需进修理厂排除的故障由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批准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3.1.2.10培养驾驶员的节约意识,月底做好节油、车辆运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填写《车辆运行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3.1.2.11安排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驾驶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3.1.2.1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例如家庭、人际关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驾驶员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权利
3.1.3.1有权拒绝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批准的外借车;
3.1.3.2有权拒绝未经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
3.1.3.3有权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驾驶员提出处罚意见;
3.1.3.4有权拒绝驾驶员不合理的维修要求;
3.1.4责任
3.1.4.1负由于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延误用户的用车时间而造成的损失。
3.1.4.2负因派车不合理而致使驾驶员疲劳驾车导致事故的责任。
3.1.4.3及时征求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用户提出的合理服务投诉负责;
3.1.4.4对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与员工沟通造成人才流失负责。
3.车队小组长职责
3.2.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安全工作,培养小组间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气氛。 3
3.2.2组织本小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2.3组织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坚持出车前讲安全,回场后总结安全。
3.2.4带头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
3.2.5负责组织本小组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车辆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6熟悉本组车辆的分配情况,服从调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组员工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3.2.8在本组做好表率,同时严格要求组员完成各项任务,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3.2.9积极协助调度组织车场日活动,督促本组驾驶员,保证车辆保养工作及卫生状况达标。
3.2.10带头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了解关心小组每一位驾驶员,作到及时思想沟通,切实为其排忧解难,培养小组乃至车队内部团结互助的氛围。
3.3合格驾驶员标准
3.3.1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驾驶员聘任条件
3.3.1.1驾龄5年以上
3.3.1.2年龄50岁以下
3.3.1.3准驾车型:a或b
3.3.2考核
3.3.2.1谢谢谢谢驾驶员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经过车辆主管部门对其交通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公司签发《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方有上岗资格。(《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见附表)
3.3.2.2交通法规考试
(1)交通法规考试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专职驾驶员要求一次及格,否则不予录用;
(3)兼职驾驶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桩考 4
3.3.2.3.1专职驾驶员桩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录用。
3.3.2.3.2兼职驾驶员桩考二次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再次不合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3桩考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一次
(6)熄火
(7)换档后脚还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3.4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下列原则
3.4.1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方有资格驾驶车辆。
3.4.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谢谢谢谢燃
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
3.4.3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和《___集团机动车准驾证》;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
3.4.4驾驶公务专用车的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由享受公务车配备的领导干部驾驶。
3.4.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严禁思想麻痹大意,严禁吸烟、闲谈、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的行为。
3.4.6行车前检查车厢、车门是否关好,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严禁超载驾驶。
3.4.7驾驶员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经常的维护与保养,坚持做到出车前检查,回场后保养,使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4.8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严禁驾驶带病车辆。
3.4.9搞好车辆的卫生,为用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乘车环境。
3.4.10服从调度指挥,认真独立地完成调度指派的工作任务。
3.4.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驾车技术,掌握一定的维修技巧。 5
4 驾驶员安全教育
4.1 内容
4.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在交通法规的学习中,避免采用死板强行灌输的方法,而应该把交通法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引起驾驶员的反感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___集团车辆管理制度》、《___集团公务车配车制度》、《合格驾驶员标准》、《合格车辆标准》及相关安全制度。
4.1.3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4.1.3.1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养驾驶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扬负责、协作、学习、创新的企业精神。
4.1.3.2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文化教育与熏陶。二驾驶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三驾驶车辆应安全礼让。四爱护车辆、尊敬用户、爱护公司的财产。五维护驾驶员职业的荣誉。
4.1.4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4.1.5汽车行驶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多为处理情况时选择路面不当;车与车排列位置不当;车辆通过某一路段的时机不当。只有了解事故产生的规律和安全行车的基本知识,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险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识的教育中,要使驾驶员熟悉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生理心理条件和时间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方法,掌握超车、会车和跟车的技术要求,了解常见险情的处置原则和应急技术措施。要让驾驶员了解酒后开车、思想麻痹大意、车速过快等对安全的影响,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开车途中吸烟、戴变色镜、打手提电话对安全行车也有重要影响。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事故和从报纸、杂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进行汇总,行成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过对事故案进行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4.1.7.3对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诱发事故的原因尽6
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并要从粗到细,由表及里的寻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驾驶员能从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启发,防止发生类似情况下的车祸。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还要正确分析与评价事故的处理,尤其是领导,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因为对每一件事故的正确处理,将对驾驶员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当事人对事故认识深刻。反之会对驾驶员起到反面教育。
4.1.7.5运用车队的光荣传统和红旗车驾驶员事迹进行教育。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集体荣誉感。每年在车队要评选红旗车驾驶员,这样会在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4.2 形式
4.2.1安全例会:
4.2.1.1目的: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新的一 周开始工作时,驾驶员上好安全弦,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4.2.1.2根据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周期性,召开安全例会的间隔为一周,每次召开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交通法规;对公司关于安全制度进行传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一周内驾驶员的思想动态;驾驶员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项。
4.2.2安全管理座谈会
4.2.2.1通过安全管理座谈会的形式,使驾驶员充分交流行车经验和行车中注意的事项,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技术水平。
4.2.2.2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建议以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
4.2.3培训
4.2.3.1培训目的是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汽车理论知识,使驾驶员对汽车基本结构、性能有所了解。能独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组织驾驶员,尤其是特殊岗位的驾驶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
4.2.4板报、标语:
4.2.4.1采用板报、标语进行直观安全教育。 7
4.2.4.2选择的内容要精练,根据时间、天气、季节的变化宣传安全内容要经常性的进行更换。(例如:调度室的小黑板就成为安全宣传园地,在下雪时小黑板写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楼道中的标语母念妻想娇儿盼,望君安全把家还这些最为直接的标语,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报、标语宣传要求,内容简练,感召力强。
4.2.5竞赛
4.2.5.1冬三月为事故多发期,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冬季安全运营,可在此期间多组织一竞赛,在全体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4.2.5.2竞赛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交通法规与安全行驶
4.2.5.3竞赛的方法:交通法规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安全运营采取安全分累计的形式。
4.2.5.4竞赛结果:对积极参加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选拔出公司年度优秀红旗车驾驶员,树立驾驶员标兵作用。
4.2.5.5竞赛要求: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对竞赛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竞赛中做到客观公正;要求广大驾驶员要积极参与,时刻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4.2.6根据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订阅《驾驶员》、《警视窗》等安全宣传杂志,也是保证驾驶员对安全关心的重要手段。
4.2.7开展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和情绪变化,主要包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人际关系等,并找出驾驶员情绪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4.2.7.2了解驾驶员的气质和个性,主要分为协调型、稳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应采取多种手段,促进与职业想适应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
4.2.7.3经常性对驾驶员的家庭进行回访。
第8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当爱惜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时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保养,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以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4小时,必须配2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4、 驾驶员需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5、 认真遵守驾驶员《安全行车十条禁令》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乘车‘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行车;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6、驾驶员职业行为规范:遵章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规范操作。
第9篇 承运车队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承运车队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1)机动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资质,其职业经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和三品带上车,严禁酒后驾驶;
(2)机动车辆驾驶人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3)普通货物运输的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一天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5)机动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轮换驾驶,未配备两名驾驶人的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保持休息;
(6)危险货运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途中驾驶人、押运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人员稠密场所,夜间休息时应选择成效人员稀少的地方;
(7)驾驶人要严格利用汽车仪表记录,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技术动态,保证安全运输行车。
第10篇 危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第四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 第八条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条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第十四条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五条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 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 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 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 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 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 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 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 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 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 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条 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 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 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条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 第四十七条 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 危货驾驶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十八条 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 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 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 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 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 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 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 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 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 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 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