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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1. 印章申请:各部门需使用财务印章时,须提前填写《财务印章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用途及预计使用时间。
2. 审批授权:申请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由财务总监审批,特殊情况还需提交至公司总经理审批。
3. 印章保管: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应确保印章安全,防止丢失或滥用。
4. 印章使用: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员应在场监督,确保印章使用符合审批内容。
5. 印章归档: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印章,并在《财务印章使用记录表》上登记使用情况。
6. 印章检查:定期进行印章盘点,确保印章数量与记录一致。
包括哪些内容
1. 印章管理规定:明确印章的申请、审批、保管、使用和检查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2. 印章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印章使用授权:规定印章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4. 印章安全措施:设定印章的存放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
5. 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
6. 应急预案:制定印章丢失或被盗等情况的应对预案。
重要性和意义
财务印章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使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济活动和法律责任。有效的印章管理制度能:
1. 保障公司利益:防止印章滥用导致的经济损失,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2. 维护法律效力:确保财务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法律纠纷。
3. 提高运营效率:规范印章使用流程,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强化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预防潜在风险。
5. 塑造良好形象:体现公司规范化的运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对外信誉。
轻微的疏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公司财务运作的基础,也是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支付中心财务印章与预留签字管理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财务印章与预留签字管理制度
一、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印章,由资金组会计主管负责管理 ,只能作为资金结算和业务专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二、凡对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主任同意;内部结算业务使用财务印章,由资金组主管会计复审并用印。
三、单位名称变更,启用新财务专用章,旧印章要登记造册移交区档案馆;财务负责人变更,个人预留印章移交本人。
四、实行预留单位印章、签字及审批权限备案,核算组预留《单位财务印章、签字及审批权限表》,对单位报账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2篇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第3篇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会计人员人名章。
(2)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公司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公司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3)财务印章是公司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4)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5)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6)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7)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8)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a.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b.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c.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d.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
a.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b.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c.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d.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e.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章。
(9)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10)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