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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员管理制度旨在强化党内纪律,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党员在新时代背景下,能够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这一制度通过规范党员的行为,促进党内和谐,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包括哪些方面
2023年的党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党员教育管理:定期进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升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2. 党员行为规范:明确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强调廉洁自律,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
3. 党内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对党员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偏差。
4. 党员考核评价:实施科学的党员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党员积极进取,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5. 党员权利保障: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重要性
党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基础,对于防止党员腐化堕落、保持党的战斗力至关重要。良好的党员管理制度能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制度的执行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党的信任,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为党的长期执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方案
为了有效落实2023年党员管理制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教育引导: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深化理论学习,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2. 完善监督体系: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强化党内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3. 实施动态考核:建立动态的党员考核机制,将日常表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价公正公平。
4. 强化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
5. 提升服务意识:鼓励党员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通过上述举措,我们期望2023年党员管理制度能够在全党范围内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推动党员队伍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的力量。
2023年党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2023年党员管理制度
加入了中国**党就要严格遵守党员的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16年党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贪腐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3会1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3会1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3会1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 (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 (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 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 (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 (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 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 《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第2篇】党员组织关系党籍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
l、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4、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及时报告党组织。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新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第3篇】**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 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 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制度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活动的规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fwsir.com)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我村的党员,在办理转移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第4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登记和发证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二、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三、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四、学习制度。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五、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六、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七、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外来务工、经商流入的党员,要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八、检查督促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区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5篇】二中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田梧二中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员教育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
2、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考勤,以保证时间、次数的落实。
3、搞好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并列入年终评议内容。
4、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和党校的轮训。
5、每年党员都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时,必须向支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要予以批评教育。
(二)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落实专人作好记录。
2、党支部有党员花名册,对党员情况清楚,党员调动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有登记;对新党员发展、违纪党员处分,党员死亡都有记载。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按时交纳党费。
4、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走访。对有2次以上未参加组织生活或遇到身体有病,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等情况时,支部领导成员要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工作。
5、对流动党员的底数要清。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要离开六个月以上的党员,要及时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颁发《流动党员证》,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不改的,视作自行脱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时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6篇】流动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管理制度
_____乡流动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我乡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扎实推进我乡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乡学组办负责网页的维护与更新。
三、流动党员每周登录《_____乡流动党员学习网》一次,每月登录不少于4次,网上书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次,并完成学组办规定的作业。
四、每月汇报思想情况,发送到电子邮箱
五、每名流动党员有加强对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学习的义务,熟练网络学习。
六、本制度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_____乡学组办
xx年八月二十日
【第7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一)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点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受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二)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工)委按规定登记发放,作为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刷,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刷。《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党(工)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党(工)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五)《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工作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组织报告
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
三、党组织对外出的党员要进行行前教育
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针对外出党员的不同情况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内容一般应包括:
(1)要求党员外出后要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
(2)要求党员在外出期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地区)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要求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在外出所在单位的思想、工作情况。
(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要主动与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党员外出应根据就近、方便和有利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主动与所到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联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后不能以任何借口隐蔽自己的党员身份,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若所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联系,也可以与其所在地(街道、社区或乡镇、村)的党组织联系。如与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联系遇到困难,可与当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联系。
五、党员外出期间要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外出期间,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按期过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二要遵守当地法规和所去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劳动,合法致富,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要通过书面汇报、邮件、电话、eml等多种方式,与原所在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情况。
四要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敢于抵制社会上的丑恶现象,在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等方面走在群众的前头。
六、流动党员参加选举问题
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流动党员,应在转入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开具党员证明信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他们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都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行使表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出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七、流动党员中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这类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党组织要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其他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负责地介绍有关情况。
美术系党总支
【第8篇】水利局委员会党员星级管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水利局委员会党员星级管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直水利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在全体党员中实行党员星级管理,建立党员月考核制度、季评星制度、年登记制度“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通过实施党员星级管理建立“三项制度”,促使全局党员提高素质、敢于担当,创先争优、争先进位,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和实现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提供精神强大动力。
2、基本原则。一是增强党性,锤炼品行。提高全体党员党性意识,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培养扎实作风,维护水利系统全体党员良好形象。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结合实际,分类定星。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党员岗位特点,科学评定星级,建立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星级管理机制。四是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量化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审定,采取多元化的评定办法,进行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五是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民主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二、主要内容
1、党员月考核制度。对党员一月的党内活动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考察,引导党员主动积极参加党内生活。次月5日前,本支部党员将本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承办局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分解事项办理情况等,以书面汇报方式交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成员会议,根据党员本人平时表现和支部意见,建立月考核动态管理写实台账。
2、季评星制度。对党员一个季度的综合表现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察,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做模范。设立党员五、四、三、二、一五个星级,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以下为一星级。各基层党支部五星级党员比例不超过2%。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及其他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并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不参与评星活动。不执行支部决定、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加非法组织或煽动参与集体上访的等情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不纳入党员星级评定范围。
每季度结束次月5日前,召开支部全体党员会议,采取党员现场汇报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相结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类评星定星。评星标准由“学习进步星、联户帮扶星、遵规守纪星、道德品行星、先锋贡献星”五项内容组成。其中,“先锋贡献星”根据工作职责分类实行个性化考察。
3、年登记制度。对党员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掌握一年来党员流动变化情况,引导全体党员向合格党员标准看齐。各党支部党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到所属党支部报到,填写《xx市水利局**党员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是否愿意进行定期登记,总结本人一年在思想、学习、履职尽责等方面的表现。不愿登记的党员,由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登记的,由局党委批准后酌情处理。
结合局年度考核,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讨论并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进行汇总,并结合党员实际表现和征求到的意见,作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评议,并作出给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初步决议。党支部作出初步决议后,将党员个人登记申请、征求意见情况、民主评议情况、支部初步决议等相关材料报局机关党委审批备案。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和自愿放弃登记的,由局机关党委汇总报局党委审批。局党委根据各党支部申报内容,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和实际情况,对党员作出给予登记、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星级管理“三项制度”是深化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建设集体决策的最新成果,是局党委探索新常态下党建工作与水利中心工作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也是保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的硬指标。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形成工作合力。月考核制度在局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在局直单位以局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季评星制度在局机关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在局直单位以局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年登记制度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统一组织实施。
3、强化督促检查。把党员星级管理实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了解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局机关党委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营造浓厚氛围。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党员星级管理实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主要内容等,选树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的内生动力,展现水利系统党员队伍良好形象。
【第9篇】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
l、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4、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及时报告党组织。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新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不愿上进的行为、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第10篇】党员目标管理制度范文
1、要把党员目标管理和职工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使支部党建和单位工作变成有质量、有效益、有时限,有要求的目标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党员和职工中去。
2、党支部要加强教职工思想作风建设,采取领导联系职工、党员联系群众,以老带新,岗位学习等方式,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学本领和比素质、比作风、比实绩、比贡献的活动,促进各项工作。
3、对党员目标责任制连同职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在年终一并检查总结,并做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坏的主要依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11篇】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范例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12篇】关于实施“党员星级管理”制度的调研报告
虚功实做,扎实推进党员队伍建设
――关于马宅镇实施“党员星级管理”制度的调研报告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和活力源泉。党员有活力,作用发挥得好,党组织才有战斗力。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素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金华市委决定在全市实施党员星级管理制度。马宅镇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全镇1495名党员,人手一份“星级评定手册”,在基层党组织中扎实开展“按季分类量化评定”活动,不断激发全镇广大党员争星晋位的积极性,大大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主要做法:
一、科学设置目标,合理细化标准。
一是合理分类。充分考虑党组织性质、农村党建实际,对农村、机关和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三种类型分别设定目标,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服务群众”的类别,三个类别的具体标准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两新组织党员为企业或职工解决困难,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为村企解决实际困难,而农村党员则是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二是量化标准。全镇党员星级评定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评定评分标准为10项具体内容,富有参照性和可行性。如按时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和活动的,每次得2分;参加公益事业的义务劳动,每参加一次得3分。另根据受表彰情况,酌情给予2――10分的加分。三是明确程序。采取个人申报、审核小组复核、党支部评定、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方法进行。每个环节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每年6月底前将4个季度的分值进行汇总,外加年度评分与加分内容得出每个党员分值并确定星级。整个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把关,富有透明度和操作性。如审核小组复核这一环节,要求各党支部推荐确定一个不少于三名党员组成的党员评星审核小组,根据个人申报理由来复核申报内容与分值是否详实。
二、创新考核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实行上下联动。“两富”局级指导员纷纷深入联系农村,指导各星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党员星级管理动态,对目标任务进行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每月召开驻村干部工作汇报会,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二是推行动态考核。在日常检查基础上,每季度对党员星级评定的程序及公式情况,通过“听、查、看、访、评”方式,逐村、逐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三是尊重群众意见。民主评议程序中,不仅要党员评议,更要求深入走访农户,听取党外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党员得分情况进行认可度测评。评定结束后,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把评定结果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如群众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党支部要会同审核小组重新评议审定。
三、实行责任挂钩,注重结果运用。
在激励先进方面,将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明确受乡镇级以上表彰的应为三星及以上党员,受东阳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为四星及以上党员,受金华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为五星党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原则上从四星及以上党员中推荐。如6月份,对全镇1485名党员进行了星级评定,并在四星、五星党员中评选出28名镇优秀**党员。在督促后进方面,以二星及以下的党员为重点,由党组织进行谈话告诫、重点帮扶,努力促进争星晋位;对被取消评星资格的党员,从符合取消自个的次季度开始,由镇组织建设办建档,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改进或明显提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个人,在全镇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该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几点问题和启示:
在党员分类星级评定活动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农村党支部思想上不重视,应付了事;部分党员先锋模范意识不强,无所事事;流动党员管理难,事不关己。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星级评定活动中引起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必须以实促虚,提升党员星级管理的实效性。部分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党支部,对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要防止基层党建“热在上头,冷在下头”、“热在口头,冷在手头”的现象,最重要的是党支部书记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起本职工作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党员星级评定工作抓在手上,虚功实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其次,增设“指导员”,联系和加强各党支部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深入各党支部,参与、帮扶其开展活动,进行日常指导,及时发现各党支部在党员星级评定中存在的不足,随时指导、帮助和协调解决问题。再是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将党支部的星级评比结果作为整体评比的重要依据。开展党员星级评定现场会、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纵向横向的对比,督促其更直接地看到支部工作自身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使一般和后进支部整改有方向、追有目标。
二是必须以点带面,发挥先进组织和党员的示范性。为避免出现“点上开花、一枝独秀”的现象,必须推动点上经验不断覆盖全部党支部。前段时间,在塘里村召开的党员星级评定现场会,非常成功,值得借鉴。“实验室”走向“车间”必须动脑子,费力气,努力让每个基层党组织切实做好党员星级评定工作,让每个党组织在“五星争创”中都有新的提高、都能实现晋位升级,从而更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其次要充分发挥四星级以上党员的引领模范带动作用。以佩戴党徽的方式,亮明党员身份;以不同星级标识的方式,彰显党员的先进性,这样既增强自身使命感,又方便群众监督。通过开展表彰、宣传、学习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赶有目标,形成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三是必须以情系人,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性。不受组织约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甚至不交纳党费的“四不”现象描述的正是流动党员管理问题。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活动难开展,管理难落实,因而许多农村党支部不愿多想办法,以致疏于管理,导致了流动党员“所在支部管不到,所到支部管不了”的现状。多数流动党员是年富力强,且具有一技之长,党组织要树立流动党员是本地人才资源的思想意识,多些人文关怀,积极搭建平台,让他们带领本地的干部群众更新观念、增长才干,提高致富本领,带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如由分管副书记负直接责任,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实施四项教育:“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邮寄教育”,各党支部把党员星级评定的评分标准、个人申报表、评定结果等学习内容及时寄发给外出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补课教育”,抓住流动党员在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流动党员进行培训提高;“网络教育”,青年党员利用网络媒体、qq群、微博等方式进行学习教育。
【第13篇】某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14篇】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每季度一次,党员按规定执行。
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2、健全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党的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提高觉悟,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3、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记录制度。
每次党的组织生活及组织活动后,及时填写活动内容,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
4、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
5、加强党籍管理制度和党费收缴制度。
指定专人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各类报表的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
第二篇 党员管理制度 供读者参考!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对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次管理,健康状况好的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健康状况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 予以处理。
(5)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6)党员去世后,党组织必须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案。
【第15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使支部党员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在思想和政治上同公司党政保持一致,成为合格的**党员。
2、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做到:自觉参加党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的帮助。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3、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教育。
二、党员管理
1、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2、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就应当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员有*的自由,党员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6、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16篇】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制度范文
1、继续对预备党员惊醒党的基本知识的、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宗旨、党规、党法的教育,使其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党现阶段的总任务的理解,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
2、预备党员从批准之日起,即将他们便如一个党的支部,组织预备党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种活动,使预备党员在党组织生活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时时处处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加强预备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分配给一定的政治、生产工作任务等,锻炼他们工作能力。培养他们的党性观念,在工作中进一步考察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品质和觉悟。
4、建立预备党员考核档案。
5、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发现预备党员及家庭成员政治历史不清楚的情况,要审查清楚,预备党员有向党组织隐瞒事实真相的,除调查清楚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预备党员所在支部(党支部)要在预备期内对其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要抓好考核、考试结果,作为变转正的重要内容。
6、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要每季度要研究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党内外组织度对其进行一次评论,并做出鉴定,要督促预备党员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预备党员的表现。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审核,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定,上报党委组织部后,组织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考察上报党委,按时办理转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