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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规章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74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在一家有限公司中,规章制度是确保企业运营有序、高效的重要基石。它们涵盖了公司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销售部等。

2.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3. 薪酬福利:设定工资制度、奖金发放、福利待遇等相关政策。

4. 工作流程:详细说明业务处理流程,如采购、生产、销售等。

5. 内部控制:建立审计、风险管理、财务报告等内部监管机制。

6.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晋升和离职等程序。

7.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作用和意义

1. 提高效率:清晰的规章制度能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提高工作效率。

2. 规范行为:通过规章制度,员工明白自己的职责和行为边界,减少纠纷。

3. 维护秩序:规章制度有助于维持公司内部的稳定和秩序,防止混乱。

4. 保护权益:规章制度为员工提供权益保障,增强员工归属感。

5. 风险防范:通过合规性规定,降低因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怎么制定

1. 确定目标:明确规章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或达成的目标。

2. 调研分析: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

3. 制定草案:根据调研结果,编写初步规章制度。

4.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

5. 审核批准:由高级管理层审查,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6. 实施与反馈:发布并执行规章制度,收集反馈,适时调整优化。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某某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试行)

一、矿井供风原则

1、矿井供风总的原则是,既要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要符合经济要求。

2、矿井所需风量的确定,必须符合安监总煤矿〔~〕42 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即:

(1)氧气含量的规定;

(2)沼气、二氧化碳、氢气等有害气体安全浓度的规定;

(3)井巷风流速度的规定;

(4)空气中悬浮粉尘允许浓度的规定;

(5)空气温度的规定;

(6)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 的规定。

二、矿井需要总进风量计算

矿井需要总进风量按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备用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分别进行计算。

q 矿=(∑q 采+∑q 掘全+∑q 硐+∑q 备+∑q 其它)×k 矿通(m3/min) (1-1)式中:q 矿――矿井需要总进风量,m3/min;

∑q 采――矿井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掘全――矿井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硐――矿井独立通风硐室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备――矿井独立通风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和备用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m3/min;

k 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一般可取k 矿通=1.15~1.2,低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地区的矿井除外)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 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10000m 时,取k 矿通=1.15,否则,取k 矿通=1.2。

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每个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q 采1~q 采5的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

(1)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

q 采1=q 基本×k 采高×k 采面长×k 温(m3/min) (2-1)

式中: q 采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 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1);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见表2);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见表3)。

q 基本=60×v 采1×s 采ma_×70% (m3/min) (2-2)

式中:v 采1――采煤工作面适宜风速,取v 采1≥1m/s;

s 采ma_――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净断面积,m2。

s 采ma_=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输送机、支架(支柱)、梁子等所占的面积(m2) (2-3)

表1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高(m) <2.0 2.0~2.5 ≥2.5 及放顶煤工作面系数(k 采高) 1.0 1.1 1.5表2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m) <150 150~200 >;200

调整系数(k 长) 1.0 1.0~1.3 1.3~1.5表3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 采煤工作面风速(m/s) 配风调整系数k 温

<18 0.3~0.8 0.90

18~20 0.8~1.0 1.00

20~23 1.0~1.5 1.00~1.10

23~26 1.5~1.8 1.10~1.25

26~28 1.8~2.5 1.25~1.4

28~30 2.5~3.0 1.4~1.6

食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你正在阅读的文章来自:文库网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第2篇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某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领导,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管理和监督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管理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六条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八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部门所送审的凭证账册外,还应根据需要分赴各分公司及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稽察。每年的审计次数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1. 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核算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关联协议及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审计股东权益及股利分配,核实公司的净资产,查明公司股利分配,以及股本和各项公积金的增、减变化是否公平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事项。

4.审计有关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是否健全。

(四)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查分析各种资金的占用和周转情况以及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开展各种专项审计

1.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审计各下属单位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年度奖惩的兑现,审计公司各级领导离任前的未了经济责任。

2.对严重侵占公司财产,严重浪费及其他违反国家和公司经济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3.接受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监督工作。

(六)完成其他内部审计任务。

第四章 工作权限

第十三条在审计范围内,审计部的工作权限是:

(一)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单位按时如实提供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审核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财务会计软件。

(三)参加生产经营、财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有关会议。

(四)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并索取资料,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六)根据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七)对阻挠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审计资料的行为,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建议。

(八)在管理权限范围内,通报批评违纪的典型事例和发生的重大案件,表扬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有权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审计部根据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任务和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审计前,审计部应根据立项依据,确定审计目标与任务,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熟悉审计内容,审查重点和要求,研究确定审计方法,制定实施方案;并收集被审单位资料,了解被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向被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写明被审单位名称、审计时间、项目、内容、工作要点和要求以及审计人员组成。

(三)特殊情况下,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部可以进行不事先通知的审计。

(四)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听取被审单位领导介绍情况,要查阅、索取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各种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查阅现金、实物和有关文件资料,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审计人员必须详细进行审计记录,收集原始证据,建立完整、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

(五)审计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时,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集审计人员会议讨论制订审计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分工,审计范围和重点,应查对象,文件资料以及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间,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落实,使核查的问题和错弊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必要时,可实行追踪审查,直到查明真实情况,索取证明材料为止。核实结果要有被调查人签章。

(六)对审计中所需借用的账册、凭证、报表资料,应列出清单,出示借条,并专人负责保管。

(七)审计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审计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八)主审人员协调审计工作并综合审计人员的意见,将查证和取得的资料以及审计记录,工作底稿进行整理汇总。按问题性质分类、归纳、撰写审计报告(草稿),审计报告(草稿)由参加审计人员讨论修改后,出具审计报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分送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被审单位。

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审计委员会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在没有作出新的审计决定前,审计报告中有关处理意见仍然有效。

(九)对主要项目应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十)审计结束后,应归还借用的各项资料,取回借条。

第十五条审计档案管理

审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及时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业务档案,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非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不得自行销毁。

第十六条奖惩

(一)审计人员工作成绩显着,对维护财经法纪和公司合法权益做了贡献者,公司应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审计人员违反工作守则,致使国家和公司蒙受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3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____  总经理

副组长:____

____

____

____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___。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第4篇 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节省开支,保证公司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办公使用的、且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品、设备器材及耗材,适用本管理办法。

二、纳入本办法管理的办公用品,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组织购买或委托物资采购部门购买,办公室领导签字报销。

三、公司办公使用的、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设备器材及耗材应建立台帐,并明确保管人。保管人工作变动应做好清退、移交手续,如有遗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四、购买、领用办公用品应先向公司办公室填报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以不超过3个月用量为限),经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在办公室秘书(办公用品保管员)处签字领用。

五、公司办公室应急工作之所急,保证日常办公的正常进行。一般办公用品采购期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采购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六、公司文件头、便函、管理表格等需批量印制的,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审核印制格式、内容和数量,统一签字转帐或审核报销。

七、电脑软件及单价在____________年元以上的非固定资产类的办公设备、器材,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购买和报废,公司办公室统一建帐管理,实现内部资源共享。

八、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执行初期的工作衔接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5篇 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玉米淀粉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本市场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勤政敬业的职员队伍,使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须自觉做到:

(一)忠诚守信、服从领导、互相尊重、团结共事;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奉公、保守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岗位人员遵守从业回避制度;

(五)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六)注意仪容举止,谦逊礼貌待人;

(七)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八)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条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员聘用、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本公司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行政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考勤及劳动纪律、法律事务、资产管理、公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市场部:负责市场的开发、推介、宣传;收集有关市场信息;交易商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交易商培训;企业经营业务的研究和拓展。

(三)交易部:组织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代收代付货款和有关费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务的咨询。

(四)储运部:负责货物交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管指定仓库;为交易商提供交收、仓储、运输等服务和咨询。

(五)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

(六)信息部: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发布工作;负责建立与维护交易品种及行业相关的信息库;为公司提供交易品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交易商参与市场交易提供电脑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职务与任免

第八条本公司的职务序列为:

(一)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二)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第九条公司级领导由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部门级,由董事长任免。

第四章选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标准实行全员聘用制。

第十二条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注意亲属回避。

第十三条招聘时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

(一)制定用人计划: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招聘。

(二)公开招聘:行政部通过广告、网络、人才交流市场、高等院校双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交: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被录用人员提供或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一经查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填写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类整理。

(三)初选: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收集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四)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用人部门、行政部及公司领导等共同参与面试,必要时可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五)审批:行政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录用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报到试用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被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职员录用审批表》、《新职员薪金审批表》、《职员履历表》。

(3)学习《管理手册》和公司文件,参加新职员培训;

(4)用人部门经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辅导人员;

(5)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胸卡。

(6)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三)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可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一个月)只发应聘职位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权解聘:

1.工作能力低下,无力承担应聘岗位工作;

2.试用期间工作失误较大,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3.品行不佳,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长试用仍不合格者;

5.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六)试用期满职员应填写《试用期满通知书》参加转正考试。

(七)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决定正式录用、不予录用、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八)根据董事长决定,行政部向其发放《试用期满通知书》。

(九)考核合格被批准正式录用的职员,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转正后的职员享受其所任职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职员档案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和更新职员档案。职员个人情况若有下列变动应在5日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

⑴结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⑸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⑹新获得的教育/专业资格

⑺政治或商务组织的参与或退出

第五章岗位与职责

第十六条岗位确立

(一)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同的岗位。

(二)岗位分工是为了明确职责。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应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岗位

(一)依据职务、岗位不同,职员分为公司、部门、职员三个职等。

1.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2.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3.职员:各部门从事各专项工作的人员;分别为1-4级。

(二)职等的调整

1.职员的职等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成绩等不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

2.职级调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可晋升一级,当岗位、职等不变时,职级以本等最高级为限。

3.职等的调整程序及手续按《人事调整》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本公司薪金分为基本工资、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十九条基本工资按职等确定,共分为三等九级,标准另订。

第二十条补贴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伙食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效益工资根据当年经营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职员的工资等级核定发放。

第二十二条根据当年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可计提奖金。

第二十三条基本工资、补贴每月28日发放。新聘职员和离职人员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加补贴工资除以22(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效益工资、奖金按年度于春节前发放。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员从正式聘用起的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发,离职人员不予计发。

第二十五条下列款项须从职员薪金中扣除:

(一)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依照制度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

(三)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违反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依法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及职员依有关制度分摊。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根据经营

状况良性发展,逐步提高职员的福利待遇。职员的福利包括:

(一)在职员生日、结婚、生育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下酌情发给礼金(品)或慰问金。

(二)为职员办理相关保险。

(三)职员因疾病、突变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酌情予以补贴。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全体职员上下班均须签到和签离。

第三十条职员请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时签到者,须向上级报告,并应于返回当日由上级核签确认。

第三十一条职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与被代签者均按一次计半天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离)者为迟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按制度补办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旷工半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两天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一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条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者,累计7小时,按日基本工资的200%加发薪金。加班时须报知部门经理批准,月末(25日前)报行政部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休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二)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四)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当年公休假者,经本人申请、行政部审核,可加发半个月的月薪。

(五)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利用公休假探亲,每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员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两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

(六)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七条婚、丧假

(一)本公司正式职员,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的可在当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据国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本公司职员,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三)婚、丧假请假手续同公休假。

(四)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产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女职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标生育子女的,可按国家有关制度享受产假。(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晚育(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九条父亲假

男职员的妻子生育(初育),职员本人可享受带薪假十天,但应在孩子出生半年内休完。

第四十条病假

(一)职员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二)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四)全年连续病假十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二十个工作日,酌情扣发当年效益工资。

第四十一条事假

(一)不属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制度请假者即为事假。

(二)职员请事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

(三)事假一次以三个工作日为限,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连续事假十个工作日,累计二十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

(五)如请假未在行政部备案,将作旷工处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并取消当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考核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职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是对职员全年的工作绩效、品行、功过、出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查,时间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年度考核形式为:

1.个人总结;

2.部门评议;

3.考试或其他辅助形式。

(三)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协同各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经行政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核批。考核合格者,即获续聘资格。

第四十四条不定期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职员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选聘与录用》有关条款。

(二)其他考核:本公司认为必要时,随时进行的考试或考核。

第四十五条职员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记存个人档案,作为奖惩、职级升迁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职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职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

培训类型(一)职前培训:新职员报到后,行政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职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简况;

2.本公司基本业务制度、基本内部管理制度;

3.受聘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4.介绍工作区域及同事。

(二)在岗培训:可以进行产品、技能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的方式:

1、公司或部门举办培训;

2、部门经理日常工作安排对下属进行培训;

3、参加知名企业的培训;

4、选修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课程;

5、参加国内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对在岗职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倡和鼓励职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口专业知识。通过业余学习获得高于本人原等级的技术资格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奖励分为两类:

(一)嘉奖

(二)记功

第四十八条嘉奖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品行端正,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足为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3.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恰当者;

4.检举违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者;

5.其他经研究确认的原因。

(二)嘉奖以通报表彰为主,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记功

第四十九条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记功:

1.对市场有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及时,处置恰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3.累计嘉奖三次;

4.其他研究决定的原因。

(二)记功除通报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五十条处罚分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临时员工的工作处罚和聘用员工的工作处罚二种。

第五十一条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考勤、临时员工的工作等情况处罚。由行政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行政部经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填写《违纪情况单》,出现一次违纪情况罚款人民币十元。

第五十二条惩罚为四种: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解聘;

(四)开除。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产生不良后果者;

(二)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四)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五)发生事故有意隐瞒者;

(六)连续数月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屡劝不听者;

(二)无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级命令、指示,影响本公司利益者;

(三)无故拖延为交易商办理合法手续或超越职权违规为交易商办理有关手续者;

(四)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

(六)累计警告三次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务者;

(二)违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较大损失者;

(三)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多次劝告不听者;

(四)态度恶劣,言行不轨,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气氛和公共关系者;

(五)失职或对问题失误,使本公司受到损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制度时间者;

(七)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其它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违法乱纪,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者;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索贿受贿者;

(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商事实确凿者;

(四)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

(六)累计二次记过者;

第五十六条职员受处罚,将酌情予以扣发薪金、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职员奖罚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章人事调整

第五十八条人事调整包括职务、等级调整(职等升降)、辞职、解聘、开除等。

第五十九条人事调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素质标准为条件,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严格按制度权限及程序办理。

第六十条职等调整的核定权限及程序。

(一)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二)职员职等调整由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董事长决定。

(三)凡经核定进行人事调整的职员,行政部以《职等调整通知书》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被调整职员的待遇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条辞职

(一)本公司允许职员在聘任期间辞职。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行政部向获准辞职的人员送发《离职通知书》。辞职者应按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除名对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辞职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第六十三条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市场有权解聘:

1.符合本制度《奖励与处罚》中解聘条件之一者;

2.本公司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3.其他必要原因。

(二)解聘人员(试用人员除外)由所在部门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员发送《离职人员通知书》。被解聘人应按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手续,否则按除名对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被解聘者(不含试用期被解聘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人员通知书》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六十四条开除

(一)凡符合除名条件的,本公司予以开除。

(二)被开除者,本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按制度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职员,本公司可协助其办理有关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六十六条人事调整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本公司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一)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罚记录等资料文件;

(三)个人在本公司期间职务、职等、岗位调整等资料文件;

(四)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培训情况记录;

(五)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九条职员的档案属保密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条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和审批制度,个人不得借阅本人档案;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行政部负责人核准。查阅者严禁涂改、圈划、抽换、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一条职员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档案,遵从自愿原则,可将档案转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负担在人才中心保管费用。

第七十二条职员离职,其档案按制度程序办理转递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间的必要记录备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编集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需要支付现金的货款,由采购员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资金支付证明单》有权拒绝付款。

5、其他情况需要支付现金的,由经手人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的有权拒绝付款。

6、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放银行,对于大额支付应避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大额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四)现金保管规定

1、为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应存放在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出纳人员应随身携带保险柜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保险柜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因主观原因导致的现金短缺,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现金短缺,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出纳责任。

2、因出纳人员请假或其他缘由不能到岗的,需提前按规定办理严格的现金交接手续,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出纳人员同等职责。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网银、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财务人员应按照每个银行开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出纳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对帐单传递财务人员,以便核对各银行账户账目是否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各银行账户实际余额相符,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企收银未收、银收企未收、企付银未付、银付企未付的需调节账项。

3、出纳人员应确保取得银行收付业务的每笔结算凭证,缺失结算凭证的应从银行柜台补证或从网上银行打印。做到每笔记账凭证都有对应的原始凭证附件。

4、每月月初,出纳人员应从银行柜台或在银行开立的回单柜中取得各开户银行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月份对账单。

5、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三、相关票据及印鉴使用规定

(一)收据使用规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收据属于内部自制单据,不得外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

3、收据原则上只限公司财务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不得领用和自制;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收款收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规定登记收款收据领用登记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予外出领用;确因需要外出领用的,应根据需要张数加盖财务章,并事先书写完整,空白收据不得加盖财务章,返回公司时应及时整本交回财务。

4、开具收据时,应按序使用,书写规范,内容完整,金额大小写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写错误的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完整保留各联次。

(二)支票使用规定

1、支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由财务出纳人员负责。

2、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为了防范丢失风险,支票必须做到使用时再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盖章备用。

3、出纳人员应根据支票使用情况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4、支票使用时,应按照支票使用规范填制;公司内部提现使用现金支票,对外支付使用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支付时须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对外支付转账支票时需填制《资金支付证明单》并书写支付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勾选转账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签发错误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签发支票,应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将该号码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6、现金支票提现和转账支票对外支付业务,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单据进行。

7、收取的外单位转账支票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银行承兑汇票规定

1、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一般为收取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暂未涉及自行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公司不提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同一产品售价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收取货款的产品售价,且此种情况仅限于___01事业部。___02事业部和___03事业部不允许发生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发生(___02事业部和___03事业部一般采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业务开展)。

3、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太大,公司所有业务杜绝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取货款。

4、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拒绝收取。

5、收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复印,以留存备查;银行承兑汇票应妥善保管,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

(四)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我公司对外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应分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出纳进行保管,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时须严格检查各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作废章等;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资金审批流程

资金审批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或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领款人签字→出纳检查、支付。

第四部分: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的领购

1、发票使用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1、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销售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开票员开具即可;不涉及货物的特殊情况开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须经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批,方可开票,签批手续不完整的财务部门开票员应予以拒绝开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及开票员共同承担。

3、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如下: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因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核发资格证书,但需注意其税务登记证上必须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另需提供单位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根据情况需提供至少客户全称一项信息。

4、开票员收到开票申请后,应按照申请资料及时开具相应发票,因客观原因(如税务装置本身出现问题、发票数量受限、发票已用完且在报税期并且尚未报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开票员应及时将不能及时开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转达申请人,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以便于申请人和客户做沟通工作。

5、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并须经领取人登记《发票领用登记表》;杜绝领取人滞留发票,发票领取人应于当日及时送达客户或于当日邮寄客户,现场送达的须经客户签署《发票签收单》,并及时(规定当日交回,当日交回有实际困难的,应最迟于次日交回,次日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第一天应及时交回)交回财务部门开票员处;以邮寄方式送达客户的,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开票员提供邮寄公司名称及邮寄单号。因领取人原因造成发票丢失的,由领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税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原发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对方国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的,不得提前开具红字发票。

6、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序订本保管,作废的发票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

7、尚未开具使用的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确保发票安全。

第五部分:应收应付管理制度

一、应收应付账务处理规定

1、应收应付科目采用客户往来、供应商往来辅助核算。

2、为了便于查阅每个客户的交易明细,无论现销还是赊销,均须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收款时再予以冲销。应付账款账务处理同理应收账款。

3、财务人员记录应收账款凭证时应严格审查单据是否齐全。

4、财务人员应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应收应付明细。对于逾期应收账款或2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应划线重点列示,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二、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销售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货款催收。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销售人员进行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销售人员应积极跟踪客户,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2、财务会计对部门应收款进行监督。每期期末提供应收账款明细,对于逾期应收账款或2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应划线重点列示,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3、由于销售人员的原因造成的逾期应收账款,由销售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4、送货人员收取客户现金货款的,应及时上交财务,并在现金收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款,对于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公司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根据业务特点,不允许出现应收账款(质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签订销售合同时预留质保金,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预留质保金的,应争取尽量缩短质保期、降低质保金额度,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关于质保金部分,由销售人员追踪客户,进行催收,财务人员负责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6、由于零星业务较多,且存在多种销售方式(现金、代收、赊销等方式),部门会计应注意核对相关销售单据的完整性;销售单据注明现金的,要注意检查是否收取现金;销售单价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检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单据;销售单据注明赊销的,要注意检查是否有客户签收字迹。销售人员赋有及时送达销售相关单据的义务,财务人员赋有检查单据完整性的义务。

7、部门会计应注意核对实际入库货物明细和供应商提供发票明细的对应关系。

第六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价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类别

代码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1、电子设备

ZC013年5%

2、车辆

ZC024年5%

3、其他设备

ZC035年5%

4、办公家具

ZC045年5%

5、房屋、建筑物

ZC0520年5%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四、其他

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处置,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归公司所有,经办人员应及时报账处理。

第七部分:费用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财务管理规定

1、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

2、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书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用款计划等。《出差申请单》审批流程为:出差员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行政留存统计考勤。

事先未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出差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予发放出差补助。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注明资金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经审批后在规定的标准内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销;出差发生的车船费、交通费经审批后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实报销;餐费不予报销,实行标准餐补制度,就餐补助按出差天数计算,财务薪资专员计算就餐补助出差天数按照实际住宿天数+1进行出差天数统计,就餐补助计入当月工资一并发放,不再另行报销。

4、随同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一同出差的,原则上由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费用支付(包含就餐费用),由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报销,出差人员不得再另行报销此部分差旅费,因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就餐的,不再计算发放就餐补助。

5、出差人员由客户单位接待的,一律不准再报销住宿费用。

6、出差人员应厉行节约,出差同行人员为两名以上同性员工的,应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司后报销,其余人员不得再报销住宿费用;两位异性员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标准进行报销。

7、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宿类发票,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票据。

8、出差住宿标准,参照如下:

单位:元/间/天

地区

人员

直辖市

特殊地区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280220180部门主管

200150120其他人员

1501201009、出差餐补标准,参照如下:

单位:元/天

地区

人员

直辖市

特殊地区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12010080部门主管

1008060其他人员

80605010、出差车船费、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原则,乘用交通工具类别应事先书写在《出差申请单》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总经理批准。有审批权限的审批人签署《出差申请单》时应审查出差人书写项目是否齐全,避免先审批后补写情况的发生。

11、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填制《出差返回确认表》,根据实际情况注明差旅费承担情况、实际出差地点、期限。《出差返回确认表》审批流程为:出差员工→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留存统计考勤→财务薪资专员予以核算工资。

12、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差旅费,结清借款。逾期未报的,从当月工资扣发借款金额。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根据《出差返回确认表》,并检查原始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二、业务招待费财务管理规定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外员工预发生客户招待费用的,需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申请人在批准限额内进行招待,不得超过批准额度,未经事先批准的或超过审批额度的招待费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报销人需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招待对象、招待事由、归属部门、费用金额等信息,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经财务费用审核专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再经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财务人员应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部门分部门记账。

三、通讯费财务管理规定

通讯费执行包干制度,除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执行实报实销方式,其余人员按照岗位类别执行不同的标准额度,一并计入当月工资发放,不再另行报销。

四、办公费用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采购人员持经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请购单》进行采购。

采购人员报销办公费用的,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人员须根据《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检查原始单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财务人员应按照请购人所在部门分部门记账。

五、车辆费用管理规定

1、车辆油费

车辆加油一律采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则上不准报销现金加油款,总经理特批除外。

2、车辆保养、维修费

按照规定发生的公司用车辆保养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因车辆本身特性原因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因违章造成的车辆维修费视责任归属情况进行报销或不予报销。

3、停车费

因公发生的停车费用,经规范流程批准后准予报销。

4、违章赔偿、罚款

车辆违章款原则上不予报销,由车辆驾驶人自行承担,总经理特批除外。

六、财务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账户发生的银行工本费、管理费、汇款手续费、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凭银行系统专用票据准予不经审批直接入账。

七、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其他因公发生的经营费用(如:租赁费、运费、邮寄费、生活费、水电费等)报销,凭合法有效的票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

八、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出纳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均有权拒绝办理。

九、费用账务处理规定

1、为了便于归集各事业部费用发生情况,费用类会计科目采用部门核算辅助核算方式。

2、为了便于分析各类费用发生情况,费用科目一般采用二级明细科目设置,根据管理需要,部分科目可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3、财务人员录制凭证时应严格按照实际费用归属、类别分别记录各部门、各类别费用发生情况。

十、票据审核规定

财务费用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票据规范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财务人员对无效、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不予审核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补充。

第八部分:薪资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薪资标准及结构,薪资标准和结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二、薪资标准和结构的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财务薪资专员应按照总经理核定的薪资标准、结构以及实际出勤情况,于每月3日之前计算上月薪资。

四、因工作确需加班的,参照如下公式计算加班费:(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日)_加班天数。

员工出差期间,超过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费。

事假扣款参照如下公式计算扣除:(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日)_事假天数。

五、工资表的审批流程为:薪资专员计算工资(每月3日前)→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发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会计凭证,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册。

二、每期年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类会计账册,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簿。

三、每期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规范整理,定期装订。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规范进行保管。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权限限于财务人员、税务检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在财务室内进行查阅。

第十部分:其他相关规定

一、未经总经理批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贷款。

二、因财务管理表格不能满足特殊需求的,可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自行书立格式打印后按规定流程走审批程序,但自行书立的格式必须包含标准格式的关键需求点。

本财务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补充规定。

第7篇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已经制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

制度

编号

q ― hhyys ― dqb(gh)― 014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20222022.11.072022.11董海燕

王元寿

张希明

张军

为了规范公司党群工作例会活动,提高党群工作例会质量,充分发挥党群例会在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黄河水电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和《青海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023年第002号)制定.

解释

部门

综合管理部(党群)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综合管理部(党群)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党群工作例会活动,提高党群工作例会质量,充分发挥党群例会在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3.会议内容,时间及组织3.1 会议内容3.

1.1 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上级和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贯彻执行和落实的意见和措施.3.

1.2 听取所属各单位汇报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有关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3.

1.3 根据上级精神,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公司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研究讨论制度和规定.3.2 会议召开时间

每两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3.3 会议参加人员

3.3.1 一般情况下参加人员有:公司党委分管党,工,团,纪检工作的领导,党支部(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团支部(总支)书记,公司机关从事党,工,团,纪检全体工作人员.

3.3.2 特别重要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参加.3.4 会议组织

3.4.1 会议由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主持,也可委托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

3.4.2 会议的议题和方式,会前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征集,由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确定.

3.4.3 会议的通知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于会议前一天向参加会议人员通知会议议程.3.5 会议要求

3.5.1 参加会议人员按照会议议程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议题明确;

发言要客观准确,言简意赅,做到能有效解决问题.3.5 .2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实不能出席的,一般要安排相应领导或人员参加,并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3.5.3 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上做出的重要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

3.5.4 各单位,各部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必要时要有书面汇报材料.

3.5.5 综合管理部对具体落实的工作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督办,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4.支持性文件

根据《黄河水电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和《青海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023年第002号)制定.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例会制度

制度编号

q ― hhyys ― dqb (gh)― 014执

第8篇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__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0__年11月20日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 、《民法典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 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 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 组成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 职责:

⑴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 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 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 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 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 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 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 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 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 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 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 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 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 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 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 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 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 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 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 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 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 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 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 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 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 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 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 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 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 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 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 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 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 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 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 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 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 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 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 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 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 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 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

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 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 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 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 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 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 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 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 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 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 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 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 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 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 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 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 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 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 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宣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伤保险工作流程,明确员工工伤期间享受的待遇及公司、部门、员工三方需承担的费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3、管理职责

3.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3.2财务科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3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3.4安全环保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3.5办公室及安全环保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3.6财务科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4、工作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1.2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1.3员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整治。

4.2工伤认定

4.2.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节。

4.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4.2.3员工有前款第(1)第(2)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色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的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伤亡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4.3工伤报告

4.3.1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轻伤事故的单位应在24小时之内向安全科汇报,重伤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汇报。

4.3.2发生事故在进行口头报告后,应尽快形成书面的初步报告。

4.3.3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领导应在8小时内通知公司工伤保险主管人员。

4.4工伤事故的确申报

4.1.1工伤事故的申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告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公司工伤保险主管人员应当在24小时候内通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4.4.3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b)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c)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d)申报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须提供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e)申报员工因公死亡,要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4.5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结论按县劳动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执行

4.6劳动能力鉴定

4.6.1工伤员工经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6.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员工在市劳动保障局领取《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池州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终结期满和辅助器具确认表》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诊断。

4.6.3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a)《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b)《宣光市劳动能力鉴定表》

c)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诊断证明书;

e)_光片或ct报告单。

4.6.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执行。

4.7工伤保险待遇

4.7.1工伤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池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协议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由协议医院机构提出意见,经市工伤保险部门同意才能转院治疗。

4.7.2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7.3工伤员工就医时,由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不含老伤复发在外就医的待工伤员工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治疗的费用报销。

4.8残疾补偿金的申领

员工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领相应的残疾补偿金。

a)鉴定为残疾5~10级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b)鉴定为残疾1~4级的,办理残疾退休手续,享受残疾退休工伤保险待遇。

c)员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10篇 -人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_____》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总则

1、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_____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2、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6、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7、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按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8、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2、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3、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9、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10、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_____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12、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4、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2、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3、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4、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5、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_____: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_____3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_____

1、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_____福利待遇。

2、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3、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4、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5、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6、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7、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8、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9、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10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11、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2、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13、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_____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_____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14、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15、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_____,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_____待遇。

第11篇 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铁路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关于加强高速铁路技术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铁集成电〔2010〕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司和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并认真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置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保密委在上级保密委员会领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密办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保密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委员由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保密办设在综合部,负责保密日常事务,保密办主任由综合部部长兼任。

第六条  公司应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检查落实保密措施,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查。

第七条  公司保密委成员及保密办成员调整工作时,应经公司党组织批准,报上级保密组织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责、密级范围和定密规定

第八条  职责及任务:

(一)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考核和检查。

(二)依照国家保密法规,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依法管理各项具体保密工作,指导日常定密工作。

(三)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保密工作,就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情况,定期向上级保密委员会作以汇报,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和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五)审查涉密岗位人员;负责对失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必要的防范和补救措施。

第九条  密级:

(一)保密资料按国家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损害。

(二)公司保密委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第十条  定密:

(一)公司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按照规定确定并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结合公司实际,对涉密内容规定如下:

1.绝密级:涉及绝密级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2.机密级:涉及机密级事项的党政组织下发的文、电及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

3.秘密级:接待国外代表团(组)来项目参观、访问、交流的请示及重要谈话记录;涉及秘密级事项的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涉密内容和尚未公布的干部录用计划和任免决定;尚未公布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公布的铁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涉及国家高新技术的铁路工程项目的研究涉及资料;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铁路科研成果、技术诀窍和工艺;与国(境)外合作交往等经济活动的内部方案、策略、报价、标底及统一对外措施;铁路工程建设中工程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等招投标项目中的涉密内容;铁路枢纽、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的图纸、资料;铁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及代码;涉及秘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涉及中心桩黄海高程、gps座标等有关地理信息资料;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有关事项。

(二)不能标明密级的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新增、临时产生的秘密事项由发生部门与公司保密办联系,共同确定密级、保密期限、接触范围人员,并书面记录在案。

(三)铁路工程建设中需要确定的计划、设计、施工有关保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办确定密级。

(四)涉密计算机应按其涉及范围、内容中最高密级确定密级。

(五)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不明确属于何种密级的事项,归口公司保密办请示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后确定。

(六)对需要变更、解除密级或继续保密的,保密办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办理。

第四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接触秘密事项的人员或部门的范围,由公司保密委限定。

第十二条  复制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并需经过保密办主任批准,并有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得私自携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销毁,应严格按《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委保字〔2001〕1号)执行。

第十五条  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保密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六条  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实施计算机内部网和外部网的物理隔断,严禁涉密内容在内部专网及互联网录入和传输。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严禁储存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公司保密委领导。网络的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和指导由公司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网络的保密建设和管理由保密办负责。

第十八条  凡超过保修期限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应送国家保密部门指定单位维修。在保修期内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先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后方可送保修单位维修。

涉密计算机降低密级,不作为涉密机使用及拟报废时都必须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

第十九条  涉及保密废纸、电子载体和影音、影像保密资料的回收销毁范围:

(一)按照规定清理回收需销毁的保密文件、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二)各种已作废的内部刊物、资料、图纸、报表、证件和保密笔记本等。

(三)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有涉密内容或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已过期或作废的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内容。

第二十条  确定属于保密的要害部门、部位应采取保密措施,除经批准外,不得擅自入内。

第二十一条  科学技术保密制度:

(一)要加强对职工的科学技术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全员的科技保密意识。

(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出国考察、学习,不得携带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书刊、样品和录像制品。

(三)在同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进行交流与通讯中,不得泄露工程建设科技秘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工艺、技术诀窍、资料等。

(四)科技成果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准公开宣传报道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内容。

第二十二条  纪检工作保密制度:

(一)对未公开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对不宜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决策,对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等,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对公司或上级纪检组织查处一般以上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收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尚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对违纪案件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检举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等,要严格管理,控制知悉范围。

(三)纪检监察内部的各种会议记录及相关调查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

(四)在案件检查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案情。案件材料要专人保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案件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对属于国家秘密和企业工作秘密的资料,要及时办理定密手续,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 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严格按照***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对外、对内宣传口径及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资料、数字,以及企业内部的秘密事项,未经上级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宣传和报道。

(二)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只允许在内部讨论和宣传的内容,不得公开向外宣传;对违反宣传保密纪律,造成泄密者,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统战工作中民主党派情况、“三胞”状况,要按上级保密规定执行,并做好统战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劳资工作保密制度:

对公司有关工资调整、人事调动、奖惩等方面的事项,在方案尚未出台公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遵守保密纪律。

(二)凡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及统计资料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时限。

(三)科技档案只借阅副本,原本和独份档案资料,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一般不允许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归还。

(四)销毁档案履行审批手续,派人监销,严禁按废纸出售。

第二十六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迅速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查明被泄露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程度、泄密的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上报上一级保密组织。

第二十七条  对于提供给境外公司咨询机构的资料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五章  领导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保障各类秘密安全,负起管辖范围内保密工作,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确保自身和本单位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二十九条  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公司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章  检查和惩处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干部职工应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进行的保密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检查发现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保密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  保密委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泄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建设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出勤、休息、请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以外,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的工作时间依据生产的需要另行制定。

第二条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00,其中11:45~13:00为轮流午餐及午休时间,用餐及午休时间为半小时。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其休息天数依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章出勤记录(刷卡)

第一条考勤记录周期为每月1日~31日。

第二条员工到职后,公司免费提供一张电子考勤卡,员工上班期间应随身佩带(佩带后影响正常作业的工人除外,此类员工可以随身放入衣服口袋)。

第三条员工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须刷卡

第13篇 某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南充市___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一、 对本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适用本制度。

二、 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公司运用综合监管手段,根据运输驾驶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道路运输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三、 “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

四、 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屡次(一年三次以上)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

(四)谎报、瞒报、漏报以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的;

(五)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六)未取得安全生产相应资质,非法从事有资质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违规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发生造成社会影响恶劣或有必要纳入“黑名单”的生产安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的。

(十)未购买保险或者为进行车辆年审参与营运的。

(十一)因超速、疲劳驾驶、超载等违规行为引发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十二)一年内累计4次以上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记录的。

五、实行“黑名单”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进行收集,并记录违法车辆车牌、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一)被列为“黑名单”的驾驶员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检讨,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落实;

(二)被列为“黑名单”的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在本公司从事运输驾驶工作;

(三)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公司将上报运管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

第14篇 有限公司车辆工作制度

每一种类型的公司,对于行政车辆的管理都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并都有着制定的管理目的。以下是某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____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____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费用报销

3.5.1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15篇 实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zz实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试行)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本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保证能够提前发现产品质量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制订;

(三)仪器管理;

(四)原辅材料质量管理;

(五)生产前质量条件复查;

(六)制造工程部质量管理;

(七)成品质量管理;。

(八)质量异常处理;

(九)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十)附则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附图。

第四条:质量管理责任

㈠总经理的质量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领导和组织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确定企业质量目标,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发展规划。

3、督促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4、随时掌握企业产品质量情况,对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5、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6、经常分析企业产品质量情况,负责产品质量的奖惩工作,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出了废品的严重质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对待,情节恶劣的要给予经济处罚或降职处分。

7、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公司员工开展产品质量活动,对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

8、为使产品质量满足用户要求,由总经理组织进行征求用户意见,搞好信息反馈工作,将用户意见向全公司公布,并根据用户意见及时研究改进提高质量的措施,认真解决用户所反映的问题。

9、带领全公司员工,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㈡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的质量管理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和政策。

3、组织制定企业标准的规划目标。

4、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性难题,制订有关方案计划,并负责领导实施。

5、针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发动员工进行质量攻关,大搞技术革新,切实解决有关影响质量的问题,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6、组织全公司质量攻关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制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规划,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7、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8、经常听取质量检查的汇报,积极支持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9、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10、协调生产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㈢管理统筹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1、协助副总经理组织全公司质量活动,总结交流提高质量的经验,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制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和提高产、质量的计划,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并把有关情况向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汇报,经常组织检测、化验人员参加学习,提高技术及管理水平。

2、针对我公司产品生产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学习,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

3、积极推行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为了提高产品质量,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负责收集整理和交流国内外技术情报,并建立技术档案。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原材料、成品及生产过程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并严格执行,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5、专职质检、化验人员要认真负责,按规定操作,并及时将检查、检测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质量关,对出厂成品检测结果负直接检查的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6、负责所用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接受公司计量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计量管理人员反映解决。

7、对市场企划部反馈的用户质量意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督促解决,并检查改进情况。

8、企业生产所需各种材料的优劣直接关系着产品质量的优劣。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用户要求,采购人员要积极地采购符合企业质量标准的材料,确保生产正常。备品备件、专用器材、化工原料等的采购,必须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经检验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办理退货手续。经化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生产。

㈣市场企划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1、严格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组织发货,产品质量要符合用户要求,不得有误,如造成因误发而产生的损失,将追究责任。

2、定期访问用户,负责收集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所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后,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反馈至管理统筹部。

3、在办理生产所用原材料入库时,要查验是否附有质量化验分析或检测报告单,没有报告单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4、入库原料及成品要分类存放,要根据原料的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防霉烂、防变形、防损失等,以确保储存过程中不损坏、不变质、不变形。

5、采取措施,尽力避免成品周转、装卸车、运输等环节所产生的挤压、变形,努力减轻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㈤财务管理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认真开展质量成本的核算与分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产品质量的技术经济分析工作。

㈥制造工程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随着生产条件变化及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艺规程要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必须经过分管副总经理的审批,对与工艺规程有关的质量负责。

2、应向采购部门提供符合工艺要求的原料质量标准,对不合格的原材料经过加工仍达不到使用要求,为确保质量应提出措施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投产。

3、在领料时要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要求,不

得擅自改变有关技术标准。

4、在投料时要按工艺规程规定的原料配比进行,按计量的要求进行精确计量。

5、认真做好生产流程中工序质量检测的分析工作,接受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

6、严格按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对整个生产控制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质量负责。

7、负责实施对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工作。

8、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汇报生产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9、在提出备品备件的技术要求时,应做到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性能要求等需求信息准确、清晰,不得有误,以保证所购备品备件的技术要求。及时对所购进备品备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备品备件不得入库。

10、负责对全公司的质量检测仪器及检测设备归口管理,应定期进行校正,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及维护状况,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检测仪器的正常使用,为保证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㈦制造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

1、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认真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自检、互检,支持专职检验人员的工作,把好质量关。

2、严格贯彻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有组织、有秩序的文明生产,保持环境卫生,提高产品质量。

3、掌握质量情况,表扬重视产品质量的好人好事,对不重视产品质量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4、组织车间员工参加技术学习,针对主要的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员工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和质量事故要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方案,认真组织解决。

5、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产品,要负主要责任。

㈧制造工程部运行科长的质量管理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对本科运行操作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

2、尊重专检人员的工作,并组织好自检、互检活动,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开好班组质量分析会,充分发挥班组质量管理的作用。

3、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员工的质量责任制,重点抓好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岗位以及组织有序的文明生产,保证质量指标的完成。

4、组织本科员工参加技术学习,针对影响质量关键因素,开展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帮助员工练好基本功,提高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5、组织本科员工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九)制造工程部员工的质量管理责任

1、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不断提高精品意识,工作中精益求精,把好本工序质量关。

2、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做到四懂:懂产品质量要求、懂工艺技术、懂设备性能、懂检验(自检、互检)方法。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本工序的设备、仪器、仪表做到合理及精心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4、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按要求作业,及时解决或反映工序问题。

5、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下一个岗位,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6、对产品质量要认真负责,确保表里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制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范围

包括:

(一)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

(二)工序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制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1、成品质量标准:管理统筹部负责组织制订。

管理统筹部、制造工程部、市场企划部及有关人员依据“企业标准”,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行业标准或水准③本身实际生产能力④片烟原料质量水准、其它原辅材料供应水准⑤客户需求等制定成品质量标准,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呈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相关部门按此执行。

2、工序质量标准由制造工程部参照行业标准、本身实际能力等自行制订。

3、原辅材料质量标准:管理统筹部应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制订原辅材料质量标准。

(二)质量检验规程

成品、工序质量检验规程执行行业规范。

原辅材料质量检验规程由管理统筹部根据实际需要制订。

第七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程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2、每年年底前,制造工程部、管理统筹部参照以往实际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项标准及规程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修订时,制造工程部、管理统筹部应分别填写“质量标准修订表”及“检验规程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副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制造工程部为公司仪器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计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检定

制造工程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制造工程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存于制造工程部。

2、仪器外协校正:制造工程部无力或无资质进行校正的仪器,应依据校正周期或实际情况,按照外协审批程序,申请委托校正,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十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员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程”及设备(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公司计量管理人员、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查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状况,如有使用与操作不当现象,应予以纠正、教育,并作为岗位考核扣罚依据

4.仪器维护保养

(1)仪器维护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维护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记录”内。

(2)仪器外协维修:因设备、仪器维护人员技术能力不足时,计量管理人员应办理外协审批手续后安排外协维修。

原辅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原辅材料质量检验

1、原辅材料进入厂区时,库管部门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收料,对需要检验的原辅材料,应书面通知管理统筹部进行检验,管理统筹部安排检验人员,依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规定完成检验。

2、检验完成后,检测人员将检验结果分送相关部门及人员,用于办理相关入库、付款、存档等。检验结果应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内,用于供应商的定期评价。

3、对于因故无法实施质量检验的原辅材料,管理统筹部应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向供货厂商落实提供“出厂检验报告”。该类“出厂检验报告”视为厂内检验。

第十二条:原辅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部门应依生产计划、按相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使用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原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责任部门联系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三条:生产通知单的拟订

1、新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

新牌别是指第一次生产、无参考工艺、质量标准的全新配方牌别。

市场企划部接新配方生产要求后,应提前向管理统筹部提交配方组成、客户要求等相关资料,管理统筹部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市场企划部、制造工程部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与新配方生产相关事宜的讨论确定。与会人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讨论确定:

⑴审核生产要求是否明确:

a.配方组成是否明确;

b.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企业标准”及公司质量相关规定;

c.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程,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

d.是否使用特殊的原辅材料;

e.是否需要特殊的检测指标。

⑵以上要求如果不明确,由市场企划部立即落实,落实后再行商定;

⑶以上要求已明确,首先由制造工程部参照原料配方接近的牌别提出生产工艺及暂定工序质量标准、暂定成品质量标准方案,与会人员讨论确定后,由管理统筹部拟订“生产通知单”,通知单内容应包括计划生产日期、投料生产量、片烟原料配方组成、包装等辅助材料要求、暂定成品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检测安排、其它规定。“生产通知单”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正常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

市场企划部根据生产计划,分牌别拟订生产通知单。通知单内容应包括生产计划日期、投料生产量、片烟原料配方组成、包装等辅助材料要求。

3、试生产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

试生产牌别指新配方已经过初次生产、但尚未最终确定成品质量标准的牌别。

试生产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按“正常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的规定执行,质量标准执行新牌别暂定标准。

第十四条:生产通知单的下达

1、试生产牌别、正常生产牌别由市场企划部按照“试生产牌别、正常生产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规定拟订“生产通知单”后直接下达至制造工程部。

2、新牌别由管理统筹部按照“新牌别生产通知单的拟订”规定拟订“生产通知单”后下达至制造工程部。

第十五条:生产通知单的审核及质量标准复核

制造工程部收到“生产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生产通知单的审核及处理

制造工程部接生产通知单后,应审核相关内容是否齐全,要求是否明确。如有疑问,应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2、质量标准复核

制造工程部接到相关部门的“生产通知单”后,须由工艺员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牌别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作为质量判定的依据。

(2)是否有特殊要求。

工艺员确认无误后拟订生产工艺质量执行标准,按规定程序下发作为生产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制造工程部对生产过程中的制品应严格质量监控

应做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制品不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库。要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处理,防止扩大损失。

第十七条:加强工艺管理,保障制程质量

制造工程部作为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工艺管理,要不断地提高工艺质量,强化工艺纪律,要做好工艺文件的控制、工艺更改的控制、特殊工序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工艺状态的验证工作,使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控制状态,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废品、次品。

第十八条:制程中的质量把关

制程中的质量把关应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专检相结合的形式。

1、自检:在生产过程中,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工序质量标准对本工序进行控制把关。

2、互检:流水生产线下工序接到上工序的制品时应检查上工序的质量是否合格,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后方能继续作业。

3、抽检:由制造工程部工艺质量管理人员对工序质量进行把关检查。

4、专检:对于装箱前的膨胀烟丝成品,由检测部门专职检验人员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方能入库。

第十九条:制程中的报检

1、在自检、互检、抽检中发现异常又无法确认是否合格时应及时向检验部门报检。

2、新产品、试验产品生产时,制造工程部应提前向检测部门报检。

成品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质量问题,确保成品质量。

第二十一条:成品暂存管理

成品装箱后不能入库需在生产区暂存时,由制造工程部负责管理。

1、暂存成品应按牌别、生产日期区分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能够予以区分。

2、运输、摆放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挤压,防止成品烟丝质量降低。

第二十二条:成品出、入库及库存管理

1、成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制造工程部与库管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2、成品入库应按牌别、生产日期区分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能够予以区分。库管部门应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做到防霉变、防损失等,以确保储存过程中不损坏、不变质、不变形。

3、成品出库时,库管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成品出库手续。

4、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尽力避免成品周转、装卸车、运输等环节所产生的挤压、变形,努力减轻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成品出厂检验报告的出具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市场企划部业务人员应填写“检验报告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转交管理统筹部。

2、管理统筹部应将客户成品的检验结果汇总,按相关规定出具检验报告并盖章,由市场企划部转交客户。

质量异常处理

第二十四条:原辅材料质量异常处理

1、原辅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相关规定上报与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辅材料经批准使用时,检验部门应通知制造工程部生产管理人员注意使用,并填报使用反馈意见交采购部门与供货厂商交涉处理。

第二十五条:成品质量异常处理

1、检验部门在进行成品装箱前的正常检验过程中发现水份等关键检测指标异常,检验人员应立即通知制造工程部有关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人员停止成品装箱作业;制造工程部应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成品质量;处理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作,不得延误。

对于其它非关键指标异常,检验人员应下达“质量异常通知单”,通知制造工程部有关工艺质量管理人员;制造工程部相关人员应将其列入“质量异常分析改善”,采取措施以改善成品质量。

2、对于成品出厂前的成品库存抽检质量异常状况以及确认成品质量不合格时,质量管理部门、制造工程部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并及时组织进行妥善处理,以最大限度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制程间质量异常处理

1、制造工程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相关工序生产,待找出异常原因并加以处理、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

2、制造工程部工艺质量管理人员在抽检中发现异常时,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生产。

3、异常原因与相关部门相联系时,制造工程部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加以解决不得延误。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直至总经理予以处理。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七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通知单”经制造工程部列入改善者,制造工程部应拟订改善对策并按计划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八条:质量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门应加强产品质量指标、质量异常状况的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公司关于提高产品质量的重点工作计划并批准实施。

2、制造工程部应加强装箱前成品质量等制程质量指标、质量异常状况的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提高制程质量、解决相关问题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二十九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为提高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部逐步组建各质量管理小组,以推动改善工作。

附 则

第三十条 实施与修订

第16篇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充分理由原则。

(一)对外提供的担保必须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或不提供担保必然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且带来的利益或损失明显大于相关担保风险损失的;

(二)与被担保单位存在相互担保协议,且相互担保规模相当;

(三)坚决杜绝人情担保。

第四条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反担保原则。即要求被担保单位提供可靠的反担保,或提供可执行的抵押或质押,使担保发生损失时可以得到补偿。

第五条对外担保必须由项目建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必须索取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近期财务报告等基础资料;必须掌握担保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资料;必须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严格审查,对各种风险充分预计,并提出是否提供担保的建议。

第六条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后由公司实施,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对外担保的授权审批权限。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单笔担保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年度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对外担保项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对外担保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

(三)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项目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对外担保有效期内,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对有关担保事项严格监控,对风险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九条公司为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履行代为清偿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追偿。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0_年_月_日起实施。

第17篇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第18篇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备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并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披露条例”)、《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备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应报备的信息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备义务的责任人根据报备程序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备的信息流转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负有重大信息内部报备义务的责任人为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汇总上报董事会的工作,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备的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汇总收集及监督部门。公司信息汇总后,需对外披露的重大信息,根据披露条例执行。

第五条 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信息报备责任人应将相关信息按照本制度规定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再由董事会秘书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汇总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

第七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备

第八条 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报备责任人应在出现本章规定的应上报信息的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再由董事会秘书按照相关相程序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向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备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信息:

(一)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二)对外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与银行等金融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

(三)对外提供担保;

(四)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的预告、快报及盈利预测的修正;

(六)增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七)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八)发生重大债务或者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九)发生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的支出情况;

(十)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十二)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的;

(十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四)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十五)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财务事项;

(十六)公司发生大额银行退票的。

第十条 公司营销策划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信息:

(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购买土地及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受让或转让房地产项目;

(五)与单一客户签订的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销售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以下信息:

(一)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公司形象/品牌的宣传与报导及高管接受采访;

(三)控股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主要办公地址等;

(四)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调查。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准确、完整汇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列信息,并由董事会秘书按照相关相程序予以披露。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以及出售产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交易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

(二)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交易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

(三)对外投资(包括对外收购、增持股份及增资等)

(四)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占该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

(六)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影响;

(七)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八)诉讼、仲裁事项;

第十三条 责任人为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可将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并口头通知董事会办公室,若有必要应及时报送正式文件。

第三章 其他信息报备

第十四条 为做好投资者公共关系工作,对于本章规定的相关信息,信息报备责任人应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

第十五条 公司营销策划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信息:

(一)公司对外发布的地产项目具体进展信息;

(二)公司房地产品牌规划及宣传推广方案。

第十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信息:

(一)产品销售情况;

(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三)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关于公司以下信息:

(一)公司组织架构;

(二)公司员工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构成情况;

(三)公司高管履历、薪酬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十九条 除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应报备的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之外,董事会秘书发现重大信息事项时,有权及时向该事项的责任人询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回答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详细资料。

第二十条 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以及在重大信息报送过程中获悉公司重大消息的个人,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在公司作出信息披露之前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于是否涉及重大信息报备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就其报备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对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二十三条 发生应报备信息未及时报备或报备信息在准确性、完整性方面存在欠缺的,公司将根据报备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公司给予该失职人员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发生本制度规定事项时应报董事会办公室审核或备案的,不影响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3月14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司其他内部信息传递制度规定的内容如与本制度的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第19篇 房地产公司有限公司培训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限公司:培训制度

一、基本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是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培训是员工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培训种类:

1、 公司内部课程:为进一步了解公司,适应岗位职责要求,员工可申请或被指定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课程类别主要有:公司理念推广、自我开发、管理研修、专业技能训练等。

2、 公司外部课程: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员工可申请或被选送到外部管理顾问公司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协助: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完成范围:公司所有员工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内容及时间登记。方式:可采用公司内部培训或聘请专家培训两种形式

二、 新员工培训:培训目的: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 ,尽快进入角色。培训方式: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相应部门配合。培训时间:新员工正式入职前。培训内容:公司文化、经营方针、组织构架、业务范围、服务种类、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福利制度等。

三、 其它培训: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制定

四、 培训费用财务部做出预算,并报总经理核准执行。

第20篇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年薪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1.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与部门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条工资模式

集团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风险收入

1,基薪(其标准参照岗位绩效工资)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风险收入,在集团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与个人绩效经考评后核算计发。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员工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四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年薪制办法另订。

□佣金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营销部门的员工。

第二条,佣金结构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

第四条,佣金制度另订

□项目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研究开发部门(基础研究、新产品开发、战略发展研究、工程项目、技改项目等)的员工。

第二条,项目工资结构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的确定

研究开发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按其所参与的项目的重要性和其在项目中的身份来确定,即其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比例详见下表二)

根据对项目的中间成果、年度研发业绩等的鉴定与考评结果,对项目研究开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项目工资制度另订。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所在岗位又不宜实行计件和计时工资制度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分为基本薪酬与非基本薪酬两大部份:

1,基本薪酬

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其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功工资;(二)岗位工资;(三)绩效工资。其中(二)与(三)也合称为岗位绩效工资。

2,非基本薪酬,即津贴,包括有加班津贴、高温津贴、倒班津贴、全勤奖金以及其他经集团公司认定的津贴;

第三条,年功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功长短,员工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5.00元计算。

3,年功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4,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年功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年功工资,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年功工资;

5,年满55周岁的所有员工不再计算年功工资。

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

1,根据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确定,集团公司薪酬等级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2,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3,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等别,核定岗位绩效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等,经1年考核,再调整薪等;

4,根据变岗变薪(级)原则,晋升增薪(等),降级减薪(等)。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5,除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

专职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正职岗位绩效工资标准_0.8。

兼职(同时兼职一科长或主管职位)的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所兼职主管或科长职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_1.2(或比照确定其工资序列)。

6,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54周岁时的岗位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之和_0.6。

第五条加班津帖

(一),公司因工作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法定休假日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支付的加班津贴。

(二),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日期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申报、审批、发放加班津贴。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三),员工出差期间,遇有法定休假日,不发加班工资,在其回公司后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第六条,高温津贴

第七条,倒班津贴

公司为倒班员工支付倒班津贴,其标准中班为1.7元、夜班为2.4元。

第八条,全勤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内(一季)的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请假以及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并且绩效考评分平均在80

分以上)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为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一季)全勤奖金额为50元。

□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非正式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以及一部份可以实行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制岗位的正式员工。

第二条,计件工资按月发放,其计算公式为:

计件工资额=计件单价_实际件数,计件单价见<计件单价表>。

第三条,计时工资实行日工资月发制,其计算公式为:

计时工资额=计时单价(日工资单价)_实际工作时(日)数,计件单价见<计时单价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须会同各业务部门、财务部对这些实行简单计时计件工资的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工作态度、各种休假(出勤)、加班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在其实发工资额。

第五条,计件工资岗位执行计件工资制,其岗位工资将作为加班、休假等计发待遇的基数。

第六条,计件工资员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七条,简单计时、计件工资办法另订。

□薪酬调整

第一条,薪酬在适当期内应予以调整。薪酬调整分为确定性调薪与临时调薪两类。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薪酬调整。

第二条,确定性调薪也称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考核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即员工年功调薪。

(二)考核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薪酬中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人力资源部评估的员工的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考核结果,符合加薪条件的员工给予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10%_12个月的标准,与年终奖一同一次性给付。不能累积。

第三条,新进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第一薪等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等一至二等。

1,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第四条,对权任者的薪酬确定

各职位在职员工的资格,应符合于该职位“任职资格”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在职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

权任期中,支给职位对应薪级80%的薪水。权任以一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对应的薪级。

第五条,职位变动时的薪酬调整(横向调整):

1,由低薪级职位,调任高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2,由高薪级职位,调任低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薪级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第六条,晋职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即纵向调整)

分为两种情况:

1,同一职级的不同等的晋职与降职,则按同一级工资的对应的等作出薪酬调整(即纵向调整);

2,跨职级晋职或降职,则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职位的薪级的第一等起薪。

第六条临时调薪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集团公司董事全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确定:

1,公司经营效益发行重大变化;

2,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3,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

4,其他集团公司认定的情况变化。

(二)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临时调薪(纵向调整),以兹鼓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4,其他总经理认可的情况。

□年终奖金

第一条,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

集团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一律不予发放。

第三条,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_加发月数_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第四条,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第五条,年终奖金的发放,与一年第12月岗位绩效工资一同或单独发放,但最迟也得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第六条,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

1,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2,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薪酬

第一条,初次任职者试用期工资标准

1,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初次任职者有二种情况:

(1),从全日制学校毕业分配进入公司的初次任职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按所在岗位的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下表八)。

(2),从社会进入公司且无工作经验的初次任职者(城镇待业青年、农民工、复退军人等)试用期薪酬标准所在岗位的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下表九)。

第二条,非初次任职者试用期工资标准

1,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按下表十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薪酬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薪酬有所差异时,则按“薪酬调整”第六条第二款进行临时调薪。

□待退休员工与内部待业员工的薪酬待遇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享受社会统筹退休金,但提前离岗退休的员工和内部待业员工。

第二条,退休员工薪酬标准

按离岗前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70%发给。

第三条,内部待业员工薪酬标准

停发工资,按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生活费

□薪酬计算与扣除

第一条,员工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月度(年度)考核,确定每位员工的月度(年度)绩效考评系数;

2,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对员工的其他考核资料(扣罚理由与金额);

3,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其他考核资料与员工岗位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标准,计算出员工个人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并按部门、二级部门、班组制成<工资表>(一式三份),人力部将结果交财务部;

5,财务部将其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6,人力资源部下发<工资表>(一式三份)给各部门兼职工资员,<工资表>经员工本人(或代理人)签字(一式三份全部要签字)认可后,第一份由部门兼职事务员负责交还给人力部存档备查、一份给部门经理长期保存、第一份给部门员工相互传阅。

第二条,各事业部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各事业部月度(或年度)经济指标数据;

2,其他管理部门提交对各事业部的其他考核数据以及扣罚理由与金额;

3,人力资源部依据汇总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事业部进行部门月度(年度)考核,确定每个事业部的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数;

4,考核结果和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数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各事业部造册(<工资表>)分配。

5,各事业部将<工资表>交人力部审查允可后,交财务部以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6,各事业部将签字后的一式三份的<工资表>中的第一份交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三条,薪酬的计算方法

1,月收入的计算方法:

月收入=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_k1_k2_k3+津贴-扣款-代扣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数

k2部门考评系数

k3个人考评系数

2,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标准_k2_k3-扣款-代扣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数

k2部门年度考评系数

k3个人年度考评系数

第四条,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薪酬的计算方法:

在薪酬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薪酬,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

第五条,特别休假的薪资计算:

1,产、探、伤假,只支付岗位工资与年功工资;

2,哺乳假,只发放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70%;

3,年休、婚、丧假,只支付岗位工资与年功工资;

4,病假工资以岗位工资加年功工资为基数,按渝府发[2000]47号文规定的比例计发;

5,事假免发所有工资,人事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旷工时的扣除:

1,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按每分钟0.5元计算;

2,早退15分钟内扣15元/次,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0.5元计算;

3,私自外出30分钟内扣30元/次,超过30分钟按每分钟1.00元计算;

4,旷工不计发任何工资。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工资加发:

1,嘉奖:每次加发3天工资;

2,记功:每次加发10天工资;

3,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工资;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八条,违纪员工的工资扣发:

1,警告处分一次:每次减发3天工资。

2,记过处分一次:每次减发10天工资。

3,大过处分一次:每次减发一个月工资。

4,降级处分一次:降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5,停职,在停职期间只发最低工资。

第九条薪酬的代扣

(一)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薪酬中直接代扣:

1.个人薪酬所得税。

2.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其他保险费。

4.其他代扣(工会会费、个人水电房租等)

(二)各类培训依据<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薪酬支付

第一条,薪酬支付时间

薪酬支付形态采用月薪制。集团公司月薪发放日为每月15日,薪酬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则提早一日发放。

第二条,薪酬支付形式

1,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年薪制员工)的薪酬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对于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非正式员工也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2,具有独立发薪权限的各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第三条,支付责任

1,薪酬要求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书面委托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书面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部门的员工设立独立的部门薪酬支付清单(工资表)。薪酬领取人要在<工资表>(一式三份)上签名,<工资表>(一式三份)每月三份发放到部门,其中一份由部门经理长期保存,一份给薪酬领取人传阅,另一份交还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3,薪酬计发人员及其其他各类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打听、传播他人的薪酬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规处罚

第四条,代扣缴责任

1,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其他法定薪酬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在以在本人月薪中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与部份岗位工资。

第五条,最低薪酬标准

1,在员工正常上岗并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其月薪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非常给付

第一条,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薪酬:

1,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①结婚;②死亡;③生育;④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2,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3,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附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集团公司支付。

第二条集团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三条,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原有薪酬体系中的所有津贴与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各种费一律取消。

所有人工费用必须有人力资源部经理(特殊情况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与总经理或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共同签名)的签名方可发放。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申请、审批与私自发放。

第四条,裁决权限

本制度解释权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份条款修订时,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自2003年01月01日起开始实行,原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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