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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1

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是确保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安全、健康地执行职责的重要机制。它的核心目标是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效率,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合规性和声誉。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规程:制定并实施各类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洁,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

3. 个人防护设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4. 健康检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健康问题。

5. 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对突发事故进行快速、有效的应对。

6. 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7. 法规遵从:确保公司遵守所有相关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重要性

1. 保障员工权益:劳动保护制度是员工基本权益的保障,能够保护他们免受工作伤害。

2.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劳动保护记录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3. 防止经济损失: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可以减少医疗费用和生产力损失。

4.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公平的保护措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和忠诚度。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劳动保护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劳动保护政策,明确各方职责。

2. 实施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劳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找不足并及时改进。

3. 加强沟通:鼓励员工反馈劳动保护问题,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4.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机制,表彰遵守规定、提出改善建议的员工。

5. 合作与培训:与专业机构合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的培训和演练。

6.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部监督部门,定期进行劳动保护的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发展。

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第2篇 纺织公司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劳动保护监督管理, 履行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集团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人员要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及检查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责任

2.1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2公司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对生产车间进行监督。

3 劳动保护检查委员会人员要求

3.1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公司工会提名,报上级领导备案。

3.2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公司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治、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

3.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女职工相对集中的部门,应设女职工委员。主任委员应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3.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可聘请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但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5根据需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可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相结合。

4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及检查制度

4.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2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单位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3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4.5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单位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决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4.6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7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4.8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9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10督促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各部门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4.11各部门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对阻挠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5 考核

5.1工会和单位行政领导组织对工会检查委员会的全面审查和考核。

5.2在对监督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检查委员由单位给予奖励。

第3篇 工程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 l )发放原则

l )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应予配发;否则,不发;

2 )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 )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 )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 2 )发放和管理

l )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各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订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 )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 )支援外地的施工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有押金),用后收回;

6 )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出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 )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 )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 )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 )职工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到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总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 )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

12 )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2 .关于发放劳保用品的几点说明

( l )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的职工,每人可发给夏季安全帽一顶,使用年限二年;冬季棉安全帽一顶,使用年限三年;

( 2 )雨季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的职工,可发给雨衣和雨鞋,使用期限分别为五年和三年。冬季施工现场露天作业按规定分别发给棉大衣、棉上衣,使用年限为四年。野外勘探测试人员可发给皮大衣,使用八年,棉胶鞋使用二年;

( 3 )所用劳保用品一律发实物,不发现金;

( 4 )合同工、临时工、代培工的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待遇同本单位职工;

( 5 )防护眼镜只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人员使用,其使用期限为三年。需验目配置防护镜的工种人员,其报销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00 元;

( 6 )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虽有标准规定,但不需要者不再发给。在特殊情况下,确实不适用的,可根据情况和实际需要补供。

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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