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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流程,管理制度能够减少不确定性,促进团队协作,保障公平公正,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内部冲突,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一个全面的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员工职责:清晰定义每个职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角色和期望。
2. 绩效评估:设定衡量标准和周期性的绩效评估,以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
3. 招聘与解雇:规定招聘流程,包括面试、选拔和培训,以及在必要时的解雇程序。
4. 薪酬福利:制定薪资结构、奖金制度和福利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5. 内部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决策透明和信息流通。
6. 员工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培训机会,鼓励员工持续学习。
7. 纪律处分:设立违规处理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重要性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对企业的影响深远:
1. 提高效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能减少决策时间和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合规:遵守法律法规,降低企业因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
3. 塑造文化:通过制度传达企业的价值观,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4. 促进员工满意度:公平的制度能让员工感到被尊重,提高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方案
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策略:
1. 定期审查: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业务变化和员工反馈进行适时调整。
2. 参与式决策: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度。
3. 培训与沟通:对新制度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4. 公正执行:管理层需模范遵守制度,以身作则,树立权威。
5.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有序运行的保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持活力,持续发展。
管理制度范文(一)范文
【第1篇】管理制度范文(一)
小型企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些小型企业对于各岗位的员工,如何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奖罚制度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某小型企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员工规章制度范本。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员工规章制度范本。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2篇】会馆工牌、工装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工牌、工装管理制度
1.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便于管理,公司实行统一佩戴工牌和统一着装。
2.员工工牌和服装由公司统一订作,凡公司正式职工,均可享受公司着装待遇。
3.公司录用的员工自报到之日即统一着装。实行押金管理,工牌、工装、清洁工服装均收取押金200元。离职时退还押金,丢失工牌、工装者处以原值两倍的罚款。住宿人员交被褥押金。
4.员工要按公司要求分层次整齐着装,不按规定要求着装者,由门卫保安负责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处以10元罚款。
5.员工不得将公司工牌和服装借给外人穿戴,否则以违纪处罚。
6.员工着工装要经常保持整洁、利落、大方,并注意仪表形象,不允许着不洁工装上岗。
【第3篇】货场安全管理制度
货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制060410号)
为了确保公司各货场货物、资产、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执行。
1,场卫的工作纪律诚实、尽职;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五不准: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嗑睡、睡觉;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聚堆聊天;穿着整齐的保安服上班,不能穿便服上班;礼貌待客,不许与来访客人争吵,绝对禁上与客人打架。
2,交接班要求场卫分为两班。早班时间为7:00—19:00,晚班为19:00—7:00,上下班要打卡。当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接岗之前不许离岗,不管超过下班多少时间。在接班时间若接班人员未到应及时报告场卫管理人员或货场管理人员。当班人员在下班前应把当班发生的重要事项或需接班人员继续完成事项登记于交班薄,并在交班时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接班场卫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向交班人员了解清楚接班事项,并查看交接班登记薄。
3,货物出场要求
货物出场时,司机或跟车人员必须出示“货物放行单”;
门卫应检查出场货物是否有放行单,放行单的填写签名是否完整、有效,货物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并由门卫回收放行单,并在放行单放行人一档上签名;放行单应由仓管填写,货场经理(或其按授权人员)签名同意才有效。若货场经理外出无法及时在放行单上签名,应事先电话通知门卫,并在事后补签。“货物放行单”在当天下班前由货场经理回收核对。
4,货场垃圾检查要求外来人员收潲水时,应有场卫人员跟随到食堂检查倒潲水的过程。在收垃圾时不能换垃圾桶,只能倒桶。在倒桶时场卫应仔细检查。垃圾只能由指定人员(一般为清洁工)倒到指定地点。门卫应用金属探测器认真检查,若垃圾太多,难以检查清楚,应跟到垃圾倒放点进行检查。
5,货场资产出场要求货场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出场都应事先填写“资产调拨单”;货场资产出场,门卫应核对“资产调拨单”是否填写完整、有效,与实物是否相符。并收回一联调拨单,在放行人上签名。资产调拨单一式两联,由调拨人填写,分场经理签名。一联调出货场仓管保存,一联调入货场仓管保存。
6,人员出场检查要求需接受检查人员:打包工、分拣工、清洁工、厨房工、其它外来人员(例土建工、装修工);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全身,从上身到鞋底。若有响声,则应做进一步的检查确认。若发现有人偷窃则应立即报告场卫管理人员与货场经理。金属探测器出故障应及时汇报,申请购买或修理;当班工作人员外出需出示经批准的外出请假单;临时员工出场都应上交工卡,由门卫把外出员工的情况登记于员工外出登记表上。员工回场时发还工卡。为了员工的安全,本条规定需接受检查的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前返场。在外面留宿的需提前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7,货车过地磅的要求进出场运货车都应过地磅,场门值班门卫应提醒司机或相关人员;所有车辆过地磅时,都必需有场卫在地磅周围监督驾驶室人员是否有人没下车、是否有人踩在地磅上;场门口的门卫应时该留意有无外来人员在地磅周围悠转,搞破坏。
8,货场开关门要求货场门的设置要求:每个货场都应设置一个能进入车辆的大门,一个能进入行人、脚踏车、摩托车的小门。另外,小门上应开有一个能开关的小窗;货场大门、小门不论是白天晚上必须关上并栓好门栓;若有人/车叫门,门卫应先打开小窗,问明情况,根据来者的情况及公司有相关规定,决定不开门、开小门、开大门。绝对禁止一听到汽车声立即开大门或小门。
9,外来人员进入货场的要求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货场,也不接受探访场内工人的外来人员进场;从家乡来探亲的本场员工亲戚需在货场暂时借住的,需由该员工提前向货场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货场经理批准后通知门卫,门卫方可让该员工亲戚入场。暂住人员同样需接受货场制度管理,若员工亲戚暂住期间引起的问题或货物的损失,由该员工与亲戚一同负责。
10,外来车辆的入场要求
外来车辆要求入场的,门卫应做好以下工作:对于经常来往的熟客,可开大门让车辆入场;车辆应停放在办公楼前面的停车点,不能乱停。若发现有乱停的情况,门卫应及时纠正;对于不熟的来客,应先询问清楚来因。若来客与已货场负责人约好的,则先打电话向相关人员确认后放入。若没与货场负责人事先约好,但能说对货场负责人名字的,则可让来客从小门进入,车辆停在大门外;对于谁都不认识的来客,则不让进入;对于入场的车辆都应登记。货车司机应在登记表上签名,小车司机则无需签名,由门卫登记车号即可。
11,场卫岗位一般性工作要求熟悉货场大灯的开关位置,在天黑前及时开启大灯;熟悉货场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在有火警时利用灭火器解除险情;在无法自行控制时应及时上报;场门口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任何时候不能出现无人值班现象;除了门卫,不允许场卫固定在某个角落值班,特别是对于夜班人员。在场内值班的场卫应经常巡视货场,注意有无可疑的事情发生;注意货场的防盗情况;注意场内人员、车辆的安全情况。
发文部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办
文件类别:制度
适应部门:公司所属各货场
制订人:
审批人:
生效时间:
【第4篇】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规定
甲醇公司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仪表车间归口管理,仪表工负责日常巡检及维护。
1、仪表人员应将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列入正常设备巡检的内容,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维修。
2、各级运行人员应掌握火灾报警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应定期组织火灾报警装置的学习培训活动,运行人员均应了解装置的各类报警信息。
3、 甲醇装置区内应定期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 火灾报警装置出现重大缺陷,维护人员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或更换的建议。
5、 运行人员不得随意解除火灾报警装置。
6、 当火灾报警装置启动后,运行人员应迅速赶往报警地点,查看灾情,参加或组织火灾抢险活动。
7、 监控人员应将火灾报警装置的信息做为监视内容之一。
【第5篇】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3.1 预防措施
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3.3 职业卫生管理
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生产部和综合办公室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第6篇】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一日化管理程序
早晨巡视检查—查看缺陷记录—确定本日工作任务—拟定人员分工方案—班前会—安全风险分析(危险点)—讨论安全措施—填写工作票—检查准备工器具—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会—工作中现场安全监督—结束工作验收—班后会。
2.班前会
班长根据班组员工晨检情况的汇报和设备缺陷记录,并结合上级的工作要求,确定当天的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质量要求等。进行工作分工和安全(危险点)分析、技术、质量、进度等详细的交底工作。班前会的重点内容(包括危险点分析)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中。
3.班后会
班组长主持召开班后会,全班人员参加,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现象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讨论制定防范措施。班后会的主要内容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中,不安全事件分析情况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
4.巡回检查及消缺处理
(1)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分为每季度1次;每月1次;每周1次等。
(2)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设备每日进行安全检查等。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大检查:主要包括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防汛度夏和节假日前安全大检查等。
(4)专项安全大检查:针对某个专项问题进行的大检查,如对安全用电、起重设备等专项的检查。
(5)安全性评价: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相结合,每年1次。
(6)创建本质安全型部门活动和安康杯竞赛等。
班组按照上级下达的活动方案,结合本班组工作实际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并进行实施。班组开展的活动和实施整改的具体内容记录在班长日志中,每次开展的活动都要有计划和总结,做到有据可查。
【第7篇】苏州一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州苏一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校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校园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校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校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学校网络管理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学校网管中心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8篇】a市中学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市中学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维护食堂秩序
和公共卫生。
2、自觉排队用餐,不得随意插队。
3、就餐时应在餐厅用餐,不得随意带回教室或其他场所就餐。
4、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就餐时不要大声喧哗,嬉戏追逐。
5、维持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饭后应将剩余饭菜倒在桶内。
6、爱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适量用饭菜,杜绝浪费现象。
7、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操作间。
9、严格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和调度。
10、尊敬食堂工作人员,若有意见,需礼貌提出或通过老师转达,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更不得辱骂和有其它无理行为。
11、学校值班教师每餐对学生的就餐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行为的将给予学生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生活管理工作人员按时到位,管理好学生就餐、安全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9篇】动土管理制度
1凡在lng加气站生产、生活区域或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动土施工的,必须办理动土审批手续;
2动土作业审批手续由所属子公司负责审查与办理;
3需要动土施工时,动土单位应填写动土审请表,将动土负责人动土部位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填写清楚;
5所属子公司接到动土审批表后,应到现场,结合档案图纸资料进行审查;
6动土过程需要进行临时搭盖的,还应该报送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7动土申请经所属子公司对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审核通过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8凡未经办理动土审批手续,擅自动土施工而造成地下电缆、管道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10篇】人力推车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我矿井下运输采用的1吨标准矿车,现阶段还未使用电机车,只有依靠人力保证运输,特制定人力推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1、人力推车每次每人只推一辆矿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间距,转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不得埋头推车,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发出安全警号,提示行人及来车。
3、推车时严禁趴、蹬、跳车的违章行为。
4、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11篇】供电营业所线损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供电营业所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线损管理员。
第二条线损管理员任职条件:
1、热爱农电事业,具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
2、遵章守纪,工作勤奋,严细求实,团结合作;
3、熟悉本供电辖区内电网布局和设备情况,熟悉线损计算和管理工作,有扎实的电工基础理论知识;
4、熟悉计量管理及抄表电量计算;
5、熟悉《电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对线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
第三条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县电力局有关线损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工作安排,各种专业报表的编制、收集、保管、汇总并及时上报;
3、每月有固定日期召开经济分析会,对线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并有分析记录;
4、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考核制度的落实;
5、及时向所长或生产班反映高低压线路需砍伐树枝情况;
6、负责本辖区内电网的无功功率管理工作;
7、督促、协助技安员抓好漏电保护器的投运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电网的低压电压监测管理工作,每季有一份电压测量记录(应写明时间、地点、台区、首末端电压);
9、每年至少二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反窃电行动,并及时上报反窃情况;
10、对其他影响线损水平的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积极完成县电力局和本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2篇】加油站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 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
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
(九)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加油站
****年**月**日
【第13篇】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根据中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四)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股东支付红利;
(八)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库存现金的限额
(一)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三)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四、现金收付的规定
(一)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三)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四)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五)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六)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七)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八)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九)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十)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十二)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十三)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十四)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十六)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十七)财务部长、资金科长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现金的保管
(一)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四)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六)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七)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六、其他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监督和管理,健全现金收支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加强资金周转,保证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公司财务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对各部门现金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借款管理:从2011年度起,公司所有员工不允许提前支借公司现金(每月15日公司通过网银将员工工资转入个人账户,不再发放现金)
三、费用报销管理
1、公司刘总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10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各分公司经理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5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超出权限的开支在支付前必须电话告知公司会计,由会计做好记录在上报刘总批准后再执行,老板不在时委托代理。
2、报销费用必须取得原始发票,否则不给报销。
3、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出纳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于会计保管。
4、各分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在每月10号、20号和月末一天由拉货司机卸完货离开时,做好交接记录带回西安总部与会记交接。
5、下列情况不予报销,由公司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a、没有老板事先审批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b、无凭无据或证据不全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c、经会计核查,理由不合理或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符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d、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货丢、货损赔偿,违约罚款,滞纳金及赞助,捐献的支出不予报销。
四、涉及接触现金的部门管理
a、开票员在收现收时要当面看清、数清,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b、因业务需要换零用款时,必须复核,防止丢失、短少。
c、收款时拣、拾客户钱物时,须交公司出纳进行登记,应开收据,转作收益处理,如客户找回来后如数冲回,退还本人。不得挪用他人或占为己有。
d、在工作中对所有现金必须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e、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现收及时上交财务处出纳,填写交款清单签字,严禁滞留现金好几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f、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当日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向出纳员说明情况,3日内不报账,出纳员有权收回所借现金。
g、外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日内应主动向财务部报账,将所剩现金交回。
h、出纳员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垫支挪用。
j、每周日做一次周汇总,每月1日做上月开支汇总,上报会计。
k、外接货人员必须将当日所收取的所有现收在下班之前及时上交出纳员。
l、返货人员收现金管理规定
1、对各分公司所收返货凭票收取自提运费,不得减免(含收货站费用已清的客户)并请客户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登让。
2、对原返回的货物在登记册上必须注明“原返”字样。按原票运费的3倍收取客户往返运费(回西安是双倍运费)不得与各分公司所收返货混登。
3、对于返货有货损时划清责任,等领导处理意见后再收费发放。
4、返货需要中转的货物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已现收,在中转时本公司需支付中转方从西安到目的地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必须作好记账。
5、中转返货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是提付,在中转时中转方需垫付本公司从分公司到西安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对方规定的时间返货运费。
6、对当日未发出的货做核对,账物相符。
7、每日监督各分公司是否将当月所有收返货现金存入银行。
8、每月3日前核算各分公司及司机返货提成并兑现,及做返货月报表交会计处。
z、回单管理人员收现金管理
1、每日统计回单返回货物(含现付)具体明细一发往路线、名称、货号、金额及付款方式,发货人联系电话等。
2、每日电话了解各分公司回单是否收到,货是否提走,回单是否签收,让哪各司机带走,如果其环节有问题协助各分公司经理。
3、对返回西安的回单及时通知发货人取回单结算运费,若不能自取回单的客户由回单管理人员上门去结运费并做好签字确认手续。
4、对回单要求一周内返回(特殊情况除外)10日内结完账。
5、对每日所收现金统计管理,在下班前交财务处做号签字交接手续,若未见上交,按前台收货开票收现金管理规定执行。
6、每月3日前做上月回单付款汇总表已份交会计处。
x、各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票据收取自提货客户的运费,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保价费及运费。
2、监督、审核、收取送货人员收回的各项和收货人签字收单。
3、对运价有争议的客户,经西安货价负责人同意后,由客户写清实交金额,签字后并将运单收回。带回西安会计处,冲减运费收入。
4、凡西安已垫付的款项,必须如数收回,任何人无权少收,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5、西安总部通知取消,增加,减少的货款或运费要做好记录(时间、通知人、货号、原因、金额等)凭此据在财务冲减货增加账。
6、因原货返回无法收回各款项,凭返货票冲减收。
7、因票开错或货发错,需转入本公司其他站点,转走方冲减账,收到方增加账,并暗示收回。
8、对“三日付款,提货付款,否则返回,垫付货款”的单子当日概不欠款,谁欠谁负责。
9、对疑难客户让其办晚手续再送货,否则不送,存放一周不提,将返回西安总部。
10、因客户不便,送货员同意第二天收回货款,由客户在托运单签字确认“货已收,款未付”送货员签认,送货在第二天收回,否则由送货员承担全部责任。
11、事故造成的货款未收回的(丢货、丢票、货损、货送错等)分清责任,由责任人负责。
12、原因不明,未收回款由收款人具体负责。
13、对票据的交接,保管责任明确。
14、对发货人同意欠款的单子,必须让发货人将托运单带回公司总部签“发货人同意欠款时间,到期收款人拒收,由收、发货自行解决与本公司无关”字样,接到公司通知后再发货。
15、每天对未发出货的各应收款项与业务员核对,做到票据,账务相符。
16、银行存款数要及时送存银行,严禁挪用公款,一旦发现给予严重的处罚或开除及报公安机关。
【第14篇】安装临时电器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1、固定场所、车间、办公场所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先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及同意后,由申请使用部门凭审批单指派电工安装(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审批单安装)。
2、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3、安装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标准的临时线,有权禁止使用。
4、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安装中涉及到其它审批规定,必须另行申请审批。
6、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0、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1、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第15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主机、辅机、电器设备等的事故管理。
3 职责:
3.1各轮班(组)负责调查一、二级事故的原因分析及事故填报工作,本着“三不放过”原则教育员工,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整改,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按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
3.2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负责三、四级设备事故的原因调查、分析、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进行考核落实。
4 事故级别的划分:按事故的经济损失价值分为:
4.1一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49元之间。
4.2二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100元之间。
4.3三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01-500元之间。
4.4四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1元以上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事故的报告、分析
5.1.1各工序(班组)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上报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审核后,返还责任部门二份。
5.1.2 事故发生部门在报告单上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到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2事故的分析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推托扯皮。如涉及到事故原因无法确定时,应保护好现场,由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组织进行分析确定,对最后确定的原因,责任部门必须执行裁决。
5.3事故的处理
5.3.1事故处理按事故级别按下列标准进行:
1、一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人,责任人罚款30元/人;
2、二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40元/人,责任人罚款60元/人;
3、三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50元/人;
4、四级事故:生产主管罚款100元/人,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80元/人,责任人罚款250元/人。
5.3.2事故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5.3.3责任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责任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及误工(人员工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分月扣回。
5.3.4 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由刑事部门处理。
【第16篇】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一)
1、中心资产管理实行中心及机房和仓库双重管理制度。
2、中心建立资产总帐、总卡,由中心副主任(护士长)负责,各机房建立分帐、分卡,由机房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员做到中心和机房帐帐相对,卡卡相对,机房管理员做到帐、卡、物相对照。
3、机房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对每台设备建立卡片登记制度,每次该设备维修或变更后,机房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都要分别在该设备的卡片上予以登记,并附上维修报告单、设备报废单等,以备以后对机房进行资产核查。
4、仓库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要分别建立仓库出入帐,每季对照出库单和入库单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报盘点报告两份,报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并签字,分别由仓库保管员和资产管理员留存,以备核查。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第五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设计软件,必须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审定范围内应用。
第六条 计算机软件实行有偿转让。经部审定合格并登录的项目可在水运工程全行业内使用和转让;经院(局)审定合格的项目仅限于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 软件开发立项
第七条 软件开发一般是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第八条 软件开发要有计划地进行,尽量避免重复开发。部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立项,各院(局)级单位组织开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可自行安排立项。
第九条 对于水运工程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且其开发成果具有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部立项。并于可立项年的3月底前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部(基建司)。
第十条 部根据行业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 承担部下达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的单位,应按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并遵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开发任务。
第十二条 软件开发单位应加强对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与成果的后期管理,确保软件成果的质量。
第三章 软件审定
第十三条 部立项下达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必须报部审定。各单位自行开发的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计算机软件,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可申请部级审定。
第十四条 部级审定由部组织跨部门或单位的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组成审定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院(局)级审定应组织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部级审定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应提交下列主要文档:
1、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
2、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3、测试报告;
4、用户报告;
5、院(局)级审定意见及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软件审定委员会应在审定会前组织专家对送审软件的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审定期间还应对重要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并听取开发单位必要的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 软件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软件成果正确、可靠、实用、先进、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无产权争议。
2、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可维护性好。
3、软件通用性好、经济 效益高,有推广应用价值。
4、技术文档齐全。
第十八条 部根据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审定合格的软件颁发软件审定合格证书,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内予以公布,并组织推广应用。
第四章 软件的登录
第十九条 经部审定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实行软件登录制度,具体登录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登录在案的软件扩充功能、更新版本后,也应经过相应的审定,并及时通报原软件登录部门。
第二十一条 软件登录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本行业内各单位通告新登录的软件以及软件版本更新等情况。对于已无实用价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登录部门有权宣布自然淘汰终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登录的软件一般保留5年。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软件管理主管机构对审定合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软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和经济 效益较好的优秀软件,可申报参加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经部科技成果鉴定通过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部科技进步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